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热门19篇)
感悟是一种生活的收获,是对生命的独特体验和心灵的升华。感悟可以是生活的点滴,也可以是思想的闪光,通过细致的观察和思考,我们能够发现更多的感悟之美。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感悟分享,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和思考。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一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关于《金银岛》读后感小学生读后感悟范文的内容,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过了不少的书,但只有《金银岛》让我受益匪浅。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浪漫的海上故事。
这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
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期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齐,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耽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镑的宝藏,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船长指挥有方,医生的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平安反航。
读了这本书,最今我敬佩的是吉姆的机智勇敢。在“伊期班袅拉”号的海盗战和战斗的伤亡,吉姆决定离开木屋,一个人夺回“伊期班袅拉”号,在船上,吉姆险些柀汉兹杀掉,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靠自已的力量夺回了“伊期班袅拉”号。这件事,起到了救回大家的作用。回来时,吉姆因误入敌营柀捉住,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
这本书题材新颖,别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型象鲜明,生动,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着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
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我觉得,《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
我觉得,这本书中除了情节曲折,变化离奇的趣味外,书中人物也栩栩如生。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也被刻画的活灵活现。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在一个小海湾经营着一家名本鲍将军的客店。之后,来了位比尔船长,他经常讲给吉姆一些吓人的故事。
然而由于比尔船长意外的死亡,吉姆踏上了寻找宝藏的漫漫征途。其中对独脚水手西尔弗的角色塑造,尤其是人人印象深刻。他有时凶残,有时温和;又是充满厌倦之气,有时又颇具绅士风度;有时又沉稳冷静,有时又贪生怕死,最后甚至发展到抛弃其部下的地步。人性的善良,邪恶与贪婪在他身上显露无疑。
《金银岛》中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份神秘的藏宝图,至今,以这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
本故事叙述了一件探宝的过程。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少年,在老海盗比尔的手里得到了一份藏宝图,在李沃西大夫等人的组织下,他们决定去探宝。
他们组织一支船队,雇佣了一些水手,结果船上居然混进了扮成水手的海盗。在斯摩力特船长和李沃西大夫的带领下,与海盗斗志斗勇。小主人公也表现出机智、勇敢的一面。比如在苹果桶里偷听到海盗的夺宝的计划、在大海中夺取大船“希斯帕洛拉”号,并且把它开到隐蔽的地方藏起。再回去与同伴汇合时,被海盗捉住。但他能沉着冷静和海盗周旋,最后和李沃西大夫等人齐心协力,终于打败的海盗,并载宝而归。
这件事表明做事要认真并且注意重要细节。我们如果想探险,除了有勇气和胆量,还要有智慧和方法,这样才能最终探险成功,做任何事都是这样,勇气和智慧缺一不可。好了,就讲到这吧。这是一个生死的故事,很好看啊!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二
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
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
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
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
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野心家和虚伪者。
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色彩中存在着矛盾/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教师布置的作业,在习近平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经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我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我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感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我的梦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终,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我的目标,而应当制定一个适合自我,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四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五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六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七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
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八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九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的。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一
我觉得法布尔昆虫记中的内容非常好,有趣尤其是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这种蝴蝶我没见过,但书中,写的非常详细,非常好。
我想法布尔一定是用了好常时间去观察小动物,把玩的时间也用在了观察上,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法布尔还观察了许多小动物有赤脚卵寄生蜂、蝎子、粪金龟,等我佩服法布尔。也希望我以后向他一样出色,我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里面讲了许多昆虫的故事。比如萤火虫会麻痹蜗牛然后吃掉,七星瓢虫会用麻药把敌人麻痹。我看了这本以后,我就感觉昆虫世界很奇妙!
