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管方案(优质15篇)
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来解决问题。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方案案例的分析和评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方案的优缺点。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一
监管方案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权益公正分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防止市场经济中因出现各种恶性竞争而导致的舞弊以及非法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监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我对于监管方案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从调研、制定、实施、反馈、改进等五个方面具体谈谈我的体会。
一、调研。
监管方案是依据专业知识、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来进行的,因此在制定监管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调研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相关领域的市场经济和法律法规动向,掌握行业现状以及评估监管的必要性。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互动,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这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和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同时得到一些实用的参考数据。基于此,我们可以使监管方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发展,并且更好地满足各方利益的需求。
二、制定。
制定监管方案需要融合多方面的考虑因素,包括统筹考虑各类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坚定执行政策导向、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证制定方案的科学性和实践可行性等。我们需要对监管的目标和监管的范畴进行分类,对不同的情形分别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比如,我们需要区别对待监管重点领域和一般领域,有效的制定监管计划来保证资本规范使用、市场公平、消费者利益和数据安全等。此外,监管方案制定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形式和措施,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相关监管目标。
三、实施。
在监管方案实施中我们需要考虑多方因素,比如,监管场所、监管方式、监管周期、监管监督等。我们需要有计划地进行督促检查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舞弊行为,监管方案的实施需要注意结果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和政策。
四、反馈。
监管完成后,我们需要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并积极地加以解决。监管反馈主要是为了及时纠偏和改善监管效果,根据监管计划的目标进行反馈,根据监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反馈也应该是双向的,除了监管机构向被监管机构发出警告或处理决定之外,还应该设置各种渠道,让监管方案的实施效果得到各位利益方的反馈和意见,建立维护公正与公正利益的平台。
五、改进。
监管方案的改进是监管方案循环的最后一步。我们需要利用整个循环流程的数据和反馈,来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监管方案。监管的改进需要做到制定更加精细,增加监管措施实施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改进还可以加强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增强监管方案的公众满意度和社会支持度。
综上所述,监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方位的考虑,同时,周期性地反馈和改进也是不可少的方法,这样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效地达到监管的效果,最终推动市场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二
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三
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改革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效率,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架构是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划网定格,并层层分解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应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以稳物价、助和谐、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地域各类商品服务价格及其价格行为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全覆盖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划定网格。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所管辖区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并结合行业部门条条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片区形成若干监管格,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监管格进一步细化形成监管子格。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定方式将各监管格和子格有机联系起来,形成本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为一、二、三级监管网,监管网所属区域的监管格和子格,分别为本级网的监管格和子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网格,要立足现有条件实现有机链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或与其他信息网络联网管理。
(二)选定人员。
为确保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有序推进,省、市级网格要分别明确三级责任主体:监管网负责人、监管格负责人、监管格责任人,县(市、区)级网格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格员,实行逐级负责制。监管网负责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监管格负责人由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监管格责任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物价工作人员担任,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监管格责任人,有子格的要配备子格责任人;网格员由价格主管部门在经营者、社区和相关组织中确定,—2—或在社会人员中选聘。
(三)设定职责。
监管网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本级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的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和督促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局性监管活动,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监管格负责人主要带领本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网格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具体计划和措施,督促指导网格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网格内各项价格监管工作的落实,保证本网格的正常运行。监管格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网格员履行职责,承办所在网格本级价格部门职责内市场价格监管的具体业务,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网格员主要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络和指导相关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收集群众价格意见和建议,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化解价格矛盾等。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由各级物价部门细化。
(四)确定对象。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对象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工管辖范围内所有商品服务价格及其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管中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网格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监管对象要建立监管台帐。
(五)确定任务。
—3—1.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明码实价,不断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重要时段,以及对重点监管对象可视具体情况加密检查频次。市场价格巡查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填写日常市场巡查记录并归档。
3.及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热情受理、依法办理、及时回复每一件价格投诉和举报,确保网格内的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监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柜)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5.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按要求完成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宣传任务,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价格问题,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需要的价格信息,逐步建立并提供经营者价格诚信度查询服务。
6.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配合价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规范。
7.适时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服务。
—4—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相关行业主要经营者价格行为特征,进行监测,发现市场价格明显异动或价格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时要及时预警。
