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热门13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主题以及个人感受的总结和表达。那么,怎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对作品进行精读,确保对作者的观点和论证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其次,要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思考,不仅仅是简单地摘抄或概括作品的内容。同时,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逻辑的严谨,避免使用太过主观或情绪化的语言,而是要用客观、准确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要注意结构的安排和篇章的连贯,将读后感分为导入、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使整篇读后感具备逻辑性和层次感。总之,写读后感是一个提升自己思维与表达能力的过程,希望你能从中受益。最后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包含了不同类型的作品,不同主题的观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希望大家可以从这些范文中找到灵感,写出一篇精彩的读后感作品。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一
书里来自大洋彼岸的卡罗,学习时一心一意,学得踏实,玩儿地时候玩地痛快,不依赖父母,学习上遇到问题,和父母一起讨论,不推给父母,这样学习起来反而轻松。再对比下自己,作业拖拉,好多事情还让父母取而代之,真是太不应该了。
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学习不是给别人学的,是给自己学的。读书是我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老师和父母读书。通过读书能让我学到知识,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二
《狼王梦》一个关于动物世界的故事,述说的却是我们人间的亲情,父爱与母爱。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狼王梦。
读书笔记。
五年级。
作文。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因此,我十分的喜欢读书,也离不开这“人类的营养品”书,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里面的母狼紫岚让我感动,它的故事将影响我的一生。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名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它是紫色的,跑起来像岚雾所以叫紫岚。”该书写了紫岚怎样照顾自己的狼崽。紫岚的“老公”叫做黑桑,是一个高大威猛的成年公狼,原本他应该是狼王,可惜离狼王只有一步之遥时,被一个大野猪刺死,所以紫岚决心要完成黑桑的心愿,将自己的后代培养成一代狼王。
后来紫岚在艰苦的条件下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惜,天不如人意。一只小狼崽被洪水冲走了。余下的四只,三男一女,一只名叫黑仔,一只叫双毛,还有一只叫蓝魂儿,还有一只叫媚媚,紫岚最喜欢黑仔,因为它很壮,长得也很像黑桑,可黑仔在一岁多的时候被金雕吃了,紫岚又开始细心的照顾蓝魂儿,因为营养丰富,蓝魂儿变得非常壮,而且很聪明,有一次,因为没有食物吃,把冬眠的熊吵醒了,于是他与熊斗智斗勇,最终胜利了,就连高高在上的狼王都给他颇有赞赏。因为紫岚欲望太深,害的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只剩下弱小的双毛了,紫岚已经几乎要放弃了,因为双毛瘦小无力,可是一想,是自己的不对,因为自己想养成狼王的欲望性太强,先是对黑仔好,再是对蓝魂儿好,双毛长期营养不良,于是,只剩下最后的媚媚了,因为女的不能当狼王,所以媚媚就不可能当狼王,又过了好久吃掉黑仔的老金雕又回来了,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生下的小狼崽,和老雕同归于尽……故事的结局虽然是非常痛心的,但是对紫岚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哭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太高的欲望是可怕的,如果不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就会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认认真真做事才能成功。读了这本《狼王梦》,更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无论做什么,只有努力了,勇往直前了,成功才会离你越来越近!“努力了不一定会成功,但是如果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为了蓝魂儿不被猎狗奚落,紫岚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咬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种浓浓的爱,都是我们人类无法攀比的。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她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想了很久,才决定开始写《狼王梦》读后感。
说起《狼王梦》,总觉得心头有一腔热血,想用文字描绘下来,却又无从下手,不知从何说起,从何写起。
好吧,先说说这本书——。
去切的说,这是母狼紫岚的一场梦,关于当狼王的梦,不然怎么叫“狼王梦”呢?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想把儿子培养成狼王。可是,老天爷像似在捉弄她一般,毫不留情地断了黑仔、蓝魂儿、双毛的“小命”,只有女儿媚媚幸运地活了下来,于是,绝望的紫岚只得把心愿寄于子孙,后来,为了保护怀孕的媚媚,紫岚也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没了,这场梦结束了。
写到这里,看看之前那个风骚多情,年轻美丽多姿的狼国女郎,再看看眼前这条又丑又腿瘸还眼瞎的老狼,简直就不敢相信是同一狼,确实,她为儿女献出了青春与热血,奉献了她一辈子的爱。
其实她还不老,却被命运捉弄成了“老狼”。
有的时候,我不能理解紫岚是什么心理。
为什么一定要当狼王呢?做一只普通的公狼也挺好嘛!
