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专业15篇)
一个成功的项目必须建立在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基础上。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背景和目标,了解问题的本质和需求。其次,我们需要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对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然后,我们可以通过头脑风暴和团队讨论等方式,提出各种备选方案,并对比其优劣势。在选择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实际可行性、经济性、效益性以及风险和抗风险能力等因素。最后,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总之,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是问题解决的关键,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在阅读这些方案范例时,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通用的制定方案的方法和技巧。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一
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深入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浙江经验。
(二)行动目标。
到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效生态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绿色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建成,生态环境向美丽经济加速转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系统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一)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动共同富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对产粮大县、大镇、种粮大户政策支持力度,引导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生产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大力选育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推动生猪规模养殖,稳定生猪产能,猪肉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建立健全粮食、生猪省域内产销调剂和利益补偿机制。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园、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物流基地、电商专业村,形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强镇涉农县全覆盖,培育打造10条百亿级农业产业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聚焦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干果等优势特色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增强集聚效应,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十四五”末力争覆盖30%的涉农县。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把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等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更多地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增值收益留给农民。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带动百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田建设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共同富裕。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规范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采摘基地、主题民宿等,积极发展市民农园、共享农庄、认养菜地等新模式。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大力推介浙江8条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带、58个重点发展区,打响“诗画浙江·浙里田园”休闲农业品牌。催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温泉疗养、中医养生、健康养老、运动健身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建设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定、规划的前提下,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配套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活化传承乡村文化价值。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传统手工技艺与产品创意开发,开展研学科普、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等活动,推进“跟着节气游乡村”。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打造民俗村、风情街。深入实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小吃产业,大力开展“妈妈的味道”活动,讲好美食背后的文化故事。(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动共同富裕。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油茶、水果、笋竹、香榧等产业,发挥木本植物固碳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尾菜、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加快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种养循环体系。率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和基地。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和产品,持续推进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推进畜禽养殖圈舍低碳化建设和改造,推广水稻田精准灌排技术,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减少重点种养环节碳排放。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发展农产品绿色低碳运输。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制定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探索对绿色低碳农业给予专项补贴。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绿色食品培育力度,新认定20xx个以上绿色食品,建立优质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探索开展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将农业项目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推进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农业科学院、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共同富裕。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立部省农业科技创新协作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高能级平台建设,共同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联盟,鼓励涉农院士、专家以设立工作站、双聘等形式参与浙江农业科技创新,加强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涉农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完善国家级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项目,选育一批突破性高产优质多抗动植物新品种,高质量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引导涉农央企加强与浙江种业集团和相关种业企业的合作。推进农机装备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积极推动丘陵山区、特色产业等先进适用机械装备研发应用,提高粮油、果蔬茶菌、畜牧、水产养殖、林业作业等关键环节农机化程度,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加快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进度,推进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推进智慧农业引领示范。推广资源监测、生长感知、肥力监测、质量安全管控监测、农业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加快规模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搭建商渔船防碰撞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农业科学院、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强村内主干道建设,行政村通双向车道占比达到58%。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完善农村饮水县级统管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同质化供水。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及重点行政村5g信号全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同标。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推动城市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广城乡教育共同体、医疗服务共同体模式,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乡村村晚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高水平推进卫生村镇建设,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推进乡村风貌微改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达标。全面推进党建联盟建设,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打造美丽乡村新标杆。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建设100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取得法律授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全省域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整治产生的节余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股权流转、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权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情况。