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杂文随笔(优质19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改正错误和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不断反思和修正总结,不断提升总结的质量和效果。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简历杂文随笔篇一
我是个吃货。引用一句我妈的名言:倪语涵!你这辈子只对两件事情感兴趣:一是吃,二是玩。不过,吃永远排在前面!我有点不服气,人家明明还爱学习好不好?但心里其实还是点了一百次头的。
爷爷说我是"熊猫体——一天中70%的时间在吃东西。这不,早餐刚吃完一个包子两个花卷,酸奶又喝上了。喝完了酸奶,嗯,好像还有个角落没填满。再搞点什么吃吃呢?我瞄上了桌子上的豆腐干。一包,两包,三包……一下子都滑进了我的肚子。还好没被妈妈发现,不然又要禁一个星期的零食了,这真是要我的命啊!
超市可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因为那里什么吃的都有呀!可惜,妈妈不像那些阿姨奶奶那么喜欢逛超市,我猜她是不想给我买吃的,哼!每次都要经过好久的努力,例如好好写作业之类的,才能得到一次大赦天下的机会。这时我会觉得阳光都灿烂多了,哈哈!
我很专一,那些鞋子衣服,锅碗瓢盆之类我是视而不见的,妈妈偏就粘在那里走不动道。真讨厌,为啥要设计这么长的一段路?真恨不得直接飞到卖吃的那一层。
看到最爱,我瞬间两眼放光,推着车子一路飞奔过去。遨游在零食的海洋,开始了跟麻麻的斗智斗勇:“妈妈,我们买点蛋糕好不好?”“长胖!”“饼干呢?”“长胖!”“巧克力?”“长胖!长胖!长胖!”天呐,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在我妈那里是吃了不长胖的吗?这时我真后悔,为啥就长这么胖,给我妈一个这么好的借口呢?虽然每次都只能带回少得可怜的"战利品",我仍然乐此不疲。用我妈的话说这叫广撒网,总会有收获!嘿嘿。
妈妈,这朵云像不像冰淇淋?
妈妈,这扇门真好看,像块巧克力!
妈妈,帮我把那个像棒棒糖的勺子拿来好吗?
……。
妈妈一边摇头,一边又晒起了她的名言:“什么都能看成吃的,我也是醉了。不愧是十足的吃货呀!”
吃货,多指爱吃的人,较为广泛也是大家较为认可的解释是指特能吃,特别爱吃的人,语义色彩中性,正常使用环境下略带褒。
简历杂文随笔篇二
从20xx年9月16号到20xx年3月16号,在整整半年的时间里,我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外国文学经典)上推荐了100本书,感觉有必要简单记录一下。
去年工作稳定之后,总感觉自己的生活缺少点儿什么,就想着既然自己最爱的事情是看书,那就把自己看过的好书记录下来。一方面可以加深自己对书籍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借此与有同样爱好的书友们进行交流。
鉴于自己看的外国书籍比较多,同时为了和公众号的名字一致,我就放弃了中文书籍的推荐,其实私下里还是一直有看中文书籍,尤其是短篇小说集。我推荐的书籍以小说和读书相关的书籍为主,这和自己的理想直接相关。目前自己最大的希望还是将来可以写出优秀的小说,所以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半年,100本书,既不算多,也不算少。因为我认识很多一年看不完一本书的人,但是我也认识不少一年能看300本书以上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书节奏。看书,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和深度的思考,我除了工作、踢球、吃饭、睡觉和少量的娱乐,基本上天天都窝在家里看书。
其实,我虽然只推荐了100本书,但是实际上读了140多本书,没有推荐的包括中文书籍和一些不值得推荐的外文书籍。读了不少书,还是会时不时碰到烂书,因为有些时候榜单或者别人推荐的书籍质量并不好,但是这个事情是没办法完全避免的,最好的办法还是多读那些经典好书,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同时对于新书谨慎选择。
在这个过程中,我在公众号中推荐书籍,一般都是简单总结一下,并且写下自己对这本书的一个大致评价,不会去深入分析书中的每一部分,因为我并不想成为一个书评家,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
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原因,现在基本上是两天推荐一本好书。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希望自己在接下来的5到7年内仍以阅读为主,争取至少做到推荐1000本外国经典文学再说,然后每推荐100本书写个小结,最后可以写个总结《从0到1000本书》。当然,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开始写小说了。阅读和写作总是相辅相成的。
因为我只看纸质书,并且喜欢在书籍上涂画和做笔记,所以基本上都是自己买书看。我既不去书店,也不去图书馆,更不会去借别人的书看,但是,我不介意别人看我的书。对于我来说,书籍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被阅读。
以前,每当遇到想看的书,我就打开当当网把它收藏起来,同时在收藏里根据打折的力度进行排序,遇到便宜的书,就下单购买,这样可以保证基本上每本书都是5折左右买来的。可是,后来当当网的收藏页面里取消了其他的排序方式,只能按收藏的时间排序,这样我就只能点开每一本书的才知道打折的力度,因此我差不多每天都要登录一下当当网,查看是否有活动。这两年的活动力度减小了,最划算的时候也就是满100减50了。
今天当当网就有这个活动,所以我下单买了42本书,总共1400多元,减了700元,最后花了700多元(前天白色情人节,女友赏我的520元买书钱,一下子就被我败光了)。现在当当网上,我的收藏里还有400本多书。
其实,我想说的一个问题是:因为经常有同学和朋友问我有什么好书推荐吗,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对我来讲,好书实在太多,可惜他们却不一定能欣赏。无论哪个领域,如何你不懂,只管先去做,慢慢地,你总会发现什么是真正适合自己的。小孩子不会问如何走路,他们爬着爬着就学会了走路。读书也是如此,看的书越多,越容易找到好书。
挣钱——买书——看书——推荐书……这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道路。
最后再给自己打个广告:外国文学经典,一个只推荐外国经典文学的公众号。欢迎朋友们的关注和交流。
简历杂文随笔篇三
不知何时,我变成了一个吃货。
我的胃似乎升级成了128g,且处理器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从吃饱到感觉饿只需2个小时。为了提高机体运行效率,我只得随身携带“充电宝”,但一盒净含量胃225g的饼干只可以续航30min。
为了寻找解决方案,我找到了同样身为吃货的姨哥。姨哥用一大盒草莓与一瓶水成功的解决了我的饥饿感,姨哥很自豪。“这可是我的独家秘诀。”甘拜下风的我高兴的小睡了一会儿,但不久就被一种未知的感觉惊醒。“姨哥,我饿了。”“啊?你刚刚吃了那么多,这么快就饿了?”姨哥晕倒。
算了,胖就胖,吃才是最重要的。
来到学校,同桌以陌生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你组长啊,怎么了?”“你受什么刺激了,别想不开啊!”我鄙夷地望着他。“半个月没见面就认不得我了?真不够意思!”“不是,你好像有点不对劲……”“嗯哼?”“你的脸颊好像被仓鼠感染,圆了……”“有吗?”我嚼着牛肉干,奇怪的问。“算了,当我没说。”同桌摇了摇头,补作业去了。
走出教室,初二的学长看见我,“你胖了,小白。”“嗯哼?”隔壁班好友看见我,“你胖了!”“真的吗?”老师看见我,“注意饮食啊,小伙子!”好吧,我要减肥!