也许这就是母爱吧!我不是心理学家,我以为只有人类有这种东西,想不到动物也有!即使是被权力扭曲、被偏爱霸占。我也曾经讨厌过这只一定要“逼”孩子成为狼王的坏家伙,看到她因狼王之位而强暴地打双毛时,我也厌恶地放下书,但回过头来,这就是母狼紫岚独特的一份母爱啊!
世上母爱多种,也许这就是其中的一种吧!
还有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从任何角度看,我都对他佩服不已,不管是动作、心理,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就是作家,只有紫岚的“父亲”,才真正对紫岚有正确的了解吧!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无情的动物,可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无所顾忌,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被残酷的现实所磨灭,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
《狼王梦》这本书中,我喜欢紫岚,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弱肉强食的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我被紫岚的举动深深地震撼了,与其在痛苦中死去,不如在幸福中死去。每次看到这里,我都热泪盈眶,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她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但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简单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华丽的语句,没有任何繁琐的废话,仅仅只是一句饱含着浓浓母爱的话,这是她在生命的尽头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如就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犹豫的教训他们。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技重演,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地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沈石溪的《狼王梦》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第一次觉得凶猛的狼的竟然有这样细腻的感情,那么有人性。同时,我也很佩服沈石溪丰富的想象力,他居然能把狼写得这么传神。但最让我惊讶的是,作者赋予母狼紫岚对梦想的不懈追求的精神,真的让我感受到了一头“狼”也是有梦想的。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母狼紫岚生下几只小狼,为了延续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梦想,先后培养了三只小公狼,但是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只剩下一只小母狼媚媚,她只好寄望于小母狼媚媚的后代。为了保证后代的安全,紫岚与它们最大的威胁——金雕同归于尽。
在狼群中,当上狼王是许多公狼的梦想,虽然这难如登天,但是它们都为此而努力和奋斗,尽管很少会成功。紫岚为了延续黑桑的“狼王梦”奋斗了一生,但是并没有如愿以偿。不过,是不是因为梦想很难实现,就不去努力了呢?紫岚是不是早就应该放弃呢?紫岚并没有放弃,“她”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明知道是很难实现的“梦想”,但是还是抓住任何可能实现的机会,为它而努力。
每个人的梦想都是独一无二的。《狼王梦》这本书中,当上狼王就是公狼们的梦想。现在,我的梦想是尽早考上好的初中。为此,我付出了许多努力。比如,放弃了暑假的懒觉和旅游,在家进行持续性的学习和练习。通过练习与小升初难度相当的数学卷来提高自己的速度和准确率;通过背诵并复习古。
诗词。
与文化常识来提高语文基础部分的正确率。虽然目前数学水平还不够稳定,语文还有很多要背的知识点,但是我觉得,只要我能坚持下去,实现这个梦想就不会太难。
我从《狼王梦》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示:追梦的过程必定会充满坎坷,途中的困难与考验可能会成为“拦路虎”,许多人会被拒在梦想的大门之外。但是,只有那些奋力拼搏、通过重重考验的人,才有可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即使不能见到彩虹,至少也会迎来如洗的碧空!
