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读后感(热门20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文章后,对所读内容的心得、感受和评价的书面表达。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深化对作品的理解,也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读后感是我们阅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消化、吸收和传承知识。读后感是我们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与书籍精神交流的桥梁。读后感既可以是个人对作品的评论和解析,也可以是对作品内涵的感悟和思考。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都有必要写下自己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作品,也可以留下属于自己的思考和反思。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整体结构的合理安排和段落的衔接,确保文章的条理性和逻辑性。以下是一些经典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灵感。
牛虻的读后感篇一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牛虻的读后感篇三
读了《牛虻》这部名著时,我全然投入其中,久久难于自拔,仿佛看到牛虻无助而又悲痛欲绝的神情,听到他那急促的呼吸和的呐喊,感受到他那惟有牺牲自我的无奈!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
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消除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
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
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牛虻历尽人间肉体与精神的羞辱打击,在那拼命的灵魂中,把理想栓牢在弯曲的躯壳里,他拼命的忍耐着,等待着。他积攒着力量再次和蒙太尼里神甫——宗教的代表——牛虻的亲生父亲的那个上帝作战。把这作为捍卫他心灵的盾牌,为了这个终极目标的实现,他给自己选择了自我牺牲的道路,以求得蒙太尼里能放弃他的上帝。诚如他所说“除了跟教士们战斗之外,生命对我毫无意义,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如果你让我活下去,那你就得承认我这把短刀”,面对强大的敌人,在当时无论是物质、思想,还是组织等条件都不具备情况下,他冷眼看这世界,把自己变成一把短刀。而这由人变成短刀的转变,却仅仅是希望蒙太尼里能跟他走。当衷心愿望幻灭时,好像金色晚霞幻化成的仙境,都将随黑暗到来而消逝。面对无奈的结局,为了唤起最爱人的醒悟,他选择了死,惟有死才能在蒙太尼里那顽固心底防线上撕开一个裂口,催醒他那迷蒙而迟疑的惺眼。牛虻死了,死在朋友与亲人的意外中,死在他明知不可为而又为之的莽撞中,更死在注定的历史悲剧中。“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我甚感这是对他最适合不过的评语了。刘统勋曾说“做人,就得做出自己的模样来,做出一个在这世上找不出第二个的人来!那怕把人做的很痴,很狂,甚至把自己的影子当成自己的朋友,可他毕竟是做人了!做了一回属于他自己的人!”牛虻自谓一生“没有一个朋友”,率性而为,敢作敢当,倔强不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他的确做了这世间“找不出的第二个人”,他活出了自己的模样!“如果自由但不平安,如果平安却不自由,就让往日保存一个美丽的位子吧,不要苛求重逢,不要独钟实现,不要怨甚至不要说……那美丽的位置也许只好放在心里,在想象里,在梦里,只好在永远不能完成的你的长待中……”
牛虻说。自由唯有放弃平安,平安就要放弃自由,他选择着为自由。但对生命“美丽位置”的追求,是让人心酸的,这里面有对琼玛深深的爱,又有对亲生父亲的恨——爱的极致就剩下恨。在爱恨缠绵的情感世界里,为了追求世间纯真而公平的爱,他用死向蒙太尼里挑战,向整个世俗挑战,向统治蒙太尼里那个上帝挑战。于是,他死了,为了一个人,一个他最爱的人,死了!“于禁忌之处见风骨,与高天之外见春秋”,他死的伟大而又脆弱,死的留恋,死的无奈,更死的让人揪心!
