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用16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共同努力,通过团队的智慧和力量来推动方案的实施和落地。方案的评估和修改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以确保其真正能够解决问题。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方案,可以提高我们的方案制定能力和创新思维。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快推进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产品加工企业、养殖户依法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居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xx〕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乡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行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和小作坊。
(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重点查处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的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一)关停取缔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依法关闭类: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消除安全隐患。
对列入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本方案印发之前建设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经整改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未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可暂不列入取缔关闭范围。
(二)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我乡结合企业生产季节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升级改造,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外环境。三是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对现有燃煤炉窖、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或者使用集中供热、煤改天然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是规范固体废物储存,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并通过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填埋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搬迁整合一批。通过对辖区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整合,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规范生产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20xx年04月30日)。
各村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汇总表上报乡生态环境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10月31日)。
乡生态环境办对排查出来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要实行“一企一策”,按照“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会同乡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乡生态环境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的整改、搬迁、取缔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现场复核,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长期坚持)。
乡生态环境办要针对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作为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高位养殖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养殖户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乡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直有关部门及村站干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我乡20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乡生态环境办作为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除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外,还要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村对辖区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同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我乡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营造大众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列入20xx年海岛乡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要实行快查快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同时也是畜牧部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今年3月15日,央视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相》,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已对畜牧业生产尤其是生猪产业带来重大损失。为确保我市城区和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结合地区实际,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发展。
结合农业部春季兽药抽检情况通报,入夏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活动中全市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养殖企业中均未发现列入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不合格兽药。同时围绕《**市20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581个次,检查养殖场(小区、户)607家次,检查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11家次,受理投诉举报1件,立案查处案件1起。
75家,抽样检测饲料产品75批次。
二是强化企业投入品监管,保障畜产品安全。3月份,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以来,为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局根据省农委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和省农委《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质?2011?169号)文件精神,从3月15号以来,陆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同时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法,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台帐。并于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告知承诺书,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共检查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368家,抽检饲料样品106个,百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养殖户进行了全覆盖,共抽检尿样3115份,无一列尿样检测出阳性结果。
二是严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畜牧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3号令)等法律规定,兽用生物制品市场逐步放开,省农委也就对我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进行了统一规范,年底,市局严格按照省农委要求,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申报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送省农委统一审批。今年我市已有的康达、天祥、德美、惠皖等4家取得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资格的企业又通过了严格的复审。
品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三、建设诚信体系,打造健康兽药饲料市场。
一是树立企业形象,推荐我市兽药饲料品牌。今年我局积极按照“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工作部署,并根据质量抽检、市场检查、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了兽药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了扶持和奖励,减少了例行检查次数;把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列入了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全面了发挥诚信体系对兽药监管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兽药gsp工作。3月1日施行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203号令)为兽药gsp的实施确立了新制度、新要求,开展兽药gsp工作,对认真贯彻《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素质,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市结合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扎实措施,稳步推进兽药gsp实施。全面宣传兽药gsp工作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市广大兽药经营户了解兽药gsp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农委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兽药gsp管理培训,使监管工作人员和兽药经营户掌握兽药gsp的要求和实施步骤,力争在我省gsp标准出台后使我市辖区内兽药经营户gsp达标率达到90%。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夏季的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兽药饲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也还存在少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不强,群众维权能力较弱等问题。为此,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饲料行业监管。开展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产品配方、饲料原料的来源情况及饲料产品的主要去向。同时,对自配自用饲料的养殖场(小区)也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饲料的企业必须及时上报,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证不生产且连续两年不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收回生产许可证。二是深化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兽药饲料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兽药和新型饲料生产企业以及兽药饲料批发企业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不按技术规程生产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不法行为。加强产品质量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促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增强产品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兽药市场整顿。重点清查违禁药物(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一经发现,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清缴力度;重点清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要没收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清查兽药标签不规范行为,发现兽药标签与国家标准不符,存在改变产品组方、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问题的产品,并按假兽药依法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兽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严格原料采购审批、特殊药品定点供应和处方使用的管理制度,严禁原料和成药非法流通。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监管,防止违法制售假疫苗行为。
