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体育竞赛范文(23篇)
阅读不同类型的文章可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提炼关键信息,避免过多的废话;通过仔细阅读这些范文,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和主题的写作特点和规律。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一
1、比赛时间:xx月上旬。
2、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定点投篮、跳绳。
全体教师。
(一)一分钟跳绳比赛规则:
1、一分钟的时间内,单人跳绳次数。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
2、其方法为:单、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跳绳自双脚后沿身体额状轴旋转360度为一周计算为一次,如未完成,则计算为一次失败。
3、比赛时,须有二人记数,然后互报数目。单人跳绳比赛。在一分钟内跳绳多者为胜。
(二)定点投篮比赛规则:
1、必须在规定时间(2分钟)内将球全部投完,超过时间则不计算。
2、以进球数量记分,每一点投1球,球进算1分。
3、以篮筐至罚球线的距离画半圆,分成五个点,每点共有1个球。
4、裁判吹哨后,始可拿球。
5、必须在投篮线后投球,若踩线或过线则不计算。
6、可以跳投。
7、若投篮时球从选手手中掉落,则算已出手,不可捡回再投,且不算成绩。投篮前允许拍球几下。
8、若有规则上的问题,与裁判联系。每人以一分钟为限进行投篮,按投中个数决定名次。(投篮点在罚球线后,女教师在罚球线前),自己罚后自己拾球再罚。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二
体育竞赛是一个集体和个人竞争的过程,不仅是对个人技能和体能的考验,更是对个人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的挑战。在经历了多次体育竞赛之后,我深感体育竞赛既是个人成长的机会,也是团队精神凝聚的时刻。通过参与体育竞赛,我体会到了体育竞赛学的重要性和价值。
首先,体育竞赛学让我体验到了努力与奉献的意义。在体育竞赛中,只有不断努力和付出才能够获得好的成绩。我曾经参与过一次田径比赛,从开始训练到最后的比赛,每天的训练都让我感到疲惫和无奈,但是我依然坚持下来。最终,在比赛中,我的成绩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且取得了好的成绩。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与奉献才能够获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更加坚定了我在体育竞赛方面的努力与奋斗。
其次,体育竞赛学还培养了我的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在团队项目中,队员之间的密切合作是确保取得好成绩的关键。一次足球比赛中,我们球队的战术是团队合力,每个人都发挥着自己的优势,团结协作,最终我们成功地赢得了比赛。这次经历让我体会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领导作用,带领队友共同实现目标。体育竞赛让我懂得了平时的训练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交流,而不是只看重个人表现。
第三,体育竞赛学让我学会了正确对待失败与挫折。在体育竞赛中,不可能每次都能够取得好的成绩,一定会经历失败和挫折。曾经,我在一次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四名,起初我感到非常失落和沮丧。然而,我的教练告诉我,失败是成长的过程,它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让我们学会如何更好地面对困难,变得更加坚强。从那之后,我意识到了失败与挫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应该学会从中汲取教训,积极地面对,并不断提高自己。
此外,体育竞赛学教会了我在面对困难时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在体育竞赛中,有时候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突然感到体力不支或遇到强有力的对手。一次篮球比赛中,我们的对手比我们的身高都要高出一大截,开始时,我们团队表现出一些气馁的情绪。但是,我们的教练告诉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只要我们付出努力,就一定会取得好的结果。最终,我们在比赛中发挥出了我们的潜力,成功地克服了困难,赢得了比赛。这次经历让我懂得了任何困难都会有解决的办法,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最终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总之,通过体育竞赛的参与,我深深体会到了体育竞赛学的心得体会。体育竞赛学不仅培养了我的努力与奉献、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还教会了我正确对待失败和挫折,以及保持积极心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经历让我成长为一个更加自信和坚强的人,并且也将贯穿我今后的一生。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三
勇于冲刺,团结友爱,勤学砺志。
奋发拼搏,勇于开拓。
顽强拼搏,勇夺第一。
勤学砺志,从我做起,锻炼身体。
重参与,展风采。我运动,我健康。
团结拼搏,争创佳绩。
更强我能,更快更高。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勇夺第一。
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现自我,争创新高。
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励精图治,争创一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遵规守纪,团结互敬。
顽强拼搏,超越梦想。
奥运精神,永驻我心。
龙腾虎跃,雷霆万钧,无与伦比,万众一心。
人生能有几回搏,勇立潮头最风流。
飞跃梦想,超越自我。
团结文明,展现风采。
拼搏追取,善学勤。
我运动,我快乐我锻炼,我提高。
努力奋发,英姿飒爽,震惊全场。
勤学砺志,团结一致,敢于冲刺。
锐不可当,超越自我,再创辉煌。
飞跃梦想,超越刘翔。
赛出成绩,安全第一。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四
1、基本服务:。
(1)日常活动:固定的运动场馆,可提供教练员、裁判员、后勤服务和管理;。
(2)赛事比赛:专业的赛事策划团队,专业的教练员、裁判员;。
2公司内部各类联赛;。
2企业之间各类友谊赛;。
(3)大型的业余俱乐部联赛;。
(4)拓展培训、团队训练、客户联谊、公司运动型年会、体育旅游、品牌策划推广。
2、个性化服务:定制个性化社会团体及个人的体育活动体育赛事的整套方案。
1、企业健康福利:促进员工积极锻炼身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3、交友会友的平台:利用业余时间提供锻炼团队、交友、会友的机会;。
4、商务活动:与合作伙伴运动交流是目前最时尚的商务交流方式;。
5、人事的考察:企业中重要人士的考察,可通过体育活动或比赛进行评估;。
6、企业形象的推广:通过体育活动和比赛,使企业的形象得到健康的宣传和推广;。
7、便捷省心:贵公司只需确定一个联系人,其他事情可都交给我们来做。
1、我们拥有专业的体育健身、运动消费网站。
2、我们拥有资深的体育运动、赛事策划团队;。
4、能够常年提供固定运动场馆,目前深圳市已签约合作的运动场馆有上百家;。
5、我们拥有自己的体育业余俱乐部,为会员及社会团体提供运动、交友的互动平台;。
6、每年定期组织俱乐部业余联赛。
1、由于运动场馆紧缺,定制活动请提前一周通知我们;。
2、若贵公司希望长期举办体育活动或比赛,建议确定每周或每月固定的时间段,以便我们提前安排运动场馆和工作人员。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五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按照“参与主体是群众、活动落实是关键、工作重点是基层”的原则,掀起全民健身的热潮,高板镇人民政府将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在高板中学开展全民健身系列体育竞赛活动,现将这次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传志。
副组长:曾兴贵、陈长旺、吴俊华、沈强、李小玉、黄祖礼、杨代清、周富烈、文运建。
成员:唐红梅、邱瑞、孙平林、邱继清、卢建、邹绍琼、谢靖、刘仁俊、陈德光。
(二)成立相关工作组。
1、“全民赛跑”组:
组长:杨代清副组长:周富烈。
成员:曾远军张孝权钟学远张顺李艳。
职责:负责全民赛跑路线制订、场地选址及组织赛跑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组长:黄祖礼副组长:唐红梅。
成员:谢靖张智张宇何世坤。
职责:负责联系上级新闻媒体、信息采集及宣传等工作。
3、竞赛活动组:
组长:陈长旺副组长:邱瑞。
成员:钟明、刘仁俊、陈德光、周国松、张孝良。
职责:负责各项比赛规则制定,标语制作工作。
4、后勤组:
组长:易增洪副组长:范生杰。
成员:王先早周驰唐碧兰。
工作职责: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
5、场地落实组:
组长:吴俊华副组长:邹绍琼。
成员:唐朝雄、唐永红。
职责:负责场地联系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沈强副组长:文运建刘虎。
成员:邱继清张明和罗光福尹宝华王秀春谢毅。
职责: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小玉副组长:罗平。
成员:卢建袁秀明邓琼英。
职责:负责活动中突发医疗事故处理。
这次活动内容包括全民参与活动(全民赛跑)与有奖竞技活动,有奖竞技活动包括乒乓球(男、女单打)、投篮、跳绳、踢毽、象棋、拔河(每队五人)、跳远、100米短跑等8个项目。全民参与活动参与人员为全体镇干部、各单位代表、各村(社区)代表,有奖竞技活动每个项目取前三名,由镇党委给予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对于组织有力,成绩优异的单位在年终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这次活动初定于8月8日上午进行,可同时进行比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6日。
报名地点:高板镇事管中心。
联系人:邱瑞。
1、本次活动比赛规则由项目具体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活动参赛人员,不分组别,不论年龄,身体健康者均可参赛。除乒乓球区别男、女外其它项目均为混合比赛。
3、各个项目的竞赛规程和比赛办法提前通知参赛人员。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六
1、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
2、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3、增强教职工体质。
x年11月1日下午3:30。
塑胶操场。
1、传统项目:拔河。
2、趣味接力赛:抢收抢种。
道具:桔子24个,盘子2个,花环12个。
方法:队员16人一组,距离30米向相向站立。(8人“播种”,8人“收获”)。
令下,播种队第一名队员手提装着“种子”(桔子)的袋子出发,在每个圆圈中种下一枚“种子”,6个圆圈放完后,把袋子交给收获队的第一名队员,此队员把前面播下的“种子”一个个收回并返回终点,再交给播种队下一位队员。以此往返,当最后一位收获队员到达终点后,以成绩决定名次。
规则:“种子”必须放在圆圈(花环)内放在外面或滚出圈外每个加时2秒。
在跑动过程中如果“种子”掉下来必须自己拣回,别人不能帮助,否则加时2秒。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按时到操场集合,比赛以正,付,保,行政后勤为单位分成4队,每队16人(正,付,保班原15人,一队再加一人)。
组长吴江。
成员左如璘(负责裁判,发令)邓焕文(负责联络协调)。
魏三妹(负责道具,奖品)罗桂群(组织正班队员)。
王彬(组织付班队员)袁玉华(组织保育队员)。
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勘察,并对活动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医生准备好有关的药品和用具。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七
1.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2.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人类需要体育,世界向往和和平!
4.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体育使城市充满活力,城市因体育勃发生机!
6.人人关心体育,体育造福人人!
7.努力拼搏,永夺第一。
8.我精彩,我运动。
9.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10.超越极限,超越自我。
11.团结拼搏,永创辉煌。
12.团结、拼搏奋斗。
13.青春无畏,逐梦扬威。
14.我运动、我快乐我锻炼、我提高。
15.比出风采、超越自我。
16.更强我能、更快更高。
17.拼搏追取、善学勤。
18.团结拼搏拼搏进。
19.努力奋斗勇敢争先。
20.文明守纪拥抱胜利。
21.努力拼搏自强不息。
22.运动起来勇敢第一。
23.天道酬勤健康起来。
24.赛出成绩安全第一。
25.团结文明展现风采。
26.追梦扬威奋勇争先。
27.爱我实中赛出水平。
28.振兴中华赛出水平。
29.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0.团结拼搏、争创佳绩。
31.飞跃梦想、超越刘翔。
32.挑战自我、突破极限。
33.奋发拼搏、勇于开拓。
34.展现自我、争创新高。
35.奥运精神、永驻我心。
36.强身健体、立志成材。
37.顽强拼搏、超越极限。
38.挥动激情、放飞梦想。
39.青春无悔、激情无限。
40.顽强拼搏、勇夺第一。
41.遵规守纪、团结互敬。
42.拼搏奋进、永远进步。
43.全民健身、利国利民。
44.健康第一、从我做起。
45.生命因运动精彩,体育让梦想成真,地到尽头天为界,竞技场上我为峰!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八
一、学校每学年应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运动竞赛计划,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一套完整的体育竞赛计划,计划体现全校性、群体性、特色化和有利体育人才的选拔的精神。
二、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足球、篮球赛事安排:
1、每个学期初一、初二年级必须由年管组和体育备课组负责组织年级的足球联赛和篮球联赛,由于裁判人员的限制,初一和初二项目错时进行;初三年级依据年级的教学安排,适当时机可以进行班级与班级的友谊赛、技能挑战赛。
2、每个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三个年级的友谊赛,校队与年级混合队的表演赛。每个选项足球的教学班,不定期的进行足球单项技能的小型竞赛。
3、每个年级的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比赛。
4、有关比赛的`规则及要求一律依据《南京市校园足球工作手册》具体要求细则执行。
5、每个年级成立年级队,学校成立校队,分别由足球专业老师指导训练,每年积极备战市区各级比赛,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组织训练,努力争取好成绩。
三、全校的年度竞赛规划:
每个学年9月份举行全校的群体项目比赛,10月份进行全校的体质测试运动会,11月举行校田径运动会,12--1月份举行冬季小型竞赛,3—4月份年级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空竹、健美操、排球年级联赛,各个选项教学组的技能比赛穿插进行。
四、校内的各类竞赛要求:赛前必须有竞赛规程,由各个年级的体育备课组长负责报名,报名程序组织严密,赛事过程合理,做好比赛过程的材料记录及收集,赛后汇编成绩册,并妥善保管资料,参加校外各级比赛,必须有相应的赛事记录。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九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按照“参与主体是群众、活动落实是关键、工作重点是基层”的原则,掀起全民健身的热潮,高板镇人民政府将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在高板中学开展全民健身系列体育竞赛活动,现将这次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传志。
副组长:曾兴贵、陈长旺、吴俊华、沈强、李小玉、黄祖礼、杨代清、周富烈、文运建。
成员:唐红梅、邱瑞、孙平林、邱继清、卢建、邹绍琼、谢靖、刘仁俊、陈德光。
(二)成立相关工作组。
1、“全民赛跑”组:
组长:杨代清副组长:周富烈。
成员:曾远军张孝权钟学远张顺李艳。
职责:负责全民赛跑路线制订、场地选址及组织赛跑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组长:黄祖礼副组长:唐红梅。
成员:谢靖张智张宇何世坤。
职责:负责联系上级新闻媒体、信息采集及宣传等工作。
组长:陈长旺副组长:邱瑞。
成员:钟明、刘仁俊、陈德光、周国松、张孝良。