把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扩大到更多县(市、区)。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优化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大央行政策性资金定向支持力度,率先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巩固面向所有农户的免担保小额普惠贷款成果,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深入推进基层农担服务机制创新,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深入实施中央财政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试点。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样板。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探索推广线上“村民说事”等新模式,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范例。(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计划财务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员会、财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坚持部省共建、以省为主,浙江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改革破难、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一批推动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农业农村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浙江省有关厅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组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成立由部属单位专家、国内一流学者组成的乡村振兴示范省专家智库,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开展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重点负责协调推动行动方案落实。(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浙江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典型引路。率先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扎实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共同富裕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二
根据州、市政府的要求,为搞好全局文明创建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安排方案。
深入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城乡文明一体化发展,注重树立为建档立卡户服务意思,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开展州级文明单位创建,营造浓厚氛围。
(一)做好理论宣传。各股室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重点。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美丽·善美·善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推介评选“好人”活动,促进学习雷锋常态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坚定全局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搞好宣传报道。利用我局的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专栏、专题、专版,采取专题报道、深度解读、言论评论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州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丰硕成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积极主动引领社会舆论。办公室负责在《微扶贫》等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安排一定版面刊登创城意义和要求,做到期期有内容。
(三)、开展“文明股室”创评工作。
加强各股室管理,要求干部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生活秩序。每月进行文明股室检查评比并公示检查结果。加强办公环境建设,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环境优美。宣传栏有文明创建宣传内容,并做到经常更换。加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90%以上。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风向标,也是反映文明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坚持以考评内容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的知晓率、参与率。要将宣传教育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与两型机关建设相结合,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工作细节,务求工作实效。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三
一、基本情况:
某村位于某镇西北10公里处,下辖4个自然村,有336户110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43户97人;有党员46人,其中女党员6名。土地面积15平方公里,退耕还林地4416亩,耕地840亩,以大棚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现有蔬菜大棚85座;日光拱棚31座,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1个。2009年被授予特色产业示范村、2015年被评选为省级卫生村、2017年被授予“全县先进党组织”2019年被授予市级文明村、2020年被评选为国家森林乡村。某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发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宏伟蓝图,本着总体规划科学,推进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清晰,目标任务具体的原则下,充分结合本村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全村的整体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基础先行、综合治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为切实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某村全面实施以“改造提升村上基础设施、农村垃圾清理、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是筹资55万元硬化入户巷道4.5公里,新修建修建漫水桥4座,投资15万元修建东沟门至队部砖石挡墙;投资8万元对文化休闲广场进行改造提升,栽植樱花50株,砌砖墙花栏200余米;栽植侧柏10000余株、杨树100余株对进村道路、沿线山体、坝梁进行绿化;二是以厕所革命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短板的切入点,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组织队伍,整村推进对原有传统旱厕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现完成厕改任务69户,有效的改变村民传统如厕陋习,更新了他们的卫生观念,从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按照“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机制,村上配备了垃圾清运三轮车2辆,投放小型垃圾桶120个,配备专职保洁员2名,并计划今年修建小型垃圾中转站1处,做到垃圾的集中投放,整体转运,杜绝了垃圾乱丢乱倒的文明现象,真正实现了全村垃圾的“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及时妥善处理”。
(二)科学规划、产业铺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某村始终将产业发展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攻点,不断推进产业的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一是严格按照“阳山苹果、川道地棚”的产业布局思路,一方面通过修建高低位蓄水池,铺设饮水管道、增加电力变压器、架设大棚专用线、硬化大棚巷道等项目的实施,对原有85座日光大棚改造提升,另一方面充分整合项目资金,综合治理40亩集体所有川地规划建成20座日光拱棚,发展特色种植。以市场为导向,技术新品为引领,优选品种,逐步形成“大棚菜+拱棚菜+露天菜”三菜合一、四季供给的产业发展链条,真正让某村成为带动周边、辐射全镇的绿色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示范村。二是筹措资金,流转土地,在全县秋冬工作大会战中,严格按照规划起点高、建园园标准高、经营效益高的“三高”建园标准,严把土地整理、规划放线、精选种苗、规范栽植、培土覆膜等各项关口,建成了400亩高标准山地苹果园。通过“技术、资金、股权”有效捆绑,形成产权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统一规范管理新模式。三是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在某村党员活动室楼顶建成31kw的光伏发项目,目前已经并网发电,预计年总发电量达到4万度,可为村集体有效增收3万元。
(三)守正创新、深耕厚植,培育文明新风尚。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新风尚,是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用村规民约立本,以道德评议育人,营造人人争先,户户上进的浓厚氛围。一是树立标杆做示范。持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文明院落等评选活动,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激发了村民崇德向善的主动性,提高文明素养。二是村规民约齐遵守。通过支部引导,群众参与的方式制订出群众普遍认可的村规民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教育,通过群众自编自演的小品,在镇上汇演获奖,形成了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良好风尚。三是设立日间照料室。室内设有棋牌桌椅1套、书籍300册、彩色电视机1台、饮水设备1套,丰富了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提供温馨、舒适、便利的服务。从而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三、取得的成效:
(一)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得到显著提升。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极大地促进村民改变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美化了环境,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