三是强化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一是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引导业主建立用药档案,载明兽药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二是加大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企业和农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做到不用假兽药,科学合理用药。三是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停药期品种和停药期限,认真执行,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制定兽药残留监控方案,不断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定期发布兽药残留状况报告。
四是狠抓案件查处。针对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手法多样化和行踪诡秘的特点,下半年,市局将继续积极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集中时间,配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抓源头、端窝点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活动;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查大案要案,要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处罚文书,建立兽药案件处罚文书档案;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加快案件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集中解决当前__城乡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助力美丽__建设,按照《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__〕__号)文件,在全县开展以治脏、治水、治乱、增加城乡绿量、完善配套设施“三治一增一配套”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解决脏乱差问题为主线,以“三治一增一配套”(治脏、治水、治乱,增加城乡绿量,完善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以行政化推动、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提升为重要手段,以集中整治城区、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三线三边”、集镇集市、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及沿途、沟河塘渠、贫困村(户)等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在城区全面深化提升“三项整治”成果,在镇村全面拓展延伸“三线三边”治理,全区行动、城乡联动,明确重点、注重方法,强力推动、强行入轨,彻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县城创建,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全面提升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在单位范围基本实现“六无”(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扯乱挂)目标,着力打造天蓝、水碧、地绿、空气更清新的城乡形象。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
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治脏。
1.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全面排查卫生死角死面。对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杂物进行大扫除、大整治、大清理,全面清除城区范围暴露垃圾。加强薄弱地段、薄弱时段的清扫保洁,合理安排环卫作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不满溢。(责任科室:办公室)。
2.全面整治单位环境。在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实现地面、墙面、卫生间干净清洁,无暴露垃圾、烟头,无死角死面、无乱贴乱画,窗明几净、设施完好,办公桌椅安放有序、文件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办公室、楼道、院落等有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治水。
1.城区水系整治。清理打捞水体、桥头的垃圾、生物残体、漂浮物,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提升城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建立“河长制”,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坚决清理非法设障、捕捞、养殖活动。(责任科室:安全监管科)。
2.河道沿线整治。集中清理颍河、黑茨河等外河的垃圾杂物、漂浮物、淤塞物。整治河道沿线非法捕鱼、私建船房、非法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突出问题。(责任科室:政务法规科)。
(三)治乱。
1.整治水上交通秩序乱。维护通航秩序,保证航道畅通。打击船舶非法停靠、作业。(责任科室:执法中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__年__月)。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标准要求,从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好头、起好步。
(三)常态推进(20__年__月)。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全面组织层层督查、考核、调度,持续推动城乡环境不断改善。
总结。
推广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单位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此次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改变城乡面貌、改善投资环境、巩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坐阵抓,细化任务分解,注重工作方法,树立法治思维,加大执法力度,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强力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城乡联动、全民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扩大宣传发动,通过宣传形式号召全民参与,真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
要多措并举、争先进位,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
(四)加强全面督查、严格绩效考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常态化督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高毒高残留与假冒伪劣)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l58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o5]123号),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我县实现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特制订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突出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采取突击整治检查和长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二、工作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二)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农药、兽药产品的:(三)生产销售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和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己稀雌酚、氯霉素、安眠酮、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兽药及其化合物的。三、工作措施(一)突出检查整治。根据我县实际,由县农业、食药监、畜牧、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派执法人员参加,组成二个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第一组为农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第二组为兽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畜牧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各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将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到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根除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危害。(三)强化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药、兽药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县区内农药、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整治内容,逐一进行核实。对问题较轻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问题严重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农药、兽药生产许可证、农药、兽药相关批准文件和农药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排查与举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坚决予以捣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药、兽药打假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清理行为。(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对全县农药、兽药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要积极推动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要从农药、兽药标签检查入手,将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清理出农资市场。(六)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农药、兽药质量抽检,特别是要加强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特别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监控,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手段,设立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危害,介绍新农药和农药实用技术,增强群众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县文体广电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给予充分配合,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特别是国家禁用农药、兽药的单位,引导、警示和教育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时间、步骤、要求(一)11月l0日至月l5日,为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时间。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牵头部门牵头,突击完成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农药、兽药批发市场,经销网点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清理整顿。(二)2005年11月l6日至11月18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材料总结时间。根据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情况,牵头单位认真做好阶段材料汇总和阶段工作总结,于2005年l1月l8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设在县食药监局)和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办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将全县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州食安委办。