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英文读后感(专业18篇)
读后感是对读者个人阅读体验和思想感悟的记录和总结。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表达和观点?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吧。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评论,他们对书中的情节和主题有着独到的见解。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一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弗兰克.丘吉尔,一个有修养的公子。我最不喜欢他了,因为和未婚妻吵架而拼命和爱玛搭上关系,让自己的未婚妻生气,结果是简得了重病,要和他解除婚约;爱玛也不再把他当成以前那般完美的人了。他只好写信来道歉。虽然最终得到了完美的结局,但如果我是爱玛,我就绝不原谅他,这种极品的男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一封信就原谅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如果以后再做出这种事,难道还要容忍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二
比起我看过的《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美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后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的貌合神离,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最后仅因为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美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非常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柔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柔细腻的心思。在互相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明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和的个性的顺从,以及在收拾旧屋准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心。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准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安排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察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索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因为担心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柔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又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按照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顾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温暖融洽。
“温柔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非常鲜明,自有其性格。同时又因为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复杂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智慧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和有礼,但是行事和思考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强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欢,因为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情,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定倔强。也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忧郁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在性格上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强烈的对比,性格相似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情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情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讶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好奇他当初为什么会结婚,难道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意?)。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好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美的结局,一方面是因为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挑选对象开始,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考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挑选伴侣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许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可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诉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可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如果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明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很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创造财富,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欣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普通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凭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希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出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能力,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然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如同《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朋友告诉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四
看了很多豆友的评价,都写得很好呢。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也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善良,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十分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处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希望她获得幸福,鼓励哈丽特,给她无限的希望。让哈丽特两次因为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欢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强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欢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始,爱玛满心欢喜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复杂的情感。因为一开始他们相处非常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始就觉得他富有智慧,能准确判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后,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心爱玛因为这件事痛苦,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朋友邻居,从来都是愿意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始还以为他喜欢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改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很多人的故事都很有趣,每个人的个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楚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非常完美。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五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六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七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八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九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一
《爱玛》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二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三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四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她似乎越想越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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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五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六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七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英文读后感篇十八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