职责:负责各项比赛规则制定,标语制作工作。
4、后勤组:
组长:易增洪副组长:范生杰。
成员:王先早周驰唐碧兰。
工作职责: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
5、场地落实组:
组长:吴俊华副组长:邹绍琼。
成员:唐朝雄、唐永红。
职责:负责场地联系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沈强副组长:文运建刘虎。
成员:邱继清张明和罗光福尹宝华王秀春谢毅。
职责: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小玉副组长:罗平。
成员:卢建袁秀明邓琼英。
职责:负责活动中突发医疗事故处理。
这次活动内容包括全民参与活动(全民赛跑)与有奖竞技活动,有奖竞技活动包括乒乓球(男、女单打)、投篮、跳绳、踢毽、象棋、拔河(每队五人)、跳远、100米短跑等8个项目。全民参与活动参与人员为全体镇干部、各单位代表、各村(社区)代表,有奖竞技活动每个项目取前三名,由镇党委给予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对于组织有力,成绩优异的单位在年终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这次活动初定于8月8日上午进行,可同时进行比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6日。
报名地点:高板镇事管中心。
联系人:邱瑞。
1、本次活动比赛规则由项目具体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活动参赛人员,不分组别,不论年龄,身体健康者均可参赛。除乒乓球区别男、女外其它项目均为混合比赛。
3、各个项目的竞赛规程和比赛办法提前通知参赛人员。
乒乓(男子单打):张宇、何世坤,乒乓(女子单打):谢靖、文婷。
投篮:刘仁俊、周国松。
跳绳:袁秀明、滕彦妮。
跳毽:唐永红、沈甜。
象棋:张明和、钟明。
拔河:邹绍琼、邓琼英。
跳远:卢建、陈德光。
100米短跑:唐红梅、孙平林。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
4月11—12日,在市体育场举行。
二、承办单位。
市体育发展集团体育中心。步点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小学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4kg、女3kg),垒球(周长25。42cm)。
初中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栏高0。914,栏间8。7)、100m栏(栏高0。762,栏间8。00)、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铁饼(男1。5kg,女1kg)、标枪(男700g,女600g)、4×100m接力。
四、参加单位和比赛办法。
1、小学组:各区、县(市)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运动员必须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
2、初中组:各区、县(市)为单位参赛。分二个组别:男子组、女子组,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我市中小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在市体校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单位参赛,占名额,计个人名次、团体总分。
4、小学、初中组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5、每个运动员限报二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人数不限。
6、运动员资格由各区、县(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查。若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名次,并在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
7、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小学组、初中组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相同时,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各单项均按报名人数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名录取。只有一名运动员参赛的'作为测验或改项。
3、计分方法:各单项分别按单项名次排1至8名。以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破市纪录者加5分。
六、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运动员号码布各单位自备(白底黑字),每位运动员必须备有两块号码布。
小学组号码为:
x区:001—020x区:021—040。
x区:041—060x区:061—080。
x区:081—100x区:101—120。
x区:121—140x区:141—160。
x:161—180x市:181—200。
x市:201—220x市:221—240。
x县:241—260x县:261—280。
初中组号码为:
x区:300—330x区:331—360。
x区:361—390x区:391—420。
x区:421—450x区:451—480。
x区:481—510x区:511—540。
x:541—570x市:571—600。
x县:601—630x市:631—660。
x县:661—690x市:691—720。
七、仲裁委员及正、副裁判长由市体育局指派。
八、参赛单位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帮助解决住宿的需在报名表上注明。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一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构建特色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教职工间的沟通和理解,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特组织教职工开展本次趣味体育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1.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
2.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3.增强教职工体质。
20xx年11月1日下午3:30。
塑胶操场。
1.传统项目:拔河。
2.趣味接力赛:抢收抢种。
道具:桔子24个,盘子2个,花环12个。
方法:队员16人一组,距离30米向相向站立。(8人“播种”,8人“收获”)。
令下,播种队第一名队员手提装着“种子”(桔子)的袋子出发,在每个圆圈中种下一枚“种子”,6个圆圈放完后,把袋子交给收获队的第一名队员,此队员把前面播下的“种子”一个个收回并返回终点,再交给播种队下一位队员。以此往返,当最后一位收获队员到达终点后,以成绩决定名次。
规则:“种子”必须放在圆圈(花环)内放在外面或滚出圈外每个加时2秒。
在跑动过程中如果“种子”掉下来必须自己拣回,别人不能帮助,否则加时2秒。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按时到操场集合,比赛以正,付,保,行政后勤为单位分成4队,每队16人(正,付,保班原15人,一队再加一人)。
组长吴江。
成员左如璘(负责裁判,发令)邓焕文(负责联络协调)。
魏三妹(负责道具,奖品)罗桂群(组织正班队员)。
王彬(组织付班队员)袁华(组织保育队员)。
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勘察,并对活动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医生准备好有关的药品和用具。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二
为了丰富大学的业余生活,给大家一个体现团队精神及凝聚力的空间,在活动中让大家体验运动和游戏的趣味和快乐,从中学会团结,培养全体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竞争意识,打造一个我院同学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我院学生会组织开展以“友谊,从运动开始”的趣味体育游戏竞赛。通过这个活动,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构建团结友爱的校园气氛。
友谊,从运动开始
桂林理工大学各院团委学生会外联部成员
12月3日晚8:00
篮球场
每人5元,共3元.
