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魔术师读后感(优秀20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书籍的体验、感受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同时也可以激发我们对于文学艺术的独到见解。随着社会的发展,读后感已经成为学校教育和阅读推广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文学素养,还可以培养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观察思考能力。所以,当我们读完一本好书后,为什么不写一篇读后感呢?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表达内心世界,也可以让别人分享我们的阅读体验和感悟。读后感是读书的美妙延伸,让我们所读之书与自身深度融合,成为一种难忘的阅读过程。因此,写读后感是我们阅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语言的精炼和表达的准确。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命运的魔术师》我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你知道为什么吗?请往下看。
这本书开头很奇特说两个互相在掰手腕的淘气孩子,他们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有一次看见打他们的老师,想报复一下这个老师,他们就躲起来,等老师来后,拿起石头往老师那砸,还说是射击比赛后来他们知道了这个老师被砸傻了,天天拿着尺子上街打人,这两个淘气的小孩叫夏醒和杜一步,因为机缘巧合,一个成为魔术师夏醒,一个成为夜行侠(小偷)杜一步,他们准备用他们一生来比赛赚钱。看到这一般的我们都会想主人公是他俩,可实际上主人公是他们两家的孩子的孩子夏琪(莎啦啦)和杜二步(哗啦啦)。
一个停止长大的女孩,一个不被遗忘的男孩,一颗被盗的宝石,一个长达二十年的魔术,一个守护了自己女儿心脏二十年的母亲,两个一直比赛到老的父亲,的动人故事。
我非常佩服魔术师,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女儿愿意做出他最不想做的事,可以做出偷宝石的事,哪怕在坐牢也很关心自己的女儿。
我也很佩服魔术师的妻子,她为了自己的女儿愿意在冰冷的山洞里守护她女儿的心脏二十年。
虽然我有些讨厌哗啦啦的父亲,但是他在最后时改邪归正了,所以我不非常讨厌他,还有点可怜他。
我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二
人生中有许多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一个,都是那么地令人难以忘怀。其中《两个苹果》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影响了我。这个故事的作者是陈琛,她用真实的故事来描绘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故事是这样的,主人公琛琛在家里时,妈妈回来了,带回来一袋红通通的大苹果,说是特意给琛琛买的。琛琛拿出两个苹果,用水果刀切起皮来。琛琛将削好的第一个苹果切了一小块,哇,好甜呀!然后,琛琛再削第二个,奇怪了?她疑惑了,这个苹果尽管外表看上去红艳艳的,个头也比第一个大,可果肉却是土黄色,她连忙尝一口。呸,好酸!琛琛将这个又大又酸的苹果到妈妈面前,说:“妈妈,平时你最辛苦了,这个大苹果就你吃吧。”妈妈抬起头,眼中尽是赞许。可妈妈的赞许就像一柄利箭刺进她心里。她拿起这个甜苹果咬了一口,却没有了那美妙的味道,甚至比酸苹果的滋味更加难吃。
妈妈以一种无私的`母爱将大苹果让给了琛琛。可琛琛呢?她大口吃这个酸苹果,尽管有苹果的酸味和泪水的味道,主人公也还吃着,看到这里,我早已被母爱的伟大而征服了。主人公想到的只有自己,而琛琛的母亲想到的都是女儿。怕女儿少吃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自己深爱的女儿竟是如此的自私。“好甜……好酸……”这完全对立的话语,衬托出了主人公的自私和母亲的无私!尽管这个故事没有华丽的语句,但作者以平凡的字语,让我看到了母爱平凡与朴素。
此时的我,感慨万千,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像文中的“我”这么做。可是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呢?曾几何时,我也曾把“酸苹果”给了我最亲爱的母亲,把好吃的东西放进自己的口袋,把美味的佳肴摆在自己面前……在这里,我要告诉天下所有的孩子,在你们享受母爱的同时也关心你们的母亲吧!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三
“只有不断磨砺,才有收获。”每当我看到这句话就会想到一个故事就是---《两个锄头》这个故事。
《两个锄头》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在市场里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锄头。勤劳的锄头每天和主人出工,而懒惰的锄头每天都呆呆的坐在屋子的墙角里,过了很久勤劳的锄头变得锃明瓦亮,而懒惰的锄头却生起铁锈病来了,主人发现了它便把它扔到了垃圾箱里。
