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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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公司对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情景进行了自查。公司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团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xx年“三重一大”团体决策执行情景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资料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资料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构成了一套资料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资料。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资料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景,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团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进取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提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终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经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提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团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景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经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团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提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景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团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贴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景,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必须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到达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当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构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团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刻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职责追究制度。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的“三重一大”贯彻落实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情景
(一)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团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团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团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团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xx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我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景团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职责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xx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xx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景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经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团体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
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
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
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监督机制。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三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督查内容,对局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先行自查,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结合文广新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文广新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市文广新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并按照实施办法和制度加以贯彻落实。
二、梳理自落实“两个意见”以来,局党委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按照程序经集体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没有临时动议或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
三、20xx年底以来,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有:
1.干部人事工作。局中层干部轮岗。经局党委会研究、报组织、宣传部、人社部门备批,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规章实施;
3.文物重点维修工程的修缮。都经过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局党委会研究和讨论而决策确立。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四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半年来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建立健全了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大力加强局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对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活动。
我局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我局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在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移民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总支及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查督察的通知》(横纪字[xx]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局党政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县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局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局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免等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呆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市“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力专项巡查,现将专项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5 月份,办、市纪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四部门组成联合巡查工作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农委、卫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 5 个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办负责检查重大决策事项,市纪委负责检查重大项目事项,组织部负责检查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财政局负责检查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采取单位自查、专题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5 个单位共访谈中层以上干部 90 人,回收有效问卷调查 148 份。
二、绩效评价
1 .加强学习贯彻,制度执行意识逐步增强。 各单位对两个《意见》较为重视,能采取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网站公开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两个《意见》。各单位都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应实施办法。如《常州市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将重大决策事项分为 11 类、重要人事任免分为 3 类、重大项目安排分为 5 类、大额度资金使用分为 6 类,进行分类细化,发挥了较好的规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制度执行意识逐步增强。
2 .规范操作程序,集体决策水平得到提升。 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能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实施,坚持党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如市卫生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较早地实行了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专门制订文件形成制度,并初步探索了“两考(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评、组织考察)三差额(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十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方式、公开报名、公开演讲答辩、公开推荐及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公开电话、全过程公开)”的选人用人方式。 xx 年以来, 5 家单位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共 232 项,集体决策水平得到较好提升。
3 .健全配套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各单位注重配套制度的建立,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不断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市交通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干部挂职锻炼、干部交流轮岗和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等规定,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开展行政权力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制订出台《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政规定》,通过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不断增强各项制度的约束力。
4 .加强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各单位注重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如市农委聘请了 30 位由市级机关代表、辖市区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代表、基层站所负责人等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对农委“三重一大”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民主监督。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管理申报、评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出台 《常州市农林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申报、评定和检查验收程序,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存在问题
1 .对制度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少数单位对制度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重视。一些单位没有按文件要求在 6 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个别单位为应付检查才仓促出台相应文件。有的单位对制度宣传教育的方式不够多样,宣传范围不够广泛,效果还不明显。访谈中有些中层干部不了解“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有的干部是检查前一天才看到文件。一些单位执行制度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检查台帐中发现,有的单位用一般的记载簿代替专用会议记录本,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笼统简单,如讨论任用干部时,有的只记录了“一致同意”的表态结果,省略了班子成员讨论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和理由;有的会议纪要过于原则,遗漏了集体决策形成的一些关键信息和内容。
2 .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大多照搬文件,没有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界定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在哪些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上党委(党组)会研究、大额度资金的界定标准、票决制的实施等方面没有进行具体细化,一些单位甚至以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代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3 .酝酿的充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访谈中了解到,有的单位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的范围还比较狭窄,一般干部的参与度不高;会前协调沟通和酝酿的时间还不够充分,有关决策方案没有提前送达班子成员,有的是在开会时才拿到有关材料,集体决策时讨论不够深入,酝酿不够充分。有的干部反映,一些决策方案没有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提出的往往是单一意向的“可批性”报告,而不是提供多种比较方案的“可行性”报告。
4 .决策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等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随意性较强。访谈中有干部反映,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的面还不够广,向领导干部公开的多,向一般干部公开的少;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公开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的公开少;决策形成的结果公开多,决策执行的过程公开少,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力度还需加大。
5 .执行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访谈中有的领导反映,有时为了完成上级的限时要求,实施重大项目时赶工期、走捷径,没有履行必要的程序,造成了一些边上报、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有的单位依法决策的观念不强,受种种干扰因素的影响,有的项目规划一变再变,决策执行的刚性不足、严肃性不强。
6 .监督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办公室或相应机构没有建立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监督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没有跟踪督察。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不够,有的下属单位领导权力集中,行使权力不够透明,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强。上级党组织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建议
1 .强化制度的凝聚力。 要 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使制度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和有效防治腐败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发挥制度凝聚力。 要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重点制度的学习宣传, 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日、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制度学教活动, 提高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要 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编制公开目录,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全面、正确公开制度内容、制度执行过程和结果, 接受群众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全方位监督。 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 带头坚持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2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要深入推进“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建议继续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执行重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建议在全市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照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推动制度文件的有效落实。围绕制度执行力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探索建立“政风热线”长效机制, 支持和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科学的制度执行绩效评估办法,建立明确的制度执行导向机制。制定《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和标准》,年内对部分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全面监测分析反腐倡廉制度运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严格问责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 加大对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制度等行为的问责力度,年内通报一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3 .强化制度的创新力。 各地各部门要 针对实施重大决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三重一大 ” 集体决策配套制度,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等。 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推进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要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从“人盯人”转为“机盯人”,用“无情的电脑”约束“有情的人脑”,减少人为干扰和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制度执行的实效。
