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精选21篇)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感受、思考和体会进行总结和表达的一种文学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信息和思想,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是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我们对书籍的理解和触动,读后感是一种写作方式,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读后感是一种文学鉴赏和表达的方式之一,通过它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涵和精神。读后感写作要注重自己的独特视角和思考方式,以及对书中内容的真实理解和感受。以下是一些读者针对这本书写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观点。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一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鹧鸪妈妈有十二只小鹧鸪,其中最听话的一只就是红脖子,他从小在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红脖子长大了,也成了家,他保护着所有小鹧鸪,但最后还没逃脱猎人的追捕,带着他的最后一个孩子逃命时,他的惟一一个亲人也消失在了他的眼前,最后,他被猎人的陷阱给抓住了。
有一次,狐狸来了,鹧鸪妈妈说:
“狐狸来了,快躲起来”
结果其他的小鹧鸪都藏了起来,也不知为什么红脖子躺在了一块黄木板上,闭上了眼,心里在默默的祈祷,不过最后还是逃过了狐狸。
红脖子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小时候,妈妈对他们说:
“最近猫头鹰特别多,尽量不要睡在原来的树上了。”
只有红脖子和几只鹧鸪听了,而那些不听话的鹧鸪早已被猫头鹰捉了去。
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永和豆浆吃饭,要了一笼素包子,因为里面有海鲜,所以我不能吃,我就对妈妈说:
“妈妈,咱再要一份糖醋里脊吧!”
“不行,咱吃不完。”
最后我还是要了一份,可是这么一大盘,我可吃不完,妈妈也不行,唉,最后还是打包了。
红脖子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称职的爸爸。
有一回,他带着三个孩子,外面下起了大雪,他就找了个洞,让孩子们睡在了里面,第二天,又下起了冰雹,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他不惜把自己的嘴都啄钝了,才把孩子们都救了出来,可惜他只剩下一个孩子了。
我觉着红脖子非常聪明,他好几次逃脱了猎人和猎狗的追捕,把所有的技能都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并且还非常勇敢。
红脖子为他们鹧鸪家族写下了一首辉煌的诗篇!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二
寒假我读了《西顿动物小说》,其中《红脖子松鸡》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故事通过松鸡一家的悲惨命运,反映了人们肆意杀害野生动物,残忍利用猎狗做帮凶上演一起起危害动物的惨剧。
文中的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天生与世无争,因为稀有,长大后便被猎人们盯住,猎人设下一个个陷井,都被红脖子松鸡化险为夷,但最终,红脖子松鸡还是敌不过狡猾的猎人老克迪,在帮凶猎狗的帮助下,红脖子松鸡最终葬送在老克迪的陷井中。
《西顿动物小说》让我们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这颗蓝色的星球变成所有生灵热爱的家园。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三
《红脖子》这本书里有五个感人的故事:《红脖子》《一只信鸽的故事》《吉尔达河边的浣熊》《我家的宾果》和《成哥儿成长记》。我最喜欢的是《一只信鸽的故事》。
这只信鸽的名字是叫阿诺克斯。阿诺克斯以自己勇敢和智慧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之后它去参加一个比赛。在中途因为饥渴万分就飞到了别的鸽房去喝水,结果被鸽房的主人囚禁了两年。两年后它最后逃离了“魔爪”,想回到自己思念了两年多的那个家生活。可阿诺克斯在临近家园的时刻倒在了老鹰的巢穴中,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读完了《一只信鸽的故事》,我不禁泪流满面。因为这一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个故事。
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上二年级,可就在那天下午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天下午,天气突然变得乌云密布,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不一会儿就变成了雷雨交差的情景了。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又晕又烫,我赶紧告诉班主任听,老师听了,说:“你是发烧了,赶快给妈妈打个电话吧!”妈妈明白后连工作也不管,冒着大雨来到了学校里,立刻把我带到医院里去看病。过了几天我的烧最后退了,妈妈这时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了。