(三)对收缴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要登记造册,明确一家单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下一步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自2005年11月1o日开始,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对我县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制订,对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广大农村农药、兽药的监管工作力度,从源头治理着手,根本上实现确保我县农药、兽药、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五、县食安委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等有关部门要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总结、搞好工作档案整理。州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工作情况检查(2005年11月21日一l2月5日期间,具体另行通知),届时有关部门要向检查组作工作汇报。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劣兽药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15]349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兽药饲料监察所认真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2月7日-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35家兽药店和10家规模养殖场。重点检查兽药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是否有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停药期等。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尚未发现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对个别规模养殖场的记录不健全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出,要求限期整改。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经验教训,坚决防范自建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各类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利用2个月时间,以用作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全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
(二)目标任务。20xx年5月20日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屋、人员聚集场所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6月5日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屋、人员聚集场所自建房的整治和用作居住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用做居住自建房的整治。同时,建立健全自建房屋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房屋规划选址、设计建造和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排查范围。
1.居住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于居住的自建房。
2.生产经营性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作酒店、旅馆、饭店、ktv、农家乐、商铺、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性自建房。
3.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作仓储作坊、学校、体育馆、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重点。
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在持续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市政设施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城乡自建房,聚焦7个方面深入开展排查:一是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二是私自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规划手续;三是是否擅自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含房屋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四是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五是用于生产经营用房检测鉴定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六是自建房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七是是否因年久失修或其它外力影响,导致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三)安全评估鉴(认)定。
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乡镇、城市社区和有关部门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和组织部门工作组认定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认)定。重点要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非经营性但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自建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或鉴(认)定。各乡镇、城市社区要用好脱贫攻坚房屋鉴定、认定资料,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自建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于周边环境处于地质、洪涝灾害地带的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开展安全评估或鉴(认)定工作。
(四)全面整治销号。
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属地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全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分类制定措施。对局部危险和整体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全面开展整治。各乡(镇)、城市社区要针对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县、乡镇、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完善《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建立全县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在整治销号的基础上,对全县自建房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自建房建设标准规范,建立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自建房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加强自建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自建屋建设管理水平。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全县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1.住建局(更新办):负责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自建房管理机制,做好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结构的排查整治,做好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全县自建房、农村宅基地整体规划、用地工作,排查整治违法占地、未办理规划手续等违法违规建设及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自建房;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及整治;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大房屋违法加建、私搭乱建、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力度。
4.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自建房安全排查及整治工作。
5.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负责用于生产经营用房检测鉴定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县教育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公安局:负责全县宾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民政局:负责全县养老机构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9.文旅局:负责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0.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1.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县商业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2.县执法局:牵头负责全县违法加建、私搭乱建、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13.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4.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完善出台全县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15.财政局:负责筹集保障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经费。
16.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自建房(含集镇街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行业部门做好自建房安全鉴(认)定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县委、县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市县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全面推进、狠抓落实,以高度警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快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全面摸清自建房底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督促和指导、考核、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数据审核统计、情况汇总、问题研究、建立台账、进度周报、工作通报、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确保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3.加大督导指导。对自建房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适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社区的指导力度,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4.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充分利用“庄浪发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微信、微博、qq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5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更新办汇总后将及时上报市更新办。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xx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xx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xx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xx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严格按照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对照要求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努力提高,现将结果汇报于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
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二是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应用实践。三是学习重点不清。
2、责任意识不够强。
