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股东协议(实用20篇)
阅读是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方式,我们需要多读书。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易于理解和接受。写总结时,我们常常需要一些例子作为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希望有所帮助。
创始股东协议篇一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持有公司______%股权。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持有公司______%股权。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持有公司______%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______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________: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____________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__。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创始股东协议篇三
[20__]年[1]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关于公司。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3 预留股权。
2.4 股权备案登记。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4 股权转让限制。
4.5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4.6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第七条 其他。
7.1 修订。
7.2 可分割性。
7.3 效力优先。
7.4 违约责任。
7.5 通知。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7 份数。
在签署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及【】(合称“我们”)作为[【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创业合伙人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和宗旨而签署本协议:
1. 我们是共同创业、共担创业风险与共享创业成果的创业合伙人,不是公司职业经理人。
2. 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实现全体创始人股东的创业理想。
3. 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和份额,是基于我们各自对公司既有及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们会长期且专注参与公司运营的预设条件。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创始股东之间是有限制的“创始股东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将与我们全职且持续服务于公司的期限及工作成果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我们未兑现服务期承诺而中途退出公司或我们的服务成果未实现各自对公司的承诺,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约定条件强制购买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降低或完全剥夺我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或份额直至使我们完全丧失创始股东地位。
4、我们认为,上述安排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做出的公平合理的安排,也是对我们全体创始股 东利益的保护,我们均充分理解、认同并承诺遵守这样的约定和安排并自愿承担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果在我们之间发生争议,我们均承诺放弃以本协议约定权利之外的理由作出抗辩。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
(1)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简称“甲方”);(2)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乙方”);(3)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简称“丙方”);(4)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丁方”)。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1)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四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金缴纳方式为[实缴];(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定义如下)前,各方承诺会持续且全职服务于公司,与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劳动/服务关系,双方签订并得到适当履行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前提条件;(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备注。
甲方。
5.5。
[ 30%]。
[55%]。
自行持有。
乙方。
1.5。
[ 15 %]。
[ 15%]。
自行持有。
丙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丁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预留激励股权。
[5%]。
由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激励期权。
[ 20 %]。
由甲方代持。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 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据合伙人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权”)。根据定期(每财年)对合伙人业绩考核的结果,通过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在预留激励股权中,向被激励律师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激励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投票权由代持方享有,相应的红利分配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律师激励股权的一方股东享有;(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 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 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 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 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3.1 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3.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方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2) 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 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6.2 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 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2) 因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而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或向税收机关合理披露的有关事宜的;(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电 话:1821 传 真:
电子邮件:13263 @。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丁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 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公司盖章:
附件一: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为突显甲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信守。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有)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权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6、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甲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乙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经合法登记的夫妻,且乙方作为[ xx公司]公司(下称“公司”)创始人,持有[ ]%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下称“标的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标的股权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对标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
2. 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作为公司股东作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均不需要甲方另行授权或同意。
3. 乙方同意,若乙方就标的股权获得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处分标的股权所获得的收益等,乙方应自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10日内,将该等收益的50%支付给甲方。
甲方同时确认,本条规定仅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支付义务,不得视为赋予甲方任何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且长期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签字: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 ]年[ ]月[ ]日。
xx公司一对一股权咨询服务产品介绍。
一。 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咨询。
3.针对不同岗位和权重的高管员工如何激励。
4.被激励对象未来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条件。
三。股权融资时的注意事项。
1.不同阶段出让的股权比例大小。
2.投资协议的几大坑。
3.对赌条款的风险。
4.估值如何确定。
5. fa公司占股的法律风险。
4.技术vc、外部资源合作方的股权结构设计及法律风险五。股权众筹。
1.股权众筹的操作方式和出让股权比例的确定。