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外联部
(一)活动设计以院队为单位,活动项目男女咸宜
(二)活动具有全员参与性
(三)活动流程具有较大的弹性和余地,即便参加者比较随意,活动亦可顺利进行
(四)活动形式轻松、快乐,注重沟通、交流、互动、融合
(五)活动场地要求不大,在篮球场就可进行
(一)大赛筹备及宣传
1.前期:这是学生会的全面而细致的策划准备时期,我们将以天为单位进行海报为主的告知性宣传;再进行抽签分组,安排赛程。对裁判和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分工,召开赛前裁判工作会议。为比赛的一切事宜做好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防范突发事件。
2.中期:这是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期,每一场,每一轮都会有更多的精彩。我们将认真地做好赛事进行时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地布置赛场,维护比赛秩序,做好每轮比赛的`赛果宣传,在每轮比赛后,做详细的工作总结。
3.后期:活动的收尾阶段,以决赛和颁奖仪式为重头戏,做到最大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使比赛绽放最绚丽的色彩。继续宣传攻势,做好攻坚的宣传工作。赛程结束,打扫活动场地卫生,做活动的总结,给比赛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二)宣传方式:
1.在各院布告栏冠以“友谊,从运动开始”标题,以大海报进行比赛活动的宣传
2.对比赛场地精心布置,渲染活动气氛。
(三)可行性分析:这次“友谊,从运动开始”的活动,是各院全体外联部成员一起参与的活动,可以加强各个院的交流和沟通,给大家一个体现团队精神及凝聚力的空间,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营造团结友爱的校园气氛。
(四)活动项目:
1.齐心协力
(1)游戏简介:由选手合作按游戏规则把气球弄破,弄破数最多者为胜 ,按名次颁奖
(2)游戏人数:18人(每院派6人,每3个院为1组,共4组)
(3)需要器材:气球12个,凳子3张
(4)游戏时间:25分钟左右
(6)游戏负责人:黄沛姗
2.合作运球
(2)游戏人数:6人(每院派2人,每3个院为1组,共4组)
(3)需要器材:绳子3根,篮球6个
(4)游戏时间:15分钟左右
(5)活动目的:这个游戏体现的是团队队员之间默契度,锻炼大家的团队合作能力
(6)游戏负责人:韦希蔚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三
那一天,正在上课,二班向我们挑战接力赛,走,一起去现场瞧瞧吧!我虽然未参赛,但心理确实七上八下,别的参赛队员各个生龙活虎,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拭目以待。“各就各位,跑!”裁判员一声令下,比赛就热火朝天地开始了,唐莉悦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而出,她拼命地摆动着双手,两只脚“噔噔”跑得飞快,眉毛紧皱着,上牙咬着嘴唇,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前方,恨不得一口气跨过去。场上是扣人心炫,场下是唇枪舌战。
啦啦队员们叫喊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向海水般涌来,让参赛队员士气高涨。唐莉悦和那位参赛队员你追我赶,不分上下,突然,二班掉棒了,真是出师不利。我一蹦三尺高,如同吃了蜂蜜般甜蜜,别的同学也眉开眼笑,拍手称快。随着连绵不断的呼喊声,我们队员跑得一个比一个快,可谓是如虎添翼,稳操胜卷。
该孙子寒上场了,她铆足了劲,像离弦之箭,冲出起点,她的'脚下像穿着一双风火轮。她的姿势可好看了,小辫拨浪鼓一样摇动。她跑得千军万马也拉不回来,可能是她太用力了,不小心冲出终点“啪”我们班掉棒了,我的心被揪紧了,其他同学也心急火燎,直跺脚。幸好有位同学眼疾手快捡回了棒。“快跑,快跑。”我们恨不得自己变成跑步健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喊声震耳欲聋。
最后一位同学李洁接过棒,风擎电驰冲出去,他两眼喷火,紧紧攥着拳头,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腿怎样抬,怎样落,真比鹰追兔子还快。“呼……”一阵风从我身边划过,原来是李洁从我眼前奔过,他脸涨得通红,向前一迈,率先“飞”过终点,就在那一瞬间,我们欢呼雀跃,手舞足蹈,相互拥抱,有的把红领巾高高举起摇晃,操场早已被我们的气氛所感染,荡出一阵阵欢呼声。
这件事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四
【内容提要】采用文献资料、实证考察等方法,对体育竞赛与电视转播权的关系进行了法律、经济、社会的多维考察,旨在研究体育法制的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法律与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研究表明: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赛事主办者与参赛组织者是一种信托关系;运动员和其他协助人的创造性劳动应得到保护;可以考虑以单行法的形式确定其无形财产权形态;电视转播权经营应进行多极产业化运作,打破垄断局面。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虽然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但它从开始就与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一开始就利用发行邮票、举办博览会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后,国际奥委会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最终使奥运会走出困境,成为各国竞争的“香饽饽”。在主办奥运会的商业化运作中,转让电视转播权是一种代表潮流而又逐渐起主导地位的运作方式。自1960年冬季奥运会以5万美元出售了电视转播权,以66万美元出售了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以来,电视转播权给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带来了巨额利润,悉尼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达到7.98亿美元,而且这一收入还在攀升。其他比赛也是如此。11月11日,nba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特纳有限电视公司以26亿美元的价格延长了4年期的电视转播协议,日韩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转让价格为3.988亿美元,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甚至认为,将来体育运动会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类:一类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前者发展,后者衰亡。总之,当电视与体育竞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现代体育才得以普及和迅速发展。
体育竞赛进行产业化运营时,其突出特征是其信息经济的特点。以奥运会为例,组委会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收入;top赞助计划收入;标志特许使用收入;组委会赞助收入等,其中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收入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70%以上。而组委会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收入,也多与信息产业相关。这些收入的基础则是体育竞赛本身,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转播权的性质,才能深入的探讨其他问题。在许多著作中,基于我国以前的著作权法,将转播权与播放权作为邻接权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其实是不正确的。《保护邻接权罗马公约》专门规定了广播组织权,即广播组织有权:(1)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节目;(3)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他们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4)授权或禁止向公民传播其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由被要求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内法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广播组织应享有权利禁止未经其许可而为的下列行为:将其广播以无线方式重播,将其广播固定,将已固定的内容复制,以及通过同样方法将其电视广播向公众传播。如果某些成员不授予广播组织上述权利,则应依照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使对有关广播之内容享有版权之人,有可能制止上述行为。有人认为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了广播组织权,是不确切的。而真正明确地规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则是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该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就明确将广播组织的版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开来。事实上,如果电视台自己制作节目进行播放,它首先享有节目(作品)的版权,其次才是广播组织权(邻接权)。体育竞赛的现场直播属广播组织权,而赛事画面集锦及专题节目,如果是电视台加工制作的,只要有独创性,就形成作品,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非广播组织权。因为邻接权无论是从权原、保护期限及保护程度方面都比著作权要小。因此,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电台对非其制作的节目所享有的一种邻接权。转播权正属于这种邻接权,当然,它属于授权转播的权利人,而非转播者。
其次,在将电视转播权界定为邻接权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是其原始版权何在的问题,因为没有版权就没有邻接权。在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体育竞赛主办者授权电视节目制作者将竞赛场面制作成电视节目,若在剪辑等方面制作者进行了独创性劳动,则作者无疑应属节目制作者,而基于合同关系,可采用委托作品的形式使主办者成为版权主体,以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除表明制作者身份权外,主办者与节目的具体制作者可通过合同解决版权归属问题。
如果说通过合同的约定即可将赛事制作成的节目版权问题明确的话,那么仅仅其直播(发送信号而没有独创性)就可获得版权,其真正的表演者,即参赛运动员能否享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众所周知,著作权(版权)是作者、其他主体及其合法继受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关键之处是其权利基础――作品。显然,运动员的竞赛不属文学与科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将作品的范围概括为:文学、科学与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成如何。在其例举中并未提及体育竞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类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而最后一项中,至今尚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体育竞赛表演的性质及权属问题。《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2条规定:表演者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文学作品的人。笔者认为,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所能受版权保护的应是其表演,即他们享有表演者权(当然若是独创的作品则享有表演权)。《保护邻接权公约》限定表演者权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但在该公约第9条中,又采用许可主义,间接地承认那些不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也是表演者,只不过要由各国国内法予以确定:任何缔约国均可根据国内法律和规章,将本公约提供的保护扩大到不是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要求。据此,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杂技艺术作品明确列举为表演者可以表演的作品,已将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范围扩大了。在此情况下,讨论运动员(包括体育竞赛节目的其他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些典型的运动竞赛表演项目,如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都与杂技表演没有什么差别。它们具有以下特征:技能要求很高、难度大;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极强观赏性;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更何况,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可固定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条件。