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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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一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千元记分,1千―千元记分,500―900元记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分,每缺1次,扣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分。
(四)“”及其他_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_、赌博等问题的,每人次扣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县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市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小组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局有关领导、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四条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体系根据地域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分为第一圈(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第二圈(近郊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第三圈(远郊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三个区域层次。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原则上在本年度的12月份进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纳入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按照川办函〔20xx〕74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有保障;
2、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3、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依照法律法规应收取费用的,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在政务大厅设立银行或财政收费窗口统一收取,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4、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政务中心优质服务建设。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政务大厅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3、窗口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服务,按规定佩带相关标识,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4、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健全,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同级监察机关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批服务创新。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四
一、 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 工作;
二、 负责公司办公区过道、电梯内、电梯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做到每天拖四遍,每周用肥皂水拖一遍;
三、 负责会议室、贵宾厅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四、 负责打扫各独立办公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
五、 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七、 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九、 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十、 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五
一、传菜员岗位规章制度
1、传菜员接过扫描员扫好的菜品后,应核对电脑单是否正确,再将菜品传出以免出错
2、传菜员传菜时应将菜品所需的各种配料备齐后传出,需加菜盖的一定要加菜盖传出(海蟹、炸品、凉菜、造型菜除外)
3、传菜员接扫描员菜时不得挑拣
4、传菜员传菜时,如台子上有龙虾刺身铁板造型拔丝应先传出,避免台子上龙虾冰化有过多的水造成传输困难或菜品变形和变味。
5、传菜员在传菜途中,如遇客人应主动打招呼同时注意托盘不要碰到客人。
6、传菜员必须保证将菜品连同电脑单一起交给服务员并报菜名,斤两,只数核对无误方可将菜品给客人上台。
7、传菜员归途中如得到服务员给的催单,二次加工菜品或加热菜品时一定要核对手动单和原材料,无误后方可带到菜口,避免出错。
8、传菜员归途中应把零点厅房的残食,脏餐具带回洗碗间(高峰期除外)
9、高峰期过后,如有个人行动,应与部长打招呼,得到批准后方可
10、传菜员必须保证托盘清洁
二、配料组十必须
1、理盘员必须保证每天各种小料配备充足。
2、理盘员必须保证菜品分区正确。
3、理盘员必须保证所有配出小料完全正确。
4、扫描员必须将改台台号及时通知传菜员。
5、扫描员必须保证快速扫描,保证出品。
6、扫描员必须保证每道菜均经电脑确认或配有手动单。
7、催菜员必须准确接听并记录前台服务员打来的每一个叫起或催菜电话。
8、催菜员必须保证每一张催单进厨分组正确并催菜到位。
9、催菜员必须保障前厅与后厨之间的信息传递顺畅。
10、配料组所有人员必须动作敏捷,随手清洁。
传菜部“十不传”规定
一、餐具破损不传
二、不见菜单不传(传菜部有一份客人点菜单,严格按照菜单上菜,防止上错或内部人员私自加菜);
三、菜品有异物不传;
四、菜品分量不足不传;
五、配菜不对不传(根据菜品名称,传菜部人员应该熟知每道菜的主料、副料);
六、菜品有异味不传;
七、菜品色泽不好不传;
八、菜品没有夹子不传(每道菜品盘边有用夹子夹着从厨房打印的小单,上面有客人就餐桌号、菜品名称、厨师号等, 避免走乱);
九、装盘不符合规定不传;
十、出菜次序错误不传。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六
本评估考核办法的推行意在对学生体育意识、习惯、常规及成绩的全面评价和引导,注重对过程的评价、肯定或提醒、警示,从而达到锻炼习惯、体育意识、课堂常规及体育成绩的提高、完善。
一、基本资格认证
(一)若违反以下条款达并累计达到相应次数者,失去体育星获得资格。
1、 未以正常理由向课任老师或课代表请假并征得允许而缺席体育课,达3次者;
2、 出席体育课而服装、鞋子不符合体育课常规要求,达3次者;
3、 故意损坏体育器材、场地,达2次者;
4、 不能与同学友好协作、互相帮助,达3次者;
5、 不遵守课堂纪律、不能令行禁止,达3次者;
6、 课堂练习不投入、偷懒、逃避,达3次者。
(二)本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失去体育星获得资格。
二、 体育星的获得
(一)平时获得
体育课堂表现良好,能不断地提高、完善自身体育素养者,由体育课任老师随机发放阳光卡予以肯定、鼓励。三张阳光卡直接获得体育星。
(二)比赛获得
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本学期“体育与保健”课考核成绩在及格级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获体育星。
(1)参加慈溪市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前八名者。
(2)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除外)。
凭获奖证书由校体育组审核、评定
(三)其他获得
(3)参加各类校体育运动队(兴趣组)表现良好、成绩突出者。
由各队(组)推荐,校体育组审核、评定(不超过兴趣组总人数10%)
注:校级体育兴趣组:田径队,三棋队,羽毛球兴趣组,跆拳道兴趣组。
(4)校外考级获得相应级别的学生(校体育组审核后评定)
(四)测试获得
★1--3年级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测试项目成绩同时通过下列指标者获特长卡。
仰卧起坐(次/分钟)跳绳(次/分钟)
一年级20 115
二年级32 130
三年级 36 140
★4--6年级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测试项目成绩同时通过下列指标者获特长卡。
50米(秒) 立定跳远(厘米) 篮球测试
四年级男女 男155女150 曲线运球(技评)
五年级男女 男160女155 投篮(男4中女2中/60秒)
