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违法犯罪的通告 进行犯罪活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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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的通告 进行犯罪活动篇一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利用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参与赌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凡党员干部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九、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金人民币500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东县公安局
20xx年3月18日
违法犯罪的通告 进行犯罪活动篇二
暴力恐怖活动是xxx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鼓励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依据《 xxx刑法》、《 xxx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二、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三、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7月1日
违法犯罪的通告 进行犯罪活动篇三
安全事故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违法犯罪的通告 进行犯罪活动篇四
为维护本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含海湾大桥,下同)正常的建设和运营秩序,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
二、在高速公路界桩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搭建、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放养牲畜家禽等活动。
三、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一切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向建设施工单位敲诈勒索。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盗窃、抢夺、破坏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和各种管线、通讯、标志、隔离栅、界桩等工程设施。
五、在未开放通车的路段上,严禁一切非建设、施工车辆上路行驶。
六、严禁行人、非机动车辆及设计最大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通车路段。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员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凡进入高速公路通车路段的车辆,均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八、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
九、高速公路沿线的各级人民政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配合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和营运单位,向群众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以及保护高速公路路产的有关规定,让全社会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十、对违反本通告,抗拒缴纳车辆通行费、强行冲关的,由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可按规定处以罚款;违犯交通安全管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聚众寻衅、扰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和营运秩序,以及盗窃、抢夺工程材料,侵占、破坏工程及道路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