因而,这些表演就其本身而言,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编排出来的融音乐、艺术动作于一体的艺术体操,实际上就是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但是,像举重、击剑、足球等程式性的竞赛,并没有特定的独特表演特征,而且风险性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不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国际上之所以不将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表演列入知识产权法中表演者权的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体育运动的自成一体性、专业性、竞技性,使运动员的表演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补偿,而通过电视转播权等形式可将投资一并收回;第2,体育竞赛就其宗旨而言是非商业性的,报酬权仅是其考虑的一项因素;第3,传统的体育道德观念并未认可体育竞赛的表演可以获得商业利益;第4,体育运动重视普及,这在现实中必然涉及重公益而牺牲一些私益的情况。例如,虽然欧洲联合广播公司出价甚低,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基于普及体育的宗旨拒绝分拆转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高额转播费,以便使广大观众能够支出少量费用即可观赏奥运会实况。最后,传统知识产权法的范畴也在发生变革,在体育竞赛与知识产权法之间除了经营性标记外,尚未有很强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基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法体系的相对封闭性,可以设想用单行法的形式将一些竞赛表演者的权利明确规定出来,以切实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创作协助者的利益。这一构想还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1,是否保护竞赛者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各国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体育项目的普及性和受欢迎程度与之紧密相连。第2,日益发展的“阳光产业”――体育产业也需要以物质利益(更独立的物质利益而非劳务性的债权利益)来调动竞赛者的积极性。例如巴西法律就规定了对运动员比赛的产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此,在现实体制下,可以勾勒出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般权利框架。这种权利框架,以职业性体育竞赛(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与一般性体育竞赛(如奥运会)的划分为基础。首先谈职业性体育竞赛。运动员(包括其他协助者)享有表演者权,在将其表演让渡给俱乐部(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对其可独立使用的表演节目享有著作权。运动员与俱乐部(或其他组织)之间除了合同约定的雇用关系外,其独立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体育比赛的主办者享有竞赛电视转播权,然后通过合同关系与各参赛主体约定转播权转让费用的分成,并通过合同关系与电视节目制作者约定委托作品的版权事宜,而电视台则在转播时支付转播费。电视机构在转播时以独占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也由合同予以约定。由此,就在合同的体系内划清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妨碍体育竞赛的转播和各方的收益。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律性,还可对运动员及其他相关者约定其权利义务,以免妨碍运动的普及。这样,就在自治性与法律性之间将体育竞赛转播权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就一般性体育竞赛而言,虽然参赛队或参赛个人不采用职业俱乐部的形式,但可比照职业联赛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五
第一条为保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竞赛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对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单项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本地区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全国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我国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所属国际级裁判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全国单项协会负责对本项目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对本项目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承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省级单项协会,可负责本地区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承接地(市)、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负责相应运动项目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地方有关单项协会组织不健全的,应由相应的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相应项目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符合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相应运动项目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裁判员委员会。
第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成立裁判员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委会)。裁委会在各单项协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至四人,常委(或执委)和委员若干人组成。裁委会成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组成。全国单项协会专职人员在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任职人数不超过常委总数的五分之一。每届裁委会任期不超过四年。
第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成员候选人由各省、区、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单项体育协会依据相应程序和条件推荐,由全国单项协会审核批准。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成员,由裁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裁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全国单项协会提名推荐候选人,由裁委会常委(或执委)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常委表决同意。裁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或执委)人选需报经全国单项协会核准,名单须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负责制定本项目裁判员发展规划;制定裁判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裁判员培训、考核;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注册;对本项目裁判员的奖惩提出意见;翻译并执行国际单项体育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国内单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补充规定。
进行二级、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的地(市)、县级地方单项协会也应参照本章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名单向上一级地方单项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本级裁委会原则上应由不少于三名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的裁判员组成。
进行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的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应当参照本章的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应由不少于三名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组成。裁委会名单须向全国单项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第十六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分别为:竞赛规则、裁判法和临场执裁考核和职业道德的考察。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应当加试英语或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工作语言,作为资格认证的参考。根据各运动项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晋升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可增加专项体能的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八条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九条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备担任省级体育竞赛裁判员的经历,任本项目二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准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条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执裁全国性体育竞赛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和执裁本项目竞赛的裁判工作;任本项目一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经全国单项协会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负责制定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认证的具体标准,以及报考国际裁判员人选的考核推荐办法,具体标准和考核推荐办法须经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级、各类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单位,不得跨地区、跨部门、跨运动项目认证裁判员技术等级。裁判员由于工作调动,可持本人注册证明和裁判员证书到所在地方相应的注册单位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国家级裁判员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报全国单项协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根据本项目、本地区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条件,组织一级(含)以下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单位应当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二十五条不符合裁判员资格认证条件的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各级单项协会不得对相应等级的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统一制作并发放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各等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章裁判员注册管理。
第二十八条裁判员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裁判员的注册年龄限制、注册时限、停止注册和取消注册等条件。
第二十九条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按年度向各全国单项协会进行注册;各全国单项协会可视本项目裁判员队伍状况对一级裁判员进行注册或备案。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注册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做出规定。
第三十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当建立裁判员注册信息库,并公布以下主要信息:
(一)裁判员姓名、年龄、技术等级、注册申报单位;。
