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实用19篇)
报告是对一项工作、研究或调查结果进行全面陈述和解释的书面材料。编写报告时,我们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保持文笔流畅。报告的范文中有一些精彩的表达和论证方法,可以借鉴到自己的写作中。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一
为防范化解运营操作风险,根据分行《关于开展20xx年运营业务操作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要求,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挂帅的运营业务操作风险排查小组,开展20xx年运营操作风险排查工作,特别针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具体如下:
通过屏打0307柜员属性与柜员责任制核对,未发现有相冲突现象,能合理确定劳动组合,正确划分柜员业务范围和权限,落实柜员岗位责任制。保证了abis系统安全运行与业务的正常办理。
对查库登记簿所记载情况与监控录象进行核对,未发现有作假现象。能严格执行网点查库制度,能做到每周查库一次;在日常营业期间,能监督柜员做好“一日三碰箱”;柜员现金箱交接时,能仔细核对现金箱个数。
能按规定及时做好会计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的核实,组织核查各类会计业务差错、事故和违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工作。对本机构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能全面落实整改。
通过对所有人员抽屉突击检查,没有发现有代保管有客户存单、存折、银行卡、身份证件等物品的现象。通过抽查监控录象,没有发现存在代客办理业务行为;办理挂失解挂、密码重置、存折重写磁条等应客户本人办理的业务是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由他人代理的业务,代理手续齐全规范。
通过查看传票,单位存款转存通过91过渡转个人账户,支票收款人与进账单收款人不一致而进行入账的一象。
经核对对账单回收率比较高,对对账不符处理能及时、规范。运营主管能按照要求在对账不符对账回执清单上注明核对日期、不符原因及处理结果,并由经办员、运营主管签章后及时反馈对账中心。印鉴不符的账单对账回执由单位重新加盖印鉴并及时收回,处理手续规范。
没有客户经理派送本人所管户的对账单。银行上门对账的,能坚持双人办理。经查能按日打印“核对上下级资金账户余额表”,打印人员及运营主管能按规定每天核对余额并签章确认。
通过抽查冲账凭证及监控录够象,没有发现有操作错误的现象。错账冲正能填制记账凭证,原错账、错账处理和补记账的业务发生传票经过运营主管现场核实、审批后才进行操作。错账冲正时,能坚持“更改有据、处理及时”的原则,多笔冲正时,能按“先贷方红字或借方蓝字,后借方红字或贷方蓝字”的账务顺序进行冲正处理。
通过核查开户资料及抽查监控录象,单位预留印鉴能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能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印鉴,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齐备,运营主管能按规定审核变更资料;客户预留印鉴卡保管规范,单位结算及个人支票账户款项支付能按规定进行电子验印,电子验印无法通过时能坚持人工核对及换人复核制度。
通过抽查录象及现场审核,没有违规办理业务的现象,柜员能按定严格执行定期存单防套取规定,签发个人定期存单和单位开户证实书、定期存单,能由运营主管或指定人员(管章人)加盖网点业务专用章,并在记账凭证上抄写定期存单(单位开户证实书)号码(后四位),签章证实定期存单发出的真实性。
不存在将本人经管的业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违规交与他人使用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的现象。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管理符合规定,没有内部人员代单位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的现象。
通过抽查监控录象及与系统、实物进行相对,未发现有违规现象。atm钞箱钥匙、备用钥匙、密码的保管、封存、启用、使用规范;atm钞箱能坚持双锁双控、双人在场打开或关闭箱门、双人清点现金;atm长短款、吞卡能按规定及时处理。
经核查,bos系统异常时导致未处理完成的业务时,能有逐笔做好记录,启用应急预案在abis系统处理后,能在系统恢复后在bos做撤销处理;bos系统的“过渡资金账户余额”与abis系统的“待处理后台集中汇兑往账款项”的余额相符。bos业务撤销时,能按照abis系统的抹账要求,在核证行凭证内作好批注(撤销原因,后续处理情况等);bos业务退回,能按规定在核证行凭证内作好批注(退回原因,后续处理情况等)。
012年上半年运营案件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0xx年上半年“三化三铁”考评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已按规定全面落实整改。在上半年“三化三铁”创建过程中,coms系统中本行的前10类普遍性问题以及第5级较大违规操作问题,已查明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分类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同类问题发生频率明显减少。
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县支行。
二〇xx年九月十日。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开展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单位积极认真的从内控制度建设、发卡业务规范、使用和风险管理、收单业务规范及救济保护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部门,对银行卡领域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银行卡业务操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责任到人,有错必纠。同时,不定期由该部门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员工对银行卡金融消费权益的认识。
在发卡业务过程中,我行员工认真的审核了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向客户说明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以显著的方式说明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告知客户安全注意事项和售后服务等与客户有关的内容,确保银行卡申领为客户本人真实意愿。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确保客户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对于个人代理办卡的,同时要对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核实代理行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本人真实意愿;对于单位代理办卡的,要严格审核代理单位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并且严格执行被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才可以激活银行卡的制度。
客户成功办理银行卡后,各网点严格的为客户执行保密制度,如客户只有本人持有效证件才可以打印银行卡流水明细等,以防止客户信息外漏,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外漏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其次,在未得到客户书面申请下,员工不可为客户私自开通电话转账和网银等自主转账类业务。
在风险管理这方面。我行同时具有一套完整成熟的综合管理风险体系,建立了卡号,账号,持卡人等多维度的交易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了对大额可疑交易采取上报上级行及人民银行的制度,同时对客户单笔交易金额及日累计支付金额进行合理的限制,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收单业务方面,一方面我单位遵循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特约商户时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证件,确保真实有效。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业务本地化管理制度,切实的承担了本地商户拓展与审核、日常管理、风险核查、商户巡检、档案管理、外包业务等管理责任。
我行建立完善的救济保护机制,能够及时的对客户投诉纠纷办理回复,办理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主动向客户解释,明确告知处理期限和办理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地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普及银行卡基本常识和安全用卡知识,有效的减少伪卡欺诈及盗刷等案件的发生。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三