这个故事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尤其是勤劳的锄头却截然不同,经过泥土和土块的碰撞和磨练才能变得锃亮留在主人身边,说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个故事令我思绪万千,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像勤劳的锄头的人们,例如:环卫工人,环卫工人每天都是凌晨几点起床了而我们在呼呼大睡的时候,来打扫脏脏的小路,每当我们起了床,有许多人在小路上行走的时候,环卫工人又打扫一次,因为有些人喜欢把垃圾扔在地上,把痰吐在地面上,就这样环卫工人一遍一遍的打扫大街小巷。与他们相比我就差远了,每一次的节假日妈妈叫我起床,说早餐做好了,我还迷迷糊糊的说了一句:“再睡一会儿”。就接着睡了起来。
“勤能受益,惰则招损。”这句话告诉我们勤劳可以得到收获而懒惰就一无所获。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不断磨练,才有收获,就像《两个锄头》这个故事;主人家有两个锄头,一个很勤劳,每天都和石头、泥土打交道,最后它变得锃明瓦亮;而懒惰的锄头因为生锈而被主人抛弃了。
磨练对于一切事物都很重要。胡杨是最坚韧的树,能在灸热中耸立,能在严寒中挺拨,不怕侵入骨髓的斑斑盐碱,不怕铺天盖地的层层黄沙。这一磨练,使它生下来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下去千年不朽。而温室里没有经历磨练的花能给人们绽开笑脸,但美丽只像一刹那间闪过的流星,生命是短暂的。
人类是在磨练中成长的,只要多磨练自己,只要多付出汗水,就会有收获,日积月累,我们就会成功。因此,我要在磨练中变得坚强,就像暴风雨中自由自在地展翅飞翔的雄鹰。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我要做一个在磨练中变得锃时瓦亮的“锄头”!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五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小学生推荐书目中的《两个魔术师》,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绵尾兔邀请它的好朋友小狐去它家做客,第二天虽然起雾了,但是小狐还是觉得去绵尾兔家。在森林里它遇到了许多小动物,大家都不知道森林为什么变白了。后来小狐也遇到白眼狼,还让自己给它洗脚。在雾中迷路的小狐掉进了井里,遇到了蛤蟆王子,并邀请王子到外面去看看美丽的风景。而看到白茫茫一片的森林时,王子说小狐是骗子。小狐说森林里来了两个魔术师,跟它走就能看了两个魔术师了。于是小狐带王子到了绵尾兔的家,在那看到了去找它的小熊和绵尾兔。这时,太阳出来了,雾也散了,森林里的`动物们也出来了,到处都是美丽的景象,让蛤蟆王子看呆了,最后它也决定留在森林里了。小狐告诉它,这两个魔术师就是雾和太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自然是个神奇的魔术师,能变幻很多美丽的东西,也要我们做像小狐那样的诚实守信、爱帮助他人的人。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六
这篇文章讲得是从前有一个贫苦的农民,名字叫马尔克·弗仑。因为天气不好,所以这一年他的庄家颗粒无收。。
后来马尔克·弗仑就准备把他的母牛买丢,可是遇到了一个小矮人,听了小矮人的话他就用母牛换小矮人的瓶子,可是回家以后就被老婆骂了。他把小矮人的话重复了一遍,后来他老婆就原谅他了,然后他们念了咒语。瓶子里跑出了神仙并实现了他的愿望,从此他变富裕了。
大家以为他会珍惜钱,可谁都没想到他越来越不珍惜钱,反而大把大把地花钱。后来他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变得身无分文。
没过几天他有去卖牛,跟上次一样又碰到了小矮人,又用牛换他的瓶子。拿回家后,他念了咒语可是出来两个又高又大的人把他和他的妻子痛打了一顿,然后又回到了瓶子里。
我知道了这两个瓶子就是两个教训,马尔克是尝到了失去第一个瓶子的苦头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宝贝才明白勤俭节约是致富的法宝。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七
暑期里,我看了《两个神奇的魔术师》这本故事书,感触良多。其中《鲜花巫婆和神奇的鲜花》这个故事令我爱不释手,给我的印象也最深。它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真诚相处,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时刻关心他人,帮助他人。