2.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评估。
3.股权众筹如何进行商业模式融合。
创始股东协议篇四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3、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
(1)公司账号:
(2)开户行: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创始股东协议篇六
为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人合作成立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八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鉴于:
1、(以下简称甲方)为唯一合法投资及影视策划制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该片的制作投资单位。
2、为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电影创作,甲、乙双方决定联合策划制作电影片《》暂定名。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电影制作总投资及出资方式: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电影总投资费用确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投资电影片《____________》暂定名、采取以下方式:
1、由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整,甲方负责内容包括:剧本修改、项目立项、组织演员及电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拍摄管理,影片报审及影片上映许可等一切所有相关事直。
2、影片上映,乙方可委派一名财务人员与发行商一同监管票房。
3、本片制作费,乙方作为投资商出资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投入到甲方成立的电影项目《____________》暂定名专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以上资金均用于本影片的全部制作费用,甲方负责控制制作成本不得超出,若超出由甲方负责。
5、乙方投资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将制作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费用用于筹备开机前演职人员酬劳、剧组日常开支、保险、制作费用等)。
6、前期筹备工作内容包括:剧本修订、建组签约所有演员及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租赁、签约后期制作及特效包装,与发行方签署正式保场次合约并支付其前期款项。
第二条回报条件:前期影片发行完毕先返还投资方出资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周期不超过___(以实际回报收入时间为准)。
2、影院发行利润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制作成本费、国家标准营业税收费等)之后进行院线、电影频道、网络频道、dd及相关利润分成,即甲方从中利润分配(____________%),乙方从中利润分配(____________%)。
3、从上映当日起,票房收入每一个月结算一次,三个月之内结清,回收款项打入与发行方签约时指定票房分账专用账号。
第三条剧本和生产许可。
1、本片前期创意、剧本写作等主要创作素材出甲方提供。
2、本片制作剧本需经双方审定认同,甲、乙双方如遇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专业意见为准。
3、甲方负责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公示、备案,电影片送审、取得上映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摄制组人员组成。
1、电影片摄制组由甲方负责组成。
2、电影片出品人为甲、乙双方及第一投资方法人代表。
3、电影片制片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电影片唯一指定导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电影片男女主角由甲方拟定市场所需演员。
6、电影片其他演员由导演拟定市场所需演员来订。
7、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___》暂定名影片的总预算内支付。
8、电影片拍摄周期,拟定____________天,争取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前期筹备工作以及签订主要演职人员。开机时间暂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9、电影片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两地。
第五条权利归属。
1、本片制作完成后,该影片的宣传、发行计划及实施方案由甲方与发行方共同商议制定并共同努力争取该影片在全国院线上档播放。
2、本片《____________》为暂定名,在取得上映许可证之前如需更改由甲方负责向国家广电总局申报。
3、本片版权及音像版权由联合出品方共有。
4、该影片的上片广告宣传由甲方负责执行。
5、合约签署后,乙方有权向甲方出示摄制工作安排表,甲方需要严格按照摄制工作安排表进行影片的拍摄制作。
第六条署名权。
1、电影片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报送相应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甲乙双方、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演职人员以及鸣谢单位等在电影片字幕及相关衍生品中以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编排。
第七条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如(天灾、国家政策变化等)。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日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终止期间,若产生任何费用,由违约方按照投资额对守约方进行双倍赔偿。
第八条保密。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若违反此保密义务,应按照投资额双倍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处理。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影片制作过程中,摄制组如发生纠纷(包括:导演,演员,工作人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2、摄制组在拍摄期间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不归属于乙方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天灾、国家政策变化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最短的时间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资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立即恢复本合同各项义务。如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方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九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简称"全体股东")本着平等、自愿、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共同合作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简介:__________。
1.1公司简介。
全体股东拟成立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
住所;。
经营范围: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期限。
1.2项目简介:__________。
第二条、股权结构。
2.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2.2全体股东出资方式、认缴资本、持股比例、出资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方式,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出资期限。
乙方出资方式,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出资期限。
丙方出资方式,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出资期限。
丁x出资方式,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出资期限。
2.3全体股东应当承诺按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应当相互配合,在本协议签订后月内完成工商注册,全体股东共同委托办理工商注册。
2.4以非现金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第三条、股东职责分工:__________。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丙方负责;。
丁方负责。
第四条、表决原则。
4.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4.2公司设执行董事,由担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4.3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4对于公司重大事务,必须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5对于公司非重大事务,根据股东职责分工,由负责股东执行。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权的股东不同意,但总经理同意的,负责股东可以执行。
第五条、股权成熟。
5.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分年成熟,每年成熟2%,5年后1%成熟。
5.2未成熟的股权但不能进行任何处分,但有分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第六条、股权限制。
6.1股权稀释。
如因融资或引进新股东需要出让股权,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等比例稀释。
6.2期权池。
全体股东同意预留2%期权池,届时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等比例稀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股东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除非其他股东全部同意。
6.4成熟股权的转让。
任何股东对内转让已成熟的股权,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等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任何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的,其余股东必须全部同意。
6.5未成熟股权的转让。
任何股东发生离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情况的,其未成熟股权由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让,价格零元。
6.6股东资格限制。
任何股东因离婚、去世、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担任股东的,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相关权利人不能取得股东地位,但可以依据协商或评估后对获得补偿。对于未成熟的股权,则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让。
第七条、薪资和财务约定。
