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精选15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反省和成长的能力。写总结时,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每个环节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启发和引导。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一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厅市场秩序处拟于8月3-5日在南昌举办“全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培训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3-5日(8月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京西宾馆(省政府大院南一路9号)。
三、会议内容。
2、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3、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运用和查询。
4、江西省信用信息系统运用和查询。
四、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各1人,各县(市、区)(不含高新区、开发区和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1人,15家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代表各1人。
五、有关事项。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商务厅统一安排(不包括司机),交通费用自行解决。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29日下午5:00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地址:…………。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编制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
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框架,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有序,交通运输经营者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
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质量信誉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基础,《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等部颁规章制度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等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为补充,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梳理现行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严格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完善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明晰不同考核等级的约束条件,以考核结果有效约束市场准入及运力投放等。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执法局、交通行业协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尝试建立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及相关奖惩制度的“二库一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二库”,即企业信用库和从业人员信用库。企业信用库涵盖水陆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信用内容包括主要服务范围、企业资质、经营信誉等;从业人员信用库涵盖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服务质量、违章情况、安全情况等。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确保真实有效。积极加强部门协作,逐步与有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安、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掌握的运输企业信息纳入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依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服务情况。
2.建立“一制度”,即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考核良好的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适当给予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扶持和便利,包括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客运线路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建设投资补助、技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社会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等,使诚实守信者真正受益。逐步完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制约力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业务发展,构成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局、质监站。
(三)加强政务建设,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托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承诺时限和办事流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托“网上潮州”、“网上政府”、党政内网共性办公应用系统等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交通运输政务网络平台,推进网上办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和干部任免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路政大队、养护所。
(四)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度。
逐步将行业管理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规则及质量、服务标准,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梳理、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的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倡导信用理念、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提供信用建设咨询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企业从业人员是诚信建设直接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自查自纠制度和失信惩戒公示制度以及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着力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
责任单位: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五)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交通行政执法资源,形成“一支队伍执法”机制,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自我约束能力和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行政执法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化,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罚结果透明化,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质量。
责任单位:路政大队。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1.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各部门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诚信示范等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和支持单位在采购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考核等级高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2.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七)加强信用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创文”活动,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行业诚信守法教育宣传,广泛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宣传行业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广泛普及法制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诚信文化。
责任单位:运管股;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四、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巩固提升的原则,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根据局“两建”办工作要求,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单位按任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二库一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加强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平台,推进行政公开透明;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建立行业相关机制,制订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
总结。
提高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二库一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各行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上更高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系,将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序实效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两建”办要切实加强与县“两建”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指导各科室、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职责同步落实、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措施,利用本地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具体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客运站亭、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多形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弘扬诚信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16-7-19。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三
新野县商务局201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县政府:
根据新政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12]2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立即安排部署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我局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认真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李振安任组长,乔宇任副组长,成员为肜光连、齐彬、王英贤,办公室设在内贸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以打击非法加油站、酒类无证经营、商场超市、商贸市场消防隐患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二、搞好宣传,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我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在活动现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45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条,设置宣传展板7块,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企业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新野县商务之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商务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加油站、酒类经销网点、商场超。
市、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1、6月11日到20日,我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全县的成品油市场加油站(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点60余家,对9家非法加油站完成了现场照相取证、询问笔录等工作程序,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拆除加油设备设施,其中对已纳入成品油十二五规划,但至今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的5家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通过检查,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2、在对酒类经营网点的摸底中,查处了两起未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未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非法经营案件。
