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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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xx。
20xx-2021。
年)》的总体部署,现就。
20xx。
20xx。
年,启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一园一线(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s105。
个示范村,全年安排建设示范村。
25。
个(附件。
2
),同步实施县内部分区域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初步打响。
xx。
围绕实施“生态优化、环境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升级和服务提升”五大工程,结合“千村百镇”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实施,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
紧紧围绕“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污水净化、环境美化”的目标,组织开展沿
s105。
线村庄环境集中整治和全县范围内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1
开展沿。
s105。
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沿线村庄整治工程,拆除危房和空心房,实施拆墙透绿,在道路沿线两侧各
150。
米范围内,开展“穿衣戴帽”工程,实现房屋出新美观、色彩格调和谐。二是开展。
s105。
线杆线规范工程,对电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道路及周边杆线实施整理,确保杆线竖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三是开展村庄污水处理和塘坝扩挖整治工程,重点解决“上水与下水”问题,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完善村庄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
2
开展沿。
s105。
线绿化和集镇治理。
一是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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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绿色长廊景观带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对道路两侧。
30。
米范围内因地制宜地进行多层次绿化,滤布形成“错落有致、林深人家”的视觉效果。二是抓好沿线集镇治理,按照“拆、清、整、建、管”的要求,全面清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实施集镇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洁和集镇沿街建筑物立面出新,实现集镇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3
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
在巩固以往新农村建设成果基础上,拓展扩面,提升整治效果在整治范围上,实行全县范围整治,重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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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垃圾房、配置。
1
辆垃圾收集车、聘用。
1
名保洁员,按照“户集、组收、村运、县镇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实现集中处理。
坚持以规划为引导,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部分示范村打造成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
1
坚持规划引领。
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全县“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注重与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充分衔接;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制定示范村“两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图、文字说明书)在推进示范村建设中,注重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理念,并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打造出精品
治工程,进行墙面刷白出新,整治建筑乱搭乱建,对已有乱搭乱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开展村庄道路硬化工程,新建或改建村内主要交通干道。开展“改水、改厕”工程,推进现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新建小型自来水厂、推广无塔供水或有塔供水等,做到示范村村民饮用水安全卫生;建设村内排水沟,配套建设农户支排水沟和污水净化池,对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消灭露天厕所,原则上每户都要建三格式等无害化厕所。开展村庄路灯亮化工程,在入村主干道路及村庄装设路灯,宅间道路照明以居民自家路灯为主。开展村庄美化工程,鼓励农户利用路旁、沟旁、村旁和房前屋后,栽种果树花木,利用村内空闲地,配套建设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建成村民休闲小广场。
3
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本着“立足长远、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新型社区设施规范化建设,达到“七室、两栏、一厅、一校、一场所”的标准,
20xx。
年各镇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达标数。
20%。
科学编制全县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加强农业招商,大力引进高效农业项目强力推进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全年完成投入
6000。
xx。
棉纺产业园和大平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重点完成顺天纺织高档纺纱。
2.7。
亿元项目投资、大平现代粮油加工示范园。
9000。
万元项目投资。
全面组织实施昭关褒禅山旅游度假区、凌家滩文化园区项目,逐步将其打造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点加快组织实施环峰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提升整体形象和完善配套功能,引导群众发展“农家乐”等三产服务业,让群众在村庄环境整治中长远受益
制定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各镇、村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各镇、村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项目支撑、项目筹资渠道、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审定,并予以授牌表彰。
各镇要成立与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将建设“美好乡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示范村要成立村民理事会,明确理事会和村民在村庄内部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建立联系帮扶制度,每个镇“美好乡村”创建工作由分工联系该镇的县委常委牵头负责,
2
名县负责人联系;每个示范村均由。
2
个县直单位帮扶;县负责人、帮扶单位要协同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制定好建设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抓好检查督促。
坚持建立以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拓宽“美好乡村”建设的投资渠道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具体办法另文规定各镇、县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美好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项目争取和整合力度,促进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向“美好乡村”建设集聚,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创建行动
加大舆论宣传动员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始终突出农民为创建主体作用,强化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助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美好家园。广泛开展“美好家庭”创评活动,大力宣传“美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的镇、村,将予以通报批评;被连续三次通报为后两位的镇,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问效。在年度“美好乡村”创建行动中,被评为先进镇、先进帮扶单位和“环境优美村”的,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民生工程建议项目有关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体责任。
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管养措施。
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多方参与、严格督查,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四、运行机制。