为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陕农信联社发[20xx]236号文件要求,我联社于20xx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对全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管理上、银行卡业务日常操作与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省联社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大检查的通知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能促进各项制度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研究决定,成立了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谷天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朱天臣、刘洪同志担任。联社业务部、信息部、财务部、保卫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部,负责对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银行卡业务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业务情况的自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四
近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减费让利、惠民利企的决策部署,农发行吉安市分行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强化组织,细化责任。为落实好此项工作,该行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项工作负责制,严格落实“降费不降服务”原则,组织对辖内支行费用收取情况进行自查,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政策落实。
明确政策,精准传达。该行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学习各项减费让利政策,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减费让利政策的学习培训,保证每一名员工能够知晓并熟悉减费让利政策,并主动对接客户进行“答疑解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好政策送上门。
多方宣传,严抓落实。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该行利用多渠道开展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宣传活动。通过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充分发挥网点宣传阵地作用。
下一步,该行将继续做好减费让利的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畅通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渠道,接收客户群众监督。同时全面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五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鉴于银行卡既包括信用卡又包含借记卡,故商业银行开展借记卡收单业务具有监管依据,具备业务开展的合规性。
2.网络发起的线上无卡、无密交易收单。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收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包括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以及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率、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管理要求,落实检查责任。
对于实体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对于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检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其经营内容和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据相关新闻报道,我行银行卡存在在特约商户遭遇盗刷的情形,现就上述情形中特约商户的相关责任问题分作简要分析:
(1)同时获得银行卡和密码后在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作为银行信用卡结算业务的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时只需要核对该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与正面的汉语拼音是否相符,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相符。这种核对只是一种形式审查,只要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后签名汉字相同,两者之间在书写和形态上不存在显而易见的重大差异就认为商场履行了审核义务,而不需要达到笔记一致的程度,因为笔记鉴定的高度专业性必然要求每个商户都设立一个专业的鉴定机构,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且有违信用卡交易对便捷性的要求。当然如果刷卡人的签名形式上明显不符,而工作人员没有发现,则可以认定商家存在过错,并应对过错所造成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利用伪卡在特约商户消费。
特约商户并非银行卡的发行机构,对于银行卡的真伪,其没有鉴别的义务,更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人员,所以只要特约商户履行了前述形式审查的义务,就不应该让其承担其他它的责任。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监总厅管20xx1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化肥中心安委会《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并开展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深刻吸取西安中化环保化工气体泄漏事故教训,我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面掌握危险源相关资料,我公司建立了危险源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危险源设施设备及运行方面的技术资料,定期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安全部每月不定期对危险源的运行指标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员工安全意识决定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首先通过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全年的安全培训,有计划的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员进行了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另外,四月份对13名作业证到期的电焊工进行了外部培训,并取得了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其次,对已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公司每季度还要组织一次再教育,使特种作业人员从思想和技术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第三,为适应当前企业发展需要,经公司引导,我司大部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近年陆续参加了国家注安考试,目前已有xx人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使公司总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培训教育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xx月xx日我公司组织了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危化品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三违情况及应急救援管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为了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我公司在完善安全基础管理制度的同时,又制定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危化品的生产使用、装卸运输,以及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从制度上规范了危化品操作人员的行为,有力保障了重大危险源的正常运行。同时公司又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有力保障了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及安全环保部人员均经xx市xxx安全技术培训咨询中心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9月份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其延期申请手续已于7月份上报,9月份将按期取得延期手续,做到合法合规生产。
