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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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石莲花开”系列活动,大力倡树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广大农户在品牌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方案如下:
全镇农村居民户。
1.守法诚信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诚实待人,恪守信用,无哄骗欺诈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2.洁净优美星: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家庭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文明新风星: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反对高价彩礼;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和谐友爱星: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家庭美满,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注重身心健康。
5.爱心义务星:主动履行应尽义务;自觉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
“星级文明户”创建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镇上统一部署,村级(自然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认星、村级定星、表彰授牌、监督管理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评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标定位,自我认星,填写申报表,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级“定星”。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经党支部研究确定星级,并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四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以内)。
4.表彰授牌。村党支部要根据评议结果,举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授牌仪式。事迹突出的,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文明家庭评选。
5.监督管理。“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命名后出现问题,经村党支部复查确认,摘去相应星级。拟新增星级的农户,经自己申请、村党支部评议确认,可增加相应星级。
1.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石莲花开”品牌创建、乡村文化振兴擂台赛考核和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凡创评活动开展不力的,不能评为文明村和文明和谐星党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步骤有序开展创建评选工作,于7月2日全面完成。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创评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二
我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村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 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全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各组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三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家风构建和谐复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复兴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复兴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1、爱国守法星: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爱护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近三年内无违法建筑行为,当年无越级上访、缠访。
2、团结和谐星: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邻里之间互谅互让;无邻里纠纷和吵架骂街现象;家庭成员中无搬弄事非、搞挑拨离间的人。
3、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有致富项目;有打工等收入保障;非低保户。
4、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无制造、传播谣言;为人正派。
5、文明新风星:不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家庭成员无赌博、吸毒行为。
6、科技创新星:自觉学用科学,掌握实用科学技术;多业并举,运用新技术发展工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业。
7、计划生育星:家庭成员中十年内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以及擅自抱养、遗弃婴儿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8、尊老爱幼星:家庭子女尊敬长辈,自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承担起抚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无歧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的现象。
9、文化教育星:遵守国家义务教育法(家庭子女中无初中未毕业就辍学的)。
10、清洁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牲畜圈养,农具等堆放整齐;按要求完成改水、改厕任务;不乱搭建、乱堆乱放和乱倒垃圾。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文明办具体指导,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农户自评。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推荐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第二步:村民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十星级文明户”每村预选名单控制在不少于5户。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第三步:村级审核。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推荐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评星”结果由各村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文明办。
第四步:党委审批。文明办“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在镇宣传栏公示7天。
第五步:授牌表彰。各村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宣传发动。(3月1日―5月31日)
2、全面推进阶段。所有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6月1日―8月31日)
3、总结表彰阶段。总结本届复兴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 进行表彰。(9月1日-12月5日)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结合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镇宣传办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村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文明办,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四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结果报村两委会,两委会逐步进行认定审查。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有条件的文明村可以通过道德讲堂进行评定和审议。
5.公示授牌(6月下旬)村两委会将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同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备案。并召开群众大会为荣获最高星级的农户授星挂牌,予以表彰奖励。星级牌统一制作,统一悬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重视“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搞好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
2.营造浓厚氛围。文明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为全镇创评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规范创评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设立“星级文明户”奖励基金,多方筹措资金,对“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农户进行表彰奖励。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六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形式。决定在我镇文明村(社区)中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星”的'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懂礼仪、讲文明,移风易俗,克服陋习;
3、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4、积极参加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5、注重学科技、用科技,勇于闯市场、谋发展;
6、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扶危济困、热心公益;
7、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9、重视子女教育,建设家庭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
全镇27个行政村均为创评活动范围。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创评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1.宣传动员(3月10一3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农户自评(3月31日一4月20日)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小组评议(4月21日一5月21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村两委审定(5月22日一6月12日)村民小组将评议。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全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全乡城乡统筹发展,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积极倡导居民自愿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促进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和文明新村的形成,为全乡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永和乡居民户。
遵纪守法星、整洁优美星、计划生育星、科技致富星、
文明和谐星。