要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一步,我们除经常性的开展此项工作外,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规模较大的安全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创造平安环境。
新野县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四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搞好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本文作者从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比较困难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规缺失。信用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就很难有效实现,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规,对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没有作出法律规定,这使得整个征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确,领导不统一,协调不一致,建设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门分散。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没有制订一套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缺乏对各领域,各地区信用信息整合的统一指导、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没有形成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着多头建设的问题。
(3)信用标准规范模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对各地的信用评级的统一化本身就带有不公平性,怎样把握才能恰到好处,这更增加了统一标准的难度。
(4)信息发布共享障碍。政府信用信息封闭,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客观上要求微观经济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征信行业没有建立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普遍缺乏自律机制,各个行业各行其是,行业自律程度松紧不一,中介业务标准程度不一。此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导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碍。
受到限制,阻碍贸易的扩大,企业发展的路子越来越窄。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守诚信规范,损害的只能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2)从金融环境来说,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
(3)从社会来说,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道德体系形成强大冲击,还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影响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信用缺失使经济秩序混乱。在信用机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缺位的环境下,必然会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场规则,不讲信用,并因此获得更多的利益。此种现象一旦成风,则会导致企业的恶性竞争,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从而使社会信用整体水平下降,造成一种很难治愈的社会创伤。社会的经济秩序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经济活动主体也就无疑要步入畸形发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导致相应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响到整个社会相关制度的正常运作(银行的借贷制度商业的交往习惯法律制度的构建政府行政管理的运作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整个社会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构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则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乱,相应的制度就会出现扭曲,我们反思今天的制度构建往往最后会追根溯源至诚信这一最基本的话题。
二、着力建设我国的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快速发展。
(1)将道德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
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
(1)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与规则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与规则的核心形式是相关的立法和执法。法律法规起草的主体,是政府授权的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通过大量的立法调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据相关的规定进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进并实施征信数据的开放,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实施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信用信息开放的同时,政府还需考虑旨在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政务建设,信息集中的政府部门(如工商局、质检局)应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实现公开开放的数据的上网,推动电子政务。
(4)加强对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是很重要一个角色。
(5)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者的成本。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五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xx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六
市场经济,诚信为本。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中需要急迫解决的问题。
为此,需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
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
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手段。mmec可信电子合同系统目前针对大型企业开展网上缔约交易的迫切需求而提供的核心领先产品,是最具效力的网上缔约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mmec订立系统网签的数据电文为可信电子合同,具备身份可靠、过程有效、结果公正、保障便捷四大优势。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七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云昭书记于中纪委座谈会闭会后第一天即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7月16日,又向省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传达后强调,加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现实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在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望遵照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抓好我省专项治理工作。8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xx]126号),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4日、27日,省纪委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由洪元同志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云昭书记就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之前召集厅有关领导和执法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就建立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意见。8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韶山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暨市州监察局长座谈会,云昭书记和洪元厅长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从3月份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研,于7月30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禁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兼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职务、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有关费用、明示、暗示或强令违规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后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支持、授意、默许、串通或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谋取中标等18种行为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一)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后,洪元厅长多次主持召集会议就如何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系,了解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参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1日,经xx省长批示同意后,报省委办公厅办文,8月24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20xx]50号文正式发文。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设立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与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政策调研组。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之谦(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万绍湘(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青山(省水文局调研员、机关党委原书记)任副主任。刘谢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田之谦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文崇鸿(省高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任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王青山兼任政策调研组组长,刘觉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干部)任政策调研组副组长。8月21日,经请示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批示同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共抽调6名同志从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办公。目前,抽调人员全部确定,已大部分到位。
(三)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机构。8月25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专治函[20xx]1号),要求各市州、省直12个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至9月8日,全省各市州都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8月10日,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洪元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圆满完成8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成立边开展工作。办公室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会场座次及会场组织等;另一方面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起草会议紧急通知,经领导批示后发各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上报参会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联络员名单,在逐一核实后按期将我省参会71人名单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清晨,办公室还以短信方式提醒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到会。至开会前,除2名参会人员因公出差请假外,所有人员都准时到会,会议秩序良好。
8月18日下午,云昭书记召集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贯彻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云昭书记、洪元厅长听取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常务副主任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筹备召开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材料准备等事项,明确了办公室相关职责。
