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玛丽苏读后感大全(17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对作者思想的理解和个人感受的一种抒发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内容,我想我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那么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通读整个作品,尽量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表达方式。其次,在撰写读后感时,可以围绕作品的主题、情节、人物形象、作者的写作技巧等方面展开,深入剖析和思考。同时,我们还可以结合自己的经历、见解和感悟,突出个人的独特观点和见解,使读后感更加生动有趣。此外,语言表达方面,要注意用简练明了的语言和形象生动的例子来展示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让读者能够真实地感受到你的心路历程。在以下的读后感范文中,可以看到不同读者对同一本书的多样观点和感悟。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一
可爱的猿猴日记:我想这是一个杰克苏的故事,也是一个天下父母一阅开颜的故事,更是父母们共同的美梦!
山羊座的友人:这一篇是最喜欢的,最深刻的,所以放到最后写。法律是什么?——小时候只知道“本港台”和“翡翠台”,电视总在播:“公平公正公开”。长大之后,发现似乎并非如此,有时候连小时候看武侠小说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都不是天经地义的。
我想起两天前的当地新闻,家附近一条没有去过的村落有一对村霸兄弟,经过一年的审判终审了。新闻下面有很多评论,其中一条大概是村民的:养了十五年终于养肥了,可以杀了。
宗像君与铅笔事件:想起一句话: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但是宗像君让我想起初中时期一个插班生……杀死玛丽苏:这是一个女生把自己脑海中的玛丽苏杀死后就能变成玛丽苏的故事。
无线对讲机:我们都以为到今时今日,人类即使不是无所不能,也已经成为地球主宰。那些天灾似乎就是在发出警告:人类啊,别太自以为是。
在《复联3》和《复联4》,除了为钢铁侠伤心欲绝,也为漫威编剧拍桌。故事不是纯粹的好人坏人,而是理性和感性——可能我冷血,但无可否认灭霸的出发点简直是神了,把人口过多和资源有限的无解变成有解。当然没有真真实实发生在身上,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面对这一切。
夏娃·玛丽·克罗斯:有点没看懂,难道管家才是大boss?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二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三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四
书读完,觉得有很多东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一
我以前不应该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较量——人性中有自私、懒惰没有错,但生命的本质不是较量。
父亲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则,给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库特会成长为像他一样正直、善良、宽宏大量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题,在书中统共出现了三(四)次,渐读渐深才知道,它其实是父亲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则,更是对白人的黑人法则的讽刺。读书时,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这个时代的美国,都有父亲这样的对“民主”的觉悟和尊重,为什么平等的人们(譬如白人间)却不能开诚相见?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个白痴问题。(杰姆和斯库特在书中也有过关于人的种类的讨论。)
书末父亲的话给了我人生信条,他说,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我想,当我心有怀疑和怨恨,那只是因为我没有打开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够接近自然的真理。
二
拉德利很像宫崎骏电影作品《千与千寻》中的无脸男:形象怪异,气若游丝,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隐居一世的孤独,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亲的力量努力地活。
三
和《城南旧事》一样,这本书是大人的视野孩童的哲学。
我以前说,每一本好书原本都只遵循着一个简单朴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书又有足够魅力让人读到最后返璞归真。现在还要再加上一句:好的书让人更有力量。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五