文中讲到,鲜花巫婆每过一个生日,都要插一朵鲜花,鲜花非常神奇,不仅不会枯萎,而且还能满足每个人的愿望。鲜花巫婆心地善良,经常用自己身上的花来帮助有困难的人。一天,有个叫凯丽的女孩,为了给失明的奶奶治眼睛,来到鲜花巫婆门口,请求帮忙。鲜花巫婆从身上摘下一朵花并对凯丽说明花的用法,凯丽谢过鲜花巫婆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凯丽遇见了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小凯丽觉得它很可怜,就用鲜花巫婆给的花救了小动物。结果这个消息让小动物们传开了。它们为了感谢小凯丽都去向鲜花巫婆要花去救治老奶奶,鲜花巫婆都一一答应了它们。但鲜花巫婆每次从身上摘一朵花,她的年龄就会少一岁。久而久之,巫婆仅剩下一朵花了。最后为了救治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狐狸,用尽了身上最后一朵花,牺牲了自己。
读完后,我被文中鲜花巫婆的美好心灵深深地震撼了。在生活中,像鲜花巫婆一样拥有一颗善良、助人的美好心灵的人还真不少。
那是一个冬天,寒风凛冽,天还下着下雨,我乘车回家,在车站等了很久也不见车来。在雨中冷得浑身发抖,张望着汽车开来的方向,终于等到了一辆汽车。我急忙上车,却忘了拿书包,等车开动了才醒悟过来,急得直跺脚,眼泪也流了出来,售票员阿姨看到了,亲切地问我怎么啦?我“哇”的放声大哭,指着窗外,语无伦次地说:“我……我的书包落在刚才等车的地方了。”阿姨听明白后立即叫司机停车,冒着雨帮我拿回了书包。看着头发湿漉漉的阿姨,我连声说:“谢谢阿姨。”阿姨回了我一个微笑,我觉得那个微笑是天底下最美的笑容。
做一个善良的人,让我们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开始吧!哪怕是举手之劳,会给人们带来方便。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八
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如果你不勤奋起来,就会像文中的懒惰锄头一样,被社会“抛弃”。
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个锄头的故事:一个农民,到市场买了两个锄头,一个锄头很勤奋,天天帮主人干活,变得十分锋利,而另一个锄头因为害怕劳累和疼痛,躲在墙角里不肯出去干活,日子一长,身上长满了铁锈,并不愿听勤奋锄头的劝告,最终被主人扔进了垃圾桶。
这个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令我久久不能忘记,尤其是懒惰的锄头,让我想起了自己,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老师布置的作业很多,我却不以为然,左看看,右瞧瞧,浪费了很多是时间,结果让自己的周六、周日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没有一点时间休息,直到周日晚上,我的作业才写到一半,写到十点,我才睡的觉。第二天上午,上课也没有精神,懒惰真是一条“害人精”。
其实,社会上也有许多“懒虫”,如,有许多不缺手也不少腿的乞丐,他们与正常人一样,可却不愿劳动,不顾尊严的在大街上乞讨,但是这样,换来的却只有别人的白眼。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能懒惰,不然就会被社会“抛弃”。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九
尽管是2个一模一样的锄头,但一个努力,一个懒散,而造成他们結果彻底不一样。
本文的具体内容是那样的:主人家在市集上买来2个一样的锄头,努力的锄头每天跟土壤、石块相处,最终它越来越锃明瓦亮。而懒散的锄头觉得那太艰辛也不干活儿,結果得了锈迹病,被主人家扔到垃圾堆里了。一样的锄头,結果确是迥然不同的。
要我感受数最多的是这一句话l你真是是胡说。r不肯出工的锄头不开心起來,l你不要来骗我了,我才没去呢。要立即征求他人的劝告。意思是越苦的药越非常容易治病,告诫得话要听进来,才可以再度走动,要听他人的劝告。
校园内有像懒散的锄头那般的人,根据一件例证就能表明。
她真是太像那一个懒散的锄头了,一点都不听他人劝告,害的终究是她自身。
每一个人都要听听他人的劝告,不必痴迷在自身的全球里,要不差别就非常大了,不听劝告有时会得不偿失。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
《两个农夫》这则寓言教会我怎样对待舍与留。
有两个农夫相约去街上寻找财物,其中一个比较聪明,另一个则比较愚笨。他们俩走着走着,发现一些羊毛,于是他们就捆了一些羊毛,又往前走,他们又发现了一些布匹,于是聪明的农夫把羊毛换成了布匹,而愚笨的农夫却想:为什么要把捆得好好的羊毛丢掉呢?他还是背着羊毛,一点布也没拿。
之后,他们又依次看到了衣服和银器,聪明的农夫又把布换成了衣服,把衣服换成了银器。而笨农夫却始终背着羊毛,虽然他也有一点心动。
最后,他们看到了一堆金子,聪明的农夫又换成了金子,而笨农夫仍舍不得他的羊毛。
快到家的时候,一场大雨把羊毛淋得透湿,笨农夫才把它扔掉,而聪明的农夫却因为捡了许多金子,发了大财。
读了这则寓言,我明白了:许多时候,我们只紧紧抓住自己原有的,不肯改变,不肯丢弃,是不可能有大的发展的。唯有敢舍去原有的,才有机会突破现状,另创新机。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一
“他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不知道是因为诺贝尔的殿堂深不可测,还是因为我这么一个工作机器太久没有读书的原因,我总觉得这部小说并没有像这些溢美之词说的那么好。
