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优质17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记录下自己的点滴进步,激励自己继续前行。写总结时要注意措辞得体,语言简练,避免太过啰嗦。这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一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00里的回乡之路。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10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我想,利立浦特与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可是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与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终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也从某个角度折射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各党派之间的争斗以及与法国的战争等等,充分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第三部中的飞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飞岛上的人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一点没有想到要全方面发展,才能让国家强大起来。并且那些致力研究一些奇怪实验的人,譬如用蜘蛛网作防线,用嗅觉、触觉辨别颜色,还有把粪便还原为原先的食物等等。这些实验都是很愚蠢,有的实验甚至根本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依然热衷于做这些实验,而不去造更好的房子或是种植出更优良的粮食,让土地都变的荒废后还不以为然,真的令人不解。作者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科学研究者,并讽刺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人性随着历史的前进一步步地堕落,走向深渊。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研究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明白说谎是什么。
可是,格列佛却因过于崇拜慧嘶马,而成了愤世嫉俗的偏执狂,根本看不到人的优点,把人看作与野胡一样,最终格列佛也成为了作者嘲讽的对象。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由此也想到了很多。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三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四
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书中人物的塑造、刻画生动: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追求完美的贾宝玉,风风火火的王熙凤,心胸宽广的薛宝钗特别是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两个人物,是那么深入人心,可以让人为之研究一生。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黛玉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她,无论是自己的离别仇恨,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草木枯荣,四季更替。她都会黯然泪下。也许她真如书中所写的绛珠草,来到世间“还泪”一般。她切实地向人们显示了那水一般的柔肠,她对于一切世间的丑陋、难堪,就只能是暗自落泪,这不禁让人觉得她有那么点“窝囊”,当然,这词儿并不怎么适合她。哎,黛玉真叫我又爱又恨啊!
相对于书中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他虽不是女孩,但一样是那么细腻柔肠。他与那些灵气、清秀的女孩相差无几,宝玉厌恶他人“男尊女卑”的思想,他对丫环毫不歧视,反而他会挺起胸膛保护她们,怜爱她们当宝玉得知无力帮助她们时,他伤心欲绝。当他失去迎春、晴雯、黛玉时,他比任何人都想挽回这一切,但是他追求完美,他追求独道的美!内心的美,行为的美,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别人没有的美。他不是一位女子,但他更像一位愿意拯救那些女子“美”的勇士。与其他两相比,薛宝钗那宽豁开朗的胸襟无疑让人产生敬佩之情。而心狠手辣的王熙凤恰恰相反,心胸狭窄,贪财,泼辣让人发指!
《红楼梦》,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果然内藏真经,对情节的描述荡气回肠,对人物的刻画细致入微。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不管谁看了都会像我一样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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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五
我们这学期课文有《晏子使楚》这一课。
文中晏子是齐国的大夫,去访问楚国时,楚王仗着自己国势强盛,百般侮辱晏子。比如在城门旁开了个五尺来高的洞;说他们国家没有人了,为什么派他来;说齐国人没出息。但是晏子却用机智巧妙的语言回敬楚王。从这以后楚王不敢不尊重晏子了。
这篇课文无处表现出语言的魅力,让我们时刻感受语言表达的艺术。但是我有时候就太会运用语言。有一次,我与同学发生了争执,激烈的争吵使好多人来劝架。但她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说越凶,声音越来越大。我本想回想回敬她几句。但是一想的那一课,晏子受到侮辱都没有发火,我这算什么呢?于是,我压住自己的火气,对她说:”咱们别吵了,我给你道歉!“她一看我这样,有些不好意思啊?”哎,没,没关系!“于是,我们俩重归于好。哇,语言真奇妙,竟然让我们和好了。我做了一个”耶“的手势。