六年级男 女 男170 女160 跑篮(男生32秒、女生40秒)
由各班推荐,校体育组统一测试审定 (体育专职教师可以利用体育课时间进行相关测试)
注:本评估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慈溪实验小学校长室、体育组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七
为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晋中市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我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一、 组织领导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监测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原则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方法
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分两项考核:一是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30%。二是效能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70%。
(一) 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
被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查到并被通报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八
(一)付款规定
1、付款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用款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帐号、单价、总金额、及相对应的收款单位发(票)号、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同意再到财务部付款。凡未按流程审批的财务部不得付款。
2、支票或汇票开具后,首先由出纳审查,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审查,最后交给收款单位时请其自己再次核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请接收人签收,以便于以后的核对工作。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二)工资发放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中旬(15日)。根据实际,可采取现金发放或打卡方式。
(三)单据及票据的管理
所有单据和票据等的交接,如交单、联系单、押汇申请等,无论是银行对我们的交接还是公司内部的交接,都必须请对方签收。财务部以外的其他人员拿回任何单据都必须先交给财务部指定的专人进行处理。若无故拖延或遗忘,处以2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四)台帐登记
每笔业务由该笔业务员负责按照台帐上的要求详细、及时、逐项登记在台帐本上。若无故拖延或有遗忘、遗漏,将处以罚款;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第二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五)业务汇总与核对帐目、报表
财务部在每月5日交工作小结时将每月的台帐及业务汇总上交总经理,内容包括当月的盈利或亏损,以便从当年一月到该月的累计。会计必须每月进行帐目的核对。
财务部要做好财会基础工作,帐簿、凭证、报表需一致。每月底将报表报送总经理、执行董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每月报一次。
(六)发(票)管理
1、公司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管理。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发(票)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单价、总金额、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到财务部开具。未按流程审批的不得开具发(票)。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2、公司报账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使用途径,然后由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按照规定入账。
(七)固定资产管理
每项固定资产逐笔登记编号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控制、清点折旧,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
(八)其他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本规定另行制定详细财务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窗口考核细则最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考核篇九
一、作风纪律及廉政工作(50分,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1.纪检人员在项目进点、廉政巡查和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八项规定”、《审计人员“八不准”纪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工作人员因违反作风纪律相关规定,被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实行一票否决。
3.工作人员因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工作人员违反局机关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被全局通报批评的,发现一次,个人扣2分。
5.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被局纪检组进行廉政约谈的,约谈一次,个人扣2分。
6.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长未向局党组书面汇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须提交局纪检监察室备案),每个项目审计组长扣2分。
7.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每半年向主管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廉洁自律执行情况(须提交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缺少一次,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扣2分。
8.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每年年终向局党组、纪检组进行书面述责述廉(须提交局监察室备案),未进行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扣2分。
二、工作纪律及人员考勤情况(30分,由办公室负责)
1.迟到或早退:严格执行《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实行每天两签到,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扣分。
2.旷工:严格执行公务派遣和因公出差审批制度,公务派遣和出差需填写《公务派遣单》和《济源市市直机关出差审批表》,未经审批视为旷工。个人每旷工1次,扣2分。
三、党务、纪检、精神文明等工作(20分,由综合科室提供)
1.省厅、市委市政府以及组织、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全局性活动,涉及局各科室需完成的分析总结材料、征文、心得、论文、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书面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上报的,每人每次扣1分。
2.省厅、市委市政府以及组织、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全局性活动,涉及个人参加的培训会议、知识竞赛、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每次扣1分。
四、综合考核评定
综合考核分数在85分及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年度“优秀_员”、“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定;低于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人员,其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