《红脖子》这本书给我来许多感动,还有对生命的爱。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四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五
大家好!我在班级的图书角里借了一本《红脖子松鸡》,我在课间和回家的时候阅读,感觉非常好看。
《红脖子松鸡》故事情节是红脖子松鸡英勇漂亮可他还是没能逃出猎人的圈套。红脖子松鸡是自然之子,自然之王给他打造了一身漂亮的羽毛、健壮的翅膀和完美的身体。红脖子松鸡每天都要提防着猎人们,特别是老猎人老克迪,还有提防他的天敌们。
红脖子具有超人的智慧,每次都能从猎狗和老迪克的枪下逃走,可是老迪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下了几个绊子。一天,红脖子看到天上有一个小黑点,“那不是老鹰吗?”红脖子想着,立马向前跑。突然,他发觉自己绊倒了什么东西,不知怎么就头朝下悬在了半空。红脖子是被猫头鹰杀死的,猫头鹰把红脖子的心抓出来吃掉了,然后再把他撕的粉碎。就这样有名的红脖子松鸡的身影在世界上消失了,那以后,世界上一只松鸡也看不到了。到了春天,树林里的鸟儿也听不到红脖子的咚咚的打木桩的声音了。
说完了红脖子故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六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七
我最近一直在读加拿大著名作家西顿写的《小战马红脖子》,它里面主要讲得是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故事。这这些精彩纷呈的故事中,我感触最深的是《法国狼王》。
《法国狼王》主要讲的是在法国巴黎城外有一只狼,靠着自己的勇敢和狡猾当上了狼王,经常带着狼群在城外兴风作浪,抢劫人们的牛、羊等牲口。农民一家在进城的路上遭到了狼群的袭击,不幸的是农民一家被儿狼群咬死了。后来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狼群记住了人肉的味道,他们不再满足只吃牛和羊,开始吃人了。
这件事被军队知道了,就把城建得很作文结实,并且还设下了许多陷井。但是狼王科尔坦是个聪明的狼,他一眼就看穿了陷井,每次都能躲过。士兵们开始议论怎样才能把狼群给消灭。
结果狼群上当了,士兵们赶紧射箭。箭如雨下,狼群根本逃不了,就这样一匹匹的倒了下来,同时也有士兵被咬死。最后只剩下狼王科尔坦的时候,布瓦利挺身而出,说要和科尔坦决一死战,说完就举起长枪刺向狼王,狼王在被刺穿那一刻,咬住了布瓦利脖子,接着他们两个一起倒下了。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八
松鸡妈妈带着它的一窝小松鸡,走下泰勒山的长满树木的山坡,朝那条象水晶一样透明的小溪走去。这条小溪被人古怪地取了个名字,叫做烂泥涧。这些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可是跑起路来已经挺快了,松鸡妈妈还是头一回带它们去喝水哩。
松鸡妈妈低低地俯着身子,走得很慢,因为树林里到处都有敌人。它一面走,一面在喉咙里咯咯咯地轻声叫着,喊那些满身斑点的小茸毛球儿跟上来。这些小家伙“的跺的跺”地迈着它们的小红腿,跟在后面,有时被拉下了几英寸远,也要柔弱地卿卿哭叫起来。看上去,它们的身体非常脆弱,就是四十雀〔注一〕也比它们大,比它们粗壮。它们一共十二只,松鸡妈妈把它们都当心好了,一面还要留神所有的灌木丛、树木、乱丛棵子,以及整个树林和天空。它好象总是在寻找敌人——要在这儿找到朋友是太不容易了——而且,它的确发现了一个敌人。在平坦的绿茵茵的草地那边,有一只凶恶的大狐狸。这只狐狸正在朝它们走来,要不了多大工夫,它一定会闻到它们的味儿,或者是发现它们的脚印子。情况紧急,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
“喀尔尔!喀尔尔!”(躲起来!躲起来!)松鸡妈妈用沉着的低声喊着,子是,那些个儿不见得比橡子大的、出世才一天的小家伙们,就远距离(只有几英寸)散开,分头隐蔽起来。有一只钻到一片树叶底下,另一只躲在两棵草根中间,第三只爬进了一片卷着的桦树皮,第四只跑到一个洞里去了。大家全躲好以后,还有一只小松鸡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就伏在一块黄颜色的宽木片上,平贴着身子,紧闭起眼睛,这样就满以为别人不会看见它了。这时候,小家伙们停止了唧唧的惊吵,四周一片寂静。
接着,松鸡妈妈就一直朝那只可怕的野兽飞去,在离它身边几码路的地方,大胆地降落下来。它假装在地上摔了一跤,然后又拍着翅膀,往前直冲,活象翅膀已经受伤,腿也跛了似的——嗬,跛得多厉害啊——象是一只吃了苦头的小狗那样,在呜呜哭叫呢。它是在苦苦哀求吗——哀求一只又凶恶又残忍的狐狸大发慈悲吗?哎,不是的!它可不是大傻瓜。你常常听到狐狸狡猾的巧计吧。可是请你等着瞧瞧,它跟一只母松鸡比起来,又是多么愚蠢。这只狐狸看见身边突然飞来这样一只好松鸡,心里得意极了,就猛一转身扑了过去,心想至少要逮住点什么——可是它没有,它没有完全赶上那只松鸡。松鸡妈妈趁它还离开一英尺远的时候,就出其不意地拍着翅膀跑掉了。它一个纵步追了上去,以为这一回准能把松鸡逮住了,可是,不晓得是什么道理,又有一棵小树挡住了它,于是母松鸡拖着步子,跑到一根树桩子底下。大狐狸一声怒吼,朝那根树桩子跳过去,可是,母松鸡的腿跛得似乎好了一点,又纵身往前一跳,滚到一条堤岸下面去了。狐狸拚命地追着,差不多要抓到了松鸡的尾巴,可是奇怪得很,尽管它奔着跳着,松鸡总好象比它快那么一丁点。这真是最最少见的稀罕事儿。它,一只跑得飞快的狐狸,足足追了五分钟,却赶不上一只翅膀受了伤的松鸡。这真丢人啊。可是,当狐狸鼓足力气追上去的时候,松鸡的劲儿好象也大了起来。它们一个逃一个追,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离开泰勒山越来越远了。这时候,母松鸡的翅膀灵活了,腿也不拐了,莫名其妙地完全好了。它飕的一声升到空中,好象在嘲笑狐狸似的,穿过树林飞走了。那只狐狸楞头楞脑地留在那儿,知道自己叫松鸡愚弄了。而且,最糟糕的是,它现在才想起,上这种鬼把戏的当,已经不止一次了,虽然它一直弄不清是为了什么原因。
