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优秀20篇)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洞察。写读后感时,可以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和段落,以提升作品的文学价值和观赏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一
整本书是适应时代的一本书,当下,“万众创业,大众创新”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中国的年轻人有着无比高昂的创业热情。创业者是一个管理者,但这本书里所讲的匠人,并不是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管理者,而是一个技术员工。此刻貌似越来越多的人拿到了本科毕业文凭,毕业后都去从事脑力劳动,去做白领了。反而做为技术工人的蓝领此刻有很大的缺口,工资也高,我其实很想有一技之长。也想去学木匠,还想去开火车,或者去做一个工程师,但我最终的路还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走进了一家公司,一点一点的磨练自我。
书中写的虽然是秋山木工工坊的带学徒的方法,可是里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也是值得所有想有一番成就的人学习的。每一件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值得用很多年去强调。比如和人打招呼、比如吃饭、比如和人说话该怎样回答,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可恰恰是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确实最就应注意的。
以前读过胡雪岩,明白了他也是从一个小学徒干起,学徒期间要为师父师娘倒夜壶,要没有怨言的去做好师父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其实这样的带徒方法不止是秋山木工有,中国也有。只可是这些传统的行业在逐渐被机器大工业生产代替了,一个匠人在自我的`专业技能上投入的时间、感情、精力在逐渐减少。很大一部分需要由手和心共同完成的事情逐步被机器代替了。此刻到博物馆看一些展品也会经常感叹,独具匠心、能工巧匠、匠心独运等,可是机器生产出来的东西我们充其量也就感叹一下:窝草,这技术这么牛逼,等这技术普及了以后再也没人提起这牛逼的技术了。
其实对一项工作、对一个人、对待自我,是需要投入时间的,要坚信大器晚成这一信念。做事之前要学会做人,学会投入热情,学会担起职责,学会为自我的成果自豪、负责。
《匠人精神》这本书,不仅仅仅教会了我怎样做事,更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去做一个富有活力、负有职责的人。《匠人精神》通篇没有讲怎样运用那些工具,也没讲做家具的具体细节,只是讲在进入作业场、进入工作前要做的一些心理上和情绪上以及思想上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要做到实处,做到融入血液中还真需要投入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不断的督促自我、要求自我。
虽然投入到了现代化的公司从事工作,可是这种传统的塑造人才的方法值得现代人去学习,去实践。那么从此刻开始,用心和身边的人打好一个招呼吧。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二
”我的生活。“。
生活是什么?一个从不缺乏讨论的话题,一个从未探寻出真正答案的字眼。马克·李维用细腻的笔触述说着感动与温暖,同时让我们感知到:生活是化负担为美好的善念;生活是默默真诚无私奉献的理解;生活是不顾一切追寻内心所想的勇敢。
一个会偷走别人影子的孩子,在偷听到人们内心深处的不安与疑虑,在窥视到他们不为人知的梦想后不是感到欢欣跳跃而是忧伤与畏惧。
他说:我每踏出一步都得小心翼翼,还要顾着监视每一步步伐,即使天气不好,一有破云而出的微光时,我们就无蔽身之处。预知深爱的人的未来,其实并不一定快乐。
影子重叠便意味着身份交换,在别人所不为知的情况下感知到他们的内心,这种奇异的功能起初对他是一种负担。它的恐怖之处在于——有时,逃避只是一种无能为力。
然而却在影子的帮助下,这种奇异的功能开始变得美好。它们给予他信心和力量,让他得以为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他帮助伊凡逃脱出火险,偷偷塞给他一封”母亲的信"使他重新审视并选择自己的生活;他从影子的诉说中得知母亲的不易并理解母亲的苦心;他偷走好友吕克的影子并得知他真正的梦想,为他请求去医学院读书的机会。
真正实现儿时梦想的吕克却在成为医学院的学生不久后选择放弃转而回去当面包师。他说:尝试过这两种职业我才明白什么是我真正想要的,每天清早看到来买面包的人脸上洋溢的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
长大后的偷影子的孩子在面对苏菲与克蕾儿时同样遵循内心的选择。苏菲是成长后遇到的女朋友,而克蕾儿是孩童时遇到的知己与美丽回忆。一切的变数终究成为不了任何阻挡爱情的理由,哪怕物是人非,哪怕克蕾儿身上的不确定性可能使他一无所获,但这份勇敢足以支撑起生活的意义。物是人非?物非人非?可我最喜欢的还是你。人生最重要的事之一莫过于imetmysoulmate。
我讨厌任何以年龄划分的人性特征,正如我讨厌有人说:20岁之前的我愿意选择克蕾儿,20岁之后的我更愿意选择同苏菲一起生活。
年纪给予我们的不应是越来越不敢追求的怯懦,每个人对生活的定义不同,但不论何时不应放弃内心所寻。
除了友情和爱情,最让我感动的是书中的母亲。父亲因为一个女人离开家庭曾让男孩非常自责,然而母亲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愉快的周末,给予他关爱,帮他解答疑惑。无论是孩童时对于影子的疑惑还是长大后对于爱情、职业的不解,母亲都同他共同承担。
初读《偷影子的人》,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沉浸在满满的幸福中,我的脑海中经常闪现出母亲陪他散步的场景。时隔将近一年,再读《偷影子的人》我却发现在主人公成人后写母子场景的地方并不是那么多,但那么长时间却一直潆绕在我的心头,很多时候心牵的就是自己愧疚的情。我突然觉着自己拥有的一切都在散着光芒,播撒着爱。
是啊,时间之神应允的愿望太少了,但是曾经拥有的幸福就如开在心底的花,岁月愈久,芬芳越浓,弥漫在心间。
愿你我都开始珍视并感激这身边微不足道的幸福,愿你我都真正地追寻内心所想。
作者:会子。
