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乱象整治方案大全(14篇)
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以应对潜在的困难和挑战。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各种资源的可用性和限制条件。方案的特点和优势可以在范文中找到,可以给我们提供新的思路和创意。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一
为做好xx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成立x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街道道安办xxx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城管中队负责人组成。由街道道安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重点整治路段:辖区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以及群众交通违法诉求较多的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强化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
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督查,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配合区交警部门对途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协调各辖区中队推进道路变通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城节道路交道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并将排查出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区道安办进行整改。
2、推进城市道路畅通水平。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各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要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城管理。以辖区交通严管街,七座过江桥梁,火车南站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实施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4、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合科要会同辖区中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专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要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4、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社区书记带头履职尽责,主动带社区人员深入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突出重点企业检查,辖区有运输企业要经常走访到位,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同时要扩大路面交通整治,对有隐患路面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深挖典型,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报。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二
为规范城区人行道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巩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成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容貌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强人行道治理,不断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为切实加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名单如下:
组长:申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祝佑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钱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向东,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一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城市管理科,钱军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陆佳、李珊、周朝旭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及抓好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及督促。
各县(区、市)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聚焦中心城区主要人行道、沿街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广场以及医院、学校、图书馆、群众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群众生活休闲、购物旅游、集中居住场所等重点区域。
(一)修补完善人行道基础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人行道路面修补工作力度,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便于通行。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改造后的人行道宽度不低于2米。及时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二)整治违规占道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在划定区域外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严管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等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
(三)清理违规占道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拆除各种违规设置侵占人行道的宣传栏、杆件、箱体、阻车桩等违规占道设施以及擅自占用人行道及其两侧搭建的临时建筑物。重点整治沿街商户门店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影响人行道畅通的行为。
(四)清理整治共享单车。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停放点,重点整治共享单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4月底前)。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人行道中断、人行道(盲道)不连续、井盖缺失沉陷、路面坑洼破损、树围石与人行道不齐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1月)。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研究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治坑洼破损人行道,集中整治老旧人行道,集中整治人行道板破损、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保持人行道干净、整洁、畅通、舒适。
(三)落实长效阶段(20xx年12月起)。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养维护,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人行道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保持人行道完好率和通达性,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真正建立人行道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绿色出行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人行道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人行道专项净化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人行道净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联合执法。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合力。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常态开展人行道整治以及建章立制等措施,加强管理,形成长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25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从20xx年5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x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五
根据上级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人行道通行环境,规范人行道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日常出行,推进我县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为原则,以整合我县城市管理资源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为目标,切实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思路,加大违法占道问题治理力度,将人行道还给人民群众,恢复人行道通行功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人行道安全设施,加强管养维护,规范路面设施,有效控制人行道摆摊设点、出店经营、乱设移动广告牌、堆放杂物、乱搭建等各类占用人行道的违章行为,规范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确保人行道通行环境整洁有序。
揭西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
一是整治人行道“乱摆卖”现象:针对占道经营、乱摆卖等现象,坚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堆放杂物等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加强人行道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巡查、整治与管理。
二是整治人行道“乱悬挂”现象:清理拆除人行道影响市容市貌的遮阳物、布条、彩旗等;清理在街道两侧设置移动广告牌,拆除人行道以及树木、路灯设施上影响市容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挂浮物;纠正在人行道建筑物、公用设施和树木上乱拉绳索挂晒物品等不文明行为。
三是整治人行道“乱停放”现象:根据实际在县城内比较宽阔的主次干道人行道合理规划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车位,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查处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僵尸车)及二手车占用人行道销售等行为。指导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合理利用人行道施划共享单车停车点,设立标识,加强停放点车辆摆放管理,严肃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
四是整治人行道“乱搭设”现象:全面清理拆除各类违法占用人行道搭建、搭设的构筑物、建筑物,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清理拆除人行道边缘私设的水泥斜坡道。
五是整治人行道市政设施损坏现象:加大人行道市政设施管养力度,养护单位要规范巡查、定期检查,及时修复人行道绿化岛侧石、路缘石、止车石、隔离栏、步行砖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设施,严肃查处破坏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是持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和管控,落实临街商户、门店等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域内人行道的环境卫生、绿化保护、市容秩序的管理责任,及时督促落实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整改,切实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落到实处。
