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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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一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作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二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贯彻落实。
作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继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民生;是传承,更是希望!学校结合职教活动周系列活动,展示职业教育成果项目,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强调德技双修,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就业导向,明确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促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三
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颁布并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质特征就在于面向特定岗位、服务特定行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立足行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培养优质的专业,优质的学校,优质的职教毕业生,最终助力职业教育成为一种优质的类型教育。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四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颁布以来首次大修,作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五
4月份和5月份,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目的是让从事职业教育的老师更好的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职教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充满了期待,身为职业教育的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下面将我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
职业教育从此以后不再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而是一种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不存在层次之别。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接受职业教育不再是“断头路”,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通道,构建起服务全民终生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职生考大学不再是天方夜谭,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给职业学校和学生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方向,身为职教老师,肩负责任重大,今后我将更加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我校发展职教事业出一份力。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中职是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们职教人应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年轻人,掌握一技之长,既可安身立命,又能报效祖国,是值得称赞、感到光荣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内在本质和核心特色,更注重实训教学,让学生提前进入职业角色,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职业道德精神。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给职教学生带来了福音,从此职教学生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职教一员,围绕培养高质量的职教人才为工作重心,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为国家职教事业奋斗终生!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六
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认真学习,主要有四方面的感受体会:
一、感受到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让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通过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职责和重担。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关心。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感受到了国家对职教工作者的关心关怀,让每个职教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业教育中去。
四、感受到锦堂学校发展的机遇。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七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更高的“培养目标”与务实的“评价标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的人以为读职高成不了大“才”——对这个“才”的'认识是肤浅的,低级的,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上职校的都是差生,调皮生。讲德,德不行;讲习惯,习惯不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都差,都不行。讲技术技能,技术技能不行。能学到啥技术啥技能?读了职校等于没读,都是混人长大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不!绝不是这样的。首次颁布的原《职业教育法》与时隔26年首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其实都强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添加了“高素质”这三个字就说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高了,评价标准也更高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技能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这个目标要求不能弱化,只能得到强化,要大力深化这个目标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职业学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掌握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等”这个评价标准,也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务必要严格执行这个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形象不能再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再被受到歧视,关键在就看这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目标要求能够达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与担当,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一定倍加努力!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八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为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职业教育热起来,修订后职业教育法在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方面作了规定。作为职业教育的一名教育工作者,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九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高中的教师,深感欣喜。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后,26年来的首次大修订。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以往公众的认识中,职业教育的定位是模糊的,而新《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教育的地位的明确,对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大大提升了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认可度。
其次,取消了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过去是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也就是有一半的孩子才能进普通高中、才能考大学,导致学生家长产生中考比高考还重要的想法。现在新《职业教育法》取消普职分流,修改为在义务教育段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样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的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长空间和通道。
最后,将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新《职业教育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又明确规定了,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以上规定,正说明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也可以读本科了。这无疑给中职生开拓了更多的人生选择。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描绘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美好蓝图。作为一名职教人,唯有踔厉风发,为职业教育的新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
2022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自xx年x月x日起开始施行。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与普通教育相比有一定的弱势。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说明,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以大国工匠的精神和要求来激励教师的技能教学。深化技能,推崇技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可以各类技能大赛为平台,打造从班级、校级的技能比赛,培养专业人才,乃至于在省级和取得辉煌成绩。
2、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学校专业及人才的认同。
过去讲得产教结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淘沙中不断的提升,而中职学校的技术、工艺、设备往往相对滞后,这样的校企合作是很不稳定的。需要企业深度的参与职业教育中学生的教学,教师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生产中,才能让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达到共建共赢的'目的。
新的职业教育法,带给我们职业教育的是认可,是支持。但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完善我们眼前的专业教学。路途,任重道远;锦堂,未来可期!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一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不断推进的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为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中国制定了新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教育的从业者,我深感新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启发和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的范围从传统的职业院校扩大到了各类学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作为一名职业教育从业者,我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了职业教育,他们通过学习实际技能,为自己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实施新职业教育法的过程中,我觉得更多的职业教育资源需要被整合和优化,以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要注重实践操作和技能培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关注职业教育课程的更新和优化,确保学生能够学到最实用的技能和知识。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中,我们注重职业实践,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我发现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不仅能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还能培养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加强职业教育机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各级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业教育的机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这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非常重要。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中,我们积极改善教学设施,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通过持续的投入和改革,我们的学校得以不断发展,并培养出更多具备实际技能和职业素养的毕业生。
第五段:加强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的衔接。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衔接更加紧密,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这就对职业教育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还要关注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行业。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我们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我们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适应市场需求的培养方案。
