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优质21篇)
方案应该具备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行动步骤,能够指导我们实施工作。在撰写方案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思路清晰,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计划,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应该先明确目标和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一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二
为了规范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防范有序、指挥有力、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基层组织应迅速组织人员自救、互救,并立即向区管委报告。
2、指挥部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3、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长指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置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处置救援行动。
4、情况通报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向上级及其主管部门报告。
1、建立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传输利用现有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采用手机、手提电脑等通信手段,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信联络。
2、现场信息采集
公共场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收集现场信息,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待救人员、事故现状、发展趋势与控制、医疗救援进展、物资供应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及时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络,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3、信息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指挥部领导,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1、抢救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好乘客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
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
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数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共场所属于人员密集的区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对其编制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在发生安全事故前,应该提前做好防患准备工作,尽量做到最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能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财产得到保护。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防控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齐之圣(局长)。
副组长:付璟瑛(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谭俊青(社会事务股股长)。
赵文浩(殡葬管理所所长)。
陈利文(殡仪馆馆长)。
李建文(殡仪馆职工)。
陈耀东(殡仪馆职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挑战,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殡葬服务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督促提醒丧事办理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防护用具等工作。
2、服务遗体场所确保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易于消毒。
3、对服务遗体场所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剂,每次1小时,每日2-3次。
4、工作人员须正确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其中口罩选用医用防护口罩,口罩连续佩戴不超过4个小时,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5、进入工作区前,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检查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依据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室。对疑似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应立即中止服务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排除危险后恢复工作。
6、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先用氧化剂喷洒消毒后,方可开始工作。
7、根据需要处置的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数量,设置小组人员组成及人数,小组至少配备驾驶员1名、遗体接运工2名、遗体火化工1名。
8、搬运、接收遗体等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确保遗体经过消毒处理并进行双层密封包装。
9、接运遗体车辆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置清洁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剂等。接运遗体车辆到达后,经卫生防疫处理过的.遗体装入殡仪馆提供的一次性卫生棺,并用封箱带封闭。将已装入遗体的卫生盒用移动车转移到专用运尸车后,做好遗体交接记录,直接运送到殡仪馆连同卫生棺一起火化。
10、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当立即火化。火化遗体应当使用专门火化炉,火化前不得打开装殓遗体的卫生棺和密封包装袋,不可进行遗容瞻仰、告别等活动。
11、遗体专用床,75%酒精擦拭消毒。
12、服务遗体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废弃物、污染物,应放入带有密封盖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内,密闭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四
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转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殡葬系统廉洁从业新常态。
(一)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全面梳理殡葬管理中的问题风险点,并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切实纠正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二)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服务乱收费、丧葬用品质次价高、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和推行阳光透明服务为重点,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采取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并在殡葬管理单位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我区成立由xxx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2.对我区各公墓开展满意度评价活动,并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整治重点任务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工作。
3.开展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自查。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自查。
1.我区对所属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2.实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在全面清理规范基础上,殡葬服务单位将所有免费服务项目、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在服务窗口和市民政局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实行殡葬服务自愿选择。殡葬服务单位为客户提供殡葬服务,事前须向当事人免费提供规范、明确、具体的服务清单,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按当事人选定的项目提供服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价格收费。严禁未经当事人同意先服务后收费的强制服务现象。
1.优化殡葬服务环境。按照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xx〕22号)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快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规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加强公墓和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
2.狠抓落实严格督查。各村要对这次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进行验收整改情况,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明确提出二次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专项和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你入手,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属于其他部门责权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五
为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积极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积极快速的做出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华山街道办事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和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成员。
