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自查报告(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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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一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xx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xx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xx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企业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xxxx年10月底前建立制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工商质监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时间进度:xxxx年7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队)、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时间进度:xxxx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县政府将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各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全县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注重结果运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二
为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管理,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通知明确,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经营行为负责,应当确保内容合法、经营有序、来源可查、责任可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足内容审核人员,严格监督表演者表演行为,加强对用户互动环节的管理。要严密技术监控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要及时关闭表演频道,停止网络传播,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表演者,将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从事网络表演及其他营业性演出活动,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网络表演市场快速发展,在促进网络文化行业创新,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网络直播企业的井喷式增长,部分“平台”法规意识淡漠,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一些“主播”以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吸引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文化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执法巡查,下发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依法对一批从事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处理。目前文化部正在组织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查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第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下一步,文化部还将出台专门的管理规范。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0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四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xx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xx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的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五
河北省工商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将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县、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进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县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及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县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县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县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河北省工商县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单库。
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予以明确。对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推行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试点。及时总结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试点的经验,将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行为一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选择部分市县作试点,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总结经验后,以点带面在全省推广。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六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省局20xx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环节。一是由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杨晓东副调研员对《保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由市局保化处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6名检查员和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罗小萍副巡视员就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各区局要按照市局部署,依据法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动,大胆实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局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为主线,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将保健食品创建工作、“三查两打”专项工作、“一企一档”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网格、职责一体化。
各区局和食品监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约25人参加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正式拉开了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七
5月3日,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今后我国对认证机构及其认证结果将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这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而推出的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又一项举措。
据介绍,基于目前国内认证市场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数量多、发证数量大,而且近年来新增认证机构主体增长较快,一些机构的认证活动不符合要求、认证规范性和有效性不高等现象时有发生,此次抽查重点选取质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按照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的原则,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方式,从148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4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各省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国家认监委共批准认证机构24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1768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151.4万份,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3亿份,证书数量居世界第一。其中,我国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1万张,占全球发证总量的1/3。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八
近期,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协调办函〔2015〕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鲁职能办函[2015]7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该局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该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开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
三是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九
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推动和规范工商职能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据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实施工商职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并按照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中的`“双随机”子系统操作和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涉及工商职能的“双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一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二
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三
“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制度重大改革,今年要全面推开。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最新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最新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今年以来,雅安市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x〕100号)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强化了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机制。201x年以来,雅安市安监局采取执法检查“双随机”的方式,深入企业检查执法6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大量问题隐患,并得到了广大企业业主的充分肯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原则,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方式,从148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四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据悉,今后国家认监委将进一步深化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认证监管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高效。截至目前,国家认监委共批准认证机构24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1768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151.4万份,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3亿份,证书数量居世界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克服检查任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吴相国介绍了该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省卫生计生委现场演示了该委开发建设的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并现场抽取了首批“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着省政府副秘书长戴征社的一声令下,随机抽取的8名检查人员开始深入随机抽取的医疗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启动仪式结束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副局长程有全和省编办主任邢可利分别讲话。程有全副局长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编办主任邢可利同志从三个方面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监管效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工作方案,落实“双随机”各项措施,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转变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要通过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努力为建设“三个陕西”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心作良田耕不尽,善为至宝用无穷。我们应有纯洁的心灵,去积善为大众。就会获福无边。
附送:
最新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体会(财务人员)。
最新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体会(财务人员)。
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xx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xx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五
5月3日,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今后我国对认证机构及其认证结果将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这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而推出的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又一项举措。
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4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各省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国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1万张,占全球发证总量的1/3。
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
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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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六
20xx年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288.07mg/m3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双随机自查报告篇十七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