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读后感参考(专业19篇)
读后感是看书后对书中人物、情节、主题等方面的思考与感悟,能够进一步加深对书籍的理解和记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全面地了解阅读材料的主题和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深入思考阅读所得,思考作者想表达的意义和观点,并结合自己的观察和感受进行分析。最后,要用准确、简洁、连贯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读后感,尽可能地展示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读后感是读书后基于个人的理解和感受所写下的一种心得体会。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是一个需要我们思考和实践的问题。以下是一些读者通过读后感表达出的对文学作品的感慨和思考,让人深有共鸣。
窗读后感参考篇一
感触一:一本好书。将众人对生命的期冀—活过一百万次(也就是我们希望的来生吧),以拟人化的手法细腻地展现出来,从猫死过一百万次-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对生命的眷恋-猫再没有起死回生过,让每读一遍,就会在内心有更多的感悟,让人百看不倦、爱不释手。
感触二:众猫的百般殷勤,野猫不为所动。这是我们人都很难做到的,但是,这只猫却做到了,因为它活过一百万次,所以,它更明白自己对生活的追求,它根本不为这些物质和谄媚所诱惑,它只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生活。
感触三:当白猫死去的时候,野猫张大嘴巴痛苦欲绝的表情。书中猫死过很多次,每次都有人为它难过,为它哭,但是,猫的表情很淡然,乃至到最后的麻木,但是,图中最后猫那大哭的神情,让我们从画面看到了从猫的外表到内心都是很痛楚的,爱的深、伤的也深,画面中,野猫那痛苦欲绝的.表情,让读者看到,也会感动很痛苦。猫这一次生活过的很是轰轰烈烈。
感触四:老了与白猫的相依相伴不离不弃。当白猫变成老奶奶时候,野猫对白猫的相依相守,对白猫的温柔,和那嗓子眼儿发出来的“咕噜咕噜”声,让我们想起黄涛写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来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感触五:野猫对精神生活的不懈追求。按理说,猫在一百万次的复活中,有些时候是被当做演出或者作案的工具,死法不太好,但是,在与老太太的生活里,猫基本上就是过着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享受着主人的呵护,这一次,猫是老死的,按理说,猫这次应该满足了,但是,猫并不喜欢。在猫的不满足中,猫终于做回了自己,找到自己的真爱,与白猫相爱育子,并领略到生命所赋予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以至于不再选择复活。
感触六:进一步解读了生命的意义。猫做过各种各样人的猫,也就是我们人所喜欢的,对生活的假设,如果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我会……,猫活过一百万次,只有这一次是它最珍惜的,因为有了这一次,它懂得了珍惜;因为这一次,它希望生命更长久;也因为这一次,它再也不想起死回生过。因为这是它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一次。在这次生命的旅途中,猫不但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爱他人,爱白猫和小猫胜过了爱自己,也只有真正自爱的人才更有力量去爱别人,这就是一种爱的升华的超越。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进一步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祝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像白猫与野猫般生活的甜蜜、幸福、有质量、有意义!
窗读后感参考篇二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很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很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平了很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大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是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人会这样坚强,高尔基能轻松过去的坎,我们或许费再大力气也过不去吧,凡事,还讲一个毅力。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了吧!
窗读后感参考篇三
自从读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后,我多么希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玛格丽特创造的。在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你的坚强、执著、还有那感人的爱情。在经历十二年中的那么多事情后,你从绝境中挺了过来。并且从一个纯真的少女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刚读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塔拉镇被许多男人迷恋十六岁的美女,一双淡绿色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翘起的眼角,全身白皙的皮肤使你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一直爱着希礼,当你知道美兰和她结婚后,你十分生气,痛苦,就赌气嫁给了你并不爱的韩査理,当南北方的战争开始时,韩查理死后,你就去了亚特兰大和白蝶姑妈还有美兰一起生活,其实你是想等胜利后见到希礼,可以看出你有多爱他,一个为爱执着,如此心思细腻的小姑娘!
在舞会上,你居然是如此大胆,为了再能像别人一样尽情的跳舞,守丧期还没过的你当场和人人都讨厌的白瑞德跳舞。自此你渐渐的把一个南方妇女应有的教养和规矩抛在脑后,穿白瑞德的赠送的花衣,帽子和各种饰品,,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根本不在意,只希望高兴的生活(和希礼一起)。白瑞德偶尔也会让你头疼,你告诉自己你爱的是希礼,不是白瑞德。一个为爱执着,喜欢自由的你!
