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模板18篇)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的回顾,可以对我们的行动和决策进行审视和反思,以便更好地调整未来的方向。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决策失误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四)决策失误,导致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或引发其他严重社会矛盾的;。
(五)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或环境严重污染的。
第六条有下列滥用职权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四)违反规定干预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管理监督不力、处置不当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有效进行处理的。
第八条有下列不作为或执行不力,影响发展环境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五)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七)本部门或属下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发生影响投资环境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有其他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行为的。
第十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三章问责的方式与适用。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问责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十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前款三种责任的划分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界定。
(一)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五)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第十五条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十六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两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四章问责的程序。
第十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发现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据下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上述问责情形的线索,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材料;。
(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
(三)县级以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考核、评估、政风行风评议结果;。
(六)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查处、审计、巡视等工作材料;。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八)其他反映领导干部存在问责情形的材料。
第十九条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第二十条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拒绝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机关可提请决定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暂停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
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情况复杂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情况特别复杂的,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第二十四条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第二十五条问责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代问责决定机关草拟。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写明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应当派出专人与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做好工作交接等后续工作。
第二十八条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九条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人员实行问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依照管理权限免去职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将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并将执行情况报告问责决定机关,回复问责建议机关。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有关工作人员与被问责(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被问责(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有权申请有关工作人员回避。
一般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三十三条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五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一)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三)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销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六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实行问责,适用本办法。
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行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一个新进入行政岗位的人员,我一直认为学习行政知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我自己的必修课程。在长期学习行政知识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和体会,今天我将这些心得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
首先,正确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要做好行政工作,我认为必须全方位地了解这五个要素的内涵和执行方式,并且将其贯穿到行政工作的全部流程中。
其次,行政工作必须体现法制化原则。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执行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法律之中,所有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具备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到尽可能地遵守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做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事情。
第二段:高效的行政管理。
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有效的组织架构。一家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必须科学合理,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具备紧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的能力,这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基础。
2.明确的职责分工。在行政管理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责任心强、执行力高、工作效率高。在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后,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配行政工作的任务。
3.有效的信息管理。在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管理已经成为了行政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高效的信息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这意味着我们要学会科学规划信息资源,切实提高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和存储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段:学习和应用行政知识。
行政知识的学习是学习行政工作的必经之路。行政知识的学习应该贯穿整个工作生涯,要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具体来说,学习行政知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充分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法规,了解行政工作的战略思维和操作技巧,加深对行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多读优秀行政案例,了解先进行政管理经验和方法,掌握行政管理创新技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跟进市场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带着这些变化审视和改进自己的行政工作。
