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工作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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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一
1、卫生保洁员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村内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环境卫生,清理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污水盆、垃圾池、排水沟、河道等,并且要求日常化管理。
4、清理村民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积极配合镇政府、村委会管理工作,并且服从镇、村干部的领导。
二、工作时间辖区内的生活生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全体保洁员要接受镇及所在村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乡或村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保洁员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它用,如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具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6、一年中,新保洁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7、保洁员必须准时参加镇及村召开的保洁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镇领导请假。
8、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30元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给予开除(解除合约)。
9、对镇村组织的检查根据每人保洁员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满分奖励50元,90分以上奖励20元,90分以下者罚款50。此制度从颂之日起实行。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二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防止病毒在校内传播,确保学生的.健康,设立校內临时隔离室,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室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体温异常和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专用的房间(图书室),专人管理,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需着一次性防护服进入,不得穿便装。
三、物品一经进入隔离室即视为污染,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四、隔离室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密封,专人送至卫生院等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处理。
5、隔离室必须定时开窗通风,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进入,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规范消毒。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三
1、在园务计划的指导下,主动参与幼儿园保育、保健、膳食营养工作,落实幼儿园计划和管理培养目标。
2、在幼教法规、文件和幼儿园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制订切实可性的后勤工作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总结。
3、坚持“预防为主,增强为主”的原则,组织后勤组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分析幼儿健康状况,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的观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认真督促和检查各项后勤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园长反馈信息。
4、经常性检查督促各后勤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带领后勤人员钻研业务。强调规范操作,努力提高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
5、关心幼儿园设施设备的添置、检查、维修工作。将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6、做好后勤各类资料的积累、整理了和归档工作。
7、配合园长做好各后勤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地对园内的收支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各种凭证。
2、合理安排全园经费,编制安排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各项费用来源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经常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每月编制各项会计报表,要求做到科目准确,帐表相符,数字正确,帐目清晰,完整无缺,日清月结,报表及时,按月公布有关帐目。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本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及代办费,向家长公布每月幼儿伙食帐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代办费清单。
7、协助出纳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8、如兼其他工作,参照相应职责。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幼儿园全部现金收付工作和银行解款、取款工作。
2、负责掌管幼儿园预算内、外伙食团等库存现金,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现金帐册,每天做好原始记录,结清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帐钱相符。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与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每张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领导签名方能报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收费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同时敢于同一切损坏集体、国家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4、应按时、按规定向会计报帐,正确地计算收入、支出。
5、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每天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批准的限额,不能挪用现金,不准用白条抵库和“坐支”,不开空头支票,无遗失支票事故。
6、做好工资、奖金等各种费用发放工作,管理好收据、支票、印章等,保守保险柜号码的秘密。
7、每月做好幼儿的收费、退费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群众的监督。
9、如兼其他工作,参照相应职责。
保育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质工作,遵守《教职工行为规范》,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2、熟悉所在班级的情况。配合班主任做好幼儿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
3、负责管理好所在班级的设施设备,做好所在楼面和包干区的卫生、安全工作。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垃圾不过夜。
4、按保育员一日作息时间规定操作。妥善处理好幼儿大、小便拉在身上或床上的情况,做好幼儿备用衣裤、被子的洗晒工作。
5、服从保健教师的指导,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科学合理分餐,确保幼儿安全饮食。
6、协助班主任做好体弱儿的照护工作。
7、负责指导所在班级幼儿值日生工作。下午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和电源。
8、掌握幼儿生理保育的基本知识,业务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保研活动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营养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教职工行为规范》,做好本职工作,加强职业道德,严格分清公私,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为幼儿提供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和点心。并主动参加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活动,经常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幼儿膳食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做到规范操作。