啊,我又饿了!我是时候进食了……。
好烦恼……。
简历杂文随笔篇四
东南亚的海岛总是这样,直射的阳光将空气烤的分外炙热,印度洋上的海风带来了大量的水蒸气,又使空气变得分外粘稠。这便是我们的战场,来自世界各地的100位罪犯聚集在这里,随机分为50组互相杀戮,七天后仍活下来的一组将得到赦免。
今天是第七天,我认识你的七天,你离开我的第六天。我坐在p城破败的教堂里最后一排,阳光透过头顶彩绘的玻璃把教堂中央的讲道桌照的光怪陆离,角落那台老旧的卡带机,一顿一顿地播放着赞歌“经风暴,过黑夜,度阡陌,越洋海,有你手牵引我,我就勇往向前”。我很想你,真的很想你,从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
第一天在g港,你拿着我给你的三级头盔问我‘为什么把装备都给我,你不用吗’,当时我没有回答,我只是在想,装备好一些总是比较容易活下来,如果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的话,我希望那个人是你,这样我可以被你想念,被一个人想念,大抵比想念一个人要幸福地多。
以前,我觉得,5米是个很短的距离,直到你倒在离我只有5米的轰炸区里,我才明白,有的距离再短都永远无法跨越,有的人,再爱你都永远无法拥抱。
离开你以后,我一个人走了好久,穿过金黄的麦田,穿过幽暗的森林,在第四天我来到一个游乐场,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你给了我一个苹果。那个苹果,我到现在还留着,只是,有一些枯萎了,还沾了很多灰尘和血,我在泳池里将苹果清洗干净,抬头看着在天空飘荡的大气球,和不停转动的摩天轮,突然觉得好难过,这么美的时刻,不应该是独自一人的。
在第六天,我认识了一个叫老k的人,轰炸区里只有唯一的一间亭子,他向亭子里的我冲来,我没有开枪,可能是因为我害怕看到轰炸区里的人死去,就克制不住让自己更加想你吧,外面爆炸声震耳欲聋,而亭子里的两个人都沉默着,既互相戒备又互相取暖。啊k也失去了他的同伴,只是我比他更幸运一些,他和他的同伴落伞在不同的地方,他们曾试图互相靠近,却只有老k活了下来,这6天里老k都是孤独的,而我只孤独了5天。老k和我约定,我们一起合作活到最后,如果有幸活到最后,再进行决斗。
老k走到我的椅子背后问我:“老花你说死后,会不会有天堂”。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但我想大抵是没有的',如果有的话,大家又何必那么拼命地活下去呢。老k见我没有接话,继续说道:“那...我们开始吧”。我们来到围墙两边,我和老k都知道,我和他只有一枪的机会,其实也挺好,等待死亡的感觉真的很难让人喜欢,不知过了多久,大概过了不久,毕竟卡带机才播放到这首歌的副歌:“愿我所行路径,愿我所历际遇,处处留下有你同在的恩典痕迹”,又大概过了很久,久到我都回忆了我的一生。两声枪响同时响起,我走到老k身旁脱下外套盖在他的身上,又走回我的掩体,试图找到被老k打烂的苹果,但苹果破碎的要比老k的头要严重的多,已经没有再拼起来的可能了,老k的枪法真的很准,可惜,他打错了,那不是我,只是一个苹果。毕竟,我没有告诉过他,我一直带着一个苹果,我一直想念着一个人。
简历杂文随笔篇五
我的爸爸长的很普通,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嘴唇薄薄的,还有点红。爸爸喜欢打桌球,下象棋,投掷铅球,但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吃,虽然每次吃的不多,但吃的口味、花样多。有句话他常挂嘴边“赚钱干什么?就是为了吃好、住好、穿好。‘民以食为天’说明吃最重要了。”我的爸爸也的的确确是一个“吃货”。
有一天,爸爸说:“卿儿,今天爸爸带你吃大餐去!”“真的?那现在就走!”于是我拉着爸爸坐上了车,坐了大约1个小时的车,终于到了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小饭店,爸爸对店老板说:“来两碗面。”什么?我简直懵了,疑惑地看着爸爸,一碗面也算大餐?不知道爸爸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爸爸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大餐马上就到。”“大餐”送到了桌上,一碗面,一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面。“跑这么远的路,为了吃这一碗面,这也是大餐?真不值得。”我说。“尝一口,看看味道怎么样?”“这就是一份普通的面条,有什么好吃的?”“你不尝怎么知道它好吃不好吃?尝后再发表你的看法,好不好?我包你尝一口,忘不掉。”我半信半疑地尝了一小口,没想到和平常的味道真的不一样。这看似普通的面条,里面却大有文章,鲜香入味,咸淡适中,入口即口留余香,入胃即舒爽惬意。我一口接一口地把面条划入嘴里,边吃边说:“好吃!爸爸,这么大老远的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爸爸说:“吃货对美食是有感觉的,不是喜欢吃的人都可以称为“吃货”的哟。”
还有一天傍晚,我正在家里吃西瓜,爸爸下班回家,也拿起一块西瓜,吃了一口,说:“不怎么甜。”转身进了厨房,舀了一点盐巴,撒在西瓜上,我很奇怪爸爸的举动,只见爸爸又吃了一口撒盐的西瓜,点点头,“嗯,这下甜多了,不信你也尝一口。”我也尝了一小口,“咦,居然不咸反而变甜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百思不得其解,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
我的吃货爸爸,我实在是服你了。
简历杂文随笔篇六
断了联系二十五年之久的童年伙伴重又相逢,对方口口声声要我填写不相见的二十五年之简历,我答应日后有空一定补上,却是迟迟未曾动笔;又翻看往昔日记,便又触动心弦一般,感觉是时候补充简历了。
我从初中毕业后的二十五年,到了哪里?干了什么?
我对自己很满意。
我的简历变得简单而利落:在学校,读书;在学校,教书。我想此生我也不会更加复杂,余生不过继续在学校,教书。
纵观一生,也变得简单:在家里,玩;在学校,读书;在学校,教书;在家里,玩!这样的人生该是幸福的人生,简单、快乐而知足。
我喜欢我的人生,我喜欢我的简历。
简历杂文随笔篇七
话说中华从古至今的人在饭桌上都免不了有一套客套话。这不,我看那中午吃的鱼香肉丝,又想起极久之前的那件事。
那个时候我刚巧七岁,被武珞路小学录取了,于是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便极其热情地招待我一家吃了顿饭。
爸爸的朋友刚一见到我,我也照妈妈的话称呼他为“叔叔”,显得自己极有礼貌。
入门不久饭便做好了,据说是叔叔亲自下厨做的。我一眼便看到我最爱的鱼香肉丝,哇……那香味四溢,馋得我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上桌又是大人们说的祝贺我的客套话,我马马虎虎应了,心里却只装满了那盘鱼香肉丝。
盼啊盼,终于盼到了开动的时候,我立刻拿起筷子向鱼香肉丝伸去,不料叔叔看到了,笑着说:“原来小诗羽喜欢鱼香肉丝啊,别客气,来,多吃点!”一边说还一边夹起一片笋子到我碗中。
我慌忙道谢,然后看着那笋,颜色略土黄,汤汁顺着笋渗到白米中,散发出的气味又鲜又香,我吞了口口水,将笋放入口中。嗯!果然不负我望,汁水有肉味也有菜味,还有些椒辣,笋是极嫩的,一咬,汁水四溅,洒遍口中每个角落……嗯?不对,怎么是甜的?我皱眉硬生生吞了下去,刚要问,叔叔便笑着问我:“怎么啦?不好吃吗?”
爸爸手肘推了我一下,妈妈也用眼色让我体会,我只好说:“好吃,可好吃了!”
“那就多吃点!”叔叔说。
这时叔叔的太太叫了起来:“诶,昨天不是让你去买盐吗?”叔叔一听,便说:“我刚刚还用了盐怎么还要买呢?”
他太太一听怒了:“那你自己来看看!”
叔叔到厨房一瞧,哪有什么盐,只有两罐糖!
叔叔尴尬地朝我笑笑,问:“你刚刚怎么不说啊?”
我只好同样对他笑:“呃……因为我喜欢吃甜的啊!”
叔叔一听乐了,拍着我的背对我说:“小孩就该吃甜的!”
“哈哈……是吧……”
后来一大盘的鱼香肉丝几乎全被我吃光了,毕竟我不能让人家失望啊。弄得我几乎再也吃不下这道菜了。
唉,客套,你可真害惨我了……。
简历杂文随笔篇八
惊醒,阳光挺好,被窗帘切割化为满地光斑,一群我没看见的小鸟在远处啁啾。
称之为惊醒,只是因为没有初醒时的'迷茫,像感受到什么似的忽然睁眼坐起,脑袋才开始昏沉像整日未眠。
本以为还是清早,想着大概才两个小时怎么自个儿就醒了,摸索着从身下拿出手机才发现已五点二十八。
陪了一夜的猫不在身旁,偌大的房屋只有自己。
——好像这两天猫真不太想理我。
或许是他感受到我的狂躁与惶恐不安,负面情绪让敏感的动物不愿接触我,但那些情绪也使我的头脑开始胡思乱想,拿着刀想撕碎些什么又不知从何下手。
我甚至想杀了那只猫。
阳光还是很好,一切都很好,窗外的小鸟不用看就知道长得挺肥挺大一如既往,他们知愁,只是不知人的愁。
饿得胃里火燎一般,可又没劲儿做饭。爬起来晕得差点摔倒,蹭到厨房冰箱里只有点鸭脖,啃两口就不想再吃,咸得不行,可还是饿,饿得心慌。
猫来找我了,却不小心给了我一爪子,腿上留下三条十多厘米的痕迹,而他上次在我腿上留下的抓伤还没好,依旧是几道暗红。
——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简历杂文随笔篇九
杂文和随笔有怎样的区别呢?他们又有着怎样的共同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杂文与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首先,表现在“题材”选取上:杂文取材多为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往往是“小中见大”;“随笔”在取材上比杂文要“软”“淡”一些(多为二、三流题材),往往是“小中见趣”。其次,表现在“笔调”区别上:杂文“犀利”,常常寸铁杀人,“当头一击”即制强敌于死地,诚所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随笔”则较为“闲适”,常常从容道来,温文尔雅,总不失“绅士”风度。另外,还表现在“语言”色彩上:杂文多用“讽刺”,比较辛辣;“随笔”推崇“幽默”,较为惬意。总之,杂文和“随笔”是十分亲近的两姊妹,在“思想启蒙”上曾并肩作战,而在“阶级搏杀“中又两相生分。实际上,“随笔”顺理成章地只能归属于杂文,它们的“共同性”(如重说理、讲个性、富理趣等)远远大于“差异性”。甚至不妨这样认为:杂文是硬性“随笔”;随笔是软性“杂文”。二、“随笔”和散文的区别“随笔”主“理”,是说理的,呈“讲谈”色彩,较为冷静;而散文主“情”,是抒情的,呈“自由”色彩,较为热烈。“随笔”面向人生,咀嚼人生况味,重哲理感悟;而散文面向内心,剖露人性奥秘,重生命体验。“随笔”讲求“文化”品位,读之能增人智慧,令人玩味不尽;而散文崇尚“人性”深度,读之能开启性灵,使人净化灵魂。祝愿“随笔”在“文体复兴”中得到日益兴隆的长足发展!企望散文在“文体净化”中得到除旧布新的真正繁荣!