再昆虫记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例如金步甲,当一只金步甲受伤的时候,其余的金步甲就会把那只金步甲吃掉,随以说他们很残忍,还有就是,再一次实验中法布尔,拿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狼蛛胡蜂等来做对比,最后,蝎子赢了,但是这对幼虫毫无做用,幼虫身体里面有一种免疫力。在生活我们要做一个像发布尔一样的有心人。
今天晚上妈妈给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书里讲了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我知道了节腹泥蜂阿布和他们一群的节腹泥峰挖蜂巢,我想蜜蜂也有这么聪明啊,可真了不起。而且比它重两倍的象鼻虫都可以搬得动,并且节腹泥蜂还很聪明,趁小男孩打开盒子的时候,也是放进粪金龟的时候,逃出了盒子。但是这些都是故事,要是我长大以后,也有这么厉害就好了。可是我现在还不会飞呢,要是我想铁壁阿童木一样就好了,那我就是一个机器人了。这还是我的梦想,像一个超人一样。或者不是超人也会走,会飞,会游,会爬树等等等等。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我就像真的跟随着法布尔来到了昆虫世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圣甲虫怎样滚粪球;包尔波赛虫的特异功能;蚂蚁回家不会迷路;螳螂怎样捕食;冒糖浆的黑珍珠,碧蝇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现在,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昆虫从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演化和发展,形成今天兴旺庞大的昆虫家族。目前,全世界已知动物超过一百五十万种,其中昆虫就有一百万种以上。昆虫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同一种类数量也十分惊人,分布面也很广,几乎遍及整个地球。从赤道到两极,从海洋河流到沙漠,高至世界的屋脊-------珠穆朗玛峰,下至几米的土壤,都有昆虫的存在。
我真喜欢这本书,真喜欢整个昆虫的家族。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二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
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三
我站在古人一定站过的那些方位上,用与先辈差不多的黑眼珠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静听着与千百年前没有丝毫差异的鸟语风声。
心说,当站在堆积的.中华文化前,山岳的高度,不免觉得过于厚重,而中国文化的真实步履都落在这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或化作奔泻的河流流淌着。大地默默无言,江水生生不息,却终是将文化内涵封存久远。于是,走惯了远路的三毛唱到:“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人能告诉他,他便悄悄的出发了,用一杆驮着沉重的心的笔,带我们在大半个中国的美丽中跳跃。
我们似乎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文弱多情的余秋雨,在断垣残墙或莽莽苍苍的人x水前,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如同古人之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般在游历中洗去了少年英气,懂得了沉稳厚重的中庸之道。然而没落的唱着古老歌谣的孤座黄昏的美丽定然会使他心旌神摇、羡慕不已。于是他便欣然往x敦煌出发了,转向大西南x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
苦的不是历史遗留下的璀璨文化,苦的是研究文化的文人。《道士塔》与《莫高窟》中,余秋雨不时的叹息,读敦煌,不是死了几千年的标本,而是活了几千的跳动的生命。然而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它蒙了辱,中华民族蒙了辱,但细细一想,送与没有赤肠的官僚当做奢华的玩物,倒不如卖给外国学者。虽说“洋唐僧”骨子里是赤裸裸的文化剥削,但不也是它们才使莫高窟文化大放异彩吗?余秋雨狠心的说过:“比之被官员大量糟践,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中!”然而还是不能舒心的。中国文化何其多,却偏偏忽视了这座文化宝库,这让人如何悲哀!直到《柳侯祠》前往到《寂寞天柱山》,才敢安心的抚摸那水灵水秀的风光,就在这里和历史拥抱,与柳宗元,与谢灵运,与杜甫,与范仲淹,与李白……紧紧地,生怕这一处处风光如同海市蜃楼般从眼前湮灭。
他是沿着长江往下走的,起点是都江堰。因为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它的规模从表面上看不及长城宏大,却注定要稳稳当当地造福千年。如果说长城占据了辽阔的空间,那么,它却实实在在的占据了邈远的时间,它至今还在为无数民众输送清流。当然,我们已经跟随他拜见了那遥远的看不见面影的李冰。
接着他路过了x,抵达了灵动江南。确是洗掉了黄沙漫漫带来的历史伤痕,以柔丽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当然不会少了半梦中的西湖,西湖的盛大,归拢来说,在于它是极复杂的中国文化人格的集合体。所以不会少了白堤与苏堤的风采,不过还有苏小小的风采,她一直用美熨帖着生命。
再顺流下一路就到了x,那气息就愈发现代化了。不过却免不了显示出了人性的不足,一再的对x人赞扬,又不停的对其恶劣的心里品性进行批驳,然而x人却是不以为然的,习惯般的自我安慰将劣根更加暴露无遗了。当然,这不是对他们的审判,而是文化根底的论析。
水路完了,在大海面前,余秋雨安心的写出了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再者,就是准备往下一站远方而扬帆了。但是,那漂泊的旅途中对于文化的苦涩回味却刚刚开始。
璀璨的文化,苦涩的旅行。然而剖析开却是浅浅叹息后的美丽,还好,一切都还存留。
当然,越往远走,越是生动……。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大学生精选,一起来看看吧。
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保尔要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那么我们作为平常人,应该怎样为了生活而拼搏奋斗呢。《平凡的世界》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第一类:孙少安的物质式的奋斗。
孙少安,13岁就开始劳动,18岁已肩负起家庭的重任。在当时“农业学大寨”的社会背景下他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自己的土地上。每天早出晚归,捯饬自己和队里的土地。他认为只有把土地种好,收成好了,人们的温饱就能解决了。是的,那个时候,整个双水村的人都过着贫穷的生活,尤其是少安家,每天连顿饱饭都吃不上,他的弟弟在学校也只是吃最差的丙菜和非洲黑馍馍。但是在孙少安的心里,他认为人不可能永远过穷日子,正是有这股劲儿才让他每天都对生活充满希望。