(一)集中整治阶段(时间:xxxx年4月--10月)。
1、精心组织。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任务,有的放矢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行动内容,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2、集中整治。整治行动中把一些问题较突出的热点、重点区域作为整治重点,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实现整治效果,打造一批示范点,形成亮点。
(二)巩固提升阶段(时间:xxxx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效和经验,探索建立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定点定岗定员定责,着眼于长远管理,经常抓、反复抓,使综合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提升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行任务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限,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措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切实抓好人行道违法问题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人行道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全力推进本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合出击,注重实效。将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市容市貌整治的“牛鼻子”和提升人居出行环境的“主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通过联合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的形式,对城区人行道进行集中重点整治,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自觉性,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弥补城市管理漏洞。大力宣传文明执法的新举措、执法为民的新方法、城管队伍的新面貌,努力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曝光频率,在整治中加强“门前三包”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多元互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六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是今年市政协双月协商的第一个议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殷切期望。3月以来,市政协副主席张德萍带领部分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内城区交通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4月2日至4日赴张家港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我市城区现有主干道12条,呈6横6纵交错分布,此外还有5条城乡连通干道、几十条连通道,共同构成了基本路网。城区常住人口约48万(不含流动人口),全市汽车保有量8.96万辆,而且还以1.5~2万辆/年的速度增长。人口和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与公共资源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城区交通压力、道路拥堵和交通乱象。近年来,虽然我市不断加大城市交通的整治力度,交通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人车混行、乱闯红灯、非法营运、违章占道等乱象依然存在。
1.道路通行不畅。我市城区路网建设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大新路、宏达路、大洪路、交通路、仙源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承担着城区近60%的交通流量,但通过性能有限,加上南北向众多支线道路没有贯通,进一步加大主干道车流压力;新老城区结合部特别是高速公路涵洞和高架,由于存在一定设计缺陷,致使形成新的堵点;此外电信五岔路口、东桥路口、西桥路口等异型路口,因路况复杂,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2.路权分设不明。我市没有充分尊重和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路权,严格执行人车分流是形成城区交通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复州大道、大新路等老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设置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困难较大。二是仙桃大道等路段,基础条件具备,但还缺乏清晰完备的标识标牌引导,同时公交站点和右转道占用非机动车道,不适宜用护栏隔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降低了通行效率。三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化设施还不够完善,红绿灯等待区域设置不合理,造成互相借道,混合通行。同时各道路右转车辆和过路口行人同时放行,导致人车冲突。
3.停车场地不足。城区停车场地建设明显滞后,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加剧。老城区居民机动车基本无专用停车场,复州花园、德政园等建设较早的居民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重点路段、商业区、学校周边缺少公共停车场地,致使机动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出行。同时去年新增9000个停车位基本设置在道路和小区里,进一步影响道路通畅性。
4.文明意识不强。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交警部门4月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我市两个月拍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达千余起。机动车抢道、加塞,随意变道、占道,违章调头、逆行、闯红灯,营运性机动车辆繁华地段停车揽客等现象十分普遍,尤其在没有违章拍摄装置的路段更为突出。同时非机动车、行人横穿马路、逆行、乱闯红灯、“组团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剧了交通秩序管理难度。
5.管理覆盖不全。我市交通秩序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盲区。一是对电动车没有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电动车驾驶者成为道路行驶特殊群体,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比率占76.9%。部分载客“麻木”车打着代步、接送小孩的“晃子”从事非法运营,快递外卖行业和送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驶,形成交通秩序混乱。二是对公共汽车、的士等营运车辆随意停车、变道等违章行为处罚不力,在高峰时段形成堵点。三是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车辆占用人行道直接导致人车混流。四是对行人违章缺乏有效的约束。
张家港市是唯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县级市,并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市、全国文化先进市等200多项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为了有效破解我市城区交通存在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4月初调研组赴张家港专题学习了该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学习给了我们四点启示:
1.强化顶层设计。1995年至今,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棒接着一棒传,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以及各镇(区)一把手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部门联动。全市形成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机制,建立了“常碰头、常研究、常通气”协作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完善机制。市政府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乡镇绩效考核中,精神文明建设指标权重达到了50%。
2.注重全民参与。张家港市按照每年围绕一个目标、每年搭建一个载体、每年推出一个系列的`总体思路,引导全民文明出行。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分别建成苏州市首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馆、张家港市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基地、全省首个社区交通安全服务站,引导全民参与学习教育。二是坚持教育引导。编印发放10万册《张家港市文明交通知识读本》,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三是坚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出行。四是坚持媒体联动。新闻媒体围绕文明交通主题,长年累月加大交通文明宣传力度,确保遵守交通规则入脑入心。
3.完善交通设施。一是着力解决主干道不畅问题。20xx年以来,张家港市投资3.86亿元,先后新建、改建、扩建17条市区主要道路,增设隔离栏、中央绿化带,科学规划了路口,形成路权分离,规范了行车秩序,并每年投入20xx万资金用于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二是努力解决“肠梗阻”问题。先后对市区11条支线路段进行了改造,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了主干道交通压力。三是妥善解决停车难问题。近两年,张家港市着重围绕解决商业中心区停车问题,将步行街南侧人民医院搬迁后地块,改建为大型停车场;动员主干道沿线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四是注重智能化应用。与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公安部科研所合作加大智能交通建设,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出行引导、车辆监管。目前,市区主干道全部实现高峰时段绿波控制,并正在建设智能一体化停车系统。
4.坚持从严治理。张家港市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有效载体,在路面执法整治上下功夫、求突破。今年全面启动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围绕“六个显著”的总目标,以乱停车、乱骑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等“九类突出违法”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坚持“传统+科技”、“天上+地面”等管控模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交通违法开展严查严处。在此基础上,公安交警、城管紧紧依托警城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联合对违章占道、乱搭乱建等开展综合整治,拓宽道路可利用空间,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97%以上,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9%。
5.严肃考核问责。张家港市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对年内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3人次以上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取消年度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各镇(区)、村将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五星家庭评比考核指标。教育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明确规定一年内有5次被查实的,年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
