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热门14篇)
在商务领域中,合同是确保交易安全和保障权益的重要工具。在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准确描述和界定。在签署合同之前,可以先参考一些相关的合同模板,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要素。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一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人员超过300人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持有资质证书。
1.5人员名单、年龄、身份证、健康证明。
2.开工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开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方批准。
4.发包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发包方指派同志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
6.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铁路安全规程、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承包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5.承包方施工前,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必须编制“三措一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交发包方审核,对“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作业。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8.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隐患,要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隐患确已消除后方可准许继续施工。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交通、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4.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备(含造成向莆线既有结构损坏等)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响向莆线联调联试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项目开工前,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预留工程款的1.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50万元;。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20万元;。
5.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8万元;。
6.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7.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8.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9.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10.发生一般事故,每次处罚1~5万元;。
11.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监理单位或发包方有权处罚50元至1000元。
12.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处罚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罚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处罚10万元/次。
18.承包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承包方签字同意,发包方按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承包方在2日内将罚款交到发包方,超时未交按2倍罚款金额在保留金内扣除,对超出保留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对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讨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19.本标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未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适当奖励。
九、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各执二份。
十、其他事项。
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安监负责人:安监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二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为了搞好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处罚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三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统筹,以施工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及管线施工单位为主体共同推进管线建设,统一签署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各管线建设相关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查询和探测施工区域的既有管线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形成既有管线情况一览表,各参建单位共享。既有管线的产权单位以及相关勘测单位对查询和现场探测工作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现场探测工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在工程开工前,参建各方应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方案,签定管线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的管线保护责任领导和现场责任人,编制处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在开挖施工前,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线保护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进行管线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建设单位统筹、监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和保护协议;管线权属单位必须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管线权属单位未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导致施工损坏管线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线,为确保现状管线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线安全保护协议:
一、各方职责。
(一)前期准备。
1、管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向其取得各类既有管线的图纸等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在合理时间内配合完成资料提供,并委派专人进行现场既有管线情况交底。
2、管线施工单位必须在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指导下制定管线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交道路建设单位备案。
(二)施工过程。
1、在施工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线安全保护方案及本保护协议。
2、在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既有管线资料及交底内容进行人工探挖,确切掌握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当管线实际情况与资料内容不符时,暂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反映。相应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现场责任人到场指导,管线施工单位需在现场责任人的监护、指导下继续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线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管线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请其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相应单位要给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线监护人员须积极配合支持施工单位,负责指导其在既有管道附近开挖探管及施工的监护工作,同时在既有管道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监护。对连续施工需要跟踪监护项目,须派人24小时做好监护工作。
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设置警示标志,积极配合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监护人员工作,严格按其指导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为,既有管线权属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强行施工。
(三)事故处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管线损坏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相应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抢修并做好原始记录,严禁晚报、瞒报。管线权属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做好事故抢险和处理工作。在事故处理完成后,各方应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本安全保护协议的规定做好责任认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专项补充内容。
本协议参建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确认的管线图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
三、安全责任人。
本协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领导及现场安全责任人如下:
单位名称。
安全责任。
领导联系电话现场安全。
责任人联系电话。
四、签章确认。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权属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做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建设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结算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采用轻钢结构,主要用材要求如下:
1)结构钢柱、钢梁采用材质、次构件材质采用。
2)屋面板选用型彩钢板,颜色。
3)墙面板选用型彩钢板,颜色。
4)屋面檩条、墙面檩条均为。
5)天沟为镀锌钢板天沟,
三、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钢柱、钢梁、吊车梁、支撑、拉杆、檩托、檩条、屋面板、墙面板及配套附件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施工任务(设计如有变更,变更增加部份甲方应先补齐增加部分的金额)。
2.甲方负责基础、地面、水沟等土建工程。
四、工程造价:
1.以承包界定工程量为工程总包,实际施工时按实际场地大小调整厂房,长度、跨度不变,工程总价约为元整元整),每平方米造价为(不含税)。
2.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有效工期定为1、制作期限为合同生效后日历天2、安装期限为,工期计算时间以甲方基础完工通知乙方进场的时间为准。在履约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的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则工期顺延。
二、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所影响的工期则工期顺延。
三、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则工期顺延。
四、因甲方图纸中产生矛盾乙方无法按图施工必须做出变更则工期顺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一、施工安装钢结构件进场前一星期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运输道路、接通水源、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排水等的批准手续)。乙方用水电及接线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运输道路(指吊装工作范围内)能行走平板车及16吨汽车吊。
二、任命甲方驻工地代表必须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三、负责工程拨款与其它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
第四条:乙方责任。
一、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二、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人员的安全保险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乙方的材料、设备等;甲方配合保安工作。
三、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gb50205—95》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进度。
第五条:付款方式。
钢结构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签定3天内,支付预付款30%元整(大写:元整);。
二、刚架进场再付进度款30%元整(大写:元整);。
四、工程在竣工之日起免费质保一年。
五、合同签订地点:长沙。
注:合同生效时间为预付款到账当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工程分部隐蔽验收。
一、乙方单位必须坚持按施工详图及说明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达到施工图说明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对暂未有检验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可由甲、乙双方和设计方共同商定。