这时候,松鸡妈妈兜了一个大圈子,绕道飞回到隐蔽在树林里的那些小茸毛球儿身边。
它凭着一只野鸟暗记地方的记忆力,走到刚才踩过的那片草叶跟前,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孩子们安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真叫它又喜又爱。就连它的脚步声,也没有使谁惊动一下。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隐蔽得总算并不怎么坏,它根本没有动过,现在还是一动也不动,只是眼睛闭得更紧了些,直到松鸡妈妈说:
“喀……利特!”(来吧,孩子们)小松鸡们才一下子象童话故事里所说的那样,打一个个小洞里钻了出来。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实际上是小松鸡当中最大的。它这时也睁开了一对圆圆的小眼睛,跑到松鸡妈妈的宽尾巴底下躲了起来,一面还亲热地、“唧唧,唧唧”地小声叫着。这种叫声,离开三英尺远的敌人是听不出来的,可是松鸡妈妈在比这远三倍的地方就能听见。这时候,所有别的小茸毛球儿也都跑过来了。当然,它们想起刚才的事,嘁嘁喳喳闹得很厉害,同时也在因为渡过了危险,重新相聚,感到高兴哩。
这时候,太阳热辣辣地照着。要到小溪那边去,路上还得穿过一片空地。于是,松鸡妈妈把周围仔细打量了一下,看见没有敌人,才把小家伙们集合在一起,用扇子似的尾巴为它们遮住强烈的阳光,一直走到溪边的乱丛棵子那儿。
一只白尾巴的灰兔子,从乱丛棵子里跳出来,把它们吓了一大跳。可是一看见兔子身后拖着那条象面停战白旗似的尾巴,它们就完全放心了。兔子是个老朋友啦。那天小家伙们学懂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样就是,兔子跑起来总是扯着一面白旗,同时它也是靠这面白旗过日子的。
接着,喝水的地方到了,虽然愚蠢的人们管它叫烂泥涧,这儿的流水却非常清澈。
起初,小家伙们不知道怎样去喝水,可是它们学着妈妈的样子做,不一会儿,就学得跟妈妈一样了,并且每喝一口水,就唧唧地道谢一番。它们挨着水边站成一排。二十四只红脚趾、朝里弯的小腿上,顶着十二个金褐色的小圆球儿。十二个可爱的金黄色的小脑袋,郑重其事地低垂着,跟它们的妈妈一样,一面喝水,一面唧唧道谢。
喝过水以后,松鸡妈妈用尾巴遮好它们,走走停停地把它们带到远远的草地那边去,那儿有个长满青草的大园包。松鸡妈妈前些时就把这个大圆包记在心里了。要养大一窝小松鸡,象这样的大圆包要好些个呢。因为这种大圆包就是蚂蚁窝。松鸡妈妈走到大圆包顶上,朝四面望了一会儿,然后用爪子使劲扒了六下。于是,这座堆土堆得很松的蚂蚁山破裂开来了。一条条的土坑道也坍塌了,碎泥从大圆包的旁边散落下来。成群的蚂蚁涌了出来,因为想不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还在你怨我我怨你地争吵着。有的在茫无头绪地围着蚂蚁山拚命打转儿。有几只比较有头脑的,就开始搬运那些又白又肥的蚂蚁蛋。可是,松鸡妈妈走到孩子们跟前,啄起一只白润透亮的蚂蚁蛋,咯咯咯地叫了几声,把它丢到地上,接着又三番四复地啄起来,再咯咯咯地叫几声,然后才把它吞了。小松鸡们站在四周望着。后来,那只刚才躺在薄木片上的黄颜色的小家伙,也啄起一只蚂蚁蛋,在地上丢了几次,最后出于一种突然的冲动,才把它吞下肚去。这么一来,它就学会吃东西了。不到二十分钟,连最小的那只小家伙也学会了。而在松鸡妈妈又扒开一些蚂蚁坑道,把泥上和坑道里的东西从大圆包的旁边推下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已经在笑笑闹闹地抢着找好吃的蚂蚁蛋了。它们直到一个个把肚子塞得满满,胀得七倒八歪,实在吃不下去了,才停下嘴来。
接着,它们又小心翼翼地跑到小溪边,在一片被黑莓丛紧紧遮蔽着的沙滩上躺了一个下午。在这儿,它们才懂得了,让那些清凉的细沙,在它们热呼呼的小脚趾当中流过去,有多么舒服。它们凭着强烈的摹仿性,学着妈妈的样子,侧卧着身子,用小腿爬爬,拍拍翅膀。不过它们这会儿还没有什么翅膀可拍哩。它们只在身体两边的茸毛当中,长着一块小肉片,将来翅膀就是从那儿长出来的。那天晚上,松鸡妈妈把它们带到附近的一丛干草棵子里,那儿全是又干又脆的落叶,敌人是没法毫无声息地走过来的。它们呆在枝藤交错的野蔷薇下面,还可以躲避所有的空中敌人。这时候,满身茸毛的孩子们躺在松鸡妈妈的身边,由它保卫着,它看见它们紧贴着自己温暖的身体,放心地安睡,一面还蜷缩着小小的身子,在睡梦中唧唧叫着,心里充满了一种慈母的欢悦。
二
第三天,小家伙们已经长得壮实多了。它们遇到橡子的时候,不必再绕着道儿兜过去了。它们现在连松果也能爬越过去,同时,在将来会长成翅膀的那两块小肉片上,已经长出了好几根又青又肥的血色羽茎了。
一位好妈妈、两条好腿儿、几种可靠的天生本能和一点初生的理智,就为它们生活的开端创造了条件。天生本能,也就是遗传下来的习惯,这种本能教导它们要听从妈妈的话隐蔽起来,教导它们跟着母亲走。但是,当太阳热辣辣地照射着的时候,使它们藏到妈妈尾巴下去的,就是它们的理智了。而且从那一天起,理智在它们不断发展着的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了。