公众号:会子书评。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三
一群海鸥正依着老人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了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了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一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与平常都不一样了。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来,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近!看到这一幕幕的场景,我思绪万千,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幕幕老人与海鸥的生动画卷。
《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位老人在每年的冬天,都步行二十里的路,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因此,这位老人与这一群海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文章还讲述了老人与海鸥之间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故事一: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省吃俭用,每天步行二十余里路,无论是春夏秋冬,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你瞧!那老人把饼干丁很小心地放在湖边的围栏,退开一步,撮着嘴向海鸥呼唤。立刻便有一群海鸥应声而来,几下就把饼干扫干净了。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还给海鸥取了名,亲昵的呼唤它们。
故事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十多天后,老人突然去世了!这一消息让所有的海鸥都很吃惊。它们翻飞盘旋在老人的遗像前,而遗像中的老人也正默默的注视着这群海鸥,注视着与自己相伴了多年的“儿女”们……过了一会,海鸥们纷纷落地,排成两行,就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衣天使,久久凝望着老人的遗像……在为老人举行隆重的葬礼上,我们抬着那幅遗像缓缓的向灵堂走去。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还在呼唤着海鸥。在他的心里,一定是飞翔的海鸥。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只要你们用真心去对待动物,就会真正的体会到人和动物之间也会有深厚的感情。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四
在众多的法国作家中,马克・李维是我最喜爱的一位,他笔下的许多著作我都阅读过,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本“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只有清新又纯真的艺术感。”这用来形容这本书最合适不过了,没错,它就是《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作品,全文完美展现了作者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感觉,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
这本如此感人的小说主要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班上经常被人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交汇时,男孩就能通过别人的影子了解到这个人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与辛酸。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能力后,他决定去帮助身边的人,为偷来的影子带去生命中的一点光芒。
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在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孩一生中的辛酸路程。童年时,男孩一直视伊丽莎白为自己的“真命天女”,却发现她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单纯,善良,于是他感到很失望。后来男孩跟妈妈去海滩度假时遇到了聋哑女孩克蕾儿,他从克蕾儿的影子中看到了她的自卑,于是男孩便竭尽全力去帮助她,温暖她,他们还约定了之后每年都要相见,只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男孩没有实现承诺。长大以后,男孩认识了护士苏菲,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类似于爱情的`交往,中间离离合合,最终还是没有在一起。经历了与女友的分离后,男孩最爱的母亲也辞世了,这致使男孩痛不欲生,好在最后他终于找回了克蕾儿并与其相爱。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每一个情节都会在我面前浮现出一幕幕生动的画面,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正如吴佩慈所说:“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和哀伤。”读这本书,也让我受到很大的心灵震憾的启发。以主人公的母亲辞世来说吧,作者描述这一段故事时,语言虽然比较平淡朴实,但却句句入人心,容易让人潸然泪下。当我阅读到这段故事时,仿佛看到了在亲人去世时自己的那种无助与迷茫,还有撕心裂肺的疼痛。所以我立刻意识到亲人是有多么重要,他们对我们关怀备至,什么都为我们着想,但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能还经常惹他们生气。但当哪一天,他们离开了,我们也再挽回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已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母亲的离世却改变不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因为父母还在身边,我们还有机会对他们说:“我爱你”,还有机会为他们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偷影子的人》让我拥有了一段很美很幸福的阅读时光,你,也来看看吧!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孤独的故事,然而,却又离不开书。
