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实用13篇)
4.总结是对个人或团队的工作、生活进行评估和总结的过程在写作的过程中,思绪纷乱是常有的事情,需要有方法来整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一
没想到在排查的第二天就遇上棘手的事:赵某(男)与李某(女)俩人未婚同居。一日龙某(男)与李某在李住所处私通被赵某当场抓获。赵某逼龙某写下“认罪书”,并提出私了还是公了。龙某表示愿意么了并写下5000元的欠条,并将身上近1000元现金给了赵某。事后赵某害怕自己的行为构成敲诈罪,特到司法所进行咨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赵某提出私了视为有索要财物的意思表示,其中更逼龙某写下“认罪书”显然使有威胁的方式。赵某的行为符合敲诈罪犯罪构成。但赵某事后已认识错误码主动到司法所寻求帮助,且在这事件中龙某也有过错在先。调解后:赵某退回已收取龙某的现金和欠条、“认罪书”。至于龙某的行为,由于赵某与李某不是夫妻关系,其同居关系在现行法律中并不受到保护。龙某和李某的行为属道德作风问题,对此予以警告处分。
事情至此完结,但它折射出一个问题:在讲究法治的今天,人们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一切只求不违法,对于社会公俗良德便肆意践踏。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法律道德的关系,在我们大力宣传法制的同时是否应加强公民思想道德的教育。在法律求涉及的地方我们就更需要道德来维持我们的社会秩序了。
11月20日。
我们都不在饶有兴趣的谈论昨天的案例,今天又遇到了财产纠纷。怎么一下子出来这么多纠纷呢?据杨小姐说,目前主动调解的情况出现得比较少,更多的调解是在问题扩大化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出面进行调解的。所以矛盾排查工作是司法所必不可少的定期工作。纠纷事由: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这套由夫妻俩出资的房屋,产权人仅登记了未成年女儿一人的名字。现因张女士夫妇出现感情不合,双方协议离婚。但就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丈夫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进行财产分割;张女士则认为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就是女儿一人的财产,不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即登记才有物权,不登记没有物权,而且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物权。这套房屋虽然由张女士夫妇出资购买,但他们自愿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们未成年的女儿名下,所以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就是这套房屋的唯一的所有权(物权)人,张女士夫妇不是权利人,也不是共有权利人。还是那句话要确保自己的权利,就得按法律规定办事。尤其是在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程序中更应认真考虑清楚方可行事。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二
【提要】本篇《基层司法所实习总结》由应届毕业生小编特别为需要总结实习报告的朋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因此,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为了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达到对认识有所提高,我的实习是在温岭市城南镇司法所进行的。3月1日是进司法所的第一天,在所长的介绍下,使我对司法所这一陌生的词有了个大致的概念,司法所的职能主要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以及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说起来就简简单单三句话,但每一件事都是需要花很多时间很多人力才能完成。
实习期间,正值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目标。根据司法所的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心态、有为的成效参与创建活动。
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奖惩办法。定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我们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不以“工作忙”而放松,不以“人员少”而降低工作标准,更不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脱了事。达到思想有所统一、认识有所提高、观点有所更新的创建工作成效。
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村级和企业调解组织,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落实工作责任。我们还充分发挥镇调解中心的带头作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公开排查和秘密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化,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每季度矛盾纠纷的调查分析,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落实调解听证制度、挂牌销号制度和一案一档一奖励制度,以及司法、信访、110联动工作制度,取得了有效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至5月底,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涉及到宅基地和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经济债务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企业改制后引发股权转让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58起,调处158起,成功调处149起,调处成功率达94%,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未发生因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而引发的群众性上访、械斗和民转刑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习之前,安置帮教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原来常说的缓刑就是在社区服刑,而不是我所以为的不服刑,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好笑。安置帮教的工作是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控措施等,预防归正人员重新犯罪。这些仅仅是字面上的理解,但在实习中,主管安置帮教的司法助理员每月亲自带领我们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走访,较准确地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其次,加强安置基地的建设,落实安置帮教职责,全镇208名归正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和重新劳教率分别控制在3%和5%以内。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进一步增强。
同时,我们对矫正对象及时办理入矫手续(目前有矫正对象34人),及时落实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矫正工作志愿者,各村都建立了帮教小组。我们做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谈话教育,矫正对象每人一档,档案材料齐全,及时办理新入矫人员的相关手续和到期人员的解矫手续,做到各项工作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为矫正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便取得矫正对象最大程度的配合,尽早达到纠正恶习回归社会的目的。由于矫正对象的犯罪不同,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司法所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确保矫正效果。
除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外,我们还采取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的普法教育。通过面授、自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促使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对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平台。