下一天,那些血色羽茎上就冒出了很多毛尖儿。再过一天,毛毛儿已经出得很好了。一个星期以后,全家的浑身茸毛的小家伙,已经飞得挺有劲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家伙都这样。可怜的小伦蒂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生病。它出世以后,还把它的半个蛋壳,在身上背了好几个钟头。它比哥哥弟弟们,路嘛跑得少,叫嘛叫得多。有天晚上,一只臭鼬鼠跑来袭击它们,松鸡妈妈喊了声“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可是小伦蒂掉了队。等到母松鸡在长满松树的小山上,把一窝小松鸡聚集起来的时候,伦蒂不见了。从此它们再也没有看见过它。
这时候,母松鸡继续在训练它们。它们知道,在小溪旁边的深草当中,有很多最好的蚱蜢,它们也知道,从红醋栗树上掉下来的一条条光溜溜、绿油油的小虫儿,是非常肥美的食物,它们懂得,耸立在远处树林边上的蚂蚁山的大圆包,是一座丰富的粮食库,它们也懂得,草莓虽然不是真正的小虫儿,可是味道差不多和虫儿一样美;它们知道,逮大斑蝶是一种很有趣很安全的游戏,只是不容易逮到罢了,而在一块从腐烂的树桩子上脱落下来的树皮里,准能找到许多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同时,它们还懂得,遇到黄蜂、蝎子、毛虫和娱蚣的时候,最好还是别去碰它们。
现在到了七月,是草莓月。在上个月里,小家伙们长得出奇地快。这会儿一个个都挺大了,松鸡妈妈要想把它们遮蔽起来,就得站上一整夜。
它们每天都要用沙土洗澡,可是后来,它们调到小山上另一处比较高的地方去洗了。这儿是很多不同种类的鸟儿常来洗沙浴的地方。起初,对这种用人家洗过的沙土来洗澡的做法,松鸡妈妈是不赞成的。可是,那儿的沙土是那么细软舒适,孩子们又是那么高兴往那边去,所以松鸡妈妈也就同意了。
过了两个星期,小家伙们的精神萎靡不振了,松鸡妈妈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它们老是感到肚子饿,虽然吃得挺多,但是一个个都越来越瘦了。松鸡妈妈是最后一个生病的。可是病一到它身上,就来势汹汹,非常厉害。它感到极度的饥饿,头痛发热,浑身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什么道理,它一直没有弄懂。对那些许多鸟儿经常用来洗澡的沙土,它的天生本能最初就使它怀疑过,现在也不再去洗了。但是它没法知道,就在那些沙土里面,夹杂着许多寄生虫,也正是因为这些寄生虫的缘故,它们全家才染上疾病的。
凡是受天性驱使所做出来的事,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松鸡妈妈在治疗疾病方面的知识,也仅仅是顺从了天性的驱使。它满怀着一种热烈的欲望,想寻求一种东西,究竟是什么,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它这种欲望,使它一遇见看上去能吃的东西,都要吃一吃,尝一尝。这种欲望,还驱使它去寻找最阴凉的森林。后来,它果然在森林里找到一棵毒性很大的黄栌,上面结满了毒果子。要是一个月以前,它准会毫不注意地飞过去的。可是这一回,它尝了尝那些难看的果子。又苦又辣的果子汁液,对它生理上某种奇特的需要好象挺合适,它吃了又吃,接着,它们全家都跑来参加了这个奇特的医疗宴会。我们人类的大夫,对症下药也不可能比这更高明。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刺激性的猛泻药,可怕的隐藏着的敌人被打下来了,危险过去了。但并不是所有的松鸡都这样——对它们当中的两只来说,大自然这位老大夫,是来得太晚了。那两只最虚弱的,被无情的自然规律摈弃了。它们叫寄生虫病弄亏了身体,顶不住猛烈的药性。它们在小溪旁边不停地喝水。第二天早晨,当其余的小家伙跟着母亲走的时候,它们就动也不动了。可是这两只小松鸡,却奇妙地为兄弟报了仇。有只臭鼬鼠,就是那只能够说得出伦蒂下落的,发现了它们的尸首,把它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被它俩所吃的毒药毒死了。
现在,母松鸡还带领着七只小松鸡。它们各自的性格,早就表露了出来,这会儿更在迅速地发展着。身体虚弱的小家伙都已经夭折了,留下来的还有一只大傻瓜和一只小懒鬼。松鸡妈妈不得不对某几只特别照顾些。最叫它心爱的是那只最大的,就是伏在黄色的薄木片上隐蔽过的那一只。它在这窝小松鸡当中,不但个儿最大、身体最好、长得最漂亮,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它最肯听话。松鸡妈妈的警告信号“呃尔尔尔尔”(危险),总是挡不住别的小松鸡朝危险的路上走,或者是去吃可疑的食物。可是对它来说,服从妈妈的命令,好象是非常自然的事,只要母亲轻轻地喊一声“喀……利特”(来),它从来投有不响应的。这种服从的性格使它获得了应有的后果,它享到了最长的寿命。
八月,也就是换毛月,过去了,小家伙们已经长得有大松鸡的四分之三那么大了。现在它们有了点知识,自以为聪明得很。小时候.它们必须在地面上睡觉,这样松鸡妈妈才可以用身体保护它们。现在它们长大了,没有这种需要了,松鸡妈妈就开始让它们体验大松鸡的生活方式。这时候,它们已经改在树上睡觉了。因为小鼬鼠、小狐狸、小臭鼬鼠和小貂,都开始会跑了。地面上的危险,一夜比一夜多起来,所以一等太阳落了山,松鸡妈妈就喊着“喀……利特”,飞到一棵枝叶茂密的矮树上去了。
小家伙们全跟着飞了上去,只有一只固执的小傻瓜,还是象刚才那样,死赖在地面上睡觉。当天夜里,一切都很正常,可是第二天晚上,小家伙们全被它的喊叫声吵醒了。起先是一阵轻微的乱扭乱斗的声音,接着又寂静无声了,后来,一种吓人的啃骨头声和咂嘴声打破了沉寂。它们瞪着眼朝下面可怕的黑暗中望去,看见两只挤在一堆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还闻到一阵霉臭的怪味儿,于是它们知道了,吃掉它们兄弟的凶手是一只貂。