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精神,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探索推行“乡镇巡查督导、村级负责管理、专人管护,农户包干”的常态管护机制,建立“年初启动、年中推动、年底考评和平时督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经费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落实好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4.严格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精力,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每年都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2.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或选择若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发挥群众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为“两类学校”)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质量,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精准扶贫,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以弥补乡村教育发展短板、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两类学校为突破,集中力量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两类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办学条件达到省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盘点两类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做好两类学校整体布局规划,满足农村适龄儿童方便就近入学需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域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增强两类学校办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缓解城镇化建设对农村教育的影响,切实保障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实事求是,保障基本。立足县情、校情,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资源重点向两类学校配置,教学方法和激励机制优先在两类学校创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办学、科学化管理、均衡化发展。
3.创新管理,协同推进。坚持创新引领,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两类学校办学内生动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重点在办学理念、资源配置、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环境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施新举措。
4.聚焦扶贫,补齐短板。把资源和发展要素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政策,集中力量攻坚、精准施策推进,持续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
(一)统筹规划教育资源配置。
1.明确布局要求。两类学校布局既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2.修订完善专项布局规划。各地要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寄宿需求等因素,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备案。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山区、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保留或恢复教学点(规模保持在10人以上),生源极少的地方,可共享乡村幼儿园校舍开展集中教学;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3.稳妥做好撤点并校工作。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原则上学校撤并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在校生规模在5人以下),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加强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村民委员会意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点并校工作平稳过渡。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继续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各地要通过满足方便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二)推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制定标准化建设规范。严格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包括设置用地、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切实保障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需求。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学校,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用于解决偏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落实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两州一县”专项建设规划、教育扶贫攻坚等项目,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要对照省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在村级完全小学、教学点重点进行必要的校园校舍修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基本教学生活需要。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小规模学校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齐计算机多媒体设备、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持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的同时,完善宿舍、食堂、澡堂、厕所、运动场、校园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改善生活卫生条件。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保安和远程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各地要依法依规足额保障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保证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两类学校周边道路、通信、电力、给排水建设,提高两类学校基础设施保障水平。积极实施两类学校温暖工程,确保每所学校都有安全稳定的取暖条件。(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3.积极创建特色化学校。以“四小建设”(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特)为目标,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建成有特色的两类学校,激发学校活力,实施个性化教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树立“校村人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核心,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不断提升两类学校教育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打造魅力学校,吸引外出务工随迁子女回流到两类学校就读。(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两类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加强乡村教师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评价权重,推进教师职称晋升。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两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乡村教师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对乡村走教教师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发放交通补助,市县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师走教里程和课时数予以差别化对待。大力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两类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边远乡村任教的教师,保障乡村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牵头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培养。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编制统筹,师随生配”,推进“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培训机制,优化“理论学习+实践反思+基地实训”的培训模式,促进乡村教师培训日常化、制度化和本土化。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定期选派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着力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政府)。
(四)着力提高办学水平。
1.深化两类学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建立以小规模学校为基础、以教学资源为纽带、以乡镇中心校和示范校为主体的链网状学校管理体系,实现“示范引领、资源共享、统分结合、协同发展”。推行乡镇中心校一校制管理改革,实行“中心校+”模式。推进学区化、一体化和多元化管理,探索附设幼儿园和初小、高小和初中“一体化”办学、村内和校间就近结对“集群式”办学、中心校和小规模学校联盟“捆绑式”办学。建立优秀教师、教学资源、教学成果共享机制,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以中心校为教研单元)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外语等短缺学科教师实行联校走教。完善两类学校评价方式,对承担走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激发两类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2.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积极开展情景教学、尝试教学、协同教学、讨论式和互动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单一教学模式向多元化教学模式转变。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强化合作学习,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优质教育输出,结合远程教育条件,建立“城市+乡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同步课堂。构建“魅力教室+活力课堂+个性课间+轻松课外”的教学模式,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新理念,使两类学校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3.