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通用20篇)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幸福和社会稳定,我们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写总结时要注意自身的立场和角度,确保表达的客观中立而真实。高效阅读的技巧是成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一
读书是精神上的粮食,读书心得指的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一段话等后自己所感受到的心情或启发,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高粱莫言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平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这本书穿插叙事,将一个不拘泥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认自己贪婪的父母,不愿见到自己那个患麻风病的“丈夫”,勇敢追寻自己所爱的,甚至带些匪气的戴凤莲描绘得惟妙惟肖,特点鲜明。此外,莫言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厉害,完整展现了高粱地的样子,非常值得一看。
书中的几个人,也都是各有特点,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大爷,一个似乎一直迷迷糊糊的人,东家被杀了,报案后还是给给女主人继续工作,虽然有着很多疑点,但还是没去深究,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日军强征骡子修路之后还是展现了一点血性。
当然,这部书还是留了很多的空白,特别想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但也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吧。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二
罗汉大爷麻木的过着一辈子,但再麻木的人心中也得有所寄托,人总得为什么活着,所以他选择为东家看好两头骡子作为生活的基石,默默的活着。当日本人牵走骡子,当他逃跑时听着骡子叫时,本能地就想维护心中的寄托,选择继续“看着”骡子;而当骡子认不出他时,他心中的基石轰然倒塌,寄托了一生的理想突然“背叛”了自己,做出那么疯狂的杀死骡子的举动理所当然。其实像罗汉大爷这样的人现实当中也有,他们多半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执念。这样的人需要保持距离,性格的缺陷伤人伤己。
再谈谈奶奶,奶奶16岁时怀着花季的'美梦却不得不因为一头骡子嫁给得了麻风的单扁郎,心中的不甘以及对父亲的怒火还有对余占鳌懵懂的好感让他们突破桎楛有了一段姻缘,这种仓促的姻缘甚至都只能永远埋藏在地底,这就是那个时代女子的悲哀。其实我并不认为奶奶是追求自由的奇女子,除了高粱地里的那次疯狂,其实奶奶依旧是很传统的女子,虽未相夫,但有教子,默默支撑起家庭,像很多中国母亲一样。
余司令是典型的草莽英雄,胆大狠辣,为了奶奶杀掉了单家父子。在日本入侵中国之际果断拿起枪反抗,没什么文化智谋的他注定会有惨痛的失败,但这样的热血永不褪色。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的都是英雄,就像《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的父亲在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勇敢的为了素不相识的女子站出来一样,生死之间有大恐怖,那一步之遥值得我们一生仰望。(阿米尔的父亲是书中我最欣赏的人物,不管是他之前对阿米尔软弱的不满还是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的勇敢直至在美国从头开始经营生活,他都深刻的诠释男人的样子:坚定勇敢)。
就像莫言自己说的,他是个讲故事的人,这本书其实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一些再简单不过人,时代的洪流,命运的纠缠展现的都是相识的故事,不同的不过只是读者而已。悦己而后悦世人,知世人而后知己,这或许就是描写现实的小说的意义。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三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枪,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枪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枪”。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枪”,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枪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枪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民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枪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枪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枪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枪,又被持枪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读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抽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暴,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暴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枪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发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党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党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性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四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麻风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麻风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五
《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是当代著名作家莫言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曾获得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
作品所释放出来的红高粱的咄咄逼人的压迫感,东北高密乡农民的敢爱敢恨,唢呐的歌声,花轿,蔓野的高粱地,高粱酒,以及照耀着黄土地的血一样的红太阳,顿时把人们带入了那个在现代的浮华中早已逝去的古老东方的神秘与野性的世界。
小说情节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是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在第一条线索中,作者突破的传统历史军事小说的写作套路,在这里,抗日的主力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不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而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支土匪军队。小说脱离历史书的立场,从民间生活方式的直接铺陈中重新构筑了全新而又实在的历史场景,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演绎了以土匪和酒家女子间的姻缘为核心的民间抗日故事。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任情豪放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
