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专业22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对某一问题的个性化理解和思考,具有独特性和主观性。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首先要对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理解。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是对个人思考和体验的深刻总结,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1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认真阅读并与2004年的条例作了比照。新《条例》内容有大幅度增加和新的重要概括,体现了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
我认为,《条例》是党章的重要补充,是维护党员权利的重要武器,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会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新在以下几点:
一、总则第四条,明确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要求党组织对此给予尊重和保障。《条例》第一次提出,党员要“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我还特别注意到,在后面的保障措施中还提到,“党组织应当支持和保护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我觉得,党员用负责的态度把看到的不足、缺点和问题提出来,应该视为一种积极因素,是推动改革的动力。而且,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条例》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要很好地理解。
二、党员权利有了新的扩充,把哪些是党员权利,给以名目化。过去是条文叙述,现在具体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十三项具体权利。这些权利都有简明扼要的说明解释。
特别是明确提出党员的“党内监督权”,是对原条例和党章的重要补充。在保障措施一章中,还明确“党组织应当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反腐,取得了重大成果。现在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控告权等,对于推动党内防腐倡廉,把党的干部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不能腐、不敢腐,会起到更大震慑作用和保证作用。
三、大大充实和发展了保障措施。第三章保障措施是整个条例的重头,占有较大的篇幅和条目(共有二十条)。这些措施,体现了《条例》开头提出的四条原则,即: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
保障措施首条(第二十条),明确提出了“党务公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保障措施新增加的还有第三十三条,即建立“激励机制”。这条提到,“正确把握党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保护党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而且提出三种具体情况需区别对待。这就对党员敢于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条件。我觉得,当前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处于第一线的党员,遇事敢于决断,敢于独立负责,不层层推到上级,这一条在党内是很需要的。现在有人遇事不办,只是请示报告,反被认为他组织观念强,实际是懒政。我们应当鼓励前者,批评处理后者。
四、对于党内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第二十三条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通过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在党内凝聚共识、汇集智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党内法规研究制定过程中,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研究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应当在本级组织管辖的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存在重大分歧的,应当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启动决策程序。”我认为这一条说明,我党是一个慎重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党。我还认为,党的重大决定,应当首先是提交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选出的委员会按职权作出决定,体现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权威性。尽量避免先斩后奏,任何事都追认的情况,也让那些组织观念不强的领导者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在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等条中,规定了党组织畅通多渠道为党员发表意见提供条件。可以看到,这些渠道在党的十八大后是逐步扩大的,如党的会议、报刊、网站、推进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巡视中听取意见等。为了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还在第二十五条特别提出“党组织应当紧扣新时代党建工作特点和党员权利保障要求,创新保障党员权利的方法手段,为党员行使权利提供便捷渠道。”这就是说,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党内民主。对于党员来说,说话还要注意场合,区分党内外,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五、《条例》中原“责任追究”改为“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这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是重新写的。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提高民主素养,平等对待同志,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等。
对于侵犯党员权利,《条例》归纳了八个方面内容,都做了明确扼要的说明,是原条例没有的。例如四十五条第六项提出“违规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侵犯党员合法权益”就是很重要的一条。从胡耀邦同志主持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始,到现在我党专注党员权利的保障,我由衷感到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第四十六条新增加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当进行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规定,这是对每个党员说的,我认为很有必要。《条例》具体规定有五条,“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等,党员触犯了也要追究责任。我还认为,党员应当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我认为,行使党员权利,首先是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条例》总则也是这么要求的。共产党员要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个基础上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当前,国际形势多变,国内建设和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多为党和国家分忧,遵守纪律,不添乱、不信谣、不传谣,在任何场合,不忘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共产党员职责。
通过研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条例的威信在于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努力贯彻好,也需要每个党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好。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2004年9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修订,凸显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党员的权利行使做出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通过对《条例》的系统学习,我作为基层党员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我个人理解,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力。
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
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
欢迎参考!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驶和不受侵犯纳为方针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地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给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即将入党的预备党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条例》,在接受《条例》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我们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因此《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他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相信随着我党体制机制改革地不断深入完善,通过广大党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已能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永葆生机活力、兴旺发达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通过“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动,本人认为做好一名人事干部,必须具有为民、务实、清廉的品质,我就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目前,“中心”按照泰安市委部署,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保持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旨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为肥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全党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是党的xx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新时期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科学理论对伟大事业的指导作用,归根到底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去组织、去推动、去落实、去实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证。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就是要努力把全体党员锻炼成“三个代表”的坚定实践者,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入到这场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以为首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的实现。
