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防疫工作总结(模板16篇)
每个人都应该养成总结的习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总结中,可以加入具体案例和数据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成果。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实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一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商务局的领导下,为做好“放心肉”工程,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克服困难,不断完善,根据省、州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简要总结如下,保靖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半年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通过反复宣传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食品安全法》,使生产经营者准确了解法律,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从而达到合法生产经营,从源头上确保市民安全消费。20xx年6月完成生猪定点屠宰量21888头,比去年同期增加15.6%,完成今年计划的52%,城区定点屠宰进场率、检疫率达100%,无害化处理31起;猪源调运和存栏工作运行正常,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查处病害肉31起,计2560公斤,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求各大宾馆、酒店、学校、工厂、单位食堂等必须使用从屠宰场加工的、并经过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并签订肉制品安全责任状。对屠宰场设备、加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加工标准执行。为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我们做到宰前检疫,宰中、宰后检验的形式,严把检疫、检验质量关,坚决杜绝有问题的猪肉上市。半年来我们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生猪屠宰和销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定点屠宰管理,建立了猪源——加工生产——消费的肉制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全程监管机制,工作总结《保靖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半年工作总结》。
(二)结合全国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对屠宰场明查暗访,调查是否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摸底,没有出现使用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2月下旬根据州商务局、公·安局、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定点屠宰负责人签订告知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特别是把好生猪入场检疫关、进场猪检疫率100%,对每批次生猪,不同产地生猪进行抽样检测,没有出现有瘦肉精残留现象,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在屠宰过程中检疫、检验同步进行,检疫、检验率达100%。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单位食堂、学校用肉与定点屠宰场挂钩,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三)在重大节假日和h1·n1甲型流感发生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市民正确对待疫情,消除人们对疫情认识误区,维护肉市稳定,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四)加大乡镇屠宰点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在分管领导李义副局长的.带领下,定点屠宰办全体人员到年屠宰量大、人口密集的6个乡镇开展调研(葫芦、清水坪、碗米坡、复兴、普戎、水田河镇),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动物防疫部门共同确定乡镇屠工,对屠工进行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并要求其签订责任书。
(五)屠宰场的设备改造。为了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精神,加快屠宰场升级达标步伐,我局积极筹备屠宰设备改造资金,我县迁陵屠宰场无害化设备建设正在进行,预计在7月底可以投入使用。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集体食堂、小餐馆、小作坊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三)加大对乡镇屠宰点资金投入。乡镇屠宰点虽然已经成立了,但是乡镇屠工缺乏信贷支持,无力购买全套屠宰设备,屠宰设备部分不全甚至大部分不全的现象很普遍,希望上级给予支持。
(四)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二
省市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早部署、早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目前全县的防疫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为了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了由各乡镇农办主任参加的秋防工作会议,对全县秋防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印发了《xx县20xx年秋季防疫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秋防工作的开展。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今年秋季使用猪口蹄疫疫苗13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28万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210万毫升、猪瘟疫苗13万毫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13万毫升、免疫证明3.55万张、养殖档案94本、耳标钳子28把,猪耳标5万套、牛1.2万套、羊5万套。共免疫禽421万只、猪6.5万头、牛4.8万头、羊9.2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均达100%。
2、落实经费,搞好防疫。为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县政府把防疫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共8万元,建立健全疫苗台帐。
1、防检结合,促进秋防工作。首先,严把产地检疫关,切实做到临栏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无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其次,严把屠宰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不准进场,对屠宰的动物实施同步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再次,严把流通环节监督关,加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冷库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2、消毒灭源工作。为了更好的防疫灭病,结合秋防工作在全县开展了消毒灭源工作。目前全县消毒40万平方米,使用生石灰2吨、火碱500公斤,其他消毒药品1.5吨。
3、采取包片制度。我局把全县的乡镇按照方位进行划分,每片一个领导负责,每片的.每个村都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村,把责任落实到人。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三
岳阳县职业中专是国家示范职业中专学校,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单位,是湖南省阳光工程培训定点单位、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机构。学校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积极开辟就业渠道,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本期畜禽繁殖员养殖员培训班在农业局、畜牧局等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以“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为主题,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我校于2032年9月24日至27日,对岳阳县50名畜禽繁殖员、养殖员进行了培训,取得较好成绩,现将培训总结如下。
1、参训人员情况:参加本次培训计50人,平均年龄40多岁,30岁以下12人,占24%,30至59岁38人,占7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0人,占100%。
2、学习主要内容:理论讲授的内容主要为农村政策法规、动物繁殖、养殖的相关知识。
(一)精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1、做好调研工作,了解实际情况。20xx年3月中旬,学校培训部主任王绪华会同县阳光办领导一起到全县多个乡镇进行调研考察,了解当地的养殖情况。
2、积极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向学校领导汇报的基础上,与学校领导一道多次向县农业局阳光办领导汇报工作,从而使领导了解,领导支持,并一道出谋划策,共同商议如何将培训组织好,让培训取得实效。