第四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在行政工作中,不仅要具备扎实的行政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为了在行政工作中做得更好,我认为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这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职业生涯中,职业道德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之后,我们才能明确自己的职业价值和方向,进而为行政工作服务。
2.灵活应对能力。行政工作中,常常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我们需要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具有灵活应对的能力。
3.强烈的责任心。作为一名行政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要有责任心,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公正行政和社会稳定。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学习行政知识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其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停地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做到逐步提高。在今后的行政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团队精神,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行政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问责制度是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行政问责。
吧。
3月15日x市政府将正式实施《行政问责则规定》,通过对行政问责的不断学习,我的感触颇深,行政问责的实施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乃至生活作风的转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各级行政人员实施问责,对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市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提速增效,提高政府行风建设、反腐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举措。行政问责的实施不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对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是个很好的阶梯。作为一名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我认真学习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并对照自身的。
工作总结。
了以下几点心得:
1、思想观念要进一步更新,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及时的融会贯穿到所负责的工作当中,逐步改变以前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要积极主动,善于创新,争取全面发展,在工作中不断精益求精。
2、学好、学懂、学透所负责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的原则性。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使自己的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跟上新形势的发展。
3、在工作中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办事处的各项。
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党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
4、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5、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
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组织性、原则性很强,需要认真审核每位要求进步的入党人员的手续、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并严格按照时间的规定,限时办结。对于调转、调入党员要进行认真登记,对于区委布置的工作按要求时限准时完成,对于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媒体的重要性,与上级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沟通,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2、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干有损于党员形象、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4、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心系群众,力行服务。
通过对《规定》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总结有以下几点。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
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爱国卫生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制所得到的心得与体会,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发生,为全市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哈尔滨行政问责规定》已经在20xx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通过学习对〈规定〉有了更加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可以说本〈规定〉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对问责制的定义,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和执行程序,有效的保障了今后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错误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下面就本〈规定〉谈一下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规定〉是对我市民主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规定〉是一套较为完整的责任体系,它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和各级政府逐级追究各级官员的责任,在本责任体系中,公众也同样有权利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这样确保了责任体系中没有缺失的环节。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对其所作的一切,就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代。所以,本问责制度,不仅包括对渎职官员的惩罚,更要求政府对公众有所“交代”。对公众没有交代的官员同样是不负责任的官员。本问责制度让掌握公共权力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简而言之,本〈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行政问责的范围,无论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方面,还是从执行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政府的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那些事项必须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情,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因此说本〈规定〉也是对〈人大监督法〉在细小环节的一个好的补充。
八、九、十条明确规定了如何问责和问责的责任,使得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有了紧迫感和危机感,更加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五、〈规定〉的问责程序严谨。严谨的运行程序是办一切事务的最根本保障,离开严谨的办事程序,必然导致混乱和无头绪,使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变的复杂。问责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明确的负责机关和问责程序,就势必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现象,最后不了了之,一大堆问题没人负责。〈规定〉第四章行政问责程序明确规定了问责的责任机关、问责程序和办结时限,真正地做到了问责工作有的放矢。
本〈规定〉的出台不仅保障了政府的各项政令顺畅执行和落实,还保障了公众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答复,提高了政府的可信度,使政府的工作在全面的监督下高效运行,更加主动有效的防范行政过错,减少损失。因此,学习〈规定〉,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单位行政领导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程序做出行政决策,自觉接受上级、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将人民和政府赋予的权力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最有利工具。并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不断推进我哈尔滨市又好、又快的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总之,学习〈规定〉的根本目的,我认为就是:积极主动完成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策,将公众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标尺,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提高责任意识防范行政过错。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介绍行政问责制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行政问责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现政府与人民的有效沟通、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行政问责制强调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政府机关更加负责、尽职,同时也对不履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责,提高了政府的执行效能和公信力。在参与行政问责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推进改革、落实法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个人在行政问责制过程中的感悟(200字)。