亚特兰大宁静的生活远去,希礼的生死未卜,北方佬已经快要攻打到这里了。美兰怀孕了,白蝶姑妈逃走了,你想让梅兰死掉回到塔拉,但你还是放下对塔拉的思念留了下来等待梅兰的孩子出生。那天梅兰喊着肚子痛,而你穿过了死人堆找米德医生求助,可米德医生还有许多事要做。这时,你担负起了一个嫂子的责任,从来没有做过接生婆的你竟成功了使美兰生下了孩子。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的女性!
回到塔拉,你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也因伤心过的成了疯子,家里的首饰,食物都被北方佬抢走了。你伤心、绝望,头目,同时,一股带满仇恨、求生欲望的心正在猛烈的燃烧,你发誓,你要努力赚钱不让自己的家人在挨饿。每天,你拼命的采摘、种植棉花,分配仆人们的家务活,生活的艰辛腐蚀着你的容貌,食物和金钱的短缺的问题时刻占据着你的大脑。坚强的你为了凑足很高的税金,不然会被关进牢里对生命的渴望使你放下以往的尊严和嬷嬷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向白瑞德借钱。白瑞德的拒绝使你再度感到绝望。在半路上碰见了苏安伦的情人弗兰克,因为他有一些钱,无奈的你费尽心机用了一大片谎言欺骗了弗兰克使他跟你结婚,让人又憎恶又令人爱怜的郝思嘉!
婚后,你用你那无穷的智慧、男人般的头脑在工厂里生出了许多金钱,甚至,你为了更快的赚钱去雇用那些囚犯。城里的人渐渐疏远你,但白瑞德给了你莫大的安慰。
三k党事故使弗兰克死了。这是瑞德终于跟你表白结婚了,你们不久之后生下了邦妮,她有嘉乐的豪放 、勇猛,可邦妮在四岁时因为赛马而被马摔死,你发出悲伤的叫喊,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母亲失去孩子的痛,可怜的思嘉!
南方最终胜利了,可这时,美兰因流产而生命垂危。你以前希望她死的心没有了,并十分真诚的为她祈祷,最后美兰离开了人世,你悔恨自己当初的想法,去骗一个一辈子都感恩你、信任你的人。我看到了你人心的善良与真挚。
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可这一切都太晚了,白瑞德对你的心死了并决定离开你到别的地方生活。你伤心欲绝,又把希望面向未来的明天。
十二年后的你让我叹服,一路的艰辛使你成熟,也使我成长,虽然刚不青春期的我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爱情的含义,但我希望你最终能够找到丢失的的爱情! 只要你坚持相信明天会更好!
祝你一路顺风!
窗读后感参考篇四
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它古色古香,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是《飘》。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用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斯嘉丽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
战争前,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主家的小姐和绅士,谈吐得当,举止优雅,文质彬彬。战争开始的时候,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有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斯嘉丽——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可是战争改变了一切,使本该参加舞会的男人成为了扛枪战斗的士兵,使本该在花园里享受阳光的女人成为了在田地里耕种的农妇。有些庄园主带着钱财乘船远去;有些庄园主精神崩溃;有些则乐观面对现实——斯嘉丽就是第三种人。
有人说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而我却对她十分钦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的向着目标前进,她开木材厂,开酒楼,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她斯嘉丽﹒奥哈拉办不到的。我钦佩她的勇敢,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管他人的看法,甚至不择手段,这是内心多么强大的人才能做到的呀!我更钦佩她的乐观,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故事结尾:瑞特离她而去,而她却无力去挽留,便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窗读后感参考篇五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为财富和爱情出卖了自己的人格,一个人哪怕再穷再苦,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尊严。
读完《简·爱》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分。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女主人公因父母离世而被舅舅收养。但在舅舅家,她总是挨打受骂,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和表兄打了一架,结果被关进“红房子”,后来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在那里,她度过了八年时光。在这期间,她认识了善良的谭波儿小姐和可怜的海伦·彭斯。然而,海伦离世,谭波儿小姐的离去,使她感到“保持平静的理由早以不复存在”,便毅然登广告求职,去了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在那里,她认识了可爱的阿黛尔,为人亲切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还有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相识,相爱,直道结婚时出现了意外,简出走了。简流落到了沼泽山庄,做了一名教师。令她惊喜的是,里费斯一家竟然是她姑妈家的孩子。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他要求简嫁给他,并且与他一起去印度传教。简拒绝了,并决定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与罗切斯特结了婚,过上了她想过的生活。
文中的简·爱是一个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生活的人。简·爱说过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从这一段话完全可以看出简·爱是一个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人。
《简爱》告诉了人们对于命运的安排,不要屈从,而是不屈不挠,敢于反抗;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的感情,勇敢追求真爱。
