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优秀16篇)
一个好的方案能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的目标。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基于实际情况制定的方案,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巩固银川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果,银川市决定实施“多彩银川蓝天品牌”工程,强力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控制和削减大气中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含量,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高,着力打造“多彩银川蓝天品牌”,为广大市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做出贡献。
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争取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近期和远期目标,有规划、分阶段全面推进,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施来保证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引导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绿色产业,淘汰大气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及产品。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加速生产方式的转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管能力,对不法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治理方面的综合整治力度,尤其在控制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力求突破,从而带动各项治理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市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大气环境的满意程度。
积极推进“蓝天品牌”,逐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
2010。
85%。
以上。
1
严格落实城市规划。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推动企业出城入园,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
责任分工:市规划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园林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
2
依法淘汰和关闭高污染企业。
对市内高污染、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搬迁,对不能搬迁改造的企业进行关停。
责任分工: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配合落实。
3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
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在禁煤区域不得新上燃煤锅炉,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重污染项目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
2009。
年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住房保障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1
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
1
)实施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认真落实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按期实施,并督促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按期安装烟气在线项目。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西夏区政府、金凤区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于。
2009。
年
6
月完成,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从。
2009。
年
3
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
2009。
年
3
月完成,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
2009。
年
3
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于。
2009。
年
3
2009。
年
5
(
2
)实施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
督促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加快脱硫工程项目实施,并督促辖区。
20。
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切实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
3
)继续开展拆除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工作。
2009。
年,我市计划拆除。
50。
台燃煤锅炉,完成。
50。
台锅炉煤改气项目。同时,结合西夏热电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拆除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及生活锅炉。西夏区重点是大企业的生产性锅炉,金凤区、兴庆区重点实施煤改气,或拆除小锅炉并入大吨位锅炉。
一是对未进行“煤改气”的燃煤锅炉,特别是污染严重的茶浴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治理。二是拆改结合。今后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拆改与监管齐头并进,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强化监督检查为重心,督促实现达标排放的管理目标。三是按计划进度,解决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对弱势群体集中居住的小区燃煤锅炉,列入专项治理项目,从环保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2
大力开展制药企业的治理工作。
继续督促启元药业进一步对臭气进行治理,并督促对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防治,防治新的臭气源产生。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监督,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1
认真落实《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环保与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分规模进行指导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对油烟进行治理,全面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做好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2
继续开展煤场原料场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
1
8
月底前完成。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经委、辖区政府配合落实。
(
2
)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
在项目审批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不予审批。对市政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网等)、拆迁施工必须按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运输沙石、工程土、渣土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市环保局、房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城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要依照《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处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园林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3
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
80%。
以上。
公安部门要积极引导公用车辆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完成。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4
开展工业粉尘治理。
(
1
)启动尿素造粒塔粉尘等工艺尾气治理工程。
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尿素造粒塔粉尘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是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丰友化工造粒塔尿素粉尘污染的问题,通过技术支持、项目支持,争取治理工程有突破性进展。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启动。
(
2
)开展对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
加强对辖区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完成工业粉尘总量控制。针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瀛海水泥有限公司、贺兰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要求企业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出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并在拉运、转运、出料工程中采取有效收尘措施,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
3
)开展对采砂、采石行业、套门沟的污染治理。
继续落实贺兰山东麓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该区域中矿山开采、沥青拌和站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巩固治理成效。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西夏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
2009。
年
12。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测力度加强对排放口燃煤烟尘污染的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不达标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环保局
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现有在线监测的基础上,
2009。
年在市属环保重点企业再进一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市环保局正常联网。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增强群众使用清洁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打造“蓝天品牌”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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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三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xx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四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
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
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