4、营养室保持清洁整齐、干燥。做好灭蚊蝇、灭鼠工作。垃圾及时清倒,决不过夜。
5、营养室电器等设施设备规范操作,无人为损坏。节约使用水、电、煤及其他用品。
6、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按规定渠道购货,按制度规定验货,杜绝不安全因素进入园门。
7、做好特殊幼儿的饭菜。做好夏季防暑、冬季保暖的工作。
8、服从保健教师和后勤组长的指导与安排,正确把握好幼儿伙食量,严禁浪费现象发生。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食品法》,履行《食品法》,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2、按照食品卫生、消毒的法规、规则,每天履行验收、监督、检查、记录工作;
5、把好“病从口入”关;
6、认真做好每天的食品验收、记录工作;
7、重视参加食品管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食品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食堂会计工作职责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5、妥善保管好本园食堂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每学期伙食费,期末做好家长的交代工作,协助出纳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
食堂出纳工作职责
1、负责好幼儿园食堂经费的现金支付和银行解款、取款工作;
4、应按时、按规定向会计报帐,正确地计算食堂的收支情况;
5、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不得挪用食堂经费;
6、做好伙食费的收费、退费工作;
7、定期向食堂负责人汇报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家长、老师的监督。
食堂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食堂餐具、用具、食品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在库房内严禁吸烟;
4、经常深入食堂,了解需求、使用情况,督促营养员计划供应;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完善领物手续,出入食品必须先验收;
7、食堂严禁出借,食堂用具建立出借制度,归还时要仔细检查,防止损坏或遗缺。
食堂负责人工作职责
1、树立“食堂工作,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强消毒、卫生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5、关心食堂的设施设备及维修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6、经常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配合幼儿园考核小组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各项考评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细则》及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础知识,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2、文书档案每年六月份前完成前一年的立卷归档工作,教学档案每年11月份之前完成前一年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管理好本园的全部档案,严格执行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主动为本园教师提供服务,发挥档案的作用。
4、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对借阅档案人员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5、切实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虫蛀等七防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
6、做好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按照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做好组卷归档工作。
1、每天认真做好全园师生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作好记录。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督促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3、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时反馈、沟通,共商对策。
4、每周一次检查食堂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记录、有对策,消除不安全隐患。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她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6、创条件、搭舞台,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基本功。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四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视频室睡觉、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禁止在视频室喝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
三、搞好视频室卫生。值班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值班期间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视频监控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其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进行详实记录。
六、非监控人员不准进入,严禁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离岗。
七、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好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四、严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管理权限密码、相关影像信息和原始数据提供给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五、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工作正常。定期对视频镜头进行擦拭,保持视频图像清
晰。
六、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七、制定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和突发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为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和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巡逻人员及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系统设置状态。
三、对火灾、监控及相关有价值的录像要做好保留备用。
四、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五、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质及其它杂物。
六、未经领导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监控录像内容。
八、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监控室设备运行和监控内容的登记、交接。
九、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看书、看报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防潮工作等,使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五
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殡葬改革,进入公墓安葬骨灰,必须事先到街民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墓管理人员安排墓位。
二、安放骨灰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安葬霸占坟地,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坟墓。