三、网格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网格员在做好日测基础上每周向监管格责任人报告一次市场价格情况;监管格责任人每周对网格员报告的情况进行一次整理,每月向监管格负责人报告一次情况;监管格负责人每季度要召集监管格责任人分析一次市场价格情况,并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监管网负责人每半年要系统分析一次监管形势并向上级监管网报告。各级责任人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应急处置。当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决定时,所涉及区域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同时转入应急状态运行。在应急状态下,网格各级责任主体均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实行信息日报制。
(三)互联协作。本网格如有价格监管事宜需要其他网格协助办理的,可向相关网格提出协作请求,相关网格应予积极协助。如有相关价格监管信息对其他网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时,应及时向有关网格通报。
(四)市场巡查。各级监管网每年至少组织3次市场价格巡查,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敏感时期必须组织巡查。
(五)案件查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仍按法定分工办理,—5—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给予极积配合和支持。
(六)舆情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建立舆情监控、发布、采集、处置工作制度,提高媒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各级监管网都要配备一名舆情管理员,负责舆情阅评、监测与预警,及时搜集易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前瞻性信息,对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督导考核。上级市场价格监管网要加强对下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监管格和子格)运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省物价局对市州网格运行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督导抽查一次,每年集中考核一次,平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县网格的督导检查办法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014年3-5月份,省物价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经营者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进行部署。
—6—局完成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的编制任务,初步实现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化管理。在此期间,省物价局拟召开一次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1月1日起,按网格运行机制试运行。
(三)检查完善。12月份,省物价局对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修订网格运行机制,促使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也是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各县(市、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巡视督办,确保按进度和要求落实建网工作。要加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
—7—传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基层推进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努力搞好保障。实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予一定财力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湖北省物价局2014年6月3日印发。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四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的规模与开放度也逐渐扩大,由此而来的风险与机遇同生同死。如何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成为监管的重要职责。监管方案是制定金融监管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本次监管方案学习研讨中,我从三个方面深入思考与探讨,对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做如下总结。
监管方案包含各市场各机构多方位的监管内容。其中最令人关注的便是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监管方案中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也落实了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措施,比如严格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另外,监管方案也提出了如何推进简政放权,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提高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这些举措反映了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各种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展现了监管部门的敏锐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监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是监管部门的一个必然职责,也是达到监管目标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本次学习中,我们发现,监管方案的实施将对金融市场产生积极影响。首先,监管方案引导和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其次,监管方案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市场的健康度和透明度。再者,监管方案强化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与作用,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总之,监管方案的实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是制定监管方案的首要目的,也是实施监管方案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学习监管方案的过程中,发现监管方案能够对各类金融从业人员、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多方面进行有关的指导。监管方案的规定将利用社会遵守它的约束力,促进各类金融主体遵纪守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如何发挥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成为我们在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监管方案作为监管政策实施的基础,其中存在一些具体实践中的困境,如如何平衡监管与自由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如何防范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或过度干预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的解决,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我们在研讨与实践中,深入剖析形成成果的同时,认真总结和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稽查力度等。
五、营造金融市场健康氛围。
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在保证竞争充分的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给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和公平的投资渠道,这是金融行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通过我们学习和研究监管方案,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管思想,依法行事,营造金融市场良好的发展氛围,保证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为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综上,监管方案的实践与研究,是监管部门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必须深化的重要任务,学习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来认真思考和解决相应的问题,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行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五
优秀作文推荐!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六
根据《关于在肥高校、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的通知》(合疫防指办〔xxxx〕113号)及我校《关于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开展线上教学的紧急通知》《xxxx-xxxx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安排》要求,为做好学校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督促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与效果,保证实质等效,现制定《合肥学院xxxx-xxxx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xxxx年4月1日起,结束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确定。
全校开设的'所有线上课程。
1、线上课堂听课。
实施校、院两级实时线上课堂听课。
学校层面将由校领导、校级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人员对教师线上课程进行抽查听课。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线上教学活动监控与评价方案,于xxxx年4月8日(下周五)17:00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档发至313348641@,纸质材料交行政楼323办公室),充分发挥院级督导的作用,在线上教学活动期间实现所有老师线上课程至少被听1次,做到线上课程监控全覆盖。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合学生处在“今日校园”app中发布教学活动调查问卷(每周一次,校学生处组织辅导员推送发布)。各教学单位需提醒、督促学生按时填写并提交问卷,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对线上教学活动的意见与建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对问卷数据进行整理汇总,配合各教学单位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七