喜欢沈石溪的人一定都看过《狼王梦》吧,它曾获得中国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狼王梦》一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的遗愿,费尽心血和心思培养孩子,却因一次次的困难和事故而让她的“计划”失败,但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她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的身上,让媚媚生下了孩子,为了不让自己的外甥受到天敌的威胁,紫岚跟天空中的金雕展开生死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在媚媚出生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一只毛色漆黑,长的极像黑桑,另一只毛色呈紫黛色,长的极像紫岚。
母狼紫岚在实现黑桑遗愿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紫岚不但没有放弃,更没有被困难击垮,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次次的化险为夷渡过难关。她有许多值得学习的优秀品质:坚持不懈、不放弃、机智、不向命运屈服。
生活中,海伦凯勒也是如此,她虽然双目失明,但她并没有放弃,在历经重重困难之后,写出了众所周知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不仅是海伦凯勒,著名的大音乐家贝多芬也是这样。
贝多芬拥有出众的音乐才能,他创作了数以百计的音乐作品,但从1820xx年起,贝多芬因耳病复发,致使他耳朵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但是贝多芬并没有因此而对命运屈服,他除了作曲外,还想担任乐队指挥,可是他指挥的演奏速度比台上歌手演唱的要慢了许多,使乐队混乱不堪。甚至还有人给他写“不要在指挥了”这样的字条。贝多芬看完后慌忙地跑回家,难过极了。在万分痛苦中,他并没有因此消沉,而是以毅力和智慧寻找到解决“耳聋”的办法。最终贝多芬成为著名的音乐指挥家。
每个人都有愿望,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让我告诉你一个秘诀:实现愿望=坚持+智慧。
有一天,我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书叫《狼王梦》,看着有点厚,我没有信心读完它,但我还是好奇地拿起来翻开了看了几页,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这本书有两篇,一篇《狼王梦》,另一篇叫《疯羊血顶儿》。
《狼王梦》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紫岚和它的儿女,这篇写的非常精彩,也有点儿恐怖,有点儿伤感。紫岚生了五个孩子,但最后只剩下媚媚。这篇文章写了紫岚失去孩子的伤心,也写了它想让孩子去做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当狼王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想没有实现。而媚媚也没有成为狼王,它最终因为斗不过老鹰而惨死。
《疯羊血顶儿》这篇主要写了血顶儿一心想为妈妈报仇的迫切愿望。血顶儿一出生就看见妈妈为了保护自己不让狼吃掉,用自己的生命和母狼搏斗,好让血顶儿可以躲避厄运,而它的妈妈猴戏就被当成狼的晚餐了。
《疯羊血顶儿》这篇最有趣的是它们名字的由来,血顶儿是盘羊,因为头上有一块血,所以就叫血顶儿了;有一只母羊在泥巴里生出了羊崽,羊崽的名字就叫泥巴;绕花顶的由来是因为它头上的角比别人多绕一圉!盘羊之所以叫盘羊,是因为头上都有两个漂亮的羊角,而且羊角是盘起来的,羊角未盘起来的羊都会被其它羊冷落。但血顶儿就把头上正在发育的角,放进被雷劈成两半的电击石里,把角弄直了,大家都认为血顶儿疯了,也因此血顶儿和其它羊不一样,因为它要为母亲报仇。但最终它的报仇计划失败了,羊始终没有狼凶恶。
这两篇都都写到了母亲对儿女的爱,有溺爱、有宠爱、有为爱而宁愿牺牲自己的无私的爱,但也写出自然界生物间的强者生存的规律,鹰吃狼,狼吃羊,羊吃草,因为每一种动物都有它的特性,违反这种规律不一定能成功,除非狼会飞,羊比狼凶狠,所以紫岚失败了,血顶儿也失败了!
在放假后不久,我与同学一起去书城,买了本《狼王梦》。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它让我知道了母爱是无私的。如果是一般的母狼,或许会拆散“媚媚”和“卡鲁鲁”,可是紫岚没有,反而还把自己的窝让给它们,还担心它们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对于“狼道”来说,如果小狼能咬断父母的喉管,那是很伟大的了。“狼道”不像“人道”,“狼道”不需要人的孝顺和报答,狼本性凶残,一向都不会低头。而人就不同。在后代长大了后,他得孝顺父母,给予父母应当的报答。狼则是我行我素,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狼是冷血动物,用来比喻狼的。
