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贸易合同(优秀19篇)
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合同的具体写作步骤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您可以在下面找到一些合同案例,帮助您了解如何撰写一个完整的合同。
钢筋贸易合同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钢筋贸易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筋贸易合同篇三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充分酝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万元,无论在乙方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不及物动词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xx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钢筋贸易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供货的过程中,为更好的保证部件质量,对采购成本的稳定性进行有效控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所供货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称双经销材料)时,乙方应从甲方购买并使用其生产供货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场上购买。该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柜口用pvc、各种色母原料等。
2.各种规格钢材: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sd钢板、镀铝锌板、不锈钢、镀铝板、铝板等。
3.进口零部件:芯片、继电器、传感器、程控器(含国产)、温控器等。
4.其他分包订单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产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为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应从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数量应以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为准,不能多购也不能少购,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原材料只能用于生产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乙方购买储备的原材料数量不能超过生产一个月向甲方供货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订单计划变动而造成的超储备钢材除外)。
三、原材料价格由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确定。凡使用双经销材料进行生产的零部件在双方核定结算价格时,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原材料价格核算(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数量从甲方购买原材料,包括多购或少购,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供货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是乙方少购或多购的原材料数量乘以乙方从甲方购料单价得出的金额。
五、如乙方主张有某些双经销材料因甲方没有储备,乙方无法买到的情况,以及因加急订单等原因一时不能从甲方购买相应原材料的情况,必须由甲方商务部和jit订单执行事业部处长以上人员的共同书面签字认可,乙方方可自行采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对暂时从甲方购买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只能自行采购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领料必须经甲方jit采购员及大宗料计划员确认、厂家盖章签字并到甲方财务开发票后才能进行,乙方领料时应持领料单以及发票、领料授权书。
七、乙方领料人员每次领料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授权书。乙方应保持领料人员的相对稳定,更换后应在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书面提供最新的企业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原迹及公司印章原迹给甲方采购人员及领料仓库以在领料时进行校对,否则出现因假公章冒领材料现象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八、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务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次类推,若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
十、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基本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钢筋贸易合同篇五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3、甲方应当保证其合约的完整执行,由其引发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不对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提供担保。
3、乙方对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商业信息、经济情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均为重要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居间范围。
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客户的关联公司为居间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交易事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价部分金额。
第九条。
第十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抛开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绍的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违约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就解决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任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钢筋贸易合同篇六
各个国家都通过国际私法、民法、商法,对外贸易法作了具体的规定。总的原则是,首先适用双方国家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统一实体规范);在无统一实体规范可适用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在与之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适用于某国法来调整他们所签订的贸易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当依冲突规范的规定,确定适用该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本国法律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适用有特殊规定的,依法律规定。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篇钢筋贸易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货物:
品名规格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吨)含税单价金额(元)生产厂家。
螺纹钢。
线材。
具体数量以实发为准.
2.质量标准: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现行国标,并附钢厂原始材质证书。
如经乙方验收有质量问题,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降价,
换货,退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价格条款: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仓库含税交货价,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预付合同货款10%,余款提货前付清.款到提货,按实发。
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方式,期限:汉钢货场,交货期8月31日前交清.