牛虻的读后感篇四
读到第六章时,我哭了,当两滴泪水坠落在书桌上碰击出滴答一声,心猛然一紧,仿佛灵魂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平时一直傻傻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命途多舛,生活过得多艰辛困难,读完《牛虻》后,觉得自己遇上的那些困难挫折在他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得不承认这是第一本让我看到落泪的外国著作。
我看过《飘》、看过《茶花女》、看过《小妇人》,这些书中的主人公都有着悲情苦难的人生,有着坚强、奋斗、向上的高贵品质,有不屈服与命运的反抗精神,但牛虻却是撞击我心灵最重,漾起心中最深处的涟漪的一部外国作品。
我很佩服,也很同情牛虻。
十八世纪中叶的欧洲,除英国外,大多数宗教占统治地位,人们思想观念保守、麻木、病态。牛虻的母亲在教堂做忏悔时结识了教士蒙太尼,两人相恋,牛虻的母亲当时已经嫁人了,而教士是不容许结婚的,这不小心产生的爱情火花,燃烧了两人,长生了爱情的结晶就是亚瑟(牛虻)。但他们背负沉重宗教枷锁,对上帝高高崇敬,于是“良心不安”的两人选择最终忏悔,向上帝,向亚瑟母亲的丈夫忏悔。丈夫原谅了犯错的妻子,接受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亚瑟,条件是蒙太尼永远不得见葛兰第斯(牛虻的母亲)。于是蒙太尼远赴中国传教十几年才回到意大利,葛兰第斯的丈夫从此对他冷落,后来死后把财产全部给了前妻的儿子继承。亚瑟的大嫂袭丽亚对自己的母亲一向不善,袭丽亚眼里亚瑟的母亲就是不守妇道的女人,背板上帝,背叛基督教。在外人看来,亚瑟的母亲就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因为对宗教和上帝的深深信仰,亚瑟的母亲与亲生父亲蒙太尼坚守诺言,彼此永不相见。
蒙太尼后来做了亚瑟的忏悔神父,他给予亚瑟所有的爱,真诚的教诲和引导,亚瑟对蒙太尼是深深的敬爱,也因蒙太尼有着对上帝矢志不渝的信仰,当得知蒙太尼是自己亲生父亲时,原有的信仰崩塌,难以接受自己亲生母亲和父亲欺骗,信仰与现实的冲突,亲情与信仰的冲突,最后亚瑟选择了远离。
落入谎言的圈套,遭受监狱里的折磨,羞辱,十九岁的亚瑟深陷绝望的痛苦。敬爱的神父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新的忏悔神父在他忏悔时,出卖了他,青梅竹马的琼玛也不相信他,最后不得已选择远离他们,开始新的生活。谎言、欺骗、不信任让他平静有序的生活变得颠序混乱,他选择抛弃,选择了远离,开始新的人生。选择远离同时亚瑟也相当于选择5年炼狱班的生活。
一段新的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亚瑟制造了自己假死在达森纳海里的现象。在身无分文,又不会半句西班牙话的情况下偷渡到了南美洲,正是在那里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流浪生活,最后他被杜普雷探险队救出。初到南美,亚瑟除了一双白嫩的双手和娇生惯养的习惯外,没有其他半点的谋生本领,要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奴隶的南美无异于寸步难行,就好比不带水去穿越一片广阔的沙漠,而且太阳还足够毒辣的挂在天空。为了生存亚瑟在赌窟里做仆人,有一次被赌窟老板派去赶走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如果要保住‘职位’,亚瑟必须服从命令,结果亚瑟被那位狠心的赌徒用拨火棒用力的打,他打碎了亚瑟一只脚的骨头!显然那个赌徒希望一下子就把亚瑟打死,还有一口气,亚瑟坚持活下去的勇气。
很幸运,一个本地老太太发出基督教的慈悲收留了亚瑟,那个赌徒在亚瑟身上留下的“馈赠”是:走路时成为跛脚的瘸子,忍受周期性复发的炎症。四个月后亚瑟爬出了老太太居住的茅屋,因为他不想再让一个老太太来养活自己。饿着肚子,残疾的双腿,徒步走着去寻找工作,廉价劳动力充足的南美,那个老板或店主与昂雇用一个残疾干活不伶俐的人呢?亚瑟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碗碟,给比畜生还恶毒的农场主做过马夫,在斗牛场中提斗牛士干过杂役还帮人补锅,打扫猪圈,向人乞讨一点发霉的食物而遭到过拒绝……他在不停走,走过厄瓜多尔、智利、秘鲁……有一次因为饥饿亚瑟晕倒在一个杂耍般的帐篷门口,他们搭救了亚瑟,给他吃的,但第二天却让他担任可以让孩子们小丑掷果皮,惹看客发笑的角色。因为亚瑟背有些驼,脚是瘸的,一只手少了两个手指,穿上那套花花绿绿的愚人衣,在人工装起一个驼背,扮演小丑。不敢想象,亚瑟竟为了生存竟做了两年!人的尊严被所谓的看客们残酷的践踏!