成语。
都是贬义词。所以,狼和人是很不同的。
在这本书中,我也知道了,不论是狼母还是人母还是其他任何动物的母亲,他们给予儿女的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所以,我们是人,善良的人,应该给予母亲报答,而不是残杀。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三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看到封面上有两个问题:一、你在为谁而读书?二、学习好和快乐真的矛盾么?我左思右想,也没有想出来。于是我看了乐多多写的《绝不为老师和父母读书》。
这本书讲的是,乐多多小学来了一位从国外转来的小学生,他主张快乐学习,带领五、三班同学们的成绩提高了一大截,而且班里的气氛也不像过去那样死气沉沉的了,学习、玩乐两不误。事情是这样的,胡小闹的学习不太好,平时成绩在班里总是倒数的也就罢了,可他却一点也不知进取,在一次采访中,他竟然说不想学习,想痛痛快快的玩,一时之间,胡小闹成了名人,连校长都找上了他,不过校长没有批评他,而是交给他一个任务,让全校的同学快乐学习!通过克罗、长安的帮助,胡小闹完成了任务。
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然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卡罗了,因为他不仅学习好,而且很快乐,他又一套很好的学习方法,有一次,胡小闹去卡罗家玩,真是让胡小闹大开眼界,我也自叹不如,早晨,闹钟一响,卡罗就起床,从不赖床,而且每天都为自己和家人做早餐,还记得家里每个人的偏好,真是太了不起了。不仅如此,卡罗还有很多学习秘籍,第一、快乐学习,卡罗诗歌抓紧时间的孩子,只要玩就不想学习的事,只要学,就一定不会分心,半个小时就能把作业写完。第二、一切都应有计划,这天,胡小闹在卡罗家玩,卡罗提议去图书馆,于是,他们列了一个行程计划,上午在图书馆学习,中午在图书馆附近就餐,下午去主题公园参观,然后回家,晚上做一个小时作业。吃学玩乐四不误,过了十分充实的一天,第三、和自己比,每天都要超过“卡罗”,怪不得卡罗学习那么好呢。
记住,进取加乐学等于未来的能力,书山有路勤为径,让我们向卡罗学习,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吧。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四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主要讲述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以及沙悟净西天取经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获得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西游记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我从小就喜欢《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但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我明白了,我喜欢的是他那种不知道什么是垂头丧气,永不服输的昂扬的乐观精神。
《西游记》中,对孙悟空的乐观,有不少描写。比如,在盘丝洞,七个女妖已经捉住唐僧,算计要蒸吃他,孙悟空这时在一旁偷笑“这些妖精,好没算计,煮还省些柴火,怎好蒸吃?”他对自己的力量是多么自信,竟可以如此乐观。还有,在狮驼国,那三个老妖已经将他们师徒四人捉住,准备蒸吃,沙僧愁眉苦脸,八戒抓耳挠腮,三藏哭哭啼啼,孙悟空却微微一笑,说:“待我看看这是雏儿妖精,还是把式妖精。”等他听到老妖说八戒不好蒸放在底下一格蒸笼时,笑笑说:“莫怕,是雏儿妖精。”哈!老孙不但很乐观,物理学的也不错吗!
他的乐观,我觉得和他的能力有很大关系。遥想当年,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十万天兵天将之中没一个对手。瞪着一双不白不黑的火眼金睛,拿着一根不长不短的金箍棒,九天之上任他歪。在陪唐僧上西天的路上,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他也一定会上天下地,寻遍诸神,把问题解决。几乎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有这么强的实力,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垂头丧气了!
说到乐观和实力,在《水浒传》中,有一个人物,和孙悟空很像,他就是鲁智深。在桃花庄上,小霸王周通想娶刘老太公的女儿,老鲁用计把他打跑后,全庄上下都喊“苦也,苦也”,鲁智深却乐观地说:“俺死也不走。”一个人上了桃花山,交流中一点也没有低三下四的语气。因为他有理,有实力。当然自信而乐观啊!