我突然想到之前在工地上读加缪的《鼠疫》,读《局外人》,竟也没有激起我内心多大的动荡或起伏。或许,某种性格的人,真的'只适合读某一类书吧。如果强迫着自己去喜欢实在没有一点感觉的姑娘,这本身就是违背自然法则和上帝意志的。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生活阅历,你的人生遭遇还没有达到某一个高度,所以你无法喜欢一本已经达到某种境界的小说,就如同你不会爱上一个如酒一般的女人。
闲话休絮,单单谈一谈这部小说吧。我想起来,这本书还是两年前买的,今年过完年的时候才从家里的书柜里取出来放进了远行的行李箱,与之一起的,还有其他一些书,基本上都是尚在工地时买的。呵呵,那时候真是财大气粗啊,刚参加工作,手中有了自由财产,手指一点,网上支付,一箱书便被快递员送到了工地的项目部。而如今呢?钱越赚越多,如果全用来买书的话,我绝对能缔造一个知识宝库了,可是我只有一个小小的书架,摆在那个小小的出租屋里,至于那些挣来的钱,都放在银行卡或者支付宝里面,虽然数字是那么多,但是实际上这些钱就和普天下所有穷人的钱一样,在经由资本家操作流转。
唉!我已经有3个月没有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了。这本书翻开的时候是2月份,可真正读完合上却是5月份,期间我都做了些什么?有一个月时间在频繁出差,31天7座城市,飞机高铁汽车火车,各种交通工具坐了个遍;还有一个月时间在国外搬砖,落后地区的一个月之旅让人身心俱疲;当然还有一个月,大部分时间又是在外出差,而一小半时间待在武汉这个越来越陌生的城市。
说完了读完这本书的前因后果,再来说这本书吧。起初以为,这是一本神秘的小说,魔术师的故事,也会是一个神秘的故事,然而很多事情,往往是表里不一的,所以这本小说最终并非如之前预想一般,相反,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讲了一个佛家所说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故事。
其实,就所作所为来说,故事的主人公雅夏并非一个坏人,或者恶人。他只是一个小地方的魔术师,通过自己的才艺和技能走向了更高的舞台。相对于他的乡邻来说,他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因此男人尊敬他,女人仰慕他,他有老婆,有情人,有房子,有马车,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也算是成功人士啊,还是一个艺术家呢!可是在大城市,他只是一个演员,冒着生命危险和残疾的风险去表演着那一个个哗众取宠的节目,他沉迷在那些虚幻与真实交织在一起的情欲中无法自拔,他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去创作一系列新奇大胆的节目,希望换来个名利双收。有时候,他怀疑自己怀疑一切,在那样的国度里,他既不是虔诚的教徒又不是彻底摒弃上帝的异教徒,他就像是一叶扁舟漂泊于茫茫大海。虽然他有家室,有情人,有佣人,有助手,可是他是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他与那些看上去亲近的人其实根本就格格不入,他与这个矛盾而复杂的混沌世界也格格不入,他是一个拥有双重性格的精神分裂者。当他兜兜转转地重复了多年那样的生活之后,不知道是神的驱使还是自我意识的觉醒,他在短暂的一两天时间里做了许多疯狂的事情:他差点成为一个盗窃犯,精湛的手艺在他实施盗窃时却鬼使神差地不受控制,就如同失灵一般;他没有成为杀人犯却间接地成为杀人犯,他的助手也是他的情人因他的冷漠滥情而绝望地自杀;当他落魄地残存着一些希望试图再去做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情人赤裸地躺在皮条客的身旁,已经成为了那个坏人的床伴;他已经和他的“挚爱”也做了彻底的了断,他邪恶的内心里之前甚至幻想过“母女通吃”的淫乱……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他在短短的24小时里看到了死亡和纵欲的真实面目,那个卢布林的魔术师,准备在钢丝上翻跟头的人,在经历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之后,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忏悔者,他回归乡里,自我封闭,艰难苦修,仿佛得到了上帝的启示,而整部小说也以他曾经的挚爱写给他的信件作为结束,似乎是一个功德圆满的大结局。
人这一生,无论是智者大师还是凡夫俗子,必有一个修行的过程。有些人终其一生,忙忙碌碌奔波不停,却到死也是个懵懵懂懂不明不白,有些人大起大落跌宕起伏,终领悟人生真谛并换得个大彻大悟。我不是判官,故而无法判定究竟哪一种人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因为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死亡意味着毁灭,肉身陨落,灵魂亦休,那些万古长存流芳百世之类的话其实也只是人类美好的幻想和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罢了。而我们所存活的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充满诱惑,我们的肉身会产生各种欲望,我们的灵魂会掺杂各种意识,究竟何去何从,究竟孰是孰非,或许都只是全凭自己的造化吧!