二、工程如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监督,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确实是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主要责任。
三、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条件,争创优良工程。
四、工程施工中,甲方就有关工程质量提出的合理问题,乙方须先行解决,方可继续施工。
第七条:竣工验收。
一、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在三日内通知甲方,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在三天内提出验收意见,如有修改,乙方按修改意见免费修改;如修改意见是属于甲方另外要求更改的,所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能提出验收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甲方承认工程验收合格。
四、乙方在合同确定的工程现场之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竣工验收后7天内全部撤离,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工程保修。
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内,如发生施工质量的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如属使用不当或其它甲方原因而发生的问题,可由乙方维修,但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从超过3天次日起,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以逾期3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单项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三、一方逾期结算,从逾期3天次日起,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工程总造价的1%乘以逾期的天数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四、如乙方所有构件加工完毕可以进场安装,甲方必须通知乙方构件进场安装,若甲方因为土地使用权问题、资金问题等不能如期进行构件进场安装,超过一年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所有构件及预付款,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五、工程停工或缓建。承发包双方应即时协商,有关承包方现场材料的保管或交付应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书面协议,由过错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六、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禁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其它。
一、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否则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向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止,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于增加附件协议,以时间为后者有效。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五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20、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21、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至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2、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23、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2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25、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施工。
2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止失足踏空。
2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8、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具、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29、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六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20、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21、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至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2、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23、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24、高空作业所用小型设备(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25、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26、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施工。
27、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止失足踏空。
28、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9、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具、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3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北京蓟门知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日期:
乙方:北京恒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日期: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七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建筑法》的原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开工时间:
5、竣工时间:
6、质量等级:合格。
7、合同价款: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2、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3、负责委派现场代表随时进行全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面验收。
4、负责缴纳一切税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承包范围的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不能使用低劣伪假商品。
第四条合同价款调整。
调整的条件:因甲方要求至使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由甲方认可后进行调整列入工程总决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工,预付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保修。
按建设工程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九条之保修制度执行。
第七条其它约定(补充条款)。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八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九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通州非常1+1住宅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20xx年8月12日起,甲方使用乙方的80型吊篮52台,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吊篮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维修、保养、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指导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方公司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装、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域并负责现场协调,甲方应标出安全警戒线并设监护人员。
五、甲方负责吊篮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出现的物品丢失和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乙方提供的安全绳上,甲方因违反《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不灵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修、使用、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工人配合过程中出现的坠物、坠人等非机械事故由甲方自己负责。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十
发包人:甲方(名称):
承包人: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此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高空安装灯具、线路铺设及调试合格。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安装洗墙灯、投光灯(包括接线穿线管、无穿线管、管线刷漆、灯具刷漆和配电箱安装等)总金额为元整。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之后付至全款的70%,即元(小写)元(大写)。验收合格后1月付剩余的30%,即元(小写)元(大写)。
5、甲方责任。
(1)提供临时电必要措施,确保工方正常施工。
(2)协助调节由于施工出现的经济纠纷。
(3)按合同规定按期付款。
6、乙方责任。
(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并保证甲方的.顺利交工。
(2)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由乙方原因造成灯具丢失或损失的,则照价赔偿。
7、纠纷解决。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异议和纠纷应充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工商部门仲裁和司法部门裁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十一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有责任: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验收合格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广告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指出错误;
2) 为加强联系,甲方应指派专人在服务现场实施监督,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3) 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务款;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高质量完成工程;
2) 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3) 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各种设施,因乙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4)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中止合同;
2) 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予以赔偿,按工程总额的50%(百分之伍拾)。
四、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甲方电话及地址: 乙方电话及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1、工程名称:
2、承包内容:(包工,包料,包安全)。
3、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必须包含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劳动、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管理、总分配合,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4、承包价款:
1、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2、组织各相关方进行验收。
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工程结算。
1、施工范围内保修壹年,按施工安全规范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其他堆积物,生产的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有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甲方(名称):
承包人: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装修合同书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此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高空安装灯具、线路铺设及调试合格。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安装洗墙灯、投光灯(包括接线穿线管、无穿线管、管线刷漆、灯具刷漆和配电箱安装等)总金额为元整。
付款方式:完工之后付至全款的70%,即元(小写)元(大写)。验收合格后1月付剩余的30%,即元(小写)元(大写)。
5、甲方责任。
(1)提供临时电必要措施,确保工方正常施工。
(2)协助调节由于施工出现的经济纠纷。
(3)按合同规定按期付款。
6、乙方责任。
(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并保证甲方的顺利交工。
(2)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由乙方原因造成灯具丢失或损失的,则照价赔偿。
7、纠纷解决装修合同简单版。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异议和纠纷应充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工商部门仲裁和司法部门裁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