乐观,是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乐观,是茫茫沙海中的一眼清泉;让我们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经典人物在许多人童年的时候就伴随他们成长。它在八零年代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就像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所说:
“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
相信《西游记》这本书已经是每个同学都很熟悉的了,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有所感悟,我也不例外。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主要讲述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以及沙悟净西天取经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获得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
英国的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并不是很强,很晚才学会阅读,作业总是很不好,老师都认为他已经无可救药,不可能成材的,同学们也把他当作嘲笑的对象。在霍金12岁时,他的班上有两个男孩子打赌,说他永远不可能成材,霍金的童年受尽了非人的嘲笑,但他并不退缩,他和《西游记》的孙悟空一样,敢于斗争。乐观坚强,这是我很佩服的。霍金对世间万物都充满了好奇,他习惯于把问题追究到底,他对物理很感兴趣,从此,他历经千辛万苦,努力思考,遇到难题不退缩,勇往直前,成为了伟大的物理学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其实,名人有大成功,我们也有小成功。生活中,我们也会有困难,它们就是“拦路虎”,我们如果不战胜它们,就会停滞不前,在原地踏步,不可能获得成功:
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在盐城玩密室逃脱,工作人员把我们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房间内有两个笼子,各自进去了一个人锁了起来,我们需要在两个小时之内找出笼子的钥匙和房间的钥匙,就算逃脱成功。我们一共四个人,两个朋友被关在了里面,我和另一个人在外面找线索。房间里是不是传来各种动物的叫声:羊…狗…鸡,我听着这声音,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好害怕。556与其这样害怕下去,什么也做不了,还不如找找线索呢,我打起12分的精神,在许多书后面发现了一个保险箱,上面写着:声音。我竖起耳朵听,顺序为狗牛鸡羊,可这又有什么呢?翻来翻去,什么也没有,密室太黑,我打开手机电筒,这儿照照,那儿瞧瞧,在墙上看到了:十二生肖。对啊,十二生肖的顺序,牛是这三个中最大的,那么按照这样的顺序,密码就是…4132对喽,哈哈,我赢了,我战胜了恐惧!
这本书不仅表现了努力拼搏就能成功,而且还让我们懂得了要团结互助的道理。同学们,其实困难并不可怕,我们要有一种敢于拼搏,敢于战胜困难的决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五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头: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三国中那几个人很印象……。
赵子龙“一员猛将”这四个词可以说是子龙一身的高度概括,单骑救主的故事我们都已熟知,当然他也是相属于那种用智型的,还记得“截江夺阿斗吧”?一生戎马,最后是病死的,比起张飞关羽他们,这让我接受的心理舒服一点,也算是一种善终吧,后人有诗“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汉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流百世芳。”刘备说“子龙真丈夫也”瞅见没,要一个男人这样评价另外一个男人是挺难的吧,而且呢,据说我们的赵子龙真的很帅,我相当的相信,要不往后的历代梨园戏曲中怎么那么热衷于演常山子龙呢!
关云长暂且不说他在作战方面,什么“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轻松摆平袁绍那边的当家干将---颜良、文丑,这些大家都很熟悉啦。‘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只这一件事足够让我感动了的,其实最感动的还是刘备啦,要不然一贯听军师的话的他,最后孔明劝都劝不住,一意孤行,非得伐吴呢?情深啊,刘备自个的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尚可补,手足安可续?”忠义勇敢智谋的化身,我想这样定义云长祖先(这个词用的不对,但是叫前辈就更不对了,先人好像也不对),真圣人也,关键时刻能够显灵救了自己的子侄(关兴、张苞——刘备评价这两位年轻人说“虎父无犬子”对于他们的才能也可想而之了),让人欣慰。
魏延这家伙,最后还是反了,好在孔明早已预知了,结果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在硝烟的战场中出生入死几百回都挺过来了,结果却死在自家兄弟手里,甚是感叹!还有,可以说是他把孔明害死的,谁叫他为了报军情慌张中把诸葛亮祈星的灯火(诸葛亮知道自己气数将尽,好像是姜维吧(还是谯周啊,记不得了)建议他祈星延寿)踩灭了的,真叫人惋惜!
黄忠与关羽大战一场,归蜀时已是年迈了(可能已近60了吧),不过还是发挥很大作用了的,好像他喜欢和赵云搭档,应该说是诸葛喜欢让他两搭档。能和关羽单对单打几百个回合不分胜负的恐怕也只有这位老将了。
马超到底印了刘备的话“不可大用”整本三国突出的是谋士的和大将的风采,刘备也不算太多笔墨,起初以为只占一德字,以为他在算方面远不如诸葛,现在想来,刘备真帅才也,看人很准,要不当年怎么就那么执着地看上那茅庐之中的人了呢?第一眼在公孙瓒那里看到赵云就放不下了,徐庶迫不得已走得时候泪撒十里长亭,那个不舍啊,以后这两个人对蜀国的影响简直让人震撼。不过或许他真的不如孔明,暂且不说占卜、军事方面的问题,就人事录用方面,他也爱犯以貌取人的错误啦,好好一个庞统,就因为长的丑了点,就先把别人打发到一个县去,咦,要不是孔明的书信,张飞耐了住性子,他险些又少一个高明的谋士。。。。或许这是罗贯中故意的,人无完人嘛,这样塑造才真实,他就是这样骗我们迷上三国的。
诸葛瞻可怜武侯的后裔也战死了,忠!
