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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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一
展了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市场和“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无抗奶”市场清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含苏丹红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粉市场清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酒类市场“傍名牌”行为等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市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9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600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万多公斤,价值34万多元。维护了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了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了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
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食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局和自己组织对熟食、粉丝、儿童食品、桶装水、啤酒等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65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没收,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为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我局投资60多万元,建立了**市食品快速检测站,同时,制定了《**市工商局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统一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肉类、奶制品、干果、蔬菜、水果、食用油、水产品等,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2800多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起草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月和执法月活动。二是采取了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全员考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媒体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全市系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共35次,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网上答疑2次,全员考试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张贴横幅标语216条,现场咨询11次,媒体宣传41次,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131个,出动宣传车50余台。
(五)推进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制定和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x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3月13日在九亿步行街举行的**市首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仪式和对授牌企业和经营户的检查验收,开展了真假商品现场咨询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工作。在今年初,为61个乡镇示范店联系点进行了验收和授牌,目前,采取局领导和股所干部挂点联系的方式,在所有行政村或中心村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每一个行政村或中心村有一个示范店联系点。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工商分局“瘦肉精”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所“瘦肉精”市场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做到监管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达到事事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处处有压力的工作目标。特签定《“瘦肉精”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工商所长为辖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所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监管区域、监管范围、监管目标,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工商所长及各监管责任人负责对本责任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瘦肉精”进行检查。并主动与相关经营户签定《守法经营承诺书》。
二、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生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进一步把好生猪肉入市关,全方位监控生猪肉销售市场,重点管好市内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坚决杜绝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流入我市市场。
三、对辖区“瘦肉精”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二)查进货票证,看生猪肉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以及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督促其坚决杜绝私自屠宰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
(四)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对辖区内出现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工商所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工商分局负责人:河东工商所所长: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三
当前已进入第四季度,气候逐渐转冷,xx县安全监管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是强化安全第一理念。要求全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麻痹松懈思想、严抓安全隐患查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企业开展对各生产环节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企业广泛开展季节交替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培训制度,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餐食品安全,近日,xx镇食安所多举措推进20xx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完善监管机制。
二是制定食品“五小”摸底普查方案,对“五小”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全面完成有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初始化,实现“一户一档”制度。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
四是落实督导通报制度,严格考核评定标准,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设立监督公示牌,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全面实行监管公示挂牌和执法全过程记录。
为切实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该县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礼泉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第二季度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以宣传教育为出发点,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文化进乡村、安全文化进校园、安全文化进社区及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知识,讲解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执法检查。紧抓重点时节、重点时段,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同时,不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抓严管、力求实效,全面规范和净化生产经营环境。
三狠抓隐患治理。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形式,认真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每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
四强化应急值守。不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到无事报平安,有事及时报,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备战”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四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五
据介绍,年初以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督查指导,坚持从严监管,严防死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
责任书。
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具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
工作方案。
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街道食药监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设施设备、养护记录、质量管理、重点部位制度落实等情况,严防问题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页、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大力宣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畅通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专人值守应急保障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0xx年年初,山西省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紧盯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机场、车站及其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9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48家,责令整改6293家,停产停业76家,立案查处2373件,罚没款483万元,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开展高风险单位飞行检查。该局针对群众消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省局抽调全省监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分赴11个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督查检查,直接检查企业180余家,特别是对年夜饭供餐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告诫企业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该局突出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令性食品和节日期间热销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节前将在全省开展米面油、生鲜畜禽肉、豆制品、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502个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反馈。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普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六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创新监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七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
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八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九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xx年至20xx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xx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截止20xx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72%),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十
20xx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节日,修水县财政局六项措施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确定局属单位、股室、财政所负责人为安全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节假日期间往往是各类侵财案件、火灾和治安责任事故、行政责任事故的高发期。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安防措施的落实,按照班子工作分工,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教育干部职工树立预防各类事故的责任意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谁失责追究谁的责任,确保春节期间无事故发生。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春节前夕,认真组织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隐患部分。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重点,围绕有无乱拉乱接电源、插座,有无电源线、插座超负荷工作或损坏、短路现象;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灭火器材、门窗、门锁等防火、防盗措施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检查;严格会计资料、重要文件及单位行政印章和财务印鉴、银行票据、财政收据的保管,对发现的薄弱环节,立即整改到位,春节期间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对信访维稳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五是密切关心群众生活。春节前夕对本单位困难干部职工和帮扶挂点村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涉及的民生和扶贫资金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六是严格做好值班工作。春节期间值班按时到岗,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联络,值守人员要尽心尽责,增强值守应急能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动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重要网络舆情,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发现火灾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警。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一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篇十二
县畜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督,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镇畜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了这段时间以来的目标任务,下面就我镇所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督查检疫工作。镇上专门召开。
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部署,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以全镇每一个社为单位,集中区域宣讲《动物防疫法》、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的危害,发放及张贴“致广大养殖户的一封信”,使广大群众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及时提供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其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而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肉品来源是否有《动物产地合格证明产品》验讫滚章和完整的肉品采购台账记录,贮藏冷柜是否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等,若发现有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力求做到安全规范,做好各种记录。同时,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扩大检查面,对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的各种记录、消毒设施、无公害处理设施等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相关负责人做好畜禽的免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明确责任。
二是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为杜绝病死动物转运及。
身体健康及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镇畜牧兽医站严格落。
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流通领域、集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监管,凡无检疫证明、检疫标识和规定的检测证明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允许其上市、运输、加工。
四是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在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会议后,镇畜牧兽医站集中开展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等动物投入品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动物用药用料的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工作人员数量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工作强度大,由于资金有限,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难点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等等,因此很难确保监管兽药饲料、无害化处理点等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长期开展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动物卫生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做好流通环节和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等肉品来源检疫监督。
2、强化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
上制止有毒有害物质滥用行为的发生。
3、每月各开展肉品、饲料兽药、养殖场等专项整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