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
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
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
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
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
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
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
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
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
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
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圆满完成《永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在“五大专项行动”攻坚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以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综合整治“三治一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三、
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四、整治标准。
(一)、治理扬尘污染。
城建所、交警队、土地所、道路站、食药站、工商质监所等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措施,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等信息。限期整治不达标的不得施工建设。(城建所牵头,并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路线行驶。(派出所牵头,城建所、交警队配合)实施道路清扫,镇村清扫率达到85%以上。对长期尘土堆积、路面脏乱差的街道、巷道集中清理,不留死角。(城建所牵头)企业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废料堆场的扬尘控制,按要求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企业办牵头)3、大型煤(料)堆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工商质监所牵头)白灰、砂石等矿石开采企业采用仓库、储藏、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措施,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达到“三防”措施(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土地所牵头)4、混凝土搅拌企业按要求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场内地面进行硬化,达到“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城建所牵头)。
(二)、餐饮业油烟治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所有产生油烟的固定餐饮门店,必须采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及其他相关规定,超标排污或引起周围居民上访者,征收超标排污费直至停业整顿。(政府牵头,食药站、城建所、工商质监所配合。)禁止随地露天烧烤。规划的小吃市场、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摊点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装置,严禁直排或超标排放。(城建所牵头,食药站、工商质监所配合。)。
(三)、治理垃圾污染。
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力度。强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三级体系建设,防止出现垃圾围村,堆地下水和周围空气造成污染,产生次生灾害。(城建所配合市住建局)。
集中整治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两旁垃圾,组织清运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城建办配合市公路段)。
(四)、治理汽车尾气。
淘汰黄标车及黄标车禁行。按照《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所有黄标车及老旧车限期一律予以淘汰,资金应补尽补,逾期不主动淘汰的,吊销证照;按照“黄标车”禁行区域的要求,对违反规定进入禁区区域的“黄标车”,特别是冒黑烟车辆加大路查力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派出所牵头,财政所配合)。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检验率维持在80%以上,发标率维持在90%以上,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要按《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环保部门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公安部门对无环保标的车辆要依法处置。(派出所配合。)。
五、化解信访举报问题。
环境信访问题大起底。对近年来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进行梳理;对媒体曝光及上级环保部门批转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把环境综合整治中群众各类举报问题纳入信访渠道。
分类处置,集中化解。在大起底的基础上,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规定,集中开展化解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尽最大可能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社会矛盾。
1、核验办法。
对所有列入大起底工作台帐的项目,要全部采取市县两级逐一核验达标销号的办法,检验整治成果。核验流程:1、整改项目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人)填写《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治一化”问题整改核验表》,报永济市环委办。
永济市环委办三日内按照整治标准,实地初验,达标的提交的提交运城市督查组复核,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治。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联动机制。镇直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和配合部门主要任务,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各项治理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在4月7日前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报镇环委办。
严格依法处置,形成有效震慑。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三治”涉及到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依法处置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整治任务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前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围绕“三治一化”行动,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到行动中,要及时进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六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专题整治会议扎实开展,同时我们将定期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强化保障,通力合作。清洁工程考核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筹措经费(*财政补助1/3、镇安排1/3、农民自筹1/3),原则上要求美好乡村示范点村(农民自筹1/3部分)必须落实到位,对不是创建点的村(社区)要求在年底前也逐步推广。市容、规划等部门负责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规划编制工作;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重点抓好全镇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在全市在职党员中深入开展“践行宗旨服务群众奉献双岗位”活动总要求,环保局迅速启动,精心组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开展“党员进社区改善社区环境质量”活动。
随着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环保形势日趋严峻,环保问题也成为了广大老百姓愈发关心的话题。环保局上下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本次“党员进社区,改善社区环境质量”活动,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落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绿色发展”工作目标的具体举措,更是环保工作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要牢牢把握开展此次活动的有利契机,将环保局摒除四风和不落实问题的抓在手中,充分发挥环保党员在建设“幸福社区、美丽乡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环保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活动保证在职党员能充分地与群众接触,倾听群众切实环境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环保局26名党员依据现住址,到所属社区进行了报到,与社区建立了联系卡,按照工作职能,选定了环保节能宣传、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主要岗位,开展在职党员贴心承诺活动,坚持八小时之外到社区进行服务,通过定期开展环保节能宣传讲座、参与社区组织的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活动,能够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改善社区卫生环境,优化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创造良好基础。目前,参加社区开展的垃圾清理活动共40余人次。
设立环保联络员,方便社区在遇到环境问题时,第一时间与环保联络员对接,解答、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共收集到环保问题6个,解决6个,处理率达100%。同时向社区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对环保局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反映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汇总梳理,环境信访处理不及时、环保知识不过硬、现场调查来匆匆、去匆匆情况比较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涉及到群众切实环境权益,秉承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除12369环保热线外,向群众公布三个环境监察中队的电话,群众可根据辖区范围,直接联系执法人员,保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同时建立每季度“回头看”制度,除了规定的对信访处理情况每件必回访外,季度末对该季度处理的信访解决难度较大、时间较长的进行再回访,看是否有新问题发生,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环境问题扩大化,保证环境安全。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和我州、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三化”部署,决定从开始,在全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3月-4月)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4月-7月)村环境整治方案要求,积极与包村局联系,全力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具体要做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增加四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围绕市村屯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对各村民小组进行提前检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九