作为一名市民,我有幸参与了一起行政问责事件,亲身感受到了行政问责制带来的变革。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行政问责制通过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问责机制,使得政府机关在处理事务中更加公正、透明。在遭遇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政府反映。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的机会,使我们在问题得到解决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味道。同时,政府机关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共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段:行政问责制的问题与挑战(200字)。
然而,行政问责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行政问责的目的在于提高政府的执行效能和公信力,但有时政府机关在问责过程中可能会过于追究责任,对某些责任人过度压力,从而影响到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此外,问责责任划分模糊、问责流程不合理、权力滥用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同时,行政问责制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唯有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才能使问责更加客观、公正。
第四段:对当前行政问责制改革的建议(300字)。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立法和规范制定。政府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划定问责的责任主体,明确问责的程序和标准。同时,政府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减少权力滥用和失职之风。此外,行政问责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建立多元化的问责机制,通过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和舆论监督,确保问责决策的公共性和公正性。
第五段:总结行政问责制带来的积极影响(300字)。
经过参与行政问责制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改善政府执行效能和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行政问责制在积极解决社会问题、促进行政程序规范化、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问责制的实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市民获得了更多参与并监督政府工作的机会,这也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行政问责制体现了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改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提高其实施效能,以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文1200字。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问责制逐渐成为管理者和公务员责任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有幸亲身经历了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和影响。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行为以及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在此,我愿意分享一些关于行政问责制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问责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作为公务员,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行政问责制要求我们权力与责任相匹配,对于工作不力或出现问题的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机制的存在,能够迫使我们保持高效、高质量的工作状态。我亲身体会到,当我们知道自己可能会因为工作不力或疏忽大意而受到问责时,我们更加注重工作细节,更加专注于提高服务质量。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管理工具,能够有效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我们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其次,行政问责制对于防止腐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腐败是公共管理领域一直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监督机制,为防止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约束。当公务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行为将受到严格的问责,存在明确的处罚机制时,他们会更加谨慎和自律,不敢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我亲眼见证了行政问责制对腐败行为的震慑力。当有人因为腐败行为而被追责,这个消息很快传开,其他公务员都会引以为戒,从而避免了更多的腐败行为发生。行政问责制可以说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武器,为保护公共利益起到关键作用。
再次,行政问责制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在一个社会环境中,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问责制强调政府的责任和透明度,让公众对政府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通过问责的过程,政府可以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决策过程、工作效果和责任担当。这种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能够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树立起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在我个人经历的过程中,许多政府部门通过行政问责制的实施,赢得了公众的好评和信任,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我认为行政问责制需要全面的改进和完善。尽管行政问责制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和增强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首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需要更加明确和公正,避免过度扩张或不公正的问责现象。其次,问责机制应该更加注重激励与奖励,鼓励公务员积极创新和超越工作职责的表现。同时,也需要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公务员在付出努力之后不被过度追责。最后,行政问责制需要更好地与其他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总之,行政问责制对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以及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行政问责制,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行政问责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问责的公正和合理,进一步增强其有效性和实用性。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责追究的作用,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段:
在我大学的校园里,我学习了许多课程,其中包括行政管理。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到了关于行政管理的许多知识和技能,我们可以应对各种各样的行政问题和挑战。这门课程帮助我了解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行政管理是任何组织中都需要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学习行政管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我学习了理解和应用行政法规的重要性。在行政管理中,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确保了组织的稳定和健康的运转。学习并遵守行政法规有助于我们避免对组织造成损害,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我还意识到了法规的灵活性,因为当我们面对特定的问题时,有时需要灵活地应用,有时则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则。
第三段:
其次,在学习行政管理中,我学习了如何承担领导者的角色。一个领导者必须具备提高团队士气和效率的能力,要有耐心和协作精神,并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此外,一个领导者还应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并且可以制定符合团队需求的战略和方案,以便更好地满足组织的需求。
