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星级评定方案(优质17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当前的条件和资源。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最后,希望以上的范文和信息能够对你的方案制定和实施有所帮助。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一
为了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学习、进取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自律意识,在员工之间起到强有力的正面激励效果,同时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1行政系统公司主管/助理级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以上;
2.2生产系统班组管理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验包员、统计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4.1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星级员工考评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考评标准的审订,考评问题的处理及考评的整体组织和推进工作。
4.2执行机构。
公司各部门作为星级员工考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工作。
4.3评星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委员:
星级员工设立三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生产部按车间进行评选。
7.1生产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7.1.1评选项目分为:工时(30分)、质量(30分)、出勤(25分)、安全(15分)、服从分配(10分)。
7.1.1.2工时项目。
7.1.1.2质量项目。
7.1.1.3出勤项目。
7.1.1.4安全项目。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10%。
7.1.1.5服从分配项目。
在班组能够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此项由直属班组长进行打分,班组员工进行监督,当月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二次以上的员工将取消此项评分。
7.2行政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分)。
7.2.1.4员工投票:通过以上项目评选出人员名单,各部门员工无记名投票,如果数目不过半则取消此项评选资格,其余则根据票选的排名,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15%。
8.1晋升流程。
8.1.1星级员工每月进行评选,初评分三星级,连续三个月评分占前三名的员工晋级为四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员工连续三个季度评分占总评人员前三的晋级为五星级。
8.2奖励标准。
8.2.3年度晋升评选为“五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年终期间放假带薪荣誉假期7天,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每年带薪旅游一次。
8.3奖励方式。
8.3.1凡被评为星级员工者,在部门员工集合大会上由各直属领导通报表扬,授予员工“星级员工星牌”,每月将星级员工的照片,名字和先进事迹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上。
8.3.2星级员工的评选结果,将运用于员工晋升、加薪、岗位调整和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优先依据之一。
8.4违规处罚。
8.4.1各部门“星级员工”在下年度连续三个月未当选的,以上奖励取消,“星级员工星牌”由各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回。
8.4.2“星级员工”本人受到重大投诉,经查属实,或者有违纪、违法及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况,取消“星级员工”奖励,本季度内不允许参加星级评选。
9.1星级员工由低一星级向高一星级提升或由高一星级降为低一星级,应向部门直属主管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上交或领取星级星牌。
9.2星级员工星牌遗失或损坏,员工个人须事先向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提出申请更换,并交纳10元工本费,经核实后,由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统一到人力资源部补办。
9.3在上班期间一律按规定配戴星牌,如在工作场所未按要求佩戴星牌,一经查实,对部门或班组直属主管和员工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通报员工评选下季度星级考核实行扣分,每人每次扣1分,全年累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者,取消其相应星级员工资格。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方案实行之日起原有关星级员工评选方案或规定自动废止。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三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抓重点带全局,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真正把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平台。根据《江苏省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价指标(试行)》、《20xx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先进示范,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引导便民服务中心对照星级标准自觉对照检视、主动改进提升,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的基础作用,力求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围绕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从基层政务服务基础工作入手,增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通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实现“三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要求,推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二是进一步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整合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对基层窗口人员进行定向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锻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服务态度优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
成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务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审批服务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审批服务管理处负责。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有关工作。
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一)实行星级管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设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根据《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附件1)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获91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81—90分的为“四星”级,71—80分的为“三星”级。
(二)自主申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选择相应星级自主申报,提交书面报告和《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三星”、“四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向各县(市、区)、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需征询所在地政府及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应等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听、看、查、访、评”相结合的.办法:“听”是听取工作汇报;“看”是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运行情况及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查”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台账,检查窗口“好差评”覆盖、办事指南“十公开”、政务服务“1号窗口”设置、帮代办、“综合窗口”标准化等;“访”是指暗访、电话回访、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评”是在汇总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
(三)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制度。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部门联合加强日常督查,采取定期检查、“四不两直”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一年内督查中undefined出现三次(含)以上主要问题的便民服务中心,报相关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测评,按星级评定标准决定是否降级或摘牌,并建立问题整改报备反馈制度。