8月18日下午,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主持召开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就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抽调、印鉴刻制、工作简报编发、经费申请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人员分工。8月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专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根据中央要求,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湖南实际,抓紧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央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就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和解决的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进行研究,请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初稿,8月27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再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和修改方案,9月1日综合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办公室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对工作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补充,形成讨论稿送审。同时,为加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起草了《关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好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于8月25日下发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及早安排。至9月3日,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等文件及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起草工作,还抓紧起草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二)研究制定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还编发一期简报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建议:
(一)拟于9月8日召开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联络员参加,主会场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以上两项职责和《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工作建议提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并结合黄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等,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有步骤、有时序全面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的要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排查梳理,查摆项目合同不规范等问题。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指派专人对接此项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项目中进行具体了解,掌握摸清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完善制度等规范今后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一)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违反工程款支付流程的.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违规发包。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等问题。
(三)工程变更审查不严。工程项目造价变更审核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程序变更造价等问题。
(四)项目未批先建。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先施工后补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五)项目合同不规范。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补合同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
按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投集团、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共计排查工程项目142个,有问题70项,问题集中表现在先开工后补合同等合同不规范方面;新潭镇人民政府排查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共计12项,问题集中在直接发包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三)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例如“长源安置区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施工便道工程”,新潭镇人民政府直接与长源村村委会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新潭镇瓯山村红星组山塘开挖维修工程”,瓯山村村委会直接与金顺生签定工程协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项目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投集团、新潭镇人民政府、高新区住建局等职能单位及部门出台制度文件共计11份,有效筑牢了工程监管的制度屏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工。职能单位及部门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本着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搞好查缺补漏,完善有关手续,补充相关台账资料。
(三)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审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不出现贪污、挪用、截留和挤占的行为发生,使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中,并发挥积极的作用,造福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九
优秀作文推荐!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
省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成效评估组: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有4件,诉求不合理,不予支持,反映情况属实的有6件,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一)主观努力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担当不足、碰硬不够,查找问题不足、揭示不足,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和勇气。
(二)查处力度不够大,未形成强烈震慑效果。对存在问题的处理仍然有“宽松软”、“蜻蜓点水”等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明显。
三、
下步打算。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一
附件1:
-111******。
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立足已有合作基础,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共同打响“信用长三角”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推进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信用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流动通畅、服务供给充分、联动奖惩有效、信用环境优化的地区。
(二)实施原则。
-12业入手,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尽快制定长三角地区首个环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发布首批区域共享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落地实施授信融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表彰评优限制等一批联合惩戒措施,启动长三角统一的区域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工作。
食品药品领域。落实《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严重违法行为入手,逐步扩大到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跨区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领域失信企业在登记变更、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财政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进行限制。
产品质量领域。从涉及智能家电、日用消费品等产品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和实施惩戒入手,逐步扩展到各类产品的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质量信用信息在长三角地区的信息共享,完善区域间的联动奖惩机制。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
-4类评价,对于科研信用良好者,可享受优先承担项目、增加经费资助力度、优先拨款等政策,对科研诚信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撤销科研计划、收回科研资助、否认科研成果等措施进行惩戒。
(三)促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全面实现区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共用。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相关要求,健全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动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代码转化,全面完成各类法人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引导、督促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督促各代码应用部门和单位在信息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将各部门业务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标识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到2020年,力争区域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换码率达100%、重错码率降至1‰以下,100%共享共用。
-6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激活行业用信生态。
三、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专项行动。
为落实四方面的重点任务,突出信用在服务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品牌建设、载体健全、奖惩联动、应用创新、数据开放、产业发展等关键要素,主要开展八项专项行动。
(一)“信用长三角”品牌打响专项行动。
制定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对标世界级城市群信用建设标准和水平,研究制定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综合反映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际化水平。通过定期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发挥“信用长三角”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雄安新区、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地区的信用合作,共同提升信用中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定期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再出发对信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三省一市合作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会议水平,定期邀请国际国内的重要组织、地区和城市参与,将其打造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共商全球信用治理和加强国际国内信用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对话平台。(牵头单位:信用专题组轮值方)。
(二)信用城市集群共建专项行动。
成立长三角信用城市联盟。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要求,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34个重点城市作为发起单位和首批联盟成员。鼓励跨行政级别的城市之间合作,指导各城市以“数据联动、应用联动、奖惩联动、宣传联动”四个联动为导向,开展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2020年,争取实现半数以上重点城市达到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标准。(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形成各城市信用特色。充分借鉴杭州将“信用惠民”应用于市民生活的各个场景、南京变现信用价值以惠民惠企、苏州探索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宿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温州创新“信用+”模式、义乌打造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等6个区域内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特色做法,在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框架下,推动各城市有针对性开展信用特色工作,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培训、社会服务、商业金融等领域入手,以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带动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形成城市间信用建设特色相互推广、模式相互借鉴机制,以信用支撑精细化社会治理,重点推进信用惠民,提升居民信用感知度,为城市群信用建设构建优质基础环境。(牵头单位:信用城市联盟轮值方、各城市信用办)。