11月8日晚,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不断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
动员会结束后,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玉城街道及各社区干部职工,按照已制订的实施方案,分成八大组,深入城区大街小巷,店铺摊前,广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据了解,此次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主要针对乱占道、乱停车、乱倒垃圾和乱设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中难点节点问题,利用两个月时间破解玉城城区内摊点乱占道和跨门面经营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乱停放行为,以及手拉车停放乱占道行为,户外广告乱设行为,乱倒垃圾、污水行为等。在步行街,2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玉城街道和各社区干部职工,走大街,进店门,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张贴、乱堆放和非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向沿街商店及市民们分放《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
在十七号小区,他们对小区内贴在墙体上、电线杆上的乱张贴及城市“牛皮癣”逐一进行清理。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城管法规,提醒广大市民将各类小广告张贴在便民信息栏内。
在珠城西路,一些杂货店、水果店、饮食店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将各类物品摆放到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过往和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分别对违章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逐一进行规范,严禁占道经营,并及时做好造册登记。
同时,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坎门中队也联合坎门街道深入街道开展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当晚的大行动,共教育纠正120余起,发放温馨提示90余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抄告人行道违章停车12辆下阶段,玉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督查机制,实施“回头看”制度,以巩固整治成果,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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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
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问题入手,着力优化宜居环境,规范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整治重点包括四项内容。
(一)违法建设。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沙滩岸线,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二)占地种菜。取缔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占用住宅小区绿地种植蔬菜,占用林地种植蔬菜,占用国有储备土地种植蔬菜,占用已出让但未开工建设闲置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行为。
(三)扬尘污染。国有储备土地覆盖、复绿、无裸露、无扬尘,批而未建土地、建筑工地无扬尘,弃土堆清理、覆盖、无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全覆盖、无带泥上路。
(四)烧烤油烟污染。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油烟达标排放。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市级管理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和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市级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建筑工地、批而未建的裸露土地、土堆和渣土车辆扬尘整治,负责对公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国有储备土地的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渣土车运输车辆的规范整治。
市林业局:负责对违法建设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占用林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设备进行监测。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占用海域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沿海岸线养殖区环境整治。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对居住小区内占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并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的临时建设和超过批准时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限期进行拆除;负责露天烧烤餐饮的规范整治。
市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责任单位移交的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不按规定运输渣土车辆的整治。
威海报业集团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阶段(4月至5月底)。根据目前初步排查结果,由各区政府(管委)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镇(街)、住建、国土资源、规划、林业、海洋与渔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整治期间,对各区整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问题,各区要同步进行整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各区政府(管委)重点整治行动。
(二)巩固提高阶段(6月份)。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遗漏或整治不到位、不合格的进行追补处理。各区政府(管委)、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5日)。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里统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评选等级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督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负责督导检查重点整治工作。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制定详细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包领导靠上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各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辖区内的城市环境重点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认真落实责任分工,配合、指导各区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属地管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范围和职责,在城管办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摸底,查漏补缺,进一步充实完善问题列表。要加强联合执法,各部门分工协作,配合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区要处理好边界衔接问题,避免出现治理盲区,确保网格全覆盖。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程序,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老大难和易反弹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坚持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档案,逐一挂牌督办,问题解决后予以销号,同时对新增问题随时备案,列入整改档案库,既考核解决问题数量又考核问题总量。督导小组对整治开展情况全程跟踪,坚持日督导、周汇总、月通报,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并通过编发通报、简报,召开整治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整治结果纳入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20年3月1日-3月8日)。制定《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管大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专门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成立专抓队伍,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0年3月9日-3月15日)。召开全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立即行动,结合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浓厚的综合整治氛围。
(三)集中整治,强力推进(2020年3月16日-9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定期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抓紧制定有关规划,尽快启动停车场、公交站等群众关注项目建设;要加快道路、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完工,尽快投入使用。
(四)建章立制,常态管理(2020年9月17日以后)。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综合整治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积极研究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办法,探索建立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机制;要树立长远观念,反复抓,抓反复,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三、
目标任务。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社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村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7月)。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qq、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全民动员,村社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025年12月)。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各社延伸、公共服务向各社覆盖、现代文明向各社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我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
总结。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编制和完善村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我村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我村村社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时对各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社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天成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上栗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文秘杂烩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文秘杂烩网、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