(二)特色产业获得了长效的发展。产业的发展铺就了某村的致富之路,更有力地推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这些产业的实施,可真正给村集体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真正让村集体实现“有钱办事”的梦想。
(三)文明新风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认可。通过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等活动表彰先进人物,挖掘村民们身边的孝老爱亲的感人事迹,将好的事迹、好的精神在全村传递开来,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和敬老孝亲的社会氛围,传播了文明新风尚,不仅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尚,更让邻里和谐崇德向善的风气蔚然成风。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四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六)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整合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八)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二十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二十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七)实行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二十八)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六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现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府发[xx]14号)及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府发[xx]14号文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发[xx]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队伍水平,以点带面,从而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再上台阶。
通过养护示范路的创建,示范路应达到以下要求:
路面平整无坑槽、排水畅通无积水、路基规整无坍方、标志齐全无缺损、绿化美化全覆盖、路容整洁无杂物、构造物完好无损坏、安全措施得当无漏点。
(一)为确实起到养护示范作用,此次安排的路线需是群众反映强烈,修建年限较早且硬化路面出现严重病害的县道(或由交通部门管养的'乡道)以上路线,按条按段均可以,但示范路段每段的连续里程不少于5公里。
(二)各单位需在5月20日前上报两至三条拟建路线及养护工程量等(详见附表)至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将对拟建路线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下达创建路线名称、里程及养护工程计划等。
为确保此次示范路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地按照市处下达的养护工程计划,须从市奖补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此项活动,未安排专项经费的视为未开展此项活动,将在20xx年市奖补经费中扣除此专项经费,同时不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单项先进单位评选。
创建路段基本要求:
1、养护管理单位及具体管理人员明确;
2、日常养护责任人明确;
3、养护工程数量明确;
4、示范公示牌设置规范(示范路段起止点分别设置);。
5、经常性养护率达100%。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创建活动需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于11月份结合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市奖补经费。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人民银行总分行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阳新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与全面建设“一个百强县、五个示范县”总体战略有机结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进一步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全年各项贷款增长15%,涉农贷款增长20%;进一步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重点建设四个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确保信用县(市)各项创建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进一步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农发行阳新县支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指导辖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完善乡村振兴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打造综合化特色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阳新农商行支农主力军作用,鼓励阳新汉银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触角,在经济活跃、发展潜力大、融资需求旺盛且供给能力不足的乡镇布设网点。
(二)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
支持农发行阳新县支行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做好政策性粮油收储工作。引导各商业银行聚焦产业兴旺,结合产业结构特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满足农田水利、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围绕水果、茶叶、中药材、蔬菜、优质稻米、食用油、水产、畜禽等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加大“金融链长制”落实力度,着力建链、补链、强链、延链。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围绕县政府“中部鞋都”规划,加大对可兴鞋业、众源鞋业等鞋企信用培植工程力度。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支持水、电、路、气、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
引导和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落实普惠金融“四张清单”,在商业贷款可持续的'基础上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合理降低利率,持续让利市场主体,确保辖内20xx年综合贷款利率不超过4.92%(20xx年利率水平)。引导银行机构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领域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县中行静脉产业园项目和县湖北银行乡镇自来水改造项目落地。不断拓宽农业农村抵质物范围,积极推广动产、应收账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质押的贷款,完善“农户+基地”、“农户+龙头企业”等贷款模式,探索“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全面推广“楚天贷款码”、“东楚融通”等融资平台。
(四)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要求阳新农行、邮储行、农商行、汉银村镇银行四家主办行全面铺开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为村民提供小额存取转账、贷款咨询、小面额人民币兑换等金融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督促银行机构对接目标行政村,通过精细化、网格化运作建立村民信用信息档案。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充分利用阳新县委县政府“双月述评”考核机制,推动金融信用县(市)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基层。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激励和约束。
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根据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估,确保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传导至涉农经济实体。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转换和接续,加强政策宣传,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责任,确保政策精准直达,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六)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
推动农村支付工作与服务三农、乡村振兴战略、普惠金融服务融合发展。推进移动便民支付工程建设,拓展支付场景、畅通支付渠道;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满足乡村日益多样化支付需求;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严格落实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政策,让利于民;扩大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试点范围,提升小微企业开户便利度;联合公检法建立健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持续加强账户管理、反假币、反洗钱工作力度,筑牢农村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行行长为组长,分管信贷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银行分管信贷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行货币信贷股。各银行机构要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做到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力推进。