4 .强化制度的推动力。 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和规定, 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动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动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 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把“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工程)相结合,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 , 把强化制度执行力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 从而推动、市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五
按照《关于开展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办党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对照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
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
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
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
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省邮政公司党组《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xx邮政党〔20xx〕12号)文件精神,省报刊发行局遵照规定,认真开展逐项自查活动。现就执行“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报刊发行专业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文件精神,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局工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过程中,局工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确保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制(修)订相关规定、办法中,以员工利益为第一出发点,把员工利益与政策规定,与本局实际结合起来,使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办法更加合理,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全年12个月均为合理化建议月,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畅通民主管理渠道。三是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完善了先进员工、先进员工标兵的评选办法,使先进员工、先进员工标兵的评选更为透明、公开。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先进员工标兵、先进员工人选。塑造典型、弘扬先进,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既是对先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员工的有力激励。四是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大方案,如:企业发展规划、人事变动等热点问题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方针目标考核细则、奖金发放、职工疗休养制度修订等,都在局务公开栏或局文件签收系统向全局员工公开、公示,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后由党、政、工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使员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得到保障。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严格依据省公司选拔程序,局党支部反复酝酿、多次讨论,征求员工意见,公示、谈话等程序提任干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1、根据省公司文件精神及业务发展、业务管理、先进技术运用等实际,及时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业务处理规定(流程)。2、建立健全局《会议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业务宣传费使用管理办法》、《差旅费使用管理办法》,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3、对报刊宣传目录印制等大项目均按照规定,报省公司批复后进行。4、加强报刊资金管理,确保报刊资金安全。一是按月在报刊发行信息上通报全省各局订销缴款情况和订阅欠费情况。准确及时了解、掌握各局报刊收订款上缴、报刊订阅资金的管理情况,并根据每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局加强报刊资金的管理,对上缴不及时、用户欠费多的局提出批评,要求认真排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其及时上缴订销款和用户欠费清理。二是对全省的用户欠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内容包括:欠费用户明细、结构、帐龄等,通过调查分析,发现问题,为进一步清欠,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了依据。三是做好年度报刊大收订的缴款和欠费控制工作。
为了更好地查找问题,我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问题查找。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和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宗旨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仍待增强;二是学习形式缺乏多样性,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学习制度、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仍待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需要提高;三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还应提高。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宁纪发[20**]30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近三年以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协会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协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协会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县科协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等,并明确了“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在制度中,明确了程序和表决形式,便于操作。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协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对凡是涉及需要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协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科普重大活动、院士工作站建设,科普示范基地评定等事项通过科协网站、橱窗、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协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研究讨论县科协年度计划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干部员工的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机关科室设置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作;按权限管理的所属企业的干部任免;机关办公设备的添置,重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讨论协会“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安排;固定资产清理拍卖;房屋的建造和整修;机关公务出国考察的安排与人员确定。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协会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大决策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协会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协会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科普示范基地评审、资金补助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政工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组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协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三年来,我单位调入1名中层干部,1名保留中层正职干部借用到县其他部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近三年来,县科协无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调拨,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规范;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单位将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查督察的通知》(横纪[xx]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政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县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局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局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免等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呆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落实状况专项巡查督察的通知》(横纪字[2012]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状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局党政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职责,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职责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职责、推动职责、执行职责;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群众研究,最后构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县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资料,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职责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局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局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免等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局领导班子群众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呆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群众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职责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群众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职责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职责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状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资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理解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状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资料,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职责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资料、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状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群众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群众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理解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理解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宁纪发[xx]30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近三年以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协会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协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协会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县科协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等,并明确了“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在制度中,明确了程序和表决形式,便于操作。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协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对凡是涉及需要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协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科普重大活动、院士工作站建设,科普示范基地评定等事项通过科协网站、橱窗、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协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研究讨论县科协年度计划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干部员工的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机关科室设置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作;按权限管理的所属企业的干部任免;机关办公设备的添置,重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讨论协会“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安排;固定资产清理拍卖;房屋的建造和整修;机关公务出国考察的安排与人员确定。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协会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大决策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协会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协会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科普示范基地评审、资金补助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政工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组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协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三年来,我单位调入1名中层干部,1名保留中层正职干部借用到县其他部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近三年来,县科协无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调拨,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规范;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单位将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十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政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县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局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局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免等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呆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厂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公司党委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月度生产讲评会,由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集团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资金使用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人员招聘、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公司人员公开招聘等事项通过网络和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公司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集体决定。涉及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部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涉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资本运营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变更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新建工程、实施设备大修等方案,均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评审,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2012年,公司共考察、提拔了5名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1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批共??名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针对今年的员工晋级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员工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院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集团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经公司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集团公司,获批后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及采购项目均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2011年至今,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次,对??项工程以及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万元。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集体决策。发展部根据工程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经公司法律专员审核后,由财务处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社区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十二
集团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xx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