根据市内调研情况,借鉴张家港市先进经验,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城区交通乱象事关仙桃形象、事关仙桃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能否取得效果,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必须拿在手上亲自抓。建议市政府领导牵头,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并整合市文明办、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的力量,组建专门治理机构,避免“多龙治水”。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比重,将文明出行融入村规民约、行业规范、机关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
2.广泛宣传,引导全民参与。交通文明程度实质上反映人的文明程度,必须做到全员文明出行引导。要像循环产业园宣教一样,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公众广告屏等传统媒体,广泛借助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组成交通安全教育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广泛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开展“找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模范典型,同时激励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的队伍,由交警部门统一引导,定期组织文明交通执勤、文明停车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专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文明引导作用。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对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交通安全知识全覆盖,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3.科学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引导老城区人口向南城新区转移。严格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配建道路和停车场(位)规划的把关审批,落实配建标准;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吊坎路,拓宽“毛细血管”,形成循环畅通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达性;选择一条主干道进行试点改造,完善各类标识标线,利用绿化带、隔离栅栏、公交站点等辅助交通设施,实现路权分离,形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加快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转变,在繁华易堵的路口设立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缓解交通拥堵;优化公共交通,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疏导交通压力。
4.强化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整治交通乱象必须从严。一要严厉管路。保持全天候高压态势整治违章占道,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区间等行为。二要严厉管车。严厉打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规范网约车准入机制。严厉打击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大电动车源头控管,对现有电动车统一上牌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设定1-2年的过渡期逐步淘汰。对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车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三要严厉管人。要严管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建立抓拍和曝光机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养成行人走人行道,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的习惯。
5.与时俱进,提高科技含量。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建议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特点,整合智慧城管、天网等信息化资源,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公安交通集成智慧平台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协调控制能力,主干道高峰时段实现“绿波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对所有联控信号机实现干线协调控制,对交通违法行为动态抓拍。完善公安交通指挥平台建设,扩大交通信息采集、监控范围,对道路交通状况实时监测,提高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快速报警、快速处理能力。加强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建设,在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交通诱导屏,通过交通广播、互联网、短信,向社会发布交通信息,引导出行车辆选择最佳线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七
为更好贯彻落实“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战略任务,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迎亚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现就开展我区停车综合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围绕构建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车管理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停车执法,加快推进停车基础设施建设,盘活现有泊位资源,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我区停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建立健全区两级政府主导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工作格局。
2、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
3、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停车资源时空置换、错时共享、有偿使用,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
4、坚持重点突破、依法治理。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管理,精细化停车交通组织,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着力消除停车乱象。
(一)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1、实施政府主导的分工负责制。由属地政府牵头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明确西湖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卫健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各管委会等部门职责任务,实现月度例会、定期会商等机制,统筹促进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街)。
2、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推动停车设施与城市地块的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各镇街)。
3、依法惩处违法停车行为。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发挥清障车辆作用,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时间成本。属地镇街要开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并在清障拖车保障、停放场地建设以及交通设施经费上给予支持。要将驾驶人在同一地点的多次违法停车行为,记入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公示,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二)有序推进停车场库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开展停车设施专项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专项研究应以停车设施现状和需求预测为基础,明确停车管理政策导向和目标、停车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和对策,并及时纳入市域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5、推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及部分断头路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同时完善道闸后退、内部单行线、智能感应识别等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西湖交警大队)。
6、规范管理路内停车泊位。定期分析路内泊位的设置位置、数量等对交通流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缩减、合理清退。泊位设置不得占用人行道,应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不影响步行和自行车的日常出行。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原则不得超过泊位供给总量的8%。同时要实施路内泊位收费管理,提升路内泊位使用周转率。(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西湖城投集团)。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要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有序引导停车资源开放。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位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镇街社区要组织与停车场产权单位共商小区居民集中包月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8、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对药店、菜场、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绿色停车位等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9、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优惠停车换乘收费,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加强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的自行车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环境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引导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四)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车信息。建立全区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全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对外开放应用。