在我们生活中,那都需要语言,我们每天都要用语言进行交流。精练得当的语言,让我们有效的和他人交流;机智巧妙的语言,帮我们摆脱尴尬;幽默风趣的语言,让我们开怀一笑。
亲爱的朋友们,学会用语言吧!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六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七
鲁迅先生作为五四新文化的先驱和中国最伟大的革命家之一,他的作品虽为后世称颂,可真正继承其革命精神衣钵的人在当代却太少。我在几近成年之时才拜读他的名作《彷徨》,说来也是惭愧。
彷徨一词意为“来走去,犹疑不决,不知往哪个方向去”,反映了鲁迅此时在革命征途上的迷茫,作于五四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时期。字里行间充斥着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以及各类人违心的选择。我个人尤其对《在酒楼上》和《伤逝》感触极深。
《在酒楼上》讲述了主人公与朋友的一次偶遇长谈的经过。从朋友的言语中不难发现,他也曾是一个会为了国家前途命运,与他人争执不下,乃至拍案而起的爱国青年。那是那个时代,甚至当代许多青年人形象的缩影。不得不说,每每想象这样的人物,仿佛看到了样板戏的宣传画,人人右手举至胸前的画面,很理想化。然而,就像大部分人一样,他不可免俗地沦为一个麻木为生计的人。结尾的环境描写——“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中”,前途的不定,心中的彷徨便融于环境描写之中了。
《伤逝》描绘了涓生和子君两个虚构人物的爱情故事。实则涓生更像是现实中的鲁迅,而子君又何尝不是许广平的化身呢?在故事中,原本与主人公同为战友的子君,最终由于长期持家,抹去了本来锋利的棱角,以致最后完全退化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对于涓生的话越来越不能理解。两人的感情最终破裂,子君的生命也或多或少因此而走向了灭亡。这是鲁迅惟一一篇写爱情的小说,或许鲁迅预见了自己与许广平相似的命运,而破例为自己的爱情提前写了一篇“缅文”。
以这两篇小说为代表,再加上《孤独者》等,都在描述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革命者因为艰难的生活,忙着寻求生计而忘却了对于信仰的忠诚,变得驯化,理想与现实的天平向后者倾斜。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就是许多新文化运动的支持者,看到社会有了一些进步便停滞了,全然没有马丁.路德金面对不公时“绝不满足”的呐喊。国民性中的种.种劣根性,是鲁迅一生的敌人和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今天呢?我们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吗?只能慨叹一句伟人已逝!
记得在我孩童时,曾读过一些鲁迅的小说,可能那时年幼,看不懂它们,近几天,我重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
《彷徨》收录1924年的《祝福》、《在酒楼上》、《肥皂》和1925年的《孤独者》、《伤逝》、《离婚》等,共11篇。《彷徨》虽然反映了鲁迅在代中期的思想苦闷,更多的注意了知识分子的痛苦和挣扎,但也表现了他不断探索真理、寻找出路的可贵精神。同《呐喊》相比,《彷徨》较多的流露了作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彷徨》中有关农村题材的作品,都是表现农村妇女命运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悲剧性命运,是对封建礼教“吃人”的又一次有力控诉。《离婚》是鲁迅先生最后一篇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深刻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的现实,表明农村妇女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最触动我灵魂深处的是《祝福》和《伤逝》这两篇。
《祝福》是《彷徨》中的名篇,里面有一个我们众所周知的人物——祥林嫂。她作为一个受侮辱,受迫害,被剥削,被奴役的中国劳动妇女是富有典型性的,她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她的生活遭遇,思想轨迹及被扭曲的性格充分暴露了旧社会对劳动妇女的深重压迫,尤其是精神捶残。《祝福》把目光关注于农民身上,深刻地展示了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社会现实和农民的现状,揭露了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凶残本质。祥林嫂的悲惨命运表明在这个社会中穷人无福可祝,无福可言,也表明这社会的冷酷、麻木。而这一切,正反映了先生对这种气势,对这一社会的强烈不满,厌恶以至愤怒。
《伤逝》是先生唯一一篇爱情小说。真的是大家手笔,有很多真理的光芒闪烁。“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是第一要素。人首先要能好好活着,才能言爱。有爱,并不等于有牛奶和面包。子君和涓生爱的破裂重要因素就是现实生活的压力。好在今天的女孩子比子君更幸福的是经济上独立了。所以,女孩,当你在爱和事业中面临选择时,千万记得,没有事业的爱犹如无根之萍,多半会飘荡出你的视线。有立足之本才有爱,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彷徨》是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彷徨》中有不少热情向光明的人物,但这些人物也不少缺陷,梦想着深山大泽丛林伏莽的“消生”。现代人不能没有缺陷,因为现代人是前代人的后代,而且是长期被压迫下的人们的后代,又是被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包围,被种.种偏见与愚昧包围。但是,先生并不以为这种缺陷是“命”定的,是天老地荒终日如斯的,正因为他并不信永远会如此,所以他要无情地剥露这些缺陷的所以然与根源,也正因为他不信,所以他借着“无有”写他的渴望,而《离骚》的句子——“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他的渴望的暗示。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进!