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所学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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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许所长向我传达昨天会议的内容是关于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检查的,并安排我和杨小姐一组协助计生办人员下乡检查计划生育工作。下乡检查计生工作进行的很顺利,效果也不错。同时还利用这个时机宣传了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宣传中一位老太太的话让我触动很大,她说:“法律还管生仔?这可以传宗接代的事,法律还让不让人活?”在农村宣传法律,单宣读法律条文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改变其思想意识才是关键,法律和思想道德都在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做用,所不同的是法律被赋予了国家强制力。老太太正是遵守着“为人不孝,无后为大”的道德观才会说出这翻话。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中国农村是具有几千年农村文明的地方,其固有的农村道德能够起到像法律一样作用,特别是在应付家族式的人际关系上。如果在普法宣传中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从其思想认识入手,让法律成为农民思想上固有的道德规范,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0月31日。
下乡的第二天,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一农妇怀有计划外身孕。计生办工作人员劝说其前去做人流。我们也努力地从法律层面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以及将为此而必须承担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虽然劝说工作最终了得成效,但其的她的一句却让人深思。“有钱人交得起罚款就能超生,这不是明摆着欺负穷人吗?”在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今天,如果我们的法律将其强制手段只简单的设定为经济上的惩罚的话。这势必会由于财富的不均衡而造成法律的天平出现倾斜,立法上的缺失,却有失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这已成为我们法律工作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今天的计生检查工作进行提很顺利。在下乡过程中发现村民对计生工作检查队的态度很友好,对检查工作也都很理解和配合。同时发现此次下乡检查计生工作的计生工作人员不只对强调对违反计生政策的村民进行处罚。更多的是进行计生政策的.教育。加大计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政策的宣传。一改计生工作人员已往只知罚款动不动“上房揭瓦”粗暴行为。政府工作人员这一执法观念的转变,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政府正逐步由只知强制手段的粗暴型政府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型政府迈进。这里面饱含了司法工作者的许多辛劳,“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是司法工作的重要工作职能。从司法所往年的工作总结中我知道他们为此做了不少努力。基层司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为下星期到学校举法制宣传准备资料。下星期要去做法制宣传的对像是在校初中生,为此主要准备了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针对青少年一方面好奇心重、渴望步入社会;辨别事非的能力相对较弱,容易为社会上的各种表象所蒙骗的情况。精心准备了有关犯罪构成的资料,让青少年认清楚罪与非罪的界线,从而明让其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达到让其远离犯罪的目的。
二、青少年遇事易冲动,凡事不能冷静思考,容易受人唆使,其中许多不良社会青年常以“未成年犯罪不用判刑”为理由进行唆使。为此特别准备了刑法中有关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年限的规定的资料和有关法律责任的资料。希望能让他们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不被判刑;明白除了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责任不判刑也不意味着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当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给许所长得到他的赞许时,心里得意洋洋的。
今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上午主要工作,书写法制宣传标语。标语因其具有通俗、易懂、方便、经济、宣传时效持久等特点而在各式的宣传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可在准备好书写标语的材料后我却犯了愁,压根不会写毛笔字呀。没办法只能请所长亲自出马了,看着许所长尽情挥毫泼墨咱也不能干站着吧。用大头笔写,看到办公桌上的大大头笔让我灵机一动。用大头笔写标语虽不怎么样,但还能凑合着吧。毛笔字,国粹呀,到我们这一代怎么就...唉!真让人汗颜。
中午利用休息时间完成了,司法所内每月一期的普法宣传墙报。
下午到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昨天精心准备的资料取得了良好效果,还得到了校领导的夸奖,真不错。
由于上次准备的资料受到好评,许所长交代今天我的工作就是再准备一份,不过这次的对象是小学生了。对小学生的法制讲座资料叫我怎么准备呀?正向杨小姐抱怨着。“小学生呀很单纯,可能犯什么罪?不成为犯罪的牺牲品就不错了”杨小姐的一名话激发了我的灵感。法制宣传并非只预防犯罪呀,如果能培养人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也很好吗?尤其是小学生这样的弱势群体,国家还专门针对性的出来了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保障其权益的法律。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法律中保护儿童的有关规定,让他们学会用法律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等成为了我准备资料中的主要内容。也许并没法达到预见性效果,但我认为这种法律意识的从小培养对我们构建法治社会意义深远。
刚一上班就有位阿姨找到司法所望人民调解能够为她保障权益。这是一件财产归属纠纷案件,由于女方没有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立案。她找上男方家去,被棒打出门,打电话过去,男方故意不接。由于无法以诉讼手段解决争端,只能冀望人民调解能够为她保障权益。
然而她所理解的人民调解却有失偏颇。她认为调解和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一样的,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甚至提出要让调解员上门帮她评理,把一直躲着她的男方揪出来。她还认为,在调解中应当和诉讼一样,只有是与非的概念,既然她是有理的,那就必须按她的要求,把事情解决,一点也不进行让步。
其实象这位阿姨一样,对人民调解有所误解的人还是挺多的,这也和我国长期以来,对调解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未到家的有一定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单纯的诉讼解决纠纷的模式已经在我国人民心中扎根,这些因素无疑使更多的人民愿意直接用诉讼这种更具有强制力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主要工作是检查在全镇6个行政村中开展的“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协助各行政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工作,各村的法治情况有了很的大的改观。村民各谐相处,尤其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健全和完善极大的减小了村民之间的纠纷与摩擦,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村规民约源息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道德观,它对解决应付简单的人际关系,特别是这种家族式的人际关系往往行之有效。要完善我们的法治工作,传统道德在其中起到相当的作用。只有将法律与道德更好的结合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合谐。
行政村调委会来电话要求司法所协助调解一债务纠纷,于是和杨小姐一同前往。具体纠纷是:韩某两年前借给陈某2000元,由于韩某一直外出打工未曾主张过自己的权利。最近韩某持借条(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期限)向陈某追讨债款,却遭陈某以债务已满两年已过诉讼时效不怕打官司为由拒不还债。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也就是说本案中,韩某是第一次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从“最近”才开始计算,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有说明有关的法律规定后调解成功:欠债还钱。