第四阶段:2011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3、考评结果将以丢分问责制进行问责。
第五阶段:2011年7月16日以后转为长效管理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改善城乡面貌,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作出新的贡献。
2、城乡清洁工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县爱委办具体协调落实。各乡镇场、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名单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799—3865596);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安排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经费。
3、各乡镇场要对辖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维护好整个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按照《路段责任包干划分表》,确保各自责任路段环境卫生的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做到无乱摆乱放、无乱设摆摊点的现象,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要确保全县的交通安全、畅通。
4、县电视台要设立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力度,对城乡清洁工程不达标的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良好的卫生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卫生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人居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违章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突出,对人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基础条件,是生态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民参与,下大力气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使辖区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xxx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宜居环境为目的,围绕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教育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推动海城区加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提升”,即: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市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
从xxx月上旬开始到xxx月上旬,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清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
xx月中旬以后,深化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抓好日常清扫保洁、加强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一)清理清运建成区垃圾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及卫生死角。各镇、街道办事处于xx月xx日前完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点摸底统计上报工作,区直各部门按照挂点社区到点参加集中整治活动,区保洁站负责垃圾清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除绿地中的垃圾、废弃物。清扫工作每天必须在早上八时前定时按路段、按区域完成。督促市场化保洁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加强垃圾清运。加强临街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引导物业小区、沿街门店及住户将垃圾袋装、桶装,统一按时投放,保洁人员准时收集清运,保持该区域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区住建局。
(三)落实“门前三包”。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xx月xxx日前完成与辖区内单位、商场、临街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长态管理机制,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责任的单位、业主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爱卫办)。
(四)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规范学校门前及出租店铺管理,严禁跨门槛占道经营、占道摆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张贴、乱涂邪,静态车辆有序停放,彻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保洁站。
(五)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环境卫生的管理。规范餐饮酒店、饭店、大排档、小食店、宵夜摊档环境卫生,设置卫生垃圾桶,按时投放垃圾,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及随手丢垃圾行为,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保洁站。
(六)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民房拆建的环境卫生管理。注重对施工单位事前教育引导警示和事后违章行为的'处罚,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重点治理渣土运输车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洒漏污染等问题,减少扬尘污染。强化执法到位,民房拆建、装修占道施工堆放物料必须办理相关占道许可方可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七)整治各类占道行为。清理在街道两侧或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行为;整治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及沿街叫卖;严禁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摆放各类物品或擅自在店外从事加工作业;沿街报刊亭、早餐店要设置垃圾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食药监局、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
加强和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在小区内设置有专门垃圾收集点,小区物业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将垃圾倒出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一)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x月xx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认真抓好落实,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长效管理阶段(xx月xxx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日常巡查执法,及时查处占道乱摆卖和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区城管局、区保洁站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整治的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长:xxxxxx。
xxxx。
副组长:xxxxx。
xxxx。
成员:xxxx。
xx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xxxx,由副区长xxxx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局长xxxx任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督查组由区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牵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对整治任务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一)组织周密,精心实施。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区委、区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辖区宜居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做到任务到人、到单位、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是全区统一大行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搞好居住地周边的环境卫生。
(三)全面宣传,引导舆论。宣传部门协调各类新闻单位和媒体加大对整治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方式载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进行系列深度报道,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工作;城区大型led大屏幕要滚动播出整治活动的公益性广告,营造社会舆论强势,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经费,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费作保障。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相应整治工作经费,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整治活动督查组要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通报批评。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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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篇十六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以群众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集中人力、精力,打攻坚战,力争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执法信息沟通,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统一,在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确保执法不留空白。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划分工作片区,采取定点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特别在重点时段和区域,做到人员提前到岗到位,现场指挥引导,依法管控。各有关单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惩教结合,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文明,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对综合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超前谋划年度城区道路、停车场、公交设施以及有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年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要为各执法队伍配齐必要的车辆、执法记录仪、服装等装备,落实相关待遇;要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部门加大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日常督查检查的巡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预安销号制度,实行清单管理,盘点销号。将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