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汇总20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批判思维能力。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悟,形成独特的思考角度。推荐大家阅读以下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在我十岁时,妈妈送我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即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得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书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有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没有多少差别,重要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主要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谨慎的人,他总是从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的去破这个案子,每一次案件的背后,都会精心布置一个难以揣摩的现场,但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谜底就慢慢被揭开了。
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也没有放弃,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如果我可以你确实地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他的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让我敬佩。
比如故事里的《退休的颜料商》收尾,无论是科波莱森街的空头公司,暗藏玄机的赫尔斯通庄园,还是布满阴谋的凶宅,都留下了福尔摩斯的脚步,其中的谜团也都因他而迎刀而解,他的聪明才智、敏捷迅猛的动作,缜密的逻辑思维……等等,让我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令人敬佩的不仅仅是他高超的技巧,还有他的人格魅力,他能认真地观察,并且遇事镇定他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
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的博学多才,做事谨慎,同归于尽的精神让我敬佩。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相信大家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今年暑假,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读,就深深地沉浸在其中了。整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是如何完美地一个又一个案件的。
为什么福尔摩斯能如此多的奇案呢?因为他会用眼睛去观察案发现场,也会思考案件的过程,抓住蛛丝马迹,以案件。
都说眼睛是上帝给我们的礼物,我们要学会如何好好地使用它。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窗外有万千世界等我们来探索。我们要用眼睛观察这世界,观察后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有多么奇妙、美好。
写作文要观察,观察每一个细节,写出每一个点滴。
画画需要观察,观察每一种色彩,画出每一样景色。
做实验要观察,观察每一个变化,记录每一个原理。
…………。
做什么事都需要观察。观察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美好,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充实。巴甫洛夫说过:“观察,观察,再观察。”我们要一起观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一起热爱生活!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看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一开始我都是在白天看的,可是被故事迷住了,所以晚上9点多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还接着看。
唉,接下来那几天晚上我都没睡一个好觉,晚上都是带着害怕睡觉的,有时候还会做一个可怕的噩梦呢!有时候看到天花板上的影子就觉得这房间里除了我还有很多鬼呀!
过了好几个星期,妈妈见我都没有接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便问我,“nancy(我的英文名)!你怎么最近都没有看福尔摩斯?”“别提了,一开始还不错,可是看到后面都快吓死我了,书中不是女鬼就是吸血鬼!”还没等妈妈说完我就埋怨了。妈妈立刻批评我,“你呀你!有什么好怕的?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再说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哦!是吗?”我信是信的,但还是怕的。
唉,我求求您了,鬼怪啊,您别再跟我了,您也去跟跟别人吧!您跟我都跟了一个月啦!求求您啦!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七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就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此,一桩桩奇案才在他的手下真相大白,让人心服口服。
一桩桩真实的案件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越过重重阻碍,细心观察,仔细琢磨,从细节入手,最终水落石出。再想想以前的我,总是不拘小节,粗心大意。做数学时不是小数多看了一位就是少写一个零。语文也时常出现错别字。“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的座右铭。成功是靠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慢慢堆积起来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跟福尔摩斯心灵的对话,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善于思考,热爱探索,坚持不懈,细节决定成败。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八
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尤其是侦探类的。妈妈上周给我买了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看阅读。
福尔摩斯是一名神探,他学识渊博,精通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除此之外,他还精于拳术和刀剑;他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地时候却滔滔不绝。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成了犯罪分子的克星,他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九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柔柔的,最适合放松心灵了。我端详着手中的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上世纪最成功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了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非凡的推理能力和他敏锐的观察力,也十分佩服他准确的判断力和严谨的分析能力。作为教师,其实更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当学生间发生纠纷时,在心里会无形偏袒优等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位优等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件让他后悔的事:他忘带了新本子,老师刚好要检查,他的同桌是名暂差生,就将自己的本子给了他。他不愿,可同桌说“没关系,反正我是差生,也不在乎被多批评一次。”结果老师真的'批评了他的同桌。若干年后老师在学生聚会上知道了真相,懊悔不已。
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心的事。如果我能早点看到这本书,早点学会处理事情时要冷静,我想发生处理失误的几率就会少了。
教师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型的社会群体。学生身上打着鲜明的社会烙印。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我想更多的需要头脑的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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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一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二
昨晚,我和一帮同学在风荷三期滑板。
我和海宇把其他同学远远地甩在后面,我们俩等了好久都没看见他们追来,就滑回去找他们。原来是张心怡滑板上的一颗螺丝掉了,他们正在帮忙找。他们盲目地找了3圈,可想而知没找到。我说:“哈哈,你们肯定比不过我,我可等于两个“福尔摩斯”,本人一出手,必马到成功。”