其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事业成也在人,败也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心思想、新观念,树立积极进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按照x纪发[20xx]0x号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于20xx年4月7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现将我局学习、讨论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会议由局长、支部书记主持并讲话强调,《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在行使好党员权利的同时,履行好党员的义务。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由支部组织委员带领大家对《条例》全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逐条进行辅导讲解。在认真的学习之后,大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党员发言说: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既包括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和责任,使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具体化、制度化,同时又包括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使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二是既注意继承,保留了1995年颁布实施的试行条例中行之有效的一些规定,同时又坚持与时俱进,对党员权利的具体内涵、行使途径和保障办法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宣传委员发言说:《条例》给我最深印象的是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如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第二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党的委员会及其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
副局长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副局长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自觉行动,认真查找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决纠正违反该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最后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央决定在《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采取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坚持和完善了党章有关党员权利的规定,规定了一系列具体保障党员权利实现的措施,使广大党员的权利更加明确、更加充实,使党员权利的行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党员权利的坚强决心,为更好地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还对我局下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先学一步,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条例》,不仅是保障自身权利的需要,更是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的需要。领导干部、支委委员要率先学习好、宣传好《条例》,在广大党员中起带头作用。二是要学深一些,把《条例》要求更好地体现到工作中去。要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和办法,推动《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深落实处。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保障党员权利,体现着党的温情。我们党历来重视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更好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近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让权利行使边界更加明晰、保障措施更加充实完善、纪律规矩更加严明,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为更好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注入新理念,让内容条分缕析,在明晰权利中找准定位。近年来,随着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在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等方面面临着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最新修订的《条例》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党员关切,通过明确和细化内容,对党员权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其便于理解、易于掌握、利于行使,更加深入人心。具体到每项权利,《条例》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了权利实质,又准确表达了权利内容。同时,它还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在党员权利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从而提炼转化为党内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由感性更多地上升为理性,真正学深悟透《条例》精髓,提升党员权利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系统上保险,为党员撑腰鼓劲,在保障权利中激发动力。十四五新征程刚刚起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勇毅前行的攻坚常态,唯有拿出闯和试的勇气,方能蹚出一条新路来。《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正体现了为大胆闯、大胆试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积极响应。新修订的《条例》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20项保障措施,无论是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还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设计,同时充分运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尽最大可能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对应、有效贯通,充分全面、有力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给他们加油鼓劲,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划出硬杠杠,助《条例》生威见效,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模范。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条例》第二章的章名由党员权利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把重音落在行使二字上,正是强调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切不可逾越边界,让权利的实现变形走样。新修订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矩的精神贯穿全篇,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让一系列应当前提不得构成了党员行使权利的硬杠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履行义务、遵守纪律放在第一位,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以干事创业的全新动能,为新时代接续奋斗。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2021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认真阅读并与2004年的条例作了比照。新《条例》内容有大幅度增加和新的重要概括,体现了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
我认为,《条例》是党章的重要补充,是维护党员权利的重要武器,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会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新在以下几点:
一、总则第四条,明确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要求党组织对此给予尊重和保障。《条例》第一次提出,党员要“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我还特别注意到,在后面的保障措施中还提到,“党组织应当支持和保护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我觉得,党员用负责的态度把看到的不足、缺点和问题提出来,应该视为一种积极因素,是推动改革的动力。而且,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条例》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要很好地理解。
二、党员权利有了新的扩充,把哪些是党员权利,给以名目化。过去是条文叙述,现在具体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十三项具体权利。这些权利都有简明扼要的说明解释。
特别是明确提出党员的“党内监督权”,是对原条例和党章的重要补充。在保障措施一章中,还明确“党组织应当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反腐,取得了重大成果。现在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控告权等,对于推动党内防腐倡廉,把党的干部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不能腐、不敢腐,会起到更大震慑作用和保证作用。
三、大大充实和发展了保障措施。第三章保障措施是整个条例的重头,占有较大的篇幅和条目(共有二十条)。这些措施,体现了《条例》开头提出的四条原则,即: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
保障措施首条(第二十条),明确提出了“党务公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保障措施新增加的还有第三十三条,即建立“激励机制”。这条提到,“正确把握党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保护党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而且提出三种具体情况需区别对待。这就对党员敢于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条件。我觉得,当前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处于第一线的党员,遇事敢于决断,敢于独立负责,不层层推到上级,这一条在党内是很需要的。现在有人遇事不办,只是请示报告,反被认为他组织观念强,实际是懒政。我们应当鼓励前者,批评处理后者。
四、对于党内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第二十三条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通过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在党内凝聚共识、汇集智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党内法规研究制定过程中,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研究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应当在本级组织管辖的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存在重大分歧的,应当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启动决策程序。”我认为这一条说明,我党是一个慎重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党。我还认为,党的重大决定,应当首先是提交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选出的委员会按职权作出决定,体现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权威性。尽量避免先斩后奏,任何事都追认的情况,也让那些组织观念不强的领导者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在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等条中,规定了党组织畅通多渠道为党员发表意见提供条件。可以看到,这些渠道在党的十八大后是逐步扩大的,如党的会议、报刊、网站、推进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巡视中听取意见等。为了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还在第二十五条特别提出“党组织应当紧扣新时代党建工作特点和党员权利保障要求,创新保障党员权利的方法手段,为党员行使权利提供便捷渠道。”这就是说,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党内民主。对于党员来说,说话还要注意场合,区分党内外,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五、《条例》中原“责任追究”改为“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这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是重新写的。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提高民主素养,平等对待同志,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等。
对于侵犯党员权利,《条例》归纳了八个方面内容,都做了明确扼要的说明,是原条例没有的。例如四十五条第六项提出“违规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侵犯党员合法权益”就是很重要的一条。从胡耀邦同志主持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始,到现在我党专注党员权利的保障,我由衷感到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第四十六条新增加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当进行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规定,这是对每个党员说的,我认为很有必要。《条例》具体规定有五条,“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等,党员触犯了也要追究责任。我还认为,党员应当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我认为,行使党员权利,首先是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条例》总则也是这么要求的。共产党员要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个基础上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当前,国际形势多变,国内建设和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多为党和国家分忧,遵守纪律,不添乱、不信谣、不传谣,在任何场合,不忘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共产党员职责。
通过研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条例的威信在于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努力贯彻好,也需要每个党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好。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受颇深,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增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认识到对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作为一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我深深的认识到,廉洁从业必须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要带头倡导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讲党性、重修养、树形象。
古语云“公生明,廉生威”,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永远是人民的期盼。廉洁,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必备修养。作为一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正确对待权力,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要明白为谁用权的问题。有的认为权力是靠个人努力得来的;有的认为权力是靠竞争上岗争来的;有的认为是某个领导个人的恩赐。这些认识都是极端错误的。一个人走上领导岗位,获得了一定的权力,尽管和个人努力和领导关心分不开,但归根结底是人民和组织的信任。个人德、才的提高,离不开组织和人民的长期培养和教育。要时刻饮水思源,想到权力来源于人民的重托,来源于组织的信任。在掌权后,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同时,要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意味着为人民服务这一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责任。
通过学习,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需要进步。要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下面这些方面还要进行学习。
一、静下心来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我必须始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做好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深入理解“三个代表”理论精髓,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严守法规纪律,慎独慎微慎行,要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二、抵制住诱惑,保持一名优秀党员的纯洁性。