强化“互联网+教育”模式。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两类学校软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手段,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提高发展和应用“互联网+教育”水平,对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积极打造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集体备课、讲课、仿真实验、“翻转课堂”等特色的教学模式,促进两类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外语、艺术、科学课程为重点,涵盖所有学科,引进或开发慕课、课程超市、名校名师课程等,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发挥好优质学校、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遴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赴两类学校,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科学分析和监测,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4.推进对口支教。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大力消除城乡教师交流轮岗障碍,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各地要强化对两类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五)不断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
1.积极改善育人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全面掌握闲置校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闲置校舍利用和处置方案。对可以改造利用的闲置校舍,按照“教育优先、确保公益”的原则,借鉴“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改造建设一批“两类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关爱之家”“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基地)”等公益场所,充分利用学校大课间、活动课、双休日等课余时间,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德育实践活动、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长足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走出课堂、走出乡村,拓宽两类学校师生视野,努力让广大乡村孩子享受到与城区孩子同样的教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2.创新家校合作育人模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单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建立健全两类学校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和功能,家长委员会成员中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占一定的比例。通过家校合作机制,利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方式,搭建“亲情关爱”平台,加强留守儿童与委托监护人、外出父母的有效沟通,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建立假日期间定期家访制度,加强寒暑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指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多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目标未按期实现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大力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财政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支持改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健全两类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统筹兼顾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把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之中。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两类学校建设情况、布局调整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情况,以督促进、以评促建,切实办好乡村义务教育。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为推进我省农村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年)》中提出的到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生活垃圾治理。配备村庄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是加快教育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农民群众特别是我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各地要科学研判本地区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统筹县域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和乡村学校建设,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使学校布局既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规划发展村庄,单独设置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区,一般在行政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引导学生进入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或规划发展村庄小学就读。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苏北地区要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精神,配合重点发展镇、特色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系统谋划学校布局调整,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防止产生“真空”和“盲区”,避免出现新的“上学难”“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
(二)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切实办好规划保留学校,对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调整。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妥善做好过渡衔接,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可按程序予以恢复。
(三)明确相关办学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和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符合两类学校特点的办学要求。小规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书刊资料,设置阅览室、劳技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并着力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应明确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保证开展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四)实施改善提升工程。各地要在全面摸清两类学校底数的基础上,逐一分析两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善提升方案。对照省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力争在2019年秋学期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要求,到2020年底两类学校在布局、办学条件、教职员工配备、经费投入与使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满足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省财政根据各地实施进展情况,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
(五)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加强安防力量,完善安防条件,落实安防措施,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重视学校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落实防火检查和日常维护。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强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与法治教育,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防范校园欺凌行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统筹制定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配足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核。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
(七)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两类学校交流的机制,推动对口支持优质学校或同一教育集团内的教师交流。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青年教师补充机制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定期服务制度。实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职称评聘优先等措施,吸引特岗教师和中心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小规模学校任教。加强对两类学校教师的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持续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强化对寄宿制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儿童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培训。