所以到现在为止,散文与随笔仍然是放在一起,是一个文体范畴。各大文学网站开办的栏目,也往往把散文与随笔放在一起叫“散文随笔”,很少有把它们分开的。个别的有把“杂文随笔”放在一起的。理论界也总是把随笔称为大散文的一种。因此,读者容易把它们混淆是可以理解的。
关于随笔的准确概念。《辞海》的解释是:“随笔,文学体裁之一,散文的一种。随手笔录,不拘一格的文字。中国宋代以来,凡杂记见闻,也用此名。五四以来,随笔十分流行。一般以借事抒情,夹叙夹议,意味隽影为其特色。形式多样,短小活泼。”其它的各种解释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一人一个说法。再说,随笔何时能够彻底从散文中脱离出来,也要看随笔的发展程度,现在不好下结论。
随笔内部也分若干种。有文化随笔、经济随笔、哲学随笔、影视随笔、书法绘画随笔、读书随笔、闲适随笔等。如果从表达方式来分,又有:记叙性随笔、议论性随笔、说明性随笔、绘景性随笔、状物性随笔等等。
什么是散文呢?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的散文,在古代指的是一切不押韵的文章。不过,古代没有“散文”这一个名称;“散文”这个名称是“五四”时期才有的。在现代,广义的散文包括了除去诗歌、小说、戏剧、影视文学之外的一切叙事性、议论性、抒情性的文体,如秦牧在《海阔天空的散文领域》中说,“不属于其他文学体裁,而又具有文学味道的一切篇幅短小的文章,都属于散文的范围”。这样,就有了抒情散文,叙事散文和议论散文等的分类。
杂文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写作者惯常用各种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语言灵动,婉而多讽,是言禁未开之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文体。
杂文概念的种种界定及归属。
论述杂文和散文区别的时候,也提及过这方面的内容:杂文在表述中要尽量避免情感的参与,情感介入过多,就成了了散文,语言也要尽量客观化,否则容易被看作有宣泄的倾向。这是文章对于杂文定位的解答,我们知道散文和杂文的形式逐渐明朗,但是在“大散文”范畴,传统的散文、随笔、小品、杂感、笔记等等都是散文,而随笔、小品、杂感等又界于散文杂文之间,很难进行确切的划分,上个世纪30年代文艺界习惯把小品文也同视为杂文。在《辞海》小品是随笔、杂感等短小的文章;而对杂文的解释是: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事变或社会倾向的文艺性论文,杂感、杂谈、随笔归入这一类;而张恨水在1946年5月23日的《新民报》上对小品文划了界限:小品文是一种含有诗意的散文,然而它不是诗,不是小说,也不是笔记,及一切杂文。我们先不去论谁对谁错,我们可以看看现在的杂文。个人认为,现在的“杂文”大概有三类,一是针砭时弊讽喻现实的文章;一类是通过日常生活琐事扩写而成的生活情趣和人生理想的文章;三是一些笔记、札记、随笔、日记等等既有记的成分也有感的成分的文章,这里的感与杂文之感相同,所以也归在杂文。从杂文的三个种类回头看对杂文的定位,杂文和其他散文下的分支文体有个交叉点,我们所纠缠的也是在这里,假如对文体要求不太严格的话,有感的文章放在杂文是没有问题的,可以粗放一点;但是现在讨论的问题正是因为粗放而引出的,我在字母文章下所说的杂文定位,和达此文的某些观点相同,我需要细化杂文。当然细化之说针对的是子归杂文版并非对于杂文文体,所讨论的定位问题也是子归杂文版的定位问题。子归杂文版需要细化下的杂文,并非有感就行,时评和讽刺小品,人文随笔和人文杂感等等,而对于有感的日记、笔记、游记等之类的感如果偏向生活情趣和人生理想的闲适飘逸的文体归在散文版。潘达要论述好这个问题首先是“要站好位置”是站在杂文文体上说杂文定位问题还是站在子归杂文版位置说杂文定位。在文里我看到达是站在杂文文体和子归杂文论坛的位置说的,昨天我们谈话时说的文学理论、写作章法,我是站在子归杂文版的位置上说的,局限性不言自明,但是这和我的版块定位的思路相符,在文学理论、写作章法上对于杂文本身是存在很多争议的,我们只能按自己的理解说,并非死套上来;然后你把它和散文对比,这你就站在文体的角度说杂文定位了,“杂文在表述中要尽量避免情感的参与,情感介入过多,就成了了散文,语言也要尽量客观化,否则容易被看作有宣泄的倾向。”这样的文体随笔、杂感、笔记等等都可以算进去,那么怎么理解你说的定位问题?散文细化分支后产生的各种文体的交叉点有怎么处理呢?这个问题文章是没有论述清楚的。
广义的散文,在古代指的是一切不押韵的文章。不过,古代没有“散文”这一个名称;“散文”这个名称是“五四”时期才有的。在现代,广义的散文包括了除去诗歌、小说、戏剧、影视文学之外的一切叙事性、议论性、抒情性的文体,如秦牧在《海阔天空的散文领域》中说,“不属于其他文学体裁,而又具有文学味道的一切篇幅短小的文章,都属于散文的范围”。这样,就有了抒情散文,叙事散文和议论散文等的分类。
杂文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写作者惯常用各种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语言灵动,婉而多讽,是言禁未开之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文体。
杂文在表述中要尽量避免情感的参与,情感介入过多,就成了了散文,语言也要尽量客观化,否则容易被看作有宣泄的倾向。这是文章对于杂文定位的解答,我们知道散文和杂文的形式逐渐明朗,但是在“大散文”范畴,传统的散文、随笔、小品、杂感、笔记等等都是散文,而随笔、小品、杂感等又界于散文杂文之间,很难进行确切的划分,上个世纪30年代文艺界习惯把小品文也同视为杂文。在《辞海》小品是随笔、杂感等短小的文章;而对杂文的解释是: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事变或社会倾向的文艺性论文,杂感、杂谈、随笔归入这一类。
现在的“杂文”大概有三类,一是针砭时弊讽喻现实的文章;一类是通过日常生活琐事扩写而成的生活情趣和人生理想的文章;三是一些笔记、札记、随笔、日记等等既有记的成分也有感的成分的文章,这里的感与杂文之感相同,所以也归在杂文。
地球的全体人员:
你们好!
我们地球随处可见垃圾,没有关的水龙头,没有关的电灯,没有关的电风扇既费水又费电人们不要让水龙头哭泣,不要让电灯一直睁着眼睛。爱护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要随便采摘它们我向大家提出五点建议:
1。不乱扔垃圾。
2。节约用水,水用完一定要关紧水龙头。
3。爱护一草一木,它们也是有生命的。
4。要把草稿纸写满才能扔。
5。出门一定要关电源以免发生火灾又可以节约用电。
大家一定要做到!
