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通用19篇)
合同是企业间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协商合同条款时,要尊重对方的意见,争取达成共识。如果遇到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一
(宫秀美付金婷)。
【案情简介】苏某自2009年5月20日到某器械公司担任管理工作,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与苏某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月30日苏某因多次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果,向东营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持续违法的状态,所以苏某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2010年5月18日,满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年的时效。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苏某自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5月18日的二倍工资。
【扩展阐述】除去本案中苏某提出的仲裁请求,实践中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面临着其他法律风险:
首先,用工满一年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其次,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总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二
案例:
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6月,成立之初组织机构尚未完全稳定,从事行政工作的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经验尚浅。之后公司来了新主管,发现在行政人事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存在某些员工未签订或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符等情形,新任行政主管经重新整理后,2010年6月,安排全部员工重新或按入职日期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这过程中,只有某部门员工a(2009年8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予配合,经多次催促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公司签订合同,2010年6月底,公司领导决定,由于员工a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下月起不再需要到公司上班,以自动离职处理,给他支付了上月的工资,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随后,员工a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自入职日一个月起的两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补交在职期间社保等要求。
问题:
本案是关于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否则,根据该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则显然不公平。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把这两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1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的请求,应予支持。
1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外,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补订的视为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总之,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避免承担责任的唯一办法是,终止劳动关系。
至于这样的员工如果出现重大违纪、或者重大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如何处理方可避免法律纠纷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现有法律规定的环境之下,确实无法避免,而且在现实中也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纠纷:单位追究员工的责任诸如辞退等,而员工则以双倍工资相要挟,但最终单位都承担了双倍工资的责任,因为不签订合同,铁证如山,而是否属于工作失误或重大违纪,则有待证实。所以,单位往往承担不利后果。因此,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规范管理,从入职一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没签的,则要设法通过做工作补签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如果这些都做不到,那就无法避免劳动者所要求的双倍补偿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三
吉林省劳动厅: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5年8月2日京劳关发[1995]260号)。
一、企业与职工已达成请假、放长假及停薪留职协议,应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对逾期未归的职工按《复函》中规定执行。
二、对因故通知停薪留职职工提前回单位而未归的职工,按复函中规定执行。
6.职工不辞而别的处理。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5年8月22日京劳关发[1995]260号)。
四、对不辞而别的职工按《复函》中规定的程序办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京劳企发字[1993]385号)追究赔偿责任,做自动离职处理。
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3年10月11日京劳企发字[1993]385号)。
1.凡未经企业同意擅自离职的职工,属劳动合同制职工(含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未签合同的职工最低赔偿500元经济损失,给企业造成损失超过500元,企业可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决定经济赔偿金额。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四
【生活实例】。
【法眼点晴】。
第84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对于该条文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下列问题: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
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给一个月的宽限期法律规定有一个月的宽限期,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周期,特别是招用大批劳动者时,很难做到一经建立劳动关系就立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立即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必就是对劳动者有利。在这个月内,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做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现实中,我国劳动合同书面签订率较低,这有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也有一些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但主要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所致。企业不愿意签订书面合同是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压缩成本、逃避交纳社会保险等。有的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性,有的劳动者出于跳槽、规避交纳社会保险的考虑,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为了解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保证《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顺利实施,《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了如下措施:第一,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尚未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三,用人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五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第,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第八十二条规定,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办理保险手续的,还应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所重点强调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经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月未满一年的期限内,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已经构成违法。此时应当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已经满一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法律给用人单位的惩罚是:支付两倍工资,并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六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本条主要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二:一是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不签劳动合同有可能逃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降低解雇职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成本;二是现行法律规定当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仅是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单位终止双方关系的须支付员工工龄经济补偿金以及小额的罚款等―――较轻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应当说,该条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处罚规则非常严厉。