a.j.费克里是一家岛上书店的老板。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书的品味也很独特,偏爱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性格和品味的因素,使得他书店里的书籍品种不够丰富,受众面自然也狭窄,要不是妻子和周边做些互动营销,书店可能早就关门了。不幸的是,怀孕的妻子遇车祸身亡,这也将费克里彻底推向了崩溃的深渊。“不思量,自难忘”,在对爱妻无尽的思念中,他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书店经营也愈发惨淡。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费克里珍藏的善本被窃。“环顾群书悲欲狂”,命运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不久之后,有人往他店里放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弃婴。孩子的母亲因为饱受“第三者”的道德煎熬而选择了了却自己。
怎么办?此时的a.j,大约像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薇拉一样,对上天的嘲弄和戏剧化无所适从。在那段充满意外的时光里,“得与失”的天平在费克里的心中应该是不平衡的:对命运不公的愤懑、中年丧偶的悲戚还是占据了情绪的大部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带给他的则更多是踟蹰和迷茫。
最终,费克里收养了孩子。这种安排是必然的,作者想告诉大家,再怪异孤僻的性格表象下,都有一颗爱心。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试问,谁能拒绝一双无助孩子的眼睛和伸向自己的小臂膀呢?读《岛上书店》有感(亲子阅读笔记)。
孩子玛雅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为这个家、这方土地、这片生活带来了微妙而持续的变化。原先嗤之以鼻的书、不闻不问的事,费克里慢慢拾起,也开始关心。这种变化可能起初是被动的,慢慢地,渗透到他的气息和血液中,促成了a.j世界观的变化。事实上,玛雅的成长历程,也是a.j.费克里蜕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说究竟是他拯救了玛雅,还是玛雅拯救了他?是相互的,这个世界,本就是在双向螺旋的进程中向前发展,充满着复杂性。
美版畅销书的叙事格局通常也是复杂的,多线索、倒叙插叙是常有的事;然而,这本书的叙事却相对简单,简单到能明确感到作者不想取悦谁,只是想简单表达她的诉求和感受而已。我想,作者大概是个爱的完美主义者,她讨厌残缺的爱,于是很自然地,设计了出版社业务员艾米丽娅这个人物。
艾米丽娅骨子里很高傲,很少有她瞧得上的人。因为一份推荐和好奇,她来到岛上,可是性格的原因,使得她和同样固步自封的费克里的见面注定是不愉快的,两人匆匆擦肩而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若干年后,被玛雅渐渐暖化内心的费克里,偶尔捧起艾米丽娅当年推荐给他的书---《迟暮花开》,内心的坚冰彻底破碎,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艾米丽娅的电话。
越是坚硬的外壳下面,往往有着越脆弱的内在,a.j让我们更加确信这一点。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也给了玛雅一个完整的家庭。诚然,就我看来,这种对皆大欢喜的促成有点刻意,可是,又有谁是真正讨厌圆满的呢?至少,我不是。
既然叫《岛上书店》,且离不开书。书是工具,可你能说书只是工具吗?想想,却不是。本书利用书店这个平台,以各种方式介绍着书籍的流派和观感,虽然个别地方有机械和罗列之嫌,但是,这条线索的主旨是本源且美好的,那就是告诉大家:阅读让人产生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积聚着性格与命运救赎的源动力。作者用心良苦的意思,通过玛雅的一句话得到了言简意赅却完美的表达:我喜欢楼下,楼下有书店,书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爱,不论是亲情、爱情,最终总能帮我们与悲伤和孤独告别;有了爱,你再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在坚守和迎合之间痛苦地摇摆。若是你还喜爱读书,那么这个告别的过程,会愈加短暂。
我知道,未来,永远是美好的。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六
主人公是一个想象力丰富且内心世界活跃不爱说话的小男孩,小时候经常被同学欺负,喜欢跟自己影子说话,但他有种超能力,就是能偷走别人的影子,知道别人的心事和秘密;可他却无法了解真实的自己。当父亲为了一个女人和妈妈离婚出走后,他内心有些自责,觉得自己不够好没能留住爸爸,敏感的他也感觉同学们都在议论爸爸和妈妈离婚的事,心理负担重。偶尔一次谈话他与学校警卫伊凡成为好朋友,有了位大人朋友对他帮助很大,给了他不少勇气和建议。12岁那年和妈妈去海边度假时,遇见一个和他内心世界很相似的且带有些自闭症的女孩—克莱尔,他们一起玩沙子,一起放风筝,当时玩得很开心,他们还有一个约定。
长大后,和克莱尔的故事就成为他的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和一个没有应许的诺言。他学医时交了一位性格很好的女性朋友—苏菲,两人相处的很和谐,也很谈得来,还带回去给母亲见过面,但不是很确定对方是他的真命天女,一次去海边度假时发现自己童年时曾经与克莱尔一起玩耍留下来的风筝,风筝上写着字条“你偷走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一直在他脑海中晃荡着。。。让主人公回想起童年时的欢乐和美好。于是他开始对身边的苏菲心不在焉,寻到童年时曾经未应许的诺言。当他通过各种办法终于找到克莱尔时,她已经不认得他了。那种追随童年的梦破灭后特别失落,在好友吕克的劝说下从此以童年划分清楚了界限,全力在学业上冲刺。不过在母亲去世不久后,最终他还是找回了他记忆中的克莱尔。