(二)加强沟通交流。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沟通、交流经验做法、汇报任务进度。各银行机构对暂时难以满足的融资需求或工作困难,要及时向企业反馈受理,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监测、调研和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把工作成果作为20xx年度人民银行对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价和政府对阳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参考依据。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八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五)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九)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十)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发挥镇(乡)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十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八)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九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定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不大规模返贫,继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扎实有序地做好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村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和农村共同繁荣。
1.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同等责任,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农民粮食种植收入保障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优惠政策,确保粮食种植者的合理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和建设123.8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好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监测预警,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加强粮食储备,完善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方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落实长牙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党政耕地保护责任,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发展边界的顺序,统筹规划实施三条控制线,逐步分解耕地所有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步签署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责任的刚性指标。分类明确耕地使用,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1个、接续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
3.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积极发展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生产。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林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4.保障生猪产能平稳。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数量稳定在2400个左右,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压小上大”原则,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省际动物疫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和入省指定通道制度,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
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6公里。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构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河湖安全减灾体系。推进汀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6.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7.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8.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打造现场教学示范点,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县、乡、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帮扶,协助闽宁对口帮扶,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9.不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更多特色产业强镇,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2022年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施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5个,完成全产业链产值130亿元以上,推进特色花卉产业园建设。实施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山区竹木、茶果菜菌等加工业发展,提升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培育“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整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乡村物流服务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设乡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做大做强茶、文旅和康养等产业,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10.不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特色农业种质创新与优质新品种选育,发挥省农科院龙岩分院作用,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加快农业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建设。培育壮大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及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质稻“福香占”栽培技术集成模式,打造千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畜禽供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11.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作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建设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加快改造传统养殖网箱,推广山坳节水养殖技术。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福建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提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支持建设一批数字乡村示范乡镇(村)。
12.不断深化龙台农业合作。巩固龙台农业合作交流成果,高质量建设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漳平台湾林农创业服务水平。加快龙台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打造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3.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探索制定服务“三农”重点领域目录,提升金融便捷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乡镇、村、户评定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完善“惠林卡”、林业区块链等林业金融服务项目。加强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1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一批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推行近邻服务,促进邻里守望互助常态化。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进乡村”法治宣传,实施农村地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5.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地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严格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依法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16.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强化福文化建设,引导农村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全面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实践所建设全覆盖,加快建设一批村、社区实践站。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各级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治理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推广上杭县“殡葬改革”经验。
17.加强农业农村固碳减排。推进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综合治理,建设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生态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分别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持续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9万亩、松林改造提升5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组织实施4个林业碳中和试点,建立健全森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8.切实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以项目化促进乡村振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00个以上,总投资5亿元以上。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项目建设中产业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40%。扩大乡村振兴投入,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政府投入责任。
19.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坚持村民主体,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应用,强化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