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的一个香门第,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他在中国是一位地位独特的作家,大多数人都承认他是最重要的现代作家之一。他的文笔犀利,思想深刻,是新文学的奠基人。
他前期的小说没有离奇曲折的剧情,以清末明初的底层百姓生活为主,注重细节描写,能在点滴间以白描手法鲜明刻画人物,并挖掘微妙的心理变化,主要表现底层人民思想的麻木愚昧和生活的艰辛;后期作品则以借历史典故映射现实生活,风格从宽充裕,幽默洒脱,于前期大不相同。
《彷徨》是作者记述的平时生活中的一些日常琐事和所闻所感,以及对往事的一些追忆,通过文字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对当时社会的评论,无形中也对未来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和美好的祝福,希望构造一个理想的世界。
《彷徨》一书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辛”,“怒其不争”关怀,艺术技巧圆熟-----深亡的历史图景,对人物命运的叙述参透感情“画眼睛”“勾灵魂”的白描手段,丰满的人物形象具有典型的意义。
我们活得要有意义,要投入生活,深入社会;有理想,有目标,有行动;要敢于奋斗,要敢面对和承受现实,更要敢于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实,彷徨主要源于责,期盼和压力,因而承受便是生命的一种需要的方式了。
二十年代的中国,黑暗、混乱、动荡不安,满目疮痍,热血的青年奋起反抗,期望毁灭这个千疮百孔的旧世界。于是有了“五四”运动,鲁迅先生写下了《呐喊》,向腐朽的封建社会发出了沉重的宣战。“五四”运动后是新文化阵营的分化时期,原来参加过新文化运动的从,“有的退隐,有的高升,有的前进”,鲁迅当时象布不成阵的游勇那样“孤独”和“彷徨”。曾经,,然而这希望,最终是破灭了。他看不到有更好的出路,出路似乎总是在未来,而不是在现在,于是他彷徨了,《彷徨》表现了他在这一时期在革命征途上探索的心情。后来在《题彷徨》一诗中说:‘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这便是题名《彷徨》的来由。他在《彷徨》书扉页上引用《离骚》诗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又证明了鲁迅先生是十足的智者,是坚强的斗士,虽然彷徨,虽然苦闷,但仍然求索,不轻言放弃。仍然在锲而不舍地抨击着封建社会,(表现了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他的人生是一个圆,有彷徨,有苦闷,但没有放弃。
生活在一个相对民主,相对自由的世界的我们,承受着属于我们这一代的承受。有悲伤,有泪水,但作为人,最高级的动物,我们应该挺起胸膛,伸直腰杆,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像我们的祖祖辈辈那样勇敢地前行吧。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八
《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如同晚年的作者回忆少年时代。儿时的记忆犹如清晨绽放的花而作者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书中共十篇“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散文。可是《五猖会》却令我反复品读,久久沉思。
五猖会是“我”儿时的一件罕逢的盛事。“我“的内心十分的激动、兴奋与期待。可是父亲却突然要“我”背《鉴略》,“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我”的期待与兴奋立刻减弱了一大半,心中扫兴、痛苦、无奈。而当”我“最终完成了“任务”之后,参加了“我“梦寐以求的五猖会后,可是“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结尾作者发出疑问: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读了数遍后,我在同情作者的同时,也悟出了这篇文章在控诉着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其实造成这种后果的不是单单的某个人,而是中国古往今来教育文化的积淀。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其实鲁迅先生文章最终的问题并不难理解,自古以来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期望孩子少玩多学甚至一向学习。对孩子天生的玩性严厉斥责、打击,甚至让孩子完美无彩的童年变为枯燥无味的黑白色。孩子从小背着难懂拗口的《百家姓》、《唐诗三百首》、《论语》……如鲁迅先生在文中写到: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孩子们根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是认为,只要背完了,就能够玩了。我小时候背诵的《千字文》,至今一个字也记不起来,并且在我的学习与生活中没有任何益处。而我记住的,就是书中那精美趣味的插图,仅此而已。
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在鲁迅先生的《五猖会》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同时我也为他这种敢于批判传统思想的勇气感到佩服,也许正是这份勇气造就了他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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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九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
故乡,是每个人的情感根据地。它承载了我们的童年、青春和记忆。而读书,则是成长和进步的不可或缺的途径。把二者结合起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在我读完《故乡》这本书后,我对故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在读书过程中收获了不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故乡》的理解。
《故乡》一书,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通过描写故乡的种种与生活中的琐碎细节,鲁迅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苦难和庸俗的小城镇。他用严肃的笔调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不满,对人性的质疑,对悲惨命运下的生灵诉求。在读这本书时,我深刻感受到鲁迅先生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和对人性的探索,也感受到自己的无知和渺小。