11月12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整理全镇2007年11名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人档案。整理中发现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是本分人,只是在遇到问题时不懂诉诸于法律至使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行为过激才犯下罪行。其实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村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烈,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着刑事案件私了等等一些情况,还有就是不知道问题怎么样去诉诸于法律,遇到问题就想到武力解决和选择忍气吞声。总体来讲就是法律问题基本没有,法律意识淡薄。经过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人民生活水平是提高了可是法律意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这更显示了层司法工作的重要性、普法教育的迫切性。要改变这一现状还得靠司法工作的不懈努力。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四
3月11日,河西乡党委书记刘德强同志主持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党委副书记、乡长杜艮、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红英等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2011年我乡司法行政工作。
2011年我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扎实的措施推进各项职能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规划实施精彩开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1、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高位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法制精神。
3、扎实开展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4、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5、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以《人民调解》的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6、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成立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7、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档案”建设,狠抓执法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执法服务公开,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网等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执业纪律等内容,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
中共河西乡委员会
2011年3月11日
2015年3月15日下午,奥成铭局长主持召开了局务会议。会议确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纪律
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均由局长指派,办公室负责通知,办公室只负责通知,不征求意见和理由,谁误事谁负责。
二、公文起草
公文的收发均由办公室负责。凡属上级来文的均由局长签注处理意见(酌情套首页纸),发文按照分管各口起草,分管局长审阅后由局长签发,绝不允许擅自发文。
三、接待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由分管局长牵头、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签注欠单时必须说明事由,一事一清,两人以上签注。
四、车辆管理
不固定配备专车。城区公务活动固定使用71号车(只限领导使用,财务人员银行取现金和年终报账时适当使用)。 法制宣传固定使用金杯面包商务车。
167号金杯面包车由罗鹏明管理驾驶,56号车由乔文涌管理驾驶,71号车由罗鹏明管理并与乔文涌互补驾驶。 所有公务用车由分管局长请示局长指派安排,指派后分管局长要全程监督,车辆使用结束后要停放在安全位置,尽量进库为宜。否则,谁指派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己承担。
会议地点:奠安司法所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优惠政策和业务知识;
2、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措施和注意事项:不能歧视、注意为刑释解教人员保守秘密。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而不伤其自尊;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大多常年在外,帮扶困
难,易托管的应对方法。
二、工作回顾
2、针对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奠安司法所乡奠安乡政府建议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力度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3、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重点实施“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以吸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本地,便于安置帮教。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
会 议 记 录
会议地点:奠安司法所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
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
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
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
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建议政府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二、工作回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档案,定期追踪管理,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家属配合司法所管理:
3、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危房改造”扶持其“产业发展”,吸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本地。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五
×××畜牧局:
近期,我院审结两起涉及食品安全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此种情形,为更好地保障我区人民的利益,维护我区经济的良好行象,为此,特建议:
一、制定完善检疫员检疫制度,规范检疫员检疫行为。面对我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八部委关于对生猪集中宰杀、统一检疫的规定,从而确保我区动物检疫制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处罚违规违法现象。要紧紧围绕我区食品安全的现状,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对我区从事畜牧产业的.农户定期集中进行宣传,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惩处。
三、建议其对我区的生猪屠宰事项进行专项治理,并加强对稽查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的培训。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0一x年八月十二日。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六
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院在审理原告申彦琴诉你单位行政强制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第一,主要证据严重不足。“康辉便利店”系由原告申彦琴开办,申彦琴并经工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被告在拆除该便利店之前,未对原告履行任何行政程序,未作出任何法律文书,证据依据严重缺乏。