共产党员也是人,要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管得住小节,谨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作为领导干部,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更好地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企业行风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保公仆本色,为建设现代企业的长远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次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廉洁的意识,正确领会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达到了提高自身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因而这是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是一次党性的自我检验和锤炼。最后,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要靠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要坚决按照廉洁从政的要求严格行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保护党员的权利反映了党的温暖。我们党一直重视贯彻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更好地保护党员权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期党员权利保护提供了重要指导。近日,党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使权利行使边界更加明确,保障措施更加丰富和完善,纪律法规更加严格,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的活力,为更好地保护党员权利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注入新概念,分析内容,在明确的权利中找到正确的定位。近年来,随着党员权利内涵的不断丰富,在行使渠道、载体、安全措施等方面面面临着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需要。最新修订的《条例》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应党员的关注,通过明确和详细的内容,对党员的权利进行简单的解释,使其易于理解、掌握和行使,更受欢迎。具体到每项权利,本条例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表达,不仅直观地反映了权利的本质,而且准确地表达了权利的内容。同时,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党员权利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细化为党内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感性到理性,真正了解本条例的本质,提高党员权利相关工作的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系统的保险支持和鼓励党员,并在保护权利方面激发动力。十四五的新征程才刚刚开始。在山上开路,在水上搭桥是勇敢前进的正常状态。只有有勇气突破和尝试,我们才能走出一条新的道路。《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护反映了对大胆突破、大胆尝试的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新修订的《条例》设立了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20项保障措施,无论是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还是落实三区分要求,都围绕如何保护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充分利用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尽最大可能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对应、有效贯通,充分全面、有力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给他们加油鼓劲,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划出硬杠杠,助《条例》生威见效,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模范。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条例》第二章的章名由党员权利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把重音落在行使二字上,正是强调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切不可逾越边界,让权利的实现变形走样。新修订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矩的精神贯穿全篇,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让一系列应当前提不得构成了党员行使权利的硬杠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履行义务、遵守纪律放在第一位,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以干事创业的全新动能,为新时代接续奋斗。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我们要正确把握好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样,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党员就成了党组织所不允许的“特殊党员”,而且事实上也必然丧失自己的权利。所以,党员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要充分享有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为此: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真正搞懂党章为什么要规定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意义何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
第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有的党员,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他都知道,道理也懂,但就是在行动上有差距,甚至完全不照着去做。这些党员,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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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到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作用,助力保障党员权利。作为中共党员的我们,更应乘“权利保障”之风,借助维护自身权利之便,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破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共筑国家富强这一伟大蓝图。
以权利保障为稳定器,助力平稳前行。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由于基本权利得不到维护,只尽义务却得不到应有权益,面对工作极易产生疲惫心理,个别党员便降低了工作完成标准,难以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细致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权利行使、保障措施、职责任务与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如条例指出党员可按规定召开各项具体的、具有实际意义的会议,保障了党员学习讨论、议事决策的权利。《条例》的修订无疑不是一针强心剂,让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推动工作平稳前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党员干部应借此机会充分调动自身工作积极性,主动自我加压,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高效、高标准完成自身工作,推动工作平稳前行。
以权利保障为垫脚石,推动工作进程。在完成自身工作使命的道路上,不仅仅需要常思初心信念,提升工作能力,更需要中共中央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坚定的后备支撑力量。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有魄力、前行得更远。如若缺失对于党员基本权利的保障,那么不能够正常履行自身权利以及被他人侵害自身权利的时候,我们唯有“忍气吞声”,选择错误的维权之路,也成为了我们自身工作开展的阻力。保障好了我们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权利,我们更应做好自身义务工作和自身负责的工作内容,更应有魄力选择一条全新、未知、亟待探索的道路去开创、探索、挖掘,更应为这个社会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不断添砖加瓦。
以权利保障为破冰点,解决工作难题。面对部分同志存在的工作僵局,以《条例》为破冰点,将僵冻已久的工作难题突破掉。通过维护党员权利,有利于党员更好行使自身权利,提升自身积极性,积极追求个人进步,全方位提升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突破工作中存在已久的难题。如若没有维护党员权利的条例,党员权利很难得到正确的使用,党员的责任感难以发挥,工作态度、效率、水平均难得到提升,工作实际效果差。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有利条件,我们更应把握住机会,提升自身工作积极性,锻炼自己解决难题的工作能力,彻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杂症”,推动工作有序进行,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双赢局面,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志向。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学习了优秀党员的具体标准,让我认识到作为教师党员,要结合教育工作的独特性,在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信而有做出自己的贡献,体现在以下方面:
正确的人才观,受教育者是有血有肉有生命的人,由于他们的遗传因素、社会生活条件和生活经历不同,他们的气质、兴趣爱好、性格、智能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教师的劳动具有很强的创造性,必须因人、因时、因势利导,因材施教,我们的教育应当是创造一种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而不是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
2、做与学生共同学习的伙伴。在科技高速发展的21世纪,教师的角色已经发生变化,过去老师是知识的载体,老师既是知识,知识就是老师。现在老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的载体了,学生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取知识、掌握信息,老师只是其中一个渠道。同时老师也要学习,如果不进一步学习,就会落后于学生。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引导学生一起来学习,而不是简单的把知识教给学生。要变教学工具为开启新知识大门的钥匙,变传授知识为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变德育课程为每时每刻全程育人。