这文章里描述母子之间的感情和亲情都很舒服很温暖,主人公的妈妈很伟大,对孩子的爱是那么默默无闻地,虽然儿子当初是为了妈妈而学医的,可妈妈病痛的时候又怕学医的儿子担心一直隐瞒病情,还编各种善意的.谎言不让儿子回家,直到有一天他得知母亲去世后,无法相信这个是事实,经过好友的帮助,慢慢地接受一个母亲离开的事实。生命中的某些东西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某一天它都会离我们而去。母亲去世后,在整理遗物时他看到了父亲每年的来信,他才知道父亲很爱他,他父亲一直想和他联系,但是离婚后母亲从来没有提起过父亲,也许母亲这种不打搅的方式是对他父亲深爱的一种表达,这里面的亲情让读者很感动。
本小说的主人公是医生,里面有两段话是关于医生的,在此再抄写一遍,送给从事在医疗岗位上的天使们,当你们累的时候或者想放弃的时候读一读:
“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决定他的人生,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你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
“我学医的目的,原是为了照顾妈妈所有的病痛,却竟然没有察觉出她已经生病了”
学医的人初衷大多都是为了家人的健康,但真正做了医生后,忙忙碌碌的自己拯救了很多人陌生人的健康或者生命,却忽略了身边的亲人和自己的健康;记得再忙也不要忘了爱自己爱家人。
主人公在追随童年梦的那段时间里,苏菲也和自己好友吕克慢慢好上了,不过他倒是很坦然接受了女友的这种感情转移;并没有与好友吕克发生任何冲突。这种参杂着友情和爱情的三人关系可以这么和谐地相处,也是现代年轻人对爱情和友情有了另外一种理解吧。这部小说里的亲情,友情和爱情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刻画的淋漓尽致,里面有这么两段话意味深长:
“我只是你生活中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
“爱是何时离开的?又去了哪里?爱情,莫非像影子一样,有人踩中了,就带着离去?还是因为爱情跟影子一样怕光,又或者,情况正好相反,没有了光,爱情的影子就被试去,最终黯然离去?”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七
故事从始至终,都和一部童话一样,会偷影子的小男孩,最终和克蕾儿的完美结局,就像童话一样。说实话,打动我的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书中细腻的心理描写,好多话,好像写在我的心里一样,书中很多充满温暖的心理刻画,深深的打动了我。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看到这句话,突然很渴望,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有个人,能和我的影子交流,让我的影子说出、做出很多现实中无法实现的话语或是行动。原来,歌声中唱的“越长大越孤单”,说的不是身边朋友的多少,而是,走进心里的朋友真的越来越少,懂你的人也越来越少。瞬间,萌生出一种渴望,希望有人能偷走我的影子,这样,至少我的影子不会孤单......
主人公的母亲留下的那封信,有一段话给我留下深深的印象:“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原谅他,也许太久了。这让我当初脱口说了一些让我后悔的话,但那是因为我还爱着他。我从未停止爱着你爸爸。当爱恨交织时,人会做出可怕的事情,一些过后会自责不已的事情。我最不能忍受的不是他离开了我,我最终接受我得为此负上部分责任。但最让我绝望的,是想到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会过得幸福。我曾如此怨恨你爸爸,因为我爱他如此之深。我必须向你坦白,我知道跟你说这些,会让你觉得妈妈是个过时的女人,但他是我唯一交往的男人。如果我现在再遇到他,我会谢谢他送给我世上最宝贵的礼物,那就是你。”我想,每个爱过、恨过的人,都明白,这种爱恨交织的感觉,只是因为曾经深深的爱过、付出过,曾经的爱恋在被背板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爱恋都会化为无穷的恨意,好像会随着时间,越久越不能释怀;其实,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对一个曾经爱过、付出过的人,从恨到原谅,其实就是成长的过程,尽管有些许酸涩,但却已经无关痛痒......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一人一世界,光丽的外表或者强健的体魄并不能表示他人的幸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外表风光强悍的马格,谁能想到他的晚餐没有一家人的陪伴,只有履行任务般的进行。这或许就是一个人光环下的阴影。所以没有一个人是最悲哀的。只是你不了解罢了。有很多我们并不知道和了解的事情,不代表没有发生,也许他在悄悄的发生与关注,只不过迟钝的我们并没有察觉。“最近一段时间,低落、迷茫、痛苦,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好像在短短的时间内,尝到了生命的沉重和无奈,好像整个世界都被低沉的气压笼罩,久久不能走出。我已经习惯了,在人前假装开心、假装无所谓、假装看得开,人后,却连哭泣的勇气都没有,生怕无意中的放纵自己,会让自己没有勇气面对一切,没有勇气迎接明天升起的太阳。看到这句话,是在自己慢慢走出来时,没错,世界上没有最悲伤的人,你的悲伤只有你自己最懂,你看别人过得很开心,只不过是因为别人和你一样,善于伪装、习惯伪装,别人也有他们自己的悲伤,只不过我们都迟钝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久了。
”她添了皱纹,但眼中闪耀着永不老去的温柔。父母到了某个年纪总会变老,但他们的容颜会深深烙印在你的脑海里,只要闭上眼睛,想着他们,就能浮现出他们昔日的脸庞,仿佛我们对他们的爱,能让时光停顿。“这是主人公在离家多时,回家看到母亲的面容时的话,这一段话,说道了我的心里,犹记得,幼时在父母膝下,撒娇、耍赖,父母用慈爱和包容,一次又一次的保护了任性的我们,这些画面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可,仿佛一睁眼,父母就到了垂垂老矣的时候,他们的背驼了,腰直不起来了,双手开始颤抖了,生病的时候越来越多,脾气越来越想小孩子了,我们都变成了那个包容、保护他们的人了,我们不论有没有做好准备,生活的重任、家庭的责任,已经降临。除了面对、除了承担、除了逆风而上,没有更好的选择......