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问题,负责(配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制定地质灾害等防治责任;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街办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听从领导安排,通知街办全体人员各就各位,及时报告区相关部门。
1、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世新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运送、发放,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维稳。
2.党政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向区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人员、物质、资金等方面的支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处置动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善后事故调查工作,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伤员救助和安置情况。
3.应急办、武装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按要求部署所属应急民兵分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应急民兵救援情况;维护好事故发生点的社会治安,及时掌握事故点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4.应急办、社会事务科:做好伤员登记安置工作,对伤员进行政策宣讲,向区级相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实施救助,并协助指挥部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排好伤员生活。
5.党政办、财政所:积极组织协调救援物品、资金的筹集和调运。对救援物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救援物资进行监管、发放。
6.纪委:对于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一)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当辖区某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并且聚集人群呈现增加趋势,同时聚集人群情绪激动的情况时,为防止聚集人群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对聚集人员进行劝离、驱散。
(三)爆炸事故: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爆炸物、疑似爆炸物,随时威胁到在场人员时,立即上报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启动本预案,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四)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聚众斗殴等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同时对在场无关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时,视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接到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时,由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再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上报区相关部门;出现趋势时,社区网格员必须立即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经区相关部门发布事故预报后,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知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通过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通知全体险区内群众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当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安全事件时,所在的社区成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按照公布的应急撤离安置点组织转移准备,受威胁群众应服从街道、社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到避险安置点进行安置。出现的人员伤亡必须到所设定的救护单位进行及时的医治,并以“先人后物”的原则,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快速作出反应,或在应急救援中有不力行为的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六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的通知》(德办函〔20xx〕198号),我县全面开展了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现将此项工作试点情况总结如下:
公共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是社会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无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工作的效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危、自然环境的破坏、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将全县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作为今年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责任,为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打牢坚实基础。
(一)搞好动员培训。为了全力推进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的通知》(罗办函〔2011〕3号)。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细化了预案建设的总体任务和阶段性任务。1月12日下午,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青云主持,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动员会,就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防震减灾局局长李世模在会上就如何编制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县汽车站、三三超市两个单位进行了系统指导。
(二)抓好试点示范。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新举措,取得新经验,在试点工作中,我局副局长欧阳丽、黄兴明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县汽车站、三三超市两个单位,了解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就预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特别对这两个单位具体负责预案建设的同志进行具体指导。在我局和相关部门及试点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于4月中旬全面完成了《罗江县汽车站地震应急预案》和《德阳三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罗江分公司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报经主管部门和我局备案。试点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完成,为罗江下一步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也更好地宣传了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了他们防震减灾意识。
(三)强化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两个试点单位都制订了《地震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用于检验《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的实用行和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我局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4月26日和6月13日,县汽车站和德阳市三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罗江八景苑广场店分别举行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演练前,各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阐述了地震应急演练的重要意义,讲明了演练的程序、内容和纪律要求,落实了应急疏散路线和避震安全区域。演练中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效果。
目前,我局正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的通知》(罗办函〔20xx〕3号)精神,全力推进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八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成都市青白江区档案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是:组长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疏散引导,协助组织全体员工紧急疏散,全部安全撤离火场;成员负责巡查安全,强化火场周边的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并协助指挥档案资料的转运工作。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通知有关科室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控制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危险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
4、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道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1、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基层组织,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科室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灾害现场逃生训练和消防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全体员工抗击火灾的能力。
3、认真督促各科室严格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强化管理和保养,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民进行救护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国家档案资料的安全,并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定。