(三)诚信政务服务专项行动。
助力打响区域政务服务品牌。积极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充分融合上海市“一网通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9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失信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定期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时复制推广治理经验。按照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要求,逐步拓展治理范围。(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三省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信用惠民专项行动。
通过“信易租”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长三角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合作,为守信创业企业、创业团体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才公寓等优惠租赁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联合租赁服务商、设备服务商向区域守信主体提供免押金或后付费的租赁服务,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新型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支持守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发展,降低创业成本。(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通过“信易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地方信用平台,推动区域内更多城市建立“信易贷”等新型融资模式。探索向符合支持条件的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纯信用免抵押的“信易贷”服务。积极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开展综合信用评价,方便企业和个人授信用信。(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
(七)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专项行动。
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以上海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市为契机,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集聚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力量,建立联盟会议及工作机制,实现信用大数据在标准体系研究、管理方法探索、产业发展支撑等方面的应用突破。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用大数据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政务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社会治理领域,以及融资贷款、供应链管理等金融领域实现业务场景落地。(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共同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落实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围绕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创新。(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八)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
共建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发挥上海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的作用,打造区域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吸引和汇集一批区域内创新性强、有突出特点、精耕于信用数据应用技术开发和信用产品研发的信用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依托政策、基金、载体、-13培训及前瞻性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拓展资本市场支持渠道。鼓励三省一市在区域信用合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参与区域信用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提升信用人才能力。鼓励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共同探索信用人才的培育机制。编制有针对性的信用专业教程教案。支持高校开展包括学位教育、在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在内的多层次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打造“产学研企社”立体化人才培养链。推行“首席信用官联盟”的做法,加大信用服务行业中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储备、流转力度,实施长三角地区优秀信用人才选树计划,加强区域内信用服务人才梯队建设。共建区域信用实践基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培养一批能够突破信用产品关键技术、带动信用应用跨领域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和领军人才。
(四)注重主体权益保护。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测评、等级保护等,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建立跨区域信用信息应用和保护规范,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传输及正当使用。建立区域信用修复机制。制定长三角地区重点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和异议处理制度,明确信用修复的渠道和方式。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15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带动宣传,树立行业诚信风尚。推动区域诚信教育培训。将诚信教育覆盖至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使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七)加强信用合作交流。
做好长三角地区信用合作交流。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发掘区域信用合作中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创新成果。开展跨区域信用合作交流。注重应用新媒体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信用长三角”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信用合作,建立各区域间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优秀信用服务企业走出去,吸引区域外尖端信用服务企业走进来,形成长三角地区与区域外各城市及国际间各类信用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进展情况:
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分别在农林、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共建立60家诚信体系单位,区食药安办于于10月28日-3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验,结果显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初步建立了基础信用档案,各部门监管信用档案已建设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上半年,我们遵循先易后难、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根据各监管环节食品行业、企业特点,由环节监管部门确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并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具体做法为:
二是制定方案,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食安办制定印发的《宿迁市2008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我们明确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划分到区食安委办、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林局、经贸局、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坚决做到了“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任务落实、齐抓共管”。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基础工作到位。为了使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督促,我们对信用企业负有指导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和政府结成工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的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即:“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五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六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和部门意识淡薄,紧迫性不高,未能及时将。
创建任务及时分解落实,使工作浮于表面。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将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三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三
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群众“信用”意识普遍增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农村信用社营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经济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旬阳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60.21%,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四、密切了社群关系。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五、实现了和谐共赢。
通过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不但农村信用社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农户仅凭贷款证就可随用随贷,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矛盾。今年截止9月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1.28亿元,较年初增加4.21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66.72%,增幅43.93%,高于各项贷款增幅18.05个百分点。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xx市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跟中央、省纪委部署安排,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细落实、持续推进。一是坚持警示教育在先。经常性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贯彻落实“三会一书两公开”制度等。
一、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扶贫政治责任。突出明责、督责、问责,构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细化责任、凝聚合力。印发《xx市精准扶贫干部考核办法》、《xx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督查问责的通知》,实行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制,明确市级挂点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的“一岗双责”,用硬指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常态约谈、常态督导。市委建立改作风、提效率、促发展常态化约谈制度,对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分4批次,共对17名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市纪委共对17个单位24名干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通报。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乡镇纪检机关履职、职能部门协作、镇村落。