人生中总有一抹清澈的晨曦射进你的心底的某个角落,让你的生命更加绚丽。
——题记。
记得在初一刚入学的时候,一个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高贵,在她眼里我看到了一种清澈,在她的举手投足间我体会到了一种热情。突然有种被阳光沐浴的感觉,感觉到这无形的阳光射的好温暖,好安适。
这种感觉伴我走过三年。与她的结识并不是多么离奇,只因为前后桌,让我有缘结识了这位射进我心底的晨曦女孩。在这三年中,她一颦一笑无一不扣动我的心弦。她始终保持三年不变的活泼、开朗,我也始终喜欢他那与众不同的性格。
人们常常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但是,时光沙漏流逝的再快,也流不走我们之间那份最真挚的友情。
时光就这样零乱的堆积着,我们的友情也不断的加深,这份深厚的情灯是永远不会灭的。
中考在倒计时,人生中第一个重大选择在倒计时,我们相见的日子也在倒计时,这世界仿佛一切都在倒计时。人常说“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啊,我们正在前往春天的路上努力拼搏,我们人生的第一个春天就在前方,只有加倍努力才会抵达人生的春季。
你,是我第一个春天前的晨曦,我们一起为春天努力奋斗吧!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
为了这难得一次的相聚,和安在几天之前就说好,今天在西安约会!对于西安我是既陌生又熟悉,熟悉是因为经常路过,陌生则是因为我就是路过。
讲真的,和安的这次约会,自己有种莫名的小害羞,小紧张。就像真的是去约见我的老情人。
买的今天早上八点三十九的火车票,自己七点二十分起来收拾,七点五十分出门,一下楼,刚刚好,二路公交车过来了。顺利到达火车站,按规程取票,安检,进站。
我买的车次是z39,进站看时刻表,估计还要二十分钟,自己则安心坐在一旁等候,听着车站乘务室传来z39之前的车次大多晚点,半个小时,自己莫名的焦急起来,担心这个也晚点。担心她到了,我还在半路上挂着呢。欣慰的是我的车次没有晚点。
上了火车,给安发了个信息。自己便开始听歌,张杰的[明天过后],一路心情平和温暖。下了火车顺利坐上我经常坐的103路公交车,给安信息告知我已经到西安。我们约在城西客运站的肯德基店。
按她报的时间,我到了后她估计还要等会儿才能到,我便提前给她点了份肯德基套餐,想着她早上赶路估计没吃。我点完餐,坐下来,看手机,她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答:我在一楼,她回:一楼没见人,她在二楼。我回想:估计是因为我刚在点餐没看到她。而她也没注意到我。
就这样我们相见了。
安背着一个小背包,估计是装行李的,也背了一个小挎包,估计是装手边用品的。浅灰色运动鞋,黑色牛仔裤,外穿白色棉衣。简单,温暖,是最初的感觉。而我白色运动鞋,黑色牛仔裤,浅色牛仔外套。背着一个黑色的单肩包。
我们都属于那种害羞腼腆型的女生,相对来说,安似乎比我还内敛。考虑的彼此见面不要太尴尬,我努力的释放自己的话题,让一切的谈话变得熟络起来。我知道我们的感情不陌生,陌生的是彼此多年不见的谈话方式。
刚见面,我指着桌子上的套餐说:早上没吃吧!给你点的!安害羞的笑了笑说:是没吃。你先坐,我去趟卫生间。我点头表示懂。
座位靠窗,我安静的坐着,看着窗外的景,窗外的人,好奇着窗外正在发生的我不懂的故事。
突然一个学生装扮的男生站到我桌子前问:请问你是小薇吗?我即可回应:我不是,便转头看窗外。我猜他也是在等人,等一个素味蒙面的人,之所以问我,是看我一个人坐了好大一会儿,他以为我是他要找的人。
安上完洗手间,回到桌子前。一边吃,一边聊天,我们说孩子,说遇见,今天的西安有些热了,我们都在抱怨衣服穿厚了些。
我们吃完,安说要把行李放到姐姐家,然后带着我转悠。
我说:我没坐过地铁,
安说:没关系,我带着你。
我真的就像一个听话的孩子一样安静的跟在她的身后,有模有样的学她,她也很有耐心的给我说解。
到达姐姐家,放完行李,我们站在大街上却突然不知道去哪里了,其实没关系,去哪里无所谓,重要的是去哪里身边都有你。
和安胡乱的行走在大街上,不经意的走到莲湖公园。在里面转了一圈,安说要带我看莲花,到了地方。她才突然想起。上次看是在夏天,而现在气候不对。傻了吧她(哈)!
看到我的高中同学群,平时都说有空了见面,可真的说见面,真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出来的。就是嘴上说说的客套和敷衍。只要一试,立马现形!
和她坐在公园的石阶上,安问我有没有去过西安城墙,我摇头表示回答。
那就去吧!
我们都不是太懂去的路线,安问了她妹妹,便带我坐十路公交车在什么小学路口下了。名字没记住(尴尬)。
一路打听,询问,我们终于到了城墙门口。安说:看!魏家凉皮,我们去吃!我说:好!我也想吃了。
我们边吃边聊,聊过往,聊共同好友,安提到我那个玩音乐的同桌,我才突然想起,我和同桌好久没联系了。上次联系好像是我三十岁生日,他给我发的,我写的同桌协议。安,安静的吃着,我巴巴的说个不停:如果不看照片,我都忘记他长什么样了。因为我们之间就是简单的同学而已,几乎连朋友都不算是。
幼稚的自己。
这个同桌给我的印象只是一个小插曲。记得当时的政治老师给我们讲感恩节,让我们敬爱父母,孝敬父母,让我们回家给妈妈洗个脚。然后同桌第二天来了给我讲他的故事,记得当时在上数学课,还是班主任的课,我和他坐第一排靠窗位置。他也真是会挑时间,那个时候给我讲,他说他回家吃完饭,一直没敢上床,就坐凳子上,一直等妈妈忙完,想给妈妈洗脚,他纠结半天不好开口,妈妈终于忙完了,他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妈我给你洗脚吧,老师布置的任务。妈妈满脸嫌弃的让他赶紧走远,该干啥干啥去。
我本来笑点就低,他一说完,我直接笑出声了,同桌不理解我为何笑的止不住。我也解释不了,我就是想笑,然后就是班主任老师的眼神杀!
给安说完,安也乐坏了,我说:让我想起一个人真的不容易,我每次梦到谁,就会给谁信息,想起久不联系的人,就会给对方打电话。那现在我们说到他了,我此刻想起他了,那就给他打电话问个好吧!谁知道下次想起他会是什么时候,安表示同意。
我即可翻开通讯录,找到他的电话,拨了第一遍没人接,我自我安慰,再拨一遍,再不接,就不打了,第二遍还是没人接!我瞬间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没事找事型!
那一刻我想拨一个心里的号码,可是我知道,这个号码,是不允许拨的。准确的说是禁止的。因为知道这个电话此刻拨出去,那边就是车祸现场了。
过了一会儿,同桌的电话回过来了。
我开口就说:给你打电话你不接。你不会把我拉黑了吧!
同桌试探的口吻说:你是谁?你找谁!我瞬间就满脸黑线了!强忍着怒气,说:你再问我一遍我是谁,我真就挂电话了。
同桌估计也听出来了:是你吗?同桌!是不是你?不好意思,我换手机了。然后就是一系列的解释。
我们高中毕业这么多年,一直互相同桌称呼的,除了立波,就是这个文波了。
和同桌寒暄了几句,说:我和安在一起,刚提说到你了。难得想起你,所以给你打电话问安。你还不接电话。
同桌尴尬的笑着回应:我怎么敢么,同桌想起我,我受宠若惊啊,现在我就把你电话存了。然后设置成一号键。
当然,这个一听,就是随口说说的笑话了,看到安已经买票了,我说:不说了,我和安要去城墙了。同桌礼貌回应:好,玩的.愉快,替我问她好!我替同桌转达了他对安的问候。
我和安一起上了城墙,走了好大一会儿,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问:和你想象中的是否有差距?安点头表示同意,像孩子一样指着前方说:太荒芜了!我说:没事,我们一路往前走走看看。那时已经快下午两点了。
走了好大一会儿,我们终于看到我们想看到的觉得有意义的东西了。我们开始了拍照和互拍。
愿未来每一个日子,都开心快乐!
真的是有时候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身边的人是谁,我们就那样一路走走玩玩,不经意,已经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买的是下午五点四十四的火车票。
我们坐着602到火车站,一下车我就对安说:路对面就有103,你不用再进站送了,直接走吧!转了一天了,你也够累了。
安执意要和我一起,看着我取票,进站,她再离开。
一进火车站,乱七八糟的人群,瞬间让我心里烦躁躁,安说她也是!我排队取票,安在一旁等候。完后又是排队,过安检。快到我的时候,我突然转身,对安说:抱一个吧!安也即可给了我一个暖暖的拥抱。我便不再回头,一直往前走,因为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快到门口,我转身招了个手,示意:我走了,你回吧!
很开心今天的约会之行,试想如果今天没去见安,我还是一个人在家,打扫卫生,看电视,睡觉,胡思乱想。继续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想念。好久不见的再次相见,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所以趁着有机会,能见就见,余生不离不弃!
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我发了我和安的合影在朋友圈,评论里都再说我和安长得很像。我回:上辈子的爱人,这辈子的情人,不像才怪!
亲爱的小孩,不要哭,我们下次再约!