(二)裁判员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认证的时间以及参加相应等级竞赛裁判工作记录;。
(三)裁委会对裁判员裁判工作的考评意见;。
(四)参赛单位对注册裁判员的评价意见。
第三十一条裁判员必须持有注册有效期内的相应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执裁工作。
第五章裁判员选派。
第三十二条全国性体育竞赛的临场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员须由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担任,其他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应为一级以上。
第三十三条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体育竞赛,按照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选派裁判员;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未对竞赛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做出要求的,应当选派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担任临场裁判。
第三十四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选派裁判员参加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裁判工作,应向裁判员注册申报单位所在的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同级以下的各类体育竞赛的临场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员、其他裁判员的选派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做出规定。
第三十六条全国性和地方性体育竞赛的裁判员选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二)择优的原则;。
(三)中立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的裁判员,由各全国单项协会提出裁判员的选派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公正进行选派。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选派的裁判员,由体育总局统一公示名单。
第三十八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对全国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竞赛临场裁判员的选派采取回避、中立或抽签等方式进行。
第六章裁判员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各级裁判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相应等级的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二)参加裁判员的学习和培训;。
(三)监督本级裁委会的工作开展;对于不良现象进行举报;。
(四)享受参加体育竞赛时的相关待遇;。
(五)对做出的有关处罚,有申诉的权利。
第四十条各级裁判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廉洁自律,公正、公平执法;。
(二)主动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三)主动参加培训,并服从和指导培训其他裁判员;。
(四)主动承担并参加各类裁判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情况调查。
(五)主动服从管理,并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注册。
第七章裁判员考核和处罚。
第四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注册裁判员进行工作考核。
第四十二条对违规违纪裁判员的处罚。
处罚分为:警告、取消若干场次裁判执裁资格、取消裁判执裁资格一至两年、降低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终身禁止裁判员执裁资格。
第四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地方单项协会负责对相应等级的违规违纪裁判员做出处罚。地方单项协会不健全的,由当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向上级单项协会提出处罚意见,由上级单项协会对违规违纪裁判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裁判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与实施。
开展全国性职业联赛的全国单项协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职业联赛裁判员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原《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53号)废止。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六
第一条为保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竞赛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对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单项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本地区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全国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我国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所属国际级裁判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全国单项协会负责对本项目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对本项目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承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省级单项协会,可负责本地区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承接地(市)、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负责相应运动项目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地方有关单项协会组织不健全的,应由相应的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相应项目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符合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相应运动项目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裁判员委员会。
第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成立裁判员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委会)。裁委会在各单项协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至四人,常委(或执委)和委员若干人组成。裁委会成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组成。全国单项协会专职人员在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任职人数不超过常委总数的五分之一。每届裁委会任期不超过四年。
第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成员候选人由各省、区、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单项体育协会依据相应程序和条件推荐,由全国单项协会审核批准。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成员,由裁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裁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全国单项协会提名推荐候选人,由裁委会常委(或执委)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常委表决同意。裁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或执委)人选需报经全国单项协会核准,名单须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裁委会负责制定本项目裁判员发展规划;制定裁判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裁判员培训、考核;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注册;对本项目裁判员的奖惩提出意见;翻译并执行国际单项体育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国内单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补充规定。
进行二级、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的地(市)、县级地方单项协会也应参照本章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名单向上一级地方单项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本级裁委会原则上应由不少于三名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的裁判员组成。
进行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的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应当参照本章的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应由不少于三名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组成。裁委会名单须向全国单项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第十六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分别为:竞赛规则、裁判法和临场执裁考核和职业道德的考察。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应当加试英语或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工作语言,作为资格认证的参考。根据各运动项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晋升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可增加专项体能的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八条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九条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备担任省级体育竞赛裁判员的经历,任本项目二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准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条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执裁全国性体育竞赛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和执裁本项目竞赛的裁判工作;任本项目一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经全国单项协会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负责制定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认证的具体标准,以及报考国际裁判员人选的考核推荐办法,具体标准和考核推荐办法须经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级、各类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单位,不得跨地区、跨部门、跨运动项目认证裁判员技术等级。裁判员由于工作调动,可持本人注册证明和裁判员证书到所在地方相应的注册单位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国家级裁判员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报全国单项协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根据本项目、本地区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条件,组织一级(含)以下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单位应当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二十五条不符合裁判员资格认证条件的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各级单项协会不得对相应等级的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统一制作并发放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各等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章裁判员注册管理。