现在每到晚上,六只小松鸡总是在树上蹲成一排,让松鸡妈妈夹在当中。可是还有几只小家伙,要经常抬起冰冷的脚爪子,爬到妈妈的脊梁上去。
松鸡妈妈在继续训练它们,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它们学会了“响声起飞”。只要它愿意,松鸡是可以毫无声息地起飞的。可是有时候“响声起飞”非常重要,所以母松鸡要教所有的小家伙,怎么样和应该在什么时候,把翅膀拍得噼噼啪啪地飞起来。“响声起飞”有很多用处。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它向附近其他的松鸡发出警告,可以用它吓唬那些猎人;也可以使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响声起飞”的松鸡身上,好让其余的松鸡静悄悄地偷偷飞走,或是伏在地上躲开敌人的注意。
松鸡有句老古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每月有每月的敌人和吃食”。到了九月,种子和谷粒就代替了桨果和蚂蚁蛋,带枪的猎人就代替了貂和臭鼬鼠。
狐狸是什么样儿,松鸡知道得很清楚,但是狗的样子,它们简直就没见过。它们懂得,要叫一只狐狸扑空,是非常容易的事,那只要往树上一飞就成了。可是在猎人月,老克迪带着那只短尾巴的黄色杂种狗来到山谷里,到处兜来兜去,松鸡妈妈发现了那只狗,就“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地大叫起来。有两只小松鸡,看到妈妈这么容易就被一只狐狸搞得手忙脚乱,觉得太可怜了。于是,尽管这时候松鸡妈妈在着急地一再喊“喀维特!喀维特!”并且还做出榜样,一声不响地迅速飞了开去,它们还是飞到一棵树上,得意洋洋地炫耀它们的英勇气概。
就在这时候,那只古怪的短尾巴狐狸跑到树底下,冲着它们汪汪、汪汪直叫起来。两只小松鸡觉得它挺有趣,也觉得妈妈和哥哥弟弟们非常可笑,这么一高兴,压根儿就没注意灌木丛里的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后来砰砰两响,它们血淋淋地扇着翅膀摔了下来,被那只黄狗抓住乱咬一顿,直到猎人从灌木丛里跑出来,才把两只松鸡尸首保住了。
三
克迪住在多伦多北面、靠近唐河的一所小破房子里。他所过的生活,如果用希腊哲学的观点看来,正是非常合乎理想的。他没有财产,没有负担,没有名利的要求,也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家业。他一生中工作得很少,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游戏和随心所欲的户外生活中度过的。他自以为是个真正的打猎家,理由是因为他“热爱打猎”,还因为他在放枪以后,“一看到猎物被他打落在地上,心里就觉得高兴”。邻居们都管他叫“侵占公物的人”,只把他看作是暂时在这里呆一阵子的流浪汉。他一年到头都在用捕机和枪捕捉动物,有时也随着季节的需要,稍微变变花样。可是有人说,万一他把日历搞忘了,他就能从“松鸡的神态”上,说出这是哪个月份来。毫无疑问,这一点说明了他对松鸡有很深刻的了解,可是偏巧也证明了,这里头还包含着一些不名誉的事情。捕杀松鸡的合法季节,从九月十五日开始,可是,克迪违法提前两个星期出来打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他照样一年年巧妙地逃避了处罚,甚至还设法让自己在一家报纸的记者访问记里,被当作一位有趣的人物登载了出来。
松鸡飞行的时候,他很少开枪射击,他认为近距离射击可能更好些,可是这在枝叶茂密的地方,进行起来同样很困难。正因为这样,第三条峡谷里的那窝松鸡,才安全地向前跑了那么久。可是这会儿,在附近眺望的另外一些猎人发现了它们,弄得他只好朝一群被吓得乱七八糟的松鸡追了上去。松鸡妈妈带着四只没被打死的小家伙飞走以后,拍翅膀的呼呼声就听不见了。于是,他把两只打死了的往口袋里一放,回到小房子里去。
就这样,小家伙们懂得了:狗跟狐狸是不一样的,必须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它们。同时,“服从就是长寿”这条古老的教训,也更加深刻地铭记在它们的心上了。
九月里其余的那些日子,是在悄悄地避开了猎人们和某些老对头的情况下度过的。它们还是栖歇在硬木树的细长枝条上,躲在最茂密的树叶当中。这样既可以保护它们不受空中敌人的袭击,又因为歇的地方很高,使它们安全地躲开了地面上的敌人。这么一来,除开树狸以外,它们什么也不用担心了。这种树狸,在软软的树枝上,走起来步子又慢又重,所以也总会被它们及时发现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树叶飘落的时候了——每月有不同的敌人,也有不同的食物。这个月是吃坚果的时候,但也是猫头鹰猖獗的季节。这时,苍鸮正从北方飞来,数目要比猫头鹰多两三倍。气候在一夜夜地冷起来,树狸的危险性减少了,于是松鸡妈妈就搬了家,栖歇到一棵栂树〔注二〕的一簇最茂密的枝叶中去了。
只有一只小松鸡,不肯听从母亲“喀利特,喀利特”的警告。它赖在那根摇来摆去的光秃秃的榆树枝上不肯走,于是,不到天亮,就被一只黄眼睛大猫头鹰叼跑了。
现在只剩下松鸡妈妈和三只小家伙了,可是它们已经眼母亲一般大了。说实在的,那只最年长的,就是躺在薄木片上隐蔽过的,个儿比妈妈还要大。它们的颈毛已经开始长出来了。虽然只长了点毛尖儿,可是也能看得出长出来以后是副什么样子,因此,它们为这点毛尖儿,感到了很大的骄傲。
松鸡的颈毛,就相当于孔雀的尾巴——这是它最值得骄傲和最美丽的部分。母松鸡的须毛是黑色的,带着一层淡绿色的光彩。雄松鸡的颈毛就密得多,黑得多,上面的深绿色光芒也更加鲜艳。要是偶尔生出了一只特别大、特别壮的松鸡,那它的颈毛就不仅特别浓密,而且由于一种特殊的强化作用,会显出一种深红的铜色,上面还辉映着紫色、绿色和金黄色的虹晕。这样的一只鸟儿,一定会叫所有知道它的人们感到惊奇,而那只躺在薄木片上的、总是非常听话的小家伙,在橡子月还没过完的时候,就长出了鲜艳夺目的、金黄色和紫铜色的颈毛——因为它就是唐河河谷里那只大名鼎鼎的松鸡红脖子啊。