愿你的笑容永远如此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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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一
曾几何时,我在日记本上,一比一画的写下你的名字,写上我认为浪漫的话,我所能驾驭的,最华丽的文字。我在天台上,放纵咆哮,喊出未来的展望,以及我对你的爱慕。我在没晚睡前,一遍又一遍的默念这你的名字,像是在睡前数着羔羊。这样的行为,我持续了一个冬天,一个春天,半个夏天。
两个半季节的记载,数十页的情话,记载着我对自己的剖析,我把它当成一座桥梁,可是这座桥梁,没有连接起我与你心灵的距离,只是,更加透彻的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在你的生日,也是成人礼的那一天,坦白我的情愫,我骄傲的对你诉说,展现着把我内心占据的满满的东西,我写了很多,因为我以为文字是最具魅力的言语。只是后来我明白了,言语永远追不上行动,那个女孩在我的指尖跳了一支优美的.芭蕾,留下瘙痒之后善去,去到了一个双手被玫瑰刺扎破手掌的男孩的怀里。
疼痛像是滴入水中的血液,瞬间蔓延,痛苦像是植物的根茎,越扎越深。我大笑,嘴角咧开夸张的弧度,眼睛却像是坏掉的水龙头,不停的滴下咸苦的锈水。
我想要逃避,直到今天,我看到她花费了精准备纸雕机械心,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的颤抖,没有爱的付出,是不会缩短心与心间的距离的。
人间三月天,只是没有你,雨点伴随花瓣打在我脸上,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愿你一生幸福美满,我从来不后悔遇见你,爱上你。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二
分享一点人生小经验。
我工作以来,有一个最大的感悟,那就是“应该80%”定律,算是二八定律的一个特别衍生版本吧。
这个定律可以用这样的一个说法来解释。
如果你觉得一个事情按照常理来推断应该怎么样?那么这个事情80%的可能就不会怎么样,所以需要你自行再确认一次。
比如,你觉得在协作过程中的某个工作,应该是小李的职责(是我觉得应该,而不是已经确认过),那么80%的小李会觉得这不是他的职责,而没有去完成这样的工作,所以需要你确认一次,让他知道完成工作。
比如,你觉得疫苗的安全,政府应该是管控到位了的,那么有80%的可能还存在没到位的情况(发生了疫苗事件),需要我们再确认一次(公共质疑),才能进一步到位。
比如,你觉得你男朋友应该在恋爱之后做到一些事情,比如主动疏远其他认识的女孩子,但这个事情你不去明确的告诉他,80%的可能他就不会去做。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人是不同的。
一个工作,哪怕全世界都觉得是小李的责任,但如果没有明确的确认,没有告知,那么依靠的就是小李内心的自律来推动这个事情。
可是全世界都觉得小李应该做这个事是没有成本的,但是对小李而言,做这个事是要花自己的时间精力的。
哪怕他自己也认为这个事是应该自己做的,在没有足够好处的推动下,小李会觉得这个事情既然别人没说,那么我就先不做。
其他的事情也是同样的道理。
政府加大对疫苗的监管需要付出成本,比如更多的人手,更多的资金,所以在公众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的前提下,那么就先照旧。
男朋友要主动疏远身边的其他女孩也需要成本,比如要花时间解释,那么与其主动疏远,不如保持原样,反正也只是朋友关系,等自己女盆友闻起来的时候再解释。
为什么是80%?
因为我们大家大部分是普通人。
其中大概60%的人是懒得去想,觉得可以照旧。
40%的人大概想到了一些事情。
比如如果这个工作不做,那么到时候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而大家虽然没有明确的说,但还是会觉得这个事情是我的责任。
比如不加大疫苗的管控,到时候出了事情政府就会失信。
比如不主动和周边的女生保持距离,那么女朋友虽然不说,可能到时候察觉了心里也会不舒服,为这段关系埋下裂痕的种子。
但是,大概也就一半的人有这样的远见,能看得到更长远的利益。
去做了那些可能现在看来虽然应该要做,但其实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但其实这20%的人很冤。
因为,哪怕小李做好了工作,最后没有发生损失,大家只会觉得这是小李应该做的,也没什么奖励。除非这个时候有个小刘没有做好这个事情,来对比一下,大家才会觉得小李有先见之明提前工作到位。
如果政府加大了人手力度,监管疫苗到位,那么疫苗风波就不会发生,大家并不会觉得政府就有功劳而会觉得是你政府应该做的事,除非这个时候有个邻国政府出了事,大家才会觉得我们政府这样加大管控是正确的。
你的男朋友主动和身边的其他人保持了足够的距离,你们情感关系和谐,但你并不会觉得这件事里面你的男朋友付出了到多大的努力,除非有个用来对比的别人家的男友因为这个事情和女朋友吵架了,你可能才意识到自己家男朋友提前做好了这些。
因为人是不同的,人的位置也不不同的。
80%的会放大别人的过错和责任,而降低自己的成本,夸大自己的付出。
有句我特别喜欢的话就是说这个事情的:
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总不相通,若能相通,便是圣贤。
那么,你应该做那80%的`人还是20%的人?
当然是分情况啦。
一般来说80%的事情,是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那为了省力,就做那80%的大多数吧。
20%的事情可能会比较重要,这个时候自然要做20%的精明人。
所以你会发现,二八定律是普遍存在的。
八月,愿你居庙堂之高书破万卷,处江湖之远路行万里。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三
那天,看望年迈双亲,返回时,打发候车时光,走进图书大厦,《柏杨家书》封底话语映入眼帘:
我想叮咛至爱的大陆读者朋友,当你想抱孩子的时候,就抱他一下吧,当你想告诉孩子你爱他的时候,就说出来吧。无论什么时侯去做,都不嫌迟,孩子永远都是父母的一颗心。你不做,你会后悔。
印象中,柏杨先生是一位冷峻反思社会问题的作家,阅读时,先生的慈父形象,清晰可见。
1968——1977年,柏杨先生度过了九年牢狱生活,1972年女儿佳佳十二岁,开始和他通信。在这漫长岁月里,佳佳由一个每星期等着通过书信读爸爸趴在囚房地板上,为她写“小棉花历险记”故事的小女孩,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因父亲受诬入狱,家庭变故,自尊心受创,她比同龄少女,多了难言的隐痛和敏感。
妻子弃己而去,独自在狱中忍受苦难的柏杨,渴盼得到惟一亲人的安慰,可他只读到小女儿的外在世界,譬如:学校同学、考试成绩、甚至压岁钱或家中的小狗等一类生活细琐。至此,柏杨先生已别无所求,只求女儿能顺利、平安,少一点痛苦地长大。
这几年的通信里,柏杨先生隐忍着孤独苦痛,仍给女儿心田,播下许多美好的种子,仍希望透过自己遥远而间接的指引,使女儿这棵佳木发芽、茁壮、开花、结果。
这些信,是心灵被剖成两半的孩子,和被隔绝狱中的父亲间的通信。这些信,让我们既看到了现实的鞭痕,也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爱在不能直接表达时,方显珍贵。这些信,承载着一位父亲,在艰难岁月里,给予女儿的大爱;这些信,倾诉着一个孤苦无依的少女无助的心语。现在,柏杨先生已永远离他的女儿而去了,可这些凝聚着爱的书信,却在岁月的长河里留痕,不只滋养着他女儿的心灵,还滋养着在这匆匆尘世辛苦打拼的做着父母的我们:当你想抱孩子的时候,就抱他一下吧;当你想告诉孩子你爱他的时候,就说出来吧。我们并不缺少对孩子的爱,只是我们往往被这爱模糊了双眼。我们常常因为爱,而给孩子施加超出了他们身心负荷的重压,而在不被孩子理解时,生出抱怨和痛恨。
或许,这也是我们表达爱的一种方式,这样的表达,又在传递着怎样的信息呢?你学习能力太差了!你将来会一事无成!不但如此,你的前途一片黑暗!
这种“爱”的信息,来自于父母之口,孩子本来就不自信的心灵更加脆弱了!这种爱的表达,不如直接拥抱一下孩子,对孩子说:我爱你!待自己和孩子情绪稳定的时候,再面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良方。
当孩子的行为不尽如人意时,当我们想对孩子发火,或讽刺挖苦,以此来表达我们因爱而生出的愤怒时,我们若能想到爬在牢狱地上,因为当时狱中规定每封信不能超过200字,不都不浓缩着父爱的真情为孤独无助的女儿编写着童话,解除心爱女儿痛苦的柏杨先生的忠告,简单直接地对孩子说出:“我爱你!”再加上一个亲切的拥抱,试着去融化这不被理解,甚至已变成了抱怨和仇恨的爱的冰川,那么我们的爱,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再顽劣的孩子,也渴望被爱,被认可,被重视;再优秀的孩子,也希望得到亲情的滋润。生活在童年的孩子,正在为自己的心灵世界涂染底色。这些底色,奠定了他们人生图画的基调,将影响着他们一生的幸福和快乐。我们都爱孩子,愿我们的爱,给予孩子的是阳光,是温暖,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功利的真情。爱孩子是我们的天性,让这爱尽情地挥洒在相伴的每一天里。
当我们施爱于孩子时,不要因为孩子成长中的点滴过失,而使这一份爱减弱或扭曲。爱就是爱,父母对我们的爱,没有因为我们不完美而减弱;何况我们也从孩子走来,我们也是在不断改正着一个个错误,跨越着一道道沟坎中,渐渐长大的。
我们可以忘掉成长中的许多艰险,但我们却无法忘记父母给予我们的点滴真情关爱。那么,现在,我们若总是以对孩子提出各种各样要求的方式,表达爱,不知道,孩子到了我们这样的年龄,还会在脑海里留下些怎样的回忆?难道真的就像小学生日记里写的:父母像动物园的训兽师,总是训斥、抱怨,甚至打人。若是那样,童年的底色上,也会被我们带有功利的爱,涂上冷色调。
即使孩子已经长大,已经远离身边,但他们还是孩子,你仍然爱心依旧。那么,把你的爱告诉孩子,依旧会温暖他们的心,依旧会在他们独自打拼,遇到困难挫折时,随时为他们撑起一把抵挡雨雪的爱心大伞。
《柏杨家书》,浸润浓浓父爱。离开父母身边,我也携带了满怀阳光。我也把这情不自禁的爱,给予你——我的宝贝女儿:孩子,我爱你!唯愿你成长快乐!拥抱你!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四
自从她开始承认自己有社交恐惧症并决心付诸治疗的时候,她才发现这是一个关于永恒的漫长故事。每周二下午,她必须去见她的心理咨询师,尽管并不是每个星期二下午她都有空,但她还是想尽办法让自己去治疗,去那个没有时间的地方。
咨询师是个非常会隐藏自己的人,他会用言语诱导她,让她的目光不敢直接接触到自己,只看到他的鞋,他称她为"盯鞋女士"。对咨询师这个人,她感到像是一个工具,唯一让她感到兴趣的`是咨询师每次穿的不同的皮鞋,以及鞋上的花纹。她拒绝语言,所谓的沉默疗法仅是两人在一个安静的室内,分别对坐在两张很舒服的沙发上,她盯着他的某双鞋好几个小时。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五
那男人躺在手术台上,头顶的灯光忽明忽暗,闪烁着的光耀下一张略带惊恐不解的脸颊,生怕下一秒就重新回到黑暗里。
他凑上前去,想要看看这个失散多年的人是不是在重逢前几个小时就离开这个世界了。他柔软的金色头发落到男人干净的脸上,凝视着他歪斜着的眼镜。
“嘿。你以为我死了吗?”