第二十八条裁判员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裁判员的注册年龄限制、注册时限、停止注册和取消注册等条件。
第二十九条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按年度向各全国单项协会进行注册;各全国单项协会可视本项目裁判员队伍状况对一级裁判员进行注册或备案。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注册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做出规定。
第三十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当建立裁判员注册信息库,并公布以下主要信息:
(一)裁判员姓名、年龄、技术等级、注册申报单位;。
(二)裁判员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认证的时间以及参加相应等级竞赛裁判工作记录;。
(三)裁委会对裁判员裁判工作的考评意见;。
(四)参赛单位对注册裁判员的评价意见。
第三十一条裁判员必须持有注册有效期内的相应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执裁工作。
第五章裁判员选派。
第三十二条全国性体育竞赛的临场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员须由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担任,其他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应为一级以上。
第三十三条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体育竞赛,按照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选派裁判员;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未对竞赛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做出要求的,应当选派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担任临场裁判。
第三十四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选派裁判员参加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裁判工作,应向裁判员注册申报单位所在的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同级以下的各类体育竞赛的临场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员、其他裁判员的选派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做出规定。
第三十六条全国性和地方性体育竞赛的裁判员选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二)择优的原则;。
(三)中立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的裁判员,由各全国单项协会提出裁判员的选派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公正进行选派。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选派的裁判员,由体育总局统一公示名单。
第三十八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对全国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竞赛临场裁判员的选派采取回避、中立或抽签等方式进行。
第六章裁判员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各级裁判员享有以下权利:
(二)参加裁判员的学习和培训;。
(三)监督本级裁委会的工作开展;对于不良现象进行举报;。
(五)对做出的有关处罚,有申诉的权利。
第四十条各级裁判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廉洁自律,公正、公平执法;。
(二)主动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三)主动参加培训,并服从和指导培训其他裁判员;。
(四)主动承担并参加各类裁判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情况调查。
(五)主动服从管理,并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注册。
第七章裁判员考核和处罚。
第四十一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注册裁判员进行工作考核。
第四十二条对违规违纪裁判员的处罚。
处罚分为:警告、取消若干场次裁判执裁资格、取消裁判执裁资格一至两年、降低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终身禁止裁判员执裁资格。
第四十三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地方单项协会负责对相应等级的违规违纪裁判员做出处罚。地方单项协会不健全的,由当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向上级单项协会提出处罚意见,由上级单项协会对违规违纪裁判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裁判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与实施。
开展全国性职业联赛的全国单项协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职业联赛裁判员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原《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废止。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七
体育竞赛的胜负有的有绝对标准,例如:时间、距离;有的只是相对标准,需要裁判或裁判群。于是就有裁判的公正问题,发生了黑哨等等问题。因为人一体体质不同,有的项目分为不同级别,但是大多数项目不分级别。于是在运动员选择上就有偏向。例如:篮球运动员偏高,像姚明(身高2.26米)、穆铁柱(身高2.28米)就得天独厚。
体育竞赛还有一个目的是组织者牟利。许多赛跑项目有预赛、半决赛、决赛。这些赛跑项目胜负本身有绝对标准,但是最后的名次却不按三次比赛中的最好成绩判决。因此,在预赛和半决赛中,运动员只是为了获得决赛权,而保留体力不去创造世界纪录。这也是一种异化,叫做“名次第一,成绩第二”。
在比赛中,为了名次或胜利,故意犯规甚至造成对方运动员的'伤亡,只是又一种异化。不久前“刘翔的遗憾夺银”和“罗伯斯犯规丢金”就是一例。
为了名次,平时训练中服用一药物甚至雄性激素,常常引起女运动员的体质异常。在比赛前若干时候停用一药物、雄性激素,使比赛时检查不出。这是另一种异化。
体育竞赛项目中不断“改变规则”的以乒乓球为甚,因为这个项目的各种奖杯长期由中国人独揽,于是针对中国运动员就产生历次“改变规则”,结果还是依旧。这些“改变规则”的动因不是为了公正,而是因为不服。这也是一种异化。
相反,许多体育竞赛项目如果为了公正,应该“改变规则”。例如:1.篮球比赛的运动员身高应该有限制,因为篮球比赛是竞技巧,而不是竞身高。2.足球比赛的运动员数量应该减少,不要老是0:0。3.排球篮球比赛的网应该加高,增加竞赛的可观性。4.斯诺克的规则应该改变成32人分成8组的小组循环赛。循环赛局数为7,胜者1分,输者0分。各组出线2人进入淘汰赛,积分相同者以小分定论。这样既可以减少因为一抽一签的偶然性,又可以增加运动员在每一局中的认真性,还可以促使每局中领先者力争小分更多。5.围棋应该统一胜负标准。6.充分利用电脑回放慢镜头的作用,减少裁判失误。其它还有,不一一例举。
但愿体育竞赛更公正、更安全、更可观、更普及。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找不出一些好的运动员,比赛中常常输给极小的国家;有的体育竞赛项目无人参加、无人进入大赛或无人进入决赛。这种局面应该改变。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八
体育是一门与健康直接相关的学科,体育竞赛学作为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我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体育竞赛学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价值和意义。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出一些关于体育竞赛学的心得体会。
首先,体育竞赛学教会了我坚持不懈的精神。比赛是竞争的舞台,参与其中意味着要面对种种挑战和困难。当我在比赛中遇到失败和困难时,体育竞赛学告诉我不要轻易放弃,要坚持下去。在一次比赛中,我参加了1000米长跑项目,由于缺乏训练和经验,一开始我就落后了许多。然而,正是体育竞赛学教会了我不懈的努力和坚持,最终我艰难地完成了比赛。这个经历让我意识到成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乐观向前并不断努力。
其次,体育竞赛学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在体育竞赛中,团队合作是至关重要的。每个队员都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团队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在一个接力赛的比赛中,我负责进行第三棒,在接力棒交接时需要我们之间的默契和信任。通过这个比赛,我学会了相互信任和协作合作的重要性。团队的成功离不开每一个成员的努力和贡献,只有团队合作才能实现最好的结果。
再次,体育竞赛学培养了我的自律和自控能力。体育竞赛需要严格的纪律和自律,尤其是对于个人运动员来说。培养自律和自控能力对于我在训练和比赛中保持高水平的表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每一次训练中,我都要坚持按时完成,并且要忍受痛苦和疲劳。在比赛中,我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和紧张感,保持冷静和集中。通过长时间的体育竞赛学习,我学会了如何自律和自控,这对我的日常生活以及其他学科的学习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同时,体育竞赛学还教会了我如何承受失败和挫折。在竞技体育中,失败和挫折是不可避免的。每一次失败都会让人感到沮丧和失望,但体育竞赛学告诉我,失败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在一次比赛中,我在最后一刻失利,错过了冠军。虽然当时感到非常的失望,但是体育竞赛学教会了我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和成长。我反思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下定决心通过更加努力的训练来提高自己。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失败的重要性,只有经历失败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并取得进步。
总之,通过体育竞赛学的学习,我收获了很多。它教会了我如何坚持不懈、团队合作、自律和自控,以及如何承受失败和挫折。这些经历和体会对我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仅在体育竞赛中,也在我的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的学习中。我相信,体育竞赛学将继续对我产生积极的影响,帮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十九
体育竞赛是一门独特的学问,它不仅仅是为了追求胜利,更是培养人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精神。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积极参加体育竞赛,并获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收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体育竞赛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体育竞赛中,团队合作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团队合作能够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整个团队的战斗力。我曾参加过一场足球比赛,在比赛的过程中,我们的队伍面临着强大的对手,每个人都需要积极配合才能取得胜利。我们团队通过密切的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比赛中表现出色并取得了胜利。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团队合作才能取得成功。
第三段:坚持与毅力。
体育竞赛中,坚持和毅力是非常重要的品质。在训练中,我遇到过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是我始终坚持下来,并通过不断努力,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在一次长跑比赛中,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不能轻易放弃,最终我奋力冲刺,成功跑到了终点。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
第四段:自我反省与成长。
体育竞赛学的过程中,自我反省和成长非常重要。在每一次比赛结束后,我都会反思自己的表现,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尝试改进。在一次篮球比赛后,我意识到自己的投篮技术不够精准,于是我专门找了一位教练来指导我,并不断练习改进。通过不断的自我反省与努力,我的篮球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这让我认识到,只有不断自我反省,并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不足,才能够继续进步。