《红高粱》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小说中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几乎失却了抗战故事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因此,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该书的主题。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血性、刚勇、饱满意志力的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小说中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画面,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人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小说表面上写的是关于抗战的故事,但内在的底蕴却是揭示在战争、苦难、礼教等枷锁重压下激发起的民族血性和刚勇。“县志”的陈述是对革命战争以及其中人物传统的定义,而作者却要颠覆这样的事实,颠覆以往对战争,英雄的定义,从民间的小人物的视角,诉说一个展现英雄本来面目的故事。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这可以说是开了历史小说的先河。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六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x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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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七
《红高粱》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枪枝,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枪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枪”。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枪”,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枪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枪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某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枪枝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枪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枪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枪,又被持枪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读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抽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奸污,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奸污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狂徒,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与歹徒男人洗黑钱,做生意人。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枪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发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党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党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性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中篇小说。但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抗战题材的小说给人的感觉都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而《红高粱》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的化身,他们是一群独特的,特属于红高粱的英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当然,《红高粱》在思想内涵和意蕴指向上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在红高粱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于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诧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有声有色;他何以具有如此丰富瑰丽的想象力;他的文字何能如此无拘无束舒卷自如;他怎么就能把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的饱满畅酣淋漓尽致震撼人心.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
莫言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说来它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最能喝酒又最能爱的地方.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莫言竖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我们甚至可以忘掉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学当中平板的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于一身,为当代读者提供了全新的阅读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极端反传统的.作为一个主宰自己命运的女性,奶奶反叛了传统的价值道德观念.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单扁郎时,她勇敢的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
