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倡议书(通用18篇)
总结是对过去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不断进步和成长。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个人发展和工作生活都至关重要,我们要注重维护人际关系。阅读以下总结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一
尊敬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现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时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冲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违规载人载货、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违规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不接打手持电话,不在酒后驾驶。夜间行驶时,主动打开车灯。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带头做到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棚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飞线充电,不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楼入户。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家人、朋友以及周边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广大中小学校教职工要通过“小手拉大手”“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育学生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家长文明出行,告诫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生活因城市更加美好,城市因文明更加美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做细节做起,示范带动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菏泽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四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加重了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自20xx年x月起,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xx市教育局。
20xx年x月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五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六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的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同学们上下学。然而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致使涉及两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多发。在两轮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约80%是因为颅脑损伤导致,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事故中的大部分撞击力,防止尖锐物体穿透对头部造成伤害,将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还可具备缓冲和减震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防止百分之八十五的头部受伤,它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安全防线。为了各位同学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家长骑两轮电动车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给同学们做好榜样;同学们也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督促家长们骑车戴好头盔,当发现家长违规时要提醒并纠正家长的行为。
二、请家长们做到一辆两轮电动车只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骑乘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同学们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头盔卡扣。
三、年满16周岁的同学,可以骑行两轮电动车,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的家人,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成为习惯,让我们一起平平安安,携手共进,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七
各位“蓝鲸”们:
大家好!
近来南京的马路上有不少骑电动车的市民朋友们佩戴上了安全头盔,但也有少部分市民仍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戴不戴头盔是我个人的“自由”,出于种种原因,没有佩戴头盔就骑行上路了。
众所周知,电动车因身姿纤细,动力十足,环保耐用,像五色的河流穿行在城市各个角落,方便的同时实则暗流涌动,危机四伏。电动车相较与汽车来说,刹车性能和防碰撞功能都不堪一击。如果出现碰撞事故,电动车主最易受伤的部位就是头部,头部又是人体非常重要而薄弱的部位,不戴头盔骑行,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伤害事故。
天气渐渐炎热,闷热的头盔必然不会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在过去,头盔主要是骑行摩托车的车手的必备,这种认识似乎已经成为市民的思维定势,这给我市全面普及电动车骑行戴头盔,又增添了一道难题,因此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倡议:
电动车车主们,相信大家一定看过各种事故现场的视频。在车祸发生时,头盔能保护我们脆弱的头部,使事故受害者逃过一劫。而没戴头盔的`人,常常在车祸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心中有安全,做安全事,行安全路,才能平安顺利。
在公路上有的骑行车主会边骑行边听耳机,甚至看手机。这些人里有人戴着头盔,有人没戴。没戴头盔的人固然是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但戴了头盔的车主也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关注一切风吹草动,车来避让,鸣笛有理,防止路怒,对自己负责,为他人着想,防患于未然。
生命至上,安全先行,如果我们南京所有的市民能提高素养,佩戴头盔,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城市秩序,南京的明天会因为你的安全素养提高一小步而更加美好。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八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20xx年7月2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九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为您的出行带来便捷,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交管部门统计,在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0%,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人数的近50%,而不戴头盔的骑行者头部损伤几率是佩戴头盔的2.5倍。为保障您的个人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特发出倡议:
一、骑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等候信号灯。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
四、不违法载人(可载12周岁以下儿童1人),载学龄前儿童须使用安全座椅。
五、不超速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六、电动自行车要主动登记上牌。
文明滁州,有我更美;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积极劝阻身边亲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特此倡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一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小朋友们上下学。然而由于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关键一道防线。因此,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头盔,系好头盔锁扣,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了各位小朋友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不占用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这不仅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更会引发交通事故。
02、不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03、不闯红灯。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亮起的红灯,“任性的”在路口穿行。
04、不违法载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05、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驾驶者需要佩戴头盔,同行者也需要佩戴。
06、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07、一停二看三通过。
当电动两轮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08、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09、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己的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二
广大居民朋友:
您好!文明是宝坻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不仅给市民朋友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宝坻是广大居民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您倡议:
1.戴头盔,成习惯。
驾乘电动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2.上牌照,不乱停。
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要充电,必规范。
电动车应安全规范充电,充电时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不能长时间充电。严禁在楼道内对电瓶车充电,停放,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在小区充电;禁止从楼内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4.靠右行,不闯灯。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5.讲安全,非儿戏。
驾驶电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6.大货车,要远离。
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居民朋友们,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增光添彩。
xxx。
2022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三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海盐县文明办。
20xx年7月2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四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部分电动车不具有生产许可和出厂合格资质,车辆安全性能没有保障,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轮、三轮电动车、四轮代步车大量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改型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今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身为泌阳县的一份子,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为此,泌阳县文明办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在日常的电动车驾驶过程中,做到不擅自改装加篷,做到文明驾乘。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文明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2、驾驶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以及乘坐电动四轮车时(包括坐后排)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头盔或系安全带发生的,所以请大家养成出行正确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3、我县开展的电动车登记编码、防盗编码管理工作,定于20xx年7月10日至20日为登记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为免费上牌阶段,9月1日后需付费上牌。请大家根据车辆的类型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4、2021年9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两轮电动车和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驾车乘车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泌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时间: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xx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xxx市文明办。
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新社会贡献力量!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七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八
亲爱的家长朋友: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省会交管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目前,全市正在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在给大家提供方便的同时,由电动车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交通事故中的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因此,桥西交警大队呼吁广大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朋友,一定佩戴好大小合适、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并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督促本单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登记上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二、对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禁止驶入单位院内。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随意横穿,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桥西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及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的教育、处罚力度。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涉及到贵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请贵单位加强管理。
希望贵单位大力支持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中,为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省会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美丽石家庄做出贡献。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