5月9日于武汉。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二
有一位名叫夏醒的女孩,她的另一个名字是莎啦啦,这个名字是她最好的朋友杜二步起的,而他的另一个名字是莎啦啦取的,叫哗啦啦。
他们从小就是领居,莎啦啦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不能受惊吓。莎啦啦的爸爸妈妈为了莎啦啦,把在博物馆里的称作“心之神”的宝石偷了出来,他们知道这可以治莎啦啦的病,不过要两千年才行,于是妈妈一直守着莎啦啦的心脏,而爸爸将要坐牢。过了几年,哗啦啦长大找到了工作,他准备去寻找莎啦啦,后面哗啦啦知道了莎啦啦的爸爸被关在牢房里,就去问他莎啦啦的去向,找到后,莎啦啦还是那个模样,哗啦啦就按她爸爸的吩咐把莎拉拉带了回家。他们又生活在一起,莎啦啦的爸爸出狱后,带着莎啦啦去见她的妈妈,爸爸把经过都告诉了莎啦啦,她惊呆了。把心换回来之后,莎啦啦立刻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少女,最后莎啦啦跟哗啦啦结婚了。
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啊!父母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辛苦,他们为我们付出了一切。父母的爱就像天上那无比灿烂的太阳,天天照着你成长,温暖着你,让你感受到爱的力量。是父母让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你应该更尊重父母,而且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三
《大魔术师》——一个很没有创意的名字,起初是无法引起我太大的兴趣的。但当我有着强烈地读小说的渴望而又茫然于选择时,却被这本书的一些绚丽的介绍所吸引,虽然我时常并不屑于去相信这些广告般的内容,但毕竟也没啥比较好的目标,于是就在去年买了这本,今年有空时开始读了。
当我真正地开始看时,发现我的想法错了。故事大概发生在民-国时期——当然我也不知这个定位是否准确,至少大概就在那段日子吧。而故事采用了一种倒叙的手法,在今天的事件是一场魔术比赛,其评委居然把刘谦的老师也搬了出来——写得像是真事似的。之后便是回忆那个时代的风云事件。故事的主人公叫张贤,一个来自于神秘的人物,却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古龙喜欢用一种特别的手法,一般人是让主人公感受另一些人的神秘与莫测,而古龙却喜欢让主人公自己就是一个谜,一个神秘莫测的角色,作者张海帆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模式,的确是一种容易引人入胜的手法。从他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就仿佛在他身上有一些谜的东西,甚至让人无法想像他会是后来的主人公。而他施展的,正是在那个时代叫戏法、后来才被定义为魔术的东西。无论是他魔术的内容,还是他的故事,仿佛都有一种奇幻的感觉,让人无法揣度其真谛。当我们读的时候,既有一种想知道他每一步莫明其妙的举动要做什么的意愿,又想知道他下一个魔术会是怎样的一种场景。这样奇幻加悬念,无疑在水准上超越了目前流行的“类型小说”,让人禁不住一气呵成地读下去。
一部以魔术为主题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归结为魔幻文学一类,所不同的是,当真正的魔幻文学在故事中的人物遭遇险境或是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时,作者总会以魔幻的方式来让情节自然流转,而本书却不能如此,毕竟魔术是人类的活动,最终作者张海帆既要突出魔术,又要合理地把故事往下进行,确实需要一番功力,在这一点上他确实值得人佩服。在我书架上的一百多本书里,这一本可以排在我最喜欢的前五本之列(当然《哈利·波特》全套要按一套来计划),读过后回味无穷,遗憾的是能如此吸引住我的书并不多,不过却并不能阻挡我读下去的步伐。什么时候重新开始自己的创作呢?暂时并不明了,也许心理颓废期还没过吧?呵呵。
此本还用了一个噱头,明明是虚构的故事,却在开场时说得有鼻子有眼,什么魔术会场,其中几个评委都是世界顶尖魔术师,其中一个还是刘谦的老师……这么引用不会引起相关人的意见?我还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管得着。这让我想起了蔡骏的《天机》里引用了几个世界著名人物——他们还活着,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罗琳,说她因为“天机”一事对着电视发表了许多看法,看法的内容也写得非常详细……而那些看法当然不是罗琳自己表达的,当罗琳女士亲眼目睹这些内容时,却又作何感想?如果他引用的是中国人,估计早就闹翻天了,除非他们本来就认识,早就说好的。
