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蔬菜配送方案(通用17篇)
方案的可行性评估是关键的一步,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影响。制定方案时要有预见性和创新性。接下来是一份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的项目或任务有所帮助。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一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一直居于全国36个中心城市前列,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和生活负担,给市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xx〕53号)的要求,为了有效降低菜价,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鲜农产品销售价格,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贵阳市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试点,由专业化的生鲜农产品配送公司将蔬菜直接配送给农贸市场经营户,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商品损耗,降低经营户进货成本,促进农贸市场终端菜价的下降,为全市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作出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展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引导调控作用,按照市场化取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自愿参与。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由于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配送对象零散,涉及的蔬菜品种类别繁多,在组织实施上有较大难度和风险,需结合我市实际,先行试点,首先在市中心区有一定规模和区域辐射力的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突出重点,与调控目标相结合。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和任务,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销量较大的大宗蔬菜和我市地产的当季蔬菜作为配送重点,有效缓解“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
(一)试点时间。
计划从20xx年6月份开始试点,试点期限到20xx年12月底。试点结束后,总结试点情况逐渐推动试点工作常态化。
(二)试点范围。
初步确定由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一定经营经验和较强配送能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乌当区的11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乌当区新添、洪济、心怡3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三)试点要求。
1.配送品种。按照先常规、后丰富完善的思路,试点初期重点配送城市居民常用的18种主力生鲜蔬菜,具体是:大白菜、小白菜、白萝卜、莴笋、莲花白、姜、香葱、洋葱、蒜、土豆、折耳根、养心菜、金针菇、生菜、菜心、花菜、西红柿和青椒。试点运行平稳后,再逐步扩大蔬菜配送品种。
2.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实行统一的建议零售价管理。在保证经营户经营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规定蔬菜经营户必须按照统一的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建议零售价原则上要低于所在农贸市场同类蔬菜零售价格的20%,并在农贸市场进出口或电子显示屏上公示。通过实行终端零售价格限价管理,引导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将配送成本下降后的利润空间让渡给消费者,从而促进蔬菜终端销售价格的回落,让终端消费者得到实惠。
3.配送企业和农贸市场要搞好优质服务。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配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蔬菜配送价格要保证低于经营户自行进货价格。配送蔬菜要货源充足,品种逐步多样化,具有较好的新鲜度和销售品相;配送及时,原则上每天清晨6时前配送到位;根据经营户需要提供分拣服务。接受配送的经营户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生鲜蔬菜统一配送销售点”标识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财政、物价、农委、工商、交警支队、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指导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统筹协调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农贸市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乡(镇、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加强正面报道;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审核拨付相关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协调配送企业生鲜蔬菜的货源组织;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配送车辆发放市内通行证,方便配送车辆快速通过,满足配送需要;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负责密切关注市场蔬菜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对试点配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对试点配送企业配送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主要包括配送车辆、冷藏设施、分拣包装设备、检测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专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对于投入大、运营效果好、公益性突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
2.对试点配送企业试运营期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价差补贴资金150万元,对两家试点企业在20xx年6月-12月试点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严格监督管理。财政、价调、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防止出现骗补行为;物价、工商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区要建立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密切与各方的沟通协调,适时准确发布新闻,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稳定工作。试点工作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加强舆情引导,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充分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三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十天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客户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配送方):乙方(订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蔬菜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若乙方有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商品质量:按乙方要求的质量配送。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乙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甲方须按乙方要求于每日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甲方的商品必须按乙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到货,到货后有需时应协助乙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甲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有权退货和要求甲方换货。
5.货物补送:乙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次为限)。
第三条、商品价格。
甲方根据市场行情,每天向乙方提供一次价格表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货款每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三天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也可通过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每月底最后一天对账,对账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可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
2、乙方必须将货款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应持甲方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否则,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使用腐烂食物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供货,并按每天5%收取违约金。
3.如甲方因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改,如甲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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