他吓了一跳,霎时向后倒去,坐在地上的一摊血水里。
坐起身的青年随着大笑摇晃着纤细的身体,他咳嗽了几声,正了正鼻梁上摇摇欲坠的眼镜。他脱掉沾满了血污的手套,顺手拿起放在一旁推车里黑色高帽。他歪着脑袋,配合着他耷拉下肩头的白大褂,“你喜欢我给你写的童话吗?”
他从还残留着淡淡温热的血水里站起身来,双目紧紧盯着这个好久不见,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模样的亲人。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向后退了几步,却不小心碰到了身后的一辆推车。推车脆弱的支架瞬间崩溃,上面摆放着的生锈仪器丁玲桄榔落了一地。
“看见我就那么害怕吗?”抹了抹白色衣服上未干的血迹,粉色的舌尖享受着指甲上微凉的血色,那腥甜的味道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可对于另一个人来说,这浓郁的味道灌进鼻子,显然不讨他欢喜。他捂住口鼻,极力躲开这一片狼藉。
“你写的东西,简直令人恶心,蠢爆了。”他冷笑一声,对这个奇怪的医生嗤之以鼻。
对方吹了个口哨,提了提眉毛,对他的.话满不在乎。
“不不不,我亲爱的骗子先生。你要是不喜欢,为什么会来找我?”
他朝着门口的那人微笑,紧接着说,“是没料到是我吧?写出那么完美作品的人,是个医生。”
“是个疯了的医生。而且,从你杀了父亲我就想到过,不,我杀了父亲,不对,我怎么会杀了父亲,一定是你!”
男人眼里跳动着喜悦,他跃下手术台,摇摇晃晃地踢到了新鲜的尸体,他似乎在跳着一支没有音乐的舞,孩子气地数着地上的瓷砖,一路逛到了黑暗的墙角。
“猜猜看,是谁混进来了?爸爸的手臂在发霉尖叫的木头里,脑袋在嘎吱嘎吱的人造假花丛下,红心在浴缸里扑通扑通用力跳。妈妈在油画里送给红兔子新的柴刀,那可爱的小猫,咚咚咚咚,敲打起来了。天空天空跌倒了。哥哥你看,镜子里那笑着的头是不是你?”
装饰着完全没必要的护目镜的黑色礼帽掉在地上,被染上蔷薇色,男人弯腰捏起帽檐,从帽子上挑下一块脾脏的碎片。鲜血顺着他的发丝流到额角,一路向下染红了他过于白皙的脸颊。
他怔怔看着男人的所作所为,喃喃出声,“你疯了吧?”
医生从角落拿起一把电锯,每朝着门口靠近一步,鞋底抬起,都会带起没有被稀释过的浓稠血液。
“不,怎么每一个回答都是错的呢?你才疯了,过来吧,过来……!等我锯开你的脑袋,你就能痊愈了!”
“你这个疯子!”这诡异的男人打碎了他脑子里许多许久不见的寒暄,他颤抖着,转身离开,一刻不停地跑向不远处等待着他的马车,他甚至不想在这里多呆一秒。
青年灰蓝的眼睛里却闪着从没有过的光芒,他举起电锯,望着夺门而出的人笑了起来。
“哥哥,到底是谁疯了?”
[我最近!特别想!写原创啊!社里真的是!灵感发源地!医生作者!真的很想写!就算是社会主义兄弟情!我也很想写!好带感啊这种设定!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六
他拒绝了复仇鬼的吻。复仇鬼问他原因,他回答说他厌恶接吻。复仇鬼笑了,他的笑声宛如他的乐曲一般动听,让他不禁震颤起来——他想起曾见过的那个在宾客散尽后伏倒在地的复仇鬼,钢琴因他的动作发出浑厚的音节,宛如他的曲子一般昭告他:此乃愤怒之时,今为震怒之日。他的想法没有缘由却让他有了结果——手下的钢琴曲调转开,伊凡雷帝的呼吸声也随之急促起来。
复仇鬼仍然微笑着凑过去,他的温度比俄罗斯雪更冷,仿佛要折断他的躯壳制为钢琴。他的动作逐渐迟缓,复仇鬼将手放到钢琴上,柔美的乐声宛如安娜皇后瓷白的双手,伊凡的躁动逐渐安宁,他再次坠入后辈为他编织的和平美梦里,丝毫不觉人民早因他的化身沦为怪物。
复仇鬼问他是否怨恨,是否不甘,是否心生邪念要背叛神明。他飞快的地否定了这个答案。胸前的十字架因此而震颤着。复仇鬼的双手抚摸着他的背脊,语调温柔地得像是变质的清水,温养着他这条将要窒息的金鱼:你是否憎恶,是否愤怒,是否用鲜血来编织礼服。他说没有,我没有,音乐是我的爱人,我将身心奉送给他,因此没有什么能够动摇我。
俄罗斯的雪天仍是冰冷,这些温暖的音符也未曾缓解这个分歧的特异。神父走过来交替了他的位置,并露出一个温和却让他反胃的微笑。有时候他觉得一切都疯了。在他这样想时,复仇鬼趴在他肩上同他一起走出寝室。
草莓蛋糕和七十二颗糖果铺在桌上,两块方糖在唯一的茶里逐渐下落。复仇鬼拖着长而慵懒的`调子笑他嗜甜像未成长的小子。他不愿辩驳只是沉默着拆分蛋糕。漂亮的装饰被叉子挤压开,果酱像决堤的水一般奔流不息,最后离开了餐桌落到地上,变成了奔流的血水。复仇鬼优雅地品尝第二杯红茶,看着他在满地鲜血里从惊恐到面无表情。
我的小孩,你为何停下。这蛋糕分明甜如爱情美如音乐,连这场雪都会因他融化。
他再次开口时已是嘶哑万分,仿佛是囚禁在监牢里渡过了五十年。他说:您应当拿下我的十字架,将我放到不远处的树枝上,再逢雪霁时我会自行跳下,以此封冻我的罪恶了解我的罪业。
复仇鬼、不,神才伸出他创造奇迹的双手捧住一个复仇鬼的脸。你在怨恨我,我并非无权的王子,也不愿意只路过你的坟墓悲伤叹息。他微笑着说。复仇鬼精疲力竭:这是我们唯一的联结。况且您若愿意,大可再排上一出好戏:我将毒药放进您的红茶里,作为交换,您用剑了结我的余生。
神才摇了摇头:皇后曾是我的执念,可却被新锐的潮流害死。我初见她时她鲜嫩美丽,宛如一只漂亮的母鹿。但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她的生命早已被标记好价格,所有的靡丽奢华都是为了断头台下披头散发的她做准备。
我不愿重蹈覆辙,因此不会放手——若对象是你,想必定能理解我的苦楚。
复仇鬼沉默着拿出了十字架,划开了自己的皮肤,他的血和那些血混为一体,与死亡混为一体。但冥界的大门不会为他敞开,当他即将枯竭时,神才总受会与他交换一个湿漉漉的吻,那是鹿的眼神,清澈无辜。正如神才一般,不染世俗只通乐理。但他早已不是神才,而是更为神圣的存在——复仇鬼叹气般倒在地上:安度西亚斯、安度西亚斯。
他这样喊。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七
人间三月天,归春唤大地。春风得意,乍暖还寒,春泥氤氲起久违的芳香浸润在三月的暖阳里,苏醒了繁华大千的汨汨春梦。禁锁在严冬里的那汪沸腾的心语,只会在这个萌动的时节才能流淌在笔端,任其旖旎。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滚滚红尘,漫漫人生,别离了银花火树的喧嚣灿烂,临近了桃红柳绿的炫彩妙曼。日复一日的堆积,年复一年的迭代,精雕细琢,镀金添彩,塑起岁月的丰碑,镌刻人生前半的漫长岁月,构思人生后半的似箭光阴。唏嘘,慨叹,倏然看清人生真是短暂,岁月的确无情,固守那份初心是如此的艰难,成就一段美满的终始又是那么无奈。
我流连在北方的三月,等待万木泛青,柳絮抽黄,等待芳菲四月粉墨登场。鹅黄的风沙难掩我观照精彩世界的色眼,荒芜的旷野铺开我驰骋的思想疆域。我暂时放弃沉淀在深邃流年里的那些冷漠与孤寂的文字,试着构思一幅奔放激昂的草图,献给初春的三月。
人间有情,草木有情,时节怎能无情?三月的北方无花无草,却能感染我心花开放,这便是三月,天人合一的真情。
回到流年的真实,三月又仿佛是怀春的少女焦躁难安,忧郁的`情愁,伤感的容颜,溢于言表,那枯干的草木参夹着微略的青浅,足可见证。时冷时暖的春风犹如那少女善变的情感,都说少女的心,秋天的云多变,我觉得这初春的三月更加妥贴于少女之情。纯情少女含苞待放,蠢蠢欲动的倍蕾之心与那尚未吐芽的草木,总会生发出期盼与迷惘的情怀,期盼着千娇百媚的绽放,迷惘着花开花谢后的凋零。
一年之计在于春,初春三月,即遐思涌动又催人彷徨。经三冬里蜷缩的僵滞的心灵宛如冬眠后的生灵,迫切的需要舒展筋骨壮志凌云。可这万物生发前的萧条,虽有春风的抚慰、激励,却总会驱人生出几丝无端的惆怅与迷茫……这或许就是早春三月的独特魅力。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八
不妨说她倒也清楚自己最向往的是一份互相贴合的爱,所以她很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意那么多,要什么样的爱不如说说白了她是喜欢着他那一个人,多多少少向着他,像只小猫一样故意折腾出声音希望被他的`眼睛多扫视两眼。
看起来不是很有用,说白了她也很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她爱起来向来热烈,而不计付出。难免摔得伤痕累累。
这怎么说呢?摔吧,反正她乐意,开始到结尾总是抱着同一份热忱,看似慢热实则热烈持久。可是她现在拒绝再被伤害,拒绝再被理解为可以任意索取而不用被尊重的感情容器。她做得好不代表其他人做得好,所以不是她容易折腾而是她对其他人一直以来可谓是有求必应。
那现在怎么搞合适?对方认为她矫情造作,可道理实际上是什么样,一眼就能看清。那不如就收敛一点,自由一点,少期待一点,自己也乐得个自在悠哉。