3、多方协调,明确培训职责。在县农业局阳光办领导的支持下,于8月2日召开了县畜牧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学校有关领导、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联系会议。会议重点商议了人员如何组织和资金如何到位的有关事宜,由县县财政局负责经费的落实,县职业中专负责学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的组织和后勤服务落实等。同时对如何将培训组织好取得实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4、综合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农业厅、畜牧水产厅的有关要求,考虑到联系会的`有关建议,结合培训单位及学员的实际情况,学校与县农业局协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从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时间安排与培训内容、培训经费、其它事宜等方面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二)落实《教学计划》,突出实践操作。本次培训我们立足于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教学任务,他们均是在岳阳市的畜牧兽医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同时还为培训班选派了一位年轻但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教师担任辅导教师,从而保证了整个教学力量。在培训过程中,我们立足于让学员学到真本事,特别是以提高动手能力为目的,提出的口号“树学校形象,让学员学有所获”。从学员反映和了解到的情况看,学员对本次培训的效果还是满意的,有的学员说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能对以后工作必将有很大的帮助。
(三)认真组织,保证学员参训率。本次培训学员组织的责任部门为岳阳县职业中专,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分散、路途远。通知学员培训每天早上7:00提前报到,7点半就餐的作法。从而保证了学员的参训率。
(四)规范管理,用制度管理学员。应该说这种类型的培训,管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由于我们采取的多管齐下的管理体制,使本次培训紧张而有序。管理机制是,班主任老师自始至终参加参与培训管理的全过程,与养殖协会的同志一道管理学员,同时在开班仪式上就宣讲了学员守则,强调了培训期间的各种注意事项。结果显示,这种管理体制取得了好的效果。
(五)热情服务,接受学员各方面的咨询。培训是短暂的,但学员与教师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和关系应该是长久的,为学员提供咨询和服务也并不随培训的结束而终止。所以为学员提供持久的咨询和服务是我们教师所探讨和希望的,也是学员急需的,我们教师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有针对性的与学员建立了合作关系。
1、领导重视,目标一致是关键。本次培训得到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并通过联系会议统一了目标和认识,从而为培训取得实效提供了好的组织保证。
2、学员组织,经费到位是难点。本次培训由于经过协商确定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因而使学员组织到位,连最难的经费问题也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培训报到时已到位。
3、教师教学,传授真经是重点。本次培训由于将立足点定在增强学员的动手和操作技能方面,抓住了这种类型培训的特点和重点,因而取得了好的培训效果。
4、咨询服务,长期联系是结合点。本次培训教师与学员、学校与学员建立广泛的联系和合作关系,从而为学校提供更多社会服务创建了新的平台。
1、时间能否长一点。本次培训只有短暂的4天时间,教师感到还。
有许多知识要传授给学员,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和学员交流,学员也觉得学的东西太少,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动手操作,缘于此这种类型的培训我们认为将时间确定在10天左右为宜。
3、培训内容和目标应因地制宜。在各地区制定培训内容和目标时,在遵照省统一的目标和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应允许针对当地的实际作适当修改和补充,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受到培训学员的欢迎,使培训取得好的效果。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四
在市商务局、市定点办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上关于上报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我屠宰场全面分析和总结了本场xxxx年的工作。
一、一条完善的全自动羊屠宰线,配备相应的消毒、冷藏设备和独立的`密闭式包装生产线。
二、 xxxx年公司经过技术和设备设施改造,建成全密闭分割包装车间,冷冻冷藏库已建成,屠宰设施完备。
三、我屠宰场xxxx年全年屠宰羊只xxxxx只,合格率为xxx%。
四、在登记、记录、检查等我场全面施行了具体化、细致化、明确化,同时加强了对全场车间、羊圈等场所的清扫和消毒,全年消毒共xx次,消毒车辆xxxx台,消毒面积xxxx平方米。
五、本年度全面配合定点办和农牧局检疫等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本场在全面完成和落实好xxxx年工作的同时,对xx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2、本场将依据国标,重点突出的对车间进行改造,建成现代化屠宰间,设计轨道,隔成放血间、剥皮间、成品间的国标任务。
3、本场以后业务状况,要配备现代化电脑自动控制生产线,引进世界上先进优良羊种,在严格的防疫卫生控制下,进行生产、加工和运输,最后到达餐桌的绿色一条龙服务。
4、本场以后与屠宰户要建立风雨同舟,合作共赢的双向机制,并要招聘专门饲养、技术和疾病预防,检查的专家进行管理。
5、重点加大对羊只的检查检疫,加大消毒面积、消毒次数,完全杜绝各类传染病的发生、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畜禽防疫是农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学习畜禽防疫课,我深刻认识到了疾病防治对农民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这门课程教会了我许多关于畜禽疾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让我对未来的农业工作充满信心。
第二段:疾病防治的重要性(200字)。
疾病防治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无法被忽视。畜禽养殖中的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若不及时控制和防治,将给农民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也构成威胁。疾病的传播不仅仅局限于农场内,而且可能进一步影响到农产品的安全,给人民的健康带来潜在的危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疾病防治的学习和实践,以确保畜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段:课程收获(300字)。
学习畜禽防疫课程,让我对疫苗的使用、病原体的识别和处理、卫生条件的控制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课程中的实验和实践环节,帮助我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通过模拟疫情的处理和防控过程,我学会了快速判断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我也了解到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不仅仅依靠治疗,更需要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措施。此外,我还学到了如何进行病原体的诊断和鉴别,这对及时确定疫情的病因非常重要。课程中的案例分析和专家讲座,让我对畜禽疾病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认识。
第四段:实践应用(300字)。
畜禽防疫课程并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中。通过这门课程,我学到了一些畜禽防疫的实践技能。例如,如何进行疫苗的接种和免疫程序的制定,如何进行养殖环境的清洁消毒以及如何识别病变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这些技能对于预防和控制疫情非常重要。我还了解到,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检测和监测,提前发现病原体并进行处理是防疫工作的关键。通过实践应用,我不仅巩固了理论知识,也提升了自己的操作能力。
第五段:展望未来(250字)。
通过学习畜禽防疫课程,我对农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未来,我希望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的养殖生产中,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农业生产的稳定。我也意识到农业领域还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如农药的使用和环保、抗病性强的品种培育等。因此,我希望能够继续深入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相信通过持续地学习和实践,我将能够为农业防疫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通过学习畜禽防疫课程,我对疫情的防控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不仅仅掌握了理论知识,还通过实践应用提升了自己的操作能力。未来,我希望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养殖生产中,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农业的稳定发展。同时,我也将继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农业防疫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市、区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xx区商务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委的指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区商务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专门科室负责生猪屠行业监管工作,成立了xx市xx区商业法规监督检查所作为执法主体,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的执法工作,并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我局从事生猪屠宰的执法人员从两年前的8人增加到现在18人,使得执法力度、执法频度大大增强,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对企业管理、肉品检验和屠宰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屠宰专业知识,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定点屠宰企业以签订协议、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确保货源基地所产生猪不含“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建立严格台账制度,对每一批生猪来源的省、市、县、养殖场名称、所有者姓名、数量、销售去向等基础数据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实现可追溯制度。