见《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构建运行高效、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创新之举,也是激发基层窗口人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务实之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考核细则,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督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防止走过场、形式主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分类定级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运用星级评定结果,对达不到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其找准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确保尽快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大胆开拓创新。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一项探索,相关部门要注意研究解决星级评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评星定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多措并举保障星级评定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一)政务服务工作被有效投诉或在相关单位(上级部门、新闻单位等)的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评定为“五星”级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牌匾;评定为“四星”“三星”级的便民服务中心,由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颁发牌匾。
(三)评定结果作为政务服务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协[20xx]3号)的要求,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高环卫企业综合竞争力,支持环卫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工作安排,我会启动20xx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非盈利。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且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环卫(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服务的`企业。
20xx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企业须于4月20日前报名,申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评定标准:《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定等级:企业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级(最高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审一次。
(一)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参评企业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我会邮箱。
(二)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附件3)。
(三)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我会。
(四)申报三级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由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初审后再提交至我会。
(五)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4、附件5,申报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6、附件7。
(六)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独立装订,一份装订于申报材料内页。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公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官网、“广东环卫”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企业需按《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自评是否达到所申报等级标准,自评达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若不符合所申报等级标准,我会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需待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后再重新申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五
为鼓励员工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奖励有利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进行星级员工考评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考评标准的审订,考评问题的处理及考评的整体组织和推进工作。
二)执行机构。
公司下辖各公司或部门作为星级员工考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考评工作。
一)奖励先进原则。
二)考评标准采用绝对值原则。
三)公开,共同参与原则。
四)动态原则。
五)无限制额度原则。
1、对象为各单位领班以下直接对客服务员。
2、不含领班,pa,厨师,技师,试用试工人员,临时用工人员。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考评。
一)设星级员工。
1、星级员工分三级,分别为:三星员工,四星员工,五星员工。
2、三星员工及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普通员工在考评周期内参与考评,对照考评标准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即可由本单位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三星员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即可享受为期三个月的三星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3、四星员工及津贴标准。
三星员工在享受三星员工津贴期间,仍按规定参与当期星级员工考评的,并且对照考评标准,仍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即可由本单位申报四星员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享受三个月四星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未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降为普通员工。
4、五星员工及津贴标准。
四星员工在享受四星津贴期间,仍按规定参与当期星级员工考评的,并且对照考评标准,仍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即可由本单位申报五星员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享受三个月五星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未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降为普通员工。
5、五星员工在享受五星津贴期间,仍按规定参与当期星级员工考评的,并且对照考评标准,仍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继续享受为期三个月的五星津贴,未达到三星员工考评分值的,先降为三星员工,继续享受三个月三星津贴。
6、终身服务奖连续享受五星津贴达一年后,由总经理授予“终身服务奖”,不再参与星级员工评定,固定享受每月200元特别津贴。只有本人出现重大违纪,造成重大损失,服务质量严重下滑或调出原单位才可取消。终身服务奖的审批权归公司奖惩委员会。
二)考评标准。
1、参加培训情况,占总分比例为10%。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组织的必选培训项目全部参加并合格。
3、日常表现情况,占总分比例为80%。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总结提炼员工优秀表现行为,此类行为应符合以下标准:
1)可有效衡量,不受主观意识左右。
2)可区别,显着区别于一般表现。
3)可正向驱动,能有效促进公司绩效提升。
4)可达到,员工经过努力就能做到。
三)公示。
人力资源审批通过的星级员工名单及相关内容应在其所在单位固定部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者即可生效执行。
四)违纪影响。
1、设立违纪稀释期。即员工因违纪而被禁止参与星级评定的周期。过失提醒,稀释期为一个星评周期;违纪提醒及以上,稀释期为两个星评周期。
2、星级员工直降机制。即星级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提醒(不含)以上违纪行为,自违纪当月起直降为普通员工,自当月起取消相应星级员工津贴,同时按稀释期规定,禁止参与二个星评周期的考评。
3、星级员工出现过失提醒,违纪提醒,当期星级员工津贴继续享受,直至周期结束。
一)投诉反馈措施。
人力资源部在各单位设投诉反馈箱,接受任何员工关于本单位星评及其他事项的投诉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星评的公开和真实,促进星评的改进和提高。
二)设专用员工牌。
为星级员工设计专用工号牌,以彰显区别。
三)设星级员工展示栏在各单位设星级员工展示栏,宣传星级员工的形象,事迹,格言及企业文化。
星级员工除了享受相应津贴外,还可享受如下优先权。
一)评选各种先进。
各单位评选各种先进,星级员工或曾获星级员工的有优先被评选权。