我始终把它放在我的枕边,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每天都要成长。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做女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而是写出来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命运抗争的故事。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容貌不出众,但也许正是这样的灵魂卑微,才写出了这样震惊全世界的小说《简爱》。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丧失父母,唯一爱她的舅舅领养她又早逝。她过着流离失所、任人驱使的生活,饱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生活。为逃避严酷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他内心的感情世界,陶冶了他的性情;苦难又磨练了他的意志。这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
在这个社会没有所谓的自由恋爱,纵使卑微,简爱依旧保持了一科出淤泥而不染的心。她积极向上,身为一个旧社会女性,依旧保持了应有的自尊。
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罗切斯特时,他很清楚的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代沟:罗切斯特出身豪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
简爱虽然外表不美丽,但心地善良。他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但决不自甘堕落。而当今的社会,人们都选择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尊严去哪里了?这种爱情,犹如一杯清水,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灵。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的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负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也许,这便是他至今仍是全国各地读者最爱阅读小说之一。
繁星在空中闪烁着,繁星在我心中闪耀着;春水在河中流淌着,春水在我心中荡漾着……不知从何时起,我爱上了这本以母爱、童真和自然作为主旋律的书——《繁星春水》。
接下来我将带大家品读一二。“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它们的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赞颂了。”多美的诗句啊!脑海中不禁呈现除了那样宁静的场景——繁星在深蓝的太空中闪烁着,好似在无声的对语和赞颂。短短的几句话,勾勒出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画面。“闪烁”、“深蓝”、“沉默”、“微光”、“深深的”,这些词,用得是多么地恰到好处,很好的体现了自然风光,但是我们的这位“世纪老人”——冰心奶奶却从未称自己为诗人,由此可见冰心奶奶的谦卑。“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从感叹号中,我读到的是肯定,是对童真的向往与歌咏,也是对真善美的崇尚。冰心奶奶在孩子身上看到的是纯朴的天性与真挚的感情。在冰心奶奶的眼中,孩子代表了“爱”的真诚。
从这个短小的诗中,同样可以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挚爱。“为这段送百万圣灵不觉的炮声,严静的夜里,凄然的将捉在手里的灯蛾放到窗外去了。”这里,我们读到的有一份凄凉与悲怆,但我们也同样读到了冰心奶奶悲天怜人的伟大情怀。她一声信奉的“爱的哲学”,得到了体现。合上书本,我不免有了一种被净化的感觉。这本诗集告诉我了母爱的伟大,自然的和谐与童真的纯朴。我的心灵彻彻底底地被《繁星·春水》所折服。
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简爱》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窗读后感参考篇六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经典散文,讲的是他与父亲回家处理完家事后,返回时,他父亲坚持亲自送他上车,又辛辛苦苦跑去买橘子给他吃的故事。文中,朱自清一再提到父亲的背影,感动的三次留下眼泪。
读了《背影》,我感慨万分,想起那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又想到父母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事,可我们却从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父母为我们做饭、洗衣服、做其他事情,父母像一把巨大的伞,为我们遮着风雨。
我们一天天长大,而父母却一天天变老。他们为我们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让我们为他们分担一点吧!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背影》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写得凄凉而又柔美。
这篇文章讲的是朱自清和他的父亲要一起分别从家乡到南京和北京。朱自清先和父亲来到了南京,又要等去北京的火车时,他的父亲拖着胖胖的身体翻过了两道栅栏,买了橙子给作者吃。火车开动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者坐在车里到了父亲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单薄,所以,他写了这篇《背影》。
在文章中,父亲“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地探身下去”,“他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的背影,让作者感受到了强烈的父爱。“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看着父亲的消失的背影,作者觉得父子分离是那么地不舍与伤心!父子一别,不知什么是时候才能再见!
文章把父子的依依惜别写得凄凄凉凉,却又让我感到有一丝丝的暖意。作者的父亲是那么爱他,我的爸爸也是同样啊!也许爸爸不是那么善于表达,但仔细感受,他时时刻刻都在爱护着我,保护着我呀!记得在去参加夏令营之前,爸爸竟然一反常态,比妈妈还唠叨,要紧跟队伍,在火车上接热水用大水杯,在宾馆里用电要小心,把导游的电话号码记好,自由活动后要按时集合,多喝水……嘱咐这,嘱咐那;临出发前,爸爸还上到我们的大巴车上,给我调节座椅。
当时,兴奋的我心里只是急切地想赶紧和朋友们一起出发,还觉得爸爸太罗嗦。读了这篇《背影》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那正是爸爸的爱呀!