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高检测水平。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猪产品流向市场,把好宰前关,根据市、区商务部门的要求,区定点屠宰企业配备了“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瘦肉精”的抽检率已达到3-5%。
四是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商务委安排了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无害化设施升级改造,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时时监控。
五是区商务委执法人员对xx第五肉联厂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屠宰企业9次。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特别是对该厂的生猪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进行了监督检查,以保证出厂肉品质量。检查中,要求该企业如发现病害生猪,要查清病因及时作无害化处理,每日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区商务委。截止到目前(7-11月),共检出宰前病死猪590头,无害化处理生猪肉品64131公斤。
区商务委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部门协作、公布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严打生猪屠宰中的违法行为。通过治理整顿,私屠滥宰得到有效控制,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屠宰量大幅度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屠宰生猪1461472万头,优质品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肉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结合重大节假日,会同工商、动监等部门对水屯批发市场、xx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生猪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从而有效的杜绝了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农副产品市场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建立“场厂挂钩”制度。企业利用现代化连锁物流建设配送系统,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为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便利。目前,xx第五肉联厂有销售网点1000余家,产品畅销于xx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部队机关院校、社区和xx、内蒙、xx、xx等市场,产品的销售在xx占有30%的份额。
从目前的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来看,由于私屠滥宰窝点多隐藏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聚集区,又大都为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发现的私屠滥宰行为多数不会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因此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我区的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继续对市场、超市等生猪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少量存在的私屠滥宰现象进行查处,以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维护肉品市场秩序。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对本乡的定点屠宰进行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xx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xx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1、屠宰场基本情况
我乡今年新修了xx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实行“三证”制度;
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
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八
为加强和规范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预防控制动物疫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本单位或个人向社会公开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收购、经营、运输和销售畜禽。
内,同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不销售、不转运、不乱抛病死畜禽;经常对待售圈舍和使用工具严格消毒。不经营、不运输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不转让、不伪造、不变造检疫证明。
四、保证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对运载动物的车辆以及装载用具在装前和卸后进行清扫、洗刷和消毒,垫料、粪便、污物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省(区)引进、购进动物前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主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动物引进后到主动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并隔离观察15天,出售或者运输前,分次分批按规定向当地畜牧兽医站办理《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散。主动建立动物购销台帐,详细记录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数量等情况。
七、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资料。每年积极参加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培训学习。
八、主动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查,履行报检制度,遵守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制度,如发生违反有关法律、制度 违背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依法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 地址:
企 业(盖章):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邮编: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贩运户各执一份。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纪、守法经营,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秩序,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我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从业。
二、屠宰生猪时按时报检,并按照国家规定的gb/t17236---1998《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屠宰生猪。
三、严禁屠宰病害猪、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严禁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四、如发现所屠宰经营的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当地蒙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一)与封锁区内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染疫的;(三)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四)依法应当检疫而不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五)依法应当报批报验而未经报批报验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五、我如未兑现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处理处罚。
承诺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崇信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向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畜牧主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畜主保管并张贴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提高动物防疫规范化水平,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规模养殖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一)生猪存栏量100头以上;