第四段:
第三,我学到了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好的行政管理者必须可以合理地分配和利用时间和资源,并灵活地调整计划,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工作压力。通过学习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我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我的工作,执行组织任务,从而让组织更加有活力和稳健。
第五段:
最后,我学到了如何解决和防止行政问题。在行政管理中,问题的出现常常是难以避免的。学习如何识别和解决行政问题,以及预防潜在的问题是每一个行政管理者必须掌握的能力。这些技能包括思考解决方案的创造性,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通过这些学习和经验,我有信心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为组织的成功和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在我学习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技能,并且意识到了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的价值。我相信学习行政管理不仅可以对我的职业生涯有所推动,还可以帮助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更好的管理能力。我将永远保持探索、学习和成长的心态,帮助和促进组织的发展与繁荣。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2月全局开展了实施行政问责制工作,通过这次对问责制的学习,使我深有体会。我认为对于我们来说,认真学习问责制显得尤为必要。我们应该通过问责制仔细反思工作、端正心态,以“问责制”来督促自己,认真领会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的精神。做一名领导信任、百姓喜欢的好公仆。
对于问责制的理解,我认为核心是在问责,怎样问责?问谁的责?谁所在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就推究到“岗”与“责”的关系上。有句古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即职位所在决定责任所在。行政问责,就是以行政命令为方式的追究机制。“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理论研究,必将有利于行政问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政问责制是政治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它不仅是指犯了错、违了法要追究,它的溯及范围还包括能力不足、推诿扯皮等看似有损官体的“小节”还包括公众对政府行为以及政府本身的“合理怀疑”等方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无论对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意义。
以下是在学习问责制中认识的不足之处:
一、思想觉悟需要提高。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制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中不力求全面发展,过于片面性,不精益求精。
二、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了解的业务知识太局限性,不够全面。
今后的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只有学得更多的知识才能不被岗位所淘汰,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作为一个普通公务人员和一名要求进步的青年也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应该站在另一高度去要求自己。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更是要求精益求精,每个核定的金额是否与票据一致,每一张卡的发放、补办、是否符合手续;每一笔费用的征缴记录是否准确,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学习问责制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中,使其督促、鞭策我,使我更快的进步。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平台和重要参考。比如,为什么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具体有哪些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够找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答案。这一方法也为我们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提供了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学习宣传,既要原原本本学,又要联系实际学。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重点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因此,必须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言出纪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委必须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问责条例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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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经过几周的《行政管理学》学习,使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新的认识,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受益匪浅。学校开设的《行政管理学》选修课,对我们以后尤其是将来考公务员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它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在20世纪初成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发达国家,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学的研究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在各种管理中起领导、主管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我国行政管理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规律性和方法。该学科密切关注理论发展和我国行政发展的实践,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分析研究我国行政管理,特别是中国行政改革所面临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外行政理论和实践经验,但不套用西方的理论模式和价值观念,努力反映行政学的发展,广泛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建构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
1、行政管理的一般理论。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科学,行政环境和行政职能是行政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2、行政管理的主体。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组织和机构,行政领导以及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
4、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管理过程要能够顺利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依据一系列的保障手段。主要有:财务行政、行政法治、行政方法、行政道德。
5、行政管理的目的。主要研究和了解: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行政改革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由之路。
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因为改革的实质就是要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健康发展。在行政管理学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揭示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目标、基本任务、方式,说明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改革,以及应该如何改革、朝着什么方向改革,以便为我国的行政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