老爸,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背影》这篇文章出自于朱自清散文集,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品。这些散文的文笔清新,风格淡雅,读了这些文章,会让人有一种舒心感。
这篇文章,虽然不算长,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父爱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我觉得父爱也是细腻的。
从“父亲因为有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一个旅馆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但他还是放不下心,怕茶房不够妥帖,决定还是由他自己亲自送我去。”到“父亲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又嘱咐我路上要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从这些,我深深体会到了细腻父爱。虽然“父亲”没有用像“我爱你,儿子。”这样语言去表达自己的爱,但那朴素的实际行动。这让我感觉到了细腻的父爱是怎样的。
读了文章,我的感受是:所要的爱,不需要用太多的语言去表达。因为,这样体现不到你的真心。反而用行动,更体现出你的真心。而且,还让人也容易理解你的真心的爱。
我读过很多散文,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在这篇文章里,朱自清先生从父亲去车站送他,给他买橘子,给他找座位,叮嘱他照顾好自己等很多琐碎的小事写起,写出了父亲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
父爱深深,我们也都有相同的体会。他们的心时刻在你身上,可是他们却很少用语言表达出来,只会默默的去做,无私的,不求回报的。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文章写出了父亲对他的深爱,也写出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子情深,感人落泪。细节描写尤其精彩,感情真实丰满,真是一篇好文章!
在父母那里,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包含了很深的爱和关心,我们一般习惯了这种关心,很少去关注这份深情,《背影》就是从这最细微处着笔的。
这篇文章给了我感动,也给了我启发,我喜欢他清新的文笔,细致的描写,更喜欢他真挚的情感!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读了《背影》让我深深的体会了父爱。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费孝通说得好,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因为他们的期望全都寄托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成就,不用再走父母曾经走过的那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从我们开始咿呀学语,直到我们开始蹒跚学步,再到我们跨入校门的那一刻,他们——我们伟大的父母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加油,给我们关怀。我们在他们的臂弯里快乐而又健康的成长着,所以到了现在我们都还是离不开他们对我们的悉心呵护。
读了《背影》之后,我感受到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一定要真真切切的'表达出来,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着他们对我们的爱。
或许在多少年后的今天,我离开了他们,独自到很远的地方去工作,去生活,但是我都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句话说受了别人一滴水这样小的恩惠就应当以涌泉一样的恩情去还给别人,我们对待这份恩情就像是寸草春晖,更何况父母对我们的爱无法去衡量,其实在那个时候。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一生的债,只是那债他们不需要我们去偿还罢了,而且他们赐予了我们生命,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这有限的生命当中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窗读后感参考篇七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窗读后感参考篇八
高中读后感的写作是一个难点,怎么才能把高中的读后感写好写透彻呢?又该如何把握好高中读后感的精髓呢?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中读后感参考范文吧!
我对课外书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所以,并不曾体会给课外书的美妙趣味。
因此,我不曾了解过《边城》这本书,也不知道沈从文是何许人也。
但是,也许,是因为同学的推荐下,也许,是因为老师的建议,又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不可抗力,我阅读了《边城》这本小说。
初读时,只觉得平淡无奇,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情节,不过,我很快就被湘西人的朴实,茶峒的美景给迷醉了。
女主角翠翠,是一个无爹无娘无祖母的三无孤儿,唯独有一个撑渡船的祖父相依为命。
天真、善良、勤劳,对美好回忆充满向往,是翠翠的所有代名词。
在一席水中,在群山环绕间。
她撑着渡船,唱着小曲,时而还有几声大黄犬的轻吠,有雀翎婉转的吟唱,傩送在月下“走马路”、“唱情歌”,只为博翠翠一笑。
沉思静想,只觉得恬静、美好,书中有置身于世外的桃花源,便有了远离纷争的无忧无虑。
不仅如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淡、平凡。
翠翠的故事,没有像现在电视剧一样的狗血剧情,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就生死大劫或秀恩爱,也没有所谓的三角恋四角恋,更没有我要拯救世界的伟大英雄形象。
《边城》写的是一种真实,更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觉得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也许,翠翠的故事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它展现给我们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对亲情的执着,对生活的乐观,《边城》值得忙忙碌碌的我们去深思。
小说的结局,不是情人相拥而泣,从此幸福在一起的结局,而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傩送是否会回来,又是否会娶翠翠,选择渡船还是价值不菲的磨坊,值得读者回味。
于是,在这种猜测结局的伴随中,无疑又增加了《边城》的价值。
所以,如果现在的电视剧和电影过于浮夸的话,那么《边城》就是能让人解放的一剂良药。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平凡,是真实的,是客观的。
对我们而言,只有在平凡中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才能拥有人生的价值。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
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
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
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
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
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
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
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