玛丽是一个12岁的女孩,她的父母在她刚十二岁的时候离婚,并且都各自找到了新的另一半,从此她的世界崩塌了。她要用自己的双手重建自己的世界,而不是接受大家的欺骗与背叛。所以她准备上寄宿学校,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梦想、思考、愤怒的力量是伟大的。我很欣赏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因为她是那么的坚强、勇敢、有主见。但同时又为她感到惋惜,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但却要一个人忍受父母离异的痛苦。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她,我不会像她这么勇敢,不会像她一样独自去寄宿学校上学,也许我会换一种方式解决问题。因此我明白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人而异,只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要学习主人公玛丽追求自由的优点,但是追求自由的方法有很多。我认为玛丽的方法我并不是很喜欢,虽说这是一种追求自由的方法,但这也是一种逃避现实的借口,去寄宿学校并不是长久的方法。作者最后只是写了玛丽鼓起勇气准备告诉妈妈,并没有说答案故事就结束了,我想这也是作者留给读者的一个遐想的空间吧。
最后我要感谢作者,因为她告诉我们了一个启示:要勇敢生活,勇于对生活说“不!”是的,每一个人都是生活的主人,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珍惜生活,不要让自己后悔。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六
《神奇的玛丽阿姨》作者为帕。林。特拉芙斯(1899――1996),帕。林。特拉芙斯出生于澳大利亚,1933年她在英国的苏塞克斯开始创造奇幻文学作品》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书中的主人公玛丽阿姨是个神通广大、心志善良的保姆,她撑着一把伞从天而降,来到班克斯家。从此以后她不停地为孩子们创造只有在梦中才能见到的奇迹。
读了以后,我觉得关爱并不难,关爱可以从一件小事做起,只要你勇敢地表达出来。“爱”是一个多么闪亮的字。人们追求爱,也希望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美好,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七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八
玛丽是个美丽的少女,淡黄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天蓝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像古印度闪烁着光芒的蓝宝石,叫人不敢正视。
当晨光洒向天边的云朵时,玛丽总会哼着歌儿,来到院子里打井水擦地,然后顶着陶罐到牛棚里给奶白挤奶。做一家人的早饭,送走父母出门劳作后就坐在门槛上做针线活儿,有条不絮。
有一年闹干旱,小河的河床干涸了,整整好几个月没降一滴水。家里的生活经济越来越差,连家里的奶牛奶白也停止了产奶,玛丽得父母决定让玛丽离开村子,到一个富饶的城市生活。“孩子,你带着奶白离开这儿吧,不得以的情况下你可以把奶白卖掉。母亲把一块煎得焦黄焦黄的面饼和一罐泉水放进包裹,又把拴着奶白的绳子交给吗丽,“祝你好运!”于是,玛丽带着行李和奶白上路了。
玛丽牵着几天没吃到嫩草的奶白走在龟裂的田埂上确实有些吃力,没多久就累得满头大汗。于是,玛丽把奶白拴在一根木头上,自个儿坐下,打开背包,取出泉水喝了几口。“哞---”皮包瘦骨的奶白的眼睛里打转着泪花,它一边哀嚎,一边蹭了蹭玛丽。“唉--可怜的小家伙--恩,这些水都给你喝吧。”玛丽拔出瓶塞,把瓶子丽的送到奶白嘴边。奶白望了望玛丽,叹了口气:”不用了,我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你是个善良的女孩,其实你只要把泉水倒在田里的一只金蜗牛上,它就会把你驼到云层中,到时候你去找太阳神谈谈,看看能不能让他请雨神降场大雨。”玛丽听后,马上动身下田寻找金蜗牛。田野里的禾苗都枯死了,土地都变得僵硬。玛丽找遍了村里所有的田地,也没有找着她所要找的金蜗牛。于是,玛丽就用双手挖土,硬邦邦的石块和土块使玛丽白皙的小手磨出了厚厚的茧。淌出了鲜红的血,可玛丽仍然在不停的挖啊挖。一天,两天,三天……过了一星期,面饼吃完了,玛丽还是美有放弃。又过了两天,玛丽终于挖到了一个闪闪发光的`小蜗牛。“嘿!你好”蜗牛伸了伸懒腰,"找我有什么事?”“哦,你好,蜗牛。我想请你带我到天上去。”玛丽礼貌的说。“小姐,我这么小,怎么驼得动你呢?我看还是算了,我睡我的懒觉,你赶你的路,再见!”玛丽连忙掏出泉水,说:“你等等,我也许有办法!”“哦?那就试试看看吧。”玛丽把泉水往蜗牛身上倒,不一会儿,蜗牛真的慢慢变大了!而且和毛驴一样大!“嘿!小姐,上来吧,看来你真不是一般人。”玛丽连忙爬上了金蜗牛的背,牢牢抓住它的两只触角。蜗牛抖了抖身子,‘哧’的一声蹿上了天空,不一会儿就把妈丽背进了云层。
玛丽在蜗牛的带领下进入了太阳神神殿。一见到太阳神,玛丽马上就向他诉说近几个月村了村民水深火热的生活,进而要求太阳神请雨神降场大雨。太阳神看着眼前这位美丽的姑娘,一下子就被她的美貌吸引住了,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玛丽的请求,并送给了玛丽一袋金币,派蜗牛把玛丽送回村子。
指导老师(无)。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九
这本书是作家帕梅拉林登特拉夫斯的着作。是第二本关于玛丽阿姨的童话故事。
第一本《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写了一位能随风而来,随风而去的神通广大的―玛丽阿姨,帕梅拉林登特拉夫斯以魔术的手法写出了驾着风筝从天而降的玛丽阿姨,充满了魔幻气氛。
总之,由玛丽阿姨引出了许许多多离奇的故事,让我们看了之后,情不自禁叫绝。其中,我颇有感触的`就是―《安德鲁小康的云雀》。我知道动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我知道了高傲的危害,总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多很多。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
神奇的玛丽阿姨这本书是用神奇的魔力创造孩子们梦中才能见到的奇迹!用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激发孩子们无穷的想象。
讲的是玛丽阿姨她撑着一把伞从天而降,来到樱桃树胡同的班克斯家。玛丽阿姨拥有常人不可想象的诸多魔力,她不停地创造孩子们只有在梦中才能见到的奇迹。
我觉的玛丽阿姨是一个神通广大,严厉端庄,心地善良的保姆。她能和孩子们一起玩,带他们到幻想世界去野餐,我非常喜欢玛丽阿姨,因为她喜欢想像,是一个老玩童,她会带我快乐,让我打开幻想之门。