(二)奶牛存栏量10头以上;
(三)肉牛存栏量30头以上;
(四)羊存栏量100只以上;
(五)鸡存栏量1000只以上;
(六)其他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第二章 防疫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势、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
(二)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位于居民聚集区的下风向,区域未被污染、无疫病。
(三)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四)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五)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二)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三)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且保持相对固定。
(四)动物养殖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布局符合生产和防疫的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明显分开,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有与场区分离、独立、固定的畜禽销售交易场地。
(六)场区和圈舍入口处应设有消毒池,消毒液必须保证其有效性。
(七)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粪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场区的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申请,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本办法要求,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获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必要时换发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已建成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完善各项防疫设施。
经营种畜禽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获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第三章 防疫管理
第八条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登记工作。
第九条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规模养殖动物防疫责任书》,明确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承担的动物防疫任务和责任。
《规模养殖动物防疫责任书》格式由省兽医局制定。
第十条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防疫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完善管理制度及各项防疫设施,并落实强制免疫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动物防疫知识。
第十二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免疫制度、消毒制度、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兽药安全使用制度、动物疫病报告制度、引进动物报告隔离制度和检疫申报制度等制度,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公布。
第十三条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包括免疫程序、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情况。档案材料填写应当规范且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四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使用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应当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
第十五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严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定期对圈(栏)舍、场地进行消毒,对场区内生产、生活废弃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所需免疫标识和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疫苗应当从所在地动物防疫机构申领,其他疫苗和防疫物资应从有资质的供应单位购买,禁止采购和使用假、劣生物制品及其他药品。
第十七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严格执行动物免疫技术规范,按照省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免疫方案要求,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实施免疫。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十八条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出售动物时应当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交易应当在规模场和养殖小区设立的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动物圈舍与动物直接接触。直接和间接接触动物的人员要采取消毒和防护措施。
引入动物应当按照《甘肃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
第二十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依法迅速、有效地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无害化处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照动物防疫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问责。
第二十四条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未与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或未落实包片包场责任制,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包片包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后果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追究其工作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
20**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宣传、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09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09]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二
2020年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2020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换发新证、飞行检查、标准化创建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下达了《2020年xx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与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和工作程序。
二是,为规范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台账管理,根据省农业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2020年一月开始,全面启用农业部门制定的14项新的管理台账,督促屠宰企业安排专职人员如实记录各项台账,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报及时。
三是,为提高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的质量,将全市1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录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各县(市、区)屠宰监管统计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共计100余人,切实增强了我市屠宰行业管理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2.部门联动,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局印发了《xx市2020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市农业、食药监、公安局联合下发了《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方案》。各地畜牧、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开展了屠宰领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全市已累计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执法检查13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人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27次,查获涉案物品4340余公斤,货值11万余元,罚没金额6.254万元。