(二)危化品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氨站是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了做好危险源管理工作,我公司主要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规范安全标识、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演练等方面进行重点控制,并将现卸氨软管改成了鹤管,满足了《xxx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同时今年5月份,我司还利用大修机会,将氨站所有阀门进行了打压试验,对不合格的阀门进行了维修或更换;联系xxx市锅检所对我公司的`氨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测检验,并于安全生产月期间按要求在南北球罐的卸氨管道上安装了紧急切断阀。另外,xx、xx、xxx岗位的安全阀、液位计、报警装置、相关联锁装置等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了校验,从源头上杜绝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现场三违查处情况。一方面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上来,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综合检查对员工的日常操作行为及动火、登高、入罐等三违现象的查处与考核,促使员工自觉遵守操作票制度,不断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二项违章作业已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使违章人员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四)应急救援管理情况。我公司于20xx年xx月根据公司总经理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始组织编写《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不断得到完善,预案实施后,公司首先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的基础上,自xxx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演习。其中今年6月xx日组织开展了火灾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整个演练过程顺利有序,通过这次演练,充分证明我公司的火灾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另外,现场防化服、背负式空气呼吸器、推车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应急堵漏设备、防毒面具等应急劳保用品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并做了相关记录;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餐厅、配电室等场所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完好;危险源周围设立的《进入危险源须知》、危险源管理规定、警示标志等安全警示告知牌等完好。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我司将以此次隐患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及每月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力度,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哈尔滨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月24日下发的哈农商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农商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鞍山支行立即针对该《通知》中强调的问题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我行现管辖九部自助设备,其中三部附行式自助设备,六部离行式自助设备。我行现有专人对其进行巡检维护,并严格按照规定,附行式每日巡查,离行式每周至少两次巡查。能够保证自助设备无故障、自助设备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对于非法张贴、安装的异物及时进行清理。对自助设备上非法安装的特殊装置,及时向支行反馈。厂家每次进行保养维护时均有我行自助设备管理员陪同,并在检修维护之后对故障报修时间、原因及修复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自助设备钥匙、密码严格按规定分岗分人管理。
我行对开办网上银行的客户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柜员针对自然人在开户时必须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其进行联网核查。保证自然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核验客户账号密码,对企业客户,必须核对其预留印鉴。柜员能够严格比对客户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与网上银行管理系统开户时录入的客户信息。我行usbkey的管理和调拨严格按照总行规定执行,没有柜员违规保管客户usbkey的情况。
我行员工在受理客户提出的电话银行办理需求时,能够将电话银行的优势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我行针对这些风险进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如实的告知客户,确保其知情权。在电话银行的柜面签约过程中,柜员能够确保其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该业务。并能够保证客户信息与申请表填写相符。针对企业用户,保证其经办人必须到柜面办理业务,并逐一审核其资料真实性及企业预留印鉴的一致性。并且能够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存电话银行资料。
客户在办理手机银行业务时,柜员能够按照规定确保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该业务,并能够提示客户手机银行业务对手机型号及sim卡相关的要求。告知客户妥善保管手机和密码。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的客户资料均随当日传票一同装订。
经查,我行柜员能够按照规定办理特约商户相关业务。能够对其基本情况、自信机路、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详实的审查。每签约一个特约商户,我行员工都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包括入网卡片的受理要求,掌握机具的使用方法及简单排障的方法等。我行员工会对特约商户进行不定期回访,对发现的各种违规使用机具的行为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取消其特约商户收单资格。对于特约商户出现的各种风险也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并且每次不定期回访都会如实填写《黑龙江省银联卡特约商户日常检查表》。
我行柜员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对开卡人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并控制其开卡数量。保证其卡片的正常使用。并告知其正确使用银行卡的方法。经查,本行并不存在违规替客户开卡,违规提客户保存银行卡的现象。
本行对此次《通知》的下发高度重视,派专人进行自检自查,对《通知》中提到的各种现象加以比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总行的各项规定。将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并加大力度宣传对新型电信犯罪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我行也努力提高风险意识,保护好客户的资金财产安全。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八