2.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进而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因为任何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国家公务员去做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务员素质低,这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水平也不会高。因此,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素质。而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是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甚至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途径,这已为很多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实,也为近20_年来我国的实践经验所证明。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行政管理学在我国恢复和发展以来,我国的各类教育机构对相当数量的公务员进行了行政管理学的培训,广大公务员也认真学习行政管理学知识,相当一部分学习过行政管理学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对从整体上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种执行法律、政策的管理活动。在现代社会,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国家政策。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必须接受政府的指导,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办事。因此,作为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不仅要熟悉和掌握企业管理知识和事业单位管理知识,而且要了解政府,懂得法律,掌握政策。对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来说,学习行政管理学是了解政府及其运行规律的一条重要途径。人类文明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这新的岁月,科学技术革命将以新的动力推动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领域的飞速发展,推动人类社会生活的变革。新的观念、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出现,使国家管理更加复杂化。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科学、技术和管理是现代文明的“三鼎足”,知识、能力、身心和人格是个人适应现代文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四素质”。有为才有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才竞争态势已初露端倪。所以,在学习中,我们首先应从当前社会、财智时代、地球一村、数字世界的全球视角出发,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贯彻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和个人业绩的争辉等方面发展的需要出发,赶快鞭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首要的是文化素质,做识时务的俊杰,为国家、为人民建新功,创新业。
行政管理在当代社会起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的根本目的是,正确地发挥行政职能,科学地处理政府政务,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体地说,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一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的需要。只有把握和运用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才可能提高效率,实现政府管理目标。二是适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世界发展趋势的需要。客观形势发展要求我们尽快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使我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三是当前改革的需要。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又为经济改革和文化改革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是提高国家公务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行政管理学是国家公务员必备的专业知识,目前我国公务员尤需增进这方面的知识。总之,行政学是治国兴邦的科学,是促进广大管理干部成才、成长的科学,是管理干部的必修课。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但依法行政本身却不等同于法治。学习行政法。
该要怎么写?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吧。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由于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往往多种多样。
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在依法行政中,法律至上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规范。2.依法行政规则。政府的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像公民那样自由地活动。3.合法性规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4.保证实施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和实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积极的义务采取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xx大文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从而把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因此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以前,行政机关责任意识淡薄。行政权力必须服从于法律的预设,法律的行政权力处地支配和控制地位,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发挥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当运用自由裁置权,树立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至关重要。
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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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法治建设的不断追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公正化、效率化越来越受到关注。自2021年7月1日起,《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正式施行,这为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我约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对该条例的感悟和体会。
第二段:条例的制定原因和意义。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原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该条例的实施,不仅能够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性和有效性,也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制约行政执法机关的滥用权力行为。例如,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的问责范围和问责方式,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错误、不当行为,明确规定了问责责任和问责程序,这使得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和受法律制约。
第三段:条例中的几大亮点。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该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和确凿证据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程序。这意味着,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准确、完整、详尽地收集和审查证据,并在依法审判前严格保密。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标准,不能牟取私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对于违反行政执法规范的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和规范。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该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接受监督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和纠正,并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段:对条例实施的看法。
从条例看,我国行政执法问责正在逐渐走上规范化、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的道路,有利于加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灵活化和科学化,加强司法监管的依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提高社会的信任度。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各种问责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为行业集团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五段:结论。
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保障和规范。《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行政执法工作者树立了责任意识和严守法规的决心,也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强了公民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共事业机构追究责任的信心和勇气。相信,在《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推行的合法和规范背景下,中国行政执法将不断发展和进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实现法制价值的实现。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日广播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体会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作为一个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不能推卸责任、置身事外,应该拥有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我们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唤醒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箍,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习并贯彻条例,我们身为党的一份子,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作旁观者。