可以预见,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将不敢“玩火”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将来考虑的重点应转向如何在管理中采取各种强化措施,建立单位内部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纪律,禁止或防范出现员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避免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合同法这个新规定的实施,那种认为“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的传统观点将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将逐渐成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用人单位必须日益重视起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七
案情简介:
马先生于7月25日入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进入该公司工作后,马先生多次要求该公司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故马先生和该公司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7月25日,该公司通知马先生双方劳动关系结束,马先生向该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双方系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合同到期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于是马先生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按其工资标准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马先生的申诉要求。
点评: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用人单位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为了所谓的方便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最近上海市进行的劳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现象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办法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法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式订立合同7日前,将合同本交付劳动者,但劳动者表示愿意当即订立合同的可不受此限。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八
腐蚀性物品事故处置中,必须采取措施作全身性防护,严禁皮肤直接接触。
一、硫酸泄漏事故的特点。
(一)硫酸的理化特性。
硫酸属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分子式为h2s04,纯硫酸是无色、无臭、透明、黏重的油性液体。硫酸的结晶温度是随着h2so4含量的不同而变化,但无规律性。92%硫酸为-25.6℃;93.3%硫酸为-37.85℃;98%硫酸为0.1℃;100%无水硫酸则为110.45℃;20%发烟硫酸为2.5℃,65%发烟硫酸为-0.35℃。
硫酸的沸点,当含量在98.3%以下时是随着浓度的升高而增加的,98.3%硫酸的沸点最高,为338.8℃。发烟硫酸的沸点是随着游离s04的增加,由279.69c渐至44.7℃。当硫酸溶液蒸发时,它的浓度不断增高,直至98.3%后保持恒定,不再继续升高。
浓硫酸和稀硫酸的性质有差别。浓硫酸是一种强氧化剂,与碳、硫等共热时,碳被氧化成二氧化碳,硫被氧化成二氧化硫。硫酸能直接和金属反应生成该金属的硫酸盐。浓硫酸在高温时能使银等金属氧化成金属氧化物;浓硫酸与氢能还原成so2、s,甚至h2s。浓硫酸对金属铁有钝化作用。稀硫酸无氧化性,不能溶铜、银,但可与锌、镁、铁等金属反应,被置换出氢并生成硫酸盐铁和稀硫酸发生反应。铅能耐稀硫酸,但不能耐浓硫酸。浓硫酸和稀硫酸均能与金属氧化物作用,生成盐和水。
(二)泄漏事故特点。
1.造成人员伤亡。
硫酸是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危险化学品,如果将浓硫酸溅到衣服上,它会立即使衣服的纤维素碳化,使衣服上出现小洞。如把硫酸溅到皮肤上,能迅速灼伤人体皮肤。
硫酸可经过人体的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被迅速吸收,对人的皮肤、黏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硫酸进入人体后,主要使组织脱水,蛋白质凝固,可造成局部坏死,严重时则会夺去人的生命。人吸人酸雾后可引起明显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重者可迅速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如吸人高浓度酸雾时则可引起喉痉挛和水肿而致人窒息,并伴有结膜炎和咽炎。
2.腐蚀设备设施。
浓酸酸既是一种强腐蚀剂,同时也是一种强氧化剂,能与金属和金属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当硫酸容器或储罐发生泄漏,大量的硫酸流经之处,都会对硫酸后接触到的机器、设备、设施等造成严重腐蚀和氧化,有的会造成致命的损坏并无法修复。
3.严熏污染环境。
硫酸的酸性和强腐蚀性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大量硫酸泄漏之后,浓烈和具有强刺激性的酸雾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如果人或动物呼吸后,则会引起明显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重者可迅速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浓度时可引起喉痉挛和水肿导致窒息,并伴有结膜炎和咽炎。
大量泄漏的硫酸流散到农田,则对农田造成污染,严重影响耕种,甚至造成农田不能使用。如果流散到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污染,严重时该水域的水未经处理不能使用。如果流散到公路、水渠等处,则对路面和水渠造成严重污染和腐蚀损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二、硫酸泄漏事故的处置。
硫酸虽然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和氧化性,但其本身和蒸气不易燃烧。因此在硫酸泄漏事故处置中,应采取科学、稳妥、积极、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严密控制泄漏的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侦察灾情。
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内部侦察或仪器检测等方式,重点了解掌握以下情况:
(1)泄漏硫酸的浓度及相关理化性质;。
(2)硫酸泄漏源、泄漏的数量及泄漏流散的区域;。
(3)硫酸泄漏的储罐或容器数量,能否实施堵漏,应采取哪种方法堵漏;。
(4)现场实施警戒或交通管制的范围;。
(5)现场是否有人员伤亡或受到威胁,所处位置及数量,组织搜寻、营救、疏散的通道;。
(7)现场的救援水源,风向、风力等情况。
(二)设立警戒。
根据泄漏事故现场侦察和了解的情况,及时确定警戒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布置警戒人员,控制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出入泄漏事故现场。
现场警戒工作一般由到场的。交警人员负责,在企业内部由保安或保卫人员承担。硫酸泄漏发生在公路上,要及时对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停止人员和车辆通行。
(三)疏散救人。
救援人员应对硫酸泄漏事故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及时组织疏散,疏散工作应精心组织,有序进行,并确保被疏散人员的安全。对现场伤亡人员,要及时进行抢救,并迅速由医疗急救单位送医院救治。
1.疏散组织。
事故现场一般区域内的疏散工作由到场的政府、武警人员实施,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工作由救援人员进行。
2.疏散顺序。
风向人员。
3.疏散位置。
从事故现场疏散出的人员,应集中在泄漏源上风方向较高处的安全地方,并与泄漏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
4.现场急救。
对受到硫酸及酸雾伤害较重人员,应在事故现场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抢救。
(1)吸入硫酸蒸气者要立即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并保持安静及保暖。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给舒喘灵气雾剂或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
(2)眼或皮肤接触硫酸液体时,应立即先用柔软清洁的布吸去再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
(3)口服硫酸者已出现消化道腐蚀症状时,迅速送医院救治,切忌催吐。
(4)急性中毒者要迅速送医院救治。
(四)筑堤围堵。
围,减少灾害损失。
(五)关阀断源。
输送硫酸的管道发生泄漏,泄漏点处在阀门以后且阀门尚未损坏,可采取关闭管道阀门,断绝硫酸源的措施制止泄漏。关闭管道阀门时,必须在开花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进行。