1、得悉消防应急情况,领导小组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值班室和分管领导汇报。并设立现场指挥部,通知各种救护队伍到火灾现场附近集结待命。
2、现场指挥部协助消防部门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的医院或救护所抢救。
(4)、)组织人员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对现场的值班巡逻,防止其它事故的发生。
(5)、根据火灾情况,现场作出档案是否转运的决定,并组织人员立即实施。
3、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同宣传部门做好沟通,尽早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在平时的会议中随时贯穿安全教育课程,普及安全防范与应急救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2、对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全部干部职工进行常规性培训和业务工作。
3、根据我局消防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或训练。
1、在应急预案行动中,各科室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各科室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科室消防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和各项物资准备。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九
为了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对学校师生的危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紧急疏散预案。
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学会自救和救人。
组长:
成员:
广播室
组织人员:两楼之间秩序由万炳勇、李建亮两位级部主任负责,操场由刘洪强、季方杰两位体育老师负责。前楼秩序由王桂民、周家胜负责。
一号楼:
楼内东边班级从东边下到一楼从后门在两楼之间集合,楼内西边班级从西边下到一楼从前门在1号楼前集合。
秩序负责:前门:高志娥后门:张金梅
各班主任带班杨玉晓负责在底楼大厅指挥。
二号楼:六1、三5、依次从东楼梯下迅速集中到大操常
六2、五2、四2依此从西面楼梯下迅速集中到两楼之间。
其它班级依此从正楼梯下迅速集中到大操常
秩序负责:一楼:xxx
二楼xxx
三楼xxx
四楼xxx
各班主任带班xxx负责东楼梯口指挥xxx负责西楼梯口指挥。
1、做好本楼楼层疏散安全工作,安排好疏散秩序,保证学生的安全,防止拥挤现象发生。
2、检查本楼层,并清场后向指挥部(组长)报告情况。
每位协调老师及其他老师要积极配合指挥小组,做好学生逃离时的秩序及情绪控制工作,按照既定线路帮助学生逃离。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
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我校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7月16日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教学区为五层楼,办公区为四层楼,室内活动区为七层楼。
1、现在消防栓12个,有水带喷枪20个(缺4个)。
2、灭火器各楼层2个。
3、安全出口,紧急疏散出口标志全,位置准确。
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无封堵,占用锁闭情况。
5、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公共区域外窗均没设置铁栅栏、护栏。
二、存在问题。
1、各楼层均无防火隔离门。
2、应急照灯数量不足。
3、无室外疏散楼梯。
三、整改情况。
1、8月19日前我校将完成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并进一步完善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充足,位置准确。
2、9月份我们将举办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讲座、观摩及图片展。
3、防火隔离门及室外疏散通道还要请局协助解决。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一
为了有效发挥本避灾所的避灾安置功能,切实完成因灾紧急转移人员安置任务,确保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有效维护本所的工作秩序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避灾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维护转移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二、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原则。避灾所的工作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接受民政、防汛抗台指挥部等部门业务指导和统一部署。
三、坚持统一指挥和分工协作原则。现场安置工作由党政统一指挥,本所给予密切配合,避灾所日常管理工作由管理小组负责。
(二)预案适用范围:
避灾所按照上级的指令,针对在我区发生的水灾,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海啸等海洋灾害需要在本所紧急安置的,均适用于本预案。
二、避灾安置工作运行程序。
一、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灾害紧急警报,本所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安排所管理小组加强值班,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岗待命。
二、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启用本避灾所的安置指令后,本所管理小组立即研究部署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和应急措施,启动本预案。
三、落实转移人员的安置措施,将转移安置人员有序地安置在避灾宿舍内,本所最大容纳安置人员限度为300人,安置在教学楼一至三层。
四、安排紧急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个别特困转移人员提供必需的草席、御寒物品。迅速将有关部门提供的饮用水和食物分配给转移安置人员。
五、管理小组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为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和场所的正常秩序维护工作。
六、灾害警报解除后,本所管理小组成员要迅速动员安置人员返回原地,对个别因住所被毁,暂时无处安身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主要由当地落实解决办法。安置人员离开后做好场地清理,并及时将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的名单和物资使用情况报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xx,传真:xx)。
三、工作目标和对策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避灾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保障避灾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最大限度发挥避灾场所的应有作用和良好服务。
四、维护场所的公私财产安全和秩序。
(二)对策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社会参与、个人互助”的原则。落实避灾安置工作的基本对策和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所职责:一是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密切配合现场总指挥做好避灾安置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达到优质服务,管理有序。转移安置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完成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管理小组成员职责分工见附表)。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本所一旦启动预案,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应迅速反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到岗到位,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及时为避灾人员提供衣、食、住、医等服务,维护场所秩序。
三、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本所按照制订的《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避灾安置人员守则》、《避灾场所运行制度》、《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分工职责》等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工作,并做到上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建立避灾工程专门台帐。
四、落实医疗、保障卫生。本所与河天街道中心卫生院挂钩,确定该医院为本所避灾安置时的应急定点医疗单位,承担本所紧急转移安置的病员急诊和场所防疫工作的医疗保障。本所要注重环境卫生、保持场所清洁。
五、配备物品、完善设施。本所将尽可能配备满足转移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和必要的物资。
四、应急措施。
(一)紧急应对措施。
一、本所如发生疫情或安置人员中出现紧急病员时,应立即拨打110,及时与挂钩医疗单位取得联系,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报(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xx,传真:xx)),责任人:负责卫生人员为主,负责后勤人员配合。
二、本所出现火警时,应立即拨打119,紧急组织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如出现伤员时,应立即与120联系,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三、出现违法分子在所捣乱时,应及时拨打110,并做好现场局面的控制工作,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四、如出现所房屋倒塌时,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并及时向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报,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五、如遇特殊情况,全体工作人员和转移安置人员都要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大力维护工作秩序和现场治安。
(二)其他工作要求。
一、转移人员安置后,所管理小组负责统计人员,务必在2小时内将安置人数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本预案启动后,所都要保持24小时人员值班。
三、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结束后,所管理小组要在1天时间内将转移安置人数、物资使用等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及有关单位。
五、预案的宣传和演习。
本预案,旨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使转移安置工作更切合实际,详细具体,方便操作。所管理小组要做好工作人员、避灾安置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认识。所管理小组会同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开展必要的转移安置演练,不断增强本所的应对能力。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二
