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协议合同 商品代销协议合同(大全9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代销协议合同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________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2.已售商品达百分之____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送达上述地址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名称(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漓江出版社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漓江出版社发行部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代销协议合同篇三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gb2763-20xx)。凡明仿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ny5196-20xx)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20xx)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20xx)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 箱装 方式,执行__国家环保_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当日通知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 。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2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1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终止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销协议合同篇四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代销协议合同篇五
乙方: 代理地区: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xxx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
第一条 产品、要求及期限:
1、乙方为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商。
2、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宣传促销等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为甲方代理产品的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 合作方式:
3、乙方直接向客户收取软件注册费用的,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4、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版权。
第三条 售后服务:
代销协议合同篇六
甲方(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5.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6.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7.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8.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1.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二、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_____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所订购商品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_(注:分数表示)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在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____日,对帐周期为每月__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1)10日(2)15日(3)30日(4)45日(5)60日(6)其他________。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_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_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乙方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日内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并不负付款责任;对帐后,5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日内支付甲方余货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____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应商)(章):乙方(零售商)(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代销协议合同篇七
甲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系列高档红酒的销售市场,根据《xxx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 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xxx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xxx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户经理: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销协议合同篇八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商品类别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甲方是指贵州超市及关联公司。
第二条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代销商品的品名、产地、条形码、规格型号、原料成分、等级、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代销商品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三条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以订货单的形式确认代销商品具体的运输规格、数量、供货时
间及地点,订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当面告知、电话等口头的形式,且包括但不限于电传、传真、挂号邮件、当面送达的书面订货单等书面的形式,无论何种形式,乙方按甲方订货单的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都应在由甲方现场电脑打印出的书面订货单上对上述订货行为签字追认。
第四条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合同价(即代销商品确认书中所列“单价”)
为供货价的,不得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的最低价;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不得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将合同价格调整至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最低价或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并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甲方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要求调整价格,并经甲方同意的,按下列标准结算: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乙方调高价格的,则仍按原价格结算:
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对于甲方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扣点金额减少的部分,甲方有权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调高价格的,则仍按原价格结算。
第六条商品的包装标准为:。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如包装损坏影响
销售的,乙方应予更换。
第七条代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有关质量方面的其
他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对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商品,乙方应负责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声誉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导致顾客投诉、媒体曝光、政府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在收货时即对商品进行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
经初步验收通过的商品,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退货。乙方送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根据本合同第七条零办理退(换)货的,按下列方式办理:
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低乙方货款。
理或予以报废并冲抵乙方货款。
3、不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或文化用品,且该批商品售价总金额在50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元以内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即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抵乙方货款。结算方式:天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12—22日期间按下列方式与甲方结算45天前的实销商品货款: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代销商品确认书确定的比例结算。如乙方可结算货款的日期不在12—22日期间的,则顺延至下月12—22日期间结算。对按照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指定结算地为市(县)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代为提供如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从结算款中扣除。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故解除或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约的,乙方需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满两个月后方可与甲方结算货款,乙方商品为三包产品的,甲方有权预留未结算货款的10%作为代为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不足元的,则按元的标准预留,满一年后扣除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余额退回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公正性,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支出回扣或给予其它不正当利益、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有效期内供货总额10%的违约金,按此标准计算低于一万元的,以一万元计。甲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供货应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单进行。如乙方逾期供货,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视为逾期供货。乙方逾期十日未供货的,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十万元的违约金。代销的商品应具备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核批准准许生产企业使用的条形码,如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条形码,乙方应在供货时将与该商品相符的条形码贴在商品上,条形码每张工本费0.10元,由乙方承担。如因条形码与商品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代销商品应按下列标准由乙方向甲方交纳进场费:
1、在合同签订后按每个品种元的标准,一次性交纳商品进场费;
折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如甲方新店开业,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新店开张庆贺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具备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商场供货的能力,如甲方
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任何商场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签订的所有代销商品确认书以及甲方
根据市场需求向乙方下达的所有订货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签字确认:
日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岂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代销协议合同篇九
住址:______ _ ____
乙方:____ __ _ ____
公司住址:__ _____ ____
代表人:__ _____ 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从事 (就业前培训)招生代理与宣传工作。乙方所代理的地区为福建省福州市,乙方不得超出授权区域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得再授权给任何第三人在任何区域进行招生代理与宣传。
第一条 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时止。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在工作中应该服从甲方的安排,对于工作情况要如实汇报给甲方。
二、甲方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并享有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提成。
四、乙方在与甲方履行合同的过程期间中不得在其它同性质、同种类、同行业的单位中作从事任何工作;乙方不得将所得的招生信息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五、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资料享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信息资料有偿或无偿提供给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
六、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甲方不得再授权第三人进行招生活动。除非乙方存在违约或者虚假招生、滥承诺滥收费等行为。
第四条 具体内容
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从事招生代理与宣传等工作,但甲方在实际工作中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二、乙方因进行招生活动、宣传、广告等活动产生的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应当独自承担,独立核算。乙方应当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组建个人市场拓展团队,但是个人应当对团队负责。乙方组建的团队产生的一切责任,对外由乙方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四、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招生代理所用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招生、宣传海报或者传单。违反本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五、乙方有义务在其代理范围内张贴海报进行报名宣传,海报与传单发放应当严格规范,不得在公共场所滥发传单、滥张贴海报。如因乙方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广告宣1 文章原创:杨夏冬律师,电话:,,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传,导致甲方被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当负责收集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市场资料,对于报名的学员信息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报到甲方处进行登记。
七、乙方不得直接向学员收取任何报名费,应当告知学员向甲方指定的账号内汇入报名费。
八、报酬结算:甲方按照乙方每月所招收学生实际交纳的报名费的百分之 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除有权向甲方请求支付提成报酬外,不得请求支付其他费用。
九、报酬支付:甲方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提成费用。
十、乙方在从事招生过程中,不得承诺包就业,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十一、乙方在应当认真核查报名学员的资料信息,按甲方要求收集学员的相关资料,并将资料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二、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甲方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可得的提成金额。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当赔偿甲方先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等各种材料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非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若在工作过程中向甲方汇报虚假信息或者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月乙方提成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视具体情况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代理招生过程中,应当如实向学员说明培训流程与应聘相应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并且告知风险存在。如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宣传、滥承诺、乱收费等不良行为。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提成费用总和。
六、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但基于一方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而使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可以视招生代理的情况,自主组建团队,但是其团队宣传的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产生的一切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
二、对于乙方的代理招生的学员交纳的报名费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据为准。
三、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返还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各种资料,并且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保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