完善停车设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建设,推进车牌识别、图像识别、电子标识等汽车信息采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及时精准传输停车泊位使用、停放车辆特征等信息。强化停车信息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管理、建设、规划的工作协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1、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全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五)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2、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结合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挖潜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3、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科学设置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充分考虑医院就诊需求,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将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优化交通流线,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已配建学校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的,须对外开放,30分钟内免费用于学生家长接送。推行警民护学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协调各学校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结合当前迎亚运工作,将西湖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划分为3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区停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完成全区停车资源基础排查,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2、攻坚阶段:(20xx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开展违法停车联合整治,加快实施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管理。推进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一批绿色停车泊位和夜间时段性停车泊位。完成全区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全区重点、热点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产业园等停车难区域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3、长效阶段:(20xx年9月至长期)。总结提炼全区停车治理综合行动工作经验,查漏补缺、消除短板,长效常态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属地政府是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停车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部署推动。要将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机制保障、财政投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停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列明责任账单,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周密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的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典型引领,选树示范区域,强化重点指导,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相互启发、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带动停车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辖区停车秩序,净化集镇环境,保障集镇交通安全畅通,巩固集镇综合整治成果,镇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镇辖区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章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人行道、占用消防通道和在停车泊位以外停车的违章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集镇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居民出行和六镇同创共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天到集镇辖区各路段开展巡逻执法不少于1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由李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按照“先劝导,后处罚”的原则,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停车缴费行为,加强对集镇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违章停车行为,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一律先劝导、后处罚,做到既宣传集镇综合整治相关要求和停车缴费相关政策又对违章停车行为“零”容忍,依法清理路边“僵尸车”;充分运用违停抓拍球、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对多次违章的车辆要进行顶格处罚,驾驶员是本镇村民的要纳入该村的“黑板”曝光,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镇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推动六镇同创共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居民安全出行有力措施,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提高认识,充分运用各种微信群、qq群和利用召开村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的机会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教育好群众、干部职工遵守好交通法规,停车主动扫码缴费。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短信至手机进行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相关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力推进本部门本行业乱象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六个紧盯”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在2019年乱象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打赢抗疫阻击战、脱贫攻坚战再作新贡献,为平安九寨建设再添新亮点,为全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再注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同时,既强力整治行业乱象,又严厉打击乱象背后的黑恶势力,深挖隐藏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使以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为重点的商贸集市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行业领域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更加有序,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食品监管。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品种为重点,以农(集)贸市场、商超、单位食堂(含学校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区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订餐服务防控安全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制品、菜肴,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牦牛肉及其制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价格监管。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价格治理难点、出行消费痛点、经营价格乱象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治理利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形成的欺骗诱导消费行为,联合部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突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严防供需之外的人为涨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质量监管。突出抓好重要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以电梯维保、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强化对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防护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范围,以防范打击网络传销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有效减少传统聚集式传销存量,遏制传销滋生蔓延。积极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巩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深入推动“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
(六)坚决遏制“肉霸”“菜霸”“鱼霸”行为苗头。要以农(集)贸市场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水产品和畜产品等商品开展深入排查,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以及市场开办(管理)方的违法违规管理行为。
禁止无药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对其售卖的食药两用商品宣称具有药品疗效;
禁止中药材经营者不规范标注商品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打粉增量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
落实措施。
(一)立足职能职责明确整治重点。对2019年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乱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瞄准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流通领域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结合工作发现、上级交办、部门通报等情况,认真研判监管漏洞和需要整治的重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的顽症痼疾,特别是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未整治到位的问题以及经过整治又出现反弹的问题,分门别类、拉条挂账,明确重点、研究对策,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整治。