然后我仔细询问张心怡那螺丝是怎么样的,感觉在哪里掉的。我还仔细观察了自己的滑板螺丝,发现它在路灯的照耀下微微发光,而且有纽扣那么大。根据张心怡提供的线索我仔仔细细地一步一步地搜索着,只找了半圈就轻而易举地找着了。为此我还得到一块钱的奖励呢。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三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它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历尽毕生心血著成的,同时也是以福尔摩斯的好朋友华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受到广大读者的钦佩甚至为之倾倒。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为法律捍卫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作者所塑造的这个有血有肉的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似个圣人,但又并非圣人。可以说,是一个及其细心又善于观察的人,尤其是有关于断案等一系列细节能够做到仔细观察、联想的人。
他经常在实验室里摆弄一些奇怪的化学试剂,证明自己的想法或已存在的事实;他可以从一个人的衣着、表情、眼神及各种细小的动作快速准确的判断出这个人的心理或他曾经去过的地方或职业、目前的状况等···这不得不令人惊叹!但是,这一系列的推理如果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是那么有理有据,可谓“事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细心至无人能及。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每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出现都让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更加透彻。他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些委托人不曾向他透露的情况,仿佛他曾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但是,作者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只在他涉及的领域上发光发亮的人。而在另一方面,如: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领域,他一无所知。“一个不知道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转的大侦探”这是华生医生在书中对福尔摩斯的介绍。他只专心于研究犯罪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或是一些科学实验。当然福尔摩斯的.小提琴拉得也很好。一个人如果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那就有一些方面是他从未涉足的。正如他解释那样: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你必须选择地吸收知识,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那样做是愚蠢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把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一件不漏地装入他的脑袋并把它们付之于行动,难怪他在破案方面达到登峰造极程度。
他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作为一名侦探,虽说这是他的职业,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某个贵族出手大方而更加卖命,也从不会因为委托人地位身份低微就加以漠视。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洞穴,最终挖出真相的。福尔摩斯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让那些官方警察谁爱谁抢去吧!反正他不会在乎这些。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只是他不得不靠这个职业吃饭,他所拿的是他应得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已在侦探界名声大噪,也帮助一些达官显贵破案,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人少之又少,真是一个纯洁的灵魂。
福尔摩斯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在他的身上体现出了一种精神:让世界多一份友爱,少一份罪恶。这不正是全世界人民所追求的么!同时,也正是侦探事业的艰辛与坎坷才让最后的胜利显得如此的耀眼。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那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细心观察的精神。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六
早就传闻《福尔摩斯探案集》出格都雅,于是本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做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制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机妙算,沉着沉着,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瑰异的探案故事、扣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此中的一个案例惹起了我想要论述的,它的情节与众不同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即是《的桔子核》。
正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详尽的察看力令我赞赏。有如许一个细节,其时正值旱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按照粘正在他鞋尖的土壤,精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处所。正在查询拜访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沉点,他环绕着信展开查询拜访,最初他按照“3k”推理出取“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相关,他们经常掳掠,而且正在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异的物体……最初福尔摩斯凭仗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灵敏的察看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收获颇丰,晓得了干事要沉着沉着,要悉心地察看。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碰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沉着时,便静下心来,终究从标题问题中寻找到了冲破口,颠末一步一步严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只以情节跌荡放诞、扣弦的故工作节令人着迷,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取超强的察看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正在于堆集,伶俐正在于勤恳。我想福尔摩斯的不凡,正在于他常日的勤恳,他一曲正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程序大小晓得凶手的春秋,通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千丝万缕都成了他破案的环节。可见他察看和推理能力是何等强大。因此他才会正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小我认实进修。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七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八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九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头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说实在的',一开始,我根本不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只是知道他很聪明而已,但是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精选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在悬疑的故事情节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永远不遮掩自己的内心变化,当一件事不像他预测的那样发展的话,他总会流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虽然他心里很失落,可他更多的会想为什么这样推理是错的,而真正的真相又是什么呢?正因为他的有心,他的执着,加上敏锐的观察能力,他会重新梳理思路,从而顺利地破案,让我十分佩服。
他还有好多好多的优点,他勇敢,他认真,他坚强……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人们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估计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十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