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上市合同协议(专业20篇)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备的一种法律文件,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的写作需要注意结构清晰、语言简洁、具备可执行性等特点。在下方,我们将为大家罗列一些合同法律常识和相关案例,供参考。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一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褓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基数(按_________万股股本计),每增加_________万股股本,月费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诺书。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职务)期间及有关法定的期限内,保证遵守国家现有的和将来公布的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和将来作出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督促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有关法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与本人有关职责和义务,并对本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为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越权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发布的本公司任何信息,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询问,及时如实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本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__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简称:
代码:
信用评级:
担保人(如有):
债券面额:
期限:
利率:
发行价格:
发行总量:
交易平台:
募集资金数额: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
第二条乙方承诺按照债券有关募集文件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条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债券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上市费用及其标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上市费用,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乙方应当于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当及时将债券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报告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聘请董事会秘书或者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者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三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四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五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_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_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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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债券自查报告。
债券交易员工作总结。
置换债券自查报告。
债券交易员工作总结。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七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八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xx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xx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九
一、上市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与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规格为209×295毫米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债券上市申请材料”字样;
2、债券发行人名称。
(三)份数。
发行人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二、上市申请材料目录。
(二)有权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五)公司章程;
(六)公司营业执照;
(七)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
(八)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九)债券实际募集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见附件2);
(十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
(十二)担保人近三年资信情况与担保协议(如有);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十四)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
(十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根据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截止年月日,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元。
现三方同意将丙方应付给甲方的部分债务(金额:人民币元)转移。
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日内直接向甲方偿还上述元债务,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三、除上述元债务由丙方转移给乙方承担外,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
承担对甲方的其他债务的偿还义务。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需按与甲方签订的原合同及其附件约。
定的相关条款履行付款义务。同时,乙方承诺对丙方的上述债务(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向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乙丙双方对上述债务的转让事宜。
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九、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一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5000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四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_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20_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五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债券上市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
通知书。
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5000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乙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承诺书。
》。乙方应确保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本《承诺书》。一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应告知并督促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期间及有关法定的期限内,保证遵守国家现有的和将来公布的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和将来作出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督促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有关法律和遵从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与本人有关职责和义务,并对本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为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越权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发布的本公司任何信息,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询问,及时如实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bp机: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
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第二条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第三条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
说明书。
中确定。
第四条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登记托管。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第七条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第八条信息披露。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20xx年发行的债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六
第十条、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三)财务报告;
(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
(五)筹集资金的用途;
(六)效益预测;
(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
(九)债券的利率;
(十)债券总面额;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二)营业执照;
(三)发行章程;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
[1][2][3]。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八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十九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2.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二条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乙方系依法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合法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产权界定法律业务、企业改制法律业务、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等资格。
第三条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次发行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指派有相关业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甲方发行债券工作法律事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服务工作范围。
第一节律师服务工作的宗旨及目的。
第四条律师服务工作的宗旨及目的是:通过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次发行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二节确定律师工作范围的原则。
第五条律师工作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而确定。
第三节乙方服务工作范围。
第六条作为本次发行法律业务服务的律师,主要职责是从甲方的利益出发,为本次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以便本次甲方委托事项的工作符合规范化、法律化的标准。
第七条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的咨询和服务。并且与其它中介机构分工合作,协调好关系。
第八条乙方律师可对甲方本次发行审批中的文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九条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2.根据本次债券发行需要,对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协助甲方审查各种申报文件,审查承销商销售债券程中的所有债券认购文件;。
5.配合主承销商回答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促使该项目尽快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查;。
6.参加甲方与本次发行有关会议。
7.根据需要对甲方进行实地调查;。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
9.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监管机关的审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0.为公司发行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2.甲方就有关疑难、复杂的问题有权向乙方律师随时反映和沟通,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公司发行有关的会议。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完成第九条所列事项所需文件资料。
3.甲方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或披露为出具有关法律文书所需要的全部有关事实;。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和重大遗漏之处。
6.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律师联系,并予合作;。
7.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及通讯设备以供乙方使用;。
8.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4.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2.乙方有义务随时提醒甲方注意其与有关当事人及在各种事务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7.乙方在保证其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总体工作安排;。
8.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0.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保密。
第十二条乙方律师对其在服务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在服务工作中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章费用。
第十四条根据《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辛勤工作的报酬,是律师自身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律师价值的认同,是法律服务质量的体现。根据上述有关规定,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主要考虑下列因素确定:
1.甲方委托事项所涉及法律关系繁简及重要性;。
2.担任服务律师的.社会信誉、工作水平和人数;。
3.办理服务事务所需工作时间;。
4.办理服务事务所的疑难程度;。
5.律师所起的作用;。
6.办理服务事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7.律师要承担的文件制作、通讯、管理费、税金等成本开支;。
8.律师的执业责任风险保险;。
9.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控的行业惯例;。
10.法律业务所涉及的财产标的;。
11.法律事务对委托人所产生的声誉及利益影响;。
12.国家颁布的律师收费标;。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同意为本次发行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专项律师服务费共计万元人民币(此费用包括律师服务费以及因律师服务所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进驻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万元人民币;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律师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在乙方服务期间,甲方单方终止服务,甲方应按前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凡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
第二节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委托服务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合同必须终止;。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由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甲方:公司乙方: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债券上市合同协议篇二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
通知书。
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