“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可见,莫言的历史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创作中的二元对立模式,重构了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轿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可以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起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直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爱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正因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感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因此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生,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八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九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么看?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陽崇拜“的神话中。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首先,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时,就会感知到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陽、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陽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陽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九儿是一个可怜苦命的女孩。命运多舛、身世凄苦的九儿在那个黑暗、封建、贫穷的年达注定会吃很多苦、遭很多罪,可她偏偏还得不到一个宠爱她、保护她、关心她、尊重她的家人,这就无非将她一步步逼到了绝境。
九儿的爹是一个爱财如命、酗酒贪吃、自私自利的小人,为了让自己过上安逸自在、吃喝不愁、吸毒有余的神仙日子,他不惜棒打鸳鸯毁了九儿的爱情,然后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刀单家,嫁给一个病入膏肓、即将入土的伪善之人。九儿的哥哥随了父亲不着调的性子,自私狭隘、自顾不暇的他不仅不能给与九儿一时温情不说,他还伙同父亲一起变本加厉的折磨、压榨九儿,这让人觉得愤懑又辛酸。
九儿又是一个坚强、独立、勇敢的女性。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九儿大义凛然地走进了单家的大门,面对病恹恹的丈夫,面对步步紧逼的大嫂,面对无一人可信的下人,九儿只能一个人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去摸索自己的生存之道。遇到难事了就自己去处理分析,受到委屈和欺压了就只能自己打落牙齿和血吞。尤其是当被土匪花脖子抓去的时候,九儿表现的异常从容和镇定,尽管她心里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但她还是很勇敢的在和劫匪斗智斗勇,她甚至不惜忍痛对自己下手,然后用锋利的指甲在脖子上划出血淋淋的伤口,以此来吓唬花脖子自己染了疾病。九儿这样临危不惧、勇敢无畏的模样真是美极了。
九儿更是一个心怀天下、无谓牺牲的革命战士。为了让心爱的人和最爱的孩子虎口逃生,为了让无数英勇的斗士躲避日军攻击,为了保护村子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民,九儿选择孤身一人引开敌人,最后更是利用高密响当当的高粱酒与敌人同归于尽了,她这样英勇就义的精神很是让人钦佩。
我喜欢九儿,因为她是那么独立、那么顽强、又那么坚韧;我也很欣赏九儿,因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干练、又那么善良。因此我希望自己可以和九儿一样,做一个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的独立女性。
电影《红高粱》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直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近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海一浪一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与野一性一。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如果一定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通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展现出一种敢一爱一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一性一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后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地方。那机槍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展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喜欢,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一性一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有趣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一裸一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似乎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展现了出来,古朴与野一性一,张扬与狂放。
成功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一性一,它只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代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个一性一,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一
莫言得了诺贝尔奖嘛,所以我就很自然地在ipad下载了个莫言全集。
《红高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姜文。里面的余司令的确就是姜文演出来的样子。
说实在的,也很被里面的蓬勃的生命力所感染。
但是呢,看完这个再看莫言的另一部作品,《檀香刑》。里面的一个汉子也是一腔的热血,逼无退路,唯有爆发。会感到极大的落差。
这就是文学作品的有趣之处。
能感觉到红高粱带给姜文的烙印。因为时隔多年之后的《让子弹飞》,他依然是那个粗豪的肌肉汉子。
我们时常谓血性。美好的文学作品把这东西过度赞扬放大。然后总有一些不合时宜的家伙把他毁灭掉。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二
在晃荡的火车上看完这篇短篇小说,感觉不算好,不算差吧。
好的地方是作者善于留悬念,还有画面还原感强烈。作者会把故事描述分开几条线,在一件事描写到一小部分之后,在留有悬念之时描述这件事之前需要交代的事情。事情穿插的描述让读者同时窥探到几个故事的情节,这样让整个故事少了不少的铺垫,一开始就可以直入正题,打破了以往从时间顺序描述的常规。边讲故事边交代之前缺少的铺垫叙述,让故事也显得紧凑起来。
至于画面感的描述,则不得不称赞。作者的描述还原了一望无垠的高粱地的情景,读者看着文字就能想象到那片村庄,那边高粱,那座新建的桥,以及发生阻击日本车队当时桥两侧的情形。人物对话中也把东北话添加进去,让整个人物的形象也更加丰满了。
差的地方:
2、心理描写过多。作者的角度是父亲给他的回忆来展开故事。或者从旁观者的身份,或者从父亲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是在故事中却加入了许多人物的心理叙述。比如奶奶死前心里历程,罗大爷的心理叙述等,都让人觉得有种不真实,作者在单方面揣测人物心理活动的感觉。
3、文章想表达他奶奶打破封建对女性的枷锁,给予她奶奶新女性的形象。但事实上不太成功。她奶奶既没有拒绝她家里给她安排的婚姻,也没有主动去追求她所希望的爱情。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她不由自主的接受的。小说只能说描绘到她奶奶果敢,泼辣,有行动力的一面,但是在关于她爱情这一块,真没有表现出她新女性的一面。