第二,程序严重违法。本案中,被告在强制的拆除“康辉便利店”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针对原告履行事先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相关程序。
基于上述原因,本院依法判决确认你单位于20xx年3月11日实施的强制的拆除原告申彦琴开办的“康辉便利店”的行为违法。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单位发出以下司法建议:
一、查明导致行政强制行为违法的原因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合理损失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三、对相关问题予以充分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四、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十日内函告本院。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七
半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并积极指导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项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8%。
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镇的稳定和创建“平安镇”做出了重大贡献。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始终坚持“减少存案、控制增案”的方针,继续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的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
和各部门协调配合,规范社区矫正环节。完善社区矫正街和互动机制,健全了告知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上半年社区矫正人员全部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13人都进行了信息化定位监管,确认了重大敏感期间不出问题。
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对辖区街村、企业积极服务好。上半年共提供各项法律咨询150次。深入开展“三字六不让”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树立了四种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记学习笔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由此来提升我所的工作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先进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八
“三严三实”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全体党员干警修身正己、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通过最近对“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学习,作为一位基层司法所干部,必须要时刻把学习“三严三实”贯串到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当中,认认真真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认真查找本身“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题目, 自觉把“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遭到公平正义。就如何践行好“三严三实”,有以下几点心得:
基层司法所贴近民生,处于司法工作的第一线,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首先必须要具有扎实的作风。自觉抵制歪门邪道,工作中杜尽“冷、硬、横、吹”现象。要依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认真查找 “先做人,后办案”方面存在的题目和差距,从本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纯熟应用法律,做到严以修身,驾驭审执能力要实。
其次,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其次必须借作风塑可亲形象。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主动迈”态度,认真查找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题目和差距,坚持作风扎实,专心专心办案,从严要求,从严执法,违反原则、法纪的事果断不做,与法院工作职员身份不符合的活动或与场所不涉足,守住底线保清廉,做到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结合群众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上风,塑可亲形象。
今年来,迎江区司法局龙狮桥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思路,致力推行合理的管理工作模式,积极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一、严格执行报到制度,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龙狮司法所在每月定期组织教育和社区服务的基础上,还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做到周汇报、月见面。同时,把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走访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及时通过接触社区、亲属、近邻等渠道了解思想动态,并针对性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到“三个符合”。一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必须符合《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事项中的理由;二是必须按规定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限,外出地址、联系方式,七日以上假期必须报经区司法局同意。三是必须提供符合请假理由的规定事项相关佐证材料。
三、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根据表现划分等级。龙狮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以日常监管数据和现实的动态表现为基础,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坚决不搞“走过场式等级管理”和“人情管理等级”,以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效率和质量。
近日,江宁方山司法所召开所务会,重点学习了“三严三实”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会上,全体同志就如何在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展开了积极讨论,并纷纷表示,要将“三严三实”作为行动标杆,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加强自身从严建设。注重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指导思想、深刻内涵、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参与专题教育的自觉性。严守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线。坚定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清廉意识。
深化工作从实推进。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迎接“六五”普法验收;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以司法服务站为契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重点工作。
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三严三实”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司法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结合起来,并以解决群众法律诉求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坚持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全面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接地气,贴近百姓听民声,打基础、树形象,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以走访普通群众为核心。通过上门访谈、走访座谈等形式,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实现走访普通群众无死角。全面听取群众对当前法制宣传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的评价,获取群众对法律法规最迫切的现实需要信息,广泛征求群众对法制宣传创新、提升法制宣传实效的意见和建议,并收集群众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满意度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以走访特殊人群为重点。深入辖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人员、困难家庭等群体,问询他们的生产、生活、工作情况、传递党委政府关心和温暖,提供力所能及帮扶。