3、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也是“教育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所以作为教师,作为党员,就必须是教育教学的能手。为此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改革意识,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要增强创新意识,在工作和实践中与学生同时成长,走在学生的前面,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成为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党员教师群体应该成为教育创新和改革的示范者。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修正自己的错误,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在政治信念和理论水平上保持领先,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仰和崇高的理想,时时处处都能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教育作用。
总之,作为党员.体现在较强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实践为学生、为每个家庭、为党的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思想。教师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儿童成为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的人,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保障党员权利铸牢先锋“盾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其投身到党的建设与事业中去,确保党员权利保障取得重要实效。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组织最基本的力量,要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铸牢思想教育之“盾”,保障党员“听”的权利。“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组织要召开党的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当前,党员教育开展如火如荼,但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不务实功、善造虚功,并未真正落实好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基本教育制度,甚至利用“p图式教育”“一图n用式”等“数据编造法”来应对上级检查,陷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功利主义的泥潭。然而,党员教育从来都不是扯扯嘴皮子、耍耍花架子,要真真正正甩开膀子、迈开步子,落实“言传身教”,走“新”更走“心”,保障好党员“听”的权利,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党员教育暖人心、聚人心的功能,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要铸牢问政献策之“盾”,保障党员“说”的权利。当前,有的基层党组织会议开展“模板化”,常常是照本宣科一通讲,让党员们“来过、坐过、听过、走过”,而“忘记”留下交流发言、问政献策的时间。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要厚植畅所欲言的沃土,避免“群体失语”。“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回溯历史,王阳明曾主动“求民情”“闻己过”,齐威王亦听劝诫纳群言使齐国大治;顾盼当今,广大党员就是人民群众的“传声筒”“扩音器”,拓宽党员建言献策的平台,悦纳党员批评建议的真言,就是在听民声、汇民意,就是在找差距、抓落实。因此,要守好政治责任,确保党员有言能发、有问能提、有计能献,筑牢基层干事创业的战斗堡垒。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要铸牢党内监督之“盾”,保障党员“视”的权利。会议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党员监督权利保障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织牢织密“监督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躲藏、“微腐败”无所遁形。同时,要切实保障好广大党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盯紧监督举报中的风险点,严防严惩打击报复行为,使其能监督、畅监督、放心监督。只有充分发挥好这把“巡视利剑”的作用,扫清死角、不留盲区,才能推动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砥砺向前,换来政治生态河清海晏、朗朗乾坤。
马克思曾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广大党员在享受权利保障的同时,必须要正确履行义务,认识和处理好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刻体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让“主动作为”与“强力保障”各安其位、相得益彰,才能让党之肌体更加鲜活,党之土壤更加肥沃,赓续接力更加美好的明天。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2004年9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修订,凸显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党员的权利行使做出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通过对《条例》的系统学习,我作为基层党员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我个人理解,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力。
《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
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深知保障权利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在我多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不断地从实践中领悟到了各种保障权利的心得体会。今天,我想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我对于保障权利的一些思考和体会。
第一段:认识保障权利的含义和意义。
保障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包括人的尊严、生命、财产、自由等方面。保障权利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尊重和保护,使其在平等、自由、安全的环境中享有更好的生活。
保障权利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只有当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才能够建立一个公正、有效的法制体系,这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第二段:从保护消费者权益中领悟保障权利。
作为一个商业社会,消费者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家可能会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对消费者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对整个市场的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看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是要将其与保障权利联系起来。只有当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才能够真正形成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实现。
第三段: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也是保障权利的重要对象之一。在工作中,劳动者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安全保障、工资待遇、合同约定等。但事实上,许多劳动者并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因此往往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待。
因此,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在于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雇主的监管,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劳动纠纷的出现,还可以增强劳动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四段:保障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文化、艺术、科学和技术方面创造的知识财产和专利权。这些知识产权对于保障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知识创造者就没有动力去创造新知,这将直接导致社会的停滞发展。
保障知识产权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护;企业应该自觉遵守知识产权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公众应该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五段:总结保障权利的重要性以及实现途径。
保障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和价值在日益凸显。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认识保障权利的含义和意义,将其与消费者、劳动者、知识产权等领域联系起来,通过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建立起一个稳定、公正、有效、规范的保障权利的法制体系,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时隔16年,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进行时,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新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再度修订,就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运用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当前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通过学习,我们看到,修订后的条例共五章52条,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和义务、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义务与权力相统一,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力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比如新增第四条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党的历史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必须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条例》第二章,将章名“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强调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条例》还设立“保障措施”专章,新增了很多保障措施,比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修订后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定的精神贯穿全篇,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第四章,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进一步严明了权利行使的纪律要求,以严格责任、落实责任引导和监督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修订后的《条例》将更加有利于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水平和效果。