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合同(精选16篇)
通过签署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框架内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在合同中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最后,以下是一些取得良好效果的合同写作案例。
土地整理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二
流转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及《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下:
一、流转土地名称、面积、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边界。
2、流转耕地面积:亩。
3、丘块数量: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花卉苗木生产或蔬菜瓜果生产。
2、流转价款:每亩。
3、支付方式:双方签字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流转价款;其中一年流转款作押金(租赁到期,退还押金。);第一年流转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转价款,以此类推。流转期间不再产生其它费用。租凭期间租金随行就世,本村租金涨,租金跟着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转款。
2、在合同明约内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有义务处理土地边界问题和流转前遗留的人事纠纷问题。
4、如土地国家征收,有权领取国家补偿的土地征收费,但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应归乙方。
5、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质。
6、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土地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权限,有权依法自主利用和经营流转的土地。
2、享有受让土地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
4、支持国家征收土地,有权领取国家征收土地所赔付的苗木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有权享有国家有关农林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
6、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坏耕地结构。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转租、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流转方同意,遵照志愿、互利原则,可以将流转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转给第三方。
2、二次流转要签订流转协议,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和乙方之间仍然按原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二次流转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书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无故干预乙方经营权造成损失的。
(2)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转前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索。
(1)拒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的。
(2)违反合同约定的。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本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的,双发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状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土地位于xx,四至为: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北至xx(详见附图勾图红线范围),面积为xx亩。
二、租赁期限: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并全部卖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签字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xx元。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等事宜。
(2)甲方负责解决施工期间的各种村民纠纷,确保乙方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3)乙方办理土地手续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4)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经营成果全部归乙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由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费、电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凭期间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
(3)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5)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费用由乙方享有。甲方需退还土地征收、征用后未到租赁期限的租金。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无故要求收回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甲方另行赔偿。
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则每日加收每年租赁费万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正式生效。
七、争议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不能达成一致时各方有权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行为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协议到期,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若有意继续租赁,应于本合同到期前60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或购买权。
3、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或政府行为等原因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双方可协议变更或解除。如解除,双方都不负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2乙方责任:。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盖公章):承接方单位(盖公章):
土地整理合同篇五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xx乡(镇)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园地亩,宅基地亩,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未利用土地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依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xx元,旱地每亩xx元,园地每亩xx元,宅基地每亩xx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xx元,未利用地每亩xx元,计人民币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xx元,旱地每亩xx元,园地每亩xx元,宅基地每亩xx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xx元,未利用地每亩xx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xx元。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日期:
土地整理合同篇六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_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1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村委会(盖章):
监证机关(盖章):
日期: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七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00亩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农村耕地700亩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2017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00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00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3月25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八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______亩,其中水田______亩,旱地______亩,园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亩,未利用土地______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依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______元,旱地每亩______元,园地每亩______元,宅基地每亩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______元,未利用地每亩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______元,旱地每亩______元,园地每亩______元,宅基地每亩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______元,未利用地每亩______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九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15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____镇____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____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____公顷(折____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小写:____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二
(1)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樱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承包方式。
(1)以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合同的范围。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施工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分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政党进行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了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的解释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于纠纷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7条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天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天提供施工图纸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年月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工前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照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后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按合同规定,完成部份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费的保险;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写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环境保护;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维修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撤离;建立各种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8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长、工程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为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
第9条书面通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10条图纸供应。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11条设计修改。
监理单位在提供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之后,倘因纯属设计方面的原因而需修改施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天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递交承包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改变必须修改施工图纸,经和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国土厅批准。
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
(1)工程量的增减;
(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
(3)改变某些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4)改变某些建筑物的形状、高程与位置或尺寸;
(5)其他的变更。
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
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未曾出现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根据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变化为理由,改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确定追加工程项目单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用运达至工地的市场价,如双方对某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争议时,建设单位有权联系材料供应商承单位提供此材料,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承包单位须自己直接向材料供应商采购,建设单位不参与材料采购。追加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应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格。
第12条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
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情况以及其它当地部门提供的参观资料,应做出自己的判断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
第13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秆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第14条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15条测量放线。
承包等有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认真维护和管理施工控制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近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镇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年12月5日。
标签: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镇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五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8.8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六、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