硫酸容器、槽车或储罐发生泄漏,如果采取关闭阀门的措施可以制止泄漏,则应在开花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迅速关闭阀门,切断硫酸源。
关阀断源,一般应由事故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如需救援人员实施关阀,则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搞清所关闭阀门的具体情况后,谨慎操作。
(六)器具堵漏。
针对硫酸泄漏容器、储罐、管道、槽车等不同情况,可采用不同的堵漏器具,并充分考虑防腐措施后,迅速实施堵漏。
(1)储罐、容器、管道壁发生微孔泄漏,可用螺丝钉加赫合剂旋人泄漏孔的方法堵漏;。
(3)阀门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发生泄漏,可用不同型号的法兰夹具,并高压注射密封胶进行堵漏。
(七)输转倒罐。
硫酸储罐、容器、槽车发生泄漏,在无法实施堵漏时,可采取疏转倒罐的方法处置。
倒罐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对倒罐时使用的管道、容器、储罐、设备等要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一般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实施,救援人员给予积极配合。
倒罐时要精心组织,正确操作,有序进行,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特别要做好操作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避免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或灾情扩大。
倒罐结束后,要对泄漏设备、容器、车辆等及时转移处理。
(八)稀释冲洗。
皮肤。
对泄漏硫酸进行稀释时,要选用喷雾水流,不能对泄漏硫酸或泄漏点直接喷水。
如泄漏硫酸数量较少时,可用开花水流稀释冲洗,当水量较多时,硫酸的浓度则显着下降,腐蚀性相应降低。
在稀释或冲洗泄漏硫酸时,要控制稀释或冲洗水液流散对环境的污染,一般应围堵或挖坑收集,再集中处理,切不可任意四处流散。
(九)中和吸附。
硫酸泄漏流入农田、公路、沟渠、低洼处等,可用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烧碱、纯碱等覆盖进行中和,降低硫酸的腐蚀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进行碱性物质覆盖中和时,操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特别要保护好四肢、面部、五官等暴露皮肤,避免飞溅的硫酸造成伤害。中和结束后,要对覆盖物及时进行清理。
对于泄漏的少量硫酸,可用砂土、水泥粉、煤灰等物覆盖吸附,搅拌后集中运往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十)清理转移。
硫酸泄露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对泄漏现场进行清理。清理工作由当地政府组织,、环保、救援等部门参加。
1.清理覆盖物。
对处置硫酸泄漏使用的所有覆盖物进行彻底清理,把覆盖物集中运到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或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倾倒场处理。
2.洗消污染物。
对泄漏硫酸污染的机器、设备、设施、工具、器材等,由救援人员作用碱性的开花或喷雾水流进行集中洗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对受污染的公路路面等也可用碱性水溶液进行冲洗,最大限度地减小泄漏硫酸的损害。
3.转移泄漏物。
对泄漏硫酸污染的机器、槽车等可移动的设备,要组织力量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方妥善处理。对倒罐后的硫酸也要及时转移到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硫酸泄漏事故处置结束后,现场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三、硫酸泄漏处置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加强现场警戒。
根据硫酸泄漏后流散的情况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现场警戒区域要适当放大,特别是酸雾飘散的下风方向更要加强警戒,及时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至安全地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防止酸雾对现场人员的侵害。
(二)强化个人安全防护。
凡参加堵漏、倒罐等进入一线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执行关阀、堵漏、筑堤、回收、稀释任务的救援人员要佩戴隔绝式呼吸器,着救援防化服,戴防酸手套,不得有皮肤暴露,尤其是面部和四肢,避免飞溅的硫酸造成伤害。如不甚接触硫酸,要及时用水冲洗,或用碱性溶液进行有效处理,必要时迅速进行现场急救或送医院救治。现场执行其他任务的抢险救援人员,也要做好安全防护,特别是处于下风向的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硫酸蒸气对呼吸道的侵害。
(三)选择上风向较高处设置阵地。
现场水枪阵地一般应设置在硫酸泄漏源上风向的较高处,或侧上风向,防止酸雾对救援人员的直接伤害。救援车应停放在距硫酸泄漏源一定距离的较高处,如事故现场场地有限,则到达现场的救援车较多时,救援车应集中停放在远离泄漏源处,采取接力供水方式向处置现场供水,以防不测。
(四)选择喷雾射流稀释硫酸。
硫酸具有强烈的吸水性,在与水结合后产生大量的热,如用密集射流直射硫酸,则会使硫酸飞溅,对救援人员造成直接威胁。救援人员如用水稀释硫酸,必须避免水流直射硫酸,即便使用喷雾射流,也不可直射硫酸,避免飞溅起的硫酸伤害救援人员。
(五)精心组织现场急救。
事故现场如有受伤者,救援人员要迅速组织急救。现场急救一般应由到场的医护人员进行,救援队员给予配合。如果医护人员未到场,救援队员则要进行简单急救,或迅速送医院救治。现场急救应根据受伤者的伤势情况和伤者的多少有序进行,一般应先抢救危重受伤者,再抢救轻微受伤者;先抢救行动不便的受伤者,再抢救有一定行动能力的受伤者。急救工作要精心组织,避免混乱。
(六)及时堵漏,控制灾情。
对持续泄漏的硫酸储罐、容器、管道等设备,救援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器具堵漏、筑堤围堵、挖坑聚集等有效措施,拦截、阻止、控制硫酸的流散,特别是向重要设施、设备、场所、水域等地方的流散,有效减少硫酸对沿途的强烈腐蚀、破坏及污染。
(七)由环保专家指导防污。
对较大硫酸泄漏事故,救援人员在实施抢险的同时,要及时通知环保部门的有关专家到场,具体指导防止环境污染事项,以及要采取的措施。事故处置中一般由环保专家提出意见,现场指挥部决定实施,并指派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救援人员给予配合。严防泄漏硫酸对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污染。
(八)集中处理稀释水流。
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救援人员使用的稀释水流,因受到硫酸污染,切不可任其到处流淌,要采取筑堤、挖坑、人工回收等措施尽量集中或回收,然后进行物理或化学中和处理,避免造成次生污染,扩大事故灾情和损失。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
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约定:风险提示:
请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处理:如双方之前已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请贵司确认是否要求其离职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无需履行,可考虑增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如解除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乙方无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乙方任何竞业限制补偿等费用。
一、甲乙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风险提示:
请注意,如有具体离职手续,且之前未经对方确认,可将相关离职手续在本协议中列明。
三、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元。风险提示:
请注意关于经济补偿金双方如何协商,如采取劝退形式,由员工提出解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及甲方制度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相应离职证明。
五、本协议系解决双方劳动争议所有安排,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一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临时岗位工作。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为甲方企业员工烹饪午餐(人数最多时不超过32人);。
2.负责采办午餐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清洁所有炊具;。
3.负责每日厨房内卫生清洁;。
4.负责每日卫生间内卫生清洁;。
5.爱护并保管烹饪用品;。
6.负责(每周1-2次)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
1、双方约定按月工资进行结算,每月__________元。
2、双方约定甲方每月与公司其它员工一起于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3、双方约定乙方各项劳动保险自理。
2、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使用过期、不新鲜或腐烂、已坏的原料。
厨房及炊具定期消毒,保证干净、卫生。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两次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3.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双方发生纠纷,定于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年___月___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二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甲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填写本人邮编、地址作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各类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之日前,本送达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下列第种合同期限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根据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在(用工单位)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省市行政区划内。
