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老入住协议书(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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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一
为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让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寿。我院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办自费入院颐养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此协议:甲方:电话:
乙方(委托责任人):
入院老人:年龄: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来自费养老人员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二、乙方为老人所选择的护理等级为级,每月按入院开始向甲方交纳服务费、伙食费、床位费费用包干价共计人民币元/月(大写:整)。(若变更换护理等级或调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交纳)。
三、入院的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送回家,同时终止协议履行。
1、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暴力者);
2、不按期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而无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管理者。
四、老人在本院养老期间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甲方均不负责。
五、老人病重、病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立马到院,如在乙方未到达前发生死亡,与甲方无关。老人后事均由乙方负责在两小时内处理完毕。否由甲方将通知殡仪馆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凡入院老人在入院时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年龄来确定院内规定的护理标准,如老人在养老期间由于身体状况或年龄超过入院时暂定的护理标准,甲方可提高护理标准,乙方按相关性的标准缴费。
七、离院后,如再次申请入院按新申请处理。老人因病、因事请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费(月初按半月计算,半月按一月计算。),其它费用一律照收。若请假15天内,其它各项费用不退还。中途离院一天按半月收费,7天按全月收费。
八、护理老人在养老院进入24小时值班制,病故当月费用全月收费。
九、入住本院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动中自己发生跌伤,或自身行为造成伤害或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医疗方面:
1、入住本院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2、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病、危、重病或猝死,本院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进行必要的抢救。
3、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陪护,护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住院期间护理人员不进入护理)。
十一、入院老人的贵重物品及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窃,甲方不负责。
十二、本协议甲、乙两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一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入院老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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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事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进入酒店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本着食以安为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和平凉市崆峒区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20__年月日食品安全方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甲乙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1、甲方应按约定用餐,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餐具。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提供的食品、用餐场地及服务的安全与卫生。
3、乙方有义务报备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备案查验,并严格执行食物留样制度。
4、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客人在酒店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5、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6、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立即上报食品药品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
8、此合同中承担安全责任事项仅包含乙方提供的用餐食品,若查明属于甲方外带食品,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三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饮食居住、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旅游、巡回养老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费用,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配餐中心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月初收取伙食费,月末按照实际消费情况结算。
3、甲方设有医疗康复中心,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患重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休闲娱乐中心,有休闲农庄、康怡大剧院、图书馆、棋牌室、书画室、器乐室、音乐室、舞蹈室、健身房、室外健身广场、门球场、网球场等活动场地,免费为入住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心健康的大型活动。
5、甲方开办老年大学,为老人们提供学习的场所、发挥余热的舞台,使他们的老年生活充满活力。
6、甲方服务人员均持证上岗,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7、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乙方应积极配合。
8、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入住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9、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10、甲方对入住老人实行非限制性管理(部分老人除外,如老人在入住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应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0元和当月综合费用元。老人退离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都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索取赔偿。
四、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各执一份,经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乙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责任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四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全权代理人。
乙方自愿将老人送住爱民老年公寓,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即形成劳务关系,甲方必须向老人提供护理衣、食、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则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二、乙方入寓前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据的近期身体状况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宜入院的疾病患者,不得入住公寓。
三、甲方有权按乙方出具的老人身体状况证明,确定老人护理范围,但乙方自愿提高服务的除外。
四、不能自理的老人能轻微活动或卧床,日常生活事情基本不能做,必须由护理人员帮助,老人精神要正常应配合服务工作。
五、(一)甲方提供护理项目:
1、每天定时打开水、打饭、刷碗、清洗口杯和毛巾。
2、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帮助老人清理个人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脚、漱口、梳头、清洗臀部。
3、每天帮助卧床老人穿衣服、脱衣服及时为失禁老人换洗衣服、尿布、保持皮肤清洁、清理大小便及大小便器,定时为老人翻身,整理床铺。
4、按时给老人喂水、喂饭、喂药。
5、定时清洗床单、被罩、衣服。
6、每半个月剪指甲、定时擦身。
7、有病及时通知家属,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定时查房。
8、有家人的陪伴,定期给洗澡。
(二)乙方自负项目:
1、理发、刮脸、洗澡、家属经常给拆洗被褥。
2、自备用品、肥皂、洗衣粉、干净被褥、床单(2个)、枕巾(2个)、换洗衣服、尿布、暖瓶、毛巾、碗筷、大小便器(卧床老人每月向甲方交两袋洗衣粉,也可以甲方提供)。
3、医疗费,取暖费自理。
六、老人住寓后,因疾病以及其他方面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后确定,协定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七、老人在入住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甲方要及时通知老人家属,协商调整护理等级或回家中休养治病。家属若不同意老人提高等级护理或接回家暂时治疗的发生摔伤、烫伤等其它意外事件,甲方不负责任。
八、老人患有精神病或自杀,自残倾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家属接老人回家,如乙方不及时接走,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任。
九、交费方式: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缴纳本月的护理费用。入住不满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费标准,节假日或平时不在公寓的费用不退。另:冬季每月收60元取暖费,缴费其不得延误,出现欠款经多次催要,不能及时补交者,甲方有权将老人退回乙方。