三、墓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各级防火规定,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炮竹,一定要火熄灭后人再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安全。如因火烛、燃放烟花炮竹、烟头等引起火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注意公墓环境卫生、祭祀物、塑料袋、死者遗物祭祀后必须放回焚烧坑内焚烧,不得放在墓前,确保公墓内环境卫生。
五、爱护墓区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车辆进入墓区内必须按序停放。
六、坟前花圈等祭祀品,保留七天后统一焚烧。
七、公墓管理费收取按每座一年12元,在清明节期间由管-理-员一次性收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
第三条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第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第五条 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
第二章 公墓的建立
第七条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 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第三章 公墓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第十四条 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第十五条 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用地要节约。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建立的各类公墓,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应按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墓单位报公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城市现有的墓地、坟岗,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由当地殡葬事业单位负责接管和改造。
第二十二条 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国人在华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内务部、民政部过去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六
1、认真学习保安工作条例,严格按保安工作职责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值班时间不干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2、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和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汇报。晚上值班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3、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对来访人员的进校和离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不允许任何人员在门卫附近聚集、看报、聊天、下棋等。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私自出校门,或在附近买零食。
4、对携带财物出门者,问明情况,弄清财物来源,方可放行,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5、上课期间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对来访者问明情况,得到有关领导准许后,方可进校。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开关学校大门和侧门。
6、遇到侵害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时,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做应急处理。
7、认真做好电话接听、电话记录和内容转达工作,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校外人员在传达室接打电话,按时做好报刊杂志和往来信件的收发工作。
8、有权制止和杜绝在校门前摆摊设点、乱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现象,协助值班领导和教师维持好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门前卫生三包区域和部分区域的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做相关的临时性服务。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七
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保证宿舍内24 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
2、 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
3、 对学生严格管理,耐心教育,热情关心,不能辱骂和体罚学生。
4、 负责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干净,无闲杂人员。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学生回宿舍,如学生因病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不允许进入宿舍。管理人员要对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照顾。
5、 严格按照住校生花名册上的宿舍门牌号、床位号管理学生,不允许学生私自调换宿舍。
6、 负责检查宿舍纪律(尤其是熄灯后,应立即督促学生不要吵闹,不要点蜡照明,应马上睡觉。)多转几圈,直到学生入睡为止。
7、 定期组织学生擦洗墙围、门窗玻璃等。
8、 管好宿舍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 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一、管理工作机构
校长:主管安全副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主管科室:
二、管理模式
三、管理职责
1、主管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值班行政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宿管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等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住宿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秩序,以及处理值班领导和宿管人员反馈上来的问题。
2、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当值晚修的考勤和秩序,监管晚修教师到岗和辅导情况,维持晚修课间学生秩序,保证晚修顺利开展。晚修结束后督促学生尽快返回宿舍,并按时督促学生关灯休息,并留宿值班室以便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宿管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宿舍内部秩序,依时开关门并做好住宿生出入监管,督促学生依时离开宿舍,每天检查内务情况并进行评比。发现问题需及时纠正其行为及上报。做好设备设施登记工作,随时了解宿舍设备损坏情况,属自然损坏需进行维修,如属学生人为损坏应进行登记并向主管领导反映。午间休息和夜间休息时段负责巡查和监管学生休息秩序。下午负责供应热水给学生使用。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和浇灌花圃工作,定期冲洗楼梯。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分管领导负责统一安排学生入住,制作住宿生花名册和晚修考勤情况记录表,合理安排每晚的值班人员,督促其落实到岗,并与其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监管宿管人员的工作情况,不定期对其工作态度,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和指导,促使其完成岗位职责,并有权对其工作的缺失造成的影响进行经济处罚。定期收集晚修情况记录,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和宿管人员反馈上来的学生违纪行为并进行教育和处分,公布宿舍评比和个人处分情况。召开各宿舍舍长会议和住宿生会议,加强住宿管理。
2、值班行政人员每晚依时到岗,负责核查晚修考勤情况,及时联系缺席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缺席原因。监督晚修落班教师到岗情况和晚修秩序,处理晚修期间的`突发事件。晚修结束后督促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协助宿管人员监督学生回宿舍秩序,督促学生关灯休息,然后留待在值班室休息至天明,夜间处理宿管人员不能处理的重大突发事件,如学生急病需送医院等。及时反馈值班期间学生违纪现象给主管领导。