如因用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岗变薪变。
第三条、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执行。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提供的保险待遇。
3、乙方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劳务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乙方患病、工伤或患职业病、怀孕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用工单位的建议,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计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退休和40、50人员除外)。
3、为乙方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和用工单位联系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各种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有原单位允许自谋职业的证明。
3、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卡、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4、认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5、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尽职尽责,获取用工单位的满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7、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即时将婚育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应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9、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乙方应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1)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2)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等行为;
(5)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因多次迟到或早退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6)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8)乙方兼职或直营任何业务并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9)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10)乙方无法定理由拒绝履行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虚假休假证明的;
(12)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原因,主动提出不能为用工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
5、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用工单位因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应赔偿用工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遇工伤时,应在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乙方因未按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如乙方结束或终止用工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因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报到:
(1)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用人单位)乙(劳动者)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乙方姓名。
二、本合同期限选用。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某项任务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地区担任_____岗位(工种)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_____(工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一下第_____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公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以货币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为乙方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_____方式执行。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的工资为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绝大多数同岗位(工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范、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按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条款。十一、甲、乙双方商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其他事项,载入附录或作为合同附件。
十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用工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附录或附件: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四
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就通知本人走人?小丁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
20xx年6月,小丁和一家医药公司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但合同书上只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签名,没有加盖公司公章。20xx年12月,人力资源部突然通知小丁,公司为提高效率要精简人员,从下月起小丁就不用来上班了。
小丁以合同期限没到为由与经理据理力争。不料,经理却说劳动合同上没有公司盖章,表明合同还没有生效,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小丁。
经理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上没有单位公章是否生效?小丁找到湖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现实生活中,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其一,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其二,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关于代理以及《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其三,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协调期间,我们了解到小丁还填写过一份入职申请单,上面有人事经理和法人代表的签字确认,结合劳动合同书面上人事经理的签字,我们认为双方之前劳动合同有效。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至期限届满。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们还是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向用人单位索要一份自己保管。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五
编号:。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署一份声明。
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mark&ldquo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字段。/”。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简明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甲方不得为乙方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a、定期合同。期限为___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到期日起自动延期30天。如果双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的履行应终止。
b,没有定期合同。来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一定的工作。具体:_______。乙方实际开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合同实际开工时间;同时,到期和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长。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日/月)至(日/月)开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限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就业条件如下:。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1.甲方业务需要;