20.切实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0公里、改造危桥37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141公里。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发展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出台乡村电气化标准规范,推动建成一批乡村电气化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持续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和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加强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建设。
21.切实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加快农村厕所改造升级,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推进70个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20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化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启动建设崇尚集约建房县、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样板工程。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
22.切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各地办好乡镇高中,加强市农业学校等涉农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扶持县级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及省级专项培训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提标,推进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公益性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促进村卫生所规范运行。维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开展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一批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逐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入市程序和操作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
2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范围,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部署开展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按部署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及现代化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机制。
25.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家以上,新增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联合体14个以上、省级联合体5个以上。深化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试点,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新增示范社176家。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新增示范场295家。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全各级服务组织名录库,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完成生产托管服务7.9万亩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6.广泛调动参与乡村振兴力量。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9700人次,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养农村电商、乡村建设工匠、农业经理人等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使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捐资捐物,发展公益事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27.不断提高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谋划“三农”重大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队伍,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组织抓好农村工作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落实。
28.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共同富裕。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导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村干部结对帮带。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三个一遍”摸排机制,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组织集体经济,抓实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探索具有闽西特色的红色产业发展之路,总结推广跨村联建、村企共建、强村带弱村等发展模式,以组织形态创新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式发展。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完善村干部奖励激励办法,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29.不断打造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指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完善“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围绕市、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覆盖所有乡村。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通用15篇【篇1】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真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我镇精心选择了x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x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x,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二、现状分析1.村容村貌。x村位于x县城以南三公里,处于鲁北大街与水温路西段东首交界处,是我镇的西大门。现有人口936人,八十岁以上老人32人,六十岁以上老人79人,耕地面积968亩。现有卫生室一处,便民服务点3处,商铺20余家。村“两委”领导班子健全有威信,村风文明,风清气正。、2.主导产业。(1)养殖业:养猪大户九户,共年出栏量1500头,净利润1000元/头;养牛八户人家,年出栏量160头,净利润2000元/头。(2)运输业:土方工程车九辆,年净利50000元/辆;大拖挂运输车六辆,年净利200000元/辆;冷藏运输车5辆,年净利100000元/辆。(3)木材收购业:30余户,年净利60000元/户。(4)建筑业:建筑队2个,年净利150000元/队。建筑从业人数45人,年净利20000元/元。(5)家政服务业:30人,年净利20000元/人。三、建设项目该项目共计划完成六项工程,总投资额187万元。具体工程项目内容如下:1、村内主干路提升建设工程。新建村南道900米(包括路沿石衬砌、人行道铺设),巷道铺设220米长×5米宽×15条,预算投资400000元。2、排水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沟3200米,巷道地下网管3500米,预算投资160000万。3、村容村貌建设工程。村庄绿化4360平方米(包括中心街780平方米、新修村南道900平方米、南北路500平方米)、墙壁粉刷1500平方米、喷绘1000平方米、投放垃圾箱15个、路灯50盏、监控40个等村容村貌治理,预算投资350000元。4、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升级改造文化广场1处,健身器材、活动设施配备,预算投资100000元。5、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农家乐及厕所、池塘(占地3500平方米,深度5米)治理和四周硬化绿化美化,建设南北门两座仿古木门牌坊(南门:4米高×10米宽,北门:4米高×12米宽),预算投资260000元。6、幸福苑建设工程。完善幸福苑建设(占地面积5亩),老人活动设施配备,广场硬化绿化,预算投资600000元。四、村庄建设(一)基础设施配套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粮改饲,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3.完善幸福家园和健身广场建设。达到硬化好、绿化好、美化好、安置好。(二)民居改造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3.加强文化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结合本村文化传统,大力发扬乡村文明,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召开首届精神文明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党员、优秀老干部、好婆婆、好媳妇、好人好事,树立榜样,杜绝一切歪风邪气。五、村容环境(一)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3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三)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六、公共服务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办公活动场所,建设集中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设置宣传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七、村务管理(一)基层组织建设1.健全村级基层组织,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村“两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得干群关系融洽。2.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办事公道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二)规范化管理1.建立健全村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机制,规范管理程序,确保操作过程严谨无误。2.对村内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3.村务财务每月公开一次。(三)平安建设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村民遵纪守法意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2.