家庭承包制时期,他们有了自己的土地,更是精心呵护。每年收成较好,家里也富裕了不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他有了赚钱的念头,于是开起了烧砖窑,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之后还扩大了砖厂的规模,虽然再次过程中,有过艰辛,赔本,孙少安有一段一蹶不振的时期,但是最终化险为夷。在他心里一直有一种声音在呐喊:不,他应该像往常一样,精神抖擞地跳上这辆生活的马车,坐在驾辕的位置上,绷紧全身的肌肉和神经,吆喝着,呐喊着,继续走向前去。
生活就是这样,会有失败也会有成功,唯有永无止境的奋斗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们的生活就像孙少安的生活一样,由贫穷一步步转变好。这中间有政策的鼓励,有亲朋好友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自身的奋斗,让我们的物质生活一步步走向辉煌。
第二类:孙少平的精神式奋斗。
孙少平和孙少安不一样,他没有把眼界放在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上,没有把心放在农村,他读书较多,思维比较开阔,他向往的是外面更宽广的世界。所以,他毅然决然的背井离乡,在黄原他过着难以想象的生活,每天在东大街的桥下面等待包工头来招工,之后住在破旧的窑洞里,还要干繁重的劳动。但是他觉得这是值得的,他的生活是充实而多彩的。在铜城大牙湾煤矿,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但他爱这个黑色的世界。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他仍旧坚持读书,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所以,在少平心中,他不在乎物质的需求,更看重精神的供给。
他曾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这样写:
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要知道,对于我们这样出身农民家庭的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是多么不容易啊!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少平的这段话对我印象很深。我们安于现状,对于贫穷总是刻意回避,其实生于农村的我们有时候会自卑,就像少平刚开始吃丙菜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躲着吃。但是只要是有追求的人们就会变自卑为动力,一再追求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少平通过救班里的侯会英,让这个女子对自己刮目相看,甚至喜欢上了自己。解救郝红梅,不让同学们的嘲讽影响到她。这些都是精神强大的一种表现。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没有放弃生活,放弃信念,一直努力前行,追求生活的意义。
我们在自己生活的平凡的世界中要像孙少安和孙少平一样,坚定信念,吃苦耐劳,时刻保持精神的强大。正如文中所说:人可以平凡,但绝对不可以平庸。
地球上有亿亿万万的人,他们来自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种族身份,我们亦是亿万之一,亿万平凡之一。平凡不是贬义词,它是我们最普遍的形容词,众化的,因为我们不会是每个人都是伟大的,如何守住平凡创造非凡才是最重要的。
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许多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农民,一代又一代演绎着一幕又一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或正剧?也许都有每个多少都有一点。在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惊险离奇的情节或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生活、感情、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强大的精神力量、巨大的勇气。从学生到成年,他经历的是艰苦的人生奋斗,不断在痛苦与磨砺中,他有了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
“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结论,这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的是两种人,一个勤劳、一个懒散。人生生来是没有差别的,在经过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
事实上,孙少平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存的意义有了更高追求的人。他在写给妹妹的信中淋漓地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我们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陌生的世界。不怕苦难!只要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耐痛苦,你一定要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个对生存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为平凡的人呢。就算是平凡,也是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幸福的是,我们生活在这样平稳的时代,可以有着安稳的生活,不会遭遇到孙少平的苦难,但是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就有不同的历练,我们是平凡的一员,要跨过泥泞,我们要做不平凡的自己。
最近我在看《平凡的世界》,只是看到第二本书,并没有完成,但是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感想,与大家共勉下。
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孙家的两个儿子,哥哥少安和弟弟少平。其实这本书和《人生》有相似之处,就是通过描写在一个家庭的生活,一个村,一个地区的生活变化来凸显当时时代的变迁,应该就是以小见大的感觉吧。我觉得这种手法不错,能够将笔墨集中于一个比较小的点,能够详细地描绘这个小点的变化过程。
少安和少平和《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都是生活在当时中国比较封闭的时代,特别是思想保守封闭的时代,通过写他们在这个时代中的无奈和极力去突破传统,突破思维定势,去创新,去做那个时代的人突破者,敢作敢为,可在如此顽固的当时的那个社会,去突破传统,去创新,去反对当时的“潮流”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贫农出身的他们又有什么资本去做时代的“反叛者”无奈之时也只能随大流去做自己并不愿意做的事。