二)晋级员工晋级升职应优先考虑星级员工。
三)培训机会星级员工有优先参加各种内外培训的权利。
四)内部消费折扣。
星级员工本人或本人携家人,朋友等在宾馆及其下属各单位消费,可享受内部消费折扣。具体标准另定。
五)奖励年功。
星级员工或曾获四星员工津贴的员工均可享受除正常年功工资以外的奖励年功,具体标准另定。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各单位《考评标准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各单位执行时间由《考评标准细则》规定。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六
为了弘扬我公司的企业精神,展现我公司优秀员工的风采,构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今后每年开展评选“十位优秀员工”的活动。
根据公司五个系统的特征和员工岗位的多重性,为了体现和增强评选的先进性、代表性、权威性,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先由基层推荐,然后分生产中心、质量部等系统和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等系统的两大系统进行初选、由对应两个考评小组分别进行初评,最终经总经理例会讨论确定。
1、成立两个考评小组:
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每位员工需推荐本部门员工一名,同时推荐本系统其他部门员工一名。
3、初选:
各小组根据各系统的投票情景,依据得票数量多少的顺序,分别初选生产中心、质量部系统等的7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系统的3人。
4、综合考评;
根据考评的因素或指标,由两个考评小组对初选的员工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分数的高低,在生产中心、质量部系统中评比出4人,在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系统评出2人。
5、总评:
依据两个小组考评的结果,在总经理例会上讨论,最终确定20xx年度8――12月份的五位优秀员工。
1、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岗位的热爱程度;
3、受员工尊敬或信赖的程度;与员工的沟通本事、团结同志的效果;
4、关心员工、互帮互助的热情和效果。
对于被评选为年度优秀员工的同志将给以通报表彰,同时颁发证书和800元的奖金。
年优秀员工的推荐、考评、表彰的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七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八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一)评选标准。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标准包括:守法经营、日常管理、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门前三包等五项重要指标,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略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九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河中人,经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中开展“学生之星”的评选活动。
赢在起跑线争做学生星。
活动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学生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个性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分别评出:勤奋努力之星、团结守纪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助人为乐之星、运动健康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学艺术之星、劳动卫生之星。
凡申报“学生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河口中学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努力之星:学习刻苦,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
(2)团结守纪之星: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能与同学平等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学习和做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无违纪、违规行为。
(3)文明礼仪之星:尊重他人,语言、举止文明、有礼貌、有符合社会规范、符合中学生主流意识的审美观念,对怪异服饰、发型和行为持冷静的批判态度,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
(4)勤俭节约之星: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5)助人为乐之星: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6)运动健康之星: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爱好和特长的体育运动项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管理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8)环境保护之星:具有节水、节电、防止污染、绿化等基本意识,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折损花木、值日工作认真,不逃避值日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9)文学艺术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歌唱等活动有出色表现并获好评。
(10)劳动卫生之星: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班务、家务、个人内务积极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强,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参加,值日工作认真无逃避现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1、本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级根据“学生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每种类别的“班级之星”人选为1-2人(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政教处,宁缺毋滥)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或自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学生之星”的侯选(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写明参评项目,另附一份4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或介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年级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生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2名,向全校公示。
4、“学生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荷风》校刊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对获得“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学生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二
为打造“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提高商户文明意识,树立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寻访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全市沿街商户。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三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5月12日-6月5日班级评比。
6月6日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四
目前车间已步入批量生产阶段,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地开展,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稳步提高,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班组团队精神,营造“学技能、比业务、争先进、创一流”的环境氛围,促进车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车间领导研究决定,自7月份开始在全体员工及班组中开展“优秀员工”及“先进班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以提高员工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及班组团队开拓精神为根本,以“学技能、比业务、争先进、创一流”为主线,全面展示车间员工比学赶帮超、拼搏奉献的崭新风貌,促进广大职工快速成才,促进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一)评选标准a、优秀员工。
1.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业绩突出;
2.胜任本职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班组安排的生产任务;
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为班组质量、产量的完成提高做出了较大贡献;
4.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主动去做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
5.善于解决问题,适时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事故隐患,主动及时排除;