读完这本书,突然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渴望和期盼,尽管每天的生活,总有不顺,但又何妨,再多的不幸也不能阻挡前进的步伐,生活,总会越来越好,我始终相信,终有一天,你所承受的不幸和艰辛,会换回幸福美满的结果,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惟愿,有一天,我的影子也能和另一个影子在洒满阳关的街道上,慢慢前行。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八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花火。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
在小说中,第一人称往往比第三人称好驾驭的多,因为不用考虑视觉的转换,不用考虑情节之间的衔接,不用考虑那些事情需要浮出水面,就像写人物的自传一样,把他的一生用文字描绘出来便好。这可也导致了大多数的名著都为第三人称,因为第一人称很难写出彩,往往太过枯燥无味,一个个的“我”字有时也会显得很尴尬,不太经得起咀嚼。然而在《简爱》中真正出彩的就在于这个第一人称。夏洛蒂运用了第一人称最有力的武器——心理描写,人物在剧情发展中,逐渐清晰明确,由一个微弱的轮廓,被添加上了血肉与情感,她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怒,都已经不像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夏洛蒂将她写活了!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她会说的语言,就像是她会做的事情。我们能够完全体会出她的心情,知道她为何而大笑,为何而忧愁,她活生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生活的奥秘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之中也存在生活的影子,夏洛蒂创造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她自己。八岁的夏洛蒂与她的三个姐妹被送进一所慈善学校进行学习,可与洛伍德学校一样。她们完全没有受到呵护与保障,饥饿,劳累,病痛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们。很快,夏洛蒂便失去了两个亲爱的姐姐,简爱是一个十分不讨喜的孩子,不论是从长相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让人喜爱的影子。她本是寄人篱下,应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不敢有一丝一毫地惹怒女主人。哪怕受了委屈也应该忍气吞声。可是简爱不,当她名义上的表哥一再欺负她的时候,她再也不能抑制住内心奔涌的情感,发疯了一般和他对打起来。那时她对于流血的恐惧已经占据了身心,她无力去思考沉吟,这时所表露出来的,是最最真实的情感。
于是在第一章,我们刚认识简爱的时候,作者便没有任何缓冲,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不加掩饰的她。她桀骜不驯,从不忍耐和屈服为何物,对于自己内心的美好与坚持无比执着。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妥协,做事情时不在乎要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她,不为任何人所影响。
我们可以称这种行为为“真”,返璞归真,坚守本真。她不是一个幻想中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缺点多如牛毛,甚至有时会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无法理解,可她是真实的。她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在现实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在沉重的压迫与限制下,不逃避,不躲闪,睁大眼睛,挺直腰脊,毫不畏惧地奋斗着,头破血流也要苦苦坚持,坚持着自己的内心。
我们渐渐开始理解她,在红房子中的恐惧与无助,更让我们发掘出了她心中柔软的一面,她不过是被压制得太苦,被逼迫得太紧,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粉饰太平,于是才揭竿而起,不再忍住内心的反抗。可她其实也是渴望认同,渴望同伴,渴望大家将她融入集体的,这一点,在洛伍德学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简爱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极其惧怕自己曾经的过往被揭开。当她被罚在教室中承受众人目光的洗礼时,她内心的崩溃已经无以复加,哪怕桀骜,哪怕孤僻,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简爱有一个知音叫做海伦,将这个世界看得很透,面对不公平与欺压,她总是能够默默地忍下去,用平和淡然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个人,面对生活。她将简爱锋利的棱角渐渐磨平,赋予她经过岁月沉淀的宽和,与一种宗教般的宽容。当海伦死后,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自出生以来唯一的好友竟就这样离她而去。可是尽管海伦陪伴他简爱身边的时间有限,可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她,简爱开始自强自立,再也没有轻易地发疯大吼,她开始懂得控制自我。这是一次成长的蜕变,简爱褪去了毛躁与锋芒毕露。
人生这么长,何必只争朝夕?人生如此短暂,又如此宝贵,何必庸人自扰,为一些消失浪费时间,倒不如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平静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九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同时也在看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老卡在书的后记提到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现代人是分裂的、残缺的、不完整的、自我对立的;马克思称之为异化,弗洛伊德称之为压抑,古老的和谐状态丧失了,人们渴望新的完整”,因而在我看来,马克李维这本书最为动人的地方在于帮助残缺的我们寻回完整的自己,而方法很奇幻,偷听影子的秘密。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拥有属于你跟影子之间的秘密,这个秘密绝对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除非你遇到书中那个偷影子的小男孩。拥有秘密让我们感觉自己很安全,即便有时候这秘密对我们的成长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不得不承认,我像书中的伊凡一样拒绝长大,也像马格一样外表刚硬内心却脆弱异常,像书中每个人物一样遇到伤害会关闭自己的心扉,遇到挫折会感觉到自己的无力不安,梦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会让自己举步不前...马克李维让我们看到了外在行为表现与内心机制的相互关联,只是我们经常不愿意去面对或者在别人面前承认这些伤害对我们造成了影响...