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到班上存在问题,也懒得去管。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3、教学工作创新不够。
因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教学工作中仍有些默守陈规,拘泥于传统教学思维和模式,不能放开思维,开拓创新。在处理问题时老喜欢“看别人的”或是用一贯的老套路、老办法。对于各种教学规章制度不加辩证分析地贯彻执行。
4、对工作的热情度不够。
教学工作是一项既单调而又枯燥乏味的重复性工作,刚接触时,还觉得新鲜。但日复一日地重复,思想上也就有所动摇,工作热情有所减退,对工作的积极性也大不如初,滋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态度。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平时疏于学习。
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干好就行,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我自己的教学工作岗位上,我认为只要能把美术课上好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课的知识学习,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2、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弱化。
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由于自己性子较急,学生稍有不听话就缺乏耐心,缺少笑脸和热情,总认为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想要怎么样就随他们,对他们也不严格管教,放任自流,与同学们的交流不够,没有与经常与他们打成一片结下浓厚的情谊。
3、思维局限,认识落后。
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教学条款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办事,工作上不出错,不给学校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认真学习书本知识,做到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不断给自己“加油”和“充电”,经常和同事们相互交流、相互竞赛,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树立爱岗敬业和安全教学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
2、严于律已,增强为学生服务的意识。
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要体现在为学生服务上。所以在教学工作中,自己始终要围绕为学生服务这先决条件,严于律已,一丝不苟地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多抽时间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为学生服务的责任意识。
3、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
在教学工作中,要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想别人之所没想、所不想,树立敢闯、敢冒的精神,只要所思、所识、所想、所为符合教学工作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就大胆地干。自己要勇于剖析自己。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请别人帮助查找问题,对于别人的批评和指正,自己决不敷衍,坚决摒弃面子思想。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一切以学校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和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顾虑,把自己塑造成一位具有时代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08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
2、非法生产企业;
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
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
(三)重点区域。
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
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
3、畜牧主产区;
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规范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09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09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配合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交叉互检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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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召开党的十九大,必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决打击、严密防控暴力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的专项活动方案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华阴市教育系统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个主线,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教育系统坚持打防并举、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全面强化反恐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反恐怖斗争措施,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在街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各镇街道负责人。
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此次专项行动。按工作职责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担任,具体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治办成员、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事故单位教办主任。
第一组:事故现场处置组。
组长: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治办、包联股室、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二组:紧急救护组。
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领导。
成员:各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医疗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三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成员:计财股、校建办、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四组: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员:人事股、督导室、普教股、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五组:事故处理接待组。
组长:事故单位主要领导。
成员: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六组:通讯报道组。
组长:电教中心主任。
成员:电教中心、办公室、事故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同志值班制度。街道要安排教师值班,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表除值班人员人手一份外,要在街道办公室、警务室张贴;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门卫管理。街道要对出入校人员、车辆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严禁非公务外来车辆随意进入街道,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
3、加强街道内部执勤巡逻。街道要成立巡逻队,对街道内部的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并查明来源和危害,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影响。
4、强化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街道保安,并建立政审、培训、体检等档案。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对抗暴恐分子的能力。
5、配足配齐安保器械。街道警务室应当按保安人数配备防卫器械,使用正常,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2人以上在岗在位。
6、完善街道设施设备。在街道大门、主要道路、食堂、实验室、街道周界等重点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教育局监控平台联网。校门口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和对讲系统;街道监控室应设置在安全部位,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监看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工作。
(二)突出防范重点。
1、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管理。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段应落实家校交接制度;上下学时段要安排街道领导、值班教师、街道共同值班,加强对街道的巡视,维护上下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街道。
3、加强各类危险物品管控。重点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库、领用管理。健全丢失报告制度,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品丢失被盗。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4、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有精神病史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相关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
5、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三)加强教育培训。
1、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街道要通过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街道、专题报告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和载体,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街道聘请部分家长作为安全信息员,并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
2、开展反恐防暴专业知识培训。街道通过邀请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法制副校长到校讲课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防暴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3、完善应急预案。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反恐防暴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目标、重要环节和防范举措,明确部门人员职责任务和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备齐应急逃生绳、盾牌、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疏通应急逃生通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应急演练。街道每学期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街道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正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5、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暴恐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牢牢紧绷反恐怖斗争这根弦,抓好各项反恐怖工作措施的落实。
2、动员公众,全民参与。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反恐怖宣传教育,动员广大人们群众参与反恐怖工作。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恐线索,切实把反恐怖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掀起反恐人民战争高潮。
3、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于5月16日前将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座机或手机号码)报市局综治办,各联络员每周四10时前向市局综治办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