庞统一流的谋士,只是气量比不上孔明,也许正是这点----以为诸葛亮给他的建议是怕他多头功,落凤坡殒命,悲!
这三个鬼使者神差的占卜师,你不服都不行。
管t算是曹操那边的人吧,这么说不恰当,他只是为曹操卜过天下事“三八纵横,黄猪遇虎;定军之难,伤折一股。”可不是吗,建安二十四年,定军山一战,夏侯渊被黄忠斩了,损失一肱骨之将啊。
谯周刘备这边的,诸葛亮最后一次出兵。他说天时不和,建议丞相不出再图时机,可是诸葛亮没听他的,最后殒命五丈原,其实可能诸葛亮自己也是知道的吧,后来姜维接替武侯,他也给过很多建议,只是唯一不足的是他随后主,应该说是建议后主降魏了,也许在他看来这叫顺应天数吧,他倒是让我这个尊刘反操的人唯一一个不忍心责备的人。
周公瑾才或许可堪孔明,但做法就不像大丈夫所为了,见到孔明比自己还有才,就想害人性命,所此人留蜀于东吴必有后患,哎,三番五次的想杀孔明,还好还好,别人棋高一着,每次都安然的.化险为夷了耶。
鲁肃这家伙和周瑜比起来更像个老实人,在荆州(起初刘备借荆州,后来东吴想把荆州从刘备那里要回来)的过程中,感觉他作为东吴使者,老备诸葛亮耍,呵呵,一副老实人的模样,谁叫他总是是不破诸葛亮的计谋呢。
吕子明可怜计谋用到了不该杀的人身上,自己,应该说是暴死,那也是必然了。
陆逊好像是周瑜的女婿,还是鲁肃的女婿呀,忘记了,一书生做总都督,若不是真才怎敢担当啊,只是可怜了刘备啊,陆逊的一把火早早的烧尽了刘备的气数。
张昭内谋臣,孙策死的时候对孙权说:“外事问公瑾,内事决张昭”,也蛮厉害的。
许攸可怜袁绍的江山就断送在这样一个谋士手里了。
阿瞒对他本人暂时不做评论,可是他好像缺乏高级谋臣耶,勇将倒也不比别人少,看看这些人物吧:
郭嘉算是早期谋士吧,因为他死的太早了,曹操还是很赏识他的。
典韦在曹操早年拼争中几番就他于危难,战死的时候,曹操极度痛心,给了他极高的祭礼。
夏侯渊、淳这两兄弟不简单,也是智勇型的,忘记了是两个中到底是哪个“拔矢啖睛”了,记得当初读到这个情节的时候,那个震撼啊,不服不行。
张颌和许褚有的一比,而且他们两个好像挺爱并肩作战的。
庞德。
个个都骁勇善战,又及其忠心,不过或许他自个就是个极高级谋士。
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这父子兄弟,影响深的是司马懿于诸葛亮作战时,“死诸葛能走生仲达”呵呵,好笑,不过我还是相当认可司马氏的军事才能的。
司马炎天下三分归统一,哎,统一到司马炎手里了。
老早就想写下关于三国的一点点东西,谁知一拖就到了现在了,今天终于写完了。最近在读水浒,发现没有三国好看,觉得它跟红楼一样,善于描写景啊,人物的相貌啊,句子很上口,不比红楼那样拗口(因为红楼里有很多我不认识的字,组成了一些很稀奇的东西,我都没见过,看着看着就不想看了,所以就看了开头)就是不咋想看,所以看大体情节就觉得不怎么如意了….
