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至味读后感300字(四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间至味读后感300字篇一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陈晓卿的文字里,有一股乡愁,从夜里大街小巷的宵夜摊上,从不断觅食满足舌尖上的味蕾的享受,从孜孜不倦地寻找一种熟悉的原来的味道。我们是他文字里的看客,可是品尝的何尝不是自己的一种乡愁,一种对原有事物的执着和爱呢?
有人说,美食是一种情怀,是一种人文主义,不,更重要的是美食背后的心心念念,《舌尖上的中国》曾经被诟病以大篇幅的人物故事为主线,可是民以食为天,如果没有人间烟火味,这些美食还能完整吗?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人间至味读后感300字篇二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人间至味读后感300字篇三
《人间至味》是"资深吃货"汪曾祺先生的经典美食散文集,书中收录《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38篇不同时期的经典名作以及汪老私房文人画。
这本书每篇文字比较简短,文字生动有趣,感觉他描述的食物或莱品虽然都是生活中随处可得的,但都特别的美味。书中不仅介绍了食物,在介绍食物的同时还有很多穿插的小故事,很有生活气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他家乡的部分。南方的生活我很是想体验一下。
《人间至味》表现了汪曾祺先生对美食的眷恋,除了舌尖与味蕾的痛快,笔下也如行云流水,将其对美食的记忆刻录进时光的书本里,分享所有他不能忘怀的人间滋味。
所有的吃食,在他的笔下,都是人间的至味。就像书中所说"一花一叶皆有情,一茶一饭过一生。深深呼吸,缓缓前行,慢慢品下一口暖心的酒,只有懂生活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这是本读来能让人视觉、嗅觉、味觉与情怀同时灵敏起来的书。在这富有滋味的文字里,仿佛能让人看到汪老坐在你面前用筷子戳出那流油的鸭蛋,耸动着鼻尖闭眼嗅空气中糖炒栗子那甜香气息的模样,又或是拿着冒着流油的手把肉在北方的寒冬里大快朵颐,酣畅淋漓间呼出的白气总能让人感叹∶生之乐趣。
一盏茶,一酥碟,一本书,能体味出这至真至美的人间滋味者,汪曾祺先生可算一个。若你也有一副好胃口,有一双好眼睛,有一颗至纯的心,请去尝尽世间美味,看尽人世山水,爱尽人间温情,切莫辜负了这快意人生。
正如书中所说“好的人生,就是吃遍八方美食,活得自在有趣。”
人间至味读后感300字篇四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