四
橡子月末尾,大约是十月中旬,有一天,松鸡一家子正在草地朝阳光那一面的一棵大松树桩附近晒着太阳、吃着丰富的食物的时候,它们听见远处响起了一声枪响。红脖子出于一种内在的冲动,跳到松树桩子上,竖起尾巴上上下下走了两趟,然后,由于明亮清爽的天空的影响,又耀武扬威地呼呼扇动着它的翅膀。接着,它象一匹跳跳蹦蹦的小马,在炫耀它的得意心情似的,做出一副更加勇壮的样子,把翅膀拍得更响了。后来,它不知不觉咚咚咚地啄击起来,并且因为发现了这种新的刀量,高兴得不得了,就越发啄个不停。直到后来,附近的树林里,到处都听得见这只大雄松鸡的响亮的啄击声了。它的兄弟姊妹们听见这种声音,都又惊又喜地朝它望着,它的母亲也是这样,不过从这时候起,它就开始有点为它担忧了。
十一月开始了,这个月的敌人可真厉害。由于一种奇怪的自然规律,所有的松鸡在度过第一个十一月的时候,都免不了要染上一种疯狂的毛病。这种情形,在人类当中也不是完全没有的。这时候,它们会产生一种拚命想飞开去的热望,至于飞到哪儿去,那倒无所谓。在这段时期里,就是最聪明的松鸡,也会干出各种各样蠢头蠢脑的事情来。它们到处乱飞,在夜里尽快地乱飞,不是被电线割成两半,就是闯进灯塔里,或者是撞在火车头的前灯上。白天,它们会呆在各种古里古怪的地方,在大楼里呀,在空旷的湿草地上呀,或者歇在一座大城市里的电线上,有时候甚至会飞到停在岸边的船只上面。这种疯狂的毛病,似乎是一种祖先遗留下来的移居的习惯,因为它至少还有一种好的后果,那就是把松鸡的家庭给拆散了,使它们避免了那种经常不断的同族近婚。不然的话,它们可真要灭种了〔注三〕。小松鸡头一年发起这种病来,总是发得很厉害。第二年冬天,它们还是有发病的可能,因为这种病的感染力是非常强的,不过到第三年,就决不会再发了。
红脖子的母亲一看见冬季葡萄熟得发紫,深红色的金光闪闪的枫叶开始往下飘落,就知道疯狂月快要到了。这时候,它除了照顾好它们的身体,让它们呆在树林中最清静的地方以外,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
后来,空中有一群雁呷呷呷地叫着向南飞去,这是疯狂月来临的第一个征兆。小家伙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长脖子的鸟,心里感到很害怕。可是一看见它们的妈妈没有一点惧怕的样子,也就鼓起了勇气,兴致勃勃地朝那些雁望着。不知道是那些粗野的呷呷声使它们感动了呢,还是仅仅由于一种内在的欲望发泄了出来?这时候,每一个小家伙的心头,都产生了一种想跟随雁群远走高飞的热望。它们眼看着那些飞快的雁群要在南方消失了,就飞到更高的树枝上去,向更远的地方看它们。同时,从这时候起,事情也起了新的变化。十一月的月亮一天天越来越圆了,等到满月的时候,季节性的疯狂毛病也跟着来到了。
身休最差的那只松鸡,病发得最厉害。红脖子作了好几次反复无常的长途飞行。它情不自禁地向南方飞去,可是遇见了无边无际的安大略湖,子是它又往回飞,到疯狂月的月亮变成月牙儿的时候,它又回到了烂泥涧的溪谷里。不过,这一回只有它孤零零的一个了。
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九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在这个炎热、有趣、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我非常感兴趣,那本书是《小战马》,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非常喜欢动物,15岁时开始编加拿大鸟类索引。《小战马》收集了十篇西顿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动物也有爱:猞猁妈妈爱孩子,黑熊妈妈爱熊崽“约尼”,松鸡“红毛领”爱小松鸡。当然,故事中也有人类与动物的友情,宾果——一只可爱的小狗,对马群狠下杀手,临危之际救了主人。动物的忠诚,让我们人类无限感慨。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一
《战马》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它里面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还特别的让人感动。我觉得我看完之后脑海中似乎都可以浮现那匹勇敢又忠诚,并且聪明的战马奔跑在硝烟之中!仿佛一幕幕感动的事迹都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一样,让人身临其境!
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马,这匹马和它的主人男孩艾伯特有着深厚的友谊。可是,它和它的主人之间好景不长,相识之后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战却爆发了!乔伊无助得没有一点办法!只能和心爱的主人分开,走上冷酷无情的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乔伊经历了各种磨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枪林弹雨,一次次的和死神擦肩而过,可是最后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且和它的主人艾伯特重逢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还见证了人性的美好。战场上没有亲情和友情,只能把自己变得冷酷然后才能生存下去。战争果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赶走了一切一切我们拥有的东西!给我们实在带来了太多太多的苦难!在这里我也希望世界永远和平、永远没有战争!