此次《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是以“德”、以“法”治国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其中不乏对党员权益各项人性化的保障和关怀,这种人性化的色彩也贯彻了《条例》的始末,党组织对党员严管厚爱的态度可见一斑。《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定,在各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保障党员绿色作文网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更具体明确的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党员的合法权益。这对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事实证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有了党内民主,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即有集中又有民主,即有纪律又有自由,即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自觉行动,坚决抵制违反该条例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落在实处。作为共产党的光荣一员,我们要对党内事务有跟多的了解和参与,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每个党员都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不折不扣践行“两个维护”来为党的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也要把对《条例》的学习、落实与我们警察队伍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我们场所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警相结合,把维护党员权利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民警各项法定权利的有效实现。我们要实现公正执法的有章可循和文明执法的有序推进,既要发挥好维护社会安定的刀把子作用,还要体现出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赢得人民的敬警拥警;我们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工作开展的后顾之忧,落实好作为警察的权利保障,让大家在工作中有归属感、职业自豪感,让我们的警察能感受到来自各级各方的护警爱警。让严明纪律和权利保障成我们这支队伍健康有力发展的双翼,让党的好制度好政策为我们的忠诚履职、破浪前行保驾护航。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驶和不受侵犯纳为方针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地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给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即将入党的预备党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条例》,在接受《条例》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实际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驶和不受侵犯纳为方针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地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给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即将入党的预备党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条例》,在接受《条例》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相信随着我党体制机制改革地不断深入完善,通过广大党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已能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永葆生机活力、兴旺发达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通过“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动,本人认为做好一名人事干部,必须具有为民、务实、清廉的品质,我就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按照x纪发[2005]0x号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于2005年4月7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现将我局学习、讨论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会议由局长、支部书记xx同志主持并讲话强调,《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在行使好党员权利的同时,履行好党员的义务。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由支部组织委员xxx同志带领大家对《条例》全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逐条进行辅导讲解。在认真的学习之后,大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党员xxx同志发言说: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既包括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和责任,使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具体化、制度化,同时又包括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使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二是既注意继承,保留了1995年颁布实施的试行条例中行之有效的一些规定,同时又坚持与时俱进,对党员权利的具体内涵、行使途径和保障办法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宣传委员xx发言说:《条例》给我最深印象的是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如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第二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党的委员会及其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
副局长xxx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副局长xxx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自觉行动,认真查找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决纠正违反该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最后xx同志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央决定在《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采取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坚持和完善了党章有关党员权利的规定,规定了一系列具体保障党员权利实现的措施,使广大党员的权利更加明确、更加充实,使党员权利的行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党员权利的坚强决心,为更好地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彻落实《条例》的需要。领导干部、支委委员要率先学习好、宣传好《条例》,在广大党员中起带头作用。二是要学深一些,把《条例》要求更好地体现到工作中去。要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和办法,推动《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深落实处。
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各种各样的冲击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要坚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战胜困难,经受考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一个长期的党性锻炼过程。领导干部要把模范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坚持学习不止、实践不止、改造不止。要把保持先进性贯穿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能始终如一。自觉向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更不能与落后分子为伍。要领风气之先,成为全社会的表率。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身体力行先进性的要求,以模范和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和群众,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具体落实以下几点:
政治理论上要保持清醒坚定。这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首要条件,其核心就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信、知、行的问题。其一是信。就是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其二是知。从哲学上讲,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知它,同样,感知到的东西能够进一步加深其理解。我们要在思想理论上真正弄清为什么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倒回封建社会。无论当今世界风云怎样变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三是行。行,就是要带头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带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的组织、塑造好自己形象,要自觉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
二、思想道德上要加强修养。思想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着社会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共产党员思想道德修养的过程,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必须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懂得为谁当官,为谁服务,怎样用权的基本道理。否则,就不可能科学地对待人生,就会在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下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分辨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限,难以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蚀。
目前,“中心”按照泰安市委部署,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旨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为肥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进性教育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科学理论对伟大事业的指导作用,归根到底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去组织、去推动、去落实、去实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证。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就是要努力把全体党员锻炼成“三个代表”的坚定实践者,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入到这场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的实现。
其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事业成也在人,败也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心思想、新观念,树立积极进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基本建设。
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它对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对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权力。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建议和倡议的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党的建设提出建议,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我认为,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才能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和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八
权利保障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途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常常会受到侵害,而如何保障自身权利,常常需要恰当的策略和方法。本文将介绍我个人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的体会和心得,希望对读者有所启示。
第二段:了解自己的权利。
要保障自身权利,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在生活中,人们享有的权利是多种多样的,例如言论自由、财产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要想维护这些权利,我们需要对其做出了解,并加强对自己权利的保护。例如,如果遇到言语或肢体上的侵犯,我们应该及时打电话报警或就近求助,及时遏制犯罪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段:保障自身权利的方法。
了解自己的权利后,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方法来保障自身权利。例如,维权机构、律师咨询、社交媒体平台等都可以帮助我们保护权利。网络侵权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举报平台或依靠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维护自己在网络上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和解的方法来解决一些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段:面对侵害时保持冷静。
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要冲动采取过激的行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应对。并且要注意妥善保留证据,例如截屏保存相应信息,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段:结论。
在社会中,我们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但是,只要我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采取措施来保障它,我们就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遇到侵害时,我们也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过度影响自己的判断和行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不断积累和学习有关法律及其保障机制,为自身权益的保护奠定基础。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九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加强。但是,权利的保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随着各种社会问题和纠纷的发生,我们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权利保障的重要性。本文将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段二:法律意识的提高。
要想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利,首先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懂得什么样的权利可以被法律保障,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以及在遇到权利侵害时应该采取哪些合法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我们才能更加自信地面对各种权利问题。
段三:法律手段的运用。
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我们还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例如,可以通过起诉、投诉、申诉、上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合法的权益。当然,在运用法律手段时,我们也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要采取违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
段四:社会参与的重要性。
权利保障不是单靠自己就能完成的,还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在面对权利问题时,我们可以积极地与其他受害者联系,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资源,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各种舆论渠道,向社会发声,发表权利宣言,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诉求,支持我们的行动。
段五:文化教育的引导。
权利保障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一种文化问题。要想让更多的人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需要进行文化教育的引导。可以通过宣传教育、讲座演讲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并且让他们有自觉维护权利的意识。只有大力进行文化教育,我们才能够推动权利保障工作的全面展开,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合法的权益。
结论:
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必须坚持的工作。在处理权利问题时,我们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并且进行文化教育的引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正正义。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十
目前,省公司与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党委部署,在全公司党员中广泛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旨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为移动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全党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新时期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科学理论对伟大事业的指导作用,归根到底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去组织、去推动、去落实、去实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证。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就是要努力把全体党员锻炼成“三个代表”的坚定实践者,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入到这场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的实现。