十、入寓老人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其财物,违反公寓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共财物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老人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敬,入寓老人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老人如突发疾病、病危或死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县乡范围内)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如因老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老人正常死亡的,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将尸体运走,非正常死亡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尸体,尸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依协议有关内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辱骂、殴斗、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五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区栋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x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公寓办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六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联系电话: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楼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护类型,需住xx人间,每月托费x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八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饮食居住、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旅游、巡回养老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费用,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配餐中心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月初收取伙食费,月末按照实际消费情况结算。
3、甲方设有医疗康复中心,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患重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休闲娱乐中心,有休闲农庄、康怡大剧院、图书馆、棋牌室、书画室、器乐室、音乐室、舞蹈室、健身房、室外健身广场、门球场、网球场等活动场地,免费为入住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心健康的大型活动。
5、甲方开办老年大学,为老人们提供学习的场所、发挥余热的舞台,使他们的老年生活充满活力。
6、甲方服务人员均持证上岗,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7、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乙方应积极配合。
8、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入住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9、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10、甲方对入住老人实行非限制性管理(部分老人除外,如老人在入住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应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0元和当月综合费用元。老人退离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都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索取赔偿。
四、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各执一份,经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乙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责任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九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楼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
甲方(公司方):
乙方(入住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为部分家住离公司路途较远,上班确有困难的职工提供员工宿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乙方是唐山市神州机械有限公司员工;
2、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以外地区,市区内没有其他居所的;
3、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家住离公司路途较远上班上班确有困难的.;
4、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家中住房紧张确实需要住宿的;
5、乙方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住宿。
1、乙方在住宿期间像住在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宿舍的所有设施;
2、乙方将员工宿舍视为自己的住所,上班从宿舍出发,下班回到宿舍;
3、节假日及因事请假回家均先回宿舍,再行回家。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乙方在入宿时由甲方统一安排好宿舍及床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不得破环宿舍房屋结构(如:墙壁钉钉子、私自更改电源插座、墙壁乱涂、乱张贴)。若乙方造成宿舍房屋结构破坏或损坏公物设备,乙方须按实际维修费用支付给甲方。
4、服从管理,切实做好宿舍卫生等日常工作,乙方必须做门前清洁卫生工作,门前场地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干净整洁、不得在门外摆放物品。
5、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自行携带或安置妥当,如有丢失、被盗情况出现,甲方除协助调查、改善宿舍安保工作外,甲方不负责丢失、被盗物品的赔偿与补偿。
6、乙方不得将违禁品、危害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7、甲方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入住。乙方若有违规,甲方收回乙方宿舍。
8、乙方退住时,必须做好财产、固定设施、宿舍钥匙的移交,经监查无问题方可办理退住。若乙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9、合同有效期限从乙方入住员工宿舍起至乙方退宿之日。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及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入住事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提供宿舍室给乙方住宿,物品清单及状态见附件。
二、申请住宿必须书面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入住。
三、宿舍入住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负责宿舍楼的分配、调换、以及不定期检查。
2、提供宿舍公共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
3、负责对房间及其附着物的日常维修。
四、宿舍入住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乙方入住时由甲方统一安排好宿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3、宿舍公物应加以爱护,所有房间内物品如有损坏追究个人或同房人员的责任,损坏部分照价赔。
4、不得自行在墙上钉钉子、打墙洞,不得在墙上或衣柜表面乱涂乱画、张贴画报、贴纸,一经发现墙洞等破坏行为需照价赔偿。
5、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一旦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切实做好宿舍安全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工作,垃圾统一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乱扔乱放。
7、为防止厕所及下水道堵塞,厕纸、头发、食物残渣等杂物必须放置于纸篓内,如遇堵塞需立即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疏通,假如人为因素造成堵塞的,疏通费用由所住人员负担。
8、注意宿舍安全,乙方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关灯、关水、关闭门窗,。
9、乙方不得将违禁品、危害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有类似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乙方在夜间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收、录音机音量不宜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1、乙方不得私自拉电路,不得使用电热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并严禁在宿舍内用电磁炉等做饭。
12、乙方入住期间是属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支配的时间,并且宿舍内也不是工作场所,出现其他个人健康等突发事件都不属于工伤,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入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电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公司财务直接在员工工资中进行代扣。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不得申请住房补贴。
1、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扰乱他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
2、未经人事部批准,擅自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的。
3、利用宿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蓄意破坏公物及设施的。
5、在宿舍楼内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气灶等进行做饭。
6、工作调至华翔其他公司、降职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离职、辞职、开除等情况时。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有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乙方:(有效监护人):
身份证:
地址:长乐路28号入住老人姓名:
电话:0632--3775899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入住甲方老年公寓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住服务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住宿、就餐、日常洗刷等。乙方在入住前,应全面向甲方告知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性格,并说明其他相关情况。老人生病与治疗、旧病复发与抢救以及自行跌伤等均不在护理责任范围之内。
二、入住费用:入住费用每月元。其中:护理费用元,伙食费用240元,床位300元。每月5号前缴纳。
三、请假外出约定:老人在公寓期间因事外出的,思维行为不正常的老人需由监护人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监护人领出并对外出行为负责;思维行为正常的老人因事外出须到传达室登记。老人在公寓外的行为后果甲方不负责任。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四、老人伤病责任: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不负责老人自行跌伤、突发生病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1、老人因行路困难、骨质疏松、身体虚弱、喝酒等原因发生跌伤,甲方不负责任;
4、如老人因病猝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后事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及时安排处理。