为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陕农信联社发[20xx]236号文件要求,我联社于201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对全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管理上、银行卡业务日常操作与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省联社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大检查的通知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能促进各项制度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研究决定,成立了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谷天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朱天臣、刘洪同志担任。联社业务部、信息部、财务部、保卫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部,负责对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银行卡业务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业务情况的自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九
为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陕农信联社发[20xx]236号文件要求,我联社于20xx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对全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管理上、银行卡业务日常操作与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省联社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大检查的通知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能促进各项制度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研究决定,成立了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谷天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朱天臣、刘洪同志担任。联社业务部、信息部、财务部、保卫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部,负责对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银行卡业务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业务情况的自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作为人民银行规范支付服务市场行为的重要业务管理制度,《办法》立足尊重市场及其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建立公平、有序、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为目标,按照促进创新、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中各市场主体应遵循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共六章五十四条,清晰界定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内涵和《办法》适用范围,对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业务检查、交易监测、信息安全及资金结算等环节的风险管理进行全面规范,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主要体现在:
一是针对业务实质及风险管理核心进行有效规范,《办法》将网络渠道发起的线上收单业务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一并纳入监管,要求从事收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遵循相同的监管标准,履行同等风险管理责任;二是严格规范收单机构特约商户管理,《办法》从特约商户拓展、资质审核、协议签订、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强调了建立与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度和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与管理原则;三是明确了收单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办法》针对特约商户风险评级、交易监测、业务检查、受理终端布放、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交易信息传输、资金结算、差错处理、业务外包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了监管制度;四是明确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监管检查及违规处罚规定。
《办法》的实施为规范收单机构经营行为、培育良好的银行卡市场竞争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促进银行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银行卡拉动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一
接到省联社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大检查的通知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能促进各项制度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研究决定,成立了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谷天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朱天臣、刘洪同志担任。联社业务部、信息部、财务部、保卫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部,负责对银行卡业务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银行卡业务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省联社农信联发212号文件精神,我联社于xx年10月6日至10月24日对辖内信用社的富秦卡业务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联社在发行富秦卡以来,严格执行省联社下发的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卡片管理办法(暂行)》、《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章程》、《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暂行)》、《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暂行)》、《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暂行)》、《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操作风险防范措施(暂行)》、《xxx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并及时将其下发至辖内各营业网点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我县联社所属发卡网点严格按照x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公告收费标准执行。
为加强我县联社富秦卡业务的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卡片管理办法(暂行》,我县联社委托x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富秦卡的订制、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富秦卡凭证属于重要凭证,按照x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中有关重要空白凭证规定,我县联社指定财务会计部专人建立富秦卡保管、领用、制作、发放及收回、销毁等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我县联社把差错处理作为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管理,为了及时有效处理银行卡交易中出现的差错,确保我县联社富秦卡业务及农民工银行卡卡特色服务正常开展,依据《xxx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暂行)》,我县联社确定信息部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银行卡差错处理,受理我县联社所辖营业网点提交的.银行卡差错处理申请,负责辖内营业网点银行卡差错核实工作,并根据银行卡差错核实情况向省联社提交差错申请。我县联社受理银行卡差错实行首问负责制,一般问题响应时效三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紧急问题即时响应,差错处理报告单实行专管专夹专人管理。