其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事业成也在人,败也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心思想、新观念,树立积极进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各种各样的冲击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要坚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战胜困难,经受考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一个长期的党性锻炼过程。领导干部要把模范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坚持学习不止、实践不止、改造不止。要把保持先进性贯穿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能始终如一。自觉向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更不能与落后分子为伍。要领风气之先,成为全社会的表率。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身体力行先进性的要求,以模范和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和群众,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具体落实以下几点:
一、政治理论上要保持清醒坚定。这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首要条件,其核心就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信、知、行的问题。其一是信。就是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其二是知。从哲学上讲,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知它,同样,感知到的东西能够进一步加深其理解。我们要在思想理论上真正弄清为什么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倒回封建社会。无论当今世界风云怎样变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三是行。行,就是要带头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带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的组织、塑造好自己形象,要自觉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
二、思想道德上要加强修养。思想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着社会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共产党员思想道德修养的过程,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必须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懂得为谁当官,为谁服务,怎样用权的基本道理。否则,就不可能科学地对待人生,就会在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下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分辨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限,难以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蚀。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十一
保障权利这个话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总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什么是保障权利?为什么我们需要保障我们的权利?保障权利有什么意义?正是这些问题,引导我们不断地对权利保障进行思考和反思。
第二段:认识权利保障。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保障权利并非只是一种理念或者一种口号,而是以行动和制度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保障权利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防止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行政和社会制度的完善。在这个体系里,任何人都有权利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第三段:自我保障的重要性。
尽管有着严密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需要自我保障。这不仅涵盖了我们个人对于权利的保护,也涵盖了我们对于公共的权利保护的投入。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学会如何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如何避免自己权利的侵害和基于权利的冲突。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支持和参与到重要的权利保障活动中,与组织和社会共同为实现更好的权利保障而努力。
第四段:共同维护权利保障的责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在保障权利、维护法律的受益者中,我们所处的社会体系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进去,共同维护。这种责任不仅仅是责任,更是我们争取更好的生活和未来的重要手段。我们需要战胜自己的惰性和固有的思维方式,考虑如何自我约束,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五段:结论。
保障权利,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必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保障我们自己的权利,也需要投入到公共的权利保障中。权利的保障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而是众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学会如何合理应用自己的权利,也要支持政府和社会机构的权利保障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地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十二
保障权利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一项必须得到严格执行的权利。保障权利不仅仅是为了让公民和组织获得被保护的权利,还是社会稳定发展、繁荣的重要催化剂。在我的工作经验中,我深刻认识到保障权利的重要性,通过这篇文章,我想分享一下我的体会和思考,以期提高我们每一个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第一段:了解本身的权利是前提。
首先,作为一个平民百姓,我们需要了解我们自身的权利,只有知道自身权利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了解自身的权利的过程中,我们要去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则。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所以我们需要学习与自己所在地区相关的法律规范。一定要记住,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的,我们有权利,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的权利。
第二段:制定合理的计划和预算。
保障自身权利的同时,还需要制定合理的计划和预算。计划和预算是保证我们日常生活的良好品质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定计划和预算,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我们的收入和支出。合理的计划和预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并确保我们的财务状况良好。如果我们的财务状况不佳,我们的权利也可能会受到侵犯,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财务管理。
第三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处理和解决权利问题的最好方法之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这包括我们身边的当地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NGO),如民间人权组织、志愿者组织、妇女组织等。这些机构通常会向我们提供信息,并提供有关怎样行使权利以及寻求支持和帮助的建议。与这些组织沟通是有效解决重大权利问题的关键一步。
第四段: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虽然我们可能已经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并制定了好的计划和预算,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我们对其他群体的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是我们的职责之一。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共环境和资源,保护我们的劳动者和保护消费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需要遵守公共规定,包括交通规则、环保法规、民法等,这些规定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必要约束。
第五段: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最后,我们必须始终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这是我们保障权利的核心。我们需要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和需求,并确保我们的行为不会损害其他人的权利。我们应从我们自己做起,拥有高品质的生活和良好的关系,以此为他人树立榜样,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社会。
保障权利是我们作为法律社会成员不可回避的职责,它不仅仅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利,还是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繁荣社会的必要条件。面对权利状况,我们必须立足于自身,加强管理,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和立足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保障权利不仅是我们的理论,更是我们的行动,做好这件事,是每一个公民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