第一条为落实看守所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公安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二条确保在本所劳动改造的罪犯不发生脱逃、行凶、暴狱、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第三条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
第四条对罪犯实行分级管理、量化管理,实行民警分区包号管理制度。
第五条每月二次狱情分析,对危重罪犯实行跟踪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条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不发生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章罪犯教育。
第七条罪犯投劳前,须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入监教育,并予以考核。
第八条每月对罪犯进行一次集体教育,个别施教每名罪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每年请“四长”来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人生观、时事政治及形势教育。
第三章罪犯奖惩。
第十条罪犯表扬、记功、评定改造积极分子、减刑、假释必须遵照罪犯“双百分”考核的实际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罪犯因违监违纪,应该受到警告、训戒、责令具结悔过、禁闭、加戴械具或加刑惩处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章财务财物管理。
第十二条罪犯给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拆借。
第十三条统一管理罪犯财物,防止私人财物被其他人侵占。
第五章罪犯基本保障。
第十四条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按规定标准调剂和改善罪犯生活;保障罪犯的热、冷水供应;切实做好罪犯的.防暑抗寒工作;保障罪犯人均铺位面积达1.5平方米。
第十五条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第二十二条本责任制80分为及格,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本责任制自2005年5月20日实行,原责任制自即日起废止。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八
监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因为它关乎到社会的法律制度,公正和公平现象,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有效地进行监管工作,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并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监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呢?本文将分享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制定监管方案之前,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则,而不是“一刀切”的方式。监管部门需要了解业务的特点和行业特点,对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进行足够的了解,以此来制定更具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方案。同时,也需要与涉及到的各方人员链条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监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监管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更加需要注意加强监管工作和对象。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要提高监管力度,保障监管对象的态度正确和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程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控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整个监管体系的顺畅运行。
四、加强信息沟通。
监管部门要及时向监管对象传达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促进监管规则的公开透明。同时,接受统一协调和信息共享,积极运用各种信息管理工具,把监管活动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处理和更新,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在监管过程中起到更好的衔接作用。
五、加强督导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督导工作。监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项监督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于需要即时纠正的问题,要表达自己的监管建议,指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监管工作,并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罚和处理,确保监管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监管方案的制定是一个需要经验和实践积累的过程。坚持创新精神和法制化原则,参考优秀的制度案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强监管的实施和改进,为社会和谐和发展做出较大的贡献。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九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切实解决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各种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只有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活动。
(一)批发经营单位。
1、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其销售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销售场所和储存设施、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有可靠的通信设备。
(4)批发单位具有内部管理和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系统。
(5)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6)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5年内未受到生产安全事故而被刑事或撤职处分。
(7)批发单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批发单位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
(9)批发单位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
(10)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它条件。
2、许可证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批发单位必须向县安监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
(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
(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承办人授权委托书;
(7)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携带其原件以供核对。
安监局会同公安、供销部门对经营场地、材料目录、格式进行初审,并核对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报市安监局审查,合格的报省安监局审批发证。
批发单位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向公安部门申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3、经营产品的要求。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从持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购进产品。省内产品各批发单位自行组织进货,省外产品由市供销社统一经营,所购进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经具有合法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测,附有《产品检测合格证》的产品,产品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得购进和经销。销售给具有相应证照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单位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燃放作业单位。严禁经营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磨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性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烟花爆竹,严禁小型礼花弹进入市场销售给群众自行燃放。
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应设立独立的仓库和库区。库区建设应符合城市及村镇规划,仓库建筑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标准、规程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仓库不得用于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外的'其它产品。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对经营企业仓库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公安部门颁发《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烟花爆竹批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危险岗位所有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4、购进、储存、销售登记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环节的监管,批发单位必须建立购进、储存、批发销售台帐,每月底前将烟花爆竹的购、销、存情况报烟管办备案,烟管办会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批发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设定要按照“数量不突破上年”的原则,由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确认安全经营条件后布设。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单位或商户,必须先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烟管办会同安监局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并向市安监局备案。零售网点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无上述证照,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坚决予以取缔。