但是她觉得这样下去,一方面明白这种感情便不是她向往的,难说那种双方相互付出全部的感情是否有一天可以终成正果,或者说那一天能在她感情退化之前赶先到来。再者可说,她不知道自己的恋人真的有将她放到自己未来的规划中吗,如果答案确定,她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浪费太多感情在这个人的身上。因为没有谁少不了谁,这一个条件只在相互对彼此而言都是正确的时候才成立。
说白了如果崩了,那就是错误的相遇,犯错是可以纠正的,也毋需空留遗恨。
鬼知道答案是怎么样的,她有点焦躁,比较想知道。好做决定是配合对方的步调,还是在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转移重心到自己的乐趣上。
简历杂文随笔篇十九
可能以前也说过这样的事情,也曾经发表过这样的文章。可是,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篇文章而就从此杜绝了,也没有人会从此就不再做蠢事,也从此改作实事了。这是明显不可能的。还有,很多时候,自己也很有可能会做一些蠢事,在别人看来是愚不可及的事情,在自己看来是极为正确的事情。
蠢事之所以叫蠢事,是因为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造成的。而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通常都是一个人太过聪明的缘故。换一句话说,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的举动、所做出来的事情,才会被称之为“蠢事”的;从这一点说,自己做事情的时候,因为自己不聪明,也不可能会灵光一现,就做出“聪明的事情”;所以,自己的“蠢事”,充其量只是行为过当,并不是真的“蠢事”,因此,“蠢事”的行为,一般都是聪明人的专利的。
聪明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很多聪明人的想法,迥异与一般人的。在他们的心理,就有着先天的优势,过人的先天优势,那就是他们比一般人都是聪明百倍的,因而,很多时候,他们就不可能会把一般人的想法放在眼睛里里面,也不可能会顾虑着别人的想法;还有,他们思维深处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比普通人聪明,所以,他们的行为,或者是所做的事前,并不是一般人所能看得懂的。因此,他们就是很轻率地做着别人“看不懂”的事情,而且是自以为聪明正确的事情。这就应了那句话,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那句话。
事实上,很多人,应该确切一点说,就是很多的普通人,都会看到一点,那就是一般人的聪明程度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少人会突出的。大约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行动出了错,出了差池,或者是自己的行动,做不好,从而会露出自己的丑陋的一面。还有,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因为这方面、或者是那方面的原因,会考虑和思索,会想着自己尽量不出错,减少出错的机会。所以,很多人做出来的事情,都是正确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并没有虚假的程度,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与之相反的事情是,聪明人做事情,很多时候都是在应付着,就像是应付着差事的要求,或者说是糊弄更加的确切一些。因为聪明人知道他们自己的行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也不可能会理解的。当很多人都指出了聪明人所做事情出了差错的时候,很多的聪明人就开始否定,不断地否定者,为自己找出种种借口,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别人所犯下的错,理所当然的有别人承担,而不要应该是他们进行承担的。
这个时候,聪明人所做的事情,就成了“蠢事”。其实,他们也知道应该做实事的。但是,他们却不肯做,也不可能会做,也不想做。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最起码的一条就是,很多人对他们的纵容,还有对他们就像是看着一个小丑在表演一样。如果没有这些人所做的“蠢事”,生活中就缺少很多的快乐。而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却告诉他们所做事情,或者他们即使是知道了也不肯有什么改变的。
如果不想成为“聪明人”,就应该是少做点蠢事,多做点实事。
杂文随笔【第二篇】:乡愁,一个时代的情感背景。
也许是越来越多的人抛弃了农村老家,进城生活,我们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切地关注、谈论乡愁。
也许吵闹的城市缺少人情温暖,人需要一片寄情的山水,在闲暇的时光中,故乡隐约的召唤牵动灵魂,化作乡愁入梦。
乡愁是一种思念。但思念是针对性的情感,无论思念亲人、情人或者朋友,都是身在远方对另一个人的温暖回忆,思念得受不了,打通电话,思念也就随之而去。但乡愁不是。
与思念相比,乡愁显得广阔而又模糊,抽象而又具体,就像月笼雾江,空阔苍苍,久伫江边,一任寒露湿衣,却无法满足对乡愁的释放。
人生总是伴随着愁。不顺心、办不了、过不去,愁;烦恼、失望、悲凉,愁。愁是凉了的情,揪住的心,愁是漆黑的夜,荒芜的路。不管愁何,只要被愁赶上,立马晴转阴雨。而,唯独乡愁,犹如霞光晚照,在淡淡的伤感中流淌着温暖的彩色。乡愁可能是人世间最美的愁了。
在外工作的城里人,总会与乡愁不期而遇,让思念伴随着一丝柔美的落寞;漂泊在外的游子,总会与乡愁相伴,想家的热泪,温润了心灵的开阔。我不禁疑惑,古代人背乡离井成为游子,可能是戍守边疆,也许回家时成为了马背上的枯骨;也可能是为了生存的逃离,再也没有回家的指望,乡愁就成了他们生命中绕不开的主题。在漫长的历史中,战乱、动荡、天灾往往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形态,乡愁也就成了那个时代的普遍情感,也难怪在中国的文化史中,乡愁始终是庞大的文学命题,留下了数不清的乡愁文字。不管是“低头思故乡”的李白,或是“月落乌啼霜满天”的张继,不管是“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维,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贺知章,都在站在异乡的大地上,远望苍茫,发出最为动人的乡愁呼唤。
人都是恋家的,老家是生命的老根。然而有史以来,迁徙却是人类发展的常态,背离老家,又安新家,趋利避害,开辟新的美丽家园,正是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人在异乡为异客,难免遭受冷漠的侵袭,失意的怀旧,如果在异乡顺水行舟,找到了家感觉,可能就没有乡愁了。然而,即使在大唐盛世,仍然乡愁如雨,天上月亮唯故乡独明;在今天奔小康的宽阔道路上,大多人并非是无奈的出走,悲情的离别,而是漫漫长路上的圆梦,但一旦远离家乡,乡愁也就来了,而很多人已经在城市住了几十年,成为道地的城里人,过着富裕的日子,但乡愁仍然挥之不去。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也就是这十来年,在生活的快速发展变化中,人们的小日子越来越红火美好,乡味却成了大众喜爱的味道,乡游成了有情的旅游,乡愁气氛越来越浓。乡愁正在成为一种大众的世纪情绪。
看来,只要离开家乡,就要与乡愁相伴,乡愁是离家出走必然产生的情感,家有多远,乡愁就有多浓。乡愁是永恒的。奇怪的是却没有“城愁”这个词。一个人在城里不管住了多少年,离开这个城市后,也可能产生怀念,但却仍然上升不到乡愁的高度。也许,城市与乡村就是两个不同地方,拥挤、冷漠、虚假的城市难以承载情感,安放灵魂,一栋火柴盒一样的楼房,或许就不值得怀念。
乡村是人类寻找并建造的第一个家园,而这个家园人一住就是五千多年,差不多养育了人类的全部文化与历史,直到现在,全世界的大部分人仍在乡村生活着。
五千年的风云变幻,沧海桑田,乡村亘古不变;五千年的深情守望,足见这就是人类的梦想家园!