一本《大魔术师》让自己心驰了好一阵子,也许不久后会有它的电影问世——当然这只是猜测。如果有,我一定会去欣赏一下。毕竟只是一篇《读后感》,又顾忌说了太多的情节会让因为此篇读后感而想读这本小说的人在阅读时失去太多的悬念,所以暂时只说这么多。说实话,这一篇并没有说出太多东西,只为留个纪念,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而已。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四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两个魔术师》,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两个魔术师》这本书里有三个好朋友,它们是:绵尾兔、小狐和小熊。绵尾兔邀请小狐去它家做客,这一天,小狐就准备去绵尾兔家做客。小狐一开门,它就看见了大雾,但是因为答应了好朋友,它还是毫不犹豫地冲进了雾里。小熊怕小狐迷路,就去寻找小狐,绵尾兔也去迎接小狐。三位好朋友经历了不同的困难,它们最后团聚了。故事中有两个魔术师,一个是雾,它是把一切变没的魔术师;一个是太阳,它是把一切变回来的魔术师。
这本书里讲的是友情,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爱护,要团结友爱。而且,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沟通,才能有很多很多的好朋友。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五
《命运的魔术师》讲述了十岁那年,一个红盒子改变了两家人的命运。十多年后男孩才发现,超级魔术师是因为被他发现才获牢狱之灾。而她平凡的母亲,甘愿为女儿潜藏山洞二十年。从此,男孩背上了心的债。时隔十多年,男孩看到女孩竟然还停留在十岁。他甘愿用一生忏悔,承担扶养她的责任。
一个停止长大的女孩,一个永不遗忘的男孩,一个守候二十年的母亲,两个缠斗一生的父亲,神奇的宝石,都吸引我往下读。期间最神奇的是换心,魔术师将女儿催眠后就直接把红宝石放入身体里。当然了,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最有趣的是,最后魔术师夏醒,和夜行侠杜一步和好后为了棋的输赢天天吵得脸红脖子粗,好似老顽童。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正如魔术师为了女儿做十年牢,夏琪的妈妈甘愿为女儿潜藏山洞二十年一样。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六
《大魔术师》——一个很没有创意的名字,起初是无法引起我太大的兴趣的。但当我有着强烈地读小说的渴望而又茫然于选择时,却被这本书的一些绚丽的介绍所吸引,虽然我时常并不屑于去相信这些广告般的内容,但毕竟也没啥比较好的目标,于是就在去年买了这本,今年有空时开始读了。
当我真正地开始看时,发现我的想法错了。故事大概发生在民—国时期——当然我也不知这个定位是否准确,至少大概就在那段日子吧。而故事采用了一种倒叙的手法,在今天的事件是一场魔术比赛,其评委居然把刘谦的老师也搬了出来——写得像是真事似的。之后便是回忆那个时代的风云事件。
故事的主人公叫张贤,一个来自于神秘的人物,却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古龙喜欢用一种特别的手法,一般人是让主人公感受另一些人的神秘与莫测,而古龙却喜欢让主人公自己就是一个谜,一个神秘莫测的角色,作者张海帆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模式,的确是一种容易引人入胜的手法。从他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就仿佛在他身上有一些谜的东西,甚至让人无法想像他会是后来的主人公。而他施展的,正是在那个时代叫戏法、后来才被定义为魔术的东西。无论是他魔术的内容,还是他的故事,仿佛都有一种奇幻的感觉,让人无法揣度其真谛。当我们读的时候,既有一种想知道他每一步莫明其妙的举动要做什么的意愿,又想知道他下一个魔术会是怎样的一种场景。这样奇幻加悬念,无疑在水准上超越了目前流行的“类型小说”,让人禁不住一气呵成地读下去。
整篇故事直到后半截才会令人读明白,他的出现与每一次举动,都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营救落在当时北京职权最高的段士章手里的自己当年的未婚妻。纵然已经被段士章占为己妻,且已霸占十年之久,可是他依然痴情不改,为了这个营救计划,他计划了很多年。当时的段士章在北京恐怕相当于封建时期的皇帝,在皇帝手里救人,无异于虎口拔牙。这让我想起了《还珠格格》里小燕子一伙营救香妃的过程,即使是内部人,还得编出什么变成蝴蝶飞走了的闹剧,后来终免不了被判了斩刑——当然事实是没真的斩,由于这里不讨论这部剧,具体内容不作赘述。一个平民要从“皇帝”手里抢走他的“爱妃”,其艰难可想而知。可是他的计划层层叠叠,每一步看似失误的举措也成了他早就计划好的一个步骤,这大概是所有谋士使用的计策里最高明的方式之一,不仅可以迷惑当局人,而且还会让后人知道(或是从小说里读到)之时感觉悬念丛生,刺激好看。
一部以魔术为主题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归结为魔幻文学一类,所不同的是,当真正的魔幻文学在故事中的人物遭遇险境或是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时,作者总会以魔幻的方式来让情节自然流转,而本书却不能如此,毕竟魔术是人类的活动,最终作者张海帆既要突出魔术,又要合理地把故事往下进行,确实需要一番功力,在这一点上他确实值得人佩服。