(八)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解决好两类学校教师周转住宿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水网密集地区的两类学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九)实行财政经费倾斜支持政策。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人数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所有市县分档补助。对小规模学校,按100人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具体按每生每年小学生不低于700元、初中生不低于1000元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地要明确工勤人员支出渠道,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本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
(十)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各地要制定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及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并提前拨付部分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规范会计核算,保障资金科学使用。
(十一)强化县级统筹和乡镇一体化管理。发挥县级教学管理职能,加强对两类学校的业务指导,在建立优质学校对口支持制度和组建教育集团时要将两类学校纳入其中,促进两类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的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和质量评价,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高度重视控辍保学,进一步落实乡镇同一目标、同一管理、同一考核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骨干教师巡回教学、集体备课等制度,推进小规模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在实施教师交流轮岗等制度的基础上,统筹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和教师走教等办法,帮助小规模学校上好各类课程,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优化育人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修订小规模学校质量评价方式,建立质量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利用小规模学校学生少、便于因材施教的优势,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优化重组教学时间空间,增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依托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与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统筹校内校外资源,指导学校加强校园特色文化和实践课程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乡村学校课程基地和乡村少年宫等资源,为乡村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等素养培育新平台。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注重公民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家访制度,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十三)推广“互联网+教育”应用。大力提升两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构建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基础环境。依托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云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等优质资源建设,强化资源精准推送,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开展城乡学校网上结对,构建一体化的网络联合学校群,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开展同步课堂、双师课堂、在线答疑辅导及教师同步备课与教研等活动。开展“名师送培”活动,每年培训一批两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每年遴选一批信息化教学名师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两类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开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十四)推进对口支教。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建立对口交流平台,丰富对口支援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教研“送教下乡、师徒结对、学科对接”。鼓励返聘城镇退休校长和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各地与师范院校合作,选派优秀师范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类高校毕业生分批分时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校外专业人员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以县(市、区)为主、各部门协同分工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市县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十六)注重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指标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大对两类学校建设的督导检查力度。各地要为两类学校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必须定期到学校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月24日、25日,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带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进行了观摩拉练。
每到一处,观摩团认真听取各观摩点的介绍,实地查看“三清一拆”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评比,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傅士君强调,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动作大、声势大、顺民心、得民意,在全市观摩拉练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同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再掀高潮,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各乡镇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做好督导工作。要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将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来一次大清扫。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产业,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产业支撑。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要求,为加强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两类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77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35所。
(二)对生源极少、办学标准不高的小规模学校,学生逐步吸引到中心校寄宿学习;对因生源枯竭而自然停办的小规模学校,根据当地生源增加等情况,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按程序恢复。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一)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功能室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到位,确保到2020年,我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师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推进两类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动态提高机制,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有关职称评聘政策。设立名师工作室,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等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8号),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其管理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特殊性,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不足100人的按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建立学校工勤和教辅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补助。
(四)提高办学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推进辖区内中心校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用好忠文化系列读本。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县内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中心校帮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对口支援、校校牵手、合作共进、以强带弱、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保障两类学校宽带网络畅通,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营养改善优先、寄宿条件优先、精准帮扶优先等保障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