7.1在获得投资前,全体股东免薪。
7.2由负责财务管理,定期向全体股东汇报,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第八条、股东引入和退出机制。
8.1新股东引入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8.2任何股东主动退出或因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被其余股东全部要求其退出,则依据6.4条的约定进行,受让的价格为依据其成熟股权的比例对应最近一轮融资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
第九条、竞业禁止。
9.1全体股东在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如果离职时公司未书面要求其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则视为该条款失效。
9.2如违反上述约定,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其股权依据6.5条和8.2条处理。
第十条、保密义务。
全体股东对于公司商业模式、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等承诺保密。
第十一条、项目终止。
11.1如遇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终止,全体股东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11.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项目可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股东有权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
13.1未尽事宜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协议一式四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全体股东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国家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一
经四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达成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中型中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________%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_________%,丙方占________%的股份,丁方占________%股份。
三、投资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资,甲方投资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丁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共计投资: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投资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四方共同协作,尽量做到每人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七、四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二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三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公司住所:
4、公司的法人代表:
5、公司经营范围:
二、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________担任。主要负责________等一切对外行为,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一)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
4.2017最新投资合作协议书。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四
双方经反复商量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情况)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商量确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负责提供业务销售。
三、双方商量确定,乙方负责业务销售的同时,甲方需根据约定的x%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费用。
四、双方商量确定,在经营期间根据xxxx比例进行提现。
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六、(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支付方式:__银行转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商量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五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并经赤峰恒誉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刘强决定将其所持的赤峰恒誉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25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股东谢淑云。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退出股东会,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进入股东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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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股东协议篇十六
隐名出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出资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入股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的概况: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乙方名义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其实际出资人为甲方,乙方为该股份的名义出资人(显名出资人),甲方为该股份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乙方在公司注册成立时未出任何资金,以其名义持有的股份,全部系甲方实际出资而成。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甲方享有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应享有的所有者资产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_____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不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全部股东义务。
四、当_____公司出现第三人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股东责任。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其名下的股权因故意或严重过失而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名义出资人签字): 乙方(实际出资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七
股东二:_______________。
股东三:_______________。
股东四: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__________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____________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由________和________共同注册,________和________以部分出资和技术入股,上述人员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________,无现金出资,但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和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合作公司的办公。
四、职务和分工:
________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配合执行董事对外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事务。
五、利润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
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占59%、________占21%、________占19%、____占1%的`比例分红。每月提取当月的税后利润的5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6个月提取近6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
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退股。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执行董事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七、退股方式: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应该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申请。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八、本协议签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一式四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
九、签字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联系________。
联系________联系________。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八
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xx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义股东王x、赵x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x。
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赵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4、xx市xx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9、其他条款。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创始股东协议篇十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创始股东协议篇二十
股东协议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股东协议阅读参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