6.包装方式,损耗计算:按通用方式包装,按理论计重.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
9.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约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10.甲,以双方应诚信履约,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编号:
甲方: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供货的过程中,为更好的保证部件质量,对采购成本的稳定性进行有效控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所供货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称双经销材料)时,乙方应从甲方购买并使用其生产供货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场上购买。该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柜口用pvc、各种色母原料等。
2.各种规格钢材: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sd钢板、镀铝锌板、不锈钢、镀铝板、铝板等。
3.进口零部件:芯片、继电器、传感器、程控器(含国产)、温控器等。
4.其他分包订单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产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为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应从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数量应以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为准,不能多购也不能少购,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原材料只能用于生产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乙方购买储备的原材料数量不能超过生产一个月向甲方供货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订单计划变动而造成的超储备钢材除外)。
三、原材料价格由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确定。凡使用双经销材料进行生产的零部件在双方核定结算价格时,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原材料价格核算(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数量从甲方购买原材料,包括多购或少购,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供货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是乙方少购或多购的原材料数量乘以乙方从甲方购料单价得出的金额。
五、如乙方主张有某些双经销材料因甲方没有储备,乙方无法买到的情况,以及因加急订单等原因一时不能从甲方购买相应原材料的情况,必须由甲方商务部和jit订单执行事业部处长以上人员的共同书面签字认可,乙方方可自行采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对暂时从甲方购买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只能自行采购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领料必须经甲方jit采购员及大宗料计划员确认、厂家盖章签字并到甲方财务开发票后才能进行,乙方领料时应持领料单以及发票、领料授权书。
七、乙方领料人员每次领料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授权书。乙方应保持领料人员的相对稳定,更换后应在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书面提供最新的企业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原迹及公司印章原迹给甲方采购人员及领料仓库以在领料时进行校对,否则出现因假公章冒领材料现象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八、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务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次类推,若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
十、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基本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钢筋贸易合同篇七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
钢筋贸易合同篇八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货物:
品名规格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吨)含税单价金额(元)生产厂家。
螺纹钢。
线材。
具体数量以实发为准.
2.质量标准: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现行国标,并附钢厂原始材质证书。
如经乙方验收有质量问题,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降价,
换货,退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价格条款: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仓库含税交货价,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预付合同货款10%,余款提货前付清.款到提货,按实发。
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方式,期限:汉钢货场,交货期8月31日前交清.
6.包装方式,损耗计算:按通用方式包装,按理论计重.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
9.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约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10.甲,以双方应诚信履约,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钢筋贸易合同篇九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
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方,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甲方:
乙方: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二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答: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桟单等。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2、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帐簿、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贴花,对财会部门设置在批发部、仓库、门市部和其他部门的商品明细帐、原材料明细帐、产成品明细帐等都不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答: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答: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现金按实际收到或存入纳税人开户银行的金额确定。实物指房屋、机器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等。如果是实物捐赠,则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
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按应税凭证的件数,每本为伍元。
答: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答: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同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也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答: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答: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为列明的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答: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答: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答: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具体操作方法为: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事先将电子文本中涉及印花税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打印成纸质文本,并据以办】理印花税缴纳事项。