乡村不但为人提供了生存的家园,更为重要的是,为人提供了真实情感的安实依托,唯有在乡村生活,即使贫穷得揭不开锅,但情感仍在漫延,灵魂仍在飞翔,人格是完整的。
乡愁产生于距离,距离扩大了想象空间与神秘美感,但乡愁的实质却来自乡村与心灵的契合。
乡愁是对乡村整体生态的缅怀。从人到物,再到近水远山,云霞星空,那里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乡愁是一个个无序闪动的温暖画面。那些音容笑貌,老树池塘,凡是能在不经意间闯入心的镜头,都是心灵成长的节点;乡愁是生命成长的重要参照。那个日出山脊,月落树梢的地方恒久不变,让人感到自己在空间中的位置是那样安稳。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城市一直在膨胀,人们在欲望的膨胀中差不多骚动了二三十年,在兴奋、新鲜中翻飞,却全然忽视了乡村的存在。从农村到城市,从城市到城市,梦想在欲望的一次次满足中又一次次跌落,当无奈地回首远望,才发现在民俗与传统的失落中,在年轻人、能人的流失中,在对土地田园的冷漠中,乡村成了一个空壳,家园差不多丢失了。才发现拥挤冷漠的城市大多是一个挣钱的地方,而不像家园,乡村虽然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却更适合居住。
乡村是家园,却挣不到钱,城市能挣到钱,却不像家园。也许这就是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困惑。
杂文随笔【第三篇】:脱不掉的良知。
我不喜欢明朝,但明朝有一个人我却喜欢,这个人就是王阳明。
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事情大概是这样的,盗贼问他:“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有。”盗贼说:“证明给我们看。”阳明先生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于是,阳明先生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阳明先生说:“脱!”盗贼喊道:“这个再不能脱了!”阳明先生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这个“不脱裤子”的故事真的很精彩。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了人类的良知。但是,此刻我突然想起明朝的另一个人来,他与阳明先生以及这些盗贼的选择不一样,他是“脱裤子”的,而且,因为他,明朝成了一个“脱裤子”的朝代。
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其实,朱元璋要打的,不是“士大夫”,而是“士大夫”这个称谓前面的“士”,他需要“大夫”为之役使,但不能容忍“士”。因为“士”,从孔孟以来,其天命乃是“志于道”,乃是“仁以为己任”,而不是做皇帝的家奴。他们读圣贤书,所学的就是成仁取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道统约束政统。朱元璋乃隔世嬴政,岂能容下这些?于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明太祖廷杖棒臀。他曾经取消除曲阜外全国文庙的祭孔仪式,还发狠说要杀孟子,可惜他不能穿越,于是,他就杀孔孟的精神,你不是宣称“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打掉你们的良知,剥夺你们的廉耻。我要打掉你们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心”。什么民贵君轻,打!什么民为邦本,打!最后,血肉模糊之中,个个俯首帖耳,人人犬马牛羊!“士”被打掉了,剩下的,是俯首帖耳的“大夫”;“道”没有了,只有他的“政”,从此,政统是人间绝对权威,权势乃是非的定夺准则!
王阳明碰到的强盗,认为裤子是不能脱的;而士大夫们碰到的朱元璋,却认为裤子是一定要脱的。这就是大盗和小贼的区别吧。王阳明拘捕了不脱裤子的小贼,却不得不对朱元璋这样脱人裤子的大盗三拜九叩,噫!《庄子·盗跖》云:“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信乎!
这段历史,说到底,就是脱掉裤子的无耻。
权势的敌人,说到底,就是人类的良知。
杂文随笔【第四篇】:赏析罗敷美。
人教版初中语文第六册选编了一篇汉乐府长篇叙事诗《陌上桑》,诗中叙写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罗敷如何机智地拒绝太守的无理要求,捍卫了一位农家女子清白人格的故事,历来为人所传颂,罗敷也成了一位美的化身。
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和太守见罗敷中的一些情节,教师也会因为学生的兴趣的缘故把教学的时间较多地分配在这样一些内容上,较多的去分析文章中衬托手法的运用、分析罗敷身上勇敢机智的品质等等。其实我在教学中认为,本文教学的重点应该是让学生如何认识罗敷的美。
那么,罗敷的美到底在哪里呢?我觉得最根本的是她身上劳动的美,这也是罗敷美的根源所在。让我们细读原诗“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和“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这样的句子,不难发现诗中所写的罗敷是一位勤劳能干的蚕桑女子,就连“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这样的采桑篮子也就显得格外的美丽。其中的行者、耕者、锄者或赶路或耕耘或锄草,本身就是对生产劳动的描写,他们和采桑的罗敷共同织成了一幅美丽的春天里劳动的场景,这才是罗敷美的背景,离开了这样的场景去谈罗敷的美无异于缘木求鱼,也只有这样去欣赏罗敷美,才算是抓住了她美的特质。此时驰骋我们的想象力: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
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这样一位打扮得体的女子沐浴朝阳光辉里,穿梭在桑树疏疏密密树荫下,浑身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浑身透着一种成熟的美,一种劳动的节奏的美,这不就是本诗中真正要表现的美吗?也只有这样的美才让所有的劳动者着了迷,忘了手中的活了,因为这是一种生机勃发的美、一种青春焕发的健康的美、自然美,大家都被这种美吸引住了,当属人之常情。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觉得诗中才故意避开了对罗敷容貌的描写,留给读者的却正好是一个无限的空间。
罗敷美还体现在她的机智上,面对太守,能从容应对,勇敢地上前置辞: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并最终使太守知趣而返。
罗敷美还在于她理想,这样一位姑娘,没有自卑于自己的出身,敢于想象,敢于倾诉,敢于追求,她把自己的意中人的形象想象得极为丰满,有文韬武略且风流倜傥。
这种美在我们今天,也是不朽的!我爱罗敷美。
杂文随笔【第五篇】:人生对错皆本味。
人生的旅途,充满机遇和凶险。每一个隘口,每一处转折,每一次权衡,选对了,顺风顺水,选错了,荆棘不断,甚至大难临头。选择或抉择,决定着我们人生的方向,也考验着我们的智慧。
对与错,就像硬币的两个面,交互纠缠,如影相随。
曾几何时,对与错,如此泾渭分明。一道加加减减的算术题错了,老师打个红叉,满分没有了,我们好难过;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没做对,父母打个手心,下回不敢了,我们长记性。于是,清澈的眼眸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马虎不得。
后来,我们学会了自己读书,尤其读史书,不跟风,不盲从。那么多历史故事,那么多历史人物,对对错错,是是非非,令人眼花缭乱。尤为困惑的是,某些场景下,对的竟然可以演变成错的,错的竟然能演变为对的,如同戏法。
公元前154年,西汉大政治家,御史大夫晁错被腰斩于市。汉景帝不可谓不知其治国之策的正确性,为加强中央集权,增强国力,巩固朝廷统治,晁错提出削减诸侯封地,重农贵粟的主张,为此得罪了各路诸侯;为整肃朝纲,严明法典,晁错一再弹劾手握重权的近臣,比如丞相申屠嘉,太常袁盎,自然被一众大臣视为眼中钉。
皇帝的眼里,晁错的国策无疑是正确的,即便站在历史的高度,以现在的眼光看,晁错的主张也是合理无误的。彼时吴楚七国蠢蠢欲动,北疆匈奴一再犯境,不加强国力,几乎等同自取消亡。然而,当诸侯们联合反叛,叛军高压之下,景帝不得不将贵为帝师的晁错当做替罪羊,痛斥其误国误民。皇帝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能是晁错,而且是一错再错,于是,晁错的死也就成了分化反叛诸侯们最好的诱饵。
原来,所谓的对错,跟时势、境地、立场密不可分。不审时度势,不因地制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的也只能破碎瓦解,错的反成为围剿对的最好的借口。
历史固然是明镜,醒世,警人,却离得太远,太容易淡忘。世事沧桑,总是处处彰显骨感,奈何不得,回避不得,动弹不得。对与错纷纷扰扰,是与非形形色色。
跟对了人,站对了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对,你就对,错的也对。一朝失势,四处碰壁,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说你错,你就错,对的也错。
原来,对与错的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或许人生本无绝对的对错,眼睛浑浊了,对与错也就模糊了。不如蝼蚁偷生,假装糊涂。糊涂一回,就算走过几步臭棋,抓过几副烂牌,也容易忘却。好在,见一眼少一眼,白落得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