《偷影子的人》温馨的地方在于为那些受伤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你会看到,在宁静的清晨中小男孩与大男孩伊凡肩并肩坐在一起,或者听到在皎洁的月光下小男孩在阁楼中与自己影子的对话,又或者会看到月光下的沙滩两个拖长的影子依偎着前进...马克李维就像心理医生一样,不仅有意无意为医治每一个受伤的影子停供了温馨的场景,还抚平他们内心深处的伤痕,解放了禁锢着他们的枷锁,寻回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角色。
所以这是一本寻回自己的书,在诙谐有趣的语言中启发你开始与内心进行交流。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
“为每一个你所偷来的影子点亮小小的生命的光芒”。
以前从来没有写过读书笔记,有点不知道从何写起,就权当随意谈谈心里的感想好了。
可能是慢慢的越来越大了,记忆力也不再如从前那般好。记得初中高中的时候,每次开学第一天就能记住班上所有人的名字和位置,比老师厉害多哦,可自从上了大学记忆就再没有以前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越来越少动脑的缘故,对见过的面孔也越来越容易忘记,甚至看过的书当下次翻起的时候也像从没看过一样,更不用说里面的主角和内容了。所以想学着写写读书笔记,以至于不要让自己那么快的忘却曾经击中过自己内心的人和事,就好像《偷影子的人》说的: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那些烙印在时光尘埃里的美好,我不想去忘却,如同阅读,我不想读过后就忘记。
在10月15号晚上读完了《偷影子的人》,期间断断续续一共读了好几个月,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午后躺在阳光下喝一杯醇香的茶,温暖细腻。没有多么惊心动魄的情节与写作手法,但是在平淡的描述中处处都是触动内心的温暖,特别是其中某一些情感与内心的描述,作者实在描写的太棒了!虽然开始读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多么精彩,但越看到后面越无法停下来,每一处的情感都是美与感动。主人公对母亲的爱、对好友吕克的爱、对克蕾儿和苏菲的爱...都深深的感动着我。主人公一面不断成长,一面在成长的过程中频频回望,努力去抓住童年的那些美好,好在自己虽然走了很远,但回过头来,挚爱的亲人、童年时候的爱情、不离不弃的朋友这些年来都默默地陪着自己。就好像我们,有时候在现实中生活的太久,总会不经意间忘掉很多从前的事情,但是当某个片刻触动我们的内心,那些记忆中的美好和记忆中的人其实一直都在那里等我们。
吕克是主人公最好的朋友,在他年少时候最孤立无援的那段时光一直陪伴在其左右。小时候的感情最单纯,一起长大的朋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主人公多年后再次回到长大的小镇,带着当时的女友苏菲一起去吕克家面包店的时候,没有多么感人的老友重逢画面的描写,只是吕克的一个拥抱,却足够让人内心涌动。再次见到的吕克已经被现实打磨的忘却了自己曾经的梦想,现在的吕克只是一个每天凌晨三点起来在面包房工作、在每一个等待面包发酵的瞬间等待天明的面包师,曾经想当医师的梦想、想当市长的梦想,在现实面前都变得不堪一击...“然而,昔日你眼中灼灼闪耀的光芒却仿佛快要熄灭,我感到你似乎在责怪我的离开,怪我从此抛下你”,这是主人公见到吕克时的内心独白,是对好友的爱,也是对自己的自责,因为自己已经走的太远,远到差点快要忘却了曾经的老朋友。当主人公决心去找吕克的爸爸好好谈谈吕克的梦想而被吕克父亲“赶走”后,中间很长时间没再描写这段故事,我的内心跟书里的情节一样煎熬,因为无法猜到结局,因为害怕主人公这次并没有为吕克的人生点亮光芒。所以当吕克拿着他的大铁箱出现在主人公租住的楼房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很激动的。天知道我有多担心吕克的爸爸兵不同意主人公的看法,害怕吕克会真的放弃自己的梦想甘愿在小镇当一辈子的面包师,更怕这份友谊因为所走的路不同而就此淡去。虽然到最后吕克还是放弃了当医师,但因为经历过一番所以他的心态也不再似从前了,我相信以后他做出来的面包也会比从前更可口香甜。因为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陪在家人身边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养活他们、看着他们简单的笑脸甚至是爸爸等待面包发酵期间的鼾声、还有每天清晨看着走进面包店的人...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已经足够幸福。
父母或者家对每个人而言是什么呢?或许就像作者说的“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的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最大的幸福就是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爱自己的爸妈,我一直以来都是个恋家的人,总不希望离开父母太远,可现实却是从初中开始去市里读寄读除了寒暑假就很少有时间陪在父母身边,工作也随缘的找到了上海,回家的日子就更少了。每次离家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我害怕看到妈妈眼角的皱纹,害怕看到爸爸日益增多的白头发,更无法想象父母终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我记得主人公得知母亲离开了的时候那种孤独和无助:“我再也不能看到你,再也不能听到你叫我的名字,就像从前每天早上你所做的那样。我再也嗅不到你衣服上适合你的香味,再也不能与你分享我的快乐与忧伤。我们再也不能互相倾诉,你再也无法整理插在客厅花瓶中的含羞草,那是我一月底为你摘来的。你再也不会戴夏天的草帽,不能披秋天第一波寒流来袭时你披在肩上的克什米尔披肩。你再也不会在十二月的雪覆盖花园时点燃壁炉。你在春天还未来临前离去,毫无预警地抛下我。在月台上得知你已不在时,我感觉到一生中前所未有的孤单”不得不说作者细腻的写作手法很是抨中人心,看到这里我眼泪是再也没有忍住。父亲的离开让主人公整个童年都活在自责之中,父爱的那一部分缺失或许是他生命中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这样也让他和母亲的相依为命更加难能可贵。我一直觉得主人公和母亲之间有一种无法言语的情感,是亲人,也是朋友,更是一种心与心的契合。母亲是护士,所以她更懂得作者作为医生的不得已,得知自己心脏不好要住院的时候就告诉作者自己和朋友要去外地旅游不能陪他过节,如同世界上所有的母亲爱着自己的孩子,不愿让他们担心。