很难有这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我发自心底的佩服他。为什么那么艰难亚瑟没有选择自杀?琼玛有一次也这样问过他。“那样是在逃避。你想想吧,我的工作怎么办呢,谁能代替我去做呢?”亚瑟这样回答。十三年后,亚瑟回到了意大利,曾经的熟人没人认出他。他新名字叫列瓦雷士,言辞犀利,讽刺意味强,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泼辣的杂文,人们给它取了个“牛虻”的绰号。
他的工作是什么呢?重要到可以在如此艰难的困境下也要坚持下去?在被人羞辱,在被人痛打,在被人欺压,牛虻忍辱坚持了下来,最后活着离开了那个炼狱般的南美州回到欧洲。他的工作是:把教会的威信连根铲除,是使人民真正意识到一切教会的代理者都是害虫,唤起人民心中熟睡的理性。我想正是有这样的理想和信念才使他在那样卓绝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了下来。在我心里,这仿佛又是一鸣警钟,再次提醒:生活要拥有理想!常常觉得自己是有理想的:大三准备考研,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究生。今天看来这只不是个大学规划,算不上什么理想。我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可以为他人做什么?想这些问题时,脑海中是模糊迷茫一片,或许我应该找个时间,好好清理这些思绪,看清自己想要走什么路,该怎么走。
牛虻认为一切混乱和病态的主要根源是‘宗教’的心理病症,自身经历让他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这点。他爱父亲蒙太尼,所以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工作”去解救身在充满腐朽的味道教会的蒙太尼。监狱里当牛虻问蒙太尼选择他还是上帝时,蒙太尼最后选择上帝。亚瑟绝望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和命运的斗争,顽强活过来所经历的苦痛和上帝比起来,还是输了。看到这章是我哭了,为牛虻。这是对牛虻的同情,同样也感到心酸、心疼。
牛虻曾说即使为了自己的工作牺牲了,也会觉得不枉此生。生活也许赋予了我们不容易,但我们只要拥有坚定地信念,为理想不息奋斗,即使没登上山峰顶,我们追求过程中的精彩,我相信,这也不枉此生!
牛虻的读后感篇五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平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牛虻的读后感篇六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七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埃塞尔.莉莲.伏尼锲,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的读后感篇八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的读后感篇九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二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三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师慈父,并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样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仅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可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此刻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以往让他无比悲痛的地方,在此进取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我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仅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仅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忙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当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职责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以往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我内心的声音,坚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应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应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应对信任和依靠,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明白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此刻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样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我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四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五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六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七
初中的时候最早接触的外国名著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仲马的《茶花女》,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记》,还有一些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有《牛虻》这本书是我很迟才接触的,初中课本上有关于牛虻就义的一篇文章,起初是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揣测它展现的应该是一个平凡的人,以刚强的心去战胜所遭受的艰难困苦,最后取得伟大成就的故事。但是,这本书冠以悲剧之名还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讲孙少平的时候,也有提到这本书,总之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中国的读物当中看过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对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态。想着,如果寻到这本书,一定会经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就像吃了仙丹一样,飘飘欲仙。但实际,我想多了。
这本书,可以说,我看过之后,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它里面传达的可以说是一个很悲壮的人物,他甚至没有任何一篇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一样,受到哪怕一刻时间上帝的眷顾。从头到尾,他都在遭受着苦难,挣扎着,向命运和现实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亚瑟,是母亲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对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尔顿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这个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挤。其亲生父亲蒙泰尼以亚瑟的忏悔教父的身份来关心他,亚瑟也一片赤诚之心尊崇他,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厚,亚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个梦,他觉得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据梦的指引去帮助意大利赢得战争,赢得解放。蒙泰尼对他的想法感觉很恐慌,几次都想要劝亚瑟放弃,却正赶上蒙泰尼不得被调去罗马担任主教。
在蒙泰尼离开后,亚瑟在新的神父卡尔狄的诱使下,透露了自己的这一个想法,紧接着就遭到了逮捕。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上演,亚瑟和他的战友都遭到了逮捕,连他最心爱的琼玛也以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记耳光。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感觉蒙泰尼欺骗了他,最后他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洲。
就这样亚瑟在那遭受了许多的苦难,变得面目丑陋,肢体扭曲,最终化名为牛虻,坚持与教会抗争。后来,他在受命于意大利党起义军时,又重新遇到了琼玛,可是琼玛已经认不出亚瑟了。此时的亚瑟,应该叫牛虻,性格刚毅,不羁于世事,做事情历雷风行,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身上,你所能体会到的,是赤裸裸的坚韧。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在偷运的过程中,牛虻被捕入狱,与蒙泰尼相认,他要蒙泰尼要么选择教会,要么选择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会的选择之后,牛虻仰天大笑,亲生儿子还比不上一个虚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签下了死刑判决书。伟大的亲情,在宗教面前,却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到底是悲剧。
牛虻的坚强,在他慷慨就义的最后情节显示的淋漓尽致,也是小说中,最升华,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绪一下上到了最高点,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壮,我总是在期待着奇迹会发生,可是结局就是这样,他已经饱经沧桑,看透了这个世界,也许,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
最后,蒙泰尼也悲剧死去,小说还算是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给心爱的琼玛留下了一首诗,那是他们小的时候读过的一首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一个人精神的超脱之处,就在于开始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牛虻一辈子只爱琼玛一个人,一辈子只坚定一个信念,他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来又是那么地勇敢坚强。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领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远不要放弃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八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九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牛虻的读后感篇二十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