3、日班宿管人员(男女各一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7:30分到晚上19:30分共12小时。到岗后立刻检查学生宿舍内务情况,如发现问题需整改做好记录,并于午间对相关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其现象。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浇灌花圃,维修学生上报的自然损坏设施。12:20开启大门,并在大门处监管住宿生出入情况,要求其持住宿卡进出。12:50分关闭大门,督促学生进行午休,实行午间巡查制度(12:50-13:50),每人负责两层,不得休息,及时纠正学生违纪现象并做好记录。13:50开启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14:20分关闭大门,发现逗留学生必须进行登记和思想教育后督促其离开宿舍。继续做好维修和供应热水工作。17:00开启大门,一人负责热水供应情况,一人负责宿舍内秩序。19:00关闭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关闭热水供应。检查有否学生逗留情况,19:30与夜班宿管人员进行交接后离岗。
夜班宿管人员(男女各一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上19:30分到第二天早上7:30分共12小时以及周日下午5:00到岗开启大门。到岗后立刻检查学生宿舍内有否逗留情况,随时处理个别获批准的住宿生有事回宿舍,并负责照看。22:10开启大门,两人分别把守男女上下楼梯,监管学生出入情况,22:30关闭大门,分别对男女生宿舍进行考勤,核对当晚回校参加晚修学生回宿舍情况。有缺失立刻反映给值班领导作相应处理。22:50关灯,督促学生迅速休息入睡。22:50-3:00实行夜间巡查制度,每人负责两层,不得休息直至学生完全睡眠为止,及时纠正学生违纪现象并做好记录,并处理夜间学生突发事情,如轻微病症等,若自行解决不了的事故必须马上寻求值班领导协助。6:30开启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7:10分关闭大门,发现逗留学生必须进行登记和思想教育后督促其离开宿舍。7:30与日班宿管人员进行交接后离岗。
日夜班宿管人员每周进行日夜班交替一次。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会计账簿。
第二十二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九
工作队要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全国“两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使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民心;宣传全县“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宣传全镇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群众坚定加速崛起、富民强镇的信心;学习全县县乡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队员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参加县活动办举办的其他学习培训。
2、例会交流制度
每周一召开全体工作队员下基层活动工作例会,听取各队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汇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及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召开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镇活动办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3、请销假制度
下基层活动期间,工作队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销假必须向各片队长汇报,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工作队长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镇活动办领导批准;检查中,发现队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通报队员原单位,三次作为不合格队员,建议原单位调换。
4、新闻报道制度
各工作队队员要经常向各片队长、镇活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给工作队长;镇活动办统一向县活动办、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领导报送下基层活动资料;各队员要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工作以电子版向镇活动办传送,再由镇活动办负责向上级机构及新闻媒体传送。
5、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队要按照县活动办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工作队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与总结、简报与信息和统计报表与工作台帐;各工作分队本身及所在片和村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工作分队队长、工作队队长的领导责任。
为加强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管理,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了四项管理制度。
列席会议制度:工作队队长列席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队员列席街道干部例会;参会人员不准无故请假,特殊情况要经工作队长同意,报工作组组长批准。
队长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各工作队队长,联村组长参会;各工作队队长口头和书面汇报一周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周工作;报送至少一篇相关信息;组织向市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信息。
工作队员月会议制度:每个月25日左右开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全体工作队员参会;各工作队队长口头和书面汇报月工作情况;工作队员进行工作交流;研究布置下一月工作;报送至少四篇相关信息;组织编印工作简报。
考勤制度:工作队员每月在村组、办事处工作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节假日一律不休息;由街道活动办公室安排人员考勤,工作队员在《考勤表》上签到、签退。各队长按周报考勤表到街道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月考勤表经党工委书记、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工作队员不准无故请假,特殊情况要经工作队长同意,报工作组组长批准,并补回请假天数。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好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对公司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制定本制度。
一、确保深入基层的.时间。应不定期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工作、生活具体情况,深入基层的次数不少于3次。
二、领导干部下基层部门,要带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可以就某一阶段的中心工作进行调研,也可以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
三、填写统一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表。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关心什么、反对什么,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深入基层部门进行检查、进行指导、交流,协助基层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四、每年要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做为年度评议、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
1.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教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四法一纲要”为依据,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改革,提高效率。以有限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大的教育效益。
3.学校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开展科研工作必要的资金、场地、硬件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4.学校支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能力。
5.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室。科研室主管全校科研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完成。
6.学校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各学科专教法、学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7.学校成立各实验研究小组。实验组科学、规范开展课题实验,制定实验方案和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资料收集及时、翔实,实验效果科学、真实。