1、零售网点的设立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设立,应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从严控制”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影响为出发点。
2、许可证的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零售网点,必须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3)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人员的培训证明材料。人员的培训由市安监局负责,不经过培训,一律不准发放《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对零售网点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
3、销售点的货物来源。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从批发单位进货,严禁从非法生产者手中收购烟花爆竹,严禁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4、零售点的日常经营。
经营者证照齐全后,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销售,不得随意变更销售地址,不得设立分点。零售网点在销售地点储存的烟花爆竹限15箱以内并有专用库房,经营者不得在零售点以外进行贮存。烟花爆竹应远离电线、电器等设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专人、专柜销售,专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得小于2米。禁止使用明火和试放烟花爆竹。购买者要求试放的,应到远离零售点500米以外的地带进行,确保安全。
5、日常安全检查及处罚。
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由县烟管办牵头,并会同安监局、公安局、县社以及稽查中队负责。对非法销售的,坚决取缔,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烟花爆竹销售资格,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销售违规产品的,除没收违规产品外,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6、销售结束后的管理。
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代为贮存。各零售点在2005年3月1日前将剩余货物交由土产公司代存。经检查,不是从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应通知县烟管办、公安局按非法购买处理。各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于居民住宅、临时棚舍、闲置废弃房屋内,违者一律视为非法贮存。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县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县成立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崔建发同志任组长,县烟管办副主任王俊申同志、安监局局长宏立松同志任副组长。烟管办、安监、公安、县社、工商、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由王俊申同志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管理和打击取缔非法销售等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下设稽查中队,王俊申同志任队长,宏立松同志任指导员,组成人员从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抽调。稽查中队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执法人员行使正常的执法权限。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2、强化监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进行动态检查,查处事故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日常考核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管理,理顺经营秩序。对人员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严肃处理,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二
为彻底改变辖区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卫生脏乱差等实际问题,提升城市形象,昨日,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中队人员联合花园口镇政府执法中队人员,对西黄刘村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携手展开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重点整治的农贸市场位于花园北路西黄刘村村口。农贸市场每日往来人口繁多,常有市场周边商户突出店外经营,菜贩、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对这些片区的交通、卫生造成了不小压力。
整治中,综合执法人员秉承温情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对突出店外经营的商户、占道经营的`菜贩和流动商贩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告诫,使其能够主动撤离、规范经营;对乱搭乱建的撑竿篷布、遮阳伞、雨棚督促经营业主自行拆除,对私拉乱扯、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治理;对无人认领的杂物和污染环境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本次联合执法累计清理40余处,暂扣违法车辆10余辆。
此次行动规范了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迎宾路办事处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市场周边秩序不反弹。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三
为了扎实做好全县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根据20xx年xx市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加强官方兽医行风建设,坚决杜绝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
为了开展好全市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县畜牧中心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整治活动:20xx年*月1日-*月24日。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4月1日-4月5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并传达到每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4月6日-4月19日)。整治对象包括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官方兽医,整治方式为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见附表一、二、三)。要对照媒体曝光的问题和视频会议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4月20日-4月24日)。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每名官方兽医都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经由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迅速整改。对自查自纠的一般性问题,不批评、不秋后算帐。对不自查自纠的或新发生的问题,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通报、警告、记过等处分。
1.组织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国务院国发〔20xx〕15号、农业部农医发〔20xx〕19号、省政府冀政〔20xx〕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冀政办〔20xx〕35号文件规定,解决基层防疫队伍和机构的编制问题;是否对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推进措施,是否向政府正式报告和与其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基层防疫机构、人员、经费等存在的矛盾和困难。
强能力”行动要求,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贯彻落实。
3.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了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官方兽医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是否对现有在编、在岗的官方兽医进行核查清理;是否对因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官方兽医进行认真严肃处理。
4.监管工作情况。一是检查是否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二是检查是否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建立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是否监督官方兽医按照农业部产地检疫规程及有关规定,严格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依法实施检疫;三是是否监督官方兽医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及有关规定,把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关,严格检查官方兽医是否存在只出证不检疫,隔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否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各类动物防疫监管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是否配备与检疫、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5.证章标志管理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电子证章标志管理制度,领取、发放、使用、回收、销毁证章标志是否有完整准确记录;是否能够做到追溯到具体经手人员;二是检查动物检疫粘贴标志,是否有将动物检疫粘贴标志违规交给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使用的违规行为;三是检查旧式检疫证明回收、处理情况。