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看完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害羞、腼腆的曾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历遭遇,无疑她是勇敢的,也是痛苦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
高中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历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湖北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方便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害怕,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安全感,第一年高中,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公告栏上面寻找租房消息,最后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开始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大概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高中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慰藉,才是最深沉的孤独。
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热闹,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现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配合他们扯动着嘴角,最后,你会讨厌这样的自己,慢慢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平时闲的时候就会看看一些青春励志的书籍,目前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翩翩的《永远热泪盈眶》,这本书看来很触动内心,一个个小故事,温暖我们每一个人,或许你有踩在刀刃上的勇气,但不要把你那颗本该柔软的心层层包裹。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现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毕竟我们都是一样正经历着孤独,被孤独打败,到最后却也觉得光荣。
谢谢刘同,用文字温暖了我们。
窗读后感参考篇九
其实,最打动我的,还是那一首《蒹葭》而已。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的起头便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很像现今的朦胧诗派,朦朦胧胧,不知所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于是这首诗千百年来,每一个人对它都有不同的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蒹葭》亦是如此。“伊人”是谁?千百年来,人们给出了千百种答案。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追梦者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们还有一腔的热情,想要成名成才,想要名垂千古,我们还有信心,相信一切都不是问题。这正是未来之所在,人生最美好的上坡路呢。即使天天为了成绩斤斤计较,即使对着作业唉声叹气,我们还是有理想的。问问大家,你们将来想做什么,很少有人会抓耳挠腮半天写不出一个字的。大家都还年轻强壮。大家还会追逐梦想。
但是现在是这样,将来,我们还会坚持吗?还会有即使“道阻且跻”也不会放弃追梦的人吗?我想到了现在大热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最终成功的弯弯,也是唯一一个坚持自己要走的路走下去的那个人。我不敢说只要坚持我们就可以成功,我只能说,只有坚持最初的那个梦想,我们才有可能成功。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做自己想做的并做出一定成绩,从而感到满足与快乐,我觉得就是成功了,我觉得这是最理想的事业状态。那么,坚持就是走向成功的不二道路。
“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
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吗,我有过梦想。”
让人听了很心酸的歌词,有多少人正在做自己想做的,有多少人为了生活而放弃努力,放弃成为《蒹葭》的主角的可能,又有多少人,即使道阻且右,且长,且跻,还是不断地为了心中的伊人上下求索,坚持在那片青青的芦苇荡里。
我不愿意在很多年以后,会带着深深的共鸣唱起上面的歌词。也许唱着唱着,我就会流下泪来吧,人这一辈子,就走这一次,为什么当时不去奋斗一下呢。努力了最终失败,我还是会心满意足。那么现在是怎样,随波逐流碌碌无为到现在,最后还是不够快乐的结局吗。我真的不要这个样子。
我对自己说:
那么,就请坚持。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
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没错,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高尔基。一个人的性格和天资是自身拥有的,环境的作用就是激发它或埋没它。高尔基拥有一颗充满光明和博爱的心,因此当他看到邪恶和污秽时,不但没有被污染,反而经受了磨练,产生了强烈地免疫力。他在黑暗中积极地寻找光明,他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开阔,对“真,善,美”的追求更加强烈。拥有坚强的心与顽强的斗志的他,最终还是冲出了恶劣的环境,寻找到属于他的天地。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还是取决于人的本身,人具有改变环境和战胜环境的主动性。
恶劣的环境可以锻炼人,好的环境当然也可以成就人。常有人说,好诗都让唐朝的人写光了。为什么唐朝的人能写出那么多的好诗?这也和他们的生活环境有关。唐代是我国最繁荣昌盛的时期,人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心情自然愉快,诗人们自然也有好心情去赞美诗情画意的生活,“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这就是对当时生活的最好写照。
说到社会环境对百姓生活的影响,也让我想起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明末由于政府腐败,老百姓生活困苦,不幸又遇到旱灾,人民几乎无法生活,于是激起了农民起义,李自成高举义旗,并得到各地百姓积极响应。经过30多年的激战,明朝终于被推翻,并沉重打击了清朝。尽管李自成后来也因为政治腐败的原因没当多久的皇帝,但若是明朝后期不是如此腐败,使国家民不聊生,那也就不会有李自成这样的农民英雄来起义,而李自成也仍旧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而已,而社会环境的稳定对一个国家人民的安定团结之重要也是显而易见的。
明白了环境与人的关系是如此之大,咱们更应该重视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在逆境中咱们要百折不挠,在顺境时咱们要善于利用。但不管环境如何,更重要的是咱们自己的心态。“事情的成与败,取决于人的心。”的确,哪怕咱们生活在多好的环境里,但咱们的心若不思上进,也始终不能成才。所以,咱们应当珍惜和利用咱们现处的良好环境,培养出一个坚强,善良,美好,上进的心!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一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地球后。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二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三
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这本书向我们主要介绍了17种昆虫。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四
故事从主人公还是一个小女孩开始,讲述了她一生追寻和传播美丽的爱的故事。作者用敏感而又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一幅动人的画面,主人公花婆婆带领我们走进一个花的世界,让我们身心都沐浴着花的芬芳,这是心与心的碰触,是对“美丽”的热爱与向往!