在最后作者正是通过班克斯家的几个孩子跟随玛丽阿姨生活经历,向人们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用温暖的文字滋养我们的心灵,用灿烂的想象照亮我们的童年。
原来书里的内容不是一定正确的。我也很羡慕迈克尔、简有一个这么好的保姆。书中科里太太的手指竟然是各种各样的糖,弄断了还能长出来,真是神奇!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一
作者带着诚挚的感情,深切怀念了与居里夫人长达20年崇高而真挚的友谊不仅高度概括了居里夫人的伟大科学功绩,而且高度赞颂居里夫人的高贵品质,指出它所具有的人格力量远胜于才智,呼吁知识分子要学习居里夫人的“品的力量和热忱”。不仅对欧洲,而且对全世界,不仅对当时,而且对我们当代乃至今后,都有巨大的指导意义。或读了这篇文章,我心潮澎湃,不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玛丽居里是怎样工作的。他的工作态度让我羞愧万分。居里夫人对工作的热枕无不令人赞叹,他执着的信念深深打动了无数人。他淡泊名利,视金钱如粪土,他将奖金捐献出去,将奖章送给6岁的小女儿当玩具。“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这不正是居里夫人的写照吗?他本可以躺在任何一项大奖上尽情的享受,但他却没那么做,他只是一如既往的工作到67岁离开人世。相反,现在又有多少个不看重名利的人?又有多少个勇敢的用自己的信念打倒失败的人呢?想象居里夫人再想想自己,我不禁低下了头。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二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
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
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三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四
这是我第一次发布书评,算是感慨一下心中的想说的吧,毕竟看完一本书后谁都会脑子发热嘛。言归正题,这次我想就挑一本最近才读完的书斜线唐堂有纪的新作《杀死小说家》来聊一聊。
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前都被剧透了,因为这个标题实在是太直白了,但能给自己的作品起这样的名字的作者一定对自己的写的内容相当的有把握。故事开篇就就是一桩案件的现场,本作的天才人气小说家遥川悠真突然失踪,距离他失踪已经过去两天,几个警官正在遥川房间里搜寻着线索,房间异常的凌乱,所有家具都有严重的摔砸痕迹东倒八歪的散落在房间内,很难想象一个曾在银幕前光鲜亮丽、温文尔雅、干净整洁帅气的年轻男子的房间竟然会是如此一番惨状。
而在其中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完好无损,仿佛是某人特意留下的线索一般,笔记本里只有一个名为《房间》的文档存在,其他的一切几乎被全部删除。究竟这篇名为《房间》的小说里面记载的什么,谁是它的作者,它为什么会在这里的。这一切构成了这个悬疑故事的开端。
“我一直认为,当看到仰慕之人失意潦倒时,抱着'求求你去死吧'的想法其实是源于敬爱,而想着'好死不如赖活着'则是出于执。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遥川悠真死去。”“倾尽一生才能完成的小说?只要一直鼓励他,就会有奇迹发生?”“在憧憬的对象失去才华,慢慢坠入深渊,逐渐崩坏时,关于救赎这一行为的责任归属。”真物和伪物。
整本书看完时我的心情五味成杂,就像遥川悠真自己所说,“反正只要看到有人死去,人们就会哭吧。”只要故事是悲剧,人们都会喜欢吧。这样的话在我脑海中浮现。其实幕居梓对遥川悠真的感情是扭曲的,如同枫藤依附在一块墙壁上,而这块墙壁本身也摇摇欲坠。从开始的爱慕,到后来遥川失去才华后的恨意,再到最后被遥川的回光返照的自我欺骗的爱恨交织。遥川也经历的相同的变化,目睹能够完美复制自己所有的的优点的人甚至是升级版的自己替代掉了自己的角色,谁会内心毫无波澜呢?对她而言,最深爱的不是他的小说,而是遥川悠真。那个曾给予自己活下去的精神食粮的人,在自己面前,变的写不出小说时,自己是无法接受的。可她已经深深的陷了进去。
只有部长守屋一人一直坐在那里写小说。但就一个如此热爱的小说的人,在见到幕居梓后一见钟情,敏锐的察觉出幕居梓就是“遥川悠真”,他梦想努力成为小说家,但又却直接加速了一位小说家遥川悠真的毁灭。
所有的一切就像是一道螺旋,从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幕居梓不只一次哀叹要是现在能够像以前那样的话,大家都能互相砥砺生活。最后她也知道了自己的人生,在那天站台遇到遥川悠真时就已经结束了或者说注定了,因为再怎么样也无法改变了,就是无的意思了。
结局十分的精彩,短短几页便把剧情简明扼要地再次迂回波折使观众惊呼过瘾,也辉映了遥川悠真所说这类结局往往十分吸引读者。总之这部小说绝对是题材新颖,虽说是悬疑推理,但认真看能够轻松的看出铺垫,一部非常值得推荐的轻文学作品,最后想借用一下三秋张老师的比喻“这是一个描述人们掉进'地洞'再也爬不出来了但'似乎在地洞里面也过得很幸福的人'的故事”。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五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
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
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
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
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
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六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玛丽苏读后感篇十七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