虽然战争残酷,但人性还是美好的!艾伯特为了找到乔伊也参了军。对乔伊的爱已经突破了他心中的恐惧!也是因为这样他才有了上战场的勇气!才会和乔伊团聚。
《战马》真的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二
我这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正因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厌恶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之后,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忙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联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刻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正因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下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三
这本书的名字是《红脖子》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是世界知名的博物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从小就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作出许多动物故事。西顿被尊为“世界小说之父”。其动物事有一个显著地特点;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展开动物心理时,强调的是动物最基本的感受,如饥饿、痛苦,仇恨等,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
红脖子。是西顿动物中的经典名篇……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宏伟而美丽的鹧鸪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鹧鸪红脖子,以前小的时候有着很多兄弟姐妹,它们的妈妈很爱它们。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由于天敌和人类的不捕杀最后只有那只勇敢、听话、聪明的鹧鸪活了下来,它就是红脖子。
红脖子长大后它从妈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存技能,这些生存技能帮助红脖子一次次逃过了很多危险,同时它也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大自然是残酷的,妈妈的经验是生存的法宝。
红脖子最终有了自己的爱情,它的妻子给它生育了是个健康的小鹧鸪,它和妻子共同担负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这里可以看红脖子是个比较负责人的爸爸,因为在鹧鸪家族有的爸爸对孩子都视而不见。
可是这美好的生活没有持续很久,可恶的猎人一次次捕杀它们的家庭成员,妻子为了保护孩子死在猎人的抢下,看的出动物届的母爱也是同样伟大的。可无情的猎人却让我们愤怒,他们破坏了自然界的和谐,却只为了这么点的利益,整个森林会因为没有动物而枯死。
鸟儿是森林的医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保护鸟儿吧,为了地球明天更美好!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四
多彩的寒假生活中,我参加了学校开展的悦读经典,收获未来的读书活动,我选读的是《战马》这本书。
《战马》是一部出色的作品,作者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平与爱的非凡故事。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它本来有妈妈的呵护,而它却被主人卖给了一个酒鬼,酒鬼的儿子艾伯特,非常喜欢这匹漂亮的马,他给这匹小马取名乔伊,并跟这匹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乔伊和艾伯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惜,艾伯特酒鬼的父亲,由于急用钱,卖掉了乔伊。残酷的一战爆发了,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近,被卖掉后的乔伊一直生活在部队里,出类拔萃的乔伊一次次完成上尉分配的艰巨任务,战争使它失去了最好的知己---尼科尔斯上尉和优秀的战友——托普桑,乔伊格外悲痛。
艾伯特为了找到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乔伊在一次完成任务的途中,受伤了,得了严重的破伤风,善良的英国士兵带乔伊去兽医治疗,竟然遇到了老朋友艾伯特,惊喜万分,乔伊在艾伯特悉心照顾和精心治疗后,身体很快康复了。
几个月后,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远了,战争结束了,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家乡——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感人的故事情节,是我深刻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和动物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深深地感到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而战争史那么的残酷。朋友们,珍惜现在这和平年代幸福的生活吧!珍惜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吧!
山东·济南·汇波小学三年级一班·杨周赛楠三年级:杨周赛楠。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五
而,当乔斯在无人区被铁丝网困住的时候,英德两支军队各有一名士兵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营救,当德军甚至还扔出了很多大钳,一匹马,都可以让战争瞬间暂息,也许那一刻,在生命面前,战争毫无意义吧。
人和马之间其实也有真情的——。
这部影片还有很多画面都很不错的……。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六
“但是,我们不得不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战马乔伊这样说。这本书以战马乔伊的口吻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匹马的传奇友谊。
乔伊有一个格外爱护它的小主人,但当战争开始时,它不得不与主人分离。战争中,一个又一个的英勇的战士、一匹又一匹任劳任怨的战马离他远去,然而它,却坚强地活了下来。最终,他们在战场相遇,永远没有分开。
这本书语言真挚,字里行间透出质朴。读罢此书,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令我感慨万分,同时,战争的无情也跃然纸上。
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与美好,依然存在。至今,两位敌对阵营里的士兵能够放下武器,放下国籍,用微笑和真诚面对对方的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没有血腥,没有武力,虽然他们知道,战场上,彼此又会成为敌人。
是的,战争是无情的,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面对枪林弹雨,艾伯特奋不顾身地参战,只为能再次与乔伊团聚。这是一种多么简单,又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动物与人,不分高低,没有上下,有的只是一种互相的理解与信任。哪怕以主人相称,却是以朋友知己相待。
我也相信,正是与艾伯特相见的信念,支撑着乔伊,使它跌倒了,爬起来。虽然有过恐惧和不安,有过疾病和痛苦,但它始终向前走,直到成为一个凯旋的英雄。
坚信,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七