6.官方兽医履职履责情况。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农业部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二是检查是否按照农业部《产地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和《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依法实施检疫;三是检查是否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检查是否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五是检查证章标志填写和应用是否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通知》(农牧医发[19xx]85号)的规定。动物检疫粘贴标志是否由官方兽医负责粘贴,或者由官方兽医现场监督粘贴。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取得实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严峻和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4月份,将组织骨干力量,对基层查摆问题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对工作不力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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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贯彻《北京市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现就我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以下实行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既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需要,又要保证符合市、区整体规划和安全规定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责任、强化管理、全力保障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成立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
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为副组长单位;区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按照市、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贯彻。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依据自身安全管理职责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初审、联合审核工作。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区监察局对各部门工作情况予以全程监督。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安监局有关规定,采用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区安监局审批的方式。
2、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一)资格考试阶段。(11月5日至12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防止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11月5日至11月26日)。
区安全监管局于11月5日在网站上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的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xx年2月28日前;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安全培训(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切实提高负责人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3、准考证发放:12月10日。
5、成绩查询及领取证书: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查询成绩,15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书。
(二)工作部署阶段。(11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部署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及联合审批工作。
3、下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工作进行部署。
参与人员:安全监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城管委、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报名公示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区安全监管局在网站上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相关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依照公告规定到所在街道进行登记报名工作。
(四)网点报名和街道初审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各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现场报名,按照《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规定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1月24日至11月26日,各街道办事处依据《20xx年东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表》和《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结合所辖街道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于11月26日下午5点前填报《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情况汇总表》报区安全监管局。
(五)联合审核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委及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审核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安监局《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街道初审后上报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开展联合审核,并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街道初审及各部门联合审核中,对经营场合安全环境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水平高经验丰富的经营单位给予优先考虑。在保证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下,对出现联合审核不合格单位的街道,可以进行第二轮递补申请,未进行递补申请的视同自动减少该街道零售网点的规划名额。
(六)行政许可阶段。(12月27日至20xx年1月14日)。
区安全监管局依据街道初审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的情况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成绩,依法完毕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
1、工作部署:12月27日,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参与的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向各负责人布置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文字材料及规定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材料受理:12月28日至12月31日,对经营单位申办材料进行受理。
3、受理公示:12月28日至1月7日,将受理情况自受理之日起在数字东城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接待社会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单位的经营资格。
4、材料审核及许可证发放:1月8日至14日。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单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并部署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建有关工作。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并指定分管科室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在11月19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络表》反馈到区安全监管局危化管理科。传真电话:
2、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准时完毕联合审批任务。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保障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看守所监管方案篇十五
12月21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永顺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举行。广泛动员青少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让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共同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打造幸福美丽宜居新永顺。
启动仪式现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翔宇宣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群体模范带头作用,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青春力量。各责任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彻底到位,持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启动仪式在舞蹈《和谐盛世》中拉开帷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号召全社会广泛行动起来,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演的《三句半》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整治活动的主题及意义,青年代表们带来的朗诵《与文明同行》聚焦综合整治行动,向青年发出倡议。改编版的歌舞表演《听我说谢谢你》向所有奋战在环境整治中的一线人员致敬。
三句半表演。
启动仪式结束后,学生方阵、文明单位方阵及广场舞方阵进行街道游行,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志愿者方阵分别在十字路口、中心市场、烈士公园等核心地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乱停、乱摆、乱占劝离,清洁打扫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
游行队伍。
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进、陈利勇、田君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承办,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全县各战线文明志愿者、各城区学校学生代表及广场舞队伍代表等1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及志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