五、变更护理标准约定: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物价上涨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双方商定可适当提高。
照收,若请假15天内,各项费用不退还。
七、医疗费用约定:
1、乙方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查体,入寓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乙方可自愿在甲方卫生室就诊,医疗费自理。也可由监护人送医院治疗,治病途径由乙方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住寓老人出现病危、病重或猝死的,公寓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
4、住寓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临时陪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贵重物品的保管:乙方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以委托甲方免费保管,自行管理出现丢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九、解除协议的约定:监护人应全面了解《长乐路老年公寓老人入住须知》,入住公寓的老人应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息及就餐时间、用水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乙方在入住后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退房,所剩费用甲方足额退还。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入住协议同时废止。
1、发现老人有传染病、酗酒、精神病患者;
2、不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在第一时间不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服务者;
6、行为异常、脾气暴躁、产生噪音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且不听劝阻者。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甲方:老年路老年公寓(盖章)乙方监护人:(签章):
护理承包人:入寓老人(签章):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三
张俐×,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聪×(章)
张明×(章)
张伶×(章)
张俐×(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居住、饮食及个人生活护理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寄养费,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餐厅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伙食费自理。
3、甲方有医疗配套,每周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委托的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地,免费为住寓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体健康的文娱活动。
5、甲方服务人员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6、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望乙方积极配合。
7、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寄养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8、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9、甲方对寄养老人实行非限制性开放型管理,如被寄养人在寄养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每月每人提供20o电供照明使用,其余按抄表数实收,水按10元/人/月收费,有线收视费10元/房/月,多人间5元/人/月。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寓手续应一次性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和当月寄养综合费元。老人退离寓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
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乙方负责。
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设计工作室一间。
第二条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六
编号: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甲方:湖北中医药大学。
乙方:3q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乙方申请,且经甲方确认符合创业孵化资格的项目,甲方可以予以一定支持,并协助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2.甲方有权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行为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考核乙方业绩,不承担任何与乙方经营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3.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使用期限自20xx_年_3_月___15_日起_20xx__年___3_月__15__日止,共计___5__年___0__个月。
4.乙方项目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营运的,甲方有权收回提供该项目的办公场地等相关设施并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提供必要帮助。
5.甲方应保守乙方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乙方商业计划中所涉及的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应自觉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乙方可在甲方的批准范围内开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企业法人代表或转让经营权。
收回场地。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自行承担投保及安全防火、防盗等责任。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主出资装修场地,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6.乙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项目。
7.乙方有维护保管办公设施的义务(由乙方承担维护费用),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按学校规定,按时、全额缴纳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孵化期届满后,协议自动解除。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行为符合《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第18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起正式生效。
2.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双方亦可协商后以补充协议载明。
3.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由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所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签约日期:
代表人:签约日期: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七
乙方:
文明、为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给居民提供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特定本合同。
第一条:按照小区规定,乙方自愿在小区购买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
第二条:乙方自愿服从并积极参与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使用小区内住房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德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德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用途。
(二)、任何人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窗阳台、屋面、顶部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
(四)、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小区自愿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不践踏、占用绿地。
(二)、不占用楼梯、楼顶、楼道、道路等公共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三)、不乱抛垃圾、杂物。
(四)、不乱搭、乱贴、乱挂。
(五)、不聚众喧闹。
(六)、不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七)、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不经营政府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九)、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治安费、卫生保洁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接口费、统算费各项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房产证)每月每平方按0.30元收取。(领到钥匙的客户月日开始起交。)。
2、每月25—30号到物业公司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水费暂按2.9元每立方执行,电费暂按每度0.70元收取。水、电损耗按用量比例据实分摊,公共设施的.损耗据实分摊。
3、取暖费按供热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天然气、有线电视接口费等按主管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4、路灯、楼梯灯等公共照明用电,按每月均摊收取。
注:以上价位是按当前行情制定,以后如有变动,也是随市场行情浮动,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
第五条:乙方如不遵守《小区管理办法》违反本合同第三、第四条之一行为者,甲方视问题性质、事实情节,对其批评、教育、予以制止限期改正或通过其他途径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办法》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责任如下:
(一)、对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修缮。
(二)、供水、供暖、供电、电视、电讯、燃气等问题起联系协调作用,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三)、院内卫生清洁,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及时清扫散落的塑料、纸张、果皮等污物。
(四)、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保卫人员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内部分的装修由乙方负责,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分摊,甲方负责实施,较大型项目视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防盗窗需安平面的,不得突出,装修垃圾必须带出去。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