这是一本可以净化人们心灵的好书,它让我们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找到了几许纯净,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花婆婆一样怀着一颗美丽的爱心,努力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那么美丽将无处不在,花婆婆选择用种花来装点世界,我们可以选择做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事情大小,只要有心就一定能给我们的世界带来美丽。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但却都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的.人!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尽一点微薄之力,我们的世界就会更美好!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丽,让我们都加入到“花婆婆”的队伍中来吧!“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相信你在给予爱的同时会收获更多的爱!
在每个小朋友都希望圣诞老人送给自己礼物时侯,我们的胡老师送给我们一个最珍贵的礼物《花婆婆》。
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叫艾莉丝,从小就答应爷爷要做三件事情。第三件事情是让世界变得更美丽。他长大后,去过很多地方旅游,在一次骑骆驼时受伤了,于是便找了一栋靠海边的房子住下来了。她把鲁冰花的种子洒在房子前面新开辟的小花园里,第二年的春天开了五颜六色的鲜花非常美丽。于是她决定撒更多的种子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她把公路边,教室的前后,教堂的后面等很多地方撒下了种子,希望能够明年更美丽。很多人都不理解她的举动,大家都叫她‘怪婆婆’。又过了一年的春天,镇子上开满了各种颜色的鲁冰花,小镇上因为有鲜花的衬托变得格外的漂亮。后来大家都亲切的叫她为‘花婆婆’。
花婆婆把种子撒在大地上让世界变得美丽,老师把知识教给我们,让我们成为祖国有用的人,世界因为知识变得更加美丽。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医生,让更多的人不受疾病的困扰,更幸福,让更多的病人能看见世界的美好。
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做个像花婆婆那样的人,答应别人的事情要讲信用,说话算数,好好学习,不辜负老师和家人的期望。大家一起来加油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丽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当花婆婆还是一个小女孩时,常常坐在爷爷的腿上听他讲故事。每次爷爷讲完故事,她就会说:“爷爷,我长大以后,要像你一样去很远的地方旅行。当我老了,也要像你一样住在海边“但你一定要记得做第三件事,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
小女孩很快就长大了。她当了一名图书管理员,为大家做了很多事,自己人也看了很多书,明白了很多道理。
她去了一座真正的热带小岛,小岛的村长送了她一个漂亮的珍珠贝,上面刻着一个天堂鸟和一行字“我永远记得你”。她还爬过雪山,走过沙漠。当她从骆驼背上摔下来以后,她在海边买了一座小房子住下来。“对了,我答应爷爷,要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但是做什么好呢?她不断地想着这个问题。
冬去又春来,她爬上山顶,发现那里开满了一大片蓝色、()紫色和粉红色的鲁冰花。于是她买来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一路走一路撒,撒在了公路和乡间的小路边,撒在了教堂后面,撒在了空地和高墙下面。第二年春天,这些种子几乎同时都开花了。她终于完成了第三件事,也是最困难的一件事。
她现在已经非常老了,头发也白了,可她还是在不停地种花,每年都开出更多更美丽的鲁冰花。
人们都喊她:“花婆婆。”
花婆婆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种出美丽的鲁冰花,做了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
从故事中我知道了,让世界变得更美丽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去做的事情。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五
在元旦放假三天中,我读了一本叫《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是一本描写小学六年级学习生活的一本书。整本书幽默搞笑,富有童趣,真是令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写的。杨红樱在19岁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她出版过《女生日记》、《男生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等。
这本书是《那个骑着车轮的蜜儿》的续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红宫小学的学习生活。由于蜜儿当上了六年级的老师,她学生的学习气氛又一下子变得热烈起来了。她带领同学们给“不快乐”办葬礼,去郊外玩耍,和孟乔儿去家访,看哪些家长是“爱心杀手”……让我们看到了天真的童心与孩子们的向往。
