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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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根据xx精神,我县积极行动,在全面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统计执法工作,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做好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xx号),并成立了“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司法局、统计局、城调队、农调队等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中层干部担任。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从全县的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急事认真抓紧抓好。各乡镇、各部门也均成立了相关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机构,自下而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明确责任、突出任务。
为了确保本次大检查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我局向各乡镇、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实施方案》(xx号),并制作了《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自查问卷》、《x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统计站自查表》、《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自查问卷》和《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调查对象自查表》,明确自查主体为乡镇政府、县直部门、乡镇统计站和统计调查对象四个层次,明确自查时限为xx年至xx年1—6月,同时根据不同的自查主体对自查内容也予以明确,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整改报告《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此外,县统计局还将本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局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统计调查对象的自查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当地调查对象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全面配合,积极实施。
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能全面配合,积极实施,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相关材料。从上报统计局的相关材料和自查报告中看,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健全,统计资料归档完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报表资料也基本完整,自查结果与上报数据基本一致。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6个工业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其中迟报5个;有2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分别有1个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7个单位劳动工资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2个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自查还发现全县有xx人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再如,太华煤矿产品产量上报数为xx万吨,核查数为xx万吨,虚报xx万吨;该企业产值上报数为xx元,检查数为xx万元,二者相差xx万元。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中心目标,以服务“两个率先”和争创“三个第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统计改革与发展,不断加大统计法制工作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着力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进程,着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服务和保障统计中心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根据xx市两办《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2013〕41号)精神,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情况作一汇报。
接到xx市两办《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2013〕41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方案。为切实落实两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并在全市统计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统法〔2013〕74号),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借这次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的契机,切实提高统计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以形成统筹协调、重心下移、属地为主、联合执法、有效监督的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体制。
使各级统计机构明确了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时序及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依法行政,根据大检查自查工作要求,我局对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行为进行了严格梳理,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梳理、核定统计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审批备案事项等。为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工作,树立统计依法行政的部门形象,我们多次就有关问题与法制专家、领导沟通协商,最终确认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12项,其它审批类二项,并于xx市政务公开网、统计内外网进行公示。所有的权力项目名称、权力分类、承诺时限、法定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部门、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都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地通过政府网络、统计信息平台等对外公布。通过这次自查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市统计局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厘清了统计行政执法权力事项,避免了行政部门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的发生,优化了统计政务环境,推进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我局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到统计管理工作始终,不断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用法治理念统领统计行政管理。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局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提出了“四大工程”的统计改革目标,使各统计领域的生产方式、工作流程等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等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领导超前的法治意识引领下,我局注重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统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关系,不断运用法制手段来加以规范、引导和保障统计工作。近年来在我市相继开展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统计信用评级制度”、“统计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制度”、“迟报专项整治工作”等多项依法治统工作,为我市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推进统计的科学发展,在地方政府规章《xx市统计管理办法。
》的基础上,多次下发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依法管理,指导、规范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12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2010年借新修订统计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市政府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依法统计、部门统计、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统计依法行政进程。
为加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统计系统的执法能力与水平,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xx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部门(开发区)统计违法行为管辖制度、xx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效能后评估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相关制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统计行政柔性执法相关制度、行政执法告诫制度、行政执法警示约谈制度、统计法制考核制度等多种项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了统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阳光运行机制,以规范统计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依法开展调查项目审批,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发布统计资料,奠定了统计依法行政基础。
)制度,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统计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矛盾,提升统计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每年,通过对全市3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统计监审、11个街镇的统计督查及省级统计巡查等统计执法检查,达到从源头上、从区域整体上监督统计数据质量,预防和治理统计违法行为。通过三位一体的常规性执法机制的良性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执法的监督职能,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依据法定职责,每年我局对统计监审、统计督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严肃予以查处,提升了统计法的威慑力,整肃了统计法制工作环境。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对147起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从处罚的类型看其中警告140起,罚款5起,通报2起。通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有力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针对统计工作的特点,无论是常规的统计监审、督查还是专项的执法检查,我们都将执法与规范企业统计基础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将执法检查过程与实际指导相结合,检查中不仅只针对“违法查处”,更将检查过程与统计业务指导相结合,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增强其统计法制意识,使他们能知其过、纠其行,今后能够依法统计。同时,针对监审中发现一些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统计指标的概念、口径、计算方法、审核关系不清楚的状况,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切实提高其统计业务水平。针对基层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持续有效、持之以恒地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统计执法的效能。
法制工作有其严肃性和规范性,要适应统计工作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保持主动创新意识才能有所突破。近年来我市统计法制工作按照方法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工作新思维、新领域,以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效能。我们相继在全国、全省创新实施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统计信用评级制度”、“统计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企业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制度”、“网络专项执法整治”等多项依法治统工作,特别是在2011年国家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中,我市率先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运用法制理念管理“四大工程”建设环境下的统计法律关系,规范了网络直报环境下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提高了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保障了国家“一套表”统计改革在我市得以顺利进行,这一制度因其创新性、实效性得到了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的充分肯定,被国家统计局在全国发文予以推广。