在我书架上的一百多本书里,这一本可以排在我最喜欢的前五本之列(当然《哈利·波特》全套要按一套来计划),读过后回味无穷,遗憾的是能如此吸引住我的书并不多,不过却并不能阻挡我读下去的步伐。什么时候重新开始自己的创作呢?暂时并不明了,也许心理颓废期还没过吧?呵呵。
此本还用了一个噱头,明明是虚构的故事,却在开场时说得有鼻子有眼,什么魔术会场,其中几个评委都是世界顶尖魔术师,其中一个还是刘谦的老师……这么引用不会引起相关人的意见?我还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管得着。这让我想起了蔡骏的《天机》里引用了几个世界著名人物——他们还活着,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罗琳,说她因为“天机”一事对着电视发表了许多看法,看法的内容也写得非常详细……而那些看法当然不是罗琳自己表达的,当罗琳女士亲眼目睹这些内容时,却又作何感想?如果他引用的是中国人,估计早就闹翻天了,除非他们本来就认识,早就说好的。
一本《大魔术师》让自己心驰了好一阵子,也许不久后会有它的电影问世——当然这只是猜测。如果有,我一定会去欣赏一下。毕竟只是一篇《读后感》,又顾忌说了太多的情节会让因为此篇读后感而想读这本小说的人在阅读时失去太多的悬念,所以暂时只说这么多。说实话,这一篇并没有说出太多东西,只为留个纪念,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而已。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七
小猴最喜欢在别人面前逞能。这天,它看见小熊猫就说:“我们两个上树摘苹果,谁爬得又快,摘得又多,谁就是冠军。
小猴知道:爬树摘苹果是它的拿手本领,所以,看见一棵苹果树,就爬了上去。用手中的棍子,把苹果打得满地都是。还没等到小熊猫赶到,小猴已经捧着苹果往回走。但苹果太多,小猴走一路掉一路。一边走,一边捡,小猴累得满头大汗。这时,小熊猫走过来对它说:“我们一起用绳子编个网,把苹果运回去吧!”
它俩编了个大网,把苹果全装进去,高高兴兴地向终点走去。
河马叔叔看见后,高兴的宣布:“小猴和小熊猫你们俩都是冠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猴会爬树,小熊猫会织网,如果不互相帮助,谁也得不了冠军。
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各有各的长处,在学习和工作中,要互相帮助,相互取长补短,才能共同进步!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八
寒假里,爸爸陪我看了一本书,叫做两个魔术师!我最喜欢魔术了,班级的新年联欢会上,我表演的就是魔术。那么,书里的魔术师是谁呢?他们变了什么魔术呢?我非常好奇。
小狐要去绵尾兔家作客,遇到了白茫茫的大雾天,结果在绿森林里迷了路。遇到了恶狠狠的白眼狼,这段最好玩,我好像看见白眼狼大叫的.样子,“被蠢兔子撞,被笨狐狸踩”,看到这里,我笑得停不下来,读了好几遍。后来,小狐的好朋友绵尾兔和小熊非常担心,都去找他。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非常勇敢,最后,好朋友开心的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故事的结尾,原来,魔术师是大雾和太阳,一个把绿森林变消失,一个把绿森林变回来。我觉得,每个人都是魔术师,魔法就是好朋友的友谊,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带来无限快乐!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十九
文/苇眉儿。
奇幻小说《命运的魔法师》诠释了情比金坚的主题,破解了时间的魔咒,化解了父辈们的矛盾,成就了一对青梅竹马的百年好合。
夏琪,也就是书中的莎啦啦;杜二岁,也就是书中的哗啦啦。两人的爸爸都是魔术师,都很有名,不同的是莎啦啦的爸爸夏醒是一位表演魔术的魔术师,而哗啦啦的爸爸杜一岁则是擅长揭秘魔术的揭秘师。
莎啦啦从小身体就不好,心脏有问题,很多次她都在生死的边缘挣扎徘徊,但每一次莎啦啦也都挺过来了,因为哗啦啦教给她一个不死的秘诀——每次昏迷之前,在心里念:我还会回来的。
这句话真的很管用,莎啦啦一次又一次战胜病魔,重新回到爱她宠她的哗啦啦身边,两人结了婚,如愿以偿过上了如胶似膝的甜蜜生活。而这其中发生的一件又一件大事,都直接将两个家庭一次次打入深渊。两位爸爸,一个锒铛入狱,一个逃离生活的城市背井离乡醉生梦死;两个孩子,一个停止生长停留在了十岁,一个居无定处流离失所。之所以出现这种谁都不想看到的局面,导火索是一个红盒子。伟大的魔术师施展了一个伟大的魔法,整整用了二十年,他甚至为此赌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因为谁都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幸运的是,莎啦啦的爸爸赌对了,哗啦啦真的是时时刻刻都把莎啦啦放在心尖尖上,永远的第一位。
那到底红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呢?