(二)拓展线索来源强化案件查办。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坚持线索排查和乱象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以省委、州委、县委“回头看”为契机,在巩固乱象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战果。在线索排查方面,既坚持从执法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又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畅通和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乱象治理方面,加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件,确保在市场乱象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对包庇纵容以及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的,要依法严惩。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动态分析专项斗争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出台推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
(五)规范程序强化行刑衔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落实相互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强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有力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省扫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线索核查、移交等环节加强衔接协作。在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同公安机关、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合开展市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互通线索信息等措施,共同发力,共同提高线索排查处置和市场乱象治理成效。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结束,包括部署展开、攻坚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
(一)部署展开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4月)。根据州、县扫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乱象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摸排和分析行业领域中存在的乱象行为,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市场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重点再明确、工作措施再实化、方法步骤再细化。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以商贸集市为重点,以“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抓手,突出整治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上。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持续形成乱象治理高压态势。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在乱象治理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根本原因,科学研判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形成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加快对市场乱象整治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和。
总结。
及时转化为长效机制并加以推广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良性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锁定目标,切实扛起乱象整治责任,把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地区、重要节点,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执法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队为成员的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把具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
(二)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和配合当地扫黑办工作。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同执法局、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完善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部门内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通力合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乱象治理工作。
(三)深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乱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层层压实各部门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市场乱象得到治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有经验交流,有进度比拼,倒逼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市场乱象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表扬先进典型,鼓舞斗志士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热情。
(五)深化统筹结合,加强信息报送。找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统筹当前正在开展的“春雷行动2020”与疫情防控工作,利用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推动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每月25日前通过信息简报梳理当月乱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报送到县扫黑办和州市场监管局扫黑办。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二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杭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违规开展白内障手术、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记透析次数、虚记中医针刺治疗、串换高价医用耗材、违规配药贩卖、医保卡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22年5月—2023年2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5-12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http://:3001/#/login),按照省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内容清单开展一次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签订上传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按季汇总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8月28日和11月28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并于2023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同时将本部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务必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等合法权益。市和区、县(市)两级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整治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公众安全感,巩固执法满意度,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镇开展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出行满意率明显提高。
重点查处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非法载人;疲劳驾驶、准驾不符、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放、乱停乱放;学校、市场周边,以及交通流量较大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交通安全有关信息,电视、新媒体、主要路段、广场、村(社区)等地方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曝光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提升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管。镇派出所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一律严管重罚;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是科级以上干部的,一律通报纪委监委;对阻碍执法、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曝光。通过严查严管、重拳整治、强制规范,全力改善交通秩序。二是严密管理。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镇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村要以集镇街道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对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逆向停车的,一律顶格处罚;堵塞通道、妨碍出行和长期占位停放的,一律强制拖移。三是严格管控。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镇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单位集中梳理街道、学校、市场周边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分析研判致堵、致乱原因,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交通堵点和秩序乱点、车辆乱停乱放、店面外溢、占道经营,全力改善交通环境“脏、乱、差”。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派出所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教育、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全镇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清退一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派出所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解决问题。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是提升公众安全感、巩固执法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要严格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执勤,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坚决杜绝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等不良现象。执勤中对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移交派出所处理。
(三)文明执勤,树立形象。全体执勤人员统一着服,做到举止规范,文明执勤,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要坚持“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坚决杜绝影响政府形象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