引言:为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为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人员密集场所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
九、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三
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我校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7月16日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教学区为五层楼,办公区为四层楼,室内活动区为七层楼。
1、现在消防栓12个,有水带喷枪20个(缺4个)。
2、灭火器各楼层2个。
3、安全出口,紧急疏散出口标志全,位置准确。
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无封堵,占用锁闭情况。
5、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公共区域外窗均没设置铁栅栏、护栏。
二、存在问题。
1、各楼层均无防火隔离门。
2、应急照灯数量不足。
3、无室外疏散楼梯。
三、整改情况。
1、8月19日前我校将完成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并进一步完善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充足,位置准确。
2、9月份我们将举办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讲座、观摩及图片展。
3、防火隔离门及室外疏散通道还要请局协助解决。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切实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配合做好全市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阳泉市能源局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担任。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樊文平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成效进行监督指导。
(三)办公室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负责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协调沟通领导小组各成员,确保本预案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负责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接收、发布、汇总和报送工作,同时负责安排疫情应对防控期间信息上报和值班值守事宜。
(四)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及时接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责任与业务分工,做好职责、行业内疫情应对、处置、信息报送及监督指导工作。
(一)完善防控机制。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认识,“一把手”要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疫情应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
早发现、早预防是疫情防控最重要的一环,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基础,每日岗前、岗后,对到岗人员体温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如有异常,严禁上岗,并按要求采取居家隔离手段,观察身体健康情况。
(三)强化防范措施。
1、各科室、单位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单位带班值班(有工作任务未完成需在单位进行的一并留守)。其他工作人员可利用微信和电子邮件等信息手段实行线上单独办公(涉密工作除外)。居家办公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一律不得外出串门、聚集,确需外出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压减各类会议活动,能用现代化手段安排的工作,不建议集中开会安排部署。
2、要做好单位内部的消毒措施,每天对机关楼内进行消毒,要使用防控机构推荐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各科室、单位人员要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特别做好地面、桌椅、电脑、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洁。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透气,保持适当工作距离,杜绝串岗聊天。
3、到岗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异常情况时,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对疑似新冠肺炎病例,需第一时间上报,并附详细说明材料。本人及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诊,瞒报漏报的坚决问责追究,情况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机关食堂、停车场要在落实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垃圾收集和消杀等相关工作。防疫期间,机关食堂暂停营业。
5、充分发挥宣传栏、公众号作用,加强对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科普,积极教育干部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平衡膳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关注权威机构疫情信息报道,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心理疏导,避免引起恐慌情绪。认真贯彻落实防控期间上级和卫健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四)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防疫期间,我局实行每日信息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信息报送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进行报送。各单位、单位负责人需定点报送本科室、单位人员身体状况,全局干部职工手机须保证24小时开通。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疫情防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关口前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在防疫维稳工作中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落实好防疫维稳的主体责任。要结合科室、单位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的信息,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全面强化联防联控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防疫期间严肃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到岗不及时贻误工作等行为将依规依纪追究纪律责任。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五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等突发事件给学校师生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紧急疏散演练方案。要求全体师生熟悉方案内容,认真按方案程序执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安全理念及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位定事,责任重于泰山。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群防群治的原则。
3、坚持遇事冷静、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的原则。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息联络员、广播员:
后勤保障员:
三、本预案的启动标准:
当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学校进行演练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报警程序:
1、根据火情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抢救”,待对方询问完放下电话后才能挂机(火情第一发现老师负责);并迅速向校长汇报;彭利丹负责向120求救,校长向中心校领导汇报情况。
2、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开学校大门,然后在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全体保安人员成立警戒组维持学校大门秩序。同时如情况需要,学校老师要听从领导的统一指挥与调配。
五、演练时间及警报:
时间:每学年1次。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六
5.1.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5.1.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5.1.3志愿和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5.2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5.2.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5.2.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3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2.4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2.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2.6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2.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5.2.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5.2.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2.10建立防火档案。