2.乙方不称职的;
3.乙方因长假被他人顶替;
4、其他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原因。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甲方营业场所发生变化;
2.因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工作地点需要变更的;
3.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工时综合计算。
3.时不时地工作。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丧嫁娶、分娩等带薪假期。
动词(verb的缩写)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甲方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同岗位最低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确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视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拒发工资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有报酬的。
不及物动词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在入职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的所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应履行告知乙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的义务,做好劳动期间的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规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甲方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解散或被撤销;
3.乙方退休、辞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上已经三个月没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未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副经理级以上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若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且无法移交,立即离职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能临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完全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到期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签合同的,经对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两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按照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下列费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们所支付的费用;
2.试用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内的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服务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务期按降序支付;未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减少支付;合同期未约定的,出资额按照五年服务期平均分配,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按降序支付;双方约定减量计算方法的,以约定为准。
x.补充条款和特别协议。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资料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商务函电等。
2.商业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材料、定价政策、未披露的财务资料、采购渠道、产销策略、投标目标和投标内容等。
3.公司应根据法律(如在承包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规定,对外界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根据需要调整内容)。
1.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和地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应由两名以上出席人员在书面通知上签字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出席人员可以是公司其他员工)。
3.甲方采用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部网发布的所有通知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晓并认可。
xi。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相关劳动标准内容与今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如果之前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事后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补充或修改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六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条对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如何履行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发生变化后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这种情况,有些企业、公司或者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因更改了名称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也借口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这当然不会也不应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可见,法人是独立于自然人的一类法律主体,它的内部由决定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组成,法定代表人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机构,其虽然由自然人担任,但自然人的职务行为属于法人的行为,其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可以变动,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的归属却不能变,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法人的行为没有变。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依然有效。因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务行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至于投资人的变更,也不会改变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用人单位仍要继续履行其与劳动者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本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七
__: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于年月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自年月日起未到指派的工作单位上班,截止至同年月日,连续旷工已超过天,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__人字[20__]15号文《职工违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征求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的.意见后,决定于年月日解除你与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八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______路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_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乙方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相应岗位必备的资格。
乙方工作时间至,每个月休息天,端午节休息天,中秋节天,春节休息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卫生局办理注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权扣除本月工资。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服务站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分配。
2、乙方确保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元,加处方提成%。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