问责条例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不仅仅是学习理解问责条例,还有问责条例的宣传也需要我们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与宣传,我们全体党员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问责条例的本真要义。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三):《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刘超)。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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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为一个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我在大学里学习了许多关于行政管理的理论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意识到写作在行政学学习中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行政学习中的写作心得体会。
在行政学习中,写作是一种对知识和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理解的重要手段。通过写作,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内容,并将其运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写作还能帮助我们加深对行政学概念的理解,提高思维和表达能力。
首先,写作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内容。通过不断总结和归纳知识点,我能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系统化,加深对行政学的理解。其次,写作可以促进思考和分析能力的培养。在写作的过程中,我需要对所学内容进行分析和归纳,这让我在思维上得到了锻炼,并且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写作让我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行政学学习中,我们需要经常进行课堂讨论和小组合作,这就要求我能够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通过写作的练习,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表达能力。
通过写作对行政学的学习,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首先,写作是一种自我学习的好方法。通过写作,我们可以不断地进行知识的总结和梳理,提高学习效果。其次,写作是一种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方式。只有通过思考和表达,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最后,写作是一种交流的方式。在写作中,我们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促进学术和思想的交流。
在未来的行政学习中,我会继续努力加强写作能力的培养。我计划通过写作来巩固知识、提高思考能力,并在学习领域展示自己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写作活动和学术交流,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总结:
通过写作在行政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写作的重要性。写作不仅是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也是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方式。在未来的学习生涯中,我将继续加强写作能力的培养,将其应用到行政学习中,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增添更多的火花。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到权责统一,切实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并发放了《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相关文件材料,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对照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深刻领会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为检验四项制度学习成果,在局机关开展了四项制度考试,并把考试成绩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二)制定方案,公开承诺。
按照省、市四项制度实施的意见和办法,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了《******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大力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林业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市林业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等办法措施,并制定《**市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在政府的网站、报纸、宣传栏上公开我局的服务承诺及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具体的抓落实措施,对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相关的落实责任,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
(三)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兑现承诺为关键,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求各科室(站、中心)要把四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服务形象、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结合部门特点,拟定服务承诺事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向社会承诺,实现挂牌上岗制度,同时制作了领导政务公开栏和干部职工上岗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成立督查小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制约,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坚持说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好作风。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把落实四项制度与学习实践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推进了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了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取得成效。
(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工作热情高涨,沟通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避免了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展了视野,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消除了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做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树立了林业部门良好形象,促进了林业行业“三个文明”建设。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七
步入行政工作岗位的时间累计还不足5个月,但我觉得这几个月是我人生当中一段最难忘的经历,这短时间最砺炼人,促人奋进催人深思。从从教到从政,不用讳言,角色的转变曾一时让我迷惑和茫然过,我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面对乡镇基层工作的千头万绪局面,我感觉无从下手,一头乱麻,我甚至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我该如何下手。我突然间记起一位西方哲人说过的:我思故我在。我马上静下心来思考,所幸我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渐渐地我对基层工作有了浅显的了解,就在这时我来到党校学习,这次学习注定给我的前进征程添加一剂最得力的助推剂。
在党校学习期间,我静下心来梳理过去从教的工作经历,虽然当老师和从政绝然不同,但我发现其中也有相通之处,当老师要耐心的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接访家长、与家长沟通交流,与社会衔接。尽管老师的工作比较单一,但与行政工作路不同而理相融。突然发现我当老师的经历不但不是我的累赘,反而可能是我的财富。
我静下心来咏涵新的环境。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新到一个地方,我们面对全新的环境会有些茫然,因为不了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了解得清清楚楚。这种时候正确的做法是不过分焦虑,不拒绝了解,即不过分地焦虑对新环境的无知,不给自己施加太多压力,急于达到全部了解的目的;同时,也不放弃任何一个增进了解的机会,持积极的、渐进的态度了解新的环境,直至达到熟知的目标。这里所说的环境,既包括人际交往环境,也包括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我在党校学习的一个月里,可能大多数时候我还会上午上课下午返回南林镇政府,我要用在党校里陈国柱老师指导的那样尽快去适应环境,而不是等环境来适应人。这时,我适应环境的层次就已经提升了一个境界。(大致适应环境至少有三等:一层动物性或是生物学上的适应,包括气候、水土、语言乃至当地习惯,这种适应似乎还是被动型适应;二层是恰当身份的主动型适应,让人感觉到恰处其位恰到好处,首先是风俗、约定俗成的东西,然后是制度以及不能言传的方面;第三层似乎是改造型适应,那是伟人和强人做的事)我想,以前几个月,我最多也只能说是第一层适应了南林,邓坤明老师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这个月或是近三个月要第二层次适应新岗位。