(一)提高认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遵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校施策,完善两类学校建设方案和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做到一乡(镇)一策,一校一案,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忠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陶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确保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要把建设两类学校作为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查迎检和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认定的重要内容,制定两类学校教育评价标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xxx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xxxx年)》中提出的到xx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
党_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三、建设指标。
20_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20_年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_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_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从2__,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_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_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_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
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
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
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
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
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
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_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提升我县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实施好甘肃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美丽乡村是我县今后新农村建设总方向和推进工作的主要抓手,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美宁县的重大举措。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宁和天下、县美如画”为主题,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特色、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全面实施“绿色覆盖”、“村庄净洁”、“基础配套”、“产业支撑”、“文明提升”五项行动,努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六化示范镇(乡)”和“六好示范村”,培育一批素质高、生活好的“六美示范户”,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打好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按照“一线两园四区”总体布局和建设要求,全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产业精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家园。到xxx9年底,建成可看可学可借鉴的18个示范镇(乡)和150个示范村,完成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和107个行政村创建任务,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生态环境: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治理,森林覆盖率达到43%,绿化率达到50%。基础设施:建成居民小区100个,完成农房改造2万户,“易地扶贫搬迁”6000户;村道实现与县乡主干道通达联网,硬化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9%以上,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农村“低电压”、“卡脖子”及村组三相动力用电得到彻底解决;通讯、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经济发展:农业结构优化,特色高效生态农业显著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17%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16%以上。和谐社会: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社会管理民主,村规民约遵行到位;农村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其他x体性事件发生;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农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在空间布局上,根据村庄区位、人口、产业、生态、历史、文化等不同条件,因村制宜地确定创建重点,力争各个村庄形成“一村一品”的独特魅力。在工作步骤上,设置示范村、创建村、整治村三层次培育体系,创建村为第二年示范村创建打好基础,整治村为第二年创建村创建打好基础,分层次逐年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村(城中村、镇中村、园中村及公路沿线等村庄)在坚持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着力推进旧村改造,突出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等特点;创建村突出要素集约、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等特点;整治村突出规划科学合理、环境舒适优美等特点。
3、项目推动、重点突破。在“一线两园四区”重点区块合理设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的精品区块,形成“点上有特色、面上成规模、整体大变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
4、以民为本、幸福优先。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建设标准。
1、示范乡镇。以“六化”为建设标准。(1)规划布局特色化。统筹乡镇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科学规划小城镇布局和辖区内村庄规划,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独特的地域特色。(2)设施功能齐全化。按照“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的要求,深入推进乡镇水、电、路、居住小区、商业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较好地解决小城镇“功能兴镇”和提高承载能力的问题。(3)产业开发规模化。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工业园区的产品群,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做强做精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业”和核心品牌。建办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市场竞争力强、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协会。以特色产业、特色旅游、特色文化、特色风情为主发展特色商贸,巩固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4)环境建设生态化。镇(乡)区实现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工业和周边农村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绿化布局安排科学,建成特色镇口和进镇景观大道,建立并有序运行环卫市场运作体系。(5)社会服务便民化。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有效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水平,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化。(6)人居聚集社区化。建成2个以上重点居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健全,物业管理规范。
2、示范村庄。以“六好”为建设标准。(1)经济发展思路好。挖掘村庄特色产业、人文特色资源禀赋,形成合理科学的“一村一主题,一村一特色”发展思路。(2)集体经济收入好。依托土地流转和专业合作组织有效推进农业“三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集体经济收入年均不低于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值的20%以上。(3)村容村貌环境好。积极开展“三清四改六化八有”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率达到5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村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村级保洁制度落实到位。建成50户以上的农宅点,自来水入户率100%,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和管理。(4)崇尚文明村风好。村级文化活动设施齐全,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有序。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建成1个以上公益性公墓区。积极开展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平安和谐村等创建活动,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5)班子工作业绩好。打造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建成标准化村级活动场所,具备一支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作、运转良好、整体素质强的干部队伍,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6)民主管理机制好。民主管理机制健全规范,落实“两议一监督”议事制度,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普遍率达到90%以上。