二是,为加强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市农业局印发了《xx市2020年生猪屠宰厂(场、点)飞行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畜禽定点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屠宰资质、肉品品质检验、出场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飞行检查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要求各地屠宰主管部门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整改内容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为维护全市生猪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市场秩序,确保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转发了《xx省农业厅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农业(畜牧)、公安、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地畜牧主管部门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政府驻地以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肉品消费场所,张贴了《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共计2670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彰显了对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决心。
3.制定方案,做好示范创建。为重点推进屠宰行业管理规范化、企业建设标准化、产品信息清晰化、待宰经营协议化等“四化”建设,促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xx市《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并从已换发新证的屠宰企业中,挑选出基础条件较好、符合标准化示范创建要求的企业,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4.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核换证。
一是,根据省厅有关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资格审查,通过企业自查、县级审查、市级审核的方式,对符合换证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换发了农业部门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和标志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章管理。截止12月底,我市xx家a类屠宰企业中,xx家已全部完成换发新证工作。
二是,为创新监管模式,保障肉牛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联合市环保等部门,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对高安市xx瑞锦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的肉牛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审核验收合格,报请市政府同意,对该企业颁发了全省第一家标准化、规模化的牛(羊)定点屠宰证书,并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了肉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于利益驱使,加上私屠滥宰活动隐蔽性强,经常变换私屠滥宰的场点,增加了打击的难度,使得生猪私屠滥宰现象还有少量存在。2.乡镇屠宰监管工作队伍素质和水平与面临的监管任务和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难以满足监管的需求,普遍存在缺人员、少手段、无经费等现象,困难多、压力大。
3.屠宰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代宰现象仍然普遍,特别是小型屠宰场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较为落后,达不到环评条件和动物防疫条件要求,满足不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要求,企业主体责任很难落实到位。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三
在镇政府,市食药^v^、卫生局及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居委会深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我社区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赶场日,在社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了中医养生等健康知识讲座,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300余份。
三是利用社区卫生信息员宣传安全知识。以各社区卫生信息员为基础,街道提供的宣传资料,卫生信息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社区设立知识宣传点,居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我社区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社区协管员、信息员联合执法队对辖区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店24家。
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少量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根据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节日期间,我社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社区统一开展食品安全社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有关食品。
3、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
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街道进行加工销售和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办事处迅速召开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地沟油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受理投诉案件。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是不容忽视。我们准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四
2、畜禽养殖小区情况。规划建设100个畜牧小区,其中未完工续建小区15个,新建小区75个。新建小区已落实到村、到人、到地块,有58个小区已完成建设设计规划;现已备齐小区建设用建材等物资5500万元,落实信贷资金5000万元,到4月中旬左右,小区将全部开工建设。
4、畜牧业粪污治理情况。指导养殖户建立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示范户户,已完成500户;8个列入国家扶持规模化生猪饲养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金秋实牧业大型沼气发电项目已建设完工。在于家养殖场、兴隆镇四季养殖场推广了“零排放”自然生态养猪法。
5、秸秆养畜情况。大型牧场订单种植专用青贮饲料1万亩,以肉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发展储备了丰富的`饲料。
7、统计与监测工作情况。我市落实的10个定点监测村以及10名村级统计员,全面完成了对10个村的定点监测工作,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8、畜牧业培训及现场会情况。利用培训及现场会的方式加快规模饲养场(小区)建设步伐。2月26日我局召开新民市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现场会,规模养殖户介绍养殖经验并参观了韦顺玉蛋种鸡养殖场;3月9日,召开了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培训会;3月24日召开了新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现场会参观了高台子乡子旭奶牛场、亿丰种禽养殖场,进一步明确了小区建设标准。
二、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情况。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五
(五)检疫不合格和未经检疫的畜禽肉品不得出厂(场),病害肉必须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范文二、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六)有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和畜禽产品加工经营及其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畜禽,包括猪、牛、羊、鸡。
本办法所称畜禽产品,包括前款所指动物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
3、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
4、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畜禽屠宰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牧、卫生、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规划、民族事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畜禽屠宰的管理工作。
畜禽防疫工作总结篇十六
2010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0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