主人公利用自己的天赋帮助别人治愈深埋在内心深处的伤痛,却始终无法了解真实的自己,他离开了童年,却无法摆脱童年的影子,我想是直到看到母亲放在阁楼上的信和父亲曾经寄给自己的信的那一刻,他才真正长大了吧。母亲把阁楼定为和主人公最后的约会,是因为母亲太了解自己的孩子,他明白他一定会像小时候一样爬上阁楼看到自己写给他的信,还有父亲曾经写给自己而被母亲收起来的信。父亲的离开不能说他不爱自己,只能说他还有更爱的人和更深的责任。主人公如果早知道母亲会那么突然的离开不知道是不是会后悔自己一直忙于工作而没有好好陪她?肯定是会的吧。只是,懊悔又有什么用呢,那个从小到大相依为命的人,从此以后的四季,每一个春夏秋冬,我的生命中都再也不会有你的影子了。
《偷影子的人》这本书,读完后像是看了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似乎有暖暖的阳光静静地洒在身上。如果你也可以和别人的影子对话,你会怎么做呢?如果我可以的话,我也想要为每一个所偷来的影子点亮小小的生命的光芒,但是我和主人公一样,不愿意去偷窥身边人的秘密,因为我想要的是我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身边这个圈子对我来说就是最真实的,无论是好的,或者是欺骗。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一
《西游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他,面前呈现的都是色彩斑斓、惊心动魄的场面。作者吴承恩把书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多灵活现,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一级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古典长篇小说,它的故事源于唐代僧人玄奘前赴天竺取经。
与孙悟空一形象相反的猪八戒却是头脑简单、好吃懒做,碰到困难却常常打退堂鼓,但在他的身上我们任能找出一些难得的优点,比如憨厚老实、善良单纯、贪小利而不忘大义、吃苦耐劳、作战时也很勇猛等等。
正所谓“神魔皆有人性,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又带着浓厚的幻想色调,表现出丰富的生活情趣和强烈的世俗化倾向。
《西游记》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存的价值,要想完成“任务”就需要大家一起朝一个方向努力。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二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老师和爸爸布置的作业,一年前爸爸叫我读过,然而前几天当我读完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后,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相处的几天里,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小王子在旅行中曾经去过别的小行星,接触到一些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灯夫。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灯夫每分钟都必须点燃和熄灭一次路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见面时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灯夫说:“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命令,这是我的职责”!说着还不忘忠守命令,认真地点灯、熄灯。
这个灯夫也许也会被他人嘲笑,就像国王、酒鬼和商人一样,好像他也是另一个行为荒谬的大人。但是,灯夫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小王子的赞叹。他是小王子到地球之前,唯一被他认为可以做朋友的大人。当然,灯夫也是他们之中我唯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比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舒醒过来了。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执行命令,为完成任务而竭力坚持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忠于职守,奉献他人,不论在哪个国度,其所做的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此刻在我眼里,老师就是我们成长的点灯人,老师就是忙碌的灯夫,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向我们敬爱的老师致敬!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三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四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五
《西游记》应该是最为熟悉的。我在自己上小学时就全部阅读完毕了,而且阅读了不止一遍两遍。
《朝花夕拾》也是很早就阅读过的,同样很喜欢。我觉得,这是鲁迅的众多书籍中最值得也最适合初中生阅读的一部。
《名人传》对我来说比较特别,早就购买了这部书,也粗略地读过,而比较系统、仔细地阅读,还得算这一次。阅读的时间比较长,最后的一篇《托尔斯泰传》读完已经是今年的7月22日。所阅读的是傅雷的译本,他学养深厚,作风严谨,又与罗曼·罗兰本人有过直接的通信交流,对作者作品的感受远超常人,译文自然十分出色,颇具神韵。不过,他的译本诞生于六七十年前,其中的人名地名多有与现在不同的,这是时代所限,虽是不能苛求,但多少形成了一点阅读的障碍。
《童年》的情况与《名人传》相似,我早就购买、阅读过,这次是重读。原先的那本不知怎么找不到了,还特意重买了一本。顺便的,又阅读了《在人间》,阅读了《我的大学》,将这“三部曲”一网打尽。说实在的,我并不很喜欢这几本书,其中的文化习俗之类有太大的疏远感,长长怪异的人名总是记不清楚,那琐碎的讲述风格我也感到厌烦。唉,如果不是看在“名著”、看在高尔基的面子上,我早把这书扔到一边去了。大概是同样的原因,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我在学生时代也都只阅读了开头而最终没有看完。可能,我对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缺少感觉、缺少缘份吧,外国文学,相对来说,我比较喜欢法国的、美国的、英国的。不过,同为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青年近卫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卓娅和苏拉的故事》以及契诃夫的小说等我却能读得进去,甚至是读得津津有味,这又有些奇怪了。