3、示范农户。以“六美”为创建标准。(1)诚信守法心灵美。积极接受普法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参加文明信用户和文明道德户评比活动,无不良贷款和欠息记录,无集体越级上访、x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2)热心公益行为美。家庭成员热爱集体、行为文明、爱护公共财产、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不侵占集体土地,不损害他人财产。(3)邻里友善和谐美。正确处理家庭和邻里关系,做到“家庭和睦、感情融洽,邻里团结、和谐友爱”。(4)勤劳致富生活美。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创业增收本领明显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生活品质明显提升。(5)庭院整洁环境美。主动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整洁、包绿化)责任,居内室外整洁美观,房前屋后净化、美化、绿化。(6)尊老爱幼家风美。农户尊老爱幼,尽到赡养老人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无抚养纠纷、家庭暴力等行为发生。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绿色覆盖行动”
1、加强城镇绿化。制定绿地系统规划,严格规定绿化用地面积,按要求完成城镇绿化。引导干部、职工、市民和学生主动参与种草种树。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用绿色镇口、进镇景观大道扮靓乡镇容颜。
2、推进村庄绿化。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绿化工程”,加快建立以村片林为主体,以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为补充的'村庄生态绿化体系,实现村庄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利用农村“四旁四地”(村旁、宅旁、墓区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撂荒地)土地资源植树,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拓展绿化发展空间。把村庄绿化与发展林业产业、增加群众收入相结合,造植速生丰产用材林、优质高效经济林、林苗两用林等,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提高村庄绿化综合效益。深入开展“百村栽万树”活动,实现“村在林中建,路在林中通,人在林中行”。
3、倡导庭院绿化。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花草和树木,因地培育花卉型、林木型和果树型绿色庭院,形成与村庄绿化协调统一、相互映衬的美丽景观。
(二)实施“环境净洁行动”
1、创建文明城镇。实施镇(乡)区“五化”(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工程,开展文明城镇“五序”(镇区镇容秩序、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时保洁清运”长效机制。
2、整治村庄环境。集中实施“三清四改”工程,清除农村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垃圾柴草、乱设乱置的广告牌;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推广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农村污水;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乱埋现象,拆除污染畜禽圈舍,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整治乱拉乱接的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建立“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新模式,促进村庄整体干净整洁。
3、整洁农户庭院。加强对群众生活和卫生习惯的引导,积极开展“净化我家、美化我院、整洁我居”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农户主动清除庭院内外杂草垃圾、清理乱堆乱建、清洁畜圈厕所、整理清扫“三室”(厨房、客堂和卧室),保持庭院内外整洁美观,展示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环保意识。
(三)实施“基础配套行动”
1、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和完善“一路”(镇区道路)、“两管”(集中供热管道、排污排洪管道)、“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转运网、通村路网)。公益设施重点建设和完善“一校”(普通初级中学)、“两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互助幸福院)、“三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商业中心)等设施,努力营造一个设施齐全、服务配套、适宜居住的良好环境。
2、加强村庄基础建设。实施农村联网公路工程,硬化村庄主干道。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逐步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统筹推进村班子办公、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农资供应等服务场所建设,实现村部、卫生所、文化广场、农资店村村全覆盖。
3、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农宅布局,加快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进度,推广本村内多个小组联建模式,强化新农宅的基础配套和管理维护。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改造农村“空心村”,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四)实施“产业支撑行动”
1、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塬面发展苹果和旱地菜,川区发展设施瓜菜和优质苗木,全县发展养殖业,林缘、荒山、荒坡发展苗林业”产业布局,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因地借势做强苹果、草畜、瓜菜、苗木等优势主导产业,快速增加农民收入。推广果园“5+1”和“五种”幼园间作套种、养羊两个“30+1”和林下“七种”经济培育(林药、林畜、林苗、林菜、林禽、林果、林下休闲)产业发展模式。加强万亩苹果、万只羊场、万亩瓜菜、万亩苗林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扩大通达果汁厂、陇牛乳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辐射面,延伸产业发展链条。
2、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做精核桃、中药材、小杂粮、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加快湘乐和盘克能源林文冠果基地建设,补充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特色优势劳务品牌,推动农村劳动力常年稳定输出,实现劳务收入稳步增长。挖掘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构建以景区为龙头、景点为支撑、休闲旅游为基础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格局。
3、强化农民科技培训。不断完善“143”培训机制,建立健全院校和企业常联机制,常年聘请专家团队,集中培训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骨干,轮流培训农民技术员,现场实地培训农民,着力培养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带动型、技术创新型和社会服务型的“五型”人才,逐步实现“乡(镇)有技术总负责、村有技术骨干、组有技术员、户有技术能人”的目标。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科技信息平台、农家书屋等现代中介设施,加强信息服务,满足农户需求。
4、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有序流转。推广转包、互换、出租、转让、入股等六种土地流转机制,完善流转公司中介、土地入股分红、经营主体直租、二次流转增值等四种流转模式。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建立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强化备案审查,加强合同监管。
5、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扶持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市场竞争力强、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并扶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大学生投身现代农业。
(五)实施“文明提升行动”
1、促进乡风村风文明。加强农民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教育。广泛开展争当“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和争创“星级文明户”等群众自评自议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革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风尚;大力开展以“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活动,着力培育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环境;积极开展“六美”示范户评选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机制。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重点村集中整治,大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参与式社会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广“十户”联防、联管、联调、联创管理模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村级事务;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农村社会力量,发挥其在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作用,落实“两议一监督”议事制度,深化村级民主管理;按照建管并重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和资金筹集办法,因地制宜实施统一管护、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村民自行管护等不同管理模式。