做到了前面两点,我自然就可以静下心来通过磨合期力争胜任新的岗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胜任新的岗位其实对与刚从教育走到行政的我而言首要做到的就是角色转换到位。五个月以前,我还是一名人民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学生的将来负责就行,我可以少思考,但此时此刻我觉得我的责任感明显加强了,走上了新的岗位,有分管的工作,我们必须独挡一面,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为主要领导负责,帮主要领导出谋划策,而且要动脑筋力争能够创新工作,不让任何一项工作留下尾巴。现实的工作对我们的要求就不仅仅是执行力,还要求我们要统筹兼顾,分得清轻重缓急,开拓创新,力争使分管的工作做到更好。
静下心来坚持长期学习。处在这样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人人都会有危机感和不确定感,因为变化太快,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人都担心被达尔文“物竞天择”的理论所淘汰。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有危机感是必要的,有危机才有激情和动力。面对危机感,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坚持长期学习,多方面、多层次涉猎,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的“杂家”。针对性的学习必不可少,系统性的学习也不能放松,同时,学习中要做到“质”和“量”的完美结合。这次党校组织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就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学习,比如“政务礼仪”一课,纠正了我过去的许多误解,补充了许多过去的无知;“盘活资源打造旅游强县”的内容正好为我分管的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工作提供了鉴戒;实现“法的价值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容让我深思乡镇工作法理情之间的深刻联系;“廉政建设专题”启迪我怎样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做一个廉政干部……诚然,我并不认为这次培训提供了我从事的工作所需建构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我学有所感、学有所悟、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对我的管理能力的加强有一个强大的推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成就”自己,我就需要时时保持学习前行的步伐。正如开班仪式上孔帆升副校长所说的那样:我们要让学习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第一状态。我们今后还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学习是干部的一种标志。我将会在基层不断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达到党与人民的新时代要求。
又如组织部副部长全贤勇讲到的那样,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转化为办事的效率、能力。我没学了,今后就应该把这些切实有效的理论到我们的工作岗位上去印证、去实践、去完善、去发展。所以我今后定会静下心来定期调研思考、践行摸索。农业、农村、农民是一门深奥的功课,乡镇工作为我们搭建走近“三农”的平台,我们必须抓住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遇,深入农村、走近农业、广交农民朋友,掌握“三农”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广泛调研,有针对性地思考,必要时把调研成果和思考成果转化成文字,既锻炼思考能力,又锻炼写作能力,为个人的成长成熟设卡子、找路子。特别是年轻干部,人在乡镇,少了城市的喧嚣和纷扰,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调研思考,我们不能因为懒惰而荒废了。
我相信,我学了,我就能行。还是化用西方另一位哲人的话:我学故我行。
20xx年6月21日到6月25日,长沙市局教育处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举办了第二期新任科长(分局长)培训班,作为第二期的培训学员,回顾5天的学习,我感到虽然学习时间不长,但收获很大,几天的学习课程紧凑、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引人深思。
要有胆识,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空中断桥”这个项目是个人挑战项目,要求队员们在9米高处凌空跨越。虽然只是一米多的跨度,当你战战兢兢地站在“空中断桥”上,四周空空荡荡无依无靠的时候,脑子里很可能是一团乱麻,“勇气”、“毅力”、“能力”、“心理承受力”等纷纷跳了出来,成为跨越“断桥”的拦路虎,不少平时在工作中雷厉风行,做事干练的人此时都犹豫了。有些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但只要勇敢跨出第一步,超越只是一步之遥。这也告诉我们要有胆识,没有胆就没有识,更没有成功。胆越大,识越广,先有胆,才有识。胆,就是勇气,就是魄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识,就是见识,主见,思路。“怀抱常存见识在,管它东西南北风”。在特定的环境中,我们必须要有胆识,努力战胜自己。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能够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当我们面临艰巨的任务或遇到困难时,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积极努力,敢于行动,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就可以完成别人认为难以完成的任务,也才能大浪滔天依然稳坐钓鱼船,地动山摇处惊不乱,从容不迫地推开虚掩着的成功之门。
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背摔”让我们真正体味到什么是同舟共济、相互信任。一个人站在1.4米高台的边缘,如果你相信自己的团队,那你就背对大家平躺着摔下来。这项活动看上去似乎很平常,其实它验证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流及可信度。“信任”与“被信任”都是源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积累。“信任”首先要相信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充满自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被信任。当我们站在1.4米的高台上,被捆上双手,高喊着:“准备好了吗?”听到队友“准备好了”的高声回应时,相信他们一定能把我们接住。有这些队友做后盾,心里就踏实了许多,大家都成功地完成了背摔。工作中我们相信自己,信任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做事情成功的机会就会增大。而更多的成功又会使我们对团队更加信任。总之一句话: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大家的能力却是无限的,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
等身高的电网上有很多不规则的洞,我们的任务是从其中的一个个洞中钻过去,而这洞并不足够地大,当然我们是不能触及电网的。如果是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而对于团队就能转化为可能。“过沼泽”训练也是对我们团队意志的考验,三个油罐桶,两块木板,要把十几个人运过一片沼泽地,在全体队员的密切配合下,众志成城,三个队全部成功地走出了沼泽地。现实当中我们经常要带领我们的团队“钻电网”、“过沼泽”,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又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果敢善断,快速形成有效决策并加以实施,是一个团队成败的关键。这两个项目给我很大的启发: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只要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
这次拓展训练,使大家的心理素质和体能得到了锻炼,个人潜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管理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当然,这次学到的东西还远不止这些,交到了新的朋友,积累了人脉关系等等都是这次培训的收获。学习这个过程我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如何更好的回到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我相信我也一样能做好。
今后,不断的学习,学习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马克斯·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梅奥的人际关系学说;不断的克服,克服懦弱,克服恐惧,克服自身的缺点;不断的提高,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我相信我一定能坚持下去,带领自己的科室做出成绩;我更相信这次学习不单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使我在成为优秀管理者的道路上迈了一大步,甚至将会影响我的一生。
20xx年6月5日-6月29日,我参加了贵州省委党校“”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第五、六期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学习。这是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本次培训班,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讲座录像、自学及研讨等方式,结合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任务以及工作实际、思想实际进行教学研讨。通过学习,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开阔了视野,同时在思想上也有了更新的飞跃,在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
一、提高意识、转变思维、丰富知识。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讲解。讲解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贵州后发赶超实现跨越发展等。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促颇深。