《红脖子》是加拿大的西顿写的,西顿从小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造出许多动物故事。他的故事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展示动物的心理,强调动物的感受,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我今天主要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
红脖子从小就没了父母和兄弟姐妹们,所以他一个人独立生存,学会了许多生存技巧。有一天,他正在啄枯木,突然发现他后面有一个母鹧鸪正在看着他。然后在交流的过程中,他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母鹧鸪并向她示爱,之后他们就组建了一个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中间,他的孩子失踪过一次,不过他和他的妻子利用斜坡把他的孩子救了上来。可是有一天,猎人的到来造成了他妻子和孩子的死亡,只有一个小鹧鸪存活了下来,不过红脖子并没有为此而放弃生的希望,一直和猎人斗志斗勇。他带着仅有的一个孩子生活,并且教会他躲避猎人的方法和生存技巧,但遗憾的是,他最后一个孩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几次的侥幸逃生,造成了猎人们都非常的痛恨他。阴险的猎人们打成了共识,一起追杀红脖子,把红脖子住的周围都布满了陷阱。孤军奋战的红脖子,最终落入了猎人的陷阱,倒挂在树上两天的他,最终被猫头鹰结束了生命。
这就是《红脖子》的故事,当我读完红脖子的故事之后,我总是对红脖子面对困境时不放弃和在困难面前冷静分析的精神加以崇拜,不知道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你也来读一读吧!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八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九
最后失去生命。
——题记。
这里面充满了小男孩艾伯特和小马驹乔伊之间的友情,刚开始当艾伯特的爸爸买下了乔伊,艾伯特一见就非常喜爱,乔伊和艾伯特相依相偎,一起快乐地长大,可是艾伯特的爸爸跟人打赌,乔依在一周跟艾伯的训练中,终于学会了犁地,可是,在某种情况下,乔依要被卖了,艾伯特非常伤心,依依不舍,可最后,还是被卖了,从这里充分体现出他们俩的友情。
这本书里充满了战争,有俩个人,当了逃兵,最后就要被枪毙,当马托不动大炮时,也要被枪毙,从这些事中,我们会感到战争是非常残忍的。
读了这本书,我重要体会了一下生活着的.幸福生活着的幸福不是享不尽的零食,不是睡不完的懒觉,而是活着,战争中有多少人死去,他们是多么盼望和平,多么期盼活着。
你看现在繁华的世界,人们没有战争,没有硝烟,只有荣华富贵,人们渐渐忘记战争和战争中的痛苦。我看,假如再发起战争,全球人几乎都要当逃兵,因为现在中国强大了,使人们幸福,其实反面我想,其实人心里还是渴望和平的。
读完这本书,闭上双眼,联想起书中的种种情节,回味无穷。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二十
小马驹乔伊被一位农场主买回了家,农场主的儿子艾伯特十分喜欢它。一家人过着虽不富裕,却其乐融融,轻松愉快的宁静的田园生活。但是,一场战争却将这和谐的生活打破了。它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
是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了!
战争永远是残酷的,正如曹松在《己亥岁》写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战马》这样描述战争:“所到之处满目疮痍,废墟中没有一栋完好无损的楼房,不见一片绿叶。”当读到这句话时,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就是战争的“杰作”。爱护乔伊的詹姆斯·尼科尔斯上尉、法国女孩埃米丽和艾伯特的好朋友戴维还有数不清战士统统因为战争而死去……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千疮百孔,布满横七竖八的尸体的大地,真是令人不寒而栗!也就在此刻,我更加憎恨战争了。同时,也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打仗。就像文中被士兵们称为“疯子”的老头所说的:“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的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战争虽然很残酷。但在这残酷的战争中,书中所描述的不论人还是动物,都很温暖。战争并未夺走所有人的一切,人们虽然失去了财产,家人朋友,有的甚至失去了性命,但他们任然拥有一颗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
当乔伊的同伴托普桑拉不动德国军队的装备时,它主动上去帮助托普桑分担。这就是动物之间的互帮互助、爱与负责!
当乔伊他们被俘虏时,德国军官不但没有折磨它们,反而十分爱护关心这些马,高个儿的跛脚军官还把它们当做英雄看待,正是军官对他们的关心,才使焦躁不安的乔伊与托普桑平静下来,乔伊感激不尽;法国女孩埃米莉更是把乔伊当作自己的家人一样倍加呵护,正是因为有了埃米莉的照顾,才让这些马对生活充满了期待与希望;当乔伊独自在无人区被铁丝网困住时,本是敌对的英国兵和德国兵冒着可能被打死的危险,走到乔伊旁共同帮它弄断铁丝,并有了一翻令人回味无穷的对话:“你们那边战壕情况怎么样?”“我们快活得很,读书看报,编织毛衣,还训练老鼠进行马戏表演”“你们老鼠不够,我们可以送些过来,我们那儿老鼠多的是。”“等半小时又要开战了,但是我的枪法很臭,经常打不到目标。”两个敌对国的人,用善意眼神,幽默的话语,调侃着战争的残酷,向往平静温暖的生活。解救乔伊时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些举动,却让人感受到了战争中的关爱与希望,就如夜空中的星星,让你觉得前方有光明大道。
我从没有想过,关心与善意有这样强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让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给绝望中的人给予勇气与力量,给缺少爱的人送去温暖。
《战马》,让我看到了残酷的战争中依然充满了人性的温情,这,应该就是人类之所以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后依然不放弃希望的根源所在吧。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篇二十一
4月2日,我完完整整地把这篇精彩感人的文章《红脖子松鸡》给读完了。这篇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松鸡妈妈有十二只小松鸡,它们长得俊俏美丽,可是它们一只只地死去了。唯有一只松鸡,它很乖、机智、勇敢,努力和敌人作斗争,但它最后还是牺牲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它的最大优点是勇敢、坚持不懈、永不服输。“嘿!你往哪里逃,快给我站住!我要消灭你!”这是它对付敌人时的口头禅。代表着为了不让大家受到一点伤害而表现出来的勇敢。它,也很机智、活泼、聪明。记的有一次,它遇到了一只凶恶的野狼,正当狼追过来的`时候,松鸡大喊一声:“来抓我呀,来呀,看你能抓住么?”说完它跳了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它跳到了狼的背后,它“扑通”一下把狼给压死了。它大叫一声“哼!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个这样的启发,就是“永不服输”。文章中的红脖子松鸡既勇敢又机智,它经过重重难关,为了大家,它牺牲了自己。这个永不服输的道理告诉我们,你要勇敢地去做,胜也爱你,败也爱你,只要你敢去做,敢去面对,你就是勇敢者,就会受到别人的尊敬。比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走了十四年,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比如:我和别人打比赛,我0:7落后,我永不服输,继续拼搏,最终以11:7大胜。
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书,收获更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