结尾: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为我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机遇。我将以更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培养更多的合格职业技能人才做出贡献。同时,我也期望在新职业教育法的指引下,我国的职业教育能够发展得更加健康和可持续,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三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现行职业教育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伴随着诸如“无奈选择”“低人一等”等偏见存在,导致吸引力不足,如何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职业教育法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更加充实,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出进一步修改。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新职业教育法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新职业教育法学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新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使他们能够在现实的工作环境中应对各种挑战。我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深刻体会到了法学知识对于我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学技能的提升和实践能力的锤炼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下面我将分五个方面,具体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在培养法律意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它关系到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守程度。通过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的学习,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深入,法律体系的构建、法律规则的运作等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实践中,我会有意识地在个人行为中遵守法律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会更加注重法律与职业发展的结合,避免触及法律的红线。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在职场上做到守法守纪,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有助于提升法学技能。法学是人们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工具和方法。通过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的学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理思维,提升对立法原则、诉讼程序等法律要素的理解。在实践中,我会更加熟练地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以法律的方式规范个人行为,同时在与他人合作中,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这些技能的提升使我在职业发展中具备更强的竞争力,成为具备法学实践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三,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我能够模拟实际工作环境,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根据具体的案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从而增强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同时,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还通过实习等形式,加强与实际工作场景的对接,让我更好地了解职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和职业道德标准。这种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我将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我能够更好地适应职场的挑战。
第四,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注重培养团队合作能力。现代社会工作已经越来越注重团队合作,通过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积极主动地与同学合作,通过交流和讨论解决问题。团队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成长。在职业发展中,我会更加注重与他人合作,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共同实现更大的价值。
最后,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通过提供真实工作场景的学习材料和案例研究,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职业发展的专业要求和发展方向。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逐渐明确了自己未来的职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实现。这些真实案例的学习,不仅让我对法学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更加坚定了我在法学领域发展的信心。
总之,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的学习使我对法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培养了我的法律意识、法学技能和实践能力。在职业发展中,我将充分发挥所学,在实践中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做到守法守规,并与他人合作共同进步。我相信通过新职业教育法学课程的学习,我将能够在职业领域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和社会价值。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五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全国职教战线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我们相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下面,重点与大家分享两个方面的感受和体会。
第一方面,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新修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我们的职业院校是党领导下的职业院校,办好职业院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牢牢掌握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教育部、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精心指导下,强党建抓改革,不断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功入选首批全国a类前10名“双高”建设单位,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全国领先的可喜成绩,已经发展成为北京职业教育的排头兵。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目前社会上依然存在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现象。新修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事实上,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提高,对职业院校的积极影响是立竿见影的。2022年我校自主招生的咨询大大超过往年,报考人数大大超过招生计划,这是多年未有的重大转变,也是国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给职业院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畅通了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新修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些制度和举措既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余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多名毕业生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首都劳动奖章”,学校被誉为“工匠的摇篮”。我们将借助新修法的东风继续创造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为更多学生搭建技能成才、人人出彩的圆梦舞台。
四是进一步深化了产教融合、校企“双赢”。新修法明确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增加了许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针对性规定,比如对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这既为解决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产教融合“合”而不“深”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底气。目前,我校已形成融入“高端汽车、生物医药、先进制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的“五条线”,与北京奔驰、京东方、集创北方等300余家高端企业长期深度合作,开办各类订单班,“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学生占比近50%,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企业满意度95%以上。新修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以上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第二个方面,我想分享一下学校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开展普法教育和设计好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安排,我们刚获悉北京市近期将召开北京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暨北京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会上将及时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学校将持续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高质量建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巩固和拓展北京市党建先进校建设成果,奋力开拓与类型教育相匹配、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职业教育。
二是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把学习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健全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与制度体系,深化内部治理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在增强社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等能力的基础上,健全体现知识、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
三是坚持德技并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和新发展格局,精准对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4+2+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成为全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发展的标杆。进一步巩固完善以校企双元育人为主线的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培育“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贡献度。以“国之大者”的视野和格局,按照“产学研训创”五位一体功能,高起点、高标准筹建产教融合工程中心。把“企业需求”作为深化校企合作的突破口,围绕企业发展需要,把建设中试基地、工程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作为重要举措,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六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职业的多元化需求,法学专业教育面临许多挑战和改革。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出现,为培养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人才提供了新的路径和理念。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新职业教育法学的重要性和意义。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的传授,而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然而,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仅有理论知识远远不足以胜任复杂多变的工作。新职业教育法学通过模拟案例、实习和实训等方式,让学生更加贴近实际工作环境,培养他们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参与了多次模拟案例的角色扮演,不仅理解了法律条文的应用,还学会了如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这些实际操作的经验让我信心倍增,感觉自己即使面对真实的案例,也能够从容应对。
其次,新职业教育法学强调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培养。在法律实践中,一个人很难完成一项任务,因此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变得尤为重要。新职业教育法学通过小组合作、辩论赛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技巧。这不仅增强了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还培养了学生的领导才能。在我的实践中,我曾经参与了一个小组项目,我们需要合作完成一份关于合同法的研究报告。通过与组员的密切合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我不仅学会了如何与人合作,还在项目中展现了自己的领导才能。这些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专业知识,更锻炼了我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再次,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实现和升华的重要途径。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偏向于教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的重要性。然而,在法律职业领域中,仅有理论知识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职业教育法学通过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的案例分析和解决中。在我的学习过程中,老师们经常组织实际案例的讨论会,让我们将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际的案例中进行分析。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我不仅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还学会了如何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只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对其他综合素质的培养忽视。然而,在法律职业领域中,除了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新职业教育法学通过良好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在我的学习中,老师们经常强调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从而培养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职业道德的意识。这种全面的素质培养不仅成就了我们的专业能力,也提高了我们的职业道德水平。
综上所述,新职业教育法学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展现了其重要性和意义。它通过注重实践能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培养,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培养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人才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理念。在新职业教育法学的指导下,我们将培养出更优秀的法学人才,为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篇十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现行职业教育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2021年5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修订草案经过2021年6月、12月和2022年4月的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颁布。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受中国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主动作为。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应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
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目前,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正相关。职业教育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投入。要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得结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
国家应优先保障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国计民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其他新职业、新业态,则可多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社会越发达、越文明,职业教育的价值就越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学习、进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