(一)遵纪守法星: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发生纠纷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无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民事纠纷;无赌博、偷盗、诈骗等违法行为;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洁优美星:个人言行文明,举止端庄,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家庭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不乱倒垃圾,禽畜圈养,厨房整洁干净,厕所达到卫生厕所要求,人畜粪便定期处理;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积极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
(三)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国策,自觉遵守婚姻、生育的有关规定,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做到无计划外生育,无私婚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家庭中无近亲结婚,杜绝痴、呆、傻人结婚、生育。重视对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未成年人讲文明、懂礼貌,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近年来,家庭成员无发生违反计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四)科技致富星:家庭成员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的各种科技培训班,家庭中有1名科技明白人,掌握1-2门实用科技知识,科学种田。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时,自觉杜绝假冒伪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勤劳致富,节俭持家,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同时帮助周围低收入农户,使其能够增加经济收入,做科技致富的带头人。积极发展二、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做到既增产又增收,同时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五)文明和谐星: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助人为乐,扶贫济困,见义勇为,注重子女教育培养,不搞封建迷信,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当地的公益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公益事业建设作贡献;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婚丧喜庆的乡规民约,实行简办省办,反对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文化素质。
五、评选办法。
(一)群众自评。发放申报表,农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评选条件,自行填报“五星文明户”申报表。
(二)评议初审。召开村民小组评议会,依据农户自报星级,进行调查核实,在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基础上,初定星级,上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三)审定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村民评议小组上报的星级户进行评审,审定结果要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每个农户应得星级,并上报乡政府;再由乡政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等部门对拟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经公示7天后,报县文明委审批。
(四)命名表彰。县文明委对乡政府申报的拟命名“五星文明户”进行审批后,由乡政府对命名家庭进行张榜公布,并挂牌命名。
(五)监督管理。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每年进行一次,不搞终身制,命名后继续巩固深化创建结果,年度复查时予以保留其星级,凡命名后工作退步,群众反映强烈,经乡政府复查确认,将摘去相应星级。反之,其他星级农户经自己申请,群众认可,乡政府确认,亦可增加相应星级。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八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优树模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程度,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枣强”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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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爱党爱国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善星、孝老敬贤星、遵规守法星、生态建设星、计划生育星、环境卫生星、科教文体星。“十星级文明户”分“十星级文明户”(获得九星及以下)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获得十星的)两个层级。
(一)爱党爱国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3)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4)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楼道)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5)孝老敬贤星: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尊重并学习本村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6)遵规守法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强要国家或集体财产;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胡搅蛮缠,不漫天要价,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超生或包庇超生人员,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城区、镇区民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10)科教文体星:祟尚科学,学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拥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图书室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十星级文明户”分乡镇、县两级进行评选表扬。按照“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的组织工作架构扎实推进。
(一)县级部署。县文明委制定印发本地“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或政策性文件,对全县的创评工作及退出机制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推动工作制度。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褒奖政策,营造良好创评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各乡镇请于9月1日前完成本地“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并从乡镇级“十星级文明户”中选一批优秀“十星级文明户”,连同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1500字左右)、申报表、名册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县文明办,县将适时组织枣强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户”推荐指导性名额:每乡镇各上报50-150户。县里将择优上报参加市级评选。
(二)乡镇组织:根据县统一部署,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安排,与经济建设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包村责任制,列入对乡镇、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以多种形式推广辖区内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村级实施:评选活动要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成立以支部书记为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中心户长、乡贤、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村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评星定级。乡贤和群众代表要经过群众选举或推举,评审委员会名单要向村民公示。建立村“两委”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把一年一评的活动落到实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经常性地研究、指导创评工作,经常了解每家每户创建动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广播、道德讲堂、文化活动、召开会议、下发明白纸、善行义举榜、表彰会等形式宣传指导农户的`创评工作。培养树立一批“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做好示范带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站在推进农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建设“文明枣强”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并成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机构,具体负责“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县文明委将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广泛、扎实开展。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乡镇要为每个“十星级文明户”建立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同时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乡镇评审机构要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办事处,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及时联系各级媒体,运用多种形式,介绍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为创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传树争做”活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通过 “星级文明户” 创评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居民在评星选星、参与监督的道德实践中,提升文明素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1、道德风尚星: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务,保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居民议事活动,为街道、社区发展提供好的意见建议;德高望重,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口碑;有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2、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特别在老人及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3、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4、自富带富星: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社区平均水平;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新模式;积极引导带动周围居民共同致富。