4、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布局,加快职业教育专业化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村庄通讯、电视、宽带网络配置水平;组建村级文娱队、秧歌队,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进社区责任医生临床模块培训、基层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全科医生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福利体系,加大五保低保、医疗、住房和教育等社会救助力度。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选点申报。按照方案要求,每年3月初,行政村向乡镇提出示范村、创建村和整治村申请,乡镇根据工作创建水平评选出示范村创建名单,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示范村创建申请、本年度的创建工作计划和示范镇(乡)申请,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乡镇、村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县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示范镇(乡)和示范村。各乡镇对照创建标准,计划建设创建村和整治村。示范户由乡镇创建,每年每个示范村连线创建20户示范户。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安排部署当年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二)试点推行阶段(xxx4年—xxx6年)。
xxx4年:创建4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包括2个省级示范村湘乐镇樊湾村、焦村镇任村和28个县级示范村)和600户示范户。重点打造北川一线美丽乡村示范带,综合提升西区一线和南区一线两个美丽示范带。
xxx5年:创建3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30个创建村、50个整治村,400户示范户。
xxx6年:创建3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50个创建村、50个整治村,400户示范户。
(三)全面推进阶段(xxx7年—xxx8年)。
xxx7年:创建4个示范乡镇、40个示范村、50个创建村、77个整治村,800户示范户。
xxx8年:创建4个示范乡镇、40个示范村、77个创建村,800户示范户。
(四)总结提质阶段(每年年终/xxx9年)。
1、年度小结。每年末,开展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工作考评,评选奖励先进。回顾当年美丽乡村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根据上年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下年建设计划。实行滚动管理,结合年终考评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级示范点争取申报为市级示范点、创建村争取申报为县级示范点、整治村争取申报为创建村;对没有完成年度项目实施任务的,实行末位淘汰,由市级示范点降为县级试范点、县级示范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另行选择其他村替补。
2、整体总结(xxx9年)。全面回顾五年建设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总程考核,评选奖励先进,申报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研究制定今后五年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质量。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力量,落实责任,加快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设立美丽乡村专项基金,xxx4年筹措安排1000万元,以后逐年年增加1000万,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在实施好中央、省、市的扶持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为平台,最大限度整合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小城镇建设、农村改厕、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造林绿化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3、编制建设规划。县域建设规划要立足县域一体全覆盖和“十三五”规划,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各类专项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乡镇建设规划要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和吸纳人口潜力,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机衔接县域规划,进行编制修订。村庄建设规划要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突出亮点、彰显特色、精打细算、打造精品”要求,做好完善提升,明确行政村工作重点和分阶段实施步骤,防止出现百村一模、千村一面。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4、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落实以现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伐。建立党委牵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模式,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落实机制,进一步扩大双联惠农、国开行基础设施和产业扶贫、农户信用、扶贫互助资金、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落实村级保洁“五个一”制度(建立一个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一支村级保洁员队伍,建立一套保洁管护制度,建立一支监督队伍,建有一套基本的环卫设施)。
5、注重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短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创建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助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美丽家园。
6、建强基层组织。全面加强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作、运转良好、整体素质强的干部队伍。班子成员要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争做致富先锋、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积极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双承诺双评议”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为美丽乡村建设服务。
7、强化督查考核。把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建立情况通报和检查制度,实行年中阶段评价、年底综合考评的办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考核办每季度组织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年终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二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稳步推进我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一批“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统称重点村),从资金投入、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打造高标准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
(二)总体目标。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域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发展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服务水平。至2025年过渡期结束,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力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示范引领的乡村振兴样板村。
二、选点条件。
在全市涉农县区、湾里管理局行政村(不含相当于行政村有农业人口的林场、农场、居委、社区等)中,选定18个基础条件较好、自然资源禀赋突出、产业发展空间较大的行政村,其中进贤县5个,南昌县、安义县、新建区各4个,湾里管理局1个,作为“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统筹整合各级资源资金,加强政策支持,进行重点帮扶。
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可结合实际,自主选定一批“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原则上要将“十三五”省级市级脱贫村全部纳入当地“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范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报县(区)政府批准,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县级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守住耕地,盘活资源,以微更新方式整合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立足重点村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根据“一镇一品”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延伸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链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区域性特色品牌,促进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尊重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三)大力整治农村路域环境。深入推进重点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和路网联通路高质量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成网成片,分年度梯次实施“白改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标线、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维护,排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统一两侧商家店招店牌,规范整治各类管线和垃圾收集设施,全面清理各类乱堆乱放的垃圾,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栽种本土树种,提升路域环境美化、绿化、亮化和安全水平,打造美丽风景示范线。
(四)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动重点村污水处理,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对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分类分步进行整改。加强无厕户、旱厕户的改造提升和乡村公厕建设,到2025年,重点村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