6.有较强的团队意识,与班组成员和睦相处,积极配合同事完成工作。
b、优秀班组。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月无任何安全事故,班组成员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2.质量稳定,无较大质量事故发生,生产计划能按目标完成;
3.严格遵守车间各项规章制度,班组成员无严重违章违纪现象;
4.车间安排的工作及时高效完成,能站在车间利益高度考虑问题;
5.班组当班期间,工具,物品摆放整齐,车间现场保持较好;
6.合作意识强,班组成员间团结合作。
(二)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指标,“优秀员工”、“优秀班组”由各班组进行上报,“优秀员工”各班组每月限报1人,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各班组在“优秀员工”推荐表及“先进班组”申请表中,务必将员工及班组主要事迹阐述详细,说明透彻。
2、各班组务必于每月25日前,把“优秀员工”推荐表及“先进班组”申请表班长签字后报送至车间办进行审核,确定。车间于次月5日前向全体员工公示表彰。
(三)、奖励办法。
1、对每月评选出的“优秀员工”给予200元/人奖励。
2、获得“先进班组”的班组,当月工资上浮10%,其中班长占100元;
3、“优秀员工”的评选结果作为员工以后评先、晋级和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条件。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五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择优录取、宁少毋滥的原则。
2、以生产经营第一线工作岗位为主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星级员工评选主要以基层单位一线正式员工为主(不含管理人员和实习员工),为了确保星级员工评比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将先以加油站、汽配厂星级员工的评比为试点,其他基层岗位将在此方案试行一段时间后再择时全面开展。
1、能够严格执行服务流程,做到规范、完整。服务流程执行标准率达到100%。
2、为顾客提供服务积极、主动、热情,服务用语使用率100%。
3、能够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工作差错率为零。
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章违纪率为零。
5、能够在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当月绩效考核评级为一级。
6、能够团结同事,员工内部民主测评成绩在95分以上。
7、当月销售量(加油量、收款数额、工时数或配件销售收入)名列前茅。
8、个人行为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标准。
四、否决项。
1、当月缺勤天数超过2天者。
2、受到过顾客有效投诉者。
3、不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一)由基层单位成立星级员工评审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星级员工评比活动的组织与评审工作。
(二)具体办法。
1、由服务区(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每名员工每月组织8次现场考核,4次录像带检查(如没有监控的单位现场考核需10次);根据本单位每名员工的销售记录对当月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每名员工的考核情况填写到星级员工考评记录中。
2、由服务区(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于次月2日前完成汇总统计本单位每名员工当月星级员工考核数据。
3、由服务区(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情况推荐出本部门星级员工候选人,于次月3日前组织本部门所有员工对星级员工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4、由服务区(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本部门星级员工申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本单位评审组,由本单位审评组于次月4日前召开星级员工评审会议,对各部门申报的星级员工情况进行评审,本单位评审通过后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进行审批。
(三)根据星级员工评比条件,原则上每月每个加油站、每个汽修厂可各选出一名星级员工(长春东、大岭加油站每两个月可评选出一名星级员工),如没有符合条件者,名额可以空缺且不得被其他部门占用。
1、凡被评选为星级的员工,可在当月享受1天带薪休假。
2、全年累计六个月被评为星级员工(长春东、大岭全年累计三个月)者公司年终将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贡献奖金。
3、公司将在内部网站与报纸开辟专栏,大力表彰星级员工的事迹。同时会将每月星级员工的照片、名字及主要事迹公布在本单位的阳光版上。
4、凡被评选为星级员工者,公司将颁发“星级员工”特殊标牌。
5、凡被评选为星级员工者,将作为公司后备管理干部选拔及晋升过程中必备的条件之一。
七、在公司每月进行星级员工评比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公司月星级员工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开展“周星级员工评选活动”。并以周星级员工评比结果作为月星级员工推荐条件,具体开展方案由各单位在本方案原则基础上自行制定。
八、其它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考核,切实把关,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星级员工评比工作,把真正优秀的员工评选出来。
2、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公司开展此活动的精神,充分利用好此项激励机制,使之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做好每月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正不足,形成一个创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4、各单位抓好评选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星级员工资料存档及奖励兑现工作。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六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星级员工评选原则上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体。
2、星级员工入选应能够获得本部门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突出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1、采取部门民主评议、投票或部门负责人提名。由“评定小组”根据推荐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研究审定。
2、当选的星级员工由公司发文通报表彰,并在橱窗内张贴表彰,直至下月星级员工诞生。
3、一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100元,二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200元,三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300元,办公室负责通报表彰、奖金发放及优秀员工档案的记录工作。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外派学习的机会,并优先考虑晋升。
原则上一星级员工每月每部门不超过3名,二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一星级方可推选,三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二星级方可推选。
1、各部门按照评选标准采取民主评选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将评选结果填写《月度星级员工推荐表》后报办公室。上报材料应突出典型事迹或优秀表现。
2、每月2日前各部门上报星级员工推荐表,3-5日评定小组进行审定,8日前完成表彰通报,月度薪资造册时落实奖励。
3、星级员工评选办公室做好记录存档,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本年度连续三次被评为星级员工,原则上可优先考虑当选年度先进员工。
4、星级员工的评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创新和业绩(效益)的原则,凡不达标时,月度星级员工可不予评选。
优秀员工评定的基本要素主要从职业品德、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考虑,具体标准如下:
1、注重公司文化及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上司,服从领导安排及管理,高效、准确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团结同事,协作能力强,爱岗敬业。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工作有激情,忠于职守、勤奋务实,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力强。
5、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勤于计划、沟通到位。
6、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创造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
7、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
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9、对公司领导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或管理水平作出了贡献。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星级员工:
(1)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2)当月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过经济处罚或书面通报的。
(3)当月发生一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环卫星级评定方案篇十七