5、科教文化星: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子女学业有成;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报,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书香莲花”创建活动。
6、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7、爱岗敬业星:坚守岗位职责,争先创优获得有荣誉,在单位团结同志,业绩突出。
8、家庭和睦星:家庭成员之间注重亲情、关系融洽;邻里、亲戚之间相处友好、互帮互助;家族在本地有威望。
9、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造福乡里,有奉献精神,扶危济困,义务为居民办实事、好事;积极参加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10、“双创”环保星:积极参与“双创”活动,家庭成员语言、行为文明,有良好卫生习惯,庭院内外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公共用地绿化活动;家庭成员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知识教育活动,健康状况良好。
1、宣传发动阶段。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宣传发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创“星”、争“星”氛围。
2、全面推进阶段。社区居委会组织各居民组按照居民自评(6月1日至7日)――群众互评(6月8日至13日)――社区审定星级(6月14日至6月19日)――张榜公示(6月20日至6月25日)――星级标牌上墙(7月中旬前)5个环节,全面推进“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在各社区评选出的“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推优活动,评选先进典型,结合“庆七一”活动进行隆重表彰(拟定6月30日)。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评选活动各个环节要求及程序,档案资料健全,材料上报及时。于6月20日前上报“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名单及先进典型推荐表1份。名单及申报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街道党政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公平公正,确保实效。社区居委会要摈弃旧观念,不分新老住户,不分居民组还是辖区楼院,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监督之中,确保评选质量,确保“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不低于辖区居民总数的30%。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社区居委会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调查,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评定后有出现以下行为的,撤销荣誉称号:
1、家庭成员有违法犯法行为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参与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一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二
凡在我乡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信用不良、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1.爱党
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2.美化绿化星:家庭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合理,鸡鸭圈养,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环境。
3.创业致富星:认真学习科学技术,使用科学技术种植、养殖。
4.团结和睦星:家人和睦,尊老爱幼,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无打架斗殴现象,有矛盾纠纷依法调解。
5.移风易俗星: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参与黄赌毒和邪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6.热心公益星:热心参与村里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公益事业。
第一步: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7日-10月16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结合党员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再由各组党员在本组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群众深刻了解争创“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各组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自评、互评和推荐,并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第二步:道德评议会评议阶段。20xx年10月17日-11月16日
各村召开道德评议会,对各组上报的结果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每个组各户的“星数”,并张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阶段。20xx年11月17日-12月1日
公示结束后,召开村两委会议审核把关,每个组选出一个“6星文明户”作为示范户,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上报乡党委、政府,邮箱794848024@。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12月2日-12月16日
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对各村上报的“6星文明户”示范户进行表彰、授牌。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6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今后农户申请,经审核满6星户进行挂牌,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则由各村对原挂牌户进行拆除星牌。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平安家庭、文明上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各小组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推荐、评议、审核工作,通过家庭自荐或小组推荐、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村两委审核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广大群众互相学习、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营造评选的'良好氛围,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并将“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强加把关,从严评选。评选活动要面向全乡各村广大群众,做到在群众中评星、在动态中管理,确保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那些在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活动中示范带动好、群众认同度高的“星级文明户”评选出来。
4.加强管理,提高水平。我乡将对各村评选出来6星级“文明户”进行公示并挂牌表彰,同时坚持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原则,对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户及时摘除对应星,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要求各村在每种星级文明户中积极优中选优,及时上报。同时报送申报“星级文明户”的事迹材料,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四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扎实推进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以创建文明新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石板村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在我村生活、工作的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办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评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坪上镇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是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
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自我评估,然后将审批表上报村民小组。
第二步是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是审查两个村委会(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考核结果报两个村委会审核,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是批准并列出卫星(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评审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明星颁奖上市仪式,所有明星牌都要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是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把这项工作列入村里议事日程,制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办法。通过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在创设评议中教育提高。
要大力宣传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的典型事迹,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严肃纪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认真评选。防止用简单行政方式开展评选工作,使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十星标准的“十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十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十星文明户”20户。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十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
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
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
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篇十八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9、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0、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