(五)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重点村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构建党员示范引领,村民理事会、妇女小组长、志愿服务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引导更多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礼俗,深入推进婚丧嫁娶领域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作用,持续加大重点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引导重点村依托资源条件,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稳固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重点村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布局冷链仓储物流节点,因地制宜结合需求建设电商快递综合站。引导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长期发展,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对重点村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每村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根据重点村建设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原则上每个重点村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村点不少于4个,结合各地规划和特色,全面提升重点村农村环境和乡村建设品质。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金融保险服务。
加大对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信贷投放,创新金融帮扶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村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允许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贷款在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贴息和纳入风险补偿。鼓励创新险种,提升重点村保险服务质量,推动保险资金支持重点村乡村振兴。
(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加强重点村帮扶工作,根据重点村村情实际,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要向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十四五”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全覆盖。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家官乡贤参与重点村乡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实施”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格督察考核。
将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同时通过市县电视台对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过程全程记录、前后对比,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监督作用。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四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20xx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xx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xxxx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xx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xx年,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0xx年底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20xx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xx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
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
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
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
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
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
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0xx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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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大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和谐的理念,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
_,以促进本村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产业优势、改善村内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工素质,加快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化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村主导、党员群众主体的原则。行政村履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充分调动党员主体积极性,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的原则。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整体建设和局部改造相结合,建设生态型、文化型、节能型、民俗型、旅游型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大队。
(四)坚持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的原则。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意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改善本村环境,提升党员群众素质。
(五)坚持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行政村发展规划,统筹大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教育、行政村管理内容,实现我村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目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争取居民点中间道路的硬化,推进村村通道路建设。
2、排水建设。清淤清沟,保证排水通畅,确保路面、路沟无积水。
3、住房建设。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危改造步伐,加快移民新村建设,争取十年完成群众的整体搬迁。
4、场所建设。修善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和党员学习学校。
(二)环境整治。
1、设固定垃圾场。行政村内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引导群众使用,保证垃圾池不是摆设,定期清运,做到住房周围、路边无垃圾。
2、搞好五改四清。改造危房,消除主街道两侧猪圈和厕所,推广清洁能源灶,试点村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粪便、夫柴草垛。
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行政村设专人管理本村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民主管理方面。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完善民主理事、民主理材、民主决策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群众协会等自治组织。
2、制村规定民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制度。
3、设立公开栏。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设施中,规范程序,及时公开。
4、开展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班子“五好”(干部带头作用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建设,增强行政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制定群众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文化知识、政策法律、农业技术、做工技能、民间手艺、经营本领活动,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库,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6、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利用文明户创评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7、创新行政村管理方式。探索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农村建设连续性。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总场的支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扶助新农村建设力度。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群众出资出劳,加强行政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行政村和党员群众投入资金要匹配到位。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村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队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建农村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自查。
一是行政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工作。二是是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定期开展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群众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