三是以走访村居干部为关键。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在一线阵地的经验优势,向他们认真收集当前在矛盾纠纷集中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社区矫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工作的首创精神,虚心向他们请教农村工作方法和农村业务知识,从而正确把脉当前基层司法工作关键所在。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不断提高谋事创业的.水平和服务人民的能力。
坚持领导带头,做到以上率下。司法所负责人以身作则,在专题教育中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学用结合。坚持把开展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努力深化“四风”整治,力争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发展。
司法所干部学习“三严三实”全文#e#司法所干部学习“三严三实”演讲稿部队三严三实心得体会部队三严三实心得体会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不仅是领导干部修身做人的根本、干事创业的准则,而且是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不仅是对当前纠“四风”、正作风、树新风提出的新要求,而且是对献身强军实践发出的新号令。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面对强军兴军时代课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修养,锤炼坚强党性,勇于责任担当,为实现强军梦奉献青春和力量。
着力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固思想政治定力。思想定力是加强党性修养、铸牢军魂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实践导向,只有重修养、强党性、严律己,才能理想信念坚定,政治定力坚强。加强党性修养,就要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俗,抵制歪风邪气。要通过学党史军史、荣誉教育、典型激励等途径,引导官兵传承红色基因,献身强军实践,坚强政治定力。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纪这面镜子,按照“三严”标准,经常检点自己,以敬畏法度、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召官兵。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九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显亮点,创特色,树形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xx】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四是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xx]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五是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并上报省厅。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依据。七是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并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已建成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74件,调处成功14905件,成功率达98.2%。二是创新规范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考评办法,将考评总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评分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和敏感时期排查稳控制度,依托市级“中途之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泉港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和除鲤城外的十个县(市、区)司法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科(股)改局”。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给予批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2人,解除矫正2869人,目前在册4305人,全年重新犯罪率0.17%。
(三)以“法治泉州”建设为载体,社会法治化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早谋划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七五”普法决议。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倒计时安排表,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丰泽区、永春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二是多层次多领域推动依法治理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推广。三是全方位强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先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8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6万份。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68个,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57个。继续依托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广电网络普法云平台,依托刺桐法制网每季度开展一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吸引逾5万名市民参赛,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等一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以优化法律服务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341个。全市共有1419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7.4%。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4月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泉州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龙岩、南平、漳州、宁德市局先后组织前来考察学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二是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启动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包含99名律师、公证员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候选对象名录库,于11月下旬联合市律协组织80多名律师、公证员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第一期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律师人才库,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和154名律师申报。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4585件,收费16272万元,其中参与服务重点项目338人次、336件;各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298件,收费1191.86万元,其中服务省、市重点项目159件,涉及标的额27亿元;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7254件,收费2099.1万元。