5.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3.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3.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3.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3.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3.7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4.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4.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4.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4.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4.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4.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4.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4.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5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5.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5.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5.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5.5.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5.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6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6.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5.6.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掩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6.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5.7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7.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5.7.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5.7.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5.7.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5.8保安人员职责。
5.8.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5.8.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5.8.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5.9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5.9.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5.9.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9.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七
9.1.1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1.2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b)火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9.2组织机构。
9.2.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9.2.2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9.3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9.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9.4.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9.4.2地铁、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9.5消防演练。
9.5.1目的。
9.5.1.1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9.5.1.2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9.5.1.3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9.5.1.4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9.5.2组织。
9.5.2.1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9.5.2.2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9.5.2.3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9.5.2.4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9.5.2.5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9.5.2.6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9.5.2.7地铁、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9.5.2.8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10月5日起至12月31日,全市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检查范围。
(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文化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三)旅游景区、人造景点、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六)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七)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九)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逐级建立并运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的星级饭店、人造景点、沐浴、足疗等洗浴场所,室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取防火措施,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是否采取控制人数,防止超员的措施,是否针对各自实际,制定适合本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时的自救能力。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逐一查清隐患,并填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法定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要加强巡防看守、严防火灾发生,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培训一遍,新进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提醒本单位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
(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部署落实、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以及当地信用管理体系,通报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录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职权范围内的,严格处理;属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十九
4.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4.2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3人员密集场所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
4.4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5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6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7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二十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xx)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xx),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篇二十一
乡镇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本乡供水安全,结合本乡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乡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4)突发事件分类。
××水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4)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厂发生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1)组织机构由乡人民政府组建。
(2)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水厂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建立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乡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乡各中心、科室、站、所等负责人及相关受益行政村领导任成员。
(五)防疫部门:××乡卫生院、畜牧兽医站。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
报告。
处置机制,在乡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
报告。
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水厂供水,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a情况报告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b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c终止程序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对于水厂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自来水管理者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城区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供水厂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前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本预案自年月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