最后,来说说令我难以释怀的《繁星·春水》。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六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歌声中,我跟着英子重温了《城南旧事》。在散发着淡墨纸香的页卷上,仿佛触摸到了英子的五味童年。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奶奶的童年缩影,透过英子纯洁的眼睛来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朴实无华的文字,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再现着老北京的旧貌。四合院、胡同的井、闹市僻巷,那样淡泊纯净,满是人间烟火味。
英子的世界单纯又干净,充满好奇与困惑。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惠安馆》中,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成了朋友,还想尽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我们看海去》中和“小偷”许下约定,认真听着“小偷”的故事。《兰姨娘》中,做起了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她的善良、热心、纯真、无忧跃然纸上。然而,童年不都是美好的。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地里的大哥哥被捕,朝夕相伴的宋妈回老家,疾病缠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笑过、生活过,可现在却一一离去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读着这段文字,又何尝不是我的心情?即将告别小学,告别童年,欣喜又惶恐。我盼着长大,又害怕长大。一想到要告别可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心里就难过,却要假装无所谓。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奶奶说。或许那飘逸在童年角落酸甜苦辣的经历。面对和珍藏,是最好的对待。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七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八
暑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有名的章回体小说。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三国演义》讲的是魏、蜀、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全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富含的道理有深有浅,人物刻画描写细致,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烙印般印在了我的.心里,拿起这本书,让人欲罢不能。
蜀国大名鼎鼎的军师——诸葛亮,他的足智多谋真是让我赞叹不已。他辅佐刘备,忠心耿耿,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大摆空城计,七擒七纵孟获……无不彰显着他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诸葛亮的冷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草船借箭中,他明知周瑜要陷害他,却冷静地“进了”周瑜的套,最后让周瑜的阴险计谋泡汤,他那机智多谋、沉着冷静、永远胸有成竹的样子,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
一想到自己,我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生活学习中,我老是毛毛躁躁,总是这忘记那忘记。就拿几个星期前来说吧!在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冷静哩!一会儿用手挠挠头,抓抓脸。一会儿摇摇笔,敲敲头。眼睛一会儿瞪得大大的,就像要把这道题盯穿似的;一会儿眉头紧皱,一个大大的“川”字。最后没辙啦,又在床上滚来滚去,大声叫嚷:“啊啊啊!好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烦躁极了!最后把别的作业写完了,再定睛一看,“好简单!一点都不难诶!”真是令自己哭笑不得。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我们虽然远远比不上诸葛亮,但我知道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和神机妙算来源于他的刻苦钻研和勤奋学习。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沉着冷静、对社会有用的人!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十九
《西游记》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白龙马、沙和尚、孙悟空、唐三藏、猪八戒,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
沙和尚心正,因为触动天条打下民间,护送唐三藏取西经,武功不高,三个兄弟里数他最老实,他肯吃苦,肯受累,不会犯下太大的错误,不贪吃,不好色,不调皮一心跟着师傅,保护师傅。
白龙马是龙变成的,本来心里很坏,被踣萨点拨后心地变好,人心变好,帮唐三藏取得真经。一步一步走向西天。在途中也有帮唐三藏等人一点小忙,不是经常出来。
孙悟空胆子大,武功又高,因为搅敌天庭潘桃会,火烧地符拿走,东海定海神针,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三藏不识娇精真面,曾多次被走,多次相求之下也没有用。
唐三藏是三个师兄弟的师傅,他们都听他的话,因为没有法力,所以经常被妖精所捉住,但和沙和尚一样不好色,不贪玩,不贪吃。心里瞳的没有想借于飞行而取西经,一步一步走的踏实。
猪八戒好吃、懒惰、好色,只有两条优点,就是听师傅和不贪玩,五百年前因为好色被玉帝打下凡间,陪师傅去西天取真经,有时节被被好色耽搁了行程。
他们是西游记里面的各个人物,我很喜欢他们。
名著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二十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