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牵头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其中,市法援中心20xx年业务经费预算翻一番,达到140万元;办案补贴标准从400-22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意见,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470件,同比增长19.53%,受援人总数7538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497人次。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先后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办公场所功能布局,规范执业着装。出台《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7起案件监督评议,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晋江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流程瘦身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做好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发证、备案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制定下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体党员中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各个专题学习讨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课、局机关每周五“学习日”等形式,抓好《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的25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3月4日陈灿辉副市长对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时提出5点要求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多次对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促使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组织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学廉守廉的意识。三是扎实开展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李培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机关文化。
二、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重在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一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职调解员制度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要全面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科(股)改局”实现全覆盖。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日常实施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巡查互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援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一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逐步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继续督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市级“12348”语音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升级,整合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服务产品,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作用,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积极为国际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三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进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执业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三)着力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积极探索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十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学习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学习方法。每人每年完成一片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10月底前交县司法局办公室。
(四)在参加乡镇组织的每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按时参加所里的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五)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每人每年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0字,并完成3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一篇。
(六)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有检查、有评比、有效果,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七)对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县司法局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了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档案的管理,根据司法部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业务案卷材料的收集管理和立案归档,由具体承办该项业务的工作者负责。
(二)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在接受案件指派后,注意收集有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向当事人详细询问案情,做好谈话笔录。调查取证,所有材料予以妥善保管,做好立卷的准备工作。
(三)办结法律事务后,应当检查和整理全部材料,及时补齐和补办遗漏的材料和手续,修补或复制破损的材料,去掉无关和重复的材料,并在一个月之内进行装卷归档工作,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案卷,不得私自保管。
(四)承办人在立卷归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类业务案卷的收集、整理、排列顺序和立卷编目及装订工作。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在接受案卷时,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受,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对不符合立案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重新整理装订。
(六)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归档的案卷,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承办的法律事项的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一案一卷,按年度保管期限的原则归档。
(七)对本工作站档案的查阅,要履行有关的登记手续,而对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档案的,应出具正式的介绍信,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进行查阅。
(八)凡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事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法律事务档案,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不得借调和查阅。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者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养成重事实、依法规、讲文明、有礼貌、遵制度、守纪律、拒腐蚀、保清廉的良好职业道德。