1、学习“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关于‘划清四个重大界限’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关于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资本论》与当代。通过对政治、经济、社会、党史党建等理论的学习,使自己的理论修养有所增强,提高了政治鉴别力和思想洞察力,增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2、学习“发挥高等教育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技能与研究”专题。学习“课堂教学法”,“教学科研的责任与尊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如何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等。
其中,何克老师以“日查已失,日行一善”为主题,为我们讲解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以具体行为=人格模式*环境条件这个等式向我们阐述了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的道理。他认为改善人的行为有两种方法,要么改善环境,要么完善人格。通过学员们做“三个富婆三个强盗过河”等游戏让学员们知道变换思路的重要性。
范同寿老师以“如何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题,为我们讲解了贵州悠久灿烂的历史。他用“多彩、神秘、传奇、和谐”八个字来概括贵州的地域文化特色。首先,贵州高原贵州拥有长江以南最辉煌的史前文明。其中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如黔西观音洞、桐梓岩灰洞、水城硝灰洞、兴义猫猫洞、普定穿洞、六枝桃花洞、盘县大洞等遗址,都很具典型性。
其次,古代贵州为世人留下了诸多神秘的悬念。夏商时期相继出现的鬼方国、牂牁国,都是相对强大的地方政权,但他们都蒙着一层神秘的历史面纱。从战国至秦汉,延续二百余年统治的古夜郎,更是西南夷中最强大,获西汉王朝朝授以王印的神秘古国,至今仍有诸多难解之谜。
第三,历史上的贵州充满太多的人间传奇。古夜郎国与秦汉王朝长期保持和谐相处得以存续200余年;牂牁太守谢暹保境为晋;冉氏兄弟在钓鱼城设计建造中的杰出贡献;奢香夫人谱就的爱国主义长歌等。此外,王阳明的龙场悟道,明清之际贵州知识分子的群体崛起,公车上书中贵州士子的敢作敢为、近代中国三次革命高潮中僻远贵州总是走在时代前列等也都令人惊叹。尤其在民主革命时期,贵州各族人民倾尽全力拥护中国共产党,支持红军长征,遵义会议的召开使贵州成为中国革命的转折之地,抗日战争中贵州军民在黔南奋勇抗击日军,使独山深河桥成为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陆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的终点等等。
二、提高了科研能力和水平。
学习“国家战略与贵州后发赶超”,“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三集电视述评片《迈向跨越》,学习“国发二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这些专题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我省后发赶超,跨越式发展当中的有关问题。这些讲座使我们进一步意识到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对于贵州实现后发赶超的重要意义。深刻体会到科研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要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从而使科学研究为全省上下构筑精神高地,冲出经济洼地服务。
其中,周感华老师以“中国现代化战略与贵州后发赶超”为题,系统讲解了贵州奋力后发赶超的深刻内涵。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战略定位,紧扣“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明确界定了贵州奋力后发赶超的深刻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速追赶。最重要的是要加速追赶全国的“三化”同步。第二,加快转型。贵州需要加速追赶,但是,这种“赶”不是盲目地追求高速度,也不仅仅是经济指标要加速追赶,而是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去加速追赶。第三,谋求幸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报告》明确指出,贵州所要走的后发赶超之路“是一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幸福指数的道路。”
吴祖平老师以“贵州发展新起点,新阶段的里程碑”为题,对国发二号文件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国发二号文件的“灵魂”是国家对贵州的战略定位,即加快建设“四基地一枢纽”,着力打造“三区一屏障”。具体来讲就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红色之旅”使我们接受了一次革命传统教育。
六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在省委党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二日考察调研。实地参观了息烽集中营、青岩古镇、党武乡摆贡寨。实际感受了一次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干革命、打江山的艰难困苦;真正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洗礼。
高元富老师以“红黑学堂里的较量”为题,讲解了息烽集中营这段鲜活历史。革命前辈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成立中共狱中秘密支部,支部领导狱中对敌斗争工作,通过黄显声将军向集中营当局提出三个要求,并获得狱方同意。通过黄显声将军向集中营当局提出开办图书室的要求,获得狱方同意。并且巧妙地利用关系,让一些没有暴露身份的党员当“全修养人”,参加集中营的管理工作,从而便于开展斗争。利用集中营每年的两次演出和创办的狱中刊物《复活月刊》、《养正周报》作为阵地,进行对敌斗争。
通过对息烽集中营那段鲜活历史的回忆,我们看到革命烈士们献出的是生命,流淌的是鲜血,而留下的却是理想坚定、对党忠诚,光明磊落、有胆有谋,舍生取义、坚贞不屈的高尚人格魅力。它集中体现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和情操。而红与黑的较量、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搏斗、高尚与卑贱、伟大与渺小的人格考验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仍然存在!继承这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使这发扬光大,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班级生活使我体验到了大家庭的温暖。
从老师和各位学员身上我学到了更多的社会知识、工作方法、为人态度和处事原则。那些有形和无形的有益方面影响了我,使我在理论上得到了充实和提高,知识上得到了补充,思想上更加成熟。通过集体学习,我体验到了大家庭的快乐和温暖,并和各位学员建立了深厚感情和友谊。这将是我人生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必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和生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动力。
党校只是我工作和学习的一个“加油站”,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我无论是思想、学业,还是身心各方面均得到了丰富与提高。时间虽短,但她使我学到的很多,相信这段经历将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对于我们每一位学员来说,今后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做,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用学到的新知识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贵州后发赶超实现历史性跨越的伟大事业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八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出台,为我国行政执法问责制度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也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公正化。个人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纪律,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行政执法问责制度中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段:条例理解与贯彻。
条例首先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问责制度,从问责的对象、程序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必须要切实贯彻实施该条例精神,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强化问责机制的作用,从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段:条例对执法问题的解决。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执法人员的过失、违规行为或不作为等情况。面对这些情况,当事人和公众自然会对执法行为产生疑虑。此时,条例应运而生,它为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加强了对执法人员及执法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段:条例在执法诉讼中的作用。
在执法诉讼中,该条例也具有重要作用。条例中规定的问责制度可以让被行政执法人员非法处罚、过失坐视、不依法履职、不依规行政和不作为等情形下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和权益,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法律地位和自由发展的权利,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实效性。
第五段:个人的体会。
此次学习《行政执法问责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行政执法问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法规,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执法工作为人民群众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