其中,给我映象最深的就是蜜儿和孟乔儿扮成探长和探员去孟乔儿的同学家家访,最后几乎每位家长都成了“爱心杀手”。“爱心杀手”顾名思义,就是爱的太深,太重,最后反而把别人都害了。在文章中写到,孟乔儿好不容易放假和父母在一起能吃个“团圆饭”,可是孟乔儿的爸爸却让自己的女儿没吃饭就去上了2个小时的英语课,一直到九点多才回到家,孟乔儿累的没吃饭就睡觉了,到了第二天,本来是周末,可以好好休息,但孟乔儿的父母又给孟乔儿报了俩门补习班……文中的父母是想“望女成凤”,都是为了女儿的前途,但他们都不考虑女儿的感受,仿佛女儿是一个机器,塞给他什么,她就会什么。他们一门心思是为了儿女好,为什么到头来却背了个“爱心杀手”的称号?他们一直是非常纳闷的。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六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七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小草的气息,透过厚厚的树叶,给‘永无乡’遗失的‘男孩’带来如母亲般温暖的阳光。
在皓月当空,繁星点点的夜晚里,彼得飞进孩子们的梦中和他们在一起去做游戏,给他们讲自己的冒险故事,陪伴寂寞的孩子们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
他是一个勇敢,富有冒险精神小孩。
路边的小草手拉着手,和着风儿的节拍,快乐的舞着,跳着。路边的桃花,开得热闹极了!芳香的味道,在空气中一圈一圈弥漫开来……风儿从鼻子下面掠过,一股清香,甜甜的,泌人心啤。今天真是个购物的好天气。
坐在公车上,无聊极了。我打量了周围的乘客。突然瞥见有一只手伸进了一位老奶奶的包里。我正准备喊“抓小偷”,那个小偷突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到嗓子眼的话,又吞了回去。眼一睁睁看着小偷拿走老奶奶的钱包,下来扬长而去。
我后悔极了,老是不经常告诉我们,要勇敢打击罪犯吗?我却在罪恶面前低下了头。我的胆小,懦弱,放任了罪恶的蔓延。要是勇敢的彼得。潘在这儿,他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他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孩。
他还收留了许多“遗失的男孩”。那些孩子就趁粗心的保姆不注意到时候向外张望,不小心从儿童车里掉了出来。很长时间都没人认领,为了节省花费,他们就远远的送进了“永无乡”。是善良的彼得·潘收养了他们。彼得.潘虽然爱恶作剧,但他心底还是善良的。除了和海盗们,岛上所有的居民都是彼得的好朋友。礁湖里的人鱼不知为什么总是和孩子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但彼得是个例外。它不但可以和人鱼们一起聊天,还可以和她们一起嬉戏玩乐。
彼得.潘身上的精神是我没有,也是我应该学习的,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流芳百世。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八
初识《简爱》,是在高中时代的学校图书馆,记得当时一到课外活动时间,我便一路小跑,快速向阅览室跑去,为的是能占到位置,看到我心仪的书籍,那时候最喜欢的便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当时正和书中主人公差不多的年纪,也有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和憧憬,对于她的童年经历深表同情,痛恨她的舅母和表兄妹,羡慕她虽出身贫苦却不自卑,克服重重困难,勇敢的追求爱情的精神。
再读《简爱》,已到不惑之年,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变成了整日柴米油盐的家庭主妇,生活虽单一,却也不是无趣。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务实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生活也算惬意!适逢假期,就拿起了儿子床头的《简爱》,谁料想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读完,大呼过瘾!的确,不同的年龄,对事物的解读是不一样的!我庆幸自己能摆脱家务的束缚,零距离接触简·爱,能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荡涤自己的灵魂,也让我坚定了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的决心!
同样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我也是在一线岗位勤勤恳恳的工作了20年,期间虽然也会有各种想法,但都被养家糊口的重任打压下去!真的佩服简爱,想了,就去做!有着极强的执行力!按说她生活了8年的地方应该会带给她安全感,年龄一到,找个合适的人嫁了,衣食无忧,其实也蛮好。可是她却不满足于现状,太安逸的生活以及闭塞的环境让她感觉索然无味,她想去更广阔的天地闯一闯,于是趁一次外出时间,她投了求职信。历经一段忐忑不安的等待后,简终于盼来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人给她回信了……她兴奋极了,就像已经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一样!接下来的日子虽然不一定会总是晴空万里,但一定是充满着希望的!冒险是值得的,人生在世,不拼搏一回,难免会留遗憾!