答:印花税的缴纳日期是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予办】理。具体是指,应税合同在签订时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贴花;营业帐簿在启用时贴花;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实行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应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缴纳。
答: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览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答: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答: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5、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b、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楼的钢筋工项目劳务分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所有钢筋下车搬运、制作、水平垂直运输、绑扎及所有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电焊机搭接焊接施工等相关工作,以及其它工种所需半成品的制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至竣工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二次结构钢筋的预置和后期制作安装,楼梯、窗台的预埋后期制作安装,砌体用植筋的制作安装,塔吊、载人提升机基础钢筋的制作安装等等所有钢筋工程。乙方自备各种施工设备和工具以及施工辅料(甲方只提供施工用钢筋)。
2、负责提供材料计划、报验。配合资料员取样送检,所有料表报工程部留存。
3、基础部分配合施工放线,配合其他工种纠偏工作。
4、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整齐。
5、做好文明施工现场,工完场清。雨具,劳动安全用品自备,不得影响安全及雨季施工。
6、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外的机械用线自备必须是橡皮电缆线。
1.合理利用原材料,短头不得超过定额消耗规定,否则超标的材料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2.乙方负责钢筋翻样,并向甲方提供钢筋规格及数量,同时交工地技术人员复查,按图施工,乙方应按技术人员的意见及技术交底的要求,按规范进行施工。
3.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钢筋验收工作,力求一次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材料损失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坚决禁止漏筋,坚决禁止钢筋移位,坚决禁止剪力墙及暗柱竖向钢筋间距移位,混泥土浇注过程中必须有专业钢筋作业人员照筋。
1,按设计图纸标注建筑面积计算,承包单价为元/m2,主体施工至二分之一时,建设方支付进度款后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70%,主体封顶后相应进度款到账付总造价的80%(扣除原支付进度款),余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决算完成一月内一次付清,除此外期间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中途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按已完成工作量工程款的50%支付。其余作为合同违约金处罚。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2,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并且有合同签字人的委托函,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工完场清,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每周壹晚上6点左右例会,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1、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因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擅自进入施工场地,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劝告、制止,强行操作、野蛮施工以及不按安全规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而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责任在5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10%,5万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6、严禁楼面作业人员带火种上楼或者乱丢烟头,一个烟头罚款50元,如果造成损失按损失多少两倍处罚。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人员有义务对甲方的材料及设备进行保护。归乙方人员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如因保护不当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钢筋工不得出现错下材料、短头过多等现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损失进行扣款并另处罚款300元/次。
3.节约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5%,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6、本合同有项目部管理处罚条款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身份证号: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预计每年约 15 万美金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通州运河支行 账号:1100 xxxx 9234
户名: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1、 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xx北苑155号主楼530 地址: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五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六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
2.规格:______
3.数量:______
4.单价:______
5.总价:______
6.包装:______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经______至______。
9.保险: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
卖方:______买方:_______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______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七
信用证系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对外开立的承诺在所提交的单据和信用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一致的情况下,承担付款义务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关系被认为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关系组合,但是最核心的法律关系是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关系。信用证这项贸易结算工具创立至今,极大地推动了贸易的发展,被视为是将金融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的积极创造。信用证适用的统一惯例也为广大贸易者、银行、航运者所接受,成为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国际法。
信用证之所以能够有如此的生命力,在于其有着极强的独立性,信用证开立后则独立于贸易基础合同,开证行凭借自己判断对外做出是否付款的意思表示,受益人也可直接主张于信用证开证行以获得相应的付款。可以说信用证的独立性特点是信用证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最根本原因。但信用证的独立性是否就已经真正发展到超脱基础贸易合同而成为与基础贸易合同毫无瓜葛的法律关系,从而与基础合同之间形成井水不犯河水的并行的体系呢?笔者认为,无论如何信用证在其运行中总会受到基础合同的强大影响,从而极大地改变名义上的独立性。
信用证充其量仅仅是一个结算工具,是贸易双方就资金如何支付所做的安排。按照一般贸易规则,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买方负有向卖方支付款项的义务,买方支付款项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不外乎采取包括现金、汇款、托收或者信用证的方式。从安全性角度而言,信用证被视为最安全的结算工具,信用证拉近了买卖双方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因双方之间的不信任而产生的副作用。