为深化机关党建提质工程,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县直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汝直发〔20xx〕8号)要求,决定在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的建设质量,建设模范机关。通过星级党支部评定,着力建设一个好班子,锻炼一支好队伍,构建一种好机制,营造一个好环境,创造一个好品牌,努力使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有新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进展,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和汝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基本组织。党支部设置合理,成立程序规范,隶属关系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产生方式规范,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优化支部设置,规范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二)基本队伍。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强化支部书记和委员的教育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队伍教育培训,确保年度内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注重遴选储备后备人才,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预审、审核、备案制度。
(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分析党员思想和心理状况,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四)基本活动。强化政治功能,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服务功能,规范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制度体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号召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歪风邪气,树立文明新风。
(五)基本保障。落实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各项工作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星级党支部按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设置,五星级为最高级。评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群众评议、基础知识测试,共计100分。
(一)上级党组织考评(60分)。按照县直工委制定的《星级党支部评定基本条件》《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组织考评打分换算。
(二)党员群众评议(30分)。其中支部书记述职评议15分,根据年度党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评议情况,换算得分;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15分,根据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结果,换算得分。
(三)基础知识测试(10分)。其中支委会委员测试5分,全体党员知识测试5分,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换算得分。
星级党支部评定按照“支部自评、机关党委考核、县纪委常委会评审、县直工委审定”的程序,每年进行一次,授星建档,动态管理。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认真进行总结自评,对照《评定细则》得分为60分的可申报评定三星级,达到三星级评定基本条件且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可申报四星级、五星级,存在评定负面清单相应情况的,只能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提出评定等级申请。
2、机关党委考核。委机关成立党支部星级评定考核组,由机关党委牵头,根据年度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知识测试、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和名次提出评定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核评定。
3、县纪委常委会评审。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评定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命名通报,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备案,县直工委将对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予以降级,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县纪委常委会对申报五星级、四星级的党支部要进行重点审核,确实符合标准的向县直工委进行申报。按照规定要求,20xx年委机关五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15%,四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
4、工委审定。对申报四星级党支部的由县直工委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定,对申报五星级党支部的由县直工委逐个考核评定,统一命名通报。
5、授星建档。委机关每年将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按照县直工委统一设计规范标牌样式,统一制作并向各党支部授予星级标牌,同时为各党支部建立评定档案,在委机关党员活动室统一展示。各党支部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挂星亮星。
6、激励奖惩。被命名为五星级的党支部,县直工委将给予创建补助,并在县直单位“五星”党支部中评选出10个“红旗党支部”,挖掘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典型标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评上五星级党支部而次年被摘星的,扣除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得分,并列为重点督查对象,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定五星级党支部。
7、整改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实施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在“四星”、“三星”党支部中重点进行查缺补漏,比学赶超;在“二星”以下党支部中重点开展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下的党支部,由县纪委常委会定人定点联系帮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推动限期晋位升级。不定星级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由县纪委常委会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限期整改。
8、动态管理。星级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有升有降,有进有出,逐级评定,在下一年的星级评定中,升级进位的,给予加星。降级退位的,予以摘星。年中,支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达到升级条件或出现问题符合降级条件的,按照评定权限及时调整。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考评方案和评定细则,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评申报(5月20日至9月15日)。机关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对标自查,查漏补缺,按照部署要求,及时健全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照标准研究确定本支部申报等级,及时向机关党委进行申报。
(三)审评验收(9月15日至10月31)。按照评定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评定。初步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进行公示,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定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按照程序要求对申报四星级、五星级的支部进行考核评定。
(四)挂牌授星(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星级(含)以下的基层党支部由县纪委常委会命名授星,五星级党支部由县直工委统一组织挂牌授星。
1、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认真研究、科学部署、有力推进;机关党委要自觉扛起责任,协助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督导检查、严格组织考评;各党支部要把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作为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具体措施,把支部建设提质工程落实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以星级党支部创建的工作成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2、坚持标准程序。各党支部要按照委机关方案要求,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谋划,积极行动,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委机关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对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晋位升级,达标争先的'浓厚氛围,凝聚推动活动深入长效开展的正能量,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