冒险精神是前进的动力!简就具备了这种冒险精神。虽然慈善学校衣食无忧,可她厌倦了这种年复一年重复的工作,迫切地想去外面看看,毕竟她才只有18岁,是个做梦和憧憬的年纪。终于她可以离开她生活和工作了8年的地方,去往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小女孩(阿黛尔)当一名家庭教师,她终于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里施展自己的报负,终于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与此同时,她也遇到了一群真心希望她好的人,开始的谭波儿老师,学校的管事也对她不错,听说她要走的消息,没有横加阻拦,而是给她写了封声情并茂的介绍信,使她以后的路更加美好。一个人的生存与成长总离不开贵人相助!同样的事情如果有人推你一把,会变得越来越好,反之肯定越来越糟!所以人要多积善缘,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人的一生会遇到多个贵人,我觉得应该保持感恩之心,才能不断向前!简爱也是,罗切斯特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真爱,也是她其中一个贵人,从最后的情节来看,简也是罗的贵人。他们的初见是那般自然,罗骑着马出现了问题,她正好出现在那里,问他是否需要帮助,从此俩人对彼此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简,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很帅,却有着运动员一般的身躯,健壮无比。初见虽然不是那么深刻,但也有了显著的印象。那时候简还不知道那就是真正雇她的主人罗切斯特。第二次见罗,简才知道那天树林里见到的人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有些紧张,但还是从容不迫的回答了他的问话。从这以后,简更加认真地教着自己的学生,慢慢地给她改掉了好多不好的习惯,学业也有了进步。罗非常满意孩子的成长,时不时地找简交流一下孩子成长。
有了钱之后,她本可以寻个好人家,踏踏实实地过着好日子。可三年后她却选择回到桑菲尔德,回到她的爱人身旁,这时侯的庄园已完全烧毁,她的爱人已面目全非,在不远处的一处庄园里艰难度日,只有两个忠实的仆人在伺候着,罗虽已是自由身,却伤了双眼和一条胳膊。原来,他的妻子点燃了庄园,要跳楼的时候,罗为了救她和庄园里的所有人,最后一个离开火场,却被砸中身体,造成伤残。从此罗一蹶不振,谢绝了外界的所有拜访和活动,孤独度日。
简是个善良的姑娘,为了挚爱,她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没有退缩,虽然所爱的人这时候已变得手臂残疾,双眼失明。试想现在能有几个姑娘能嫁给一个比自己大20岁,还有残疾的人呢?前提是她还很富有。我觉得这里更多的是对爱的坚守,也唯有爱,才会让人做到这一点,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在简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罗渐渐地走出了人生的低谷,迈入了自己的春天!俩人偷偷地去领了证,婚后他们特别尊重和珍惜彼此,互相成为了地方的依靠!
书的最后,两位主人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了可爱的宝贝,罗的其中一个眼睛也恢复了视力!这真是天大的好事,真是上帝保佑。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认真的面对生活,坚持自己的梦想,那么梦想就一定会实现!因为生活必会厚待认真对她的人!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打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而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认识了一位坚强、勇敢、独立的女士。
简·爱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独立,坚强,敢于冲破社会的牢笼……她的这些品质,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还影响着我们。
简爱在舅妈家的生活是不幸的,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小小的简爱经受了多少折磨呀!她一度的忍让,一度的服从,但这并没有提高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反而让舅妈更加的肆无忌惮。终于,简爱忍不住了,在一次经受了表哥的毒打后,她开始反抗了,这时的简爱,充分表现了她自尊自爱、不屈不挠的品质。我是多么的敬佩她啊!有时我们也是这样,逆来顺受,总是以为忍忍就过去了,但这样,只会让别人更加猖狂。所以有时我们要拿出勇气,去和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勇敢斗争。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简爱从不因为自己是家庭教师而自卑,而认为,她和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在他的面前,简爱所表现出的一种独立,理智,自信,吸引了罗切斯特,同时也吸引了我。简爱她没有因为自己身份的卑微而低声下气,反而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对自己的尊重,这种自信,才是女人最美的魅力。我们也应该对自己充满自信,面对人生,我们要鼓起自信之帆,乘风破浪,驶向成功彼岸。
简爱并不美,但她却刻入了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因为她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告诉我——虽然我并不伟大,但我是全世界仅有的马晶钰。我不是红花,但我是一片独一无二的绿叶;我不是雄鹰,但我是一只独一无二的小鸟。我同样也为世界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他是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他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他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他却从不一样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他的欺负,并且他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他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惩罚。
可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可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向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仅有勇敢应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窗读后感参考篇十九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