喜欢上当教师的她却因为当时的封建思想,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不敢去表白去追求自己真正的所爱,只能娶门当户对的另一个她。他们想追求属于自己真正的爱情,希望婚姻自由,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爱,却被古板的长辈一一否定,还向他们施压……突然觉得那时的她们是多么的可悲,同时我又是如此的佩服她(他)们,敢想,敢于追求,虽然在过程中的确是那么的痛苦和煎熬,结果亦是不能为他们自己控制,但他们毕竟努力了,相比那些连这些想法都没有的人已经幸运多了。
当然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想都不敢想,其实那也并非他们的错,他们从小就被思维定势了,要去突破真的不是普通的人会去想并付诸行动的。
这时候我难免想到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我们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做的一些事连自己有时候都感到很无语,形势所迫吧。
最近我感想颇多,在课堂上,在讲座上,我四处张望着,大部分同学都在埋头干自己的事,其实一般是在玩手机,看自己带来的书,不管老师,讲师在上面讲什么,他们讲他们的,我做我们的。有时候想想何必呢,双方没有一个是感到爽的。那些选修课,我的感觉已经不是到了无语的程度了,是麻木的感觉了,那叫什么课啊,真的是浪费我们的时间,没水平的课程,没水平的老师,无奈的我们!学校也是迫于国家要求吧,要我们大学生要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全面发展。只是为了混个学分,混个素拓分。我们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大学过去将近一年了,学校的社团活动真没几个是有质量的,但数量之多,我们大家心知肚明。素拓系统里项目已经有n多个项目了,有几个是我们真正是愿意去的。我们也真的是迫于无奈啊!
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说到,有时候挺同情那些老师的,其实说同情也许是对他们尊严的伤害吧!
我真的是挺迷茫的,我要做什么,为什么要为了这么无聊的事去花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也在不断探索和进步,一切顺其自然……。
《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五
在夏天,常常会听到树上有许许多多的蝉在叫,但是我搞不懂蝉为什么在地洞生活,这本书就给了我答案。在夏至,在阳光的暴晒、久经践踏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拇指粗。禅做洞时,在洞壁上涂了一层“水泥”,让洞不塌。
这也告诉我做事要多动脑筋,要灵活,不要死搬硬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昆虫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圣甲虫”。
圣甲虫,好多人叫它“屎壳郎”,其实它是一位环境“清洁工”呢!它总是将牛粪、羊粪、鹿粪滚成一个个小小的球球,一点一点地推到自己的窝里。在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比如到了一半球又滚下去了,有别的圣甲虫拦路来抢它的球球等等,但它都克服了。虽然只是又下去滚了一个新的,但它不怨任何人和上天,接受了上天对它的不公平。它还会为自己的孩子造窝,一般它用羊粪搓成一个“梨”,把“孩子”放在里面,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
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为什么能了解到这些呢?因为他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常常看小虫子,观察小虫子的生活习性,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你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噢,说不定也能写一本书呢!
再说圣甲虫,它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都克服了,不会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这值得我们去学习!
有时间你也读读《昆虫记》吧!它会教会你如何观察。
读《昆虫记》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读《昆虫记》之《装死》笔记刘冠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装死》这篇短文,它用了很多的文字细致地描写了大头黑步甲怎样装死。你不要被它的种.种假象给迷惑了。
首先,作者把黑步甲从不高的地方摔下去,掉在桌子上,只见它仰面朝天,一动不动,好像真的死了,合拢的爪子挨靠腹部;触角交叉成十字,它张开它那钳子似的肢爪。完成静止了五十多分钟,在这五十多分钟里,黑步甲的身体纹丝不动。作者接着又做了三四次实验,结果静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作者把它换到其他地方,期待着它会有一些新的招数,可是不管换到什么地方,它都会按它的策略去做——装死。每当苍蝇刚刚用爪子碰黑步甲,并留在黑步甲那张被唾液和吐出的食物液汁弄湿的嘴巴附近不走,它就会转过身来逃跑。如果换用天牛来碰它,它同样会逃之夭夭。如果实验地点从室内微弱的灯光下换到强烈的阳光下,它也会立刻逃跑。
哦,它那一动也不动的姿态并不是装的,而是真实的暂时麻木的昏沉。它那好像看着你的眼睛,其实也就是你自己的想法。作者法布尔开始也和我们一样想当然,用我们人的一些想法来想昆虫,其实有时是错的,但他能不断实验观察,最终真正搞清昆虫的习性,所以,我们读这本书不仅是了解昆虫的有关知识,也许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精神。
读《昆虫记》笔记张芯惢。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最得意的作品。
法布尔,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所以生活极其贫穷。他非常喜欢观察昆虫和植物,曾经发表过很多出色的论文,也获得了他人的肯定。但是他想“登上大学讲台”的梦想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昆虫学实验室愿望也得不到支持。
可你们不知道,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还算得上温饱生活。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并没有向他人的“偏见”和自己的“贫穷”屈服,之后,他便详细的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劳动,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这本伟大的书——《昆虫记》。
还有,我一直以为,故事书中蝉在夏天是一直在树上唱歌,蚂蚁再勤劳地备食,而蝉一直不储备粮食,等到冬天再去蚂蚁家要食物。可我看了书才知道,原来,每次蝉找到了食物,都会被蚂蚁抢去,导致它不得不重新找食,蚂蚁是顽强的乞丐,勤劳的生产者是蝉!