(一)xx镇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严防底数不清行为。组成3个互查互检工作小组,围绕致贫原因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户一档要求,一方面进行互看互学,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联系贫困户脱贫工作;另一方面开展互查互检,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到户到人,严防底数不清影响脱贫对象不明和措施不到位而产生信访问题。二是严防公开不实行为。镇纪委围绕推动落实“六个精准”,联合镇扶贫办、效能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先后4次深入各村(居)对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重点确定、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成效考核等环节进行联合督查。针对检查出的重视力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到位、识别力度不准、帮扶力度不实等16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进行“点对点”整改,严防在精准扶贫中庸懒浮拖、工作不实行为。三是严防扶贫不公行为。张贴《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受理信访举报公告》200余份,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和干预扶贫资金、项目等8项内容公告。同时公示信访举报电话,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贫困户“四项清单”,严防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腐败行为。四是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镇纪委集体巡察范畴,建立集量化、考核、问责于一体的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党性、理想信念、廉洁自律教育,发放廉政漫画100余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为持续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近来,崔家乡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层层动员。根据《xx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崔家乡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各村委、乡直单位、后盾单位等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进行层层动员。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该乡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一是通过专项会议、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事项等,以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据统计,崔家乡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二是公开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乡由纪委副书记负责接待群众日常来信来电来访,并做好登记及汇报,以鼓励群众与政府形成监督合力,营造良好的扶贫工作氛围。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会,既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严守纪律,精准监督。崔家乡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资金流向情况,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共计18次,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实地督办,坚持对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户。
(三)我省贫困面大,近年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扶贫领域,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和直接。“蝇贪”如虎,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对党的信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为了给精准扶贫攻坚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省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45件,处理人数117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87人、组织处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76人。今年自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举报线索1609件(次),查处违纪问题686件,处理人数15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72人、组织处理84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开展“两查两保”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省纪委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进一步聚焦重点、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在扶贫领域开展了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在“两查两保”行动中,各纪检监察单位紧盯我省“六个精准(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对存在于数据采录、项目审核、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以及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纪检监察单位重点对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套骗扶贫资金、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保证了每笔扶贫资金都能精准有效地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为明确责任,省纪委通过靠实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的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责任,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责任,以及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责任,使扶贫资金监管有力、使用有序、主体明确、责任清晰。长期以来,纪委掌握线索渠道不畅,群众举报无门是阻碍违纪监督网形成的瓶颈。为此,省纪委对十八大以来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09件,查处违纪问题686件,处理人数15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72人,组织处理84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处理人员中,县处级7人,占%;乡科级457人,占%;村干部1052人,占%。进村入户巡察推动扶贫领域监督震慑全覆盖脱贫攻坚的领域在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责任和压力传导的链条长、环节多。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从去年6月开始,省纪委积极督促各市州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各市州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拉网式巡察与“点穴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单位、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全方位巡察。横向上,巡察覆盖所有市县部门,纵向上,由巡察所有乡镇、街道,逐渐延伸到村,并尽可能扩大走访入户范围,有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的全覆盖。各市州普遍将财务核查作为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大量查阅财务凭证、上下核对资金流向等方式,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天水市依据巡察移送的线索,查处了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任发祥贪污贿赂问题、甘谷县农业局两任局长蒋绪益和马定子、单位报账员和下属单位站长等8名党员干部截留、贪污惠农项目资金问题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推动了扶贫领域震慑的全覆盖。各市州巡察组变坐等群众上访为积极下访,深入村组走访农户,面对面询问惠农政策落实、各项资金发放、干部作风等事项,变被动接访应访为主动查访寻访,使进村入户深入巡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常态。通过灵活运用“查”、“核”、“访”、“谈”、“评”、“问”等方式,去年,全省14个市州和25个省直部门已巡察市县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500多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组织处理27人,诫勉谈话99人;今年一季度,14个市州共派出106个巡察组,对527个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220个,移交线索1859件。形成高压态势持续增强震慑效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是省纪委向基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经验。
今年,省纪委从8179件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中筛选出411件,转交相关市州和县区纪委查处,做到督办问题线索全覆盖。去年以来省纪委三次移交督办问题线索599件,目前已办结1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组织处理3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通过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在基层形成了震慑、打开了局面,较好地解决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2016年全省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486件、立案652件、党政纪处分822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用好问责这一利器,紧盯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县乡党政“一把手”在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工作情况,各县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情况,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情况,只要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和发生腐败问题,就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
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审计移送的陇南市西和县、武威市古浪县、临夏州广河县套取、挪用扶贫资金有关问题,严肃追究了相关地方政府、主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共159人的责任。“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1件32人,全省14个市州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89件82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通过在扶贫领域严肃监督执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有效加强了基层党的领导,广大党员党的观念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在扶贫领域有效做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始终在纪律的激励约束下健康有序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党的十九大的灵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使之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每个党组织、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主题鲜明、逻辑严谨、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要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地理解学习。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国际和国内相结合,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联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联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联系习近平同志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融会贯通、学思践悟,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守纪律讲规矩上树立更高标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切实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上严起来,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在加强道德修养上树立更高标准。自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成为道德标杆。加强道德修养必须从小事小节做起,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时刻检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慎独、慎微、慎初,涵养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保持清正廉洁上树立更高标准。
坚守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以时代楷模和先进分子为标杆,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腐败分子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常温入党誓词,拒腐蚀、不染尘,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成为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治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局《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措并举、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活动。20xx年住建局共受理项目招投标备案、直接发包备案、监理发包备案共计39项,未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通过调研、抽查、走访企业和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活动。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二是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台账并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问题隐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提升“三书一函”办理质量,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对发现的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