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组织,及时化解群众矛盾,避免发生村民纠纷。3.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4.与村民签订取缔烟花爆竹责任状,确保村民依法生产、诚信经营。5.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建立畅通的信访工作机制。八、预期建设效果1、社会效益。通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农村突出的问题,有利于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加强村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利于加强资金和项目规范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乡村平安建设,创建幸福宜居新农村。2、生态效益。通过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监督意识,改变x村“脏、乱、差、散”状态,营造更加舒适、适宜的农村居住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公共环境和投资环境。3、经济效益。通过上级资金的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财政拨款的使用效益,真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村民看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效果及带来的效益,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从而带动村镇经济发展。九、保障机制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x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成立x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略2.结合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村小组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承担的工作任务:(1)抓好村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垃圾池等卫生设施建设,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提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水平。(2)实施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和新民居建设工作。(3)实施道路硬化、亮化、排水等硬件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厕工作。(4)加强村活动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农家书屋、农民文艺队伍建设。(5)实施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改善教育设施建设、改善上学、就医条件。3.落实村干部包组责任制。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村内的要事来办,对工作进度进行及时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二)典型带动。组织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优秀村镇处进行现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面铺开。(三)资金保障。1.充分利用帮扶资金。积极联系包联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美丽乡村建设,汇聚社会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整合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和整合移民、交通、农业、林业、卫生、文化等方面项目和资金,进行集中投入。3.集体自筹资金。按照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村级卫生费用村集体自筹机制,用于村保洁员工资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四)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抽查、每月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篇2】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一、指导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振兴。
乡村。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目标,以圩镇建设为龙头,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每个乡镇分别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按照“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建设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动全县“五美”乡村建设。
1、推动产业兴旺。各乡镇示范村应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培育1个以上特色明显、规模较大和效益显著的优势主导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壮大产业规模。落实惠民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五黄一白”特色产业,稳步推进油茶、白莲、烟叶、生猪等种养业发展壮大。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农业招商,推进xx黄鸡、生猪等畜禽现代化屠宰加工和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和高端产品、终端产品比重,增加农业产业效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产品供销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打响富硒农产品品牌,组织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农产品能产能销,取得较好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蔬菜办、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2、建设宜居家园。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理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从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做好村庄管护、设施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示范带动全县村容村貌提升。坚持规划先行。摸清村庄底细,科学村庄分类,高起点编制村庄规划,突出重点和特色,提升村庄品位,建设一批产业新村、文化新村、生态新村和乡村休闲旅游新村。加强建房审批、建房监管、建筑风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重点抓好村庄道路、改水、改厕、改沟、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六清二改”(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改美庭院、改好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乱涂乱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推动“清脏”向“治乱”转变,努力做到井然有序。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进一步推进村庄美化绿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提高运行管护水平。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推动“清脏”向“美化”转变,努力实现“农村美”的目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村民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为常态化制度,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3、实现乡风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指导村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深入开展迷信风、不孝风、乱葬风、赌博风等不良风气整治,倡导厚养薄葬,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开展农村典型评比活动。每年开展2次“最美家庭”、“清洁家庭”、“好媳妇”、“身边好人”等模范评比活动,通过村级道德“红黑榜”、“好人榜”等方式公示宣传,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加强文明实践站建设。完善村级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丰富农民精神文明生活;充分发挥传统戏种xx采茶戏作用,创作更多积极向上剧目,大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文艺演出,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壮大集体经济。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壮大村级致富带头人队伍。结合各示范村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村级灵活运用土地、政策、资源、资金等农业发展项目要素,通过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充分利用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或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添置固定资产、入股分红等模式,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到20xx年底,力争各示范村新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家以上,农村土地流转率达50%以上,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创新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村网格管理作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夯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广“群众议事+协商自治”等乡村治理新模式,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村霸”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安等黑恶势力,整治社会歪风邪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村,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屋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村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规划布局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注重布局合理,实用实效,始终把高标准、全覆盖的理念融入到规划中,以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以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聘请专业的规划队伍进行村庄整体规划布局,打好示范村点建设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申报审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评估,结合征询村民群众意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的思路,依据村庄整体规划,谋划申报示范村建设项目,由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后审批方案和批复项目。