8.全校教师应当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和实验,改进课堂教学,撰写实验经验、体会和论文。
9.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当掌握使用、保养、保管、维修设施的知识和技术,不损坏,不私自外借,保证设施用于教育教学。
10.学校科研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收集、保管科研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项专柜、分门别类、借阅有登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11.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行政落实、检查。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二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的业绩;
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三
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四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篇二: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篇三: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积极参加市、区特种设备行业技监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对电梯结构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熟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法规标准以及乘电梯的安全规则和要求。持行业有效证件上岗。
2、经常口头宣讲,张贴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向乘梯人员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检查,坚决纠正,制止电梯使用中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打闹、跳跃、扒、挤等不文明不合规行为和现象。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3、每天至少对园区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运行中一旦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与维保单位联系,进行抢修,若由于行业部门对送电设备或管网进行检修等原因,在接到有关方面通知,正式停电前15分钟,应于电梯轿厢门旁张贴停电通知,告知乘客,以免发生坠落。
4、按楼分部,建立建全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电梯的保养,报修记录并妥善保存。电梯钥匙专人保管。
5、积极完成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二、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其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电梯的日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六、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1、负责建立电梯设备的台帐。
2、负责电梯日常操作及日常检查。
3、负责督促、检查电梯的维保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电梯的年检工作。
4、负责对维修方案的鉴定和维修零部件更换跟进、
5、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能看懂电梯的原理图,熟悉电梯的内部构造,积极配合电梯公司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搞好电梯的年检年审。
6、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思想集中不闲聊、不抽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
7、对日常工作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8、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牌,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随叫随到。
11、每天例行对电梯进行巡视,发现异常立即与维保公司联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维保公司维保的内容和更换的零配件要详细记录。
12、维修保养电梯时,要在一楼轿门或扶梯口挂停用牌,严禁违章操作,保障检修安全,工作中本着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努力降低维修成本,监督到位。
13、督促和跟进维修保养单位按照合同对电梯进行维修和养护,定期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提出书面报告。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五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六
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回岗时间及去向。
二、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三、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五、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主管人员同意,原则上是同级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六、值班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注意安全;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的意识,完成好自己的值班工作,并注意为公司节省能源。
七、值班期间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喝酒、睡岗或做与自己工作不相关的`其他事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提升工作品质和效率。
二、范围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在管物业。
三、值班人员资格规定
1、总经理、副总经理
2、管理中心经理、部门主管
3、日后新增的公司认为具备值班资格之人员(以总经理室确认为准)
四、值班人员物品配置
1、对讲机一台、备用电池和充电器1块
2、值班专用记录夹1本
3、交通工具一辆
五、值班时间规定
1、值班时间:当天18:00至第二天早上6:00;
3、行政人事部每月26日公布下月值班排班表,并负责提前通知值班人员;
4、为保持工作精力,轮值人员次日可推迟1.5小时上班。
六、值班工作内容:
(一)上半夜:
1、小区道路灯光的故障损坏、照明等异常情况;
2、保安各岗位夜间执勤情况(有无安全、消防隐患和漏洞、保安执勤纪律情况等);
3、夜间公司车辆安全与夜间出车情况抽查;
4、处理突发事件;
5、其他公司交待须纳入值班人员关注事项;
(二)下半夜
1、巡查保安无瞌睡情况;
2、抽查保安巡岗情况;
3、小区内使用明火现象、可疑人和事、发现新的管理盲区等;
4、处理突发事件;
5、其他公司交待须纳入值班人员关注事项。
七、交-班
1、交-班时间:中午1:00;
2、物品交接(对讲机、电池、充电器、交通工具、值班专用夹等);
3、值班人必须将当值记录于次日上午12:00交回行政人事部;
4、交-班时需移交清楚值班物品,交-班记录清晰,并对待跟踪事项交接清楚。
八、补充说明
1、值班人员须在上半夜和下半夜分别在监控中心签到,并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物品须移交齐全,破坏或丢失照价照偿;
5、如值班过程中发现员工有通风报信现象,一经查出,立即除名处理;
6、如值班时间内因值班人员未尽职而发生相关事宜,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7、当值时间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者,还应附事件报告;
8、凡有须增加到值班人员需关注之事项,由总经理室统一规定增加,一旦宣布,即时遵照执行。
九、本制度的生效、修订与废止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执行、监督、修订和废止。
本制度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试行。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七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时停工令,并及时通知项目办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总监办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4、对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
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篇十八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