10月24日。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个北漂多年的大女孩乐多多写的,她从小酷爱文学,音乐、写诗……被广大青年亲切的称呼为多多姐。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五(3)班的胡小闹又丢人了,这次他居然在电视机采访中大声说:“我不想学习,想玩个痛快!”还做了一动作:呲牙咧嘴、双手高举,像一个气愤的大猩猩。这一切都让今晚看电视的人看到了,一时间,胡小闹人被所有同学嘲笑、被邻居当反面例子。但因为这,胡小闹被校长委以“校长特派员”让全校的同学快乐学习,因为自己学习不好,不能赢得老师的信任,还被同学们嘲笑,所以很快就打退堂鼓了,但是又中了校长的激将法,很快又回心转意了。为了让同学们快乐学习,胡小闹花了不少心思,还召开了一个诉苦大会,还要同学们知道自己是在为谁读书。
胡小闹还采访了一下卡罗,知道我们在为自己学习,要快快乐乐的为自己学习。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从美国来到中国学习的小孩卡罗,因为他学习的时候很投入,玩的时候也很开心,很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有时学习的时候不很投入,玩的时候就想着学习。我还喜欢校长,因为我也想当校长,而且我和他想当校长的原因是一样的:因为一次的考试得了2分,受老师的羞辱,自尊心受到伤害,孩时的校长从此下决心好好学习,将来当校长管管这羞辱人的老师,所以我把他作为我学习中的榜样。
我看了这本书,下定决心要为自己读书,这本书上说,要让孩子自己支配时间,可这点我老妈就是不遵守,“快去写作业,写不完不准看电视。”这个点干什么干什么,那个点干什么干什么,我相信很多家长都这样,但是这样会让孩子觉得我就是在为父母读书,渐渐就少了学习的乐趣和兴趣,你们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我老爸吗?因为我老爸一在家,我老妈一出门我就自由了,时间就可以让我自己支配了,诶,难啊!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读书是我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老师和父母读书。通过读书能让我学到知识,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将来才能为社会为国家作出贡献。把自己变为有用的人!这样的生活才会有意义。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七
伟大的周恩来总理曾说过:“为。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绝不为老师和父母而读书》这本书,现在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内容:在一个圣诞节,大家因为复习,而忘记了圣诞节的存在,一个女记者来采访,所有的孩子都因为复习的紧张而匆匆的回家,只有胡小闹在学校里玩耍,校长知道后,把胡小闹任命为校长特派员。目的是想让全校既学得好又学得开心。胡小闹正为这事担忧着,因为自己的好朋友长安也加入了这个行业,但还是找不到不为老师和父母学习的学生。
这时来了胡小闹。
学校校长看着卡罗有新灵感了,写了教师守则、家长守则。
哇,太厉害了!如果换作是我,我就不会想为谁读书这么深奥的问题。如果以前有人问我的话,我肯定会回答:“为父母而读书。”但是现在不是了!
我因为害怕考不好,所以每一次考试都让自己考好。这跟为父母学习没有什么区别。回想一下我为什么就要为父母学习呢?学习是对我有益的事情,而不是对父母有益的事;学习是为我长大的前程铺路,又不是为父母铺;学习是为我,不是为父母。现在我应该时时刻刻记住“为自己来学习!”
让我们来想一下,如果所有的人都为父母而读书。那么天下将无人才,因为所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
所以今后我们不应该毫无目的学习,应该为了你、我和大家学习,为自己学习!
一本好书,终身受益……。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八
说到女巫,大家一定会想到在童话中,带着黑高帽,骑着一把飞天扫帚,帮灰姑娘实现愿望的老婆婆。可是这本书说的女巫不是童话中的女巫,而是真正的女巫。如果你见到一个大鼻子、戴假发、瞳孔一会儿变蓝一会儿变红,牙齿有点蓝、腿有点儿瘸、戴手套的女士,那你就快跑吧,因为她就是女巫。什么,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噢!愿上帝、佛祖保佑你!那是因为你就是那个散发的臭气波,而且越洗越臭、越脏越闻不出来的,并会被女巫不断杀死的孩子。
这本《女巫》的“男一号”非常不幸的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他安然无恙的度过了,但是第二次他被变成了老鼠,而他用自己的智慧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男一号”的勇敢让我敬佩。更是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人心隔肚皮”;一个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还有最让我敬佩的是“男一号”的智慧和勇气。