《昆虫记》,记述了昆虫之间的情感和生命,这一伟大的创举,你值得去看一看!
读昆虫记里的会杂技的蜣螂笔记胡倍豪。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在选择住所方面,蟋蟀是与众不同的。有些昆虫为了安家,建造了奇妙的居所,比如用棉花做成的袋子,树叶搭成的篓子,水泥砌成的小塔。蟋蟀辛辛苦苦修起的住所,是为了自己的安宁,为了避开人家的捕猎,为了养育后代而修筑的真正的居家之所。它总是选择卫生的地方修建住所,而且朝向要好。它从不利用随便碰到的既不舒适又不方便的洞穴。它的居所,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挖出来的。
蟋蟀的住所是一条斜斜的地道,开在一面朝阳的草坡上。地道不到一指宽,顺着地形,或弯或直,有一尺多深。洞口一般都有一丛青草遮掩。蟋蟀出来吃周围的青草,独独不动这一丛。因为它要靠这丛青草遮风挡雨,掩蔽入口。
你知道怎么把蟋蟀从洞里引出来吗?只要拿根草茎伸进洞里,轻轻晃动。蟋蟀被上面的事情吸引,就会从洞里爬出来,就会很容易被抓住了。如果第一次没逮住它,再用草茎逗它就没用了。不过这时往洞里灌一杯水,就可以把它逼出来了。
你说蟋蟀是不是很有趣?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六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七
杯具,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杯具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但是,有的杯具是伟大的。那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dd《伟大的杯具》。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明白,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dd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杯具。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dd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我,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的杯具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敬的英雄!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婪,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dd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八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应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完美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应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群众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思考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我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九
近些天来,我读了一篇朱自清写的散文——《背影》,读了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父亲比较胖,却要亲自去给孩子买橘子。作者看到父亲去买橘子要过铁道,爬月台,眼中流出了泪水,父亲的背影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有许多感想,文中的“我”和“父亲”都让我感动,他使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给了我很多的爱,生活中他都尽量满足我的需要。此时,我有许多话要对爸爸说。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学过的四篇朱自清的散文都很有特色,我非常喜欢,而我认为其中最感人的就是《背影》了。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认知,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生活在母亲的呵护下,对父亲的爱却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自己父亲的背影,却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
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们误以为父亲不爱我们。就比如我八岁第一次横渡钱塘江时,爸爸只对我说了一声“加油”,而妈妈则一直安慰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去面对。可当我快游到岸边踩着淤泥往上走时,看到了父亲焦急寻找我的背影,我顿时明白了,父亲不是不爱我、不关心我,只是不擅长表达而已!
整篇文章中,描述父亲为“我”买橘子的片段,最让人心疼。买橘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华丽的文字,只是质朴的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下来,却让人体会到了两人间浓浓的爱。
朱自清先生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还真应了“情到深处总无言”这句话。父亲肥胖的背影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朱自清先生的脑海里。
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能感化一切!但它又是深沉的,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吧!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好词】。
剥蚀空无人迹孤零零憔悴沉默悲伤异乡异地死去活来崩溃眼泪汪汪踉踉跄跄。
【好句】。
那天的风特别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岸上的浪花飞溅的好似天高。
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
【好段】。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读后感】。
这篇文章并不是朱自清的《背影》,而是另一位台湾女作家的作品。在文章的描写中,我仿佛身临其境地看到了她的母亲在海边行走的身影。这样的背影不仅作者看了心酸,我想我们看了也一定不会麻木、没有反应的。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天下最真挚的感情。他们为了子女,可以无私的奉献出一切。“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这种爱让人痛苦却又不能忘。
这件事是仅仅是生活中一件微小而又平凡的事,却常常能够让我们湿了眼眶。这篇文章让我深深的感到:即使背影远去,爱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