为什么两家人会有如此大的变故?
红盒子里装的宝贝是不是与莎啦啦的心脏有关系?
莎啦啦的爸爸为什么要这么做?
哗啦啦的爸爸又为什么那样做?
……。
这一个又一个的问号,需要读者自己去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样才更有乐趣。书中莎啦啦和爸爸的对话反复出现几次,有着特别的深意。
“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立夏之后,那勺子的木柄就会指向东南方。他离我们是那么远,可是,你再看身边,花呀草呀树呀,都在疯长。你说,北斗星是不是最棒的魔术师呀?”
而莎啦啦和哗啦啦的对话也甜得齁死个人。
“你是我的公主,好不好?”
“那你就是我的王子。”
说好的,在一起,那就是永远的在一起。为了这一句承诺,哗啦啦守候莎啦啦二十年。其间,有笑容和泪水,有奋斗与徘徊,有和解与矛盾,有不解和宽容……魔术大师就是魔术大师,二十年的时间变了一个魔术,救赎了两个家庭中所有人的心灵。
原来真爱坚如磐石。
原来你是真的爱我。
合上书本,我脑海中仍然浮现莎啦啦和爸爸的一段对话。
“爸爸,我死了以后,是会变成一朵花,还是变成一颗星星?”
“你自己的意思呢?”
“我想变成一朵花。”
“为什么?”
“星星离得太远了。花儿就在院子里,离爸爸妈妈多近啊!每天都可以看到,每天都可以听到。”
友情无价。
爱情无价。
亲情无价。
唯有珍惜,和感恩生活的赐予。
两个魔术师读后感篇二十
这本书前面有翻译者写的序,说忽略了对社会背景的交代,较少注意时代给予主人翁的影响;对于一个想使每本书都成为巨著的野心家来说,这自然是个遗憾。为什么要使每本书都成为巨著呢?一个作家唯一要做的工作就是运用自己最擅长的手法叙述自己最想最能够叙述的事情。(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暴露自己无中生有的缺点。)辛格正是这样一位作家。但我认为辛格的长处不是“一心从事心灵的探索”(译者语),而是他善于用一种通俗,有趣的地方语言来描述细微的情绪变化;睫毛一眨一眨的情绪变化,都可以让读者感受出来。这种语言非常具有文学气质,基本上是短句,不深奥、不做作、不严肃,让我感觉一只学翅的小燕子在春天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
其次我欣赏这本书的故事;我倒不是说故事情节,这本书的情节似有脱臼之处,没有一个完整的情节。我说的故事是指为挖掘一个点而展开的故事。以前我跟人讨论过一本书的“点”,那人问我,什么是“点”,我当时说不清楚;现在我可说了。我总觉得,一篇小说,一本书写来总有个缘由,是什么促使作者把这个小说写出来的呢;开始总有那么一想,继而这个想法在心中荡漾一下,就像一颗石子掉进湖泊荡漾了水波,这水波就是一篇小说,这石子就是那个“点”。这本书的“点”就是试图阐述情欲,贪念和善良,人类与生俱来对自我的怜悯交织、碰撞的本源。这是一个永恒的“点”。那么我觉得具体的“点”是什么呢?我觉得就是“魔术师”三个字。这本书并无过多的对魔术进行描述,这三个字更多地是显示了象征意义;这三个字点开辛格心中的水波,在一刹那,辛格试图抓住这样然而明知道无法抓住的印象,变幻莫测,不可捉摸,看起来简单却无法明白,想寻找答案,然而又怕无法知晓答案而害怕简单。这样一种心理驱使辛格写了这本小说。因为是在一种心理驱使下所展开的故事,这故事在叙述中永远无法知晓下一步是怎样的。我喜欢这样的故事。
这样的语言写这样的故事,正是我所学习和加强的。
这本书使我遗憾的是,它对情欲或爱情的描写并不够好,每当涉及这样的情感时,总会出现心理描写,说主人公雅夏会怎么怎么想,这我不喜欢。我觉得要更多的动作和神态来反映。另外我不喜欢这里面太多的对话,太罗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