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当你面对比你强大数倍的敌人时,你是什么感受呢?恐惧、害怕,恐怕只要是能沾上这意思的词都能用上了吧。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在被女巫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克服自身的恐惧,努力想办法,最终战胜女巫,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让她以后再也害不了其他人。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九
我读过《红楼梦》《天黑了》《鲁滨逊漂流记》……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徐光耀笔下写得活灵活现、斗智斗勇的小兵张嘎。
主人公张嘎从小便失去了爸爸妈妈,跟着奶奶相依为命,听着八路军的故事。有一天,他目睹了奶奶为了掩护受伤的老钟叔被日军杀害,老钟叔也被抓走了。张嘎为了报仇,为了救出老钟叔,参加了八路军,当了一名侦查员。最终,他救出了老钟叔,为奶奶报了仇,成了一名优秀的.八路军。
《小兵张嘎》这本书扣人心弦。当我读到“一条长虫转砖堆儿,转了砖堆钻墙堆”“他笑眯眯地站起来,腿往炕上一跪,只一滚就滚到了奶奶跟前”,一个活泼懂事、无忧无虑的小嘎子就浮现在我的眼前。当奶奶死了,小嘎子大哭,我不由得担忧起来,他小小年纪能受得了失去唯一亲人的痛苦吗?让我看到小嘎子抢真枪,点炮楼,在战斗中立功的时候,我又紧张又激动。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要向张嘎学习,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回报祖国。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十
《弓》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叫黑豆儿的小孩,失去了双亲,跟着伯父到城里弹棉花谋生的故事。
他在城里认识一位小提琴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到最后他俩各把自己最珍贵的“弓”当作纪念品进行交换,留做纪念。充分表现出了他们的友谊。
黑豆儿克服了很多困难,经营起的棉花小木屋随被大火烧毁,但他又鼓起勇气建起了一个更好的,表现出了黑豆儿的坚强。
黑豆儿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在那样差的环境下成长,想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在学习上我们要向黑豆儿一样遇到困难多思考,不被困难吓到,要战胜它。小提琴家与黑豆儿之间的浓浓情意,告诉我们一定要交好一个好朋友,朋友之间一定要团结、谦让,齐心协力地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做一件事情要有决心,要有朋友的帮助。同时要注意也要主动的帮助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难题,就会对自己说:“只要有决心,只要有朋友,就不会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假期,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稻草人》。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会牢牢地抓住我的心。里面的一些人物到了那里,遇到了什么,遭遇了怎样的经历,我也深有同感。
我最喜欢《眼泪》这篇文章。有个人整天跑来跑去,在寻找同情的眼泪。他跑过大街、马路,去了各种地方,都没找到同情的眼泪。很多人都笑他傻,他始终不灰心。终于,他在一个孩子那里找到了同情的眼泪。孩子不忍心看着妈妈把鸡杀死,同情的眼泪便夺眶而出……我认为找同情的眼泪的人不傻,因为同情的眼泪是不可缺少的。
读了《稻草人》这本书后,我感受到叶圣陶老爷爷有一颗童心,他的文章充满了童趣,有许多奇思妙想,总是使我读完后回味无穷。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十二
我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过如果给我三天的光,有的人从中受益,有的人没有。但每个人都应该认识海伦·凯勒,这本书的主人公和作者。”她“从小就是一个盲人、聋人,很多人都应该认为她是不幸的,这么好的一个小女孩,看不见、听不见,就好像在她前进的路上安装了一堵高墙。但不幸的是,她是最幸运的。她周围有很多人鼓励和帮助她,她自己也有坚定的意志,这使她向前迈进。
这本书主要告诉海伦,当她失去眼睛和耳朵时,是shaliwen把她从黑暗中带出来,耐心地教导她。在沙立文的指导下,她终于用自己的汗水进入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她还精通多种语言。
读完这本书后,我最喜欢的`是沙利文小姐,她让我发自内心地尊重她。她把海伦从黑暗中带走,那些没有个人经验的人也不会理解。你可以试着用布遮住你的眼睛,用耳塞住你的耳朵,生活在这样一种很难想象的情况下。有黑暗,没有声音,没有阳光,但是沙利文愿意把她从黑暗中带出来,耐心地教她,给她勇气,让她成功。不管苏利文小姐说了多少次,她都会再教一次,直到海伦学会了海伦不记得的东西。我多么希望我有这样一个老师。
和海伦,我从她了解到,她的坚强好学的精神,这奇迹般的成功让我感到惊讶!惊人!惊喜!
如果给我三天的光明,一个女孩的奇迹之路,在黑暗中活出光明,这种力量应该是巨大的。
五年级读书读后感篇十三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