买卖双方一旦同意采用以信用证为结算的工具,则就涉及到信用证的开立时间、信用证开立银行的接受与否、信用证开立的费用承担、信用证中具体的单据的种类份数出具人等条款。这些条款都会被纳入基础贸易合同的范围,买卖双方就这些开证条款进行充分的磋商并达成一致,最终成为基础贸易合同的一部分。
可以这样说,基础贸易合同中就信用证开立条款所作出的约定是后续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没有双方在基础贸易合同中的磋谈,就谈不上信用证的适用。更为关键的是,这些信用证开立条款的约定一般都会被直接纳入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当中,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基础贸易合同时信用证的源泉。
一般我们认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在开证时产生的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此法律关系也和信用证法律关系相独立。我们承认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和信用证法律关系之间是独立的法律关系,但是不能否认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产生的重大影响。
买卖合同的买方基于自己的方便等原因的选择,会选择一家银行做为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是应开证申请人的委托进行的,虽然开证行对外独立开立信用证的法律后果并不直接归于开证申请人,但是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一般不得超脱于买方的指令。
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买方一般会向信用证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或者签订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合约,在此合约当中,买方也即是申请人会详细地就信用证条款的几乎全部内容做出详细的要求,这类要求和前面我们所讲的基础合同里的约定是一脉相承的,实际上也就是将基础合同里所约定的开证条款的内容以清晰的意思表示,指令或要求开证行如是办理。在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并未违背ucp的强行规定的情况下,一般开证行均会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也就是说开证行对外开立的信用证实际上就是将贸易基础合同中某些条款对外进行了细化,使之符合ucp的要求,以及符合国际银行间标准实务的要求。
信用证能否充分地得到履行其法律要求表现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会出现不符点,或者说开证行是否会就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再进一步则为开证行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能否成立或者是否最终放弃。
所谓不符点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约定的各明细内容。从其来源上来看有两类最常见的不符点。一类是根本性的不符点,即单据的产生本身已经不符合信用证的约定,从而导致不符点不可能也不应该得到弥补。比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提单的出具日期已经超过了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受益人本身已经是延期交付货物,在此情况下,船运公司签发的提单上记载的装船日期已经不可能和信用证相符,此类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是不可修改的不符点,如果强行为了满足信用证的条件而使之相符,则会落入无尽的法律纠纷,在本文中我们不做阐述。
还有一类不符点是轻微的不符,或者是可修改的不符。主要表现为因为某种操作的失误而导致在单据上显示的内容和信用证规定不相符合,诸如打字产生的错误等等。此类不符合前者的不符有着质的区别,这些不符不是履行基础合同中产生的不符,而是信用证下出现的不符。但是此类不符同样可能导致不符点的主张得以成立,如果此类不符点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原则,则对开证行来讲一样可以达到拒付的条件。
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制定者角度而言,制定者希望通过惯例统一各方就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不同认识从而达到较少不符点争议的目的出现。根据统一惯例的要求,开证行也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外独立做出单证是否相符的意思表示。
但事实情况却远非如此。信用证从其开立到接受单据再到最终付款有着一段时间,姑且不论是远期信用证,在即期信用证下,都会有相当一段时间,所以开证申请人一般均在开立信用证时提交部分保证金已开立信用证,待到开证行付款之时再将全部款项补足。这一信用证的强大的融资性质,导致单据到达开证行时开证行其实并没有完全的开证申请人的资金做保障,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影响,或者为了使单据提示和最终付款之间产生缓冲,许多开证行在接到单据时首先即对外宣称不符,然后择机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充足资金后再行付款。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合同能否履行严重影响了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转。
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本文曾经提到的一些轻微不符点的出现,如开证申请人已经丧失了商业信誉,根本无力偿还信用证可能出现的垫款,则开证行会竭尽全力寻求不符点的成立,从而达到拒付信用证的目的,此时信用证基础合同开证申请人的情况对信用证交易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开证行仅仅是因为申请人出现了某些状况而试图以不符点为借口达到拒付的目的,则受益人应当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判断标准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队开证行的上述无理拒付采取法律措施,一旦这些不符点被认定为不成立,那么根据民法基本的原理故意促成条件不成就的人无权宣称条件不成就,开证行也就逃避不了付款的义务。
3、放弃不符点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关系的影响
我们在分析以上情况时曾经说过,单据的不符点存在诸多原因,有些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点,不可能得到修改,这是单证之间的绝对不符。按照信用证交易的一般规则,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即无须对受益人进行付款,也即开证行对外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开证行即享有脱离信用证关系约束的权利。那么是不是不符单据的提交开证行就确定不付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现实交易当中,受益人虽然提交的单据存在着不符点,此时受益人一般会跟申请人做出联络,寻求申请人对上述不符的确认,申请人一般会明确告知受益人,此类不符点他们会予以接受,受益人仍可迳行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并可获得付款。
开证行在接到此类单据时,也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此类单据上出现的不符,如果申请人明确告知开证行,他们对此类不符点均会接受,此时开证行仍可对外做出付款的承诺。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行的独立判断信用证不符权变成了首先由申请人判定,其次才是开证行对外做出意思表示。根据法律上的禁反言原则,开证行一旦同意对外放弃不符点,则开证行的付款应当是确定的,不可撤销的。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样一句话,在信用证交易的运行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之所以将贸易合同称为基础合同,即在于在此基础上的其它交易行为的运行都受其影响,如果没有基础合同的正常履行,就不能完全保证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行。
从利益角度出发,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一般均具有良好的商业往来关系,同理受益人和其往来银行(被指定银行)之间也一般具有良好的商业关系。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是利益的共同体,他们实际共同承担着对外付款的责任,尽管表面上时开证行对外付款,但是该款项实际仍应由申请人对外支付。而信用证下的各类单据只不过是经过银行的手而最终转移到开证申请人手中,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是否能真正为申请人所需,是否回给申请人带来损失,直接影响着申请人是否真正愿意接受这些单据。在申请人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表面上的不符点都是轻微的,在申请人根本不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上的不符点都是重大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符点只不过是付款是否能够完成的一个托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是依靠信誉生存的企业,如果银行在信用证的执行上经常会借口不符点是否成立来达拒付的目的,则该银行的商业信誉就会广受怀疑,直接的经济后果是此后的交易中当事方将不会接受此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这对经常拒付的银行来说是不利的。