读书不止是吸收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取心灵上的修养和成长。在故乡读书,更能够感受到即使时间流转,故乡的气息依旧清晰地留在湖畔、茶园、小巷。我在故乡,每天早上会静坐在茶园,喝着茶水,踏着清风,远离城市的喧嚣。读书在故乡,让我更能够沉淀思考,感受自然,领略文学的浸润。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故乡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们都有自己最初的梦想和初衷。故乡读书,践行着当初的理想。在我所处的故乡,读书不只是一件应试工具,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追求。在家长和社会的压力下,大量的孩子只为考取名校和好成绩而“读书”,却忽略了这一切意义的超越。但在故乡,我相信读书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那就是读书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人、乡亲、社会和祖国。在故乡读书,可以让更多人感受到担当和责任,也能够让更多人受益。
故乡读书,虽然种种困难和难以言说的阻力,但是它承载了我们的梦想和信仰。我们需要更深刻的文化自信,更多的阅读推广,更好的阅读环境来支持故乡读书的发展。也许现在,我们只是在小小的范围内影响着些许生命,但是只要我们坚守,不触碰底线,不动摇信仰,一定会开花结果。故乡读书的未来,值得我们期盼和支持。
结语:
故乡读书,不仅让我们回归到最初的心态和思考,更是一次自我超越和文化传承。愿故乡多出几个像鲁迅先生一样的文学巨匠,愿故乡的青少年们多读、读好书,以此繁荣故乡的文化。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一
在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有许多实实在在,经得起检验的理念、建议,这些建议,告诫我们一些最普通但又是我们极易疏忽的真理。针对教师要爱护儿童对你的信任这条建议,我有更深的体会,他告诉我们要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健康,关心他的利益和幸福,关心他的完满的精神生活,这意味着要爱护孩子对你的信任这朵娇嫩的花儿。孩子信任你,因为你是教师、导师和人性的榜样。你必须严格地、坚持地关心孩子,毫不妥协地反对我们的教育工作中那种对孩子漠不关心、冷酷无情的现象。
对于这一点,我也是感同身受,你给予学生多大信任,学生就会回报给你多大成果。从我教学的实例当中,发现这样一个现象:我给学生订下了学习目标,订到80分,学生的成绩就能达到80分,而我修改目标,给其订了90分,他的成绩就往往会提升到90分,学生的本身的智力没有变,老师的教学方法也没有变,那其中提升的力量源泉是什么?我想就是老师对他的信任,你把希望、关注、信任传送给学生,学生一定会感受到老师的这种希望,他们定会给你意想不到的回报。同时,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孩子对信任这朵娇嫩的花儿,也是很容易被摧折、被晒枯,被不信任的毒药的摧残死的。你必须严格地坚持地关心孩子。
读了这条建议后,我不但对其教育理论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情,同时对苏霍姆林斯基的伟大人格也充满了深深的敬意。他用赤诚的心、火热的血、坚强的毅力、辛勤的汗水,让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时时不忘己任,时时不忘贴近学生的心灵,给他们平等的尊重,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创造力和他们的热情,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的人。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二
《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它讲述的是笑猫和虎皮猫的故事。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和其他猫不一样,因为它会笑,所以叫笑猫。笑猫渐渐长大了,喜欢上了一只美丽高贵的虎皮猫。虎皮猫突然失踪了,笑猫便踏上了寻找她的路程。
经过许多风风雨雨,笑猫终于找到了他最喜爱的虎皮猫。可是,虎皮猫因为长时间的敲钟,耳朵聋了。笑猫的朋友告诉它,有一座山叫蓝山,山上有一种蓝色的草叫兔耳朵草,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治好虎皮猫的玻于是,笑猫又踏上了寻找蓝山的路程。
种磨难,笑猫和虎皮猫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只要心底有爱、有付出,就会有奇迹发生;只要有目标,而且坚持不懈的向这个目标努力,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我也不由得想起自己:每年假期里都要疯玩一阵子,从来不把老师留的作业放在心上。每逢开学,我都要手忙脚乱地补作业,写得一塌糊涂,连自己都不认得。
读完《笑猫日记》,我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自己早早地拿起笔,静静地写起作业来,写得累了,我就再读一读我喜欢的故事,不知不觉,我的作业写完了。感谢《笑猫日记》,让我度过了不寻常的暑假,感谢《笑猫日记》,带给我成长的力量!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三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四
故乡是孩子成长的地方,它不仅孕育了我们,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和独特的文化传统。读书能够让人成为更好的自己,更有价值的人,而故乡的文化传统和背景也会为我们的阅读带来不同的体验和启示。本文将从我的故乡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出发,探讨故乡与阅读之间的密切关系。
读书笔记是阅读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能够帮助我们记录思考和总结经验。在我的故乡读书笔记里,我记录了大量的故乡文化背景和故事,让我因此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一些文学作品。例如在读叶圣陶的《孔乙己》时,我在笔记里记录下了道地的故乡背景,当我读到“青铜锁陈在桐带”的时候,我顿时明白了它所蕴含的深刻内涵。读书笔记可以让我们在阅读中获得更多的收获,也是我们成为更好阅读者的必要途径之一。
第三段:故乡的文化传统与阅读。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这些文化背景和历史背景是阅读时必须考虑的。故乡的文化传统常常是阅读中的重要元素,例如潘汉年的《黄河大合唱》就是以大漠好汉、黄河水乡、陕北革命等故乡文化为背景的作品。在读这类作品时,了解故乡的文化传统常常能让我们深入体会作品的内在意义和价值。同时,在阅读中挖掘故乡文化元素,也可以为我们了解故乡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段:故乡的背景与书籍选择。