长期以来,我局十分重视统计法制环境的宣传营造与建设,按照“法制建设教育先行”的思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制定普法五年规划,保证每一年度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确保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实现了法制宣传从载体、形式到文化内涵的多项创新。我们结合“六五”普法和新法新规的宣传,利用全国执法大检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广场宣传活动等契机,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宣传教育;同时,注重借用外力,发挥部门资源优势,与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建立了统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他们宣传平台的作用,进行大面积、多渠道的统计法制宣传。我们设计制作了群众喜闻乐见动漫作品和通俗易懂的漫画形式,利用地铁、公交、社区司法宣传栏等载体,扩大统计普法的宣传面和接受度。我们借助党校教育,建立统计进党校的宣传教育机制,先后将《统计法制文件汇编》、《统计知识手册》和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制教育材料送进市委党校,列入党校学员的学习用书和教学内容之中。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多次给党校学员上经济形势和统计法制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法制观念。
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有利于规范统计执法,规范统计基础,促进我市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通过此次行政执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统计系统一直强调“统计队伍同时是一支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倡导“全员执法”的理念,各级统计人员参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而在现实工作中,统计业务人员忙于应负专业统计工作,且现行统计行政处罚程序较为繁复,统计专业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上有所欠缺,使得“全员执法”流于虚设,影响了统计执法的力度和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应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国很多省、市、区均成立了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而我市在这方面仍是空白。全市11个区统计局也没有配备独立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区法制机构要么挂靠办公室,要么与其他科室合署,统计执法力量矛盾突出。负责统计执法的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造成统计法制工作弱化,无法全力开展执法工作。特别是在“在地统计”体制下,区统计部门统计任务重、时间紧,疲于应付统计业务工作,往往疏于统计执法、宣传工作,造成处罚空白点,办案质量和水平不高,个别案例存在程序性瑕疵。
通过全市开展的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有些地区在执法流程的规范化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文书的使用规定等方面还存在着瑕疵,特别是基层统计执法机构,这也导致部分基层统计机构不敢执法,有怕打官司怕输的畏难情绪。
》,在督查、指导各区、国家级开发区统计机构按照全市布署工作进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基础上,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整体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一要认真按照上级的时间要求、工作要求,精心制定好抽查工作方案,二要进一步拓宽抽查面,不仅要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查单位数,而且要精心安排抽查的范围、内容;三要突出抽查的重点,不仅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基础性工作的抽查,而且要重点抽查容易存在问题的环节,真正达到大检查预定的效果。
在自查自纠和抽查工作开展期间,要求做到先查先改,边查边改。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对自查自纠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我局将认真进行总结,深入分析原因,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
借大检查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整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增强行政执法合力,努力实现行政执法理念、执法模式、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全面提升全市统计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形成行政执法规范的长效机制,深化执法大检查成果。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抓住执法大检查的契机,持续贯彻落实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从创新依法行政的形式和方法入手,突出教育特色,采取办班“训”、讲座“宣”、试卷“考”、骨干“带”、典型“引”、活动“促”、集中“普”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实效性和灵活性,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针对基层统计执法队伍欠稳定、执法能力与水平尚有不足的现状,重点开展基层执法队伍的培训,通过加大基础培训力度,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为了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丽江市监察局和丽江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结合我县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并联合下发了《县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国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我县执法大检查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好我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统计当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好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抽查方案》,成立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陆绍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副局长赵军、县监察局副局长和立伟和县司法局副局长齐建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为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座谈、标语张贴、报刊、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广大统计人员充分认识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认真自觉地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1、县乡统计机构分别从:一是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情况,检查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和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重点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指标开展自查;四是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五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告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五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认真查对,填写并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2、各企业以自查与统计执法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核查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是否存在迟报、据报、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如实填写了并报送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3、县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点查对了:一是统计调查项目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三是检查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四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认真核实并填写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我县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查找了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到目前,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至今未报本单位的自查表。二是个别企业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也不设置统计台帐;三是有的单位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四是个别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偏低,迟报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随意更换,队伍很不稳定。六是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不当一回事,没有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表格。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自百不认真细致的,责令其限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下一阶段的抽查工作中,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查处那些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在检查中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处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统计、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统计发„2012‟24号)精神,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统计工作是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它能为医院的发展目标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院管理质量的好坏。故此,我院董事会和院部的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有关要求配备了学历高、有专业知识、有法定统计资格的专门统计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智能办公设施,为搞好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自查情况。
根据此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安排,我院对统计执法制度制度的执行、人财物、帐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其情况是:
1、无违返《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发生。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2、特别是每月的月报统计工作,都能按质、按量、按时定期上报卫生局。
3、院部历来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统计。所有数据都是从基层统计而来,其来源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门急诊人次和出入院人数等都是从科室一线收集资料,确保了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程度。
三、存在问题。
1、由于我院是民营性质,其人员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给人员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部分提供基础数据的人员对统计法规和知识了解不够全面,还处于一知半解的层面。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的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3、个别数据员对统计的时间观念不强,往往要院部统计主管人员督促。
四、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对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基层人员了解统计知识和法规。
2、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
3、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统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县xx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行政法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行政执法情况作了认真检查总结,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1、以新统字[]4号文印发了《新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局科、室、队结合本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建立了《统计局行政首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分管局长以及法规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3、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了新平县统计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4、建立了《统计局法规工作制度》及《统计局法规岗位职责》。