为适应我县联社富秦卡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强富秦卡业务管理,规范富秦卡业务操作,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制定了《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合富秦卡(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辖内各营业网点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业务操作,对富秦卡的开户、销户、挂失、止付等特殊业务进行登记簿管理,实行专人专夹保管。
发行富秦卡就是为了解决长期制约信用社发展的结算瓶颈,发卡后,要杜绝不受理富秦卡的行为,力保富秦卡的铺平形象不受损害,使持卡人在县内所有网点能享受到无差别、无障碍的服务,我县联社公布了省联社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10106262,我县联社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915-000000,建立拒收、拒办富秦卡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拒绝受理富秦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富秦卡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20xx年发卡以来我县联社组织各种宣传方式对富秦卡的功能及用卡知识和防骗技能,特别是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进行宣传,在城区川道,重要路口刊登广告,宣传专版(专题片)等形式进行图文影像宣传,通过在县城内投放宣传单(册)、张贴海报、标语标牌、横幅等形式,交叉宣传,在南北两山、川道,组织部分员工走乡串户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各基层网点柜面进行实地宣传,大力发放宣传册,各网点分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积极利用相关文化活动,扩大富秦卡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县联社基本上能按照银行卡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有少数经办人员对富秦卡相关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银行卡业务操作风险认识不到位。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把银行卡业务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辖内操作人员进行银行卡业务制度及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各营业网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并建立健全银行卡有关业务交易登记簿;加大银行卡业务检查的力度,由会计、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银行卡各业务环节、各岗位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处,在对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进行防范控制、预警识别,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认定、分析和化解;对各信用社富秦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审查富秦卡业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操作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及时纠正会计核算和业务过程中的各种差错,保证业务处理依据合法有效,处理结果真实可靠,资金收付正确安全,及时揭露违章、违纪、违法事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在银行卡业务发展过程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我县联社银行卡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增加,银行卡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与此同时,银行卡业务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例如信息泄露、伪冒卡、信用卡诈骗等。因此,为了增强银行卡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我们银行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银行卡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提升银行卡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次自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银行卡开户程序是否规范,银行卡信息维护是否完善。
2.银行卡转账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3.银行卡挂失操作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挂失不及时或未成功挂失的情况。
4.银行卡信息的安全保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5.银行卡pos机的安全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pos机被篡改或冒充实施诈骗的情况。
经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1.发现少数银行卡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维护不完善,银行卡开户程序不规范。
2.发现部分银行卡转账操作不规范,存在异常交易。
4.部分银行卡信息保护不到位,发布过多广告,有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5.部分银行卡pos机使用不规范,存在pos机被篡改或冒充实施诈骗的情况。
以上问题,我们已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对不规范的银行卡开户程序进行重新规范,并对所有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和账户信息进行完善和补充。
2.引入反欺诈算法,建立异常监测系统,对银行卡转账操作进行管理。
3.对挂失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化操作,保证操作的`及时性。
4.加强公司内部员工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意识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公司的整体安全保护水平,杜绝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
5.对所有pos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规避篡改或冒充实施诈骗的潜在风险。
本次自查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银行卡业务在运营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也促使我们进一步加强银行卡业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措施。我们将继续巩固自查成果,保持着对银行卡业务的高度重视意识和谨慎处理银行卡业务的态度,确保用户订单处理的安全有效性。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电话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第四条营业范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
(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
(六)为特约商户结算收单业务的资金,处理收单业务差错和业务纠纷。
第七条收单机构不得将核心业务委托给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核心业务是指第七条中的第(一)、(三)、(四)、(六)。第八条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银行卡收单及相关服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和发卡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当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十条收单机构开办收单业务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单业务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收单机构布放的受理终端应当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张贴可以受理的银行卡品牌标识,受理相应品牌标识的银行卡,不得仅受理本机构或特定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行卡。