(三)司法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经费开支。
(四)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职业道德,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五)不准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和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馈赠礼品或让当事人办私事。
(六)不准参与、纵容、支持、暗示当事人送礼行贿,拉关系,走后门,办人情案。
(七)司法所要设群众投诉意见箱,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保护检举、揭发人。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
(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接待来访,处理矛盾纠纷时要严格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一句稍候谅解”的服务承诺,热情、主动、文明服务。
(二)对受理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时限依法办理,不得无故推委或徇私。
(三)在接听“12348”电话时,要以“有问必答、有纷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有难必救”为宗旨,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四)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错案追究制度规定办理。
(五)对分流到基层的矛盾纠纷实行督办制度,限期办理,办理结果与年终工作考核相挂钩。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十一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综合表现年底由乡镇党委、政府作出考评及鉴定。
二、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参加乡镇考勤签到,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串岗聊天,不准玩游戏、炒股票等。
三、外出开会、办案、调查、出庭等需离开本乡镇辖区一天以内的,应经乡镇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的向乡镇分管领导请示,经局分管领导批准,跨县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一天以内由乡镇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辖区分管领导和局分管领导准许后,由局长批准。两人以上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二天以上以此类推。
五、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应开通通讯工具,确保联络畅通。
六、请假一律实行书面请假制度,交办公室备案,假期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如违反以上规定的,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当月特岗津贴;二次予以通报,并扣除半年的特岗津贴;三次以上的.予以效能告诫、待岗培训(待岗期间领取生活费),年终考评为不称职,长期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勤方式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考勤和工作日志等相结合,县局采取不定期抽查。(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考勤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司法所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确有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无领导签批的,视为旷工。
(四)病假须持医院证明,由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
(五)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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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十二
201x年上半年度,司法所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区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创建平安xx、实力xx、和谐xx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和提高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立足本职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无民转刑案件,无重新违法犯罪对象,人民调解调处成功率为100%。现将上半年度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
1-5月,共受理各类纠纷矛盾488件,调处成功48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制作协议书297份。其中,居委调委会直接调处236件,司法所调处20件,联合调解室受理调处231件(治安案件委托调解225件、轻伤害案件委托调解4件、一般民事纠纷2件)。“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532件,成功预防纠纷激化38件;审核调解协议书61份,接待纠纷当事人来访37批121人次。1-5月无调处不当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社区矫正。
截止到201x年5月28日,本镇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114人(缓刑100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其中:本市户籍77人(本区50人,外区27人),外省市籍35人,台湾籍1人,德国籍1人。
3、安置帮教。
截止到201x年5月25日,本镇户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18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63人,解除劳教人员25人,户在人不在17人)。外区户籍居住本镇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29人。来沪刑释解教人员在册人数23人。
4、法制宣教。
1-5月,本镇共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2次,共计10000多名居民群众、居委干部、社区志愿者参加;版面展示10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近一万份,横幅17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24批405人次,其中三个来沪人员集聚点法律服务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2件45人次,上报法宣简讯16篇。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调处职能,发挥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1、着重开展涉老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今年我镇被列为涉老纠纷试点单位之一,为此,司法所和社事办联合制定,通过党委发文的形式发布了《xx镇涉老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并以此为工作指导,扎实开展辖区涉老矛盾纠纷排摸及预防工作。除常规工作外,我们重点依托镇敬老院开展涉老纠纷的排摸及预防工作。一是每月在镇敬老院举办法律咨询、讲身边的故事、讲调解案例等活动,为居住在敬老院的老年人答疑解惑,并及时排摸有关涉老矛盾纠纷。二是通过敬老院和所在地居委会结对,帮助调解涉老纠纷。三是提供xx法律援助点和志愿者律师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为敬老院老人提供法律帮助,提供老人的维权意识。