故乡的背景和文化元素常常是我们选择阅读书籍的重要依据,这也是受众与作品之间产生共鸣的必要前提。例如,放学回家时,看到父亲正拿着家乡出版的《城隍庙地方志》慢慢地品味,我便从他那里拿到了这本小册子。通过阅读这本小册子,我深入了解了家乡城隍庙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也对家乡的文化背景和道德标准有了更深的理解。在选择阅读书籍时,故乡的背景和文化元素是重要的参考因素,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读懂作品。
第五段:结语。
阅读是一个特别的、个人的经历,而故乡文化背景和文化元素能够为我们的阅读提供独特的启示和体验。通过记录读书笔记、挖掘故乡的文化传统与元素、选择故乡背景的书籍,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阅读中的内在意义,让阅读成为我们成长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故乡和阅读的结合,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安慰和得到物质上的爱,更多的是生命的感悟和方向的明了。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五
我读了一本中外名著,它就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对生命的最高价值的说法。接下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外名著读书心得笔记,欢迎阅读!
记得初二时读过《简爱》。当时也只是粗浅的一看,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
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见长大了。
于是作为一个家庭教师,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她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不知真的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爱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还是别的原因。罗切斯特在简爱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爱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爱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janeyoustrangalmostunearthlything”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
这也怪不得简爱吧中,有一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它就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对生命的最高价值的说法。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强有力的语调充分说明了生命的珍贵。“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更加说明了宝贵生命的短暂和价值。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珍惜和热爱生的精神,同时也反映在许多有名的科学家的身上。
全世界着名生物学家达尔文,在进行了几年的航海考察活动以后,身体变得十分虚弱。但他还是用他仅存的时间完成了生物学巨着《进化论》,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而世界闻名的女科学家,曾经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在丈夫遭意外不幸逝世,并且自己的肺病也越加严重的同时,仍然坚持化学研究,最终又一次取得了成功,这种勇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本身也是非常珍惜生命的表现。由此可见,珍惜生命是每一个成功人士所必备的精神。
另外,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许多珍惜生命的具体事例。大家大概都知道张海迪大姐姐吧!她自幼失去了自胸部起下半身的知觉,但在这种情况之下,她仍然以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魔,取得了健全人都很难取得的博士学位。她的精神支柱就是保尔·柯察金珍惜生命的伟大精神。另外,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一位仅比我们大一岁的小哥哥,在自幼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的情况之下,仍然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学习,并且每天自己注射药物。就是在病情加重住进医院时,也坚持学习文化知识,最后,他竟获得了全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由此可见,在我们现在的学习和生活中,珍惜和爱惜生命的崇高精神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们现在的学习和生活中,虽然不能向那些人一样做出一些大事来,但珍惜生命仍非常重要。我们应尽所能的用有限的生命为社会、为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做一些事。像帮助照顾孤寡老人,帮助残疾人打扫房间和看望并安慰临终关怀医院中的病人等,这些,便是我们现在珍惜生命的表现。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以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为榜样,学习他珍惜生命的精神。也只有这样,在不久的将来,在我们回忆往事的时候,才能真正的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所以,让我们珍惜生命,用我们渺小的生命去塑造伟大的生活!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六
在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七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
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凌辱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