第十二条收单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与特约商户协商确定银行卡结算手续费标准,不得在拓展商户过程中采取不计成本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的恶性竞争行为,特约商户可自主选择收单机构签订收单协议。
收单机构应正确设置特约商户的商户服务类别码。对开展混业经营、同时销售多种商品和服务的商户,收单机构应区分经营业务的类别编制多个商户代码,分别设置商户服务类别码。对经营业务类别相互不独立、无法严格区分的商户,应按照其主营业务设置商户服务类别码。
第十三条收单机构直接参与银行卡交易手续费分配,收单外包服务。
第十七条收单机构发送银行卡支付指令信息应使用加密和数据校验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收单机构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开办收单业务,签约主体应为收单机构当地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总对总模式除外。
本办法所称总对总模式,是指收单机构法人单位与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法人单位直接签约银行卡收单协议。
第十九条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原则上应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使用个人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仅开放借记卡受理功能。
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名称应当与特约商户单位名称或本人姓名一致。
第二十条收单机构应按照收单协议约定对特约商户进行资金结算,并提供相应的对账服务。
第二十一条收单机构应在收妥特约商户待结算资金后至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特约商户,但不得提前预付资金。
第二十二条受理终端打印的银行卡卡号应进行适当屏蔽,以保护持卡人的信息安全。
第二十三条受理终端原则上只能受理银行卡,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符合相关银行卡标准的预付卡除外。
第三章收单机构管理。
第二十四条收单机构开办、变更或终止收单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收单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地市级中心城市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二)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员队伍;。
(三)符合规定的业务管理人员;。
(四)完善的收单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五)建立覆盖受理终端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非金融机构开办收单业务,除应具备第二十四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渠道;(二)健全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三)与收单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偿还能力。
第二十七条收单机构应建立完备的收单业务核心管理系统,应包括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交易监测与风险预警系统等。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五
随着社会发展,银行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问题,例如银行卡诈骗、信息泄漏等。因此,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提升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本银行于20xx年5月对银行卡业务进行了自查,本报告为自查结果汇总。
本银行立足于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注重持续完善和升级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切实保卫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但我们也认识到,市场竞争和技术变革等因素对银行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我们将继续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风控能力。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投入,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提高风险监管水平,为客户打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银行卡服务体验。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六
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卡业务既是银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也是服务广大客户的必要手段。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卡业务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为此,在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旨在提高银行卡业务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也为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贡献我们的`力量。
1.客户数据管理不规范。
银行卡业务作为一项涉及客户资金和信息的服务,对客户数据管理的规范性要求特别高。然而,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客户数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例如,客户信息记录不全、客户身份验证不严格、客户资料保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对客户的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2.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
随着银行卡业务的不断发展,风险也随之而来。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例如,交易监控不及时、异常交易处理不及时、欺诈交易风险控制不力等。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客户的资金利益,也会影响银行的声誉和形象。
3.业务流程不规范。
业务流程的规范是银行卡业务高效稳定运作的基础。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业务流程不规范的情况,例如,开卡流程不规范、业务操作不规范、业务流程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会给客户的服务体验带来不良影响,也会影响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
4.安全防护意识不足。
安全防护是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安全防护意识不足的情况,例如,员工安全意识低、安全培训不及时、安全宣传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会威胁到银行卡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完善客户数据管理机制,加强客户数据安全保护。对于客户信息的采集、验证、归档和保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安全化。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客户身份验证、资料收集、资料保管等环节,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加强业务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和机制,完善监管框架和控制流程,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提高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3.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标准,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和客户服务。同时,要注重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提升银行卡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4.加强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要通过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等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银行卡业务的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本次自查和整改,我们深刻认识到银行卡业务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也意识到自身在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业务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加强安全防护和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也为银行卡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七