2、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根据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制定了宣传月活动的方案。通过法制讲座、微博宣传、现场咨询活动、繁华地段电子屏幕播放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小区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挂图等方式传达到辖区内各个角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镇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纪念品300余份,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0多人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3、规范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工作,我所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第三方测评考核表》,邀请市民巡访团每月通过不定期检查,从举止礼仪、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联合调解室的6位工作人员进行测评,督促调解员提高学习热情、规范窗口服务,同时也促进派出所和联合调解室相辅相成的良好关系。
(二)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作用。
司法所通过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镇党委和政府工作提供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据,帮助社区居民树立和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
1、协调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动拆迁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等作用。坚持每周二上午司法信访服务窗口的来访接待工作,努力为辖区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1-5月,律师共接待了与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动拆迁有关的民事纠纷共计11件16人次。二是为镇政府开展日常工作、参与媒体应对提供法律意见。根据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如下:提出立法建议一项,参与合同、协议审核2次、规避行政行为实施风险1次、引导群体性纠纷当事人依法维权1次等工作。
2、细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根据政府采管办相关要求,通过询价比选,xx福隆律师事务所和xx新闵律师事务所两家律所被选聘为201x年度镇法律顾问单位。为进一步明确两家律所为镇党委、政府服务的工作内容,相对固定参与镇相关涉法服务的律师,我们细化了法律顾问合同的服务项目,并要求两家律所明确法律顾问人员。此外,我们还制作了各法宣联络点律师接待工作表,保证律师按时参与法律咨询活动。
3、深化和拓展法制宣传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党务公开网和“xx法宣”微博的信息宣传作用,围绕镇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法宣先行,服务重点的作用;二是拓展xx社区晨报媒介,将“xx法宣”微博栏目拓展到社区晨报,开辟了“xx法宣”栏目,以案例说法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目前已刊登四期案例内容。三是拓展新建成启用的龙之梦大型电子屏媒介,对妇女维权、消保维权、食品安全、新编两法等内容进行了全天候滚动播放,渲染法宣氛围。四是组织专项法宣活动,分别在春申文化广场、xx城中央公园和xx松三村法制主题公园,组织举办了3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以及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活动,组织律师、老舅妈志愿者集中开展了以文艺演出、版面展示、法律宣讲等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活动。
4、参与制作法治文化作品。自去年我所的法制文艺小分队制作了一出小品之后,今年我们又制作了一出小品,将调解的真实案例制成《家庭**曲》搬上舞台,让居民在欣赏之余学习法律学会相处。案例是我们在20xx年8月调处的一件家庭纠纷(82岁的老母因一张27万元的借条向法院起诉儿子,法院判决儿子归还母亲27万元,但儿子认为此借条并非简单的欠钱还钱,如果母亲坚持要求自己还27万元,那么儿子可以归还,但除按法律规定缴纳必要的赡养费外,儿子就不再管母亲,儿子希望母亲不要将事情做绝,为此,我们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尤其是82岁的母亲,儿子是有孝心的,不该为了这钱破坏了母子的情谊,经过我们多次的劝解,双方终解开心结,重归于好)。社区居民观后,纷纷表示此类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帮助居民和谐家庭关系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三)强化管教职能,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作用。
1、规范监管教育矫正。从规范执行开始宣告工作、发挥监控手机监管作用、严格周报到及请销假制度、深化教育矫正、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等多方面着手,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加大帮扶管教力度。一是做好回归人员交接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帮教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二是建立日常帮教制度,及时掌握对象情况。坚持从精神上帮教,防止其思想滑坡;坚持从情感上帮教,不让其丧失信心;坚持从遵纪守法上帮教,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充分发挥安帮工作站作用。积极帮助解决释解人员回归社会后在落户、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5月份,对20名对象进行了暖冬送温暖慰问,慰问金额10000元;为6名对象办理了临时社会救助,发放救助金8330元;给予2名特殊帮困家庭补助1000元;推荐就业3人次;协助办理廉租房1人次。四是认真开展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儿童节前夕,走访慰问了10个未成年子女家庭,送上慰问品折合人民币5000元;发放助学金1500元。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一是围绕镇中心工作,结合区司法局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要求,进一步推进涉老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加强与社区办协作,抓紧组建房地物业调委会;三是继续做好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工作;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居村委人员调整多的现状,下半年将举办一次司法行政综合培训,对基层调委会人员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矫正安帮、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法宣依法治理工作方面。下半年将继续抓牢年轻人群,加强年轻人的法律知识宣传。一是大力推进组织机关青年、社区团干部和两新组织干部带头学习法规政策,借“组团式服务”契机,把围绕法律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加强依法执政的重要载体;二是与镇团委共建“xx文化r26;xx和谐”项目,深化青年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教育,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城市价值取向,以传统文化、新兴文化、法治文化等文化内容和形式为切入,使饱含民族精神的传统文化和健康向上的法治文化真正走近青年;三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融入微博普法活动,拟建立“xxxx相应法律咨询”栏目,网上回答博友们的各类法律问题,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凝聚力;四是建立法宣信息平台,通过组成机关青年qq群,发布各类宣传信息,起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三)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凸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本质属性,通过规范化工作措施的落实,提升矫正工作整体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重犯;二是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减小社会成本,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地区和谐稳定,确保释解对象重犯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司法所的司法建议书篇十三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
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
5、例会制度。
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
(3)重点帮教制度。
(4)例会制度。
(5)汇报制度。
(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