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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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一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xxxx县人民检察院。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二
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资阳市监察局、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并情况汇报如下。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财政所长、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清理乱发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了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三
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党
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领导。
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
方案。
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
精神。
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要求于20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
精神。
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
思想。
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四
为巩固前一阶段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孝昌纪发[20xx]5号《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管委会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五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11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xxx纪委xxx监察局关于xxx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
总体要求,于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八
为了切实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实际,对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了自查,现就20xx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我局与市农机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级职责,建立了责任机制,县政府下发了《xx县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财政安排了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为抓好农机更新报废工作,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三家联合制定了《xx县20xx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因20xx年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农粮局、果业局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无人事变动故没有对我县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换。20xx年上半年,我县共补贴农机具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户,其中耕整机台,微耕整机台,田园管理机台,手扶拖拉机台(其中旋耕机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资金万元,完成任务的%。
二、政策公开和宣传情况。在市局专栏、县电视台公告了20xx年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和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因目前我县农机补贴申请办理的少,每半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形式仍没有发布。
三、购机者选购机具自主权落实情况。我县农机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让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关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
四、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因我县目前申请办理补贴的数量少,没有进行结算,进度较慢,下一步我局采取措施加快结算工作进度。
五、补贴标准执行情况。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严格执行好了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产品和型号,以《补贴专刊》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据查,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了对经销商机具价格管理,无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恶性涨价现象。加强了我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六、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安排了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每办理一个符合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立即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贴机具标志标识和牌证管理情况。在实施补贴过程严格执行了机具的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前,即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挂牌率达到100%。
八、补贴档案规范情况。有专人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供货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指标确认书等严格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九、积极协调与农机供货点,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公开了投诉电话和保持畅通,听取农民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的反映,做好“三包”售后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在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中,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做好了注册登记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补贴程序,保证公开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的价格政策,阳光操作,加强补贴监管,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求真务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县的购置补贴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不断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青老龄办9号文件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办事处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登记在册70---100老人共3706人(其中新增100人,金额27880元),发放高龄补贴1255630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针对行动自如的老人,通知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核实;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主动与老人及其亲属沟通,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申请;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高龄补贴登记、审批工作,申请审批表中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留档备案,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新增及注销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档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加强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街道办事处每月要核查辖区享受政策人员的新增、注销等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补贴,自核准的当季度起开始发放补贴。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季度的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季度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至外省的,由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次月停止计发高龄补贴。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公布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登记。
三、存在问题。
1、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老年人去世后,直系亲属未及时上报,对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不及时,高龄老人去世后不需要在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量大,繁杂,无暇跟踪调查;对于在外地去世的老人,在外地办理相应事务后,户口本上未写注销,街道、社区不能掌握老人去世情况,存在老龄补贴追缴问题。
2、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办事处无老龄工作编制,民政干部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出现对老龄管理不到位,增减信息收集不及时。
3、高龄补贴审核存在困难。社区每季度都会张贴温馨提示,告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审核,但因老人长期居住外地,辖区楼院拆迁等情况,登记电话时常有更换,且与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现对接不便,街道、社区掌握其动态困难,不能及时通知相关政策和审核事项。
四、下一步打算。
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青民发〔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执行中,严格规范档案、监控高龄人员动态、及时登记备案,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惠老政策。
1、街道、社区将利用社区委员微信网格,将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将温馨提示张贴在辖区各个小区、楼院,并且延伸至各个单元门。并通过前来审核的老人,加大宣传,通知自己熟知的在外地或者在其他地方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进行审核,达到严格规范管理高龄老人。
2、街道、社区将协调小区物业,对有老人去世情况的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对于老旧楼院,社区将告知门卫以及在每个楼院选取一名楼长,如发现老人去世信息及时告知社区。
xx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7日。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中共xxx纪委xxx监察局关于xxx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要求,于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不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x财字【20xx】21号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教育干部、教职工代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政策把握、工作要求和进行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我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奖金的情况。
特此报告。
20xx.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