但是出口方做为受益人一旦选择了信用证做为结算的工具,即应当充分利用该工具的优势,尽力正常履约,并努力防止出现单据中的不符点的存在,从而真正达到使得商业信用证转换为银行信用的目的,以使得自己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八
需方:
供方: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需供双方就本钢筋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和价款。
本合同标的物为:,标的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钢材供货清单》。
标的物单价为:元吨,数量为:吨,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元。本合同所称数量和总价款均为暂定,最终数额根据进场量,据实结算。本合同所称价格均为落地价,包含按本合同文件要求完成标的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工作及其他为达到需方使用要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若本合同中无特殊说明,则各项价款均以人民币定价和结算。
钢材生产厂家要求:应是钢厂的产品。
第二条质量条款。
1、质量标准:供方向需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标的是全新的、优质的、无损的、未曾经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标的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在寿命周期内使用良好。
3、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149。
9.1-;。
(2)热轧光圆钢筋gb149。
9.1-;。
(3)热轧带肋钢筋gb149。
9.2-。
第三条交货条款。
1、交货时间:。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4、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作为供、需方以及需方相关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其它相关的资料。
5、需方在交货地点签收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需方签收标的物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条款(包括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1、验收方式:由需方、监理公司、需方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
2、验收期限:标的物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后个工作日内。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在上述期限内组织验收的,视为合格。
3、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国家法定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4、需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出异议。
5、标的物内在质量不符合约定或相关标准,以及只有经使用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第五条计量方法。
1、计量办法:线材、盘螺钢过磅;螺纹钢理论重量。
2、是否允许标的物有合理损耗:。
第六条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原厂包装、带标汇牌、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2、包装物回收:不回收。
3、包装应保证标的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1、本合同以转账电汇现金支票形式结算。
2、本合同附件所列仅为供需双方本次供货或采购计划,双方结算时以实际进场量为准(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所列单价)。
3、货款支付:(按照批次)货到需方指定现场,经三方(甲方、监理、总包)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货款总价的%;剩余%货款为质保金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无息付清。
第八条双方义务。
1、供方义务。
(1)供方负责根据的需方的订单,按时按量的将标的运输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卸货;若标的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利用的,供方负责在10____日内包退(包换、包修);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因运输、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标的受损的,供方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初检合格,招标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初检不合格,中标方应指派有关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会同招标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重新取样复检并负担有关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中标方未派人处理的,招标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处理,其费用在尾款中直接扣除;复检仍不合格,中标方除无偿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外,并负担由此可能给招标方、施工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连续两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招标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
(2)供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及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相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2、需方义务。
第七条。
第三款之规定及时向供方支付合同款。
3、双方义务。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给与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士,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需方发出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传真)之日起天内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需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超出部分有权追偿,同时需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2、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若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运送的货物或代运的产品,需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十条质量保证。
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年限:。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供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均不视为不可抗力。
2、供需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税费承担。
法定费用、税项如法律规定由需方代缴,需方代缴后有权向供方追偿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的组成和解释。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中,需供双方有关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
4、质量保修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和(或)样品。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可由供需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章):
供方(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筋贸易合同篇十九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14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