发行富秦卡就是为了解决长期制约信用社发展的结算瓶颈,发卡后,要杜绝不受理富秦卡的行为,力保富秦卡的铺平形象不受损害,使持卡人在县内所有网点能享受到无差别、无障碍的服务,我县联社公布了省联社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xxxx,我县联社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建立拒收、拒办富秦卡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拒绝受理富秦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富秦卡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20xx年发卡以来我县联社组织各种宣传方式对富秦卡的功能及用卡知识和防骗技能,特别是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进行宣传,在城区川道,重要路口刊登广告,宣传专版(专题片)等形式进行图文影像宣传,通过在县城内投放宣传单(册)、张贴海报、标语标牌、横幅等形式,交叉宣传,在南北两山、川道,组织部分员工走乡串户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各基层网点柜面进行实地宣传,大力发放宣传册,各网点分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积极利用相关文化活动,扩大富秦卡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八
根据x银监分局办公室《现场检查意见书》(x监发【20xx】61号)的要求,针对贵局20xx年7月25日至8月19日对我社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联社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整改情况。
贵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我社小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现象,我社在接到贵局整改意见后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贷款分类标准进行五级分类,办理展期的贷款及时调整为关注类。检查中发现的20已办理展期的正常贷款11笔、余额148.5万元,现已调整为关注类;二是不良贷款仍在正常类贷款反映现象已整改完毕,如文福社刘永东贷款因其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现已下调为可疑类;兴福社张晓辉贷款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现已下调为可疑类;三是年底逾期或展期已到期的关注类贷款17笔、余额40.7万元,现已下调贷款五级分类形态,其中调整为次级类的贷款6笔、余额29万元,调整为可疑类贷款11笔、余额11.7万元。
(二)贷款风险分类基础性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各基层信用社依据贷后检查情况按季度对小额贷款进行风险集中分类,按规定及时调整分类结果;二是不断完善信贷五级分类系统,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各社、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信息收集、信息录入、数据复核等日常操作,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现场检查中发现x社、x社贷款台账数据信息录入错误问题已及时整改。
(三)落实风险分类责任,对违规分类的相关信用社、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我社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风险分类偏离度问题,根据《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发出《关于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检查情况的通报》,决定对x信用社、x信用社、x信用社、x信用社及相关认定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项考核得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贵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社进行认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同质同类问题发生。现将我社下一步风险分类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做到准确分类,真实揭示风险。
(二)加强贷款动态跟踪管理,遵循贷款分类及时性原则,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
(三)把风险分类工作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结合,完善机制和制度,谨慎经营,不断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管控能力,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夯实经营基础。
银行卡收单自查报告篇十九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支付方式的普及,银行卡业务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近年来,银行卡业务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些恶意攻击者利用漏洞或弱点,盗窃了银行卡信息,给银行、持卡人和整个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影响。为了确保银行卡业务的安全与可靠性,银行机构需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银行卡业务是指银行开发和管理的供消费者使用的、与银行账户相关联的支付工具。它包括借记卡、信用卡、预付卡等多种类型,而且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普及下,银行卡的使用范围和途径也进一步拓宽。银行卡业务既使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易更加便利快捷,也使银行机构获得更多的客户和收益。
尽管银行卡业务有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1.安全威胁:银行卡信息泄露、虚假交易、盗刷等都可能损害银行卡安全,导致资金损失和信誉受损。
2.违规行为:有些商家或者银行员工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银行卡信息或者操纵银行卡交易,影响到消费者和整个金融市场的公平和诚信。
3.服务质量:一些银行卡产品设计不合理、操作流程繁琐、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受到影响。
1.安全保障:将安全防护作为银行卡业务的重中之重,加强防御措施,及时修补漏洞和弱点,规范信息管理和交易审核,完善客户身份认证和密码设置等。
2.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方案,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银行卡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比如卡垃圾短信、钓鱼网站等。
3.诚信服务:保证良好的客户服务,健全的产品设计和使用体验,增加反馈渠道和途径,及时解决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银行卡业务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商家的收款运营,所以需要银行机构严格自查和规范运营。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环境和市场竞争,银行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守诚信和稳健经营的原则,努力为人民提供高质量和放心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