(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全面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质量。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有序推进,选用具有农村气息的原材料,避免过多城市元素投入,防止“一刀切”、大拆大建、破坏原建筑传统文化特色、住房风貌不统一、大面积种植景观草坪等现象,造成不切实际、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和进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5、验收评比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20日)。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并制定长效管护机制,总结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验收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成效组织召开一次评比,对创建工作成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和乡村振兴行动调度机制,统筹抓好规划评审、政策奖补、资金下拨、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大乡村振兴行动宣传推介力度,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和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发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步伐。
3、确保创建质量。高起点规划,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做到产业兴旺,百姓宜居。高标准设计,突出重点和特色,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高质量建设,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做出精品工程、满意工程、廉洁工程。要高效率管理,强化民主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4、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乡镇自筹、社会捐助”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撑。20xx年及2022年县财政按照每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0万元标准,在2022年初统一安排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资金,两年全县合计安排专项资金9646万元。各乡镇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成立村民理事会,动员杰出乡贤、成功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支持示范村建设。
5、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要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相关内容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强化项目施工监管。县委农办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评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同时,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村贫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不再致贫返贫,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并结合村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探索建立和完善脱贫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保证村贫困人口30户42人,不在返贫、致贫的前提下,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维护稳定的基础扎实牢固,勤劳致富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民生状况,进而形成推进保障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利用十一届村委换届有力契机,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学习型、创新性、发展性、服务型党组织为引领,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扶贫政策、带头发展的素质能力及为人民服务本领,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2、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完善土地流转等制度,盘活农户资产,增加脱贫户资产性收益。推进农险扶贫,引导和支持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健康档案,加强疾病预防,防止因病返贫。
3、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据中央和省、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帮扶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促美丽乡村工作。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推进结对帮扶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帮扶队伍,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就业指导、产业指导等方式,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认真提升包保户的意愿诉求,及时了解掌握扶贫户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
5、多种渠道促就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依靠本村优势,继续发展黑木耳种植产业,就地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扩大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带动本村经济发展,做到扶贫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只增不减,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稳定就业。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6、持续推进包保帮扶。继续保持结对帮扶脱贫户全覆盖,长期保持不变。帮扶责任人根据建档立卡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因户施策、政策到户、分类指导、配套服务”的原则和“一户一册、一户一法”的思路,“量身定制”年度帮扶计划措施,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在帮扶实效上下功夫。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三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xx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主要公路沿线村庄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四
1、示范创建工作。调整了白沙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灵丹村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创建对标补短项目摸排,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补短措施。
2、“厕所革命”项目工作。分解落实1019个化粪池和153个卫生厕所修建,目前项目施工正快速推进,有望11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产业发展工作。扩大花椒种植规模,全镇花椒种植面积达到8500亩。开展花椒种植技术培训,花椒产业取得全面丰收,鲜花椒产量达到600万公斤(折合干椒120万公斤)。花椒产业园新增土地流转2000亩,农业招商引资四川天泽骄农业有限公司入驻花椒产业园。完成9000亩高梁种植任务,集中连片区域完成3900亩病虫害统防统治,高梁种植取得大丰收,发展高梁产业取得明显成效。
1、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再创一个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
2、新增花椒种植面积2000亩,万亩花椒产业园初步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花椒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开拓花椒销售渠道,化解花椒产业增产不增收发展瓶颈。
3、加快花椒产业园建设,争取项目配套农业观光休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五星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4、巩固高梁产业发展成果,基本建成万亩高梁产业园。
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方案篇十五
1、示范创建工作。调整了白沙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灵丹村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创建对标补短项目摸排,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补短措施。
2、“厕所革命”项目工作。分解落实1019个化粪池和153个卫生厕所修建,目前项目施工正快速推进,有望11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产业发展工作。扩大花椒种植规模,全镇花椒种植面积达到8500亩。开展花椒种植技术培训,花椒产业取得全面丰收,鲜花椒产量达到600万公斤(折合干椒120万公斤)。花椒产业园新增土地流转20xx亩,农业招商引资四川天泽骄农业有限公司入驻花椒产业园。完成9000亩高梁种植任务,集中连片区域完成3900亩病虫害统防统治,高梁种植取得大丰收,发展高梁产业取得明显成效。
1、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再创一个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
2、新增花椒种植面积20xx亩,万亩花椒产业园初步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花椒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开拓花椒销售渠道,化解花椒产业增产不增收发展瓶颈。
3、加快花椒产业园建设,争取项目配套农业观光休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五星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4、巩固高梁产业发展成果,基本建成万亩高梁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