总的来说,小说还原了当时东北的社会情形、大片高粱地的农村生活以及一个鲜活的抗日故事。描写的手法,插叙的安排都是很高超的。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三
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再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因为自这之后,我对购书对阅读越来越挑剔,价格的几何式增长,质量的几何式下滑,时间精力与工作的矛盾,当然个人喜好是最重要的。但不管怎样,随着《诺贝尔文学奖》地揭晓,莫言以及他的著作已在国内刮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即便几十年前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电影也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也包括我在内。
其实自闻说莫言得奖后,虽然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也没有为长时间的冷淡他的作品而后悔,可《诺奖》毕竟还是极具分量的,不说文字,但是这超过百万美金的奖金,已足已勾起你的欲望去读了,看到底是否物有所值。遗憾的是动作稍显迟了,一连逛了几个书店,莫言的书全面断货,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全面上货。而我并没有灰心,几乎一有闲空便往书店跑,生怕再次错过。如此看来,莫言获得了百万,而书店恐不止这个数字了,呵呵。
等待的日子有些漫长,虽然书架上仍摆着多年前的《红高粱家族》,可已读了多遍了,硬是懒得再去动它。
影片中那片如汪洋涌动的的红高粱,莫言讲那是野生野长得,正因为这才给了人一种原始的美丽与震撼,它们有着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北方农民生命力的象征。文学表达的是文字的、静态的美;而电影是感官结合的体验,动态的美。文学借助电影的影象,使之真正成为广泛的大众的艺术。于是莫言把这片红高粱交给了张艺谋。张艺谋说:要通过塑造人物的个性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于是自莫言笔下流淌出的那片狂野的红,被张艺谋恰到好处,酣畅淋漓地呈现到了我们眼前。
尽管电影表现的主题是抗日的爱国主题,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尤其是悲怆的结尾,在当时国内纯粹的爱国主义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是那么的不同寻常,如一轮新阳。事实他成功了。凭借这部电影,中国人第一次拿到了国际性大奖——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从此世界开始关注这片“红色的土地”,赞美中国新电影。
真的不知是张艺谋成就了莫言还是莫言成就了张艺谋?而现在,我或者我们几乎忘记了张艺谋曾经是这样的导演,充满原始的张力,简洁粗犷的手笔,不拖泥带水,不娇柔造作。
中国的电影似乎正在世界的舞台上渐渐褪色,但时隔二十多年,莫言却给了国人一个惊喜。早就对国产电影失去了信心,只希望莫言的获奖能给同样萎靡沉沦的国内文学带来一线曙光。
电影来缘于文学,文学造就电影。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四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ai,“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五
距莫言获奖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次有机会就看了一下这本书。
听说过有人评价莫言获奖,大意是,莫言所写的东西或是揭露的事情都是过于黑暗的,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应该不仅仅是止于此。在加之有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莫言的一篇散文,当时觉得这样的功力不应该是诺奖得主的实力。
知道这本书已经很久,但是可能因为有时候对某些题材不是很感兴趣所以一直没有看。但我觉得这种能够载入中国文学史册的作家的作品还是得看看,所以这次用两三天的时间完成了这个任务。
书中涉及的事情有些是有点沉重甚至过于残忍的,而故事所要传递的精神内涵也并不轻松,也许这就是一个作家的特色。不得不说有时候一个作家一座城。比如张爱玲之于上海,沈从文之于凤凰,莫言之于高密东北。从文中的只言片语之中就能体会到作者对家乡深沉的爱,也唯有此,才能深入一个地域,写出一个城市。
全书文笔不错,情节不错,比大多数小说已好很多。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六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七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这本书穿插叙事,将一个不拘泥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认自己贪婪的父母,不愿见到自己那个患麻风病的“丈夫”,勇敢追寻自己所爱的,甚至带些匪气的戴凤莲描绘得惟妙惟肖,特点鲜明。此外,莫言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厉害,完整展现了高粱地的样子,非常值得一看。
书中的几个人,也都是各有特点,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大爷,一个似乎一直迷迷糊糊的人,东家被杀了,报案后还是给给女主人继续工作,虽然有着很多疑点,但还是没去深究,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日军强征骡子修路之后还是展现了一点血性。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八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十九
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洸洋的血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洸洋。
莫言红高粱读书心得篇二十
第一次看莫言的书是在我高三的时候,当时自己周遭充斥着一种十分不好的氛围,加之上有一种比较大的压力就难免使得自己在看莫言的书的时候出现很多的新的感触。
我的人格形成和鲁迅先生有着十分大的关联,对于莫言或者汪曾祺一类的作家其实在一开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再到特定的时间节点之时,就好似一种蛮深刻的缘分一般,突兀地看见对方的面颊。
当时看莫言的一本散文集子,也就是那本《会唱歌的墙》。莫言在自己的书中写下了很多的比较新鲜的事物感觉,让人读罢深感共鸣。在莫言的书中有一种十分明显的饥饿记忆,这个是和他小时候存在着的那种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家乡有过很多的自然灾害。
再加上一些时代特有的一种触感,就使得在莫言的书中充斥着一种大快朵颐的饭香味。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
那种插着红枣的饽饽就成为了莫言对女性乳房十分深刻的描写。这种来自山东人的不加掩饰的描述依旧是存在着一种浓重的个人或者地域特色。《红高粱家族》是莫言较为早期的作品,我们在看的时候也是突然意识到在其中是有着一种时代的印记。
如果将其放在现今的这种环境之中,《红高粱家族》不一定会火。但是,在那样的一个西方文学随着西方的相关物质产物出现在莫言这一代的作者中,奇妙的化学反应就出现了。
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被莫言运用到了自己的书中。但是,《红高粱家族》中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并不是马尔克斯的一种衍生,按照莫言自己的话来说,其实在他写出这本书之后,西方的很多文学作品才开始大量涌入中国。
《红高粱家族》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来看的话,依旧是存在着其特有的性质的。单单是在体悟其中的种种,更多的却是一种开拓性。现如今在市面上出现的那些小说,露骨的不少,叙实的也不少。但是,终究是因为莫言之类的九头鸟将这个笼子撑大罢了。
在小说中,关于人性的探讨一直都未曾停歇。我们在理解这些林林总总的内容时,也一定是会有一些自我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