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我局通过不同形式组织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岗前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16名参加玉溪市统计局举办的200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积极推荐8名人选,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培训班和2005年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从事统计的自觉性。二是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依法统计,力求不出假数,精心组织转发玉溪市统计局《关于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数据的通报》文件120份发至各单位(部门)、厂矿企业。
2、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县普法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2005年是全国“四五”普法教育总结年,我局在圆满完成统计“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精心制定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出了“以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行政法律为基础,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和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统计法规检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提高统计法制的权威,为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的指导思想。并在规划中针对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人,广大统计工作者、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五种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宣教学习内容。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按照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玉统发[2005]41号)文件精神,在原文转发到13个各工业企业单位的同时,重点对8个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进行数据评估。
三、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官扰数、官出数现象日趋增多,统计执法困难加重。
当前由于利益多元化和目标考核的驱动,人为干扰统计数字现象较为突出,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反感,但许多人又出于无奈,随应趋同,在诸如农产量、工业增长速度、gdp、人均收入等统计指标上形成一定程度的虚报浮夸风,在利税、农村出生人口等统计指标中形成作假瞒报风。由于这些风气大多来自领导干扰,给统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同级统计部门很难排除来自同级党政领导的`干扰和说情,顺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统计基础薄弱,统计执法任重路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统计调查对象变动较大,受其影响,兼职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统计调查单位不申请统计登记,不建立和保存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党政主管部门未经审批滥发统计报表等现象较为普遍,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任重路远。
分析产生和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和政府领导人统计法制观念淡薄,无视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二是受利益机制的驱动,以数谋私、以数谋利腐败风气依然存在;三是统计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基础建设薄弱矛盾突出。
四、进一步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设想。
针对统计执法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必须通过进一步做好统计执法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还是应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统计法律影响和氛围,特别要消灭宣传死面死角,真正使管统计的领导人员和作统计的工作人员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管统计,依法办统计,减少和避免对统计的人为干扰和人为参与违法。应利用“五五”普法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还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扩大统计法律的威慑作用。
第三,要按《处罚法》要求修订好地方统计法规并搞好配套规章措施。
第四,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统计检查员队伍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为侧重,搞好统计执法基础建设。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七
兰山区统计局: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xx]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自20xx年6月18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xx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八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九
依照省交通《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交政法20xx39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裁量落实情况,我站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不存在随意处罚、滥施处罚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查处的违法案件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站结合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凡重大执法案件要做到挂牌公示督办,对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公示要求。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法规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执法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均需依法纠正,给予处理。
(四)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我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制定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制度,实行专人受理、回复,主管领导限时办结,确保投诉举报可以得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我们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不延误,各类事件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五)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执法。我站严格按照按照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存在监管缺失、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自查活动,我站积极查找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长效机制,增强了监督手段,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为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2014]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市统计局《2014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
三、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12年、2013年年报及2014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
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
汝南县统计局。
2014年7月15日。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二
里砦初中坐落于县城西北8公里的里砦镇里砦村,与镇政府毗邻,服务范围覆盖18个自然村;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一所标准化、园林式农村初级中学。
学校始建于1956年,重建于xx年,占地约60亩,学校现有教学楼两座,科技楼一座,学生宿舍楼两座,教师宿舍楼一座、餐厅一座、运动场一个且设施设备齐全。现有教学班20个,学生853人,教职工75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学历合格率达100%。学校布局合理,实现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三区分离,环境优美,绿化面积达40%,并且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办学行为规范,教学管理有条不紊,队伍建设井然有序,常规工作细致深入,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三
组织师生学校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思想,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把安全、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做好预防保护。
为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学生自我安全意识和保护水平,自觉遵守法纪校规,促进学生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从而做一名言行规范的学生。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努力营造“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安全环境。
xx县里砦初中。
xx年6月20日。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了对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我们多次开会调度工作。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镇(处)统计负责人及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大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培训,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提出了三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即要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有新突破、要在消灭执法空白和死角上有新突破、要在执法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等统计调查单位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统计局与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个别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及时地指导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进行了清查摸底。6月1日、4日国家和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6月9日市统计局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6月2日开始,我们就着手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和要求,在成立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法》《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又设立了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按专业进行了内容和责任分解,分组对102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0余个投资项目、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企业、300余家服务业企业的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摸底,及时掌握了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调查单位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各个专业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对本专业的抽查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及时布置了统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如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还不健全等,对此,我们对所有被检查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布置,要求他们必须立即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在上级检查中不发生类似问题。
在这次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中,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检查人员严肃认真,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虽然我市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到目前告一段落,但是全面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五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xx]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自20xx年6月18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xx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