在体育竞赛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技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坚持不懈的品质、团队合作能力和自我反省的态度。这些品质和能力不仅能够在体育竞赛中发挥作用,更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派上用场。在学习中,我毅然坚持,不轻易放弃;与他人配合,形成互相信任的团队;并不断反思自己的不足,以求取得更大的进步。这些品质在我生活和学习中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让我成为一个更有活力和自信的人。
总结:。
通过参与体育竞赛学习,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坚持不懈、自我反省和成长的重要性。这些经验和体会不仅仅在体育竞赛中有意义,更会对我未来的发展产生持久的影响。体育竞赛学习就像是一所无形的学校,它教会了我许多宝贵的东西,让我变得更加坚强、自信和有责任心。
(总字数:452)。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二十
上周六和周日,20**全国模拟飞行锦标赛在南京举行。我和王臻辉、高添、高俊彦、蔡未然等人经过半个学期的艰苦训练,代表我们学校参加了比赛,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本人也在大赛中获得了模拟螺旋桨飞机(小学男子组)全国第二名、一等奖。这次比赛真是太精彩、太刺激、太有意义了,现在回想起来,我仍激动不已。
周六上午,开幕式刚结束,空气中就到处都弥漫着一股火药味,来自全国各地的选手们都憋足了劲,准备大显身手,一场激烈的比赛即将开始。
第一轮是预赛,不计时间,只要成功着陆就行,我们都顺利通过。
第二轮是半决赛。由于比赛级别越来越高,我们的心也七上八下,不时地问问其他选手的最快纪录,谁知他们还没我们快呢。虽然我们有些洋洋得意,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轮到我们了,大家都想飞个好成绩,进入决赛。经过努力,我们以前几名的成绩进入决赛。大家都喜笑颜开,我也乐呵呵的,晚上又饱餐一顿,心情愉悦。
第三轮是决赛。全场人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屏幕,看着他们的飞行状态。他们的成绩有高有低,我们时而惊讶、时而佩服、时而惋惜……终于,轮到我们了,大家不约而同地竖起了大拇指,互相鼓劲。我手握操控杆,先求稳再求快,起飞、低空飞行、俯冲、关油门、开襟翼……感觉此时此刻的操控杆好似一根指挥棒,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全神贯注,发挥出平常训练的正常水平,获得了全国第二的好名次。其他同学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拿到银牌和获奖证书,不禁欣喜若狂。回想起自己为比赛付出的努力,不禁感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二十一
现实操作中,主办单位享有转播权的财产权利,在具体转让中多采取集中转让方式进行。以全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它由中国足协统一与各电视台进行转播权转让的谈判,收益与各俱乐部分成。集中转让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2:第1,节省成本,提高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可以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第2,尽量缩小各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分化”,减少由于财产的差距而影响竞赛水平的因素。但是,足协本身的地位尚未廓清,实际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又是管理机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难以在进行电视转播权的收益分配上真正代表俱乐部的利益。现实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各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大约要在球队上投入2000~3000万元,而收入远未能补偿投资。因此,甲a球队冠名权频频易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帐面上渐渐积聚起几千万元的赢利,而在对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分配上,并没有与各俱乐部进行平等的协商。因此,尽管体育产业是阳光产业,但在缺乏产业的成熟运营机制、政企不分的前提下,电视转播权难以按其市场价值来转让,同时,甲a联赛质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这种漠视真正的投资者与表演者利益的做法,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各俱乐部也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试图组建nba那样的联合公司,以实现商业运营与体育竞技的良性循环,在电视转播、广告、相关产业的带动方面形成产业链,以便进行企业化的转播权运营机制。这种做法值得提倡,而且在时下人们对足协两块牌了一班人马进行质疑的大环境下,实现以参赛者为主体的产权运营机制,将是中国未来体育竞赛运营的当然选择。这种情况下,若足协集中签约,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即各俱乐部通过信托合同委托足协集中与各电视机构签约,足协根据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议来分配收益,并不得违背信托合同。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治性和独特性,各俱乐部必须委托足协集中签约,而不能私自签约。这样,就将足协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职能区分开来,足协就可在职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地履行职责。同理,其他各类活动也可比照这种法律关系进行操作,而这种做法,又有20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作为依据,显然是一条合理合法的选择。
体育竞赛首先是一项公益事业,但也包含着私人利益、局部利益。因此,要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推动体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目前体育电视转播权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央视在与各竞赛主办者的谈判中压价现象严重。这除了竞赛本身的水平外,还与整个体育及媒体运作与管理机制有很大关系。一两家电视台形成了强势媒体,占据垄断地位,势必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从而变相压价。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甲a联赛的各种广告收入及赞助收入上亿元,而受让转播权支出费用仅几百万元,还在20甲a联赛转播权上不肯让步,要求压价,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央视在国际体育比赛、奥运会、城运会及全国性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购买与谈判上独断地位,更增强了央视在转播权问题上的主动地位,不利于其他电视机构的竞争和体育赛事转播与体育运动的推广。在广播电视机构不准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的今天,这势必成为制约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一大制度性障碍。因此,在电视业引入商业竞争、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引入地方电视台与央视的竞争机制,才能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实现。在确保央视在新闻及时事宣传中“喉舌”作用的同时,必须将文娱节目引入公平竞争,才能正确协调各个电视机构的关系,更好地普及体育运动。另一方面,在体育竞赛产业运营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将转播权、门票收入、赞助、广告收入等各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广告与赞助及转播权结合起来,打造规模效应,引入外资和民间投资,才能将竞赛的运营做活、做好,也使体育在带动相关产业和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真正起主导性作用。
3结论。
目前,全球体育产业产生的价值每年已超过4500亿美元,体育产业成为了“阳光产业”,体育竞赛在保持其非商业目的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商业的推动下得到了更迅速的普及和发展,而电视则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在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争取到奥运会举办权的背景下,推进体育竞赛的法制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些基本问题,限于篇幅,对行政管理体制、国际交往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则很少涉及。总结全文,笔者的结论是:
(3)发展电视业的竞争与体育产业的多极化参与是普及体育运动的根本大计,行政机关与自治团体分开,创造自由宽松的竞技环境和商业环境是现代体育与传媒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淑萍,王银桩.美国电视纵横.华文出版社,1999:18.
[2]温源.奥运大商机――2008奥运会全接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4~46.
[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4.
[4]张杰.运动竞赛表演中的著作权保护.体育学刊,2001(4):14.
[5]吴汉东.财产权客体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法商研究,2000(4):51~57.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二十二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篇二十三
【内容提要】采用文献资料、实证考察等方法,对体育竞赛与电视转播权的关系进行了法律、经济、社会的多维考察,旨在研究体育法制的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法律与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研究表明: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赛事主办者与参赛组织者是一种信托关系;运动员和其他协助人的创造性劳动应得到保护;可以考虑以单行法的形式确定其无形财产权形态;电视转播权经营应进行多极产业化运作,打破垄断局面。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虽然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但它从开始就与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一开始就利用发行邮票、举办博览会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后,国际奥委会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最终使奥运会走出困境,成为各国竞争的“香饽饽”。在主办奥运会的商业化运作中,转让电视转播权是一种代表潮流而又逐渐起主导地位的运作方式。自1960年冬季奥运会以5万美元出售了电视转播权,以66万美元出售了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以来,电视转播权给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带来了巨额利润,悉尼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达到7.98亿美元,而且这一收入还在攀升。其他比赛也是如此。11月11日,nba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特纳有限电视公司以26亿美元的价格延长了4年期的电视转播协议,日韩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转让价格为3.988亿美元,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甚至认为,将来体育运动会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类:一类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前者发展,后者衰亡。总之,当电视与体育竞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现代体育才得以普及和迅速发展。
体育竞赛进行产业化运营时,其突出特征是其信息经济的特点。以奥运会为例,组委会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收入;top赞助计划收入;标志特许使用收入;组委会赞助收入等,其中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收入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70%以上。而组委会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收入,也多与信息产业相关。这些收入的基础则是体育竞赛本身,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