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公示 新乡市事业单位遴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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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公示 新乡市事业单位遴选篇一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373—369620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3696606。
附件 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
附件 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
附件 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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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公示 新乡市事业单位遴选篇二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遴选职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核查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新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公示 新乡市事业单位遴选篇三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包括驻新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职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由下级机关(单位)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遴选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的原聘用制干部,不得报考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职位。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7年7月17日。
新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公示 新乡市事业单位遴选篇四
(一)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在2017年7月17日08:30至7月19日17:30期间,(1)报考人员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点击“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对报名申请、报考信息和报考人员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按要求补充。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遴选机关(单位)留存其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确认时备查。
(三)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后24小时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在2017年7月17日08:30至7月20日17:30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17年7月20日17:30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使用a4纸下载打印《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并于2017年7月21日17:30之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08:30至8月19